❶ 个人如何参与新三板投资
自然人投资者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的要求如下:
1、一类投资者(可交易基础层、创新层及精选层股票):
(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20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200万。
(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2、二类投资者(可交易创新层及精选层股票):
(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15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150万。
(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3、三类投资者(仅可交易精选层股票):
(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10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100万。
(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注:自然人投资者投资/工作/任职经历要求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2)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3)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属于《证券法》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不得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 发行与交易)
具体开户要求建议您联系拟开户券商客服。
❷ 各大证券公司总部分别在哪里
中国比较出名的且在沪深A股上市的证券公司如下:
1、中信证券:总部位于中国北京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是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第一批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前身是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期货公司金融创新服务扩展阅读:
证券公司从证券经营公司的功能分,可分为:
证券经纪商
即证券经纪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接受投资人委托、代为买卖证券,并收取一定手续费即佣金,如东吴证券苏州营业部,江海证券经纪公司。
证券自营商
即综合型证券公司,除了证券经纪公司的权限外,还可以自行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它们资金雄厚,可直接进入交易所为自己买卖股票。如国泰君安证券。
证券承销商
以包销或代销形式帮助发行人发售证券的机构。实际上,许多证券公司是兼营这3种业务的。按照各国现行的做法,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场进行自营买卖,但专门以自营买卖为主的证券公司为数极少。
❸ 期货期权属不属于金融机构的创新
同志你好,国外期权发展已经几十年了,期权是属于股票期货的金融衍生品。目前看,全球期权的交易量是非常大的,可以说,在国外期权是非常成熟主流的交易品种了。
但是在国内,算是一个非常新的品种了。说句搞笑的,国内的大部分散户,连股票期货都做不动,就更别说期权这么复杂的玩意了。当然了,我相信国内的 机构,也没几个能把期权玩的滴溜溜的转的。
但是,如果你有兴趣做期权,我倒是可以教你如何玩的。
按国内目前的做法,期权好像都准备做市商的,做市商意味着和期货公司对赌,对赌意味着更难占到便宜,意味着手续费,保证金都很高。目前唯一可以占到便宜的就是国内的期权机构的水平和散户一样低的可以。这也是机遇了,希望有想法做期权的朋友,都可以抓住机会
❹ 外汇,期货市场有机构间的搏杀吗
朋友,你这个问题,真的很值得思考。
有无,很难说的,因为这个机构怎么去定义呢?没有一个定义,说有可以,说无也可以的啊。
外汇与期货都是投资渠道,都可以买卖,包括先卖后买与先买后卖,没有一定的资金自然不可以,但是没有判断,那又如何操作,凭何进行操作?所以如果有“机构”,那资金量与判断力,它需要同时具备,否则那就是“赌博”或者“瞎搞”。
而你又说到股票,这就乱了。一、不管上证A股,还是深市A股,中小股民都是只能先买后卖,而不能先卖后买;二、“机构”是一定存在的不需要判断,而且机构既有充足资金,又有判断力——因为它们是有想当的主导能力的、而且内部交易、权钱交易不绝(这是中小股民的最大悲哀)。
也就说,它们:外汇、期货、股票三者是不一样的,尽管外汇与期货更为相似,但是它(外汇)的标的物是什么?谁在管理你有想过没有?不能说“风马牛不相及”,但是差别是在根本上的,如果有一个中国老先生、一个非洲女孩,一个美国女人,你说这三个人谁更美?(这样应该不能对号入座了吧)
好像,这样似乎与我第一句话有所违背或者无关,但是你言下之意我看出来了,机构博弈时代,我个人认为好像无从谈起,国内股市的现状是什么?有经济学家的分析十分干练,国家挣钱,机构挣钱,甚至外国人也在挣钱,唯独老百姓不挣钱,所以中国股市好像不存在“股灾”。这种说法或者看法、分析自然也不是完全合适,因为并不是zf层面就全无考虑。个人认为体制上的桎梏太多太厚,多方面反映出中国股市“抗药性”太强,西药不治本,中药短期无疗效,甚至都有反作用。
唯利是图太明显,不管是竭泽而渔,还是饮鸩止渴,“逮着好吃不放筷”的特征很明显。
既然机构是图利,我们又不能让它无利可图,那么在不让它为所欲为这方面总可以有所行动吧。
就看看你的来电记录,有些大学生刚毕业完全不懂投资就给人打电话,拉人去投资;就看看有些老人不顾自己疾病缠身也投身股市;就看看某些分析师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做的那些“分析”、“指导”;就看看有些ZF人员让大小非上市;就看看热钱来了卷到了钱就可以跑……所以,不要说“机构博弈时代”!因为那只是某种程度上的、某种层面上的表现。
❺ 现在做什么工作比较有前景
2019年比较有前景工作:大数据、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1、大数据
大数据专业是从大数据应用的数据管理、系统开发、海量数据分析与挖掘等层面系统地帮助企业掌握大数据应用中的各种典型问题的解决办法的专业。简单点说就是搜集吃喝玩乐各项数据进行分析并精准推荐的过程。
越来越多的行业对大数据应用持乐观的态度,在互联网行业,比如网络、腾讯、淘宝、新浪等公司已经成为标配。
2、人工智能
中国人工智能发展非常迅猛。预计到2020年,中国人工智能产业规模将超过15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超过1万亿元。
2017年全球新兴人工智能项目中,中国占据51%,数量上已经超越美国。但全球人工智能人才储备,中国却只有5%左右,人工智能的人才缺口超过500万。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专业是个热了几十年的热门专业了,涵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工程、计算机信息工程等专业。
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系统地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包括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组成原理、计算机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基础、算法与数据结构等,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
4、电子商务
中国电子商务是生长于新时代,更是服务于新时代的,发展前景可以说十分广阔。比尔盖茨曾说过:“21世纪要么电子商务,要么无商可务!”马云也讲过:“未来5年,如果你不做电子商务,你会后悔!”
