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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跨境金融服务发展

发布时间:2021-02-03 07:28:43

⑴ 哪些因素制约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需切实解决好面临的瓶颈和问题,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发展秩序,激发市场活力。
制约因素有:
(一)信息沟通问题

跨境网购的买卖双方处于不同地理位置,消费者对商品信息的了解很大部分是通过网站产品介绍。但是由于不同地区语言之间的差别,导致买卖双方不能有效沟通。且不同国家的规格标准等会存在差异,这些都为交易的顺利进行带来了阻碍。
欧盟的一份调查报告称:为了营销产品而开发多种语言的购物界面是一项投入很大的事情,维护这些不同语言的网站、提供相应的购物咨询服务更是耗费大量人力物力。

(二)网络支付问题

跨境网络购物中主要的付款方式是信用卡,但是由于各国金融监管体制存在差异,在消费结算时存在许多问题。
此外,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信用卡信息被盗等犯罪行为呈上升趋势。由于担心信用卡安全问题,许多消费者不愿意采用信用卡方式支付。

目前,支付障碍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三)物流问题

网上购物需要经过物流环节才能最后完成。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但是相应的物流服务却跟不上跨境电商的发展速度,从而成为阻碍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原因。
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的运输至少需要两家快递企业共同承担。运输时间长,运输过程中信息无法进行有效追踪,包裹丢失、损毁现在严重,使企业在提升用户体验方面遇到很大困难。国内网购商品的平均到货时间为4天,跨境购物一般需要7天以上,有时甚至两三个月,波动范围大。

(四)法律问题

虽然我国近两年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旨在规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但是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家既没有完善的理论依据也没有成熟的实践基础,跨境电子商务法律也只能在发展中逐渐完善。
因而存在大量的灰色地带,既破坏了国家的税务结构,也使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我国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急需完善。

⑵ “跨境金融”服务是做什么用的

“跨境金融”服务专区内集中展示跨境类服务(包括出国留学、国际商旅、投资移民、外派工作、来华人士等),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跨境服务需求,引导客户通过点击相关链接进入网银相关功能菜单进行操作或通过链接跳转至中行官网相应页面进行所需信息阅览。温馨提示:“跨境金融”服务专区入口设置于经典风格网银登录后欢迎首页右侧的功能快捷入口处,点击“跨境金融”后进入服务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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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简述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的对策有哪些

金融服务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血脉,是各种社会资源的货币形式进行优化配置的重要领域。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服务业取得了长足进步,金融资产总量快速增长,规模不断扩大,金融业已成为增长较快的产业之一,尤其是近几年,我市经济市场化和金融化的进一步发展,市场需求对经济增长的约束程度越来越强,金融业在经济运行中所起的作用日益增强。因此,大力发展金融业对于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增长,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建设和谐稳定、繁荣富强的新芜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利用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资料对我市金融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将为调整和优化我市金融服务业结构和促进金融服务业健康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一、金融服务业发展的现状
金融服务业作为一个生产和生活服务的产业,是第三产业中的主导行业,金融业体系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业、证券经纪与交易,证卷投资、证卷分析咨询、保险业以及金融租赁、邮政储蓄、典当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活动等。
1、金融机构体系日趋完善。经济普查资料显示,2004年末,全市金融业共有法人单位127家,产业活动单位464家,单位数分别占全市单位总数1.8%和5.6%。在金融业法人单位中,银行业96家,占比重75.59%;证券业5家,占比重3.94%;保险业19家,占比重14.96%;其他金融活动7家,占比重5.51%。
2、金融机构所有制结构多元化。近几年,为了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我市金融业加快了改革步伐,进入了国有、集体、股份、私营等多种所有制共同竞争发展的新阶段。
(1)从单位所有制结构看,在金融业法人单位中,国有单位35家,占27.56%,集体单位50家,占39.37%,股份合作4家,有限责任公司10家,股份有限公司25家,分别占3.15%、7.87%、19.69%、2.36%。数据显示,目前国有、集体企业仍是我市金融业的主要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较快,已成为推动金融业健康发展的新生力量。
(2)从人员结构看:金融业从业人员的集中度较高。与所有制结构不同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从业人员数量已占据了全行业的半壁江山,总人数超过国有和集体企业的从业人数。2004年,金融业法人单位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达4067人,分别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从业人数的1.6倍和3.3倍,占全行业的比重为51.13%,比2001年提高47.33个百分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户均从业人员为163人,是平均水平的1.6倍,是国有和集体企业的1.2倍和7.6倍。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三种经济类型单位的从业人数已占全行业的95.8%。。
(3)从所有制的内部结构看,行业特征鲜明。第一,银行业是国有企业比例最高的行业,其中商业银行由于进行股份制改造,其股份制企业比例在银行中最高,为71 %;其中国有和集体比例仅为25 %,第二,保险业是股份制比例最高的金融行业,达到80 %。第三,在其他非银行金融业中,组织形式较为灵活,私营企业占比例较高。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企业比例15∶85 ,其中典当业已完全实行私有化。

