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最常用的并购方式是什么
企业并购即企来业之间的兼并与自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资产收购指企业得以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劳务或以债务免除的方式,有选择性的收购对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资产。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控股式收购的结果是A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绝对优势的股份,并不影响B公司的继续存在,其组织形式仍然保持不变,法律上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贰』 企业并购金融手段或方法是什么
企业并购即复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制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资产收购指企业得以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劳务或以债务免除的方式,有选择性的收购对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资产。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控股式收购的结果是A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绝对优势的股份,并不影响B公司的继续存在,其组织形式仍然保持不变,法律上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叁』 一,常见的并购形式有哪几种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从
一、收购目标公司整体情况:整体收购目标公司的具体做法和后果是,买方兼并整个目标公司,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将不再单独存在,成为合并方的一部分。合并方在接受目标公司时,还接受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有形和无形)、债权债务、职工等,然后按照自己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和经营。
二,收购目标公司资产:收购目标公司资产,是指仅收购目标公司部分或全部资产,除房地产、现金、机械设备、原材料、产成品等有形资产外,资产一般还包括商誉、专利、许可证、商号、商标、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机密信息、专利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加工技术、专有技术等,以及从政府获得的企业。所有许可、批准、同意、授权等。
三,收购目标公司股权:股权收购或目标公司股权收购是当今企业并购最常见的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买方通过协议或强制收购的方式提出收购目标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与往常一样,目标公司将生存下来,债权债务也将不易处理,但是,股东和股东比例发生了变化,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发生了变化和转移。因此,经营目标、管理者、经营方式和经营风格都可能发生变化。
(3)金融机构之间如何并购扩展阅读:
企业并购的基本原则
企业在进行并购时,应当根据或本效益分析进行决策。其基本原则是并购净收益一般应当大于零,这样并购才有利可图,以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并购净收益的计算通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首先、计算并购收益、并购收益应当为并购后新公司整体的价值减去并购前并购方和被并购方(目标公司)整体价值后的余额。即:
并购收益=并购后新公司价值-(并购前并购方价值+并购前被并购方价值)。
『肆』 并购融资的方式
任何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都需要有适量的资金,而通过各种途径和相应回手段取得答这些资金的过程称之为融资。并购融资方式根据资金来源渠道可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但应用较多的融资方式是从外部开辟资金来源,通过与其他投资人联合投资,或以股权、债权、混合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一般来说,企业并购的融资渠道可以分为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混合性融资。债务融资是指企业按约定代价和用途取得且需按期还本付息的一种融资方式。债务融资往往通过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民间资本等渠道,采用申请贷款、发行债券、利用商业信用、租赁等方式筹措资金,企业债务融资主要包括三种方式:贷款融资、债券融资、租赁融资。权益性融资指的是企业通过直接吸收投资或发行股票或利用权益资本融资筹集资金。权益资本是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金。企业并购中最常用的权益融资方式包括吸收直接投资、权益资本融资,发行股票融资。混合性融资并购指的是企业通过发行混合性融资工具筹集资金而进行的并购。常见的混合性融资工具主要有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
『伍』 为什么进行金融业并购
在国内产业整合和经济转型的背景下,产能严重过剩成为并购市场火爆的原因。
在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内金融体系下,传统的商业银行往往以存贷款为主,2005年国内各大商业银行先后成立了投资银行部,主要经营包括债务融资工具、银团贷款、兼并收购、财务顾问和股权融资等非传统银行业务。进入本世纪第二个十年,商业银行的综合化经营已经势不可挡,除了传统的并购贷款业务以外,各个商业银行都在拓展自身的并购业务产品线,包括并购顾问、并购贷款、并购银团、并购债券、并购基金以及和第三方机构合作的并购夹层融资,以在并购重组大潮中把握先机,实现商业银行自身的业务转型。商业银行开展并购金融业务具有其他金融机构不可比拟优势。
