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和党费的区别和联系
一、经费数额不同
1、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数额根据企业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确定。
每年初,企业或单位的党委组织部可以根据上年底各单位党支部数,按每个基层部门和生产辅助单位(车间、工段、办公室、科室)的党支部所需的经费,按照每年额度计算,编制党支部活动经费计划,报企业总部党委批准之后,即可列入各企业或单位的年度费用预算。
2、党费,数额是按照党章规定的,与党员个人情况(党龄、党内职务)有关,与企业或单位情况(规模大小、行业性质)无关。
二、使用范围不同
1、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也就是党支部活动经费,应该用于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原则上应该由基层党支部使用,各企业或单位党委领导层开展党建活动不应使用党支部活动经费。党支部活动经费重点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党支部代为订阅所需的党建读物(年刊、季刊、月刊、日报等),代为购买党员在学习教育工作中需要的有关资料;
2)基层党支部主持举办争先创优活动(在党员中开展)的经费;
3)开展党员集体活动(文化艺术活动、体育竞赛活动、学习讲座活动)的费用;
4)慰问、补助特困(家庭负担重、身体残疾、严重疾病等)的党员;
5)党支部开展工作(办公耗材、电话、饮用水、照明、清洁、维修等)所需的日常开支。
2、党费,缴纳党费是党员的义务,党组织的运转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党费的,比如资料管理,活动组织。
如果私营企业有党委或党支部,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应该从党员上缴的党费(留归企业部分中)开支。如果私营企业没有党委或党支部,党组织活动经费,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其他”。
三、管理及使用方法不同
1、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
1)党支部活动经费,应当在每年的年初由企业依据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数量,按核定的标准,分别的列入年度预算;
2)党支部活动经费应当由各单位财务部门单独列为支出和专项管理,党委组织部门应当负责监督和检查;
3)企业党总支部使用经费,要按规定履行必要的财务手续。各生产矿、基建矿、机械总厂、置业公司的总支、支部使用经费,须经总支、支部书记签字,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
4)企业总部机关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应当由机关党委掌握和使用;
5)企业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应当要按照预算予以保证,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超支的不给予补发,同时也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2、党费
1)各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党支部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的要求及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好党支部活动经费;
2)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每年要对各单位党委党支部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B. 急求“中纪发 2010 12号文件”或者国资纪发2010年29号文件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中央企业是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骨干和中坚。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中央金融机构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加强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对于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中央企业和金融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些年来,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整体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切实成效。同时也应看到,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改革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其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比,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当中还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完善、机构设置不健全、人员编制薄弱、班子配备不强、队伍素质不高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制约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作用的发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抓紧加以解决。
二、建立健全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2 .坚持党对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的领导,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纪检机构作为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企业和金融机构贯彻执行情况的重要任务。要按照中央企业党组和中央金融机构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中央企业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3 .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及其下属单位要按照党章规定设置纪检机构。所在单位设立党委的,要设立纪委;设立党组的,要设立纪检组;建立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中要有纪检委员。中央企业总部及其下属大型企业,中央金融机构总部、省级机构、下设分支机构的地市级机构和人员多、经营规模大的县级机构,要单独设置监察机构(该机构为企业和金融机构内设,下同)。同时设立纪委(纪检组)和监察机构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其纪委(纪检组)和监察机构可以实行合署办公。
4 .强化企业和金融机构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发展战略、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要协助企业和金融机构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从整体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监督企业和金融机构党组织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三重一大”等各项制度规定,重点加强对企业和金融机构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的监督,促进企业和金融机构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受理信访举报,依纪依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执行《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促使企业和金融机构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等。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和金融机构监察机构的职能,注意发挥监察机构贴近企业和金融机构生产经营管理的特点和优势,加强效能监察,保证企业和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健康顺利进行。
三、进一步完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机构有效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
5 .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及其下属单位纪委(纪检组)在同级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纪检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上级企业和金融机构纪委(纪检组)和监察机构要经常听取下级企业和金融机构纪委(纪检组)和监察机构的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下级企业和金融机构纪委(纪检组)和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向上级企业和金融机构纪委(纪检组)和监察机构汇报工作、述职述廉,及时报告重大问题。上级企业和金融机构纪委(纪检组)和监察机构要对下级企业和金融机构纪委(纪检组)和监察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工作进行考核。
6 .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及下属单位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途径,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机构有效履行监督职责的渠道,逐步做到符合条件的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依法进入董事会担任董事,并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进入经理班子兼任副总经理或副行长;符合条件的监察机构正职依照法定程序进入企业和金融机构内部监事会担任监事。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应根据情况参加或列席董事会、监事会、经理(行政)办公会以及其他有关重大问题决策的会议,监察机构正职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或列席相关会议。