5、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是顺应数字信息时代发展所需,顺应移动互联媒介融合的趋势,而产生的新闻传播类专业,成长于互联网等新兴媒介形态的成熟,对新闻传播行业及整个社会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的就业前景非常好,毕业生社会需求大,就业面广。可在各类门户网站、传媒商业网站、党政部门网站、企事业网站等从事信息采集、撰写、编辑等工作。
就业前景最好,有两层含义:
一是就业容易,就业率高。
二是职位好,挣得多。
❻ 我国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各自提供的理财服务有哪些
一、信托业与银行业相互关系的历史发展
信托业与银行业虽同属信用范畴,但两者有很大区别,不能混淆。表现在: 1、所体现的经济关系不同:信托体现的是多边的信用关系,银行业务则多属于与存款人或贷款人之间发生的双边信用关系。 2、基本职能不同:信托的基本职能是财产事务管理职能,侧重于理财,而银行业务的基本职能是融通资金。 3、业务范围不同:信托业务是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除信托存贷款外,还有许多其他业务,范围较广。而银行业务则是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为主,主要是融同资金,范围较小。 4、融资方式不同: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代替委托人充当直接筹资和融资的主体,起直接金融作用。而银行则是信用中介,起间接金融作用。 5、承担风险不同:信托一般按委托人的意图经营管理信托财产,在受托人无过失的情况下,一般由委托人承担。银行则是根据国家金融政策、制度办理业务,自主经营,因而银行承担整个存贷资金运营风险。 6、收益获取方式不同:信托收益是按实绩原则获得,即信托财产的损益根据受托人经营的实际结果来计算。而银行的收益则是按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按提供的服务手续费来确定的。 7、意旨的主体不同;信托业务意旨的主体是委托人,在整个信托业务中,委托人占主动地位,受托人受委托人意旨的制约。而银行业务的意旨主体是银行自身,银行自主发放贷款,不受存款人和借款人制约。
尽管上述的信托业与银行业之间有很大的区别,但是它们之间却有着密切的历史渊源关系。
1、从信托业近代的发展看,信托业一直是银行业兼业的范围。 随着现代化产业的发展,财产形式的货币化、多样化,信托公司日益具备了金融机构的性质,开始接受货币和有价证券的委托,从事投资和融资活动,履行长期金融职能。正是因为这种职能上的重合,使银行开始大量从事信托业务,比如,全美14000多家银行中,有4500家银行兼营信托业务。到1970年,美国的信托财产总计达2885亿美元,占全部商业银行总资产5049亿美元的57.1%。凡是规模较大的银行,都设有信托部。除银行兼营的信托机构外,专业的信托机构在美国也相当强大。在日本,还允许成立信托银行,以信托业务为主兼营少量银行业务。而其信托业务和银行业务严格分开。但无论是美国还是日本,在银行的信托部和银行部之间业务实行严格的分开,本着各自的经营目标,独立经营,独立核算。
2、进入20世纪80年代之后,信托业与银行业出现了趋同化的现象。 这种现象表现为: (1).信托的融资职能、金融职能得到发展,开始向银行业趋同。信托的基本职能是财产管理,包括对个人、法人、团体等各类有形及无形财产的管理和处理。发达国家在继续强调信托的管理基本职能的同时,对信托的其他职能也愈加重视。如融资职能,日本的信托银行加大了吸收社会游资的力度,成立了国内大众的重要的储蓄机构;在投资职能发挥方面,除将所吸收的资金用于中长期贷款业务,还为产业部门提供设备资金,为个人购买住宅提供融通资金等;在金融职能方面,在传统的代理证券业务、代收款项业务的基础上,一些发达国家的信托机构将金融服务推广到纳税、保险、保管、租赁、会计、经纪人及投资咨询服务等领域。信托职能的多元化,使信托投资渗透到国家的一切经济生活之中。 (2).信托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同性化。无论是美国还是日本,尽管在银行内部或信托机构内部,银行与信托的两个部门是明确分开的,但信托所提供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却与银行所提供的无明显区别。相反,在美国银行的几乎每一家分支机构都开展信托业务,银行把信托业务和其他银行产品分开交易,重新组合,以向客户提供更新的金融服务也日益成为时尚。 (3).商业银行信托投资业务的国际化。70年代中后期,发达国家的经济出现了衰退迹象,国内金融也竞争激烈,盈利水平下降,于是积极开拓国际新业务,使金融国际化的进程大大加快了。1984年5月,美国与日本达成协议,允许美国及其他西方国家银行参与日本的信托业务。不久,美国花旗银行、摩根信托公司、纽约化学银行、英国巴克莱银行、瑞士联合银行等被批准在日本开展信托业务。与此同时,西方国家也允许日本的银行到其国内经营信托业务。信托投资业务的国际化,刺激了各国同行业新业务的开发,各国信托业的经营经验日益成为共享的财富,同时信托业的国际竞争也日益加剧。
纵观信托业与银行业关系的历史发展,趋同化一直是一个主题。
二、中国信托业过去的发展没有处理好与银行业关系的根本原因
中国信托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金融业中的一支生力军,为我国金融机制的转换与金融工具的创新提供了重要的组织形式和操作方式。然而,中国的金融信托业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就是许多专家说的:在业务经营范围上难以处理好与银行的关系。 应该说金融信托公司作为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主体其产生和发展正是适应了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但是之所以金融信托业之所以难以处理好与银行的关系,关键原因在于其治理结构。
