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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规范代理发卡业务

发布时间:2021-01-27 23:17:06

❶ 浦发信用卡上发卡组织标识是什么意思

一、持卡人持信用卡,可在全球VISA/MasterCard/JCB等国际信用卡组织、中国银联及信用卡中心指定的商户购物消费,并可在全球贴有VISA/MasterCard/JCB等国际卡组织标识、及在境内贴有中国银联标识的ATM和VISA/MasterCard/JCB等国际信用卡组织、中国银联及信用卡中心指定的取现点提取现金。
二、Visa卡,又译为汇财卡、威士卡;在中国大陆,它被称为(翻译为)“维萨卡”。是一个信用卡品牌,Visa卡于1976年开始发行,它的前身是由美国银行所发行的BankAmericard。
三、MasterCard(万事达卡):万事达国际组织(英文:MasterCard Worldwide,NYSE:MA)是一个由超过2万5千个金融机构会员组成的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限公司。万事达国际组织通过其会员发行万事达(MasterCard®)信用卡和万事顺(Maestro®)借记卡。
四、JCB(英文全称为Japan Credit Bureau,中文称吉士美卡,或称日财卡)为日本三和银行、日本信贩银行、三井银行、协和银行、大和银行等企业在1961年成立的信用卡组织。
该组织从1961年开始发行信用卡,但只限于日本国内使用。1981年后,开始国际业务,建立全球服务网络,并迅发展国际发卡市场,让JCB信用卡目前可以在世界190个国家及地区使用。

❷ 信用卡的发卡机构都有什么责任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均衡的信用卡营销激励机制,严禁对营销人员实施单一以发卡数量作为考核指标的激励机制。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发卡营销行为规范机制,在营销过程中必须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营销人员必须充分告知申请人有关信用卡的收费政策、计罚息政策,积极提示所申请的信用卡产品的潜在风险,并请申请人确认已知晓和理解上述信息。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适当方式积极为客户提供信用卡账单通知和还款提醒服务。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规范发卡营销的市场竞争行为,积极维护良好、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不得以赠送礼品、换取积分、提高授信额度等为条件强制或诱导客户注销他行信用卡。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本机构在发卡营销过程中获取的客户个人信息负有保护信息安全的义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实行严格的文档管理和客户信息保护制度,妥善管理信用卡申请表等重要文档,对信用卡申请表应实行统一印制,统一保管,统一编号,严格领用,防范仿制。

五、持卡人激活信用卡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扣收任何费用,持卡人以书面、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录音或电子签名方式授权银行业金融机构扣收费用的除外。

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遵循审慎原则向学生发放信用卡。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发放信用卡(附属卡除外)。向经查已满18周岁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学生发放信用卡时,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第二还款来源方应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信用卡前必须确认第二还款来源方已书面同意承担相应还款责任,否则不得发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向学生家长或其他有关管理人告知学生申请领用信用卡的相关信息。

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信用卡申请人资信水平和还款能力进行尽职调查,申请人应拥有固定工作,或稳定的收入来源,或提供可靠的还款保障。申请人不能满足上述条件但确有必要发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发卡适用范围做出明确规定,建立相应的发卡管理机制。申请人必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第二还款来源方应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信用卡前必须确认第二还款来源方已书面同意承担相应还款责任,否则不得发卡。

八、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经查在他行已有信用卡授信,但客户个人偿还能力与各行累计授信额度存在较大差距的申请人,应严格控制发卡。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本机构特约商户的管理,就信用卡欺诈、套现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责任与特约商户进行必要约定,对特约商户实行持续监测和定期现场检查。对涉嫌协助持卡人套现的特约商户应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情节严重的应立即停止该商户收单资格。

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机构合作管理的特约商户,由为此类商户提供清算和结算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管理主体责任。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应与合作的非银行机构就信用卡欺诈、套现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责任,以及损失承担责任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

经查发现特约商户有涉嫌套现行为的,承担管理主体责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暂停或停止为该商户提供清算和结算服务。

十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涉嫌上述信用卡违规操作行为的特约商户信息(含单位和个人信息)记入负面名单,并积极向中国银行业协会报送。中国银行业协会应加强与会员单位的协调沟通,积极推进负面名单共享。