7 .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委(纪检组)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积极探索实践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监督资源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可以分管所在单位与纪检监察直接相关的工作;各企业和金融机构可以建立由纪委(纪检组)牵头,监事会、监察、巡视(巡察)、审计、法律等部门参加的监督工作协调性机构或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所在单位监督工作合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四、大力加强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
8 .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领导班子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对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廉洁从业。
9 .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委设书记1 名,一般配备1 一2 名副书记和若干名委员,党委设常委的企业,纪委可以设常委;党组纪检组设组长1 名,一般配备1 一2 名副组长和若干名组员。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按同级副职配备。由党委常委(党组成员)担任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的,其在党委(党组)内列党委(党组)副书记之后与其他党委常委(党组成员)一并按任同职级时间的先后进行排序。纪委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配备中层正职级领导人员。监察机构正职应同时担任纪委副书记或纪检组副组长。纪委常委、委员和纪检组组员配备中层正职或副职级领导人员,可以专职,也可由组织(人力资源)、审计、法律等部门的负责人兼任。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的首要职责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可以参与领导班子分工,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关系密切的工作,并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纪检监察工作上。
10 .中央管理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党委(党组)书记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拟任人选,由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共同考察,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关于人选的任职意见答复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由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任免;对纪委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企业党委(党组)分别向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和中央纪委履行备案手续后任免;对监察机构正职,企业党委(党组)分别向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和监察部履行备案手续后任免。其他中央企业的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由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门、纪律检查机构共同考察和提出任职人选意见,由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任免;纪委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监察机构正职的选配,由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负责把关。
11 .对中央金融机构纪委书记的酝酿、提名、考察和任免,由中央组织部与中央纪委共同负责、严格把关,报中央审批;对纪委副书记、监察机构正职,由所在部门党委或中央纪委、监察部商所在部门党委提出人选,按程序进行考察和任免;对监察机构副职,中央纪委、监察部和所在部门党委要按照管理权限严格履行有关考察或备案程序。
12 .下级纪委(纪检组)的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纪委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纪委常委,监察机构正职、副职的提名、任免、奖惩、交流和调动,应事先听取上级纪委(纪检组)、监察机构意见,然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
13 .加大对纪检监察领导人员的交流力度。注意选拔有经营管理工作经历的优秀的领导人员担任企业和金融机构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积极支持优秀的纪检监察领导人员转任或提任企业和金融机构行政领导职务。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原则上实行交流任职,在本单位产生的人选,一般安排到其他企业或金融机构任职;在同一单位任职满6 年、57 岁以下的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原则上交流到其他企业或金融机构任职。
五、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队伍
14 .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要按照精干高效、利于工作的原则,配备与工作量相适应的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纪检、监察人员编制应分开计算,合并使用。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系统专职纪检工作人员编制总数按一般不少于专职党群工作人员编制总数15 %的比例核定,具体由企业和金融机构总部纪委(纪检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专职监察工作人员编制的配备要纳入企业和金融机构内部中层行政机构人员编制的总盘子中一并考虑。随着所在单位人员、资产、业务经营规模和工作量的增加,纪检监察人员编制也要相应增加。
15 .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总部要规范本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选人标准,严格进入条件,防止安置性、照顾性进人。拓宽选人视野,注重选调懂业务、懂管理、懂政策的中青年优秀人才充实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队伍,不断优化队伍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要注意整合和用好现有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可以采取在系统内统一调配使用人员力量等办法来弥补某方面工作人员的不足。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作用,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强化其责任意识,提高其履职能力。
16.大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要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建立全面提高人员素质的长效机制。各有关方面要把企业和金融机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纳入干部培训整体计划,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培训。要突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重点提高查办案件和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能力;对缺乏经营管理业务工作经历的人员也要加强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要按照管理权限突出抓好对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和监察机构正职的培训。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纪检监察机构与其他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之间人员双向挂职锻炼工作。
17 .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考核、激励和保障机制。根据纪检监察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考核评价办法,其待遇可以参照与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相近的人力资源或审计等部门确定。注意从业务骨干中选拔优秀人才到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积极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向经营管理部门轮岗交流。对作出突出成绩的优秀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及时予以奖励,适时提拔使用。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各自工作实际设置必要的纪检监察职级职务层次,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他们成长进步创造条件。
六、切实加强对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领导
18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要按照管理权限,认真研究制定加强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工作规划、目标和措施,督促检查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各项政策和制度规定的落实,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9 .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及其下属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党风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本意见精神,切实承担起加强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领导责任。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要在本单位党组织领导下,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协调解决问题,切实推动本意见的贯彻落实。