在我国,信托公司并不是作为独立的投资主体而存在的。它的投资倾向和方式体现了地方政府,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利益和意志,其活动空间和成就也与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能量存在着相当密切的关系。金融信托业已成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专业银行等投资主体实现其投资意愿的主要手段。由于金融信托业存在着与生俱来的治理结构缺陷,必然导致以下弊端:
1、信托机构数量多、规模小、资本金不足,缺乏必要的财产实力和资信度。 我国的信托机构不是根据经济发展需要按经济区域合理布局设置的,这导致了机构设置的分散化、小型化,虽经多次清理整顿,到目前全国仍有200多家信托机构,且大部分乱拆借、乱投资等而造成的大量不良资产,存在着支付危机。
2、信托业的行业特征不明显,业务范围较窄,管理银行化。 长期以来,我国对信托机构资金来源实行严格限制,造成信托资金来源单一,尤其是缺乏可以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来源的信托品种,严重制约了信托业务的开展,信托业作为一种特色行业,在信托财产需求有限的条件下,真正意义上的信托业务尚未普遍开展起业,自下而上的压力和获利的冲动迫使信托机构向准银行化的融资机构转化,融资动力代替为民理财动机,致使经营是扭曲变形。
3、 信托法规不健全,立法滞后,对信托业的业务范围设有明确的界定,政策缺乏连续性。 信托业务涉及很复杂的权力义务关系,而且这种权利关系需要专门的法律予以调整确认。我国信托业走过20年的发展,至今没有建立起规范的信托制度,所赖以发展的法制基础十分脆弱,客观上影响了信托业的发展。长期以来,信托业采取的是一种“流浪汉”式的经营方式,一方面开展资本市场业务,一方面仍以高息吸存、高息拆借等方式和银行抢饭吃。其结果必然是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遭到整顿。
4、我国信托公司的股东结构所必须带来的行政干预。 由于当时的政策限制,早期(1988年前)的信托公司只有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和各级政府(主要是地方政府)才可成为信托公司的股东,因而信托公司在资金使用上基本上端谁的饭碗,归谁管,也就自然听谁的话。地方政府办的信托公司包括国际信托、财政信托等,在资金使用上表现出来的是大量资金投资天实业项目,短期资金长期占用,尤其是大部分项目是按地方政府旨意进行投资的,经济效益低下,形成过多、过滥的实业资产。各银行办的信托公司则是银行信贷功能的补充机构,对企业发放了相当数量的贷款,其中大部分是专业银行的指定贷款,有些银行还将不良贷款直接划给信托公司,以逃避责任,从而使银行办的信托公司虽然不良投资少,乱拆借少,但却存在大量的不良贷款。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重视理顺金融秩序,寻求信托业的发展方向,探讨信托机构的重组和市场定位,显得尤为重要。
三、中国信托业的重新定位必须处理好与银行经营的关系
1、信托业要摆脱“银行化”经营的嫌疑必须确定自身的业务发展方向 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应该说中国金融信托业的发展需求是很大的。如:产权流动的服务需求、国有企业优化资本结构和缓解过度负债的服务需求、企业改革的服务需求、企业托管的服务需求、资金信托、投资信托和投资顾问的需求、证券市场的服务需求、基础和企业改造的融资服务需求、直接投资的服务需求等等,为我国金融信托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金融信托业今后的发展方向,则应是告别一般货币业务,向资本业务和资产业务发展。 我国信托业定位于资本业务和资产业务,是有其资源条件的。首先,信托投资公司有着雄厚的资金实力。虽然目前来讲,一些信托投资公司面临着资金压力,但这很大程度上是由政策上的制约造成的,在《信托法》出台打破政策藩篱之后,信托公司就可以获得固定的信托资金市场。这是作为金融机构得天独厚的优势。其次,信托投资公司有着丰富的人才资源和专业背景。最后,信托投资公司有着广泛网络的优势。较大的信托投资公司都有着众多的分支机构,可以构成一个信息和资源的网络,为客户提供更广泛的信息服务。这就使信托业从目前的以银行业务为主,向资本和资产业务转化成为可能。 所以,信托投资公司向资本业务和资产业务转化无疑是一条非常可行性的出路,这对信托公司来说,既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旷世难逢的历史机遇。
2、金融信托要处理好与银行业的关系必须坚持以直接金融业务为主 国外的信托业务是从民事信托发展到金融信托,而我国目前民事信托尚缺乏业务基础,因此信托业务的重点必然是放在金融信托上。在金融信托中属于间接金融领域的业务,有来自强大的银行体系的竞争,所以,在金融信托业务中,要处理好与银行业之间的关系,应以直接金融为主,即资本市场业务领域。 在资本市场领域,开展金融信托业务与投资银行的许多业务是相通的,如证券承销和交易,资产重组,并购等。在这个领域虽然有证券分司竞争,但他们目前所经营的只是少部分投资银行业务,还有很多业务尚未开拓,因而存在着广阔的业务空间。
3、要处理好与银行业之间的关系,信托投资业必须回归本业,以受托理财投资为主。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颁布了《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新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今后信托投资公司以手续费或佣金方式收取报酬,是以受托人的身份接受信托财产和处理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包括: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动产和不动产及其它财产的信托业务、国家有关法律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企业债券承销业务;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以自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信托投资公司还可以接受为了公益目的而设立的公益信托。 这一新的办法首次从法规上把信托投资公司定位为真正从事受托理财业务的金融机构。这一定位体现了信托投资公司回归本业的要求,解决了长期困扰信托投资公司的定位问题,有利于信托业健康发展。
