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机构增值税抵扣项目
一.、到目前为止整个金融业,还没有纳入营改增范围,即大部分业务仍然是交纳营业税,包括贷款、金融商品转让(如股票转让、债券转让、外汇转让、其他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如委托业务、代理业务、咨询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如银行结算)。
1.只有涉及到银行买卖金银的业务,按照税法规定收增值税,就这项业务,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买进金银的时候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95号)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以下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二.、对于金融机构从事的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实行金融机构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属地市级分行、支行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由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统一清算缴纳的办法。
(一)发生实物黄金交易行为的分理处、储蓄所等应按月计算实物黄金的销售数量、金额,上报其上级支行。
(二)各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应依法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各支行应按月汇总所属分理处、储蓄所上报的实物黄金销售额和本支行的实物黄金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计算增值税预征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预征税额=销售额×预征率
(三)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按月汇总所属地市分行或支行上报的实物黄金销售额和进项税额,按照一般纳税人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根据已预征税额计算应补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应补税额=应纳税额-预征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其留抵税额结转下期抵扣,预征税额大于应纳税额的,在下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四)从事实物黄金交易业务的各级金融机构取得的进项税额,应当按照现行规定划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五)预征率由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在地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㈡ 银行手续费可以抵扣吗
1、除财税〔抄2016〕36号文规定的“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利息支出、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外,如日常收付款手续费、银行函证费等,一般纳税人企业可根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2、一般情况下,企业每月发生的银行手续费次数较多,每笔金额较小,银行也不会主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建议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将每月或每季度符合抵扣条件的银行手续费汇总,要求银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㈢ 手续费能抵扣进项税吗
手续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是营改增的地方,你们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㈣ 银行扣手续费开的专用发票能抵扣吗
不能抵扣,属于个人消费。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五)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金融机构手续费抵扣扩展阅读: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条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第三十一条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㈤ 银行手续费专用发票可否抵扣
1、除财税〔2016〕36号文规定的“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利专息支出、属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外,如日常收付款手续费、银行函证费等,一般纳税人企业可根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2、一般情况下,企业每月发生的银行手续费次数较多,每笔金额较小,银行也不会主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建议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将每月或每季度符合抵扣条件的银行手续费汇总,要求银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㈥ 金融机构开的利息发票可以抵扣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回向购戚敏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答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高首枝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芹缓、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因此,销售方单独开的“价外费用——利息收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㈦ 银行开具的手续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银行手续费开具增值税发
票可以抵扣,但是与贷款业务相关的的手续费是不能抵扣的。
㈧ 银行手续费能税前扣除吗
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二、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三、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四、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五、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
六、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
综上所述,所得税申报中的佣金及手续费是指企业与相关保险、证券等行业发生业务时,发生的佣金及手续费。不包括支付银行业务中的手续费用。
㈨ 银行手续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银行打流水不需要手续费,带上银行卡和身份证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