20 .其他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和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参照本意见有关精神执行。
C. 《关于加强和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全文哪里找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内容提要
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于2010年3月25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
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中规定: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中央企业是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骨干和中坚。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中央金融机构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加强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对于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中央企业和金融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些年来,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整体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切实成效。同时也应看到,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改革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其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比,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当中还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完善、机构设置不健全、人员编制薄弱、班子配备不强、队伍素质不高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制约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作用的发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抓紧加以解决。
二、建立健全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2 .坚持党对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的领导,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纪检机构作为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企业和金融机构贯彻执行情况的重要任务。要按照中央企业党组和中央金融机构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中央企业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3 .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及其下属单位要按照党章规定设置纪检机构。所在单位设立党委的,要设立纪委;设立党组的,要设立纪检组;建立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中要有纪检委员。中央企业总部及其下属大型企业,中央金融机构总部、省级机构、下设分支机构的地市级机构和人员多、经营规模大的县级机构,要单独设置监察机构(该机构为企业和金融机构内设,下同)。同时设立纪委(纪检组)和监察机构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其纪委(纪检组)和监察机构可以实行合署办公。
4 .强化企业和金融机构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发展战略、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要协助企业和金融机构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从整体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监督企业和金融机构党组织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三重一大”等各项制度规定,重点加强对企业和金融机构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的监督,促进企业和金融机构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受理信访举报,依纪依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执行《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促使企业和金融机构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等。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和金融机构监察机构的职能,注意发挥监察机构贴近企业和金融机构生产经营管理的特点和优势,加强效能监察,保证企业和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健康顺利进行。
三、进一步完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机构有效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
5 .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及其下属单位纪委(纪检组)在同级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纪检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上级企业和金融机构纪委(纪检组)和监察机构要经常听取下级企业和金融机构纪委(纪检组)和监察机构的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下级企业和金融机构纪委(纪检组)和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向上级企业和金融机构纪委(纪检组)和监察机构汇报工作、述职述廉,及时报告重大问题。上级企业和金融机构纪委(纪检组)和监察机构要对下级企业和金融机构纪委(纪检组)和监察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工作进行考核。
6 .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及下属单位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途径,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机构有效履行监督职责的渠道,逐步做到符合条件的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依法进入董事会担任董事,并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进入经理班子兼任副总经理或副行长;符合条件的监察机构正职依照法定程序进入企业和金融机构内部监事会担任监事。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应根据情况参加或列席董事会、监事会、经理(行政)办公会以及其他有关重大问题决策的会议,监察机构正职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或列席相关会议。
7 .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委(纪检组)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积极探索实践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监督资源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可以分管所在单位与纪检监察直接相关的工作;各企业和金融机构可以建立由纪委(纪检组)牵头,监事会、监察、巡视(巡察)、审计、法律等部门参加的监督工作协调性机构或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所在单位监督工作合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四、大力加强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
8 .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领导班子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对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廉洁从业。
9 .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委设书记1 名,一般配备1 一2 名副书记和若干名委员,党委设常委的企业,纪委可以设常委;党组纪检组设组长1 名,一般配备1 一2 名副组长和若干名组员。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按同级副职配备。由党委常委(党组成员)担任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的,其在党委(党组)内列党委(党组)副书记之后与其他党委常委(党组成员)一并按任同职级时间的先后进行排序。纪委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配备中层正职级领导人员。监察机构正职应同时担任纪委副书记或纪检组副组长。纪委常委、委员和纪检组组员配备中层正职或副职级领导人员,可以专职,也可由组织(人力资源)、审计、法律等部门的负责人兼任。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的首要职责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可以参与领导班子分工,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关系密切的工作,并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纪检监察工作上。