四、对信托业和银行业未来关系的展望枣金融集团化趋势
中国金融业近几年选择推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制度。这种制度安排有利于打破权力的过度集中和垄断,集中专门人才,提高监管水平,同时分业经营使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更加专业化,这样就既便于内部管理又有利于货币当局的外部监控,可以从总体上提高金融机构的运营质量,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
但自1998年以来的金融状况却显示,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实际上把国内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限制在一个更狭窄的范围内,其业务风险实际更加集中和扩大:对商业银行来说,由于只能在狭小的存贷款领域主要面对国有企业从事基本的业务活动,而国有企业普遍效益低下,致使商业银行或是因放款使不良资产比例持续上升,或是为安全起见少发放贷款,致使存差过大、资金浪费、业务收入无法抵补业务支出,出现大面积亏损。而中国的信托业在分业模式下不得不从可盈利的证券投资、证券代理业务中撤出,而单纯的“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业务开发也要有一个过程。
中国即将成为WT0成员国并逐步开放金融服务业。外资金融机构将逐步进入中国,最终可以在任何地点经营任何金融业务。它们的业务投向绝不会像中国的金融机构那样被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这样事实上的不平等将使中国的金融机构在激烈的竞争中面临极为不利的处境。
要改变上述状况,唯一的出路就是顺应国际金融改革的趋势,着手进行业务自由化改革,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可以说,混业经营及由此产生的金融集团化是中国加入WT0后金融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结果。 1998年5月13日,美国众议院以一票的优势通过了《1998年金融服务业法案》,该法案在涉及银行控股组织结构的条款中,创造了“金融控股公司”(FHC)这一新的法律范畴。自此以后,金融集团化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中国光大集团是中国金融集团化的尝试者。它目前拥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和光大信托3家金融机构,同时持有申银万国证券19%左右的股权,成为其最大的股东。光大集团同时还拥有在香港上市的3家上市子公司枣光大控股、光大国际和香港建设公司。1999年12月15日,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和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宣布组建中加合资人寿保险公司。“光大模式”为中国未来金融混业经营探索了一条方向。 可以预言,一旦我国有关金融控股公司的规定获得实施,中国的金融业将再一次面临重新洗牌,现有的业务格局和竞争态势将重新定位。中国信托业必须面对面对金融集团化挑战的对策。 面对金融集团的出现,首先应该认识到:全能化金融集团的出现是中国金融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结果;而对中国的信托公司来说,与全国性商业银行相比,即使在经过增资扩股以后资本金规模依然偏小,必将会被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组成的金融控股公司所收购;同时,从长远来看,中国的信托公司也只有融入全能化的金融集团中去才能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中国的信托公司应主动顺应趋势,积极参与到金融集团的组建中去。
具体来说,目前应寻找合适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尤其是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业务合作伙伴,通过同业拆借、抵押融资、客户信用资料、过桥贷款等业务合作逐步建立起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积极探索银信合作的新方式、新途径。在政策成熟的条件下,在战略合作伙伴的基础上,争取以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股东群组成金融控股公司,实现双赢。应该说,对那些股份制的商业银行来说,一方面可能会在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方面先行一步;另一方面,它们也迫切需要利用信托公司的业务优势实现跳跃性发展。
同时,中国的信托经营机构要继续壮大自己的实力,包括资本金规模和市场份额,以在将来的金融业洗牌中抢占一个相对有利的地位。在增资扩股过程中,应抛弃目前普遍存在的分散股权、均衡持股的做法,应寻找有实力的企业集团作为自己的大股东,这样在未来的重组过程中能够得到这些大股东的有力支持,保持业务、人员、管理体系的相对稳定。对一些大的企业集团来说,目前也在积极进入金融领域,并力图形成自己的金融集团。如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目前已成功控股了英大信托、蔚深证券、鲁能金穗期货,并且是湘财证券的第一大股东和华夏银行的第二大股东,基本具备了组成一个金融集团的雏形。