⑷ 有序发展金融服务业 对我国有何利弊

“十五”期间,我国金融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2005年末银行类金融机构人民币总资产达32.7万亿元,是2000年末的2.4倍;国内股票(A股和B 股)市场五年累计筹资3986亿元,企业债券发行额也由2000年的82亿元,扩大到2005年的654亿元;截至2005年底,保险公司总资产达 15226亿元,是2000年末的4.5倍。“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继续推进金融服务业有序发展。

健全金融体系,完善服务功能。一是规范发展各类金融机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机构得到了较快发展,但金融机构的主体主要是大型商业银行,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小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仍较少,而且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现象。为此,《纲要》提出,“规范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中小银行以及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力争在“十一五”期间使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同时又不是简单地扩张金融机构规模和引进新的金融市场主体,而是强调要在严格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规范发展各类金融机构。

二是积极鼓励金融创新。由于我国目前实行“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加之金融机构鼓励金融创新的内在机制还不完善,因此,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能力尤显不足,国外已经很流行的网上金融服务在我国还刚刚起步。“十一五”期间要鼓励金融机构在制度、机构、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将防范金融风险与鼓励金融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借鉴国际经验,通过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适合国情的综合经营组织形式,提高金融企业经营能力和竞争实力。同时,要加快金融电子信息化建设,支持发展网上金融服务。

三是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小额信贷。我国目前的金融机构主体主要是大型商业银行,它们主要适应国有大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所以,《纲要》明确指出,“积极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小额信贷”。为贯彻落实《纲要》精神,要在完善创业投资体制,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股权资本供给的同时,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形成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要加强研究和大力推进面向小企业的融资制度创新。

四是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健全金融市场的登记、托管、交易和清算系统,提高支付清算效率。继续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五是发展境外金融服务。发展境外金融服务业既是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有利于促进我国金融机构提升国际竞争力。为此,《纲要》明确提出了“发展境外金融服务和外汇风险管理、综合理财等,为企业跨境经营提供便利服务和外汇避险工具”这一基本思路。

加快保险业发展,拓宽保险服务领域。一是发展养老、医疗保险,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积极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产品,研究开发农村简易人身保险。稳步推进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发展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拓展企业年金市场。

二是发展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建立国家支持的农业和巨灾再保险体系。认真总结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经验,积极探索以农业产业化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积极开发销售涉农保险产品。总结责任保险试点经验,稳步推广。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险、煤炭雇主责任险、医疗责任险等险种,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扶助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研究落实国家支持农业保险和巨灾保险的政策措施,建立国家支持的农业和巨灾再保险体系。

三是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发展网上保险等新的服务方式。强化保险资产集中化和专业化管理。积极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提高保险资金参与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积极研究探索保险资产证券化。不断创新销售渠道,积极探索电话销售、职场行销、网络销售等新的销售模式。

