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银行到底不收哪几种残损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
第一条为维护人民币信誉,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人民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币正常流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残缺、污损人民币是指票面撕裂、损缺,或因自然磨损、侵蚀,外观、质地受损,颜色变化,图案不清晰,防伪特征受损,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
第三条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
第四条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
(一)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二)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第五条兑付额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五分按半额兑换的,兑付二分。
第六条金融机构在办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时,应向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说明认定的兑换结果。不予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应退回原持有人。
第七条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同意金融机构认定结果的,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纸币,金融机构应当面将带有本行行名的“全额”或“半额”戳记加盖在票面上;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硬币,金融机构应当面使用专用袋密封保管,并在袋外封签上加盖“兑换”戳记。
第八条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认定的兑换结果有异议的,经持有人要求,金融机构应出具认定证明并退回该残缺、污损人民币。
持有人可凭认定证明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中国人民银行应自申请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并出具鉴定书。持有人可持中国人民银行的鉴定书及可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到金融机构进行兑换。
第九条金融机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将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本办法对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兑换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金融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1955年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同时废止。(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㈡ 残缺人民币怎么办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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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维护人民币信誉,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人民币持有人的合法利益,确保人民币正常流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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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残缺、污损人民币是指票面撕裂、损缺,或因自然磨损、侵蚀,外观、质地受损,颜色变化,图案不清晰,防伪特征受损,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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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凡办理人民币存取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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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
(一)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二)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损、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第五条 兑付额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五分按半额兑换,兑付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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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金融机构在办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时,应向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说明认定的兑换结果。不予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应退回原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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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同意金融机构认定结果的,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纸币,金融机构应当面将带有本行行名的“全额”或“半额”戳记加盖在票面上;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硬币,金融机构应当面使用专用袋密封保管,并在袋外封签上加盖“兑换”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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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认定的兑换结果有异议的,经持有人要求,金融机构应出具认定证明并退回该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可凭认定证明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中国人民银行应自申请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并出具鉴定书。持有人可持中国人民银行的鉴定书及可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到金融机构进行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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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金融机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将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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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本办法对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兑换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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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金融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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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1955年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同时废止。
㈢ 残损人民币残损1/5还是1/4才能全额兑换
(一)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内连接的残缺容、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二)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㈣ 残损人民币怎么换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规定,从年2月1日开始,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所以,随着该办法的实施,市民去银行兑换新人民币将不再是个难题.
据介绍,残缺、污损人民币是指票面撕裂、损缺,或因自然磨损、侵蚀,外观、质地受损,颜色变化、图案不清晰,防伪特征受损,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比原来银行要求的五分之四的限度放宽了)以上,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按原面额全额兑换;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按原面额一半兑换。另外,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一半兑换。
