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有几种观点
2月21日,由央行牵头、一行三会共同参与制定的一份《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在资管圈被广为传播,并受到了业内高度评价。
核心内容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共30条,核心包括打破刚性兑付,限定杠杆倍数,消除多层嵌套,强化资本约束和风险准备金计提要求等。
市场人士认为,大资管时代已经到来,统一监管标准的呼声一直都很高,也是大势所趋。该文件一旦酝酿完善后出台,将会对资管行业产生深刻的影响。短期可能会有波动,长期利好整个行业的发展。
监管对象与监管要点
《征求意见稿》涉及监管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期货公司和保险资管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监管要点为:禁止表内资管业务,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打破刚性兑付。限制非标资产投资,明确禁止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及其收益权”,但允许发专门产品,投资于其他非标产品,需要限额管理、禁止期限错配,逐步压缩非标资产规模。禁止资金池操作,不得期限错配,需要风险隔离。限制通道业务,不得提供扩大投资范围、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等等。
限定杠杆水平
《征求意见稿》规定,固定收益类、股票及混合类、其他类产品的杠杆倍数分别限定在3倍、1倍、2倍。公募和私募产品的负债比例(总资产/净资产)分别设定140%和200%的限制。对于结构化产品,优先份额/劣后份额的杠杆倍数分别为固收类3倍、股票类1倍、其他类2倍;对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总资产/净资产设定140%和200%的限制。
银行资管人士认为,杠杆限制在预期之中,比例也和之前市场预期的一致。但这意味着银行理财也可以继续做结构化产品,这一点银监会有不同意见。另外,如果按产品类型统一监管,定期开放型公募基金在封闭期也不能突破140%的限制。
禁止资金池操作
《征求意见稿》称,金融机构应当确保每只资产管理产品与所投资产相适应,做到每只产品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严格禁止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基金中基金、管理人中管理人及金融机构一层委外投资例外)。
规定可投资产范围
《征求意见稿》规定,资产管理产品可投资的资产包括:固定收益类资产、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股票、未上市股权、金融衍生品、境外资产。资管产品禁止投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及其收益权,投资其他非标资产需符合监管部门限额管理,并禁止期限错配等。公募产品不得投资未上市股权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除外)。
限制通道业务
《征求意见稿》: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对资产管理产品的主动管理职能,不得为其他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扩大投资范围、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业务。
资管行业的过去几年是通道业务泛滥的几年,其中也不乏一些产品发生兑付危机或者爆仓等危机。作为通道方的基金公司或者其他部门,虽然仅获得为数不多的通道费,但作为名义上的管理人而屡次被追责,成为投资者维权的对象,这也让通道业务在行业内部广为诟病。
强化投资者适应性管理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收益和风险均由投资者享有和承担,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金融机构应该坚持“了解产品”和“了解客户”的经验理念,加强投资者适应性管理,根据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向其销售适应的资产管理产品。
业内评价积极
解杠杆、去通道、禁资金池业务等政策一旦发挥效应,资产管理行业体量收缩或许在所难免。截至2016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约51.79万亿元。剔除嵌套产品和一些产品中的产品,实际规模可能不足50万亿元。市场各方均对统一的资管业务监管标准抱有期待。证监会亦早在2014年就提出,将在金融监管协调会的机制下,加快推动形成分工合理、标准统一的资产管理业务监管体系。
B. 论述题: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风险及对策
表外业务是指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但对资产负债表构成潜在的实质影响,不占用银行资金但对银行资金构成或有损失的银行业务。
(一)建立健全金融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法律与规范,使表外业务的发展有据而行。
现行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是2001年底发布实施的,几年来金融企业的业务创新加大,表外业务成为金融机构新的利润增长点,其占比与风险都日益加大,而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除对结算类的中间业务有规定,对大部分表外业务未做规范,且各商业银行又各自使用原有的会计科目和具体核算办法,使新发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表外业务形同虚设。因此,应结合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特点,制定一套完整、统一的会计核算理论来定性、指导、规范各项表外业务。要具体分析各项标外业务的特点,力求将表外业务科目纳入表内核算,运用稳健原则,对风险的存在性、风险估计及其管理尽量作出系统规范。
(二)完善现行的商业银行会计核算制度,促使商业银行积极审慎地拓展表外业务。
现行商业银行的会计核算制度是建立在以经营传统业务为主,营业收入以利差为主的基础上,仅反映利差的形成和结果。而表外业务的收入,则不仅仅体现在利差上,有时候其收益并非机械计算就能得出,大部分表外业务目前都记入表外科目,使用单式记账法,不能全面反映表外业务增减变化的具体情况。因此,要顺应表外业务发展及其收入占比提高的需要,全面确认计量和披露各种表外业务收入的形成过程,使用详细和复杂的方法进行处理,并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反映表外业务的开展、成本及效益情况,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建议在表外设立账簿,对表外业务采用复式记账法进行核算,并借鉴国外商业银行的一些现行的对中间业务发生、终结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对表外业务的整个过程进行管理、监督和分析。
(三)更新现有的金融企业会计报表模式,对表外业务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表外业务的健康发展,要求高质量的、及时提供风险防范的有用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不完整性将带来风险损失的更大可能性。因会计信息不全或信息失真导致经营决策失误带来的风险是最大的风险。由于大部分表外业务在在资产负债表表外反映,现有表外信息披露,包括会计报表附注和补充揭示尚不能满足表外业务的信息需求。建议单设中间业务(含表外业务)的财务报表,会计期末,银行应根据中间业务表内外各账户的明细情况编制附属会计报表,在财务报表中统一列示表外业务的经营情况,集中反映表外业务的潜在风险,包括信用风险、结算风险、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和经营风险,尽可能减少信息风险带来的损失。以便为表外业务经营决策提供有价值的风险信息,利于商业银行管理层把握中间业务的业务流量和绩效,也便于中央银行监管。
