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转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求大虾!
楼主说的应该是首次执行日的账务处理。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回共同控制或重大影答响,并且能够可靠计量其公允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新准则的划分标准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照其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自"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原账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0
盈余公积
1
年初未分配利润
9
⑵ 长期股权投资什么时候转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持股比例下降,对被投资单位不再构成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也不打算短期内出售,转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⑶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出售部分投资后只能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情况下,长投成本法个别报表转为可
需要,但是由于不需要追溯,投资收益的归属期调整只涉及因连续编报而做的分录。
借:投资收益(代替长投,已假定全部卖出)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代替以前的投资收益)
⑷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转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求大虾!
楼主说来的应该是首次执行日的源账务处理。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能够可靠计量其公允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新准则的划分标准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照其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自"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原账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0
盈余公积
1
年初未分配利润
9
⑸ 持有至到期投资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分录怎么写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入账)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也可能记借方)
--应计利息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能记借也可能记贷)
当持有至到期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时候。
可供出售是按照公允计量,这个时候成本金额的确定是按照原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成本*剩余的比例=可供出售的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可供出售账面价值的差额=可供出售公允价*剩余比例— 可供出售账面价值。
(5)子公司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扩展阅读:
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都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具有长期性质,但期限较短(一年以内)的债券投资,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也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企业不能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1)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定义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如果企业管理层决定将某项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则在该金融资产未到期前,不能随意地改变其“最初意图”。也就是说,投资者在取得投资时意图就应当是明确的。
持有至到期投资提前处置的情况
企业将某项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后,可能会发生到期前将该金融资产予以处置或重分类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通常表明企业违背了将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意图。
企业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予以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内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时,
则企业在处置或者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⑹ 交易性金融资产怎么转变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如下:第七条专 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属划分为下列四类:(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二)持有至到期投资;(三)贷款和应收款项;(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第十九条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或某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其他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依据准则上述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能相互重分类。
⑺ 换出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分录怎么做
换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
(1)如果是债券投资
借:换入专资产
资本公属积--其他资本公积(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贷方)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贷方也可能列借方)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倒挤额,可能借方也可能贷方。)
(2)如果是股权投资
借:换入资产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贷方)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贷方也可能列借方)
投资收益(倒挤额,可能借方也可能贷方。)
⑻ 持有至到期投资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第一个分录你能看懂对吧,意思就是出售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那笔回债券的10%的分录。
2,从出售答环节可以知道,该批债券整体公允价值仅9500000元,即出售后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应当为9500000*90%=8 550 000,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总共10 000 000,出售后剩余部分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应当为10 000 000*90%=9 000 000
3,处置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除做分录:收取卖价和结清成本外,还需要将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间,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转出到投资收益。转出后,该笔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计量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余额为零。
⑼ 持有至到期投资转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你好,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从你上面的提问,可以看得出,你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还没有完全领会,我下面给你提示,并简单归下类吧,这样有助于你的理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由于其持有的目的不明确而划定的金融资产,正是这个目的,所以会计准则规定,其公允价值变动不作为当期损益处理的。应直接记入到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中去的。这是一个总原则。
但是,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融工具不同,其核算的方法也是有所差异的,基本有两大类,一类是权益性投资,即股权投资;另一类是债权投资,即债券投资,而后一类则又可分为两个小类,及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和分期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
股权投资类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核算方法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相似,(这里只是说相似,),只是其科目应用与处理的性质不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记入到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记入到了“资本公积”。
而债券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则是综合了两种核算方法同时进行的,即,以公允价值变动,且其变动记入所有者权益,和持有到期投资,实际利率法摊销“利息调整”的两种核算方法。即,既要看公允价值变动,又要看债券本身的利息额变动引起的价值变动的。当然如果是一次还本付息的,其各个期间内的利息都会形成该金融的账面价值的,
所以说你所理解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方法不完整!
我就概要性的给你点析一下,也可以就具体问题,再次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