10 .中央管理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党委(党组)书记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拟任人选,由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共同考察,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关于人选的任职意见答复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由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任免;对纪委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企业党委(党组)分别向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和中央纪委履行备案手续后任免;对监察机构正职,企业党委(党组)分别向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和监察部履行备案手续后任免。其他中央企业的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由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门、纪律检查机构共同考察和提出任职人选意见,由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任免;纪委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监察机构正职的选配,由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负责把关。
11 .对中央金融机构纪委书记的酝酿、提名、考察和任免,由中央组织部与中央纪委共同负责、严格把关,报中央审批;对纪委副书记、监察机构正职,由所在部门党委或中央纪委、监察部商所在部门党委提出人选,按程序进行考察和任免;对监察机构副职,中央纪委、监察部和所在部门党委要按照管理权限严格履行有关考察或备案程序。
12 .下级纪委(纪检组)的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纪委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纪委常委,监察机构正职、副职的提名、任免、奖惩、交流和调动,应事先听取上级纪委(纪检组)、监察机构意见,然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
13 .加大对纪检监察领导人员的交流力度。注意选拔有经营管理工作经历的优秀的领导人员担任企业和金融机构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积极支持优秀的纪检监察领导人员转任或提任企业和金融机构行政领导职务。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原则上实行交流任职,在本单位产生的人选,一般安排到其他企业或金融机构任职;在同一单位任职满6 年、57 岁以下的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原则上交流到其他企业或金融机构任职。
五、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队伍
14 .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要按照精干高效、利于工作的原则,配备与工作量相适应的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纪检、监察人员编制应分开计算,合并使用。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系统专职纪检工作人员编制总数按一般不少于专职党群工作人员编制总数15 %的比例核定,具体由企业和金融机构总部纪委(纪检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专职监察工作人员编制的配备要纳入企业和金融机构内部中层行政机构人员编制的总盘子中一并考虑。随着所在单位人员、资产、业务经营规模和工作量的增加,纪检监察人员编制也要相应增加。
15 .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总部要规范本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选人标准,严格进入条件,防止安置性、照顾性进人。拓宽选人视野,注重选调懂业务、懂管理、懂政策的中青年优秀人才充实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队伍,不断优化队伍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要注意整合和用好现有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可以采取在系统内统一调配使用人员力量等办法来弥补某方面工作人员的不足。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作用,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强化其责任意识,提高其履职能力。
16.大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要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建立全面提高人员素质的长效机制。各有关方面要把企业和金融机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纳入干部培训整体计划,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培训。要突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重点提高查办案件和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能力;对缺乏经营管理业务工作经历的人员也要加强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要按照管理权限突出抓好对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和监察机构正职的培训。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纪检监察机构与其他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之间人员双向挂职锻炼工作。
17 .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考核、激励和保障机制。根据纪检监察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考核评价办法,其待遇可以参照与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相近的人力资源或审计等部门确定。注意从业务骨干中选拔优秀人才到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积极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向经营管理部门轮岗交流。对作出突出成绩的优秀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及时予以奖励,适时提拔使用。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各自工作实际设置必要的纪检监察职级职务层次,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他们成长进步创造条件。
六、切实加强对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领导
18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要按照管理权限,认真研究制定加强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工作规划、目标和措施,督促检查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各项政策和制度规定的落实,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9 .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及其下属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党风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本意见精神,切实承担起加强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领导责任。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要在本单位党组织领导下,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协调解决问题,切实推动本意见的贯彻落实。
20 .其他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和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参照本意见有关精神执行。
大概就是这个了
D. 党员组织关系凭证的印制与保管有哪些要求
来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入源党志愿书〉等党内表、册印制和发放有关问题的答复》(组厅函[1999]31号)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中组发[1994]8号)的要求,党员组织关系凭证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定点印制,通过组织系统发放。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或销售。印制的时间、数量要进行登记,并指定专人保管。印制所需经费,可从党费中开支,不得向党员个人收取工本费和发证手续费。使用后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存根要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一般在10年以上,方可销毁。
E.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有什么不同
1、使用情况不同。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外出工作时间较长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以及参加会议、考察需要证明其党员身份的,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单位党组织。
2、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不同。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正式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凭证。凭党员证明信,党员可在所去单位党组织临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因其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重要程度不同。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对于党员很重要,不会轻易开出,只有组织关系改变时由所在支部开具。
党员证明信,只要工作需要就可以由所在支部开具。