信托公司同时也应积极寻求业内的联合重组,组建航空母舰型的信托公司。我认为,针对中国加人WT0和金融集团的出现,作为监管机构将会鼓励业内间的兼并、联合重组,并将利用一些政策工具有意识地对业内的重组进行引导。
❼ 如何理解期货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随着我国市场开放步伐的加快和国际化程度的提高,企业外部经营环境越来越复杂,行业和企业间的竞争逐步升级。尤其是诸如期货、证券等市场经济高级形态的风险行业,面对的竞争更加残酷,其业绩排行榜也经常是风云变幻。 在过去两年我国期货行业迅速发展的阶段,业内关于期货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已有诸多论述,其中不乏真知灼见。笔者在大通期货十年来由小到大,由地方性小公司到全国性大公司的发展过程中,深深地感到不同的期货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着不同的内容,同一个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也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在不同时间点,它的内涵与要求也不相同,企业的长期成功必须依托于不断更新的核心竞争力。 尽管理论研究可以把不同内容的企业核心竞争力划分为诸如“创新能力、战略决策能力、企业信誉以及管理能力”等学术概念,也可以量化为“市场占有率、抗风险能力、研发能力、资产盈利率、企业商誉”等指标来衡量,但作为期货公司的经营者我们更关心的是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概念和指标”背后的实际内容。核心竞争力实际上是与基础竞争能力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期货公司的基础竞争能力是指期货公司履行其最基本的“交易跑道”职能和维护客户保证金安全的能力。前者主要是指交易系统的快捷、便利、故障排除能力及客户资金结算、存取和划转的便捷;后者则指的是期货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可以用注册资本金、偿债能力等指标来衡量。期货公司的风险又分为管理风险和交易风险。管理风险主要形成于合同文本的管理、印鉴的管理以及硬件等经营环境的优化管理等环节,与企业内控制度密切相关。期货行业的特性决定了期货公司的风险更多是来自于交易风险,即期货公司对客户交易风险的提示和控制,而这又很大程度取决于公司的服务水平。因此基础竞争力是期货行业对期货公司最根本的要求。 期货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应是建立在基础竞争能力之上,依托公司要素资源在经营中体现出来在维持可持续发展方面所具有的,区别于其他公司的吸引客户资源的核心能力。一言以蔽之,期货公司的核心就是客户,而期货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就是赢得客户青睐的能力。在大通期货还是东北地区一家地区性小公司的时候,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熟悉东北农产品产区的现货市场,拥有为当地农业企业提供全面的期现货资讯信息,以及为农场等现货生产企业提供套期保值方案的研发能力”。当大通期货发展成为经营网点遍布全国主要中心城市的大型期货公司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不仅仅是立足于产区的优势资源,而是变成了“立足东北面向全国,起到联系产区和销区、沟通南北的桥梁”的公司所具备的特有优势。 在目前国内期市,各期货公司间的竞争仍是同质化、低层次的市场争夺。但在金融市场日益国际化的大环境下,根据自身资源优势,在差异化竞争中确立企业定位,已成为各公司必须面临的市场选择。可由于外部法律、法规环境限制,企业在竞争中的差异化行业竞争定位战略受到很大限制,行业内低水平重复建设也非常严重。而突破法律法规环境限制实现期货公司差异化竞争战略的根本出路就在于“金融创新”。 回顾国际期货市场历史可以发现,“金融创新”动力很大程度上不是来自于行业“竞争”的需要,而是出于突破“法律”限制的目的。我国期货行业和期货公司发展的根本出路也只能来自“金融创新”。而“金融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两个方面,不管哪个方面的创新,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提高对客户的服务水平,满足客户多层次需求。但客户并不关心公司的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他们直接面对的是公司的产品,所以作为公司内部管理的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要想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就必须通过公司“产品”这一媒介来进行,客户看到和体会到的也是公司对其所提供“产品”的创新。 期货行业本质上是“金融服务业”,期货公司提供的产品也是“金融服务产品”,具有看不见、摸不着的特性。期货公司无论是通过技术创新与其他金融机构共同搭建“大金融一体化服务平台”,还是通过制度创新与现货企业共同构建的“期现套保一条龙”服务,市场都可以将其当作公司推出的产品来对待。而公司通过“金融创新”所提供的产品能否成功,即所推出的产品能否获得客户的认同,则取决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产品本身满足客户需求的程度,即产品质量;二是公司对其所推出的“服务产品”的营销水平和营销力度。 总之,期货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可以看作是通过差异化经营,以产品创新和产品营销为主要手段赢得客户青睐的能力。这种能力是多方面技能、资产、运行机制的有机融合和高度集成,它以现代管理理论的发展为前提,符合现代管理学对组织、环境、人、系统、竞争、变革、产品与服务等一系列基础概念的最新认识。 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为您解答。
❽ CFA在国际上认可度如何