⑸ 金融投资学:金融如何服务实体经济

中国经济正朝着分工更明确、结构更合理的阶段发展,如何做好实体经济是我国经济转型中最重要的问题。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着资金“脱实向虚“的现象。金融与实体经济互相促进,共同发展才是健康发展之路,从本质上来说,实体经济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利器”。但金融所表现出来的优化资源配置、提供信息,分散、转移和管理风险等功能,对经济活动具有有效的调节和推动作用。通过银行贷款间接融资,也让不少企业获得了重新发展的机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和“爆炸式”增长。
然而,金融在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会无形中对实体经济造成伤害,因此金融“脱虚向实”成为尤为必要和迫切的目标。这时候则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来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在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银行业金融机构也需要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式,加强产融结合。采用灵活的方式,满足小微企业各方面需求;一些商业银行还促进境内外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在产品、技术等方面进行交流合作,发展跨境金融,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其次,应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通过资本市场的股权投资来实现直接融资,大大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当然在拓宽融资渠道的过程中,需要合理利用各种融资手段,比如大力发展场外股权市场;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融资渠道,建立合理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降低企业杠杆率;利用资产证券化手段,实现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协同发展。
政府在引导和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适当降低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门槛,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金融业至关重要,同时也应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信用体系、支付清算体系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⑹ 我国有关跨境电商发展政策有哪些

一、支持国内企业更好地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对外贸易。加快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政策体系和监管体系,提高贸易各环节便利化水平。鼓励企业间贸易尽快实现全程在线交易,不断扩大可交易商品范围。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加强与境外企业合作,通过规范的“海外仓”、体验店和配送网店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逐步实现经营规范化、管理专业化、物流生产集约化和监管科学化。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合理增加消费品进口。

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影响力较大的公共平台,为更多国内外企业沟通、洽谈提供优质服务;培育一批竞争力较强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全面配套支持;培育一批知名度较高的自建平台,鼓励企业利用自建平台加快品牌培育,拓展营销渠道。鼓励国内企业与境外电子商务企业强强联合。

三、优化配套的海关监管措施。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管理模式,优化跨境电子商务海关进出口通关作业流程。研究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简化归类的可行性,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制度。



四、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措施。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实施集中申报、集中查验、集中放行等便利措施。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监管,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商品实施备案管理制度,突出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进境商品应当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违反生物安全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五、明确规范进出口税收政策。继续落实现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退税或免税政策。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由财政部按照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公平竞争、促进发展和加强进口税收管理的原则,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另行制订。

六、完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管理。稳妥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鼓励境内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跨境电子支付业务,满足境内外企业及个人跨境电子支付需要。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支持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拓展境外业务。加强对电子商务大额在线交易的监测,防范金融风险。加强跨境支付国内与国际监管合作,推动建立合作监管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七、提供积极财政金融支持。鼓励传统制造和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际市场。利用现有财政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重点项目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适合的信用保险服务。向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保险支持。

八、建设综合服务体系。支持各地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引导本地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规范化方向发展。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通关、物流、仓储、融资等全方位服务。支持企业建立全球物流供应链和境外物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各驻外经商机构作用,为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信息服务和必要的协助。

九、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估机制,实现各监管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保障体系。推动建立针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售后服务制度。

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主体规范经营行为,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执法监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坚决打击跨境电子商务中出现的各种违法侵权行为。通过有效措施,努力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在规范中健康发展。

⑺ 跨境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任何企业要进行抄生产经营活动都需袭要有适量的资金,而通过各种途径和相应手段取得这些资金的过程称之为融资。并购融资方式根据资金来源渠道可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但应用较多的融资方式是从外部开辟资金来源,通过与其他投资人联合投资,或以股权、债权、混合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一般来说,企业并购的融资渠道可以分为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混合性融资。债务融资是指企业按约定代价和用途取得且需按期还本付息的一种融资方式。债务融资往往通过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民间资本等渠道,采用申请贷款、发行债券、利用商业信用、租赁等方式筹措资金,企业债务融资主要包括三种方式:贷款融资、债券融资、租赁融资。权益性融资指的是企业通过直接吸收投资或发行股票或利用权益资本融资筹集资金。权益资本是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金。企业并购中最常用的权益融资方式包括吸收直接投资、权益资本融资,发行股票融资。混合性融资并购指的是企业通过发行混合性融资工具筹集资金而进行的并购。常见的混合性融资工具主要有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