4、开具的前提不同。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六个月以上时使用。
党员证明信一般只限在党员外出工作或学习六个月内使用。
(5)金融机构党组织作用扩展阅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印制
1、《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规范式样印制,通过组织系统发放。
2、(地、州、盟)级党委组织部经上一级党委组织部授权,也可以按照统一规范式样印制。《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使用A4纸张印制,规格为210mm×297mm。
3、《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标题使用华文中宋体二号字加粗,存根和回执联标题使用华文中宋体小二号字加粗,正文使用仿宋体小三号字,备注使用仿宋体小四号字。
4、《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联边框为166 mm×44mm,介绍信联边框为166mm×110mm,回执联边框为166 mm×42mm。
F. 党的组织工作的具体内容
北仑区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党组织工作内容、评价要求和督导检查要点
阶段 环节 时间 党组织工作基本内容 评价要求 督导组工作要点
思想发动、学习培训阶 段 一、搞 好 思 想 动 员 7 月 中 旬 (一)成立组织机构 第二批单位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办公室、督导组、宣讲团,建立领导干部教育活动联系点。 (二)研究制定计划 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周密细致、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 1、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2、党(工)委班子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方案; 3、第一阶段学习培训具体计划。 (三)深入思想发动 1、及时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报告,党员行政负责人参与动员部署; 2、举办骨干培训会议,对党支部书记和工作骨干进行系统培训; 3、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各种载体,大力宣传开展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激发广大党员参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1、领导重视,组织周密,机构健全,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 2、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符合实际,要求明确,环节不漏,重点突出,特色明显。 3、思想发动深入,努力覆盖到每位党员。 4、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了解和掌握上级和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5、群众监督评议制度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积极。 重点在培训对象、学习内容、学习方式上分类指导。 1、制定并上报学习培训阶段督导检查工作计划。 2、帮助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谋划学习培训阶段工作,指导各单位认真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和领导班子活动方案。 3、了解和掌握党员、群众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反映、期望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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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发动、学习培训阶 段 二、组 织 学 习 培 训 7 月 中 下 旬 (一)学习内容 1、以中央下发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为基本教材,重点学好《中国共产党章程》。同时,学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宁波市编印的《共产党员新风采》。 2、形势教育。 (二)学习形式 1、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采用讲学、阅读、讨论、交流、观看录像等多种学习方法。 2、合理安排报告会 、座谈会以及利用“网上课堂”组织党员学习。 (三)学习要求 1、街道、乡镇机关、学校,采取集中为主与分散自学为辅的形式,把集中辅导、集体讨论和个人自学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学习时间40小时左右。 2、社区、医疗单位、金融机构、企业、新社会组织等原则上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党员集中学习一般不少于3至5次。 3、对因病或出差未能参加集中学习培训的党员及时补课;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结对送学上门;对流动党员有条件集中学习的一定要集中,不能集中的,要采取邮寄学习资料、网上交流等办法进行。 4、严格学习纪律,健全学习制度,实行集中学习签到和个人自学检查制度,及时公布党员参加学习情况。 1、党支部学习培训安排具体,学习有计划,讨论分专题,发言有记录,活动有载体;每名党员做到读书有笔记,发言有提纲,讨论有记录,学后有心得。 2、学习培训贴近实际,分类施教,形式多样,灵活性、针对性、有效性强。 3、党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学习培训力争覆盖到全体党员。 4、学习培训纪律严格,考勤、请假、补课、公示等学习制度健全并落实。 5、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带头讲党课、作形势报告,带头边学边改,带头转变作风,党员群众评价较好。 6、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分工,确定了联系点,并开展工作指导。 1、督促指导各单位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和集中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 2、采取个别访谈、检查工作台帐、抽查学习笔记等形式,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党员学习培训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3、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带头和表率作用发挥情况,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 4、及时掌握社区、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社会组织党员的学习情况,指导这些单位党组织根据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抓好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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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发动、学习培训阶 段 三、开展专题讨论 8 月上中旬 (一)组织讨论 1、以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广泛开展“建设新北仑、树立新形象、创造新业绩、实现新跨越”主题大讨论; 2、讨论要联系本单位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思考“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哪里”、“怎样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我区推进‘实力北仑、生态北仑、平安北仑’建设、实现‘三个走在前列’中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问题,谈学习体会,谈思想认识。 (二)明确要求 根据党章的规定和胡锦涛同志在专题报告会上提出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党组织要在广泛深入讨论的基础上,概括提炼出体现时代精神、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1、对乡镇、街道机关党员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党员,要以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为重点,以解决作风问题为突破口,着眼于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2、对教育、医疗、金融、新社会组织等单位的党员,要以强化敬业和奉献精神为重点,以抵制行业不正之风为突破口,号召党员刻苦钻研业务,恪守职业道德,热情服务群众; 3、对社区党员、企业党员、流动党员和下岗失业党员,要以强化党员意识为重点,以解决党性观念淡化问题为突破口,引导党员关心党的事业,提高技能,投身建设,勇于创业,服务群众,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1、在领导班子和党员中广泛开展以“干在实处当先锋,走在前列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 2、各单位党组织创建一批党员“先锋岗”、“示范岗”、“党员志愿者服务队”, 积极开展党员便民服务活动。 1、先进性具体要求的大讨论,组织认真,要求明确;紧密结合单位、行业实际。 2、通过大讨论,概括提炼出本单位本行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本单位党员对概括提炼出的先进性具体要求形成共识,党员意识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体现明显,群众反映良好。 3、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做到立说立行、边学边改,乡镇、街道机关将近年来民主评议机关整改问题、机关效能建设群众反映意见和学习中查找的问题等作为边学边改的内容,方案具体,措施明确。 4、学习培训取得实效,党员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5、学习培训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体现了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1、检查各单位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的情况,督促各单位概括提炼出具有本单位本行业特征的先进性具体要求。 