近年来,参加金融分析师考试的人越来越多,在中国参加CFA考试人数近年正急剧增长,CFA如此火爆,是由于全球金融的迅速发展,催生了对CFA的需求,以及取得CFA资格后无可比拟的高薪和令人尊敬的工作。正如获取CFA特许资格认证显示了投资专才对更高标准的执着追求,聘用CFA特许资格认证持有人也表现了公司对此的重视。凭着如此广泛的认同,CFA特许资格认证持证人在国际职场上享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投行经理,基金经理、证券分析师、财务总监、投资顾问、投资银行家、交易员等。
作为紧缺人才,全球拥有CFA认证的约10万人,中国内地地区仅约2000人,因此CFA有着令人羡慕的高收入:
CFA年收入统计(单位:美元):
美国19万;英国20万;新加坡11.3万;香港13.6万;加拿大10.8万;全球平均17.8万。
CFA与MBA年收入比较(单位:美元):
哈佛MBA在美平均年薪12.8万,CFA在美平均年薪17.8万。
①培育专业的机构投资人;
②对开放式基金进行管理以及创业板市场的设立与运作;③保险基金和养老基金的管理;
④商业银行股份化和资产证券化运作;
⑤股票指数、期货分析以及风险资金管理等也是其工作范畴。收集研究对象信息,对其产品进行分析研究,提供分析研究及投资价值报告;跟踪研究对象变化情况,及时动态判断所研究对象的投资价值变化情况,作出投资预期回报与风险分析,调整投资操作建议;对公开发行的各种理财产品的设计、谈判、签约发行及维护;通过各种联络方式开发新客户,与老客户保持联系;负责完成金融产品CFA特许金融分析师职业方向包括投行经理,基金经理、证券分析师、财务总监、投资顾问、投资银行家、交易员等,同样薪酬也很可观。美国CFA的年薪40万美元以上,在香港年薪30万美元左右。
CFA的职业操守要求被业内称为“黄金标准”,协会对职业操守准则的规定有大约一本书那么厚。细致的比如“超过100美元的礼物不能收”,是为了防范CFA接受上市公司贿赂而向投资者错误推荐股票的行为。CFA要向专门的纪律委员会保证不违规,如果违规将被调查,严重的会终身吊销CFA执照。
❾ 什么是投资银行,主要做什么业务
投资银行是主要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资本市场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投资银行的业务:
经过最近一百年的发展,现代投资银行已经突破了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交易经纪、证券私募发行等传统业务框架,企业并购、项目融资、风险投资、公司理财、投资咨询、资产及基金管理、资产证券化、金融创新等都已成为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组成。
⑴ 证券承销。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本源、最基础的业务活动。投资银行承销的职权范围很广,包括本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外国政府和公司在本国和世界发行的证券、国际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等。投资银行在承销过程中一般要按照承销金额及风险大小来权衡是否要组成承销辛迪加和选择承销方式。通常的承销方式有四种:
第一种:包销。这意味着主承销商和它的辛迪加成员同意按照商定的价格购买发行的全部证券,然后再把这些证券卖给它们的客户。这时发行人不承担风险,风险转嫁到了投资银行的身上。
第二种:投标承购。它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发行方式的证券通常都是信用较高,颇受投资者欢迎的债券。
第三种:代销。这一般是由于投资银行认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负担。
第四种:赞助推销。当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有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防止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公司一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现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
⑵ 证券经纪交易。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中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和交易商三重角色。作为做市商,在证券承销结束之后,投资银行有义务为该证券创造一个流动性较强的二级市场,并维持市场价格的稳定。作为经纪商,投资银行代表买方或卖方,按照客户提出的价格代理进行交易。作为交易商,投资银行有自营买卖证券的需要,这是因为投资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管理着大量的资产,必须要保证这些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此外,投资银行还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无风险套利和风险套利等活动。
⑶ 证券私募发行。证券的发行方式分作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两种,前面的证券承销实际上是公募发行。私募发行又称私下发行,就是发行者不把证券售给社会公众,而是仅售给数量有限的机构投资者,如保险公司、共同基金等。私募发行不受公开发行的规章限制,除能节约发行时间和发行成本外,又能够比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相同结构的证券给投资银行和投资者带来更高的收益率,所以,近年来私募发行的规模仍在扩大。但同时,私募发行也有流动性差、发行面窄、难以公开上市扩大企业知名度等缺点。