十二、对特约商户的管理主体机构因管理不力或违规提供清算和结算服务造成所管理商户套现活动频繁,在社会上广泛散播套现宣传信息,或与公安机关破获案件有涉案关联的,监管部门将视情况追究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人员责任,视严重程度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限制、暂停或停止其信用卡新发卡业务,以及实施其他相应的行政处罚等审慎性监管措施。

十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审慎实施催收外包行为。实施催收外包行为的银行业务金融机构,应建立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催收外包机构选用标准、业务培训、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等,选用的催收外包机构应经由本机构境内总部高级管理层审核批准,并签订管理完善、职责清晰的催收外包合同,不得单纯按欠款回收金额提成的方式支付佣金。

十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持续关注催收外包机构的财务状况、人员管理、业务流程、工作情况、投诉情况等,确保催收外包机构按照本机构管理要求开展相关业务。

对因催收外包管理不力,造成催收外包机构损害欠款人或其他相关人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相应的外包风险管理责任。监管部门将视情况追究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人员责任,视严重程度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限制、暂停或停止其信用卡新发卡业务,以及实施其他相应的行政处罚等审慎性监管措施。

十五、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信用卡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加强实行独立经营核算的信用卡中心的管理,理顺内部管理流程,落实信用卡中心和当地分支机构的投诉管理责任,做好当地信用卡客户投诉处理工作。

因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不当导致当地投诉处理缺位、延误,客户正当权益受损,甚至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监管部门将视情况追究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人员责任,视严重程度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限制、暂停或停止其信用卡新发卡业务,以及实施其他相应的行政处罚等审慎性监管措施。

❸ 我国有哪些信用卡,分别是哪些金融机构发行

我国信用卡目前只有商业银行发行,虽然规定其他金融机构也可以发行,但尚未开放先专例。
我国属有关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201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
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实施分步走、渐进式改革,有利于发卡机构在过渡期内进一步积累定价数据和经验,引导其完善信用卡利率定价机制。
二是各发卡机构信用卡风控能力和定价能力参差不齐,进行利率上限和下限指导,有利于避免个别发卡机构盲目降价打价格战,导致不公平竞争和高风险客户过度举债,从而增加信用风险,引发市场局部混乱。
三是在信息披露机制有待加强的情况下,设置透支利率上限有利于防止个别发卡机构不合理收取过高利息,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

❹ 我办了张农业银行的贷记卡,我25号拿的卡`当天消费了我还到什么还款啊`最迟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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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中国农业银行兑换利率

第一条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准贷记卡,以下简称金穗信用卡)是中国农业银行发行的人民币信用支付工具,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和消费等功能,并可根据发卡行规定享有一定透支便利。金穗信用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

第二条 金穗信用卡按信用等级不同分为金卡和普通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单位卡最多可申领六张,持卡人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书面指定或注销。单位卡所有交易款项均记入该单位卡账户,申领单位对其申领的所有单位卡产生的交易负责。
具有合法收入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可申领个人卡,个人卡的主卡持卡人可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申领附属卡,附属卡不得超过两张,有效期限与主卡相同,主卡持卡人有权要求注销或止付其附属卡。附属卡所有交易款项均计入主卡账户,主卡持卡人对其附属卡产生的交易负责。

第三条 单位和个人申领金穗信用卡时,须在发卡行开立备用金账户。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将销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个人卡账户的资金只限于以其持有的现金存入或以其工资性款项、属于个人的合法的劳务报酬、投资回报等收入转账存入。
备用金起存金额为:单位金卡20000元,单位普通卡10000元;个人金卡2000元,个人普通卡1000元。多存不限,并可随时续存。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和计息办法计付利息,个人卡账户存款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第四条 单位和个人申领金穗信用卡须填写申请表并与发卡行签订书面领用协议。发卡行根据申领人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批准其申请。申请批准后,发卡行将为申领人核定透支额度,并可根据持卡人用卡情况及资信状况的变化对其透支额度进行调整。

第五条 个人申领金穗信用卡时,发卡行可根据申领人的资信状况决定其是否需要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分为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担保方应与发卡行签订担保合约。