这些残旧币不予兑换
根据规定,这些残币不予兑换:票面残缺二分之一以上者;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渍、变色而不能辨别真假者;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者。
这5种残旧币不宜流通
一、纸币票面缺少面积在20平方毫米以上;
二、纸币票面裂口两处以上,长度每处超过5毫米;裂口1处,长度超过10毫米;
三、纸币票面有纸质较绵软,起皱较明显,脱色、变色、变形,不能保持其票面防伪功能等情形之一;
四、纸币票面污渍、涂写字迹面积超过2平方厘米;不超过2平方厘米,但遮盖了防伪特征之一;
五、硬币有穿孔,裂口,变形,磨损,氧化,文字、面额数字、图案模糊不清等情形之一。
据央行的解释,不宜流通不等于不能流通,残旧币如果不是破损得十分严重,仍然能够在日常交易中使用。
㈤ 残损人民币兑换标准在网上搜到两个,应该以那个为准
您好!应该以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12月24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为准,全文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人民币信誉,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人民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币正常流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残缺、污损人民币是指票面撕裂、损缺,或因自然磨损、侵蚀,外观、质地受损,颜色变化,图案不清晰,防伪特征受损,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
第三条 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
第四条 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
(一)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二)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第五条 兑付额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五分按半额兑换的,兑付二分。
第六条 金融机构在办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时,应向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说明认定的兑换结果。不予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应退回原持有人。
第七条 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同意金融机构认定结果的,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纸币,金融机构应当面将带有本行行名的“全额”或“半额”戳记加盖在票面上;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硬币,金融机构应当面使用专用袋密封保管,并在袋外封签上加盖“兑换”戳记。
第八条 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认定的兑换结果有异议的,经持有人要求,金融机构应出具认定证明并退回该残缺、污损人民币。
持有人可凭认定证明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中国人民银行应自申请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并出具鉴定书。持有人可持中国人民银行的鉴定书及可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到金融机构进行兑换。
第九条 金融机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将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第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本办法对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兑换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金融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1955年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同时废止。
㈥ 残损人民币的兑换有哪些规定
(一)能辨别抄面额,票面剩余四袭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二)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第五条
兑付额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五分按半额兑换的,兑付二分。
第六条
金融机构在办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时,应向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说明认定的兑换结果。不予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应退回原持有人。
㈦ 人民币破损怎么换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来,能辨别真假和面额自的残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一)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剩余部分的图案、文字不得是拼凑的。
(二)票面有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墨渍、变色、腐蚀等情形的。
(三)已流入市场的人民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蹭脏、折角、裁切偏斜、水印倒置、漏印、重码等情形的。
(四)硬币出现穿孔、裂口、压薄等情形,且能识别图案、文字的。
残损人民币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不含四分之三),剩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兑付额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五分券按半额兑换的,兑付二分。
㈧ 银行是怎么兑换残损人民币的比例怎么算
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
(一)能辨别面额,票回面剩余四答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二)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兑付额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五分按半额兑换的,兑付二分。
㈨ 残损人民币兑换的一些疑问
《中国抄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规定: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兑换标准如下:
1.全额兑换标准。残缺人民币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全额兑换:一是票面残缺不超过1乃,其余部分的图案和文字能照原样连接的;二是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的2.半额兑换标准。票面残缺1/5以上至1/2,其余部分的图案和文字能照原样连接的。3.不能兑换的标准。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兑换:一是票面残缺打2以上;二是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等不能辨别真假的;三是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或揭去一面的、此外,因被洗衣机搅过而变得绵软、脱色、变色的纸币或开裂后用透明腾粘贴起来不方便在市面上流通的纸币,都可以到银行以旧换新。对于因遭火灾、虫蛀、鼠咬、霉烂等特殊原因而损坏严重,剩余面积较小或因污染变色严重的票币,可持单位或村委会证明,经审查不是假票、来源正当,能分辨票面种类,能算出票券张数、金额,可以照顾兑换。
㈩ 残缺类残损人民币包括哪些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规定,从2004年2月1日开始,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所以,随着该办法的实施,市民去银行兑换新人民币将不再是个难题.
据介绍,残缺、污损人民币是指票面撕裂、损缺,或因自然磨损、侵蚀,外观、质地受损,颜色变化、图案不清晰,防伪特征受损,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比原来银行要求的五分之四的限度放宽了)以上,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按原面额全额兑换;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按原面额一半兑换。另外,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一半兑换。
这些残旧币不予兑换
根据规定,这些残币不予兑换:票面残缺二分之一以上者;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渍、变色而不能辨别真假者;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者。
这5种残旧币不宜流通
一、纸币票面缺少面积在20平方毫米以上;
二、纸币票面裂口两处以上,长度每处超过5毫米;裂口1处,长度超过10毫米;
三、纸币票面有纸质较绵软,起皱较明显,脱色、变色、变形,不能保持其票面防伪功能等情形之一;
四、纸币票面污渍、涂写字迹面积超过2平方厘米;不超过2平方厘米,但遮盖了防伪特征之一;
五、硬币有穿孔,裂口,变形,磨损,氧化,文字、面额数字、图案模糊不清等情形之一。
据央行的解释,不宜流通不等于不能流通,残旧币如果不是破损得十分严重,仍然能够在日常交易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