⑻ 刘光溪:《云南省跨境人民币金融业务发展的基础条件及前景展望》

云南省跨境人民币金融业务发展的基础条件及前景展望
云南省金融办主任 刘光溪
近二十多年来,伴随着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各国逐步实现了关系正常化,双方的经贸、金融往来不断加深。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及桥头堡建设与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正式启动,云南省独特的区位优势逐渐转变成为经济竞争的优势。特别是中国与东盟之间蓬勃发展的贸易以及直接投资成为跨境金融业务发展的基础。中国与东盟各国的金融合作机制也逐步发展和完善,对外开放和对外经贸合作不断拓展,这为云南省金融业提供了历史性发展机遇。把云南昆明建成“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正是在此背景下被上升为国家“桥头堡”建设的一部分。
建设昆明“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云南省具有很多独特的优势,其中,大力推进和创新跨境人民币金融业务,满足不断增长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以及人民币对直接投资的需求,不仅为桥头堡建设和周边国家的发展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还将全面提升云南省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是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重要突破口和着力点。
一、云南省跨境人民币金融业务发展的基础条件
(一)蓬勃发展的对外贸易奠定了跨境人民币金融业务发展的基础
在过去的20年里,随着中国与东盟各国关系的改善,双方贸易规模扩大了37倍。2010年年底,双边贸易额达到2927.8亿美元。我国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而东盟则成为我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和我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基地。
云南作为我国连接东南亚、南亚的重要门户和桥头堡,地理、地缘、地域优势明显,向东盟各国开放诸多口岸。在全省有国家一类口岸13个,二类口岸7个,另有90多条边境通道和111个边民互市点。同时,16个少数民族在云南与周边各国跨境而居,东南亚还是海外华人、华侨的主要居住地,他们与国内同族、亲属之间联系密切。显然,独特的地理优势、人文优势以及口岸优势形成了云南省开展跨境贸易的优越条件。
云南省与东盟各国的贸易往来发展迅速。2008年的金融危机严重影响我国对外贸易,但是云南省对外贸易依然保持较快的增长。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95.9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9.3 %。2009年,金融危机的影响继续扩大,全国对外贸易下降45%。云南省也因此受到影响,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仅完成80.2亿美元,较上年下降16.4%,但是远低于全国平均下降水平。与此同时,云南与东盟的贸易却成为当年外贸的一大亮点,双方进出口额为31.5亿美元,较上年增长13.8%。其中出口21亿美元,同比增长7.1%;进口10.5亿美元,同比增长30%。东盟国家外贸总值占云南省外贸比重由上年的28.8%增至39.3%,提高了10.5个百分点。2010年,云南省对外贸易恢复高速增长,进出口总额完成133.68亿美元,同比增长60.6%,比全国增速高31.8个百分点。2011年1至7月,云南省进出口总额为84.4亿美元,同比增长9.5%,已经超出了2009年全年的总额。其中出口总额为48.6亿美元,同比增长7.5%;进口总额为35.8亿美元,同比增长12.3%。
云南省蓬勃发展的对外贸易对跨境贸易人民币金融服务提出了巨大需求,为云南省商业银行与周边各国商业银行之间合作奠定了基础。
(二)快速增长的双向直接投资进一步促进跨境人民币金融业务的发展
在我国与东盟各国贸易快速发展的同时,双方的直接投资也获得了长足进步。截至2011年6月底,中国和东盟各国之间的双向投资累计投资额近800亿美元。2009年,中国宣布向东盟各国提供150亿美元信贷,并决定设立总额100亿美元的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到目前为止,中方已向东盟提供了122亿美元贷款,用于路桥、电站等大型建设项目。东盟已经成为我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基地。
云南省充分利用地缘优势,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走出去”战略,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与老挝、越南、缅甸、泰国等周边国家开展经济合作,发展外向型经济。在政府的推动下,云南省对外直接投资实现了跨跃式的发展,2008年,全省新批境外投资企业101家,中方协议投资额4.128亿美元,同比增长105.39%,实际投资额2.39亿美元,同比增长126.52%。2010年,云南省新批境外投资企业49家,实际投资4.74亿美元,同比增长75.57%;协议投资81.9亿美元,实际投资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名列第9位。截至2011年6月底,云南省境外投资企业已达319家,其中上半年中方协议投资101.4亿美元,对外实际投资累计达16.5亿美元,远远超出前一年的总和。