第六条 金穗信用卡有效期为二年,逾期自动失效,但持卡人使用金穗信用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其担保人所承担的连带责任不变。申领金穗信用卡的客户需交纳年费,两年年费须一次交清。如中途退卡,年费不退还。
金穗信用卡有效期满,持卡人如需继续使用,可到发卡行换领新卡。换领新卡需重新交纳年费,收费标准同新发卡。持卡人如不准备继续使用金穗信用卡,须将金穗信用卡退回发卡行,申请办理销户。有效期满后6个月,持卡人未换领新卡的,发卡行有权将该卡做销户处理。

第七条 持卡人凭金穗信用卡在中国农业银行指定的营业机构或金融设备上办理支付交易时,凡使用密码进行的,发卡行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凡未使用密码进行的,持卡人需根据发卡行规定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由持卡人签字的交易凭证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单位卡不得取现,用于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时不得透支。
办理无卡存现时,存款人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存款凭条。发卡行以存款人填写的卡号为准入账,因存款人错填卡号引起的资金损失由存款人承担。

第八条 持卡人凭金穗信用卡和密码在自动柜员机上取现,每卡每日累计取现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次数不得超过5次。持卡人在自动柜员机上存入现金,以本行点核数为准入账。

第九条 持卡人可在本地受理网点或金融设备或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查询账户余额、交易明细。持卡人对账务提出疑问的,发卡行在30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条 持卡人可在发卡行为其核定的透支额度内透支。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透支利息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自发卡行记账日起计息,按月计收单利,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
持卡人偿还透支款项顺序为透支利息、透支本金。超过60天未能偿还透支款项的,发卡行有权取消其使用金穗信用卡的资格,并依法追回所欠本息。恶意透支或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发卡行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金穗信用卡遗失或被盗,持卡人应及时办理电话挂失或书面挂失。挂失自相关手续办妥后即时生效,持卡人不承担挂失生效后因金穗信用卡被冒用所发生的资金损失。持卡人办理电话挂失后,应及时补办书面挂失手续。办妥书面挂失手续后,持卡人方可补领新卡。持卡人密码遗忘的应到发卡行指定网点办理密码更新手续。

第十二条 持卡人在结清全部交易款项、透支本息和有关费用后,可办理销户。金穗信用卡遗失或被盗的,持卡人在办妥书面挂失手续后,方可办理销户。销户时,单位卡账户的资金应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第十三条 持卡人应妥善保管金穗信用卡密码,防止泄漏。凡密码相符的金穗信用卡交易均视为合法交易。因密码失密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持卡人不得以与特约商户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发卡行的款项。

第十四条 金穗信用卡及其账户仅限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否则,由此造成的资金损失由持卡人本人承担。如持卡人工作单位、住址、电话或身份证件号码变更,须书面通知发卡行,因通知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第十五条 发卡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金穗信用卡收费标准,持卡人与发卡行签定领用协议,即表示接受该标准。

第十六条 由于不可抗力或通讯原因导致金穗信用卡暂时无法使用,发卡行不承担相关责任;由于不可抗力或通讯原因导致的账务差错,发卡行有权予以纠正。

第十七条 金穗信用卡所有权属于发卡行,发卡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持卡人使用金穗信用卡的权利,追回所欠款项,并可授权有关银行和特约商户收回金穗信用卡。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中国农业银行制定、解释和修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修改时无论持卡人是否知悉,均具约束力。

附表:金穗信用卡(准贷记卡)收费标准

金穗信用卡(准贷记卡)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年费
金卡80元/年,普通卡20元/年
开卡时、有效期满换卡时收取

工本费
非彩照卡10元,彩照卡50元
开卡、补卡、换卡时收取

挂失手续费
50元
书面挂失当时收取;电话挂失在补办书面挂失手续时收取





异地取现
交易金额的1%
最低1元

异地存现
交易金额的5‰
最低1元,最高100元

异地转账支出
交易金额的5‰
最低10元,最高300元

异地转账存入
交易金额的5‰
最低1元,最高100元

A
T
M


本地跨行ATM取现
2元/笔

异地本行ATM取现
交易金额的1%/笔
最低1元

异地跨行ATM取现
(交易金额的1%+2元)/笔

注:异地指领卡城市以外的地区。
第一条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以下简称金穗借记卡)是中国农业银行发行的金融支付工具,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消费、理财等全部或部分功能,联线作业,实时入账,不允许透支。金穗借记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其它指定的国家和地区使用。

