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银行ATM取出假钞怎么办
央行营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客户怀疑从银行自助机具取出假币时,应当在办理取款业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可疑币实物、办理取款业务证明材料,到当事银行提交《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申请表》申请查询。
银行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进行冠字号码查询。如判定为银行付出假币,会对客户进行全额赔付;判定不是银行付出假币的,银行将对假币实物进行收缴。
查询业务结束后,客户如果仍然对查询结果有异议,还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向查询受理银行的上级行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再查询。后者将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对当事银行开展调查与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告知客户。
(1)金融机构付出假币扩展阅读
中行省分行相关人士介绍,纸币装入ATM机前,均经过银行后台的清分机清分,按照目前ATM存款机的鉴假能力,假币无法通过存款机存入ATM机。该行到目前为止没有查到有假币从ATM机取出。
银行人士介绍,现在各家银行装入ATM机的纸币均在清分机上记录冠字号。钞票的冠字号码,是印刷在钞票正面左下角字母加数字的一个10位编号,每张钞票的冠字号码各不相同,都是唯一的,可以看做是钞票的身份证。
人民银行也从201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推广冠字号码查询工作,该技术具备自动识别、记录、存储存取款的客户姓名、存取钞票的冠字号码、存取款时间、存取款机位(工号)等功能。
一旦发生假币纠纷,可以将数据调出核对,作为该钞票是否是银行(或客户)付出的(或交存的)证据,为分清责任,解决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假纠纷提供了数据支持。当客户质疑从银行业金融机构收取假币时,通过对该笔取款信息的查询,可以明确假币的真正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在ATM机取到假钞可验证索赔
㈡ 冠字号码查询操作流程是什么
按照央行规定,客户对柜员机取出的人民币纸币真伪有异议,可在办理取款业务之日起7个工作日(含取款当日),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台胞证或护照等)。
有异议纸币或《假币收缴凭证》、办理取款业务的证明资料(金融机构卡或存折、取款凭证等),向取款机所在网点(在行式)或柜员机管理金融机构(离行式)提交《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申请表》,银行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查询结果。
据了解,四大行都在积极更新具有冠字号查询功能的ATM机器。
查询期限
受理银行会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冠字号码信息系统追溯现金来源,并告知申请人查询结果。若是银行付出假币,则由该银行按照规定,对取款人全额赔付。
(2)金融机构付出假币扩展阅读:
冠字号查询期限。
受理银行会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冠字号码信息系统追溯现金来源,并告知申请人查询结果。若是银行付出假币,则由该银行按照规定,对取款人全额赔付。
查询异议的处理。
若取款人对结果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受理银行的上级行或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再次申请查询。
冠字号可查询。
根据央行要求,银行必须在2013年底前实现ATM机付出的100元面额人民币冠字号码可查询;2014年年底前,存取款循环一体机付出的100元面额人民币冠字号码可查询;2015年年底前,银行业金融机构柜台付出的100元面额人民币冠字号码可查询。
参考资料来源:冠字号_网络
㈢ 金融机构开展货币鉴别和假币收缴业务,误付了20张假,100元可以以什么处罚
使用假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
(3)金融机构付出假币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不足三千张(枚)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
行为人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与他人事前通谋,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五条: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㈣ 银行反假币自查报告怎样写
反假货币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反假货币工作管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假币收缴、鉴定和冠字号码查询等行为,维护维护人民币信誉,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分社在7月25日至28日对我分社的反假货币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自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0号)、《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4号发布)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09】125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误付假币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办发【2013】 14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金额清分和冠字号码查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3】 197号)、《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关于加强冠字号码查询检查工作的通知》(银货金【2013】 161号)、《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冠字号码查询解决涉假纠纷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银货金【2013】165号)。