2、督促各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努力做到立说立行、边学边改,结合自身存在问题,做到深挖根源,立即整改。 3、指导各单位正确处理工学矛盾,帮助解决学习培训实际困难,切实做到学习培训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4、对各单位第一阶段教育活动情况进行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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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阶 段 一、深入思想发动 8 月下旬 (一)制定计划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周密细致、切实可行的第二阶段具体工作方案。 (二)思想发动 1、及时搞好动员部署; 2、营造良好氛围。 (三)深化学习 在第一阶段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党员继续搞好学习,并与落实分析评议阶段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贯穿整个分析评议阶段。学习内容要精选,学习要深入,重点学习: 1、 党章关于党员权利、义务的规定等; 2、中央领导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讲话精神。 1、工作计划符合实际,操作性强,重点突出。 2、及时部署第二阶段工作,思想发动覆盖到全体党员。 3、学习有要求,落实有措施,结合分析评议工作紧密。 重点在评议标准的具体化上分类指导。 1、在总结第一阶段督导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上报第二阶段督导检查工作计划。 2、指导督促各单位认真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和领导班子活动方案。 3、督促指导各单位深入搞好思想发动,继续深化学习,及时部署有关工作。 4、注意了解和掌握一些带有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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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阶 段 二、广泛征求意见 8 月下旬 (一)广泛征求意见 1、征求意见主体 (1)党员个人(本人为第一责任人); (2)基层党组织(包括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3)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2、征求意见内容 (1)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决定情况;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帮助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方面困难的情况; (3)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进“实力北仑、生态北仑、平安北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情况; (4)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班子团结,切实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等有关工作情况; (5)坚定理想信念,严格政治纪律,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两个务必”,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情况。 党员个人征求意见重点是(1)、(2)、(5)条。新经济、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征求意见内容可根据实际作适当调整。 3、征求意见范围 (1)普通党员: 征求和听取本支部党员、群众的意见。 (2)党员领导干部: ① 征求和听取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 ② 征求分管部门或单位的意见。 (3)基层党总支、党支部: 征求所属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4)领导班子: ① 征求和听取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 ② 征求下属单位(社区、村、企业、学校)的意见; ③ 直接服务社会的窗口单位领导班子还要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 4、征求意见方法 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等办法: (1)党员个人通过由支部统一组织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访谈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 (2)党组织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开通热线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工作(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的意见。 (二)如实反馈意见 各级党组织对征求到的意见,认真汇总、梳理,分类整理出对党员个人、党组织和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的意见。除属于人身攻击、发泄私愤的外,原则上都要如实汇总,并注明每条意见的人次。 1、对党员的意见由党支部负责同志直接反馈给本人; 2、对党支部及其负责人的意见一般由上一级党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反馈到党支部负责人; 3、对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由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汇总、整理后,如实反馈给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同时报上一级督导组; 4、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以适当方式将征求到的领导班子意见和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如实向班子成员反馈。 (三)征求意见的保存 对于征求意见汇总材料(包括原始征求意见材料),由各单位党组织指定专人统一保存;对于党员个人的意见汇总材料,由本人保存,不存入个人档案。 1、党组织征求意见方案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 2、征求意见做到工作到位,党员、党组织、单位领导班子全覆盖。 3、征求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真心实意地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开门”听意见。 4、找准党员队伍和党组织中存在的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与保持党的先进性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问题。 5、对党员个人、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的意见及时梳理,并进行反馈。 1、指导各单位认真制定征求意见工作方案,多途径、多方面征求群众的意见,切实找准存在问题。 2、了解掌握各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征求意见的情况。 3、对征求意见不充分、范围不广泛、意见反馈不及时的要督促“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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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阶 段 三、开展谈心活动 8 月下旬 (一)谈心范围 1、党员领导干部: (1)班子成员、所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 (2)所在党支部有关同志。 2、党员: (1)本支部党员; (2)同部门、同单位群众。 每名党员谈心一般在3人以上。 (二)谈心内容 谈心主要围绕沟通思想,征求意见,查找不足,消除隔阂,解决问题等内容进行。 (三)谈心形式和要求 可以采取个别谈和集体谈等多种形式。党员之间的谈心交心,应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之前进行。 1、谈心活动科学安排,组织到位。 2、谈心氛围好,谈心活动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原则,敢于思想交锋。 3、平时有隔阂、有误解的同志能够主动找对方谈心,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能在谈心活动中解决,党内团结有新的增强。 4、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积极开展谈心活动,认真做好党员思想工作。 1、督促指导各单位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开展谈心活动。 2、通过检查方案、个别交谈等形式,检查各单位谈心交心的情况,重点了解领导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开展谈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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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阶 段 四、进行党性分析 9 月上旬 (一)党性分析材料的内容 对照党章、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以及本单位本行业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结合征求到的意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党性分析材料。要全面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自己在思想、工作和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分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措施。 (二)党性分析材料的要求 1、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每个党员,原则上都要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年老体弱或书写材料确有困难的党员,本人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经所在支部同意后,可不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2、党性分析材料要重点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分析材料字数一般在2500字左右;各街道乡镇机关、学校、医疗单位及其它事业单位的在职党员一般在1500字左右;离退休党员、社区、企业、金融机构、新经济社会组织中的普通党员,从实际出发,字数不作规定。