第二条 金穗借记卡按照发行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申领单位卡,其持卡人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书面指定或变更;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申领个人卡。申领单位或个人可申领一张主卡和多张附属卡,并对其申领的主卡、附属卡产生的所有交易负责。

第三条 金穗借记卡单位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申领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单位卡所有交易款项均记入该单位卡账户。个人卡账户的资金以其持有的现金存入或以其工资性款项、属于个人合法的劳务报酬、投资回报等收入转账存入。

第四条 持卡人应妥善保管金穗借记卡及密码,并及时更换金穗借记卡密码,防止泄漏。凡密码相符的金穗借记卡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或本人授权的合法交易,发卡行依据密码为持卡人办理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因密码泄密造成的经济损失,持卡人自行负责。

第五条 金穗借记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凡因持卡人转借金穗借记卡而造成的资金损失由持卡人本人承担。

第六条 持卡人凭金穗借记卡和密码可在中国农业银行认可的特约商户消费,并可在指定的受理网点或通过自助设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按相关规定办理金融交易。持卡人还可以根据发卡行规定的条件,选择其它多种金融服务

第七条 发卡行在受理业务时如需验证持卡人有效证件时,经办人员仅对证件姓名和借记卡姓名是否相符进行审核,在上述要素相符的条件下即认定为持卡人本人的行为。

第八条 存款人进行无卡存款时,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准确填写持卡人的卡号和姓名,因存款人填写错误引起的资金损失由存款人承担。

第九条 持卡人一日一次性从账户提取现金人民币5万元(不含)以上金额的,应提供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持卡人一次性提取现金人民币2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至少提前1天以电话等方式向银行网点预约。

第十条 持卡人凭金穗借记卡和密码在ATM取现时,每卡每日取现次数不得超过5次、累计取现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元或等值外币(境外取现时)。

第十一条 持卡人在ATM上办理业务时,如因终端故障或本人操作原因导致金穗借记卡被吞没,持卡人应在吞卡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ATM打印的吞卡通知到ATM所属银行网点办理领卡手续,逾期未领回的,发卡行有权作废卡处理。

第十二条 发卡行向持卡人提供咨询、查询、投诉等服务,持卡人可以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或发卡行指定营业网点核对账务。持卡人对交易提出疑问的,发卡行应在接到质疑起30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三条 持卡人应妥善保管金穗借记卡,如被盗或遗失,应及时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或到发卡行指定网点办理挂失。挂失办妥后即时生效,持卡人不承担挂失生效后因金穗借记卡被冒用所发生的资金损失。对于挂失生效前发生的资金损失发卡行不承担责任。
持卡人通过电话银行或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办理挂失后,应及时补办书面挂失手续。办妥书面挂失手续后,持卡人方可在发卡行指定网点解除挂失或者补领新卡。

第十四条 如密码遗忘的,持卡人应及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行指定网点办理密码挂失手续。

第十五条 对同一张借记卡,持卡人如一日内在各种交易渠道连续三次输入交易密码不正确,发卡行有权按有关规定锁定该账户,持卡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行指定网点或通过其他身份认证措施申请解除锁定,才能重新开通账户。

第十六条 金穗借记卡卡片出现损坏,持卡人可持原卡到发卡行指定网点申请换领新卡。

第十七条 持卡人在结清全部交易款项和有关费用、交回金穗借记卡后,方可办理销户。对遗失或被盗的金穗借记卡申请销户时,持卡人须在销户前办妥书面挂失手续。销户时,单位卡账户的资金应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

第十八条 金穗借记卡账户存款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公布的存款利率和计息办法计付利息,个人卡账户存款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由发卡行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第十九条 发卡行按照公告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向持卡人收取服务费用。若持卡人未按公告内容支付费用,发卡行可中止提供相应服务。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发生变动时,发卡行应按有关规定将变动内容在相关营业场所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生效。持卡人不接受该变动的,可在公告期满次日起2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超过此期限仍未办理销户手续的,视为接受。