湄公河次区域五国是云南省企业走出去的主要市场,投资领域涉及农业、矿产、电力、冶金、交通等行业。云南省企业“走出去”直接投资相应地带动了云南省出口贸易、对外承包工程以及劳务合作增长。2006年以来,国开行云南分行等商业银行,积极支持云南企业“走出去”,拓展老挝、缅甸、越南等周边国家的海外市场。
云南省对外投资的快速增长推动了人民币对周边各国的直接投资,有利于人民币离岸基础资产市场的形成,并促进人民币跨境结算从贸易项向投资项的延伸。
(三)中国与东盟之间商业银行业务迅速扩张为跨境人民币金融业务发展提供了技术条件
中国与东盟各国蓬勃发展的对外贸易以及快速增长的对外直接投资奠定了双方跨境金融服务的基础。中资金融机构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联等金融企业纷纷将亚洲地区特别是东盟地区作为海外发展的重点,通过收购、控股、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开拓东盟市场。
截至2010年6月底,中资银行的金融机构在东盟国家共设立了11家分支机构。东盟10国银行在中国设立4家分行和7家子银行,子银行又下设了29家分行。东盟在中国的银行机构总资产达149.3亿美元,自2003年以来年均增速38.04%。双方银行业务合作范围不断扩大,中资银行机构在东盟各国建立的代理行、境外账户行已达150余家。
随着中资企业抢滩东盟市场,人民币在东南亚各国受到不同程度的青睐。早在2006年12月,菲律宾央行将人民币列为储备货币。目前在越南、缅甸、老挝等周边留存的人民币总量已经超过200亿元,流通规模超过700亿元,人民币已经成为广受周边国家居民欢迎的“民间储备货币”。
(四)中国与东盟各国经济金融合作向纵深发展为跨境人民币金融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中国与东盟各国同属于发展中国家,双方合作符合地区利益和双边长久利益。为此,双方建立一系列的经贸合作组织: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泛滇池合作等。云南省发挥地缘优势,先后与周边国家合作构建了云南—老北、云南—泰北合作工作组和云南—越南北部五省市经济协商会议等合作机制。特别是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成为中越、中老、中泰等国家在交通运输、水能与生物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合作的典范。
在金融合作机制方面,中国已经与东盟多个国家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互设金融机构,加深互相沟通与了解,加强金融监管。
2008年底,中国与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印尼等国签署了6份总额为635亿美元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2009年以来,为共同抵御金融危机,亚洲各国央行建立本币互换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与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的央行签署了总额为330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贸易,支持双边贸易及直接投资。2009年12月,中国与东盟共同参与设立总规模为120亿美元的亚洲区域外汇储备库,提升了本地区解决流动性与国际收支问题的能力。2011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应东南亚中央银行组织邀请正式加入东南亚中央银行组织。
与此同时,中国与东盟之间加强了金融监管合作。截止2010年年底,中国银监会按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确定的跨境银行监管原则,先后与新加坡、菲律宾、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印尼等东盟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确保对互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监管,共同维护双方银行业稳健发展。
为了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银行之间的合作,2009年8月,中缅两国分别指定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缅甸中央银行签订账务处理细则,对《中缅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实施过程中的银行账务问题做出具体规定。2010年,由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发起成立的中国—东盟银联体成立,旨在促进中国与东盟相互贸易与投资。
