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是银行贷款核销
核销来贷款指如果银行认为无法从借源款人处收回项贷款,就会将该贷款从银行财务报表中除去。
贷款核销是“呆账贷款核销” 的简称,银行按规定将呆账贷款或贷款损失予以核销的一种制度。根据财政部《关于国家专业银行建立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呆账贷款额每笔5万元以下的。
由地方级银行会同同级中央财政机构进行审批,呆账贷款额每笔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由省级银行会同同级中央财政机构进行审批; 呆账贷款额每笔10万元以上的,由各专业银行总行根据下级行和省级中央财政机构的意见审批,报财政部备案。
在具体执行中,审批金额有所调整。各银行和中央财政机构在贷款核销审批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贷款核销有关规定,不得越权审批或违反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违者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Ⅱ 银行核销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先到银行写申请结清贷款,再把要还的钱存在你的月供卡上,银行会通知你扣款,银行扣款后要给你一个结清证明,最后银行会安排工作人员和你到当地房管局注销抵押登记
Ⅲ 信用社业务中,什么是已核销贷款已核销是什么意思
贷款核销是“呆账贷款核销” 的简称,银行按规定将呆账贷款或贷款损失予以核销的一种制度。
根据财政部《关于国家专业银行建立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呆账贷款额每笔5万元以下的,由地方级银行会同同级中央财政机构进行审批,呆账贷款额每笔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由省级银行会同同级中央财政机构进行审批;
呆账贷款额每笔10万元以上的,由各专业银行总行根据下级行和省级中央财政机构的意见审批,报财政部备案。在具体执行中,审批金额有所调整。各银行和中央财政机构在贷款核销审批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贷款核销有关规定,不得越权审批或违反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违者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3)吉林省金融机构贷款核销扩展阅读:
不是任何一笔不良贷款都可以核销,必须符合一定条件,中央政府对贷款核销有着严格的法律程序。必须是经过多种努力认定没有任何收回或者减少的可能性,已经成为呆账的不良贷款。
核销呆账是用利润来核销的,因此会减少银行当年的收益,但是一般银监局对银行又有不良贷款率的指标要求,因此各家银行必须综合考虑利润和不良指标,来决定是否进行核销 。目前政策下,不良记录是不允许消除的,消除的唯一途径是经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申诉,如核查属实即可消除。
Ⅳ 个人贷款核销存在着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存在的问题一、个人贷款呆账核销无针对性政策。
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对公司贷款、信用卡和助学贷款的呆账核销做了比较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规定。但是对于目前的小额贷款、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的呆账核销,针对性的条款较少。在核销依据中,更多只能向涉农贷款、中小的对应条款里找依据。
二、个人贷款核销的相关条款操作性不强。
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中有7项呆账核销条款中明确提出,将 财产清偿证明 或 遗产清偿证明 作为核销的要件。这两项证明文件目前对于自然人而言,均无明确机构可以出具。对于财产清偿证明,目前由于并没有个人破产法,因此,没有机构能够出具此类的法律文书,在核销的操作中不具有操作性,加大了个人贷款核销的难度。而在美国,个人在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时,可以申请破产保护。一旦申请破产保护,债务人的大部分债务可以取消。债权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债务人追讨被取消的债务。债权人如果继续追讨债务,可能会因为藐视法庭而受到罚款及其它处罚。债务人也必须为申请破产付出代价。申请破产后,债务人的全部资产除生活必须品以外,都必须被拍卖用来偿还债务。
三、个人贷款呆账核销不及时。
当前金融机构拥有核销贷款的自主权,不需向财政部报批,但由于缺乏个人贷款呆账核销对应的制度依据,且核销条款不具有可操作性,很多金融机构在个人贷款核销方面都存在不能及时核销的情况。如某股份制商业银行,到现在为止只核销了公司贷款,并未对个人贷款进行核销。个人贷款呆账损失主要是通过其他贷款的利润来弥补,并由各支行自行解决。呆账核销不及时,增加了金融机构资产质量考核的负担。
政策建议一、建议完善个人贷款呆账核销管理规定。
结合当前各家金融机构都越来越重视小微贷款,小微贷款业务量越来越大的实际情况,对小微贷款的核销在做好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拟订专门针对小额贷款、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呆账核销的条款,同时,在拟定具体核销条件的要求时,应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沟通。如应与工商部门协调,规范全国范围内对营业执照等证件的注册、注销管理(据了解,目前部分地区对于终止经营的实体,直接更换成新经营者的名字,而未采取注销的方式);在呆账核销的要件上,比如 财产清偿证明 和 遗产清偿证明 ,可寻找替代的证明材料。这些针对性条款的出台,将大大增加个人贷款呆账核销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处理好 新规 和 历史呆账 的关系。
我国呆账核销的相关政策法规一直处于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同样,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尤其是年轻的金融机构,其相关制度也存在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由于缺乏操作实践,银行核销制度的出台一般在业务制度之后,造成核销制度里提到的要件没有在以前的业务操作中体现,自然在核销的操作中无法提供对应的要件,这时采取后补的方式,有的也无法再补充相关的材料,造成最终无法核销,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存在。因此建议在制度中,明确对于既往历史的呆账在核销过程中,相应条件可以适度放宽。
Ⅳ 贷款核销是什么 贷款核销有什么意义
贷款核销是“呆账贷款核销” 的简称,银行按规定将呆账贷款或贷款损失予以核销的一种制度。根据财政部《关于国家专业银行建立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呆账贷款额每笔5万元以下的。
由地方级银行会同同级中央财政机构进行审批,呆账贷款额每笔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由省级银行会同同级中央财政机构进行审批; 呆账贷款额每笔10万元以上的,由各专业银行总行根据下级行和省级中央财政机构的意见审批,报财政部备案。
在具体执行中,审批金额有所调整。各银行和中央财政机构在贷款核销审批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贷款核销有关规定,不得越权审批或违反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违者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5)吉林省金融机构贷款核销扩展阅读:
不是任何一笔不良贷款都可以核销,必须符合一定条件,中央政府对贷款核销有着严格的法律程序。必须是经过多种努力认定没有任何收回或者减少的可能性,已经成为呆账的不良贷款。
核销呆账是用利润来核销的,因此会减少银行当年的收益,但是一般银监局对银行又有不良贷款率的指标要求,因此各家银行必须综合考虑利润和不良指标,来决定是否进行核销 。目前政策下,不良记录是不允许消除的,消除的唯一途径是经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申诉,如核查属实即可消除。
一方面积极放宽管制,例如提出要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探索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金融机构,要扩大银行不良贷款自主核销权限等。
另一方面,强化政府维护产权和公共服务职能,例如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小微企业信息整合,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出资设立或者参股融资担保公司等,积极弥补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上的市场失灵缺陷。
Ⅵ 金融机构核销贷款到底应用哪个文件是国税局2011年第25号公告还是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谢谢!
金融机构核销贷款,国税局2011年第25号公告及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两个文件都是要执行的哈,两文件侧重点不同,前者重在抵税方面的规定,后者重在制度方面规定,首先是管理规定,先要符合然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进入核销程序,然后才是税务方面的一些做法
如果帮到你,请及时采纳
Ⅶ 金融机构核销贷款到底应用哪个文件是国税局2013年第25号公告还
应该是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