(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把握表外业务会计核算的质量。表外业务多属金融创新发展业务,与传统业务相比具有更高的技术性要求,其会计技术风险更为突出。因此,必须加强现有商业银行会计人员的知识及技能培训,从专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方面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熟练把握表外业务会计处理方法及表外业务风险的识别和规避能力,在新一轮金融创新业务的全球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C. 银行的表外业务有哪些
信托业务来和结算业务都是表外业务。自
根据2001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实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商业银行中间业务(Intermediary Business)是指中介的、代理的业务,即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结算类、代理类、担保类、承诺类、交易类中间业务和其他中间业务。
D. 如何区分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
1、定义不同
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的经营活动,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表外业务指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按照通行的会计准则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其资产负债总额,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改变银行资产报酬率的经营活动。
通常我们所说的表外业务一般是指狭义表外业务。狭义的表外业务指那些未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同表内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关系密切,并在一定条件下会转为表内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经营活动。
2、债务揭示情况不同
表内业务是指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和负债栏目可以揭示的业务;例如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
表外业务是指资产负债表不能揭示的业务,例如保证、银行承兑汇票等。表外业务主要以各类中间业务为主,不是简单资产或负债业务可以刻画的,可以看成是表内业务衍生出的业务。
3、风险管理的差异
表内业务在损失体现和处理方面,主要表现为计提和损失本金的承担上;而表外业务需要通过合约的完备性体现风险管理,损失处理主要是依据合约的权利与义务而定,而约定内容是独立的风险定价能力。
4、涉及资产负债的不同
一般认为贷款和存款涉及银行资产和负债为表内业务,结算业务不涉及资产负债为表外业务。表外业务是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但是在一定时期可以转化成资产负债表上的内容的或有负债业务.比如,担保业务、承诺业务。表外业务也称为中间业务。
E. 银行金融机构表内外授信业务,啥叫表内外业务
表内是需要涉及行内资金的业务,表现在柜台是需要柜员在日终轧账
表外则是不涉及的业务,中间业务收入归入表外业务。
F. 表外业务的管理
一、国际上对来表外源业务的管理。
“巴塞尔协议”将表外融资工具按其风险程度分为5类,并赋予不同的信用风险转换系数,以便将表外项目转为表内项目,同银行的资本金大小联系起来。
二、中国银行表外业务的管理。
按照中央银行的有关规定,中国把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分为十一类进行管理:
(一)等同于直接信用形式。
(二)特定交易项下的或有项目。
(三)短期内可以自动清偿和与贸易有关的或有项目。
(四)回购协议。
(五)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
(六)买入远期资产。
(七)票据发行和循环包销便利。
(八)初始期限为一年以下的、可随时无条件取消的承诺。
(九)初始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其他承诺。
(十)利率、汇率合约。
(十一)部分缴付款项的股票。
G. 银行的委外业务和表外业务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的内经营活动,它有狭义和广义容之分。狭义的表外业务是指那些虽未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同表内的资产业务或负债业务关系密切的业务。广义的表外业务除包括上述狭义的表外业务外,还包括结算、代理、咨询等业务。表外项目也被称为“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项目,或者叫“或有资产和负债”。
委外业务,也称为委托投资业务,指委托人将资金委托给外部机构管理人,由外部机构管理人按照约定的范围进行主动管理的投资业务模式。委托方,即资金提供方,可以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企业类法人;管理人,即资金实际投资运作方,一般是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及阳光私募,部分商业银行现阶段也充当委外投资管理人。委托人按照协议约定获得投资管理的收益,管理人一般以“固定管理费率加超额业绩分成”的方式收取管理费。目前,委外业务资金提供方主要是商业银行的理财及自营资金。
由上可知,委外业务是表外业务的一种实际落地方式,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H. 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是什么意思
表内业务是指复资产负债表制中,资产和负债栏目可以揭示的业务:例如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
表外业务是指资产负债表不能揭示的业务,例如保证、银行承兑汇票等。
从财务角度看,银行业务可以分为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
I. 银行业务中的表内、表外业务分别是指什么
1、表内业务指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业务。比如银行存款、贷款等,这个很好理解,银行每吸纳一笔存款、放出一笔贷款,都会在资产负债表上注明。
2、表外业务指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不记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能增加银行收益的业务。简单来说,表外业务就是银行大力发展的,资产、负债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这部分业务也能给银行带来收益。
表外业务主要有担保类业务,如担保(保函)、备用信用证何承兑等,承诺业务和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承诺业务与担保业务类似,都与银行信用有关。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等需要而进行的货币(包括外汇)和利率的远期、掉期、期权等衍生交易业务。
(9)金融机构表外业务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银行的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的区别比较简单:体现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的业务是表内业务;不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上体现的业务就是表外业务。
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可以相互转换,并不是完全独立的:
假设银行为某个企业担保,收取一定的担保费。如果企业正常兑付,银行在担保过程中获得了相应的服务费,但不会改变资产负债表。
但如果该企业不能按时兑付,银行作为担保机构极有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比如替该企业兑付。此时银行要支出一笔资金用于兑付,显然会减少银行的资产,这笔钱就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上体现。这时,表外业务就纳入资产负债表,转换成了表内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