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银行网点装修多少平方以上必须报消防部门
银行网点面积不论多少平方米都要报消防,重点金融单位消防是必须报备的。没有消防批文,银监会不会批网点批文。
❷ 新办公楼装修需要什么消防手续
一、办公室装修消防喷淋的问题
在办公室装修改造前,通常整栋楼的消防改造已通过验收;物业公司或开发商都会有消防验收报告复印件可以提供。很多业主或装修人员误以为办公室就无需进行消防改造了,直接装修便可,这是一种极其错误的观念,因为国家规定了房屋在做二次装修时必须进行再次消防改造。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消防喷淋的问题,我们都知道装修时通常天花都要进行吊顶,从而导致将喷淋封入了吊顶层,这是极不正确的,我们应该将喷淋头移至吊顶下方才算合格的喷淋改造。
二、办公室装修烟感的问题
烟感测量烟的浓度的一种消防设备,在办公室空间中,它们通常安装在顶部;大家也许会发现在装修施工前就有此类设备存在,从而误以为装修时不必进行调整。这是不规范的,因为消防规定了对每个烟感的使用面积,如果功能空间隔局发生变化时,我们应增加或调整相应的烟感数量。
三、办公室装修安全出口的问题
毫无疑问,办公室属于公共空间,人口密度较大,所以安全出口数量必须保持两个或两个以上,方便出现突发问题时人群的疏散。很办公室装空间装修时只保留了一个出口或是进口大门就是出口,这样的消防设计同样是不合理的,如果当安全出口不够时,我们应该对房屋进行改造,确保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口。
四、办公定装修消防栓的问题
办公室消防栓的设置有着严格的要求,不能随意设计,通常有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消防栓的选位应在公共的地方,例如办公室大厅、过道等,切勿将其设计在封闭的房间内;二是消防栓的高度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不能随意按自己的想法定高度;三是消防栓内水除了紧急灭火时使用外平时不能使用。
五、办公室装修应急灯问题
应急灯是办公室消防改造时必须存在的设备之一,它的作用是方便发生火灾断电时临时进行照明,保证人员在可视的情况下进行逃生。与消防栓一样,应急灯在安装位置、安装高度、灯与灯之间的距离三个方都有着明文规定,不可随意安之。
❸ 内部装修需要出具那些消防验收材料
报审需要程序告诉您:
一、装修报建审准备材料
1、报批申请(业主盖章)
2、施工安全措施(建筑施工单位盖章)
3、消防安全措施(建筑施工单位盖章)
4、用电、用火安全制度(建筑施工盖章)
5、施工组织方案(建筑施工盖章)
6、装修改造方案2份(设计公司盖章)
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2份(业主盖章)
8、委托书(业主盖章)
9、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原建筑消防验收意见书
11、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甲方:业主
乙方:建筑施工单位盖章)
12、设计组织方案2份(盖设计单位章)
13、原始图复印件1套
14、室内装修施工图及消防图纸等蓝图(盖经年检的图纸报审专用章)
1)设计说明2)室内平面图3)吊顶图4)地面图5)电器图6)给排水图)7)空调图8)防排烟图9)消防图10)消防系统图
二、消防建审通过后,消防处会给你一张合格证,接下来你就要找到一家消防公司给你施工了。
三、施工结束后,你要请一家检测公司给你检测电气系统和消防系统,检测合格后会出具两份合格报告。
四、然后你就开始准备消防验收资料,资料如下:
1、建设单位提出的验收申请(加盖公章)
2、建设单位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3、建设工程中消防部门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
4、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原件)
5、申报表上填写的装修材料(壁纸、地毯、纺织物)需提供其检测报告(复印件)
五、申报表报道消防处后如果没问题,消防处会来验收,验收合格后,回给你(消防验收合格证)
❹ 二次装修消防报建所需要的详细资料和流程有哪些
消防报建过程:
一、网上备案:在消防网上进行填表申报,如果抽中5个工作日将资料送到消防部门检查;
1、网上报审抽中;所有相关设计资料的准备,装饰设计图纸、消防给水、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电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相关消防系统设计图纸,由正规资质单位设计并提供盖章文件;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取得消防部门颁发的许可装修函;
2、、网上报审未抽中:直接施工,必须验收(必须完善网上申报抽中的资料,备验收一一核对);
二、装修许可;取得消防部门颁发的许可装修函;
三、送验;
1、材料样品,消防装修过程中所用施工材料,取样品送检;一般消防验收时抽检最多的是 各类防火涂料、防火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和灭火器,装修装饰的还有地毯等;
2、材料资料的准备,样品材料相关合格证书复印件,提交消防产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报告,以及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在我省销售使用的备案证书;
3、准备企业资料;
四、验收;消防工程做完后,就得申请验收;网上申报抽中的,有2个选项:
1、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前来现场验收;根据实际情况,有可能不到现场验收,根据项目的特殊性决定;
2、验收未抽中的,必须提供以上所有相关消防设计资料,而且图文与实际施工一致;五、开业检查;消防大队会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是否与你呈上的资料相符,是否符合规范,拿到合格证后才可营业;
六、后期培训;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消防知识的宣讲,讲解消防器材的使用,逃生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实施方案,相关消防知识的普及,掌握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提高现场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1、失火演习
2、培训照相留底用于备案
3、被培训人员登记备案;
❺ 主体建筑已经过消防验收,二次内部装修后还需要报消防验收吗
二次装修,空间就一定会有改动,空间只要有所改动,那么就必须要消防审批。专? ?? ??
1:主体建筑通过属消防验收后,进行二次装修前,需要把装修设计图报消防主管机构审核;? ?? ?2:空间有所改动,就必须要消防审批的,若是不消防改建,物业一般不会让施工的;? ?? ??3:就是是可以施工,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查的,但一旦查出有问题,就会有相应的处罚,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还是应该申报的。
❻ 室内装修消防竣工验收需要什么感谢
基本和新建工程一样。
一、审批事项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许可审批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
三、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审批流程
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受理→承办人审核→技术复核→负责人审批→送达
五、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七、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的权利
1.消防验收结果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2.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消防验收结果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0日内向所属公安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所在地县、市或者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要求查阅消防验收结果、监督检查记录,或者复制有关资料;
4.公民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验收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可以批评、控告、举报、投诉。
(二)承担的义务
1.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2.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3.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施工单位;
4.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
5.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6.申请人申请消防验收,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7.申请人不得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消防验收;
8.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的建筑物、场所的使用性质。经有关部门批准改变使用性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需要提高相应消防技术标准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验收。
不同之处是装修工程需要附上“原建筑通过消防验收”的相关手续。
❼ 工商银行网点装修改造消防图纸由哪个部门报审
任何行业的装修,其消防改造部分的图纸,都是有工程所在地的县区级公安部门的消防机构审核,有他们提出修改意见并且按照意见修改图纸,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❽ 新租赁的毛坯300多平米,重新装修,做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验证审核需要什么手续收费多少
第十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其中第十四条分解如下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四)消防设计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❾ 1家普通办公的金融公司,大概2000平米的办公区域,在写字楼里,装修的话需要过消防么
需要,按照规定需要先申报装修图纸及消防图纸备案,然后施工,施工完成后还要申请验收,开业前申请开业检查,否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第十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上述14条附(第十五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四)消防设计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
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