(五)独具特色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模式成为跨境人民币金融业务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是中国与东盟双方金融合作的重要平台,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举措。它首先在边境贸易中使用,然后再扩大到一般贸易,并向对外直接投资延伸。云南省早在1994年就已经探索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2004年中央正式批准云南与缅甸、老挝和越南的边境小额贸易用人民币结算,并享受退税政策。在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影响下,大量边贸企业出口采用人民币结算。2008年12月24日,国务院决定,对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2009年,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开始启动,东盟成为重点地区。
为了支持云南省金融机构走出去,云南省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根据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现有金融条件,推动云南省商业银行与周边国家的商业银行合作。
在中越边境,早在1994年3月,农业银行河口县支行与越南农业银行老街省分行签订了互开账户协议书,形成中越边贸银行结算的最初模式。2003年,农业银行河口县支行、麻栗坡县支行天保办事处被批准办理中越两国银行间边境贸易结算人民币现钞出入境调运业务,开创了我国该业务的先例。2004年11月,农业银行河口县支行率先在全国边境口岸开办了人民币对毗邻国货币(越南盾)的兑换业务。2010年7月,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同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老街省分行签订代理结算协议,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与泰京银行、越南湄公河三角洲房屋发展银行老街省分行签订代理结算协议。
在中缅边境,云南省商业银行积极与缅甸商业银行建立金融合作。2009年9月,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与缅甸经济银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协议。2010年9月工商银行德宏分行与缅甸经济银行木姐分行和腊戌分行签署了人民币结算合作协议。
在老挝,2009年12月,农业银行和老挝发展银行共同举行了边贸网银结算开通仪式,这标志着中国银行业首次与老挝银行实现了人民币结算。2010年7月,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与老挝彭撒万银行签订了使用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意向性合作协议。富滇银行作为云南省本地的商业银行,于2010年在老挝设立代表处,并与老挝大众外贸银行签署了老挝基普账户清算协议,正式互开账户清算合作业务。2011年6月9日,富滇银行在国内商业银行首家推出老挝基普兑人民币的业务,中老本币跨境结算正式启动。
在泰国,2005年10月,西双版纳州和思茅市试办与非毗邻泰国北部地区一般贸易人民币核销业务。2005年,云南省在全国率先试行滇泰一般贸易以人民币结算核销制度。2010年7月,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分别与泰国ACL银行及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签订了使用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合作协议。
在双边银行合作的支持下,云南省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发展迅速。2009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约为43亿元人民币。2010年,云南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83.12亿元,同比增长86%,占全省进出口贸易结算量的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2011年1月至5月,云南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91.96亿元,已超过去年全年总额。
云南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增长迅速,经过多年实际运行,不仅拥有开展人民币结算的丰富经验,还形成了与毗邻、非毗邻国家点对点互为代理的独具特色结算模式。
二、云南省跨境人民币金融业务发展的前景展望
由于云南省独特的区位优势以及跨境人民币金融业的迅速发展,国务院及相关中央部委十分关心云南省跨境金融业务的发展。2008年12月,国务院常决定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允许云南省金融业通过金融产品创新,为跨境人民币结算提供服务。2011年5月,国务院有关桥头堡战略规划出台,它不仅彰显了云南在我国对外开放中的特殊地位,还赋予了云南省金融业发展新的历史机遇。