二、自查内容及自查结果
(一)假币收缴、鉴定工作情况
1、制度建设。我分社制定假币收缴、鉴定操作规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业务培训制度每季度一次,对现金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反假货币理论和技能培训(以书面记录或图片资料为依据)。
2、假币收缴。发现假币能够予以收缴,无将假币退还客户现象;收缴时,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收缴;对于假人民币纸币,当面加盖“假币”印章,印章加盖的颜色和位置正确;对于假外币纸币和假硬币,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印章,在专用袋上标明规定的细项;向持有人出具统一格式的《假币收缴凭证》,凭证填制内容完整、要素齐全;并告知持有人享有的权利;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告异常情况和提供相关线索。
3、假币保管。收缴的假币实物单独管理,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账实相符;不存在截留或私自处理收缴假币的现象;不存在已收缴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现象。
4、假币解缴。按月将收缴的假币实物解缴至联社现金中心,由现金中心统一解缴至人民银行;解缴时,按照要求将新类型假币实物单独解缴。
5、真伪鉴定。被授权鉴定机构在营业场所公示《中国人民银行授权证书》;不存在拒绝持有人或收缴单位提出的鉴定申请现象;受理鉴定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收缴单位送达需要鉴定的货币;鉴定过程中,至少两名鉴定人员同时参与,并作出鉴定结论;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鉴定书填制内容完整、要素齐全;因故不能按时完成鉴定的,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说明原因。
6、现钞设备性能。点验钞机具、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等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维护或升级(以书面维护升级记录为依据),防伪性能符合要求;存取款一体机在具备冠字号码查询功能之前,关闭循环功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上报现钞处理设备管理情况。
7、公示内容。按照要求,在营业场所公示《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在营业场所摆放反假货币宣传资料;向社会公众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点验钞机具。
(二)冠字号码查询工作情况。
1、制度建设。制定本单位记录、存储冠字号码,以及利用冠字号码查询解决涉假纠纷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冠字号码检索制度,明确检索业务的处理程序;制定检索系统维护与安全管理的规定,制定防止冠字号码数据信息丢失预案及防止记录数据丢失的措施。
2、完成进度。在人民银行规定的目标框架下,制定本单位柜面渠道、取款机渠道、存取款一体机渠道冠字号码查询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冠字号码查询工作。
3、信息存储。冠字号码文件要素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内容:金融机构及网点名称、业务类型、机具编码、日期、时间、版别、币值、冠字号码文本、冠字号码图像等;冠字号码文件保存地点符合制度规定;冠字号码文件保存时长至少为3个月。
4、信息检索。按照冠字号码检索制度,明确检索业务的处理程序;设立冠字号码检索业务登记簿,记录每笔检索业务办理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检索,检索人员熟练掌握检索方法;实现精确检索和模糊检索两项功能;做好检索系统的维护和升级工作;符合检索系统的安全管理规定。
5、投诉处置。
(1)查询申请。不存在拒绝查询申请或羁申请的现象;不存在受理无效申请的现象(自取款业务之日起,超出20个工作日);查询人或代理查询人应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提交《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申请表》或《人民币冠字号码再查询申请表》。
(2)查询程序。在规定时间办结查询或再查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应提前告知查询人并说明原因;就查询结果或再查询结果填制《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结果通知书》,通知书填制内容完整、要素齐全;在首次查询有异议时,应告知查询人再查询的权利。
在持有人持假币实物申请查询时,是否按照要求先予以封存,待查询完结后再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查询处理。在查询或再查询结果判定为金融机构付出假币时,按照规定,没收假币实物或收回收缴凭证,并予以金额赔付;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积极配合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调查工作。
6、设备贴标。已经人民银行批准贴标的自动柜员机在其显著且适宜位置张贴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查询冠字号码的标识;定期做好贴标维护工作。
反假货币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用一种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执行假币收缴规定,熟练掌握假币收缴业务的操作规程,同时让更多的群众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制假和贩假是一种违法行为,认识的假币的社会危害,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知法、懂法、用法,进而更高的促进人民币反假工作的有效开展,努力为农村金融、经济和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十铺分社
2011年7月28日
㈤ 在银行取到假钞怎么办
在银行取到假钞可以立即投诉,在银行的营业厅向银行的大堂经理、会计版主管和主任等管理人员投诉权。 如果在取款机上取到了假币,请将该假币正反面对看银行监控探头10秒以上,然后再持该假币到其管理行、当地银监会和央行支行去投诉。