党性分析材料必须自己撰写。 3、党性分析材料总结的时限原则上从党的十六大以来(2002年11月后),但检查思想认识问题可根据实际适当往前追溯。 (三)党性分析材料的把关 1、领导班子成员的党性分析材料由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或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审阅,上一级督导组配合; 2、其他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审阅; 3、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党性分析材料由上级单位的分管或联系领导负责审阅。 1、党组织组织党员边学习边思考,党性分析思想端正,态度认真。 2、党员党性分析材料基本做到主要问题找准,党性分析深刻,整改措施具体,党组织第一责任人对党性分析材料进行了严格把关。 3、对那些结合个人实际不够、问题找得不准、剖析不深的党性分析材料,督促本人认真进行了修改。 1、配合做好领导班子成员党性分析材料的审阅工作。 2、采取随机抽样方式检查各单位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对主要问题没找准、党性分析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具体、接受意见态度不端正的党性分析材料,要督促进行认真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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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阶 段 五、召开组织生活会 9 月上中旬 (一)专题组织生活会 1、会议以支部为单位召开。 2、召开会议前要提前预告,并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党章》有关内容及本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经批准可不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党员,如果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应当参加并接受评议。 3、会议上每个党员逐个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之间相互进行口头评议。 (二)专题民主生活会 单位本级开展教育活动的各领导班子要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并形成书面报告,提前报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审核,并与区委督导组沟通。 (三)认真修改党性分析材料 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认真修改党性分析材料。普通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由党员个人自己保管,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分析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 1、党组织认真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按要求开好“两会”,党员个人逐个进行党性分析和相互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3、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认真修改党性分析材料,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 1、指导各单位认真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及时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2、督导组组长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与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或领导小组组长)作一次认真的沟通。 3、检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了解掌握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情况和生活会质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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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阶 段 六、提出评议意见 9 月中旬 (一)召开支委会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个人述评、党员互评以及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党员提出书面评议意见。 不设支委会的支部,由支部负责同志会同上级党组织一起研究,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 (二)反馈评议意见 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党支部以书面形式如实向本人反馈,对阅读能力确有困难的党员,支部可以指定专人向其作口头反馈。评议意见要肯定党员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方向,对每名党员评议意见的反馈情况及其思想反映应作好记录,并做好思想工作。 (三)通报评议情况 分析评议结束后,党组织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1、通报内容: 党支部:⑴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基本情况;⑵党员对本支部存在问题的认识、整改意见和今后努力的方向;⑶党支部评议结果的综述;(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党(工)委:⑴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情况;⑵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⑶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通报范围 党支部负责人主要向党员群众通报民主评议情况。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用书面形式向本地本单位党员群众通报。对党员个人的党性分析材料、民主评议意见不作通报。 (四)情况报送 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上一级党组织,同时抄报上一级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党支部按要求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党员提出评议意见。 2、党支部评议意见反馈及时全面,党员思想稳定、态度端正。 3、党员对存在问题的认识深刻,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找得准,反映问题实事求是,今后努力方向明确,边议边改有成效。 4、专题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如实向党员、群众作了通报。 1、指导各单位开好支委会,正确开展提出评议意见和反馈评议意见的工作。 2、抽查部分党员的评议意见,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评议意见。 3、检查各单位通报评议情况,了解和掌握群众对民主评议情况的反映。 4、掌握不能较好地履行党员义务、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教育转化情况。 5、对第二阶段工作进行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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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整改、巩固提高阶 段 一、认真搞好思想发动 9 月下旬 (一)认真研究制定计划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第三阶段具体工作方案。 (二)深入进行思想动员 在认真总结第二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搞好思想动员,及时部署整改提高阶段的各项工作。 (三)广泛开展舆论宣传 各单位大力宣传整改提高阶段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宣传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积极树立立学立行、边整边改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浓厚的整改氛围。 (四)继续深化学习教育 围绕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化学习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和党组织自觉整改的主动性、积极性。学习要主题突出,内容要紧扣实际。 1、认真、及时进行动员部署,思想发动做到全覆盖。 2、工作方案(计划)周密细致,切实可行,正确掌握政策,精心组织实施。 3、学习有要求,落实有措施,结合整改提高工作紧密。 重点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分类指导。 1、针对第三阶段工作特点,认真研究制定并上报第三阶段督导检查工作计划。 2、指导督促各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提高阶段的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审阅,严格把关。 3、检查指导各单位第三阶段工作,指导各单位深入搞好思想发动,明确整改提高阶段的要求,继续深化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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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整改、巩固提高阶 段 二、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 9 月下旬 (一)整改对象 1、每个党员要对照党性分析材料,结合党组织的评议意见,对存在的问题作深入反思,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 2、各单位党(工)委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包括党总支、党支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 (二)整改方案要求 要求将整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具体措施、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落实具体责任人。