2010年7月,云南省政府与昆明市政府正式启动了昆明区域性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的建设。凭借云南省跨境银行间清算系统以及小币种外汇交易市场,将推动离岸人民币基础资产市场以及相关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云南省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将有更大的可行性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云南省跨境银行间资金结算市场逐步形成
2010年7月,云南省成为第二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由于云南省多家商业银行与周边各国商业银行签订了贸易结算协议,在条件成熟时,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将向投资项延伸,并覆盖云南省对外的主要贸易伙伴以及对外直接投资区域,届时云南省跨境人民币资金结算市场将逐步形成。这不仅提高了跨境资金清算的效率,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质量,还将推动云南省外汇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以及其它相关金融市场的发展。
(二)云南省小币种外汇交易市场正式启动
云南省跨境金融业务迅速发展产生了货币兑换的需求,导致小币种外汇交易市场的出现。早在2004年11月,农业 银行河口县支行率先在全国边境口岸中开办了人民币对毗邻国货币(越南盾)的兑换业务。2011年6月9日,富滇银行在国内商业银行首家推出老挝基普兑人民币的业务。由于云南省境内的商业银行与周边多个国家签订了清算协议,在条件成熟时也将推出周边小币种外汇交易,并向云南省主要贸易伙伴延伸。届时云南省小币种外汇交易将由单一货币向多种货币、单一零售向批发转变,云南省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将逐步成型,以人民币为主体的小币种外汇交易中心也将随之形成。
(三)云南省离岸人民币资产市场发展条件基本形成
如上文所述,人民币已经成为东南亚各国居民广受欢迎的“民间储备货币”,境外积累巨额的人民币有助于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形成,促进跨境金融业务的发展。然而,由于境外人民币资产市场的缺乏,不利于境外人民币持有者进行风险的防范,还进一步影响到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
如何形成合理的人民币回流机制是人民币国际化必须要考虑的问题。随着云南省跨境金融服务中心的建立,向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人民币贷款、人民币票据等金融产品将是吸引云南省周边各国人民币回流的重要机制,是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措施,也是云南省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
(四)云南省人民币金融衍生品市场需要快速推进
东南亚各国增加人民币的持有量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本国货币币值不稳定,不能用于本区域的国际支付;二是近年来人民币持续稳步升值,成为当地人的一种投资产品。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一个由市场供求决定的人民币汇率即将形成,这从一定程度上需要相关的人民币金融产品提供风险规避功能,才能持续保证人民币在东南亚的市场需求。同时,云南省快速发展的跨境金融业务以及即将形成的离岸人民币基础资产市场,相应地带来了一系列的金融风险。由于金融衍生产品具有价格发现以及规避风险的功能,是推动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的润滑剂,云南省需要大力发展金融衍生产品,为跨境金融业务提供风险规避手段,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实际上,云南省已经具备了部分金融衍生品的发展条件。从1993起,云南省设立了省属红塔期货和云晨期货等公司,2008年起有4家省外期货公司在云南昆明设立了分支机构,2011年,又成立了两家有色金属交易所。凭借跨境金融业务提供的条件,云南省将成为我国人民币金融衍生产品发展的先行实验基地。
(五)人民币金融资产要素交易市场体系将进一步发展
在国际大宗商品被泛金融化的大背景下,国际金融定价中心主宰现货商品市场的定价权。云南省与湄公河次区域各国丰富的矿产资源、农业资源和生物资源显然需要借助一定的金融资产交易,增加商品定价的话语权。云南省小币种外汇交易市场的正式启动以及人民币离岸基础资产市场即将形成,为泛亚地区大宗商品金融化的定价提供了条件。
2005年7月1日,云南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成立,将为云南省企业与国内外资本、技术、管理沟通建立联系。2010年4月28日,昆明泛亚产权交易中心成立,将设立花卉、玉石、天然橡胶、有色金属等专业交易所及人民币结算金融服务中心。2011年4月21日,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正式成立并开市交易,交易所可能形成有色金属在中国的期货定价中心,以及某几类有色金属商品的世界定价中心,并辐射整个东南亚、南亚地区。2011年5月18日,昆明泛亚黑色金属交易成立,将为黑色金属提供现货、远期现货及远期电子合约交易的服务。此外,珠宝玉石交易所、橡胶交易所以及金融资产商品交易所正在筹备之中。
交易所为云南及周边各国大宗商品交易提供了平台,将促进双方的贸易、投资、技术等方面的合作,一个覆盖东南亚、南亚的金融资产要素市场将进一步发展。