全产业链优势。商业银行汇集了收购兼并专项财务顾问,融资顾问和融资安排各个方面,同时由于客户优势和网点优势带来的撮合业务的优势。从这个意义上讲,商业银行占据了并购重组业务的整个完整的价值链。和国内众多证券公司和咨询公司相比,商业银行能够对于客户提供从方案设计、融资安排、后续支持等全方位、迅速便捷、低成本的服务,优势无可比拟。
并购融资优势。商业银行是我国企业尤其是大企业进行并购融资的主要来源。在并购融资市场商业银行优势主要表现在:融资速度快、资金实力强、资金成本较低、灵活性较大、融资信誉好等方面。商业银行和一般的投资银行不同,更加注意和企业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银行不仅参与企业并购重组的整个过程,而且作为企业持续发展顾问,参与公司结构调整,资本充实和重新核定、资本结构优化设计等。正是由于以上的原因,目前,银行贷款成为我国并购市场的重要资金来源。
客户与信息优势。商业银行客户众多,和客户的合作不局限在单笔业务上,对客户的需求、客户的实际经营情况更加了解。商业银行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客户优势,通过自身的网络协助客户寻找买方和卖方,体现强大的撮合能力;同时商业银行也可以发挥自身的渠道优势,和证券公司、咨询公司、股权基金、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紧密合作,交换信息,从而有效地实现并购业务的配对和撮合,提升并购交易的成功率。
整合优势。并购是否成功主要取决于并购方和被并购方是否能够有效地发挥协同效应,并购方是否能够有效的实现并购整合。商业银行能够通过多种金融手段,包括融资结构优化、贸易融资等多种手段,帮助被并购企业提升绩效,实现协同效应。此外,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组织银团贷款等方式有效地重整被并购企业的债务结构,调整银行关系,并帮助并购方更好的管控被并购方的现金流,有效地降低并购风险。
『陆』 财务管理中常见的并购形式有哪几种他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财务管理中常见的并购形式有三种,分别为吸收合并、创立合并和控股合并。区别为:
1、法人资格不同
吸收合并会保留其法人地位,而另外一家或几家企业合并后丧失了独立的法人资格。创立合并的参加合并的所有公司都消灭原有的法人资格,而后形成一个新的法人实体。控股合并的原有各家公司依然保留法人资格。
2、意思不同
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创立合并亦称新设合并、创设合并、联合。指在合并过程中,参加合并的所有公司都消灭原有的法人资格,而后形成一个新的法人实体。
控股合并,是指一家企业购入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并已达到可以控制被合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持股比例。通过合并,原有各家公司依然保留法人资格。
(6)金融机构之间如何并购扩展阅读:
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财务规划帮助公司设立指导方针来制定运营和财务计划。将公司的关键目标合理化并兼顾到资本投资。公司目标转化成有形的财务指标。投资决策和目标产生整合的财务报表,把财务目标和财务指标联系起来。然后整个组织围绕这些目标和指标运营。
2、财务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和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研究开发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坏账损失等。
3、在现代企业管理当中,财务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和制约性都很强的系统工程,是通过价值形态对资金运动进行决策、计划和控制的综合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
『柒』 企业并购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专础上,以一定属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资产收购指企业得以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劳务或以债务免除的方式,有选择性的收购对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资产。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控股式收购的结果是A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绝对优势的股份,并不影响B公司的继续存在,其组织形式仍然保持不变,法律上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捌』 如何选择并购的融资方式
一、当收购企业决定在市场上发动对目标企业(target)的并购战时,它首先要面对两个基本问题:一是支付问题;二是融资问题。支付问题是指收购企业应以何种资源获取目标企业控制权;融资问题是指收购企业应该利用何种金融工具筹集用以实施并购所需的资源。
融资方式所涉及的是筹集并购资源的金融工具:它主要有内部融资(internal financing)和外部融资(extemal financing)两大渠道。
1.内部融资内部融资是指收购企业利用留存盈余(retainedearnings)进行并购支付,其对应的支付方式主要是现金支付方式。
2.外部融资外部融资是指收购企业通过外部渠道筹集资金进行并购支付。外部融资包括债务融资(debt financing)和权益融资(equity financing)。
(1)债务融资。债务融资指收购企业通过举债(issue debt)来筹集并购所需的资金,该融资方式对应于债券支付方式和杠杆收购方式。
(2)权益融资。权益融资指收购企业通过发行权益性(issue equity)证券(如股票)筹集用于并购支付的资金,这种融资对应于股票支付方式或交换方式。
二、并购融资的方式
1、内源融资
内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自身生产经营活动获利并积累所得的资金。内源融资主要指企业提取的折旧基金、无形资产摊销和企业的留存收益。