第二十条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金穗借记卡暂时无法使用的,发卡行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 金穗借记卡所有权属于发卡行。如持卡人违反本章程或国家有关规定,发卡行可取消持卡人使用金穗借记卡的资格,追回所欠款项,并授权有关银行和特约商户收回金穗借记卡。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国农业银行制定、修改和解释,向国家有关部门备案后执行。修改时将在相关营业场所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后生效,对双方产生约束力。持卡人不接受该修改,可在公告期间内办理销户手续。超过公告期间仍未办理销户手续的,视为持卡人接受本章程的修改。
第一条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是中国农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支付工具。具有消费信贷、预借现金、还款等功能,符合条件的持卡人可享受免担保、循环信用、免息还款期等便利。

第二条 贷记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个人卡和商务卡,其中个人卡分为主卡和附属卡;按信用等级不同分为白金卡、金卡和普通卡;按照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和本外币合一卡。贷记卡将使用VISA、MasterCard或中国银联等不同贷记卡组织标识。

第三条 人民币卡仅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外币合一卡可在境内外使用。贷记卡在境内使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在境外使用以账户币种作为结算币种。

第四条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收入的个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称发卡银行)申领个人卡主卡,还可为他人申领附属卡,附属卡有效期限与主卡相同。主卡持卡人有权要求注销或止付其附属卡,附属卡所有交易款项均计入主卡账户。

第五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向发卡银行申领商务卡。申领本外币合一卡的单位还必须能够合法支配外汇。商务卡持卡人资格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书面指定和撤销。商务卡所有交易款项均记入该单位账户。

第六条 单位和个人申领贷记卡,须填写《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申请表》,并与发卡银行书面签订并遵守《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

第七条 申领人申请后,发卡银行根据申领人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批准其申请。
申请批准后,发卡银行将为持卡人核定信用额度,并根据持卡人用卡情况及资信状况的变化对其信用额度进行调整。个人卡信用额度最高为5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商务卡信用额度最高为发卡银行为其核定的综合信用额度的3%,无综合信用额度可供参考的单位其信用额度最高为1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

第八条 贷记卡有效期最长为三年,逾期自动失效。贷记卡有效期满,发卡银行自动为其换发新卡。持卡人如不愿继续使用贷记卡,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发卡银行。持卡人使用贷记卡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受影响。

第九条 个人卡账户的欠款,持卡人可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偿还,本外币合一卡外币账户的使用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办理。

第十条 商务卡账户的欠款,申领单位须从其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偿还。商务卡外币账户的欠款,申领单位可从其外汇账户转账还款,该账户的使用应符合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商务卡不得在境内存取外币现钞,不得存放外币资金。

第十一条 持卡人在境内预借现金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在ATM上预借现金,每卡每日最多为5次;在境外预借现金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1000美元或等值外币,每月累计不得超过5000美元或等值外币。

第十二条 发卡银行提供的服务限于服务贸易项下支付,持卡人在境外用卡,不得用于资本项下投资及贸易支付,也不得用于国家法律所禁止的非法交易和行为。

第十三条 除ATM交易外,其余交易均需持卡人签名确认。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发卡银行均视为持卡人本人的合法交易。由持卡人本人签名的交易凭证和各类交易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第十四条 持卡人应在银行要求的到期还款日之前还款,银行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为免息还款期,最长为56天。持卡人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全部贷款的,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贷款的利息。持卡人以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额满足银行要求的最低还款额但未偿还全部贷款)还款,不享受免息还款期便利,持卡人超过发卡银行批准的信用额度用卡时,也不享受免息还款期便利,均应支付未偿还部分自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贷款利息。持卡人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欠款总额的10%。持卡人预借现金,不享受免息还款期便利,应当支付自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贷款利息。上述所有贷款利息发卡银行均按月计收复利,日利率为万分之五。发卡银行对贷记卡账户的超额还款不计付利息。
个人卡外币欠款,持卡人可用外币现钞和外汇存款偿还,也可在出具由发卡银行提供的交易账单的情况下,按照经常项目可兑换的要求,用人民币资金购汇偿还。但如持卡人用卡发生的交易为国家法律所禁止,则发卡银行将不为持卡人办理购汇手续。