你所描述的情况维权是很难的,因为无法证明你的钞票是从中国建设银行ATM自动取款机取的。
辨别假钞
一看
用肉眼看钞票的水印是否清晰、有无层次和立体的效果;看安全线;看整张票面图案是否单一或者偏色。看纸币的整体印刷效果,人民币真币使用特制的机器和油墨印刷,整体效果精美细致,假币的整体效果粗糙,工艺水平低。
二摸
我国现行流通的人民币1元以上券分别用凹版印刷技术。触摸票面上凹印部位的线条是否又明显的凹凸感。假币无凹凸感或者凹凸感不强烈。
三听
人民币纸币所使用的纸张是经过特殊处理、添加有化学成分的纸张,挺括耐折,用手抖动或者用手弹指几会发出清脆的声音。如果是假币,抖动或者弹击的声音发闷。
四测
真人民币纸币的尺寸十分严格,精确到以毫米计,另外可以使用验钞机检测是否又色荧光图纹;用磁性仪检测磁性印记。
㈥ 冠字号码查询
一般的查询方法有去银行申请业务,请求工作人员检查;此外部分ATM机已支持冠字专号查询,在打印属出来的小票上有。 金融消费者(查询人)在金融机构办理现金取款业务后,对现金真伪存在异议,经金融机构进行真伪识别确认是假币的,查询人可向办理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网点(查询受理单位)提出冠字号码查询业务申请,以确认假币是否由该金融机构网点付出。 对于符合规定的查询申请,查询受理单位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时间的,应提前告知查询人。 根据冠字号码查询结果判定为金融机构付出假币,有假币实物的,应由金融机构进行处理,并予以全额赔付;假币已被收缴或没收的,金融机构应收回,并予以全额赔付。
㈦ 查询受理单位与再查询受理单位均应建立什么关系
询受理单位与再查来询受理单位均应建源立查询登记薄,详细记录受理的每笔查询业务的经办人和复核人、查询号码、查询业务时间、查询结果等信息。
查询受理单位接受查询人或查询代理人的申请后,应通过冠字号码管理信息系统或后台追溯现金来源查询,在规定的截止日前,向查询人或查询代理人反馈查询结果。
查询受理单位应就查询结果填制《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结果通知书》一式两联,查询人签字确认后,第一联查询受理单位存档备查,第二联交查询人。
(7)金融机构付出假币扩展阅读:
根据冠字号码查询结果判定为金融机构付出假币,有假币实物的,应由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并予以全额赔付;假币已被收缴或没收的,金融机构应收回《假币收缴凭证》或《假币没收收据》,并予以全额赔付。
再查询受理单位收到查询人提交的书面再查询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与处理工作。因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并向查询人说明原因。再查询结果应通过查询结果通知书告知查询人。
㈧ 对金融机构冠字号码查询工作的检查方法有哪些
一般的查询方法有去银行申请业务,请求工作人员检查;此外部分ATM机已支持冠字号回查询,在打答印出来的小票上有。
金融消费者(查询人)在金融机构办理现金取款业务后,对现金真伪存在异议,经金融机构进行真伪识别确认是假币的,查询人可向办理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网点(查询受理单位)提出冠字号码查询业务申请,以确认假币是否由该金融机构网点付出。
对于符合规定的查询申请,查询受理单位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时间的,应提前告知查询人。
根据冠字号码查询结果判定为金融机构付出假币,有假币实物的,应由金融机构进行处理,并予以全额赔付;假币已被收缴或没收的,金融机构应收回,并予以全额赔付。
㈨ 冠字号码查询操作流程
金融消费者(查询人)在金融机构办理现金取款业务后,对现金真伪存在异议,经金融机构进行真伪识别确认是假币的,查询人可向办理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网点(查询受理单位)提出冠字号码查询业务申请,以确认假币是否由该金融机构网点付出。
查询人应在办理取款业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含取款当日),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台胞证或护照等)、假币实物或《假币收缴凭证》、办理取款业务的证明资料(银行卡、存折、取款凭证等),到查询受理单位填写提交《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申请表》,申请查询。
查询人如委托第三方代理查询,代理查询人除提供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有效合法证件。
对于符合规定的查询申请,查询受理单位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时间的,应提前告知查询人。对于提供证明材料不完备的查询申请,查询受理单位应当面告知查询人补齐相关材料,不得无故拒绝受理查询申请。
查询申请超过申请时效,查询受理单位不予受理查询申请。
查询受理单位接受查询人或查询代理人的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截止日前,向查询人或查
询代理人反馈查询结果。查询受理单位应就查询结果填制《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结果通知书》一式两联,查询人签字确认后,第一联查询受理单位存档备查,第二联交查询人。
根据冠字号码查询结果判定为金融机构付出假币,有假币实物的,应由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并予以全额赔付;假币已被收缴或没收的,金融机构应收回《假币收缴凭证》或《假币没收收据》,并予以全额赔付。
根据查询结果判定为非金融机构付出的现金或查询人对首次查询结果有异议的,查询受理单位应告知查询人在接到查询结果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持查询结果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向查询受理单位的上级行或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再查询受理单位)提交《人民币冠字号码再查询申请表》,申请再查询。
再查询受理单位收到查询人提交的书面再查询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与处理工作。因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并向查询人说明原因。再查询结果应通过查询结果通知书告知查询人。
㈩ 银行出假币要全赔吗
??核心提示:银行出假币要全赔。从2013年起,重庆营业管理部在全辖区推进冠字号码记录查询工作。根据查询结果判定为付款行付出假币的,付款行应收回并全额赔付。详细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银行出假币要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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