⑼ 金融服务外包的中国金融外包行业发展趋势

金融机构将业务外包已有多年历史。例如自1970年以来,证券行业的金融机构为节约成本,将一些准事务性业务(如打印及存储记录等)外包。
二十世纪八十至九十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术升级的推动下,外包交易的规模已相当可观并涉及整个IT行业。
随后,外包出现在人力资源等更多的战略领域。同期出现了一种名为“业务处理外包(BPO)”的新形式,是一种点到点(end-to-end)的商业链外包。在BPO中,金融机构与服务商的关系也由传统的服务提供转变为战略合作。
外包的另一个趋势是 “离岸化”,即将业务外包到境外。许多跨国公司试图通过建立离岸交易及服务中心来提高本机构整体的效率。金融机构除将业务外包给服务商外,也会把一些业务交由海外附属机构来完成。
表1列出了在印度从事外包业务的若干金融机构及其人员规模。
表1 在印度从事外包业务的若干金融机构(2003) 公司 人员规模(人) 公司 人员规模(人) 荷兰银行(ABN Amro) 超过300 美国运通(Amex) 超过1000 金盛保险(Axa) 380 花旗集团(Citigroup) 3000 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 500 通用公司(GE) 11000 汇丰集团(HSBC) 2000 JP摩根大通(JP Morgan Chase) 480 梅隆金融(Mellon Financial) 240 美林集团(Merrill Lynch) 350 渣打(Standard Chartered) 3000 资料来源:德勤会计事务所在美联储理事会会议上做的《银行的离岸及跨境外包》报告(2004年3月20日)。 《中国金融外包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有证据表明,中国、马来西亚及菲律宾也被视为开展外包的理想地区。
根据德勤会计事务所2004年的报告,离岸业务将在本世纪初的十年内持续增长。报告估计,在2003年全部金融服务公司中约76%拥有离岸机构,而2002年这一比例仅为29%。报告预测2005年的离岸业务市场产值将达到2100亿美元, 2010年达到4000亿美元,占整个行业总产值的20%。
报告指出,大公司具有离岸业务的比例显著高于小公司;越来越多的公司正在建立自己的离岸业务机构。
离岸业务的增长产生了对“国家风险”进行监控的需要,即金融机构将业务外包给另一国家(地区)的服务商后,需要监视该国(地区)政府的政策、政治、社会、经济及法制状况;同时也应制定适当的应急计划与退出策略。另外,一家机构业应考虑商业持续性问题,即在极端情况下如何将外包业务迅速转回国内。
中国第一例金融服务外包项目
2005年中国IT业分销大亨——神州数码公司开始筹划战略转型。由时任金融公司总裁董奇琪着手负责、
总监周毅具体实施。引进国外成熟的金融服务外包理念,结合中国大陆金融发展现状,做出一整套本地化金融服务外包模块。
2006年9月,神州数码与宁夏农村信用社(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签署合同,开创中国本土金融服务外包第一例项目。
项目简述:项目合作时间为五年六个月,在此期间,神州数码负责宁夏农村信用社银行卡系统建设、呼叫中心、银行卡制卡、银行卡业务培训、银行卡制度建设、银行卡交易处理、银行卡差错帐处理、200台ATM布放、200台POS铺设等有关银行卡业务,期间由银行卡产生的业务收入归神州数码所有,合同到期后银行卡系统、ATM、POS均属于宁夏农村信用社。
人员构成:银行卡部成员由宁夏农信社与神州数码共同组成。
2006年银行卡部成立时任人员:
银行卡部总经理: 吴文娟
银行卡部市场部经理: 孙正国
银行卡部综合部经理: 原 田
银行卡部业务部经理: 李 乐
项目其他创始人:
神州数码银行卡项目总监: 周 毅
神州数码西安运控中心总监: 王江宏
神州数码西安运控中心: 李 阳、张豫秦
神州数码西安对账中心: 李雪梅、周雯
神州数码西安呼叫中心: 滕品娥、姚海鸥、王媛媛、贺晓颖、张雅茜
神州数码西安研发中心卡项目: 高 镭 、刘 顼、姚冬冬、朱建中
宁夏农村信用社研发部: 郭万刚、杨海云、孟继国、张汉、保瑞峰、张立波、孙小武、胥虎军、徐海涛、王旭东
经过一年复杂的审批手续,艰苦的联合系统开发及本地化处理,合作双方于2007年9月17日成功发卡(宁夏农村信用社黄河借记卡),用事实印证了金融服务外包在我国的可行性。开创了中国金融服务外包整体外包的先河,标志着中国正式进入了更加开放的金融服务外包整体外包时代。
中国金融服务外包整体外包项目有:(截止2010年5月)
宁夏农村信用社(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 服务商:神州数码
宁夏银行服务商:中国银联
山西晋中商业银行 服务商:神州数码 趋势1 金融服务外包将持续迅猛增长
趋势2 大企业热衷自建海外外包中心
趋势3 商业操作与IT混合外包
趋势4 近岸-两岸—多岸
趋势5 细分市场趋向窄范围高深度
趋势6 离岸外包市场有待整合
趋势7 外包特殊功能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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