第十五条 持卡人使用贷记卡需交纳年费、各项手续费和工本费,具体标准见附表。发卡银行制定和修改费用项目与标准时,将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之前偿还发卡银行要求的最低还款额、超额使用发卡银行批准的信用额度的,除支付贷款利息外,还应就最低还款额的未偿还部分、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5%分别支付滞纳金、超限费。

第十七条 发卡银行每月定期向有贷款余额或有交易发生的持卡人寄送对账单。持卡人接到对账单对账后,对交易有疑问,应及时向发卡银行查询。

第十八条 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提供咨询、查询、投诉和卡挂失的24小时服务电话,对持卡人关于账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的要求将在30日以内给予答复。

第十九条 持卡人申请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或约定的其他形式通知发卡银行,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第二十条 持卡人应将贷记卡和密码分开妥善保管。持卡人卡片遗失或被盗,应及时向发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书面和口头挂失均为正式挂失并即时生效。发卡银行只承担受理持卡人挂失后的经济损失,之前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持卡人不得泄漏其个人密码,否则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贷记卡及其账户只限申领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转借或转让。持卡人不得以与特约商户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发卡银行款项。

第二十二条 贷记卡所有权属于发卡银行,在持卡人未按规定偿还贷款、违反本章程规定或发卡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下,发卡银行有权停止持卡人继续使用贷记卡的资格,并授权有关银行和特约商户收回贷记卡,追回所欠贷款本息。利用贷记卡进行诈骗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境内特约商户受理贷记卡应遵守发卡银行、收单银行及《银行卡联网联合业务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遵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及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境内外贷记卡组织有关业务规则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国农业银行制定、解释和修改,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公示后执行,所有持卡人均应遵守本章程。

附表:

中国农业银行贷记卡收费标准

币种:人民币(特殊标明的除外)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个人金卡 主卡200元/年
附属卡100元/年

年费逐年收取,中途退卡,年费不退还。彩照卡另加工本费30元。

个人普卡 主卡100元/年
附属卡50元/年




个人金卡 主卡160元/年
附属卡80元/年

个人普卡 主卡80元/年
附属卡40元/年
工本费
非彩照卡20元
彩照卡50元
除到期换卡、挂失补卡外的其他换卡

挂失手续费
50元/卡
含换卡工本费

密码重置手续费
15元/次

持卡人要求紧急重置密码、紧急换卡,除上述手续费或工本费外,还应交纳紧急处理费用每次20元人民币。





*
境内本行预借现金
交易金额的1%
最低1元

境内他行预借现金
(交易金额的1%+2元)/笔
最低3元

境外预借现金
交易金额的3%
最低3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







境内本行提取超额还款
提现金额的1%
最低1元

境内他行提取超额还款
(提现金额的1%+2元)/笔
最低3元

境外提取超额还款
提现金额的3%
最低1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

境内紧急取现
提现金额的2%
最低2元

境外查询余额
0.5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次

境外紧急挂失
35美元/卡,威士金卡免费
万事达卡前两个联系电话免费,从第三个开始每个电话另收取7.75美元。

境外紧急取现
威士卡:175美元/次
威士金卡免费
万事达卡:95美元/次
万事达卡前四个联系电话免费,从第五个开始每个电话另收取7.75美元;即使因为申请人主动放弃或遭发卡行拒绝,致使申请的紧急取现服务未能完成,国际组织仍要为此收取50美元的服务费。

境外紧急补卡
威士卡:175美元/次
威士金卡免费
万事达卡:148美元/次
万事达卡前四个联系电话免费,从第五个开始每个电话另收取7.75美元;即使因为申请人主动放弃或遭发卡行拒绝,致使申请的紧急补卡服务未能完成,国际组织仍要为此收取50美元的服务费。

滞纳金
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的5%

超限费
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5%

境内交易争议调单费
10元

境外交易争议调单费
6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

账单费
三个月之内的对账单免费,三个月以前的对账单收取5元/份

国际结算费
威士卡:交易金额的1%;
万事达卡:交易金额的1.1%
交易币种与结算币种不一致时收取。参考资料:

❻ 信用卡visa和银联的区别有哪些

信用卡和银联有3点不同:

一、两者的发行时间不同:

1、信用卡visa的发行时间:VISA卡于1976年开始发行,它的前身是由美洲银行所发行的Bank Americard。

2、银联的发行时间:中国银联(China UnionPay)成立于2002年3月,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中国银行卡联合组织,总部设于上海。

二、两者的公司性质不同:

1、信用卡visa的公司性质:非营利性组织。

2、银联的公司性质:国有企业。

三、两者的服务范围不同:

1、信用卡visa的服务范围:Visa向其金融机构客户提供丰富的信用卡产品平台,可以满足从信用卡新客户到高端消费者,以及大型机构的各种支付需求。Visa的信用卡平台还提供个性化积分回报系统、紧急替代卡、旅行协助和租车保险等增值服务,可以帮助发卡机构提高顾客忠诚度及使用率。

2、银联的服务范围:提供先进的电子化支付技术和与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相关的专业化服务。在中国大陆的主要城市,多数自动柜员机上都贴有银联标志,可以为有中国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提供服务。开展银行卡技术创新。

制定银行卡跨行交易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协调和仲裁银行间跨行交易业务纠纷。如,在跨行使用银行卡的时候,发卡行和收单行的手续费分成等问题。组织行业培训、业务研讨和开展国际交流,从事相关研究咨询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相关服务业务。

❼ 中信银行普卡升级白金卡,未激活,被扣2000年费!可以消卡并退款吗

可以销卡来退款

中信信用卡未开通但源被收取了年费,应和银行客服核对确认该费用收取原因,被扣掉的2000会在3-5个工作日退回来,然后重新激活,但是你的白金卡会被他们取消不能用了。

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要求,持卡人在激活信用卡之前,银行不得扣收任何费用。

(7)金融机构规范代理发卡业务扩展阅读:

持卡人激活信用卡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扣收任何费用,持卡人以书面、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录音或电子签名方式授权银行业金融机构扣收费用的除外。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信用卡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加强实行独立经营核算的信用卡中心的管理,理顺内部管理流程,落实信用卡中心和当地分支机构的投诉管理责任,做好当地信用卡客户投诉处理工作。

因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不当导致当地投诉处理缺位、延误,客户正当权益受损,甚至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监管部门将视情况追究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人员责任,视严重程度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限制、暂停或停止其信用卡新发卡业务,以及实施其他相应的行政处罚等审慎性监管措施。

❽ 中国银行“批量收费”是什么意思

批量收费就是年费,借记卡费标准都是10块钱一年,只是称呼上叫批量收费版,全国中行都统一这么权称呼的,如果是卡折合一,年费那个项目叫“卡费”,显示在存折上。

(8)金融机构规范代理发卡业务扩展阅读:

银行卡年费是指中国的商业银行对银行账户每年固定收取的费用。银行卡年费的收取一年一次,银行从账户中划取。

银行卡年费通常是指借记卡的年费,但广义上包括了信用卡年费、网上银行年费等。借记卡年费部分收取,部分银行免年费。信用卡年费则是普遍收取,而且费用高,年费在几百不等。

❾ 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能办几张信用卡

没有限制来。

一个人可以在同一自银行办多张信用卡(没有限制),但在同一银行申请多张信用卡的话额度是相同的、共享的;只要申请人要符合银行规定就可以申请,如下:

1、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到65周岁之间;

2、收入、资产要求: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信用、能力要求:有良好的信用和按时还款付息的能力;

4、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9)金融机构规范代理发卡业务扩展阅读

信用卡注意事项

为了免被银行收取超限费,一些持卡人转而向银行申请临时调高透支额度,增幅多在10%-20%,期限通常为1个月,过了规定时间,信用卡又恢复到原先的额度。因此持卡人一定要记清临时额度的期限,避免出现信用卡还款逾期现象。

此外还应注意临时调高额度的超限问题:如果是在一个月的后半月使用超额透支,很可能超额部分会产生超限费。

❿ 招商银行电话银行转账怎么关闭人脸识别

若您是指手机银行刷脸转账功能,无需特别申请开通,也无法取消。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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