⑷ 兼并与收购。企业兼并与收购已经成为现代投资银行除证券承销与经纪业务外最重要的业务组成部分。投资银行可以以多种方式参与企业的并购活动,如:寻找兼并与收购的对象、向猎手公司和猎物公司提供有关买卖价格或非价格条款的咨询、帮助猎手公司制定并购计划或帮助猎物公司针对恶意的收购制定反收购计划、帮助安排资金融通和过桥贷款等。此外,并购中往往还包括“垃圾债券”的发行、公司改组和资产结构重组等活动。
⑸ 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是对一个特定的经济单位或项目策划安排的一揽子融资的技术手段,借款者可以只依赖该经济单位的现金流量和所获收益用作还款来源,并以该经济单位的资产作为借款担保。投资银行在项目融资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它将与项目有关的政府机关、金融机构、投资者与项目发起人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协调律师、会计师、工程师等一起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而通过发行债券、基金、股票或拆借、拍卖、抵押贷款等形式组织项目投资所需的资金融通。投资银行在项目融资中的主要工作是:项目评估、融资方案设计、有关法律文件的起草、有关的信用评级、证券价格确定和承销等。
⑹ 公司理财。公司理财实际上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而提供咨询、策划或操作。它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根据公司、个人、或政府的要求,对某个行业、某种市场、某种产品或证券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提供较为全面的、长期的决策分析资料;第二类是在企业经营遇到困难时,帮助企业出谋划策,提出应变措施,诸如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子公司等。
⑺ 基金管理。基金是一种重要的投资工具,它由基金发起人组织,吸收大量投资者的零散资金,聘请有专门知识和投资经验的专家进行投资并取得收益。投资银行与基金有着密切的联系。首先,投资银行可以作为基金的发起人,发起和建立基金;其次,投资银行可作为基金管理者管理基金;第三,投资银行可以作为基金的承销人,帮助基金发行人向投资者发售受益凭证。
⑻ 财务顾问与投资咨询。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业务是投资银行所承担的对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一系列证券市场业务的策划和咨询业务的总称。主要指投资银行在公司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在二级市场再筹资以及发生兼并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交易活动时提供的专业性财务意见。投资银行的投资咨询业务是连结一级和二级市场、沟通证券市场投资者、经营者和证券发行者的纽带和桥梁。习惯上常将投资咨询业务的范畴定位在对参与二级市场投资者提供投资意见和管理服务。
⑼ 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指经过投资银行把某公司的一定资产作为担保而进行的证券发行,是一种与传统债券筹资十分不同的新型融资方式。进行资产转化的公司称为资产证券发起人。发起人将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金融资产,如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应收款等,分类整理为一批资产组合,出售给特定的交易组织,即金融资产的买方(主要是投资银行),再由特定的交易组织以买下的金融资产为担保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用于收回购买资金。这一系列过程就称为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的证券即资产证券为各类债务性债券,主要有商业票据、中期债券、信托凭证、优先股票等形式。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与持有人在证券到期时可获本金、利息的偿付。证券偿付资金来源于担保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即资产债务人偿还的到期本金与利息。如果担保资产违约拒付,资产证券的清偿也仅限于被证券化资产的数额,而金融资产的发起人或购买人无超过该资产限额的清偿义务。
⑽ 金融创新。根据特性不同,金融创新工具即衍生工具一般分为三类:期货类、期权类、和调期类。使用衍生工具的策略有三种,即套利保值、增加回报和改进有价证券的投资管理。通过金融创新工具的设立与交易,投资银行进一步拓展了投资银行的业务空间和资本收益。首先,投资银行作为经纪商代理客户买卖这类金融工具并收取佣金;其次,投资银行也可以获得一定的价差收入,因为投资银行往往首先作为客户的对方进行衍生工具的买卖,然后寻找另一客户作相反的抵补交易;第三,这些金融创新工具还可以帮助投资银行进行风险控制,免受损失。金融创新也打破了原有机构中银行和非银行、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的界限和传统的市场划分,加剧了金融市场的竞争。
⑾ 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又称创业投资,是指对新兴公司在创业期和拓展期进行的资金融通,表现为风险大、收益高。新兴公司一般是指运用新技术或新发明、生产新产品、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可以获得远高于平均利润的利润、但却充满了极大风险的公司。由于高风险,普通投资者往往都不愿涉足,但这类公司又最需要资金的支持,因而为投资银行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投资银行涉足风险投资有不同的层次:第一,采用私募的方式为这些公司筹集资本;第二,对于某些潜力巨大的公司有时也进行直接投资,成为其股东;第三,更多的投资银行是设立“风险基金”或“创业基金”向这些公司提供资金来源。