内源融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并留存在企业内可供使用的“免费”资金,资金成本低,但是内部供给的资金金额有限,很难满足企业并购所需大额资金。
2、外源融资
外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一定方式从企业外部筹集所需的资金,外源融资根据资金性质又分为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
3、债务融资
债务融资是指企业为取得所需资金通过对外举债方式获得的资金。债务融资包括商业银行贷款和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务融资相对于权益性融资来说,债务融资不会稀释股权,不会威胁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债务融资还具有财务杠杆效益;
但债务融资具有还本付息的刚性约束,具有很高的财务风险,风险控制不好会直接影响企业生存。
在债务融资方式中,商业银行贷款是我国企业并购时获取资金的主要方式。这主要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不发达,其他融资渠道不畅或融资成本太高。
此外,并购活动也往往是政府“引导”下的市场行为,解决国有企业产权问题,比较容易获取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
4、权益融资
权益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发行普通股、优先股等方式取得的资金。
权益性融资具有资金可供长期使用,不存在还本付息的压力;
但权益融资容易稀释股权,威胁控股股东控制权,而且以税后收益支付投资者利润,融资成本较高。
三、企业并购融资风险
1.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数量安排不合理
支付方式的选择对并购双方来说都是重要的,能以最低成本达到控制目的的支付方式就是恰当的。目前我国企业间的并购还很依赖现金支付,主要是因目标企业所有者抱有“现金为王”的信条。对于并购方而言,增加了企业的融资难度,特别是采用银行信贷的方式,还本付息压力过大就是财务危机来临的前奏。而企业在支付并购资金时大都显得过于草率,经常缺少科学的计算和合理的安排,对由此而来的风险估计不足就有可能导致并购的失败。
当然,在信息时代及时准确地掌握自己所需的信息,也是在激烈竞争中取胜的关键。由于融资时机掌握不好,会使企业因此而处于十分被动的局面。
协议式并购的融资量一般变动较小,而在证券市场上对股权收购的融资量及并购后的注资是个变量,且变动的幅度可能很大。在并购融资量连续变动的情形下,融资量的确定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并非单纯通过压缩并购融资量就可以追求到最理想状态。
不能准确预算企业并购融资所需的资金数量,已成为企业融资时面临的最直接的问题。大多数企业为了尽快筹到并购所需资金,忽略了企业自身所处发展时期,对融资策略的安排也并非讲究,盲目求多导致很多不必要的浪费,徒增融资成本。
2.融资渠道过于单调
合理的融资方式,可以使并购企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若方式选择不当,就有可能背上沉重的财务负担,甚至会影响并购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目前适合我国国情的并购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内部股留存、增资扩股、发行债券、杠杆收购和无偿划拨等方式。但由于市场经济起步较晚和我国金融工具落后,使上述并购企业可采用的融资方式中仍存在许多问题,进而限制了我国企业的并购行为。
从内部融资来看,我国只在1984年以后,企业才开始有很小比例的利润留成,真正意义的企业内部积累直到1993年才开始。企业要想在这短短的十几年,积累到并购其他企业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又谈何容易。
在增资扩股方面,我国采取国家机关层层审批的核准制股票发行机制,即使是已上市的企业在增资扩股中仍然受到一系列的法律制约。在发行债券方面,我国发行债券的主体只能是上市公司和重点国有企业,允许发行债券的国有企业大多是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企业和基础产业,如三峡债券。至于可转换债券在我国也只能称“试验”阶段。
对“小吃大”式的企业并购虽在我国也有发生,但大部分并购资金都是通过融资负债取得的,真正意义上的杠杆收购几乎没有,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实行杠杆并购的条件。至于行政手段无偿划拨,虽在当前产权交易中还有身影,但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操作方式终究是真正市场经济所抵触的。
3.投资银行媒介作用的弱化
并购活动的融资,往往要涉及到投资者、金融机构、政府和外商等多方主体,而投资银行的优势在于在长期交往中,它与各类投资者及有关部门建立了多维度的联系,是将各方投资者、机构联系在一起的媒介,通过它可以有效地进行资金的融通和协调。从跨国并购业务来看,多由投资银行来扮演收购经纪人和金融顾问的角色,特别是在资金的筹措方面,后者角色尤为重要。目前,在我国企业并购中,无论是在广度上还是深度上,投资银行的参与力度均不够。
4.对国际融资中诈骗行为的忽视
国际融资已成为当今的热门话题,种种骗术也就接踵而来。当我们为能走出去融资而欢欣鼓舞时,我们自己的钱袋儿也有可能成为别人“融资”的对象。当面对诸如“国际财团中国总代理”这样吓人的头衔或“几天内就可以划款”这种诱人的说法,以及“出具担保就可融资成功”之类的听起来简洁但却违反我国政令要求的承诺时,总会有一些企业因为急于融资而盲动,忽视了融资风险而交了昂贵的“学费”。
5.对汇率变动风险分析力度不足
未来汇率的变动将直接影响融资成本的大小。国际金融市场是复杂多变的,在进行跨国并购时,随时会有各种变化的发生,汇率变动就是其中的一种。如何准确预测汇率变化,也就成为影响净现值大小进而影响并购方案本身取舍的一个重要因素。然而,汇率变动风险本身是有其内在规律的,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预测甚至是掌控的,只是囿于我国涉足汇率变动的研究领域较晚,重视程度低,专业人员少,经验不足,对因汇率变动而导致的融资风险控制力比较薄弱,因此承担了更大的汇率变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