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是金融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Financial leasing companies)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详见《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未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或在其名称中使用“金融租赁”字样,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租赁业务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实物租赁公司,一类是金融租赁公司。两个的区别点主要在,前者最终只转移使用权,后来最终要转移所有权。
因此,金融租赁公司实际是一家金融机构,与银行不同在于,银行贷款给企业,企业用于购买设备,以先付息后归还本金。金融租赁公司是先购买设备,再将设备租赁给企业,企业付租赁费,比如付五年的租赁费,五年租赁费的总和等于基金加利息。
(1)邦银金融租赁公司扩展阅读:
金融租赁公司中国的发展
起源
我国的融资租赁业起源于1981年4月,最早的租赁公司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形式出现,其原始动机是引进外资。自1981年7月成立的首家由中资组成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租赁有限公司"到1997年经原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租赁公司共16家。
1997年后,海南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广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中国华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00年关闭)先后退出市场。目前,经过增资扩股后正常经营的金融租赁公司有18家,它们主要从事公交、城建、医疗、航空、IT等产业。
发展
融资租赁是不同资本市场之间进行资源传导和资本形态转化的有效机制。由于融资租赁具有其他筹资方式所不可比拟的优点,所以国际上已普遍使用之,其发展速度也首屈一指。八十年代初,作为改革开放的产物被引进中国,在近20年来中国租赁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因各种原因。
金融租赁公司普遍存在着经营范围较为混乱、在高风险领域投资规模过多过大又疏于风险控制与资产管理,加之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健全,租赁业发展的四大支柱(法律、监督、会计准则和税收)不配套,导致了一些金融租赁公司面临着资产质量恶化,出现严重的支付困难、正常的业务经营已难以为继的状况。
完善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育完善,法律、监督、会计准则和税收环境对租赁业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要求。
十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组织商务部、中国银监会等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结合国情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数易其稿,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租赁法(草案)》(二次征求意见稿)。
融资租赁立法将推进融资租赁业市场化进程,盘活固定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满足企业技术改造的要求,提高企业技术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引导消费。
增加行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融资租赁的立法将促进融资租赁业的快速发展,在加快折旧、呆帐准备,流转税缴纳、关税缴纳、外汇结算资金来源等方面给予了重大政策扶持,宏观政治环境十分有利于中国租赁业的发展。
前景
未来的几十年是中国经济发展上台阶的时期,国家将继续对能源交通和基础设施大力投资,中国企业经过几十年市场化运作和积累后急需产业更新和技术改造。
这些都会带来大量的成套设备,交通工具,专用机械的需求,,而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已经证明了租赁是解决这些需求的最有效途径。今后市场的巨大需求是租赁业务发展的最好时机。
B. 国内有几家金融租赁公司
中国金融租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工商银行;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
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美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
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农业银行;
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海航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恒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美国德州太平洋集团(TPG);
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等;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各持50%股权;
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原山西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金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C. 金融租赁公司都进行哪些业务
金融租赁公司来是专门从事金融源性租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租赁又称“融资性租赁”“资本租赁”,是指金融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购买设备,并将所购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收取租金以补偿其购买设备的成本、融资利息、经营费用、税款,并获取一定利润的金融业务活动。
D. 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职业发展前景和待遇如何
金龙公司不太了解,但是金融,公司的发展还是不错的,起薪就几十万,而且现在国家大力提倡第三产业,我觉得金融租赁和金融服务应该很有前景,,
E. 这个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是真实存在的吗
存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真实地址上海龙腾大道2865号。
但是公司存在不表示跟你打交道的不是骗子,有人会打着其他公司的旗号骗人,最好谨慎小心些。
F. 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 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金融专租赁公司,注册资属本为10亿元人民币。于2016年6月经天津银监局批复,增资至30亿元。总部设在天津滨海新区,于2013年8月正式获准开业。邦银金租由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出资成立,是我国首家由银行业资本与保险业资本共同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剑飞
成立时间:2013-08-16
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20116000183705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B座301室
G. 银监局批准的金融租赁公司就是银行系金融租赁吗那商务部管的的租赁公司叫什么
融资租赁公司分两类,一是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持有金融许可证的金融专租赁公司(有金融许可证有营业执属照的企业法人),另一种是商务部批准的融资租赁公司(无金融许可证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两者业务范围基本差异不大,是否持金融牌照是其主要区别。金融租赁公司是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租赁公司,有些是银行系,如招银租赁,有些是企业系,如昆仑金租,它们都是金融租赁公司,并非银监局批准的金融租赁公司就一定是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H. 什么是金融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是专门经营租赁业务的公司,是租赁设备的物主,通过提供租赁设备而定期向承租人收取租金。金融租赁公司开展业务的过程是:租赁公司根据企业的要求,筹措资金,提供以“融物”代替“融资”的设备租赁;在租期内,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只有使用租赁物件的权利,没有所有权,并要按租赁合同规定,定期向租赁公司交付租金。租期届满时,承租人向租赁公司交付少量的租赁物件的名义贷价(即象征性的租赁物件残值),双方即可办理租赁物件的产权转移手续。
I. 金融租赁与融资租赁公司有什么区别
金融租赁公司是金融机构、放款单位,融资租赁是非金融机构,借款单位。
1、经营范围不同:经银监会批准,金融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
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定位应定位:服务于金融、贸易、产业的资产管理机构。是服务贸易中更多技术服务含量的服务。虽然也涉及资金,主线是为出资人服务,而不是把自有资金全部占压、套牢在项目中的风险投资业务。
2、监管部门不同: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审批和监管,并规定只有他们审批设立的租赁公司才可冠以“金融”二字。
租赁公司从金融市场拆借(短期)资金不涉及信贷规模问题,而但涉及公众存款的资金或信用,因此租赁交易额(为了防止短期资金长用带来的系统风险)要纳入信贷规模严格管理。从而把租赁公司作为放款部门监管。
3、财税政策不同:金融租赁公司属金融机构,可以享受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待遇。
而融资租赁公司因为不是金融机构,不能享有上述待遇,“所有问题都自己扛”。要想获得此待遇,还需单独去税务部门求批准。
4、性质不同:金融租赁公司是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是非金融机构。前者是放款单位,后者则是借款单位。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虽然融资租赁公司总想往金融方面靠,但是被国家下发的相关条例给限制住了,目的是为了严防租赁公司从事影子银行业务。
5、监督管理方式不同:金融租赁公司监管部门按照放款人监管。租赁公司在监管部门批准的信贷规模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租赁资产发生变化时,每日都要上报。监管部门对租赁公司的银行账户有可靠的监控。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典:应用版》
J.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21日,总部位于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大厦C座。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开业的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公司是北京银行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是国内首家由城商行发起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成立是北京银行迈向综合化战略发展的重要步伐。公司定位于“服务实体,服务中小”,坚持“专业化、差异化”的发展战略,依托北京银行的品牌、客户、网路和技术优势,建立完善的金融租赁产品和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公司将以支持设备制造、医疗卫生、教育服务、公共基础建设行业、轨道交通等实体经济产业为服务方向,积极探索创新产品与服务,力求做“专”、做“精”、做“深”,全力打造鲜明业务特色、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金融租赁公司,实现与实体经济的互利共赢。
法定代表人:张京波
成立时间:2014-01-20
注册资本:31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10000016701529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总布胡同58号天润财富中心9层、10层及11层1101、1106、1107、1108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