另外,在我国,往往不使用“投资银行”这个称呼,而实际上的投行就是经营上述业务的证券公司。
❿ 如何维护服务型行业的企业竞争力
随着我国市场开放步伐的加快和国际化程度的提高,企业外部经营环境越来越复杂,行业和企业间的竞争逐步升级。尤其是诸如期货、证券等市场经济高级形态的风险行业,面对的竞争更加残酷,其业绩排行榜也经常是风云变幻。在过去两年我国期货行业迅速发展的阶段,业内关于期货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已有诸多论述,其中不乏真知灼见。笔者在大通期货十年来由小到大,由地方性小公司到全国性大公司的发展过程中,深深地感到不同的期货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着不同的内容,同一个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也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在不同时间点,它的内涵与要求也不相同,企业的长期成功必须依托于不断更新的核心竞争力。尽管理论研究可以把不同内容的企业核心竞争力划分为诸如“创新能力、战略决策能力、企业信誉以及管理能力”等学术概念,也可以量化为“市场占有率、抗风险能力、研发能力、资产盈利率、企业商誉”等指标来衡量,但作为期货公司的经营者我们更关心的是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概念和指标”背后的实际内容。核心竞争力实际上是与基础竞争能力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期货公司的基础竞争能力是指期货公司履行其最基本的“交易跑道”职能和维护客户保证金安全的能力。前者主要是指交易系统的快捷、便利、故障排除能力及客户资金结算、存取和划转的便捷;后者则指的是期货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可以用注册资本金、偿债能力等指标来衡量。期货公司的风险又分为管理风险和交易风险。管理风险主要形成于合同文本的管理、印鉴的管理以及硬件等经营环境的优化管理等环节,与企业内控制度密切相关。期货行业的特性决定了期货公司的风险更多是来自于交易风险,即期货公司对客户交易风险的提示和控制,而这又很大程度取决于公司的服务水平。因此基础竞争力是期货行业对期货公司最根本的要求。期货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应是建立在基础竞争能力之上,依托公司要素资源在经营中体现出来在维持可持续发展方面所具有的,区别于其他公司的吸引客户资源的核心能力。一言以蔽之,期货公司的核心就是客户,而期货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就是赢得客户青睐的能力。在大通期货还是东北地区一家地区性小公司的时候,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熟悉东北农产品产区的现货市场,拥有为当地农业企业提供全面的期现货资讯信息,以及为农场等现货生产企业提供套期保值方案的研发能力”。当大通期货发展成为经营网点遍布全国主要中心城市的大型期货公司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不仅仅是立足于产区的优势资源,而是变成了“立足东北面向全国,起到联系产区和销区、沟通南北的桥梁”的公司所具备的特有优势。在目前国内期市,各期货公司间的竞争仍是同质化、低层次的市场争夺。但在金融市场日益国际化的大环境下,根据自身资源优势,在差异化竞争中确立企业定位,已成为各公司必须面临的市场选择。可由于外部法律、法规环境限制,企业在竞争中的差异化行业竞争定位战略受到很大限制,行业内低水平重复建设也非常严重。而突破法律法规环境限制实现期货公司差异化竞争战略的根本出路就在于“金融创新”。回顾国际期货市场历史可以发现,“金融创新”动力很大程度上不是来自于行业“竞争”的需要,而是出于突破“法律”限制的目的。我国期货行业和期货公司发展的根本出路也只能来自“金融创新”。而“金融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两个方面,不管哪个方面的创新,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提高对客户的服务水平,满足客户多层次需求。但客户并不关心公司的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他们直接面对的是公司的产品,所以作为公司内部管理的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要想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就必须通过公司“产品”这一媒介来进行,客户看到和体会到的也是公司对其所提供“产品”的创新。期货行业本质上是“金融服务业”,期货公司提供的产品也是“金融服务产品”,具有看不见、摸不着的特性。期货公司无论是通过技术创新与其他金融机构共同搭建“大金融一体化服务平台”,还是通过制度创新与现货企业共同构建的“期现套保一条龙”服务,市场都可以将其当作公司推出的产品来对待。而公司通过“金融创新”所提供的产品能否成功,即所推出的产品能否获得客户的认同,则取决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产品本身满足客户需求的程度,即产品质量;二是公司对其所推出的“服务产品”的营销水平和营销力度。总之,期货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可以看作是通过差异化经营,以产品创新和产品营销为主要手段赢得客户青睐的能力。这种能力是多方面技能、资产、运行机制的有机融合和高度集成,它以现代管理理论的发展为前提,符合现代管理学对组织、环境、人、系统、竞争、变革、产品与服务等一系列基础概念的最新认识。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