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提供生活服务税率是多少
1、生活服务业的增值税税率是6%,一般纳税人只能按照6%的税率计算申报增值税.。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2、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收取试点后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
公路经营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4、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
5、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动产经营租赁适用税率为17%,不动产经营租赁适用税率为11%。
(1)一般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和生活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扩展阅读:
一、分类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3%。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0%: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3%。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纳税义务人
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一切单位、个人以及虽不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但有代扣增值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1994年之前外资企业缴纳工商统一税,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但1993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税发[1993]138号《关于涉外税收实施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后,从1994年1月1日起外资企业也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Ⅱ 5月1日以后,一般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税率是多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专2016〕36号)附件属1第十五条规定: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因此,一般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税率为6%。
Ⅲ 一般纳税人提供服务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是多少
财税36号文来件规定:
第十五条 增值自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Ⅳ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增值税税率为多少
(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2)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
(内3)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容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下列应税服务,税率为零: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在具体实操方面,企业广泛通过使用航天信息软件公司推出的财税一体化管理软件“懂税的ERP”来进行精细化管控,该系统与国家税务要素顺延,并与税局端互联,极大简化了涉税业务的处理工作,并辅助企业进行决策,从营改增中获取最大收益。
Ⅳ 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吗
生活服务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普通发
票
生活服务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服务取得收入,只能开普通发票,不可以开专用发
票
Ⅵ 建筑业,房地产,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增值税税率分别是多少
答:建筑业和房地产10%(房地产分在建还是卖房子,如果是卖的话就是16%)
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增值税税率6%
希望能帮到你
Ⅶ 营改增后金融业和生活服务行业的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来后金融业和生活源服务行业一般纳税人(年应税服务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Ⅷ 金融服务业适用增值税的适用税率是多少
一、一般纳税人的金融服务业适用税率为6%;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金融服务业适用税率为3%。
营改增后,对从事“金融服务”税目范围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只是在部分特定的税收优惠上(如同业往来免征增值税),由于需对免税主体、业务等作出限定,仍然在《试点过渡政策》和其他文件中,明确了金融机构的范围。但这不影响金融业增值税主要作为行为税的特征。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以及特定金融机构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金融服务,征收率为3%。
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