整改方案的制定要充分考虑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既有近期目标,又有中长期安排;既要考虑解决问题的必要性,又要考虑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提过高的目标和不切实际的口号。 (三)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的把关 1、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由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或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督导组配合; 2、其他党员的整改措施由所在党支部委员会审核; 3、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要注意吸收班子成员个人的整改措施,注意听取下属单位和群众的意见,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并听取上一级督导组意见。 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的整改方案形成后,要通过一定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并报上一级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备案。 1、党员个人、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制定认真,整改目标切合实际;整改任务细化,重点突出;整改时限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可行,标本兼治。 2、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严格把关,符合要求。 1、督促各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 2、配合对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审核把关。 3、对整改措施重点不突出,整改方案不实事求是,整改时限不明确,整改责任不落实的党员个人和领导班子要督促其修改完善整改措施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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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整改、巩固提高阶 段 三、认真进行整改 10月上中旬 (一)整改重点 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 1、党员和党组织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2、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3、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4、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 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综合分析,找准整改的重点。在乡镇、街道机关党员中,重点解决好如何增强群众观念,提高服务效率,踏实工作,严格自律,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不断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的问题;在社区党员中,重点解决好如何围绕服务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努力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的问题;在企业党员中,重点解决好如何增强党的光荣感、责任感,强化党员意识,提高岗位技能,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问题;在教育、医疗单位党员中,重点解决好如何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不断提高师德、医德水平的问题;在新社团组织的党员中,重点解决好如何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在各自的领域中发挥好应有作用的问题。 (二)整改要求 1、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马上整改; 2、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期整改; 3、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采取积极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4、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大,单靠一个部门和单位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加强协调,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加以解决。 (三)整改步骤 1、每个党员按照经审核的整改措施扎实进行整改。党组织?
G. 组织部门的工作职能
一、组织部门的工作职能
1、服务功能
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和中心任务,是新时期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部门作为具体负责党的组织工作的业务部门,其服务职能十分明显。
2、参谋功能
组织部门需要经常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对所管辖的党组织、党员和干部的情况比较了解,对上级有关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规定比较熟悉。
3、执行功能
组织部门是在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工作的业务部门,党委是组织工作的决策和领导机构,组织、干部部门是执行机构。凡党的建设和干部工作的重大问题,一旦经党委讨论决定后,组织部门要认真、坚决执行,不能自作主张,另搞一套。
4、管理功能
组织部门是协助党委管理党组织、党员和干部的职能部门。组织部门要根据党中央和本级党委的指示与意图,加强对党的组织成分、组织形式、组织制度的管理,加强对干部的管理
5、指导功能
组织部门在组织工作方面有检查指导的职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各级组织部门对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的指导;二是各级组织部门对所属单位整个干部工作的计划指导与政策指导;三是上级组织部门对下级组织部门的具体业务指导。
6、监督功能
组织部门的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检查、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委是否认真遵守党纲、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落实党的各项制度,是否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否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干部工作的各项指示是否得到落实等。
二、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的区别
工作内容不同,人事部门是对人才的引进与最初的培训,以及后期的考核。而组织部门是为了加强领导班子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的建设的
三、组织部门的含义
组织部是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组织、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7)金融机构党组织作用扩展阅读:
组织部门的作用:
1、指导作用
党的组织工作对下级党委、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决议、民主集中制方面;对广大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方面;对所属组织部门在履行组织工作职能、提高组织干部的素质方面;对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作方面,都具有指导作用。
2、保证作用
党的组织工作必须贯彻党的政治路线并确保党的政治任务的完成,这是党的组织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我们党的历史经验证明,正确的政治路线还要由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在有了一条正确的政治路线,并且确定了相应的组织路线以后,党的组织工作发挥着关键性的保证作用。
3、管理作用
党的组织工作对党组织、群众组织和政治工作机构等具有重要的管理功能。组织工作根据党的政治路线和政治任务,依据党的章程和管理原则、管理制度、管理体制、管理形式等,通过管理活动,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4、监督作用
监督作用是党的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组织工作的监督,既包括对党的工作和自身建设的监督,也包括对国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的监督。
5、调控作用
调控作用是党的组织工作在组织内外交流、联系、传递信息中,对各种人员、各个部门、各种组织环节进行科学调控,以充分发挥整体效能,实现组织目标的功能。
参考资料:网络-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组织部
H. 中央提出共产党员五带头是什么
共产党员“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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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6日下午,中组部、中宣部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指出,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的要求,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活动的延展和深入,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经常性工作。
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争做优秀共产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