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加入wto后服务业对外开放实际情况如何面临哪些问题中国
服务业开放是中国对外开放的一部分,在加入WTO之前已经有步骤的实行了对外开放,但中国服务业的开放整体上晚于制造业,开放的程度也低于制造业。整体上看,中国的服务业在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方面开放程度较高,然而于商业性存在方面在外资准入资格、进入形式、股权比例和业务范围等方面还存在较多的限制。当然,不同的行业在商业性存在方面的限制程度并不一样。总的来说,在金融、电信、保险领域的限制要多一些,在海运服务、会计服务、零售等领域的限制要少一些。
㈡ 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后,保险业所面临的机遇,挑战及应对措施
可以这么说,金融业是国家命脉。不可否认,国外的保险经验,理念都比中国保险公司要强很多。而且经济势力也有。
不过既然金融业是国家命脉,那么国家就不可能让外资控制中国金融,而且在国家开始提倡民众购买商业保险以减轻国家压力的时候。保险行业更是一个越发容易发展的行业,如果大规模的集资。国家是不会放手由外资来侵占的。
当然无法否认,中国保险业也应该以此为契机,加强学习,交流,投资。以更高的投资回报,更好的保险险种,更专业的保险代理人来应对即将到来的挑战。
作为大众,所关心的无非就是两点:第一,我买了以后万一出事了赔不赔;第二,哪家的更适合我
作为我的观点,目前中国保险行业应该做的,应该是以提高保险代理人素质为最有限
㈢ 上海自贸区怎样扩大金融服务业开放
2018年6月21日下午,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召开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工作推进会,推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进一步形成开发开放新优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今年摩根大通银行和法国兴业银行在华欲设合资券商。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环球金融市场部总监何昕表示,之所以选择上海自贸区,一是因为上海有较为健全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因为在人民币跨境业务等方面有政策优惠和便利,三是具有包括海外背景人才在内的人才优势。
据张红透露,上海自贸区目前储备的外资金融机构项目类型涵盖了银行、证券、基金、保险、评级、第三方支付等几乎所有金融业相关领域,既有新设金融机构,也有存量机构申请金融牌照、增加外资股权比例,或者扩大业务范围等。
张红表示,从开放对象上看,涵盖了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士、新加坡等欧美发达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土耳其、约旦等发展中国家;从综合实力来看,这些项目的股东背景雄厚,均为国际上的大型、知名金融机构,这些外资项目多是中国第一家或第一批,具有很强的先发优势。
㈣ 中国的服务业对外开放了吗
正在逐步开放中,比如金融领域的银行业和保险业已开始。
㈤ 如何推进金融业进一步开放和国际化
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
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回,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答,扩大银行、保险、证券、养老等市场准入。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改进并逐步取消境内外投资额度限制。提升股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有序拓展境外机构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体范围和规模,扩大境内机构境外发行债券的主体类型和地域范围,放宽境外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限制。建立与国际金融市场相适应的会计准则、监管规则和法律规章,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
深化内地与港澳、大陆和台湾地区金融合作。支持香港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参与国家双向开放、“一带一路”建设。支持香港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推动香港金融服务业向着高端高增值方向发展。支持内地对港澳金融开放力度,加快前海、南沙、横琴等粤港澳金融合作平台建设。推动海峡两岸金融业合作及贸易投资双向开放合作,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打造平潭等对台经济金融合作平台。开拓我国经济金融对外开放新局面,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新格局。
㈥ 如何构建金融业双向开放新体制
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
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扩大银行、保险、证券、养老等市场准入。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改进并逐步取消境内外投资额度限制。提升股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有序拓展境外机构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体范围和规模,扩大境内机构境外发行债券的主体类型和地域范围,放宽境外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限制。建立与国际金融市场相适应的会计准则、监管规则和法律规章,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
深化内地与港澳、大陆和台湾地区金融合作。支持香港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参与国家双向开放、“一带一路”建设。支持香港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推动香港金融服务业向着高端高增值方向发展。支持内地对港澳金融开放力度,加快前海、南沙、横琴等粤港澳金融合作平台建设。推动海峡两岸金融业合作及贸易投资双向开放合作,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打造平潭等对台经济金融合作平台。开拓我国经济金融对外开放新局面,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新格局。
㈦ 简述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的对策有哪些
金融服务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血脉,是各种社会资源的货币形式进行优化配置的重要领域。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服务业取得了长足进步,金融资产总量快速增长,规模不断扩大,金融业已成为增长较快的产业之一,尤其是近几年,我市经济市场化和金融化的进一步发展,市场需求对经济增长的约束程度越来越强,金融业在经济运行中所起的作用日益增强。因此,大力发展金融业对于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增长,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建设和谐稳定、繁荣富强的新芜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利用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资料对我市金融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将为调整和优化我市金融服务业结构和促进金融服务业健康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一、金融服务业发展的现状
金融服务业作为一个生产和生活服务的产业,是第三产业中的主导行业,金融业体系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业、证券经纪与交易,证卷投资、证卷分析咨询、保险业以及金融租赁、邮政储蓄、典当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活动等。
1、金融机构体系日趋完善。经济普查资料显示,2004年末,全市金融业共有法人单位127家,产业活动单位464家,单位数分别占全市单位总数1.8%和5.6%。在金融业法人单位中,银行业96家,占比重75.59%;证券业5家,占比重3.94%;保险业19家,占比重14.96%;其他金融活动7家,占比重5.51%。
2、金融机构所有制结构多元化。近几年,为了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我市金融业加快了改革步伐,进入了国有、集体、股份、私营等多种所有制共同竞争发展的新阶段。
(1)从单位所有制结构看,在金融业法人单位中,国有单位35家,占27.56%,集体单位50家,占39.37%,股份合作4家,有限责任公司10家,股份有限公司25家,分别占3.15%、7.87%、19.69%、2.36%。数据显示,目前国有、集体企业仍是我市金融业的主要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较快,已成为推动金融业健康发展的新生力量。
(2)从人员结构看:金融业从业人员的集中度较高。与所有制结构不同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从业人员数量已占据了全行业的半壁江山,总人数超过国有和集体企业的从业人数。2004年,金融业法人单位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达4067人,分别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从业人数的1.6倍和3.3倍,占全行业的比重为51.13%,比2001年提高47.33个百分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户均从业人员为163人,是平均水平的1.6倍,是国有和集体企业的1.2倍和7.6倍。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三种经济类型单位的从业人数已占全行业的95.8%。。
(3)从所有制的内部结构看,行业特征鲜明。第一,银行业是国有企业比例最高的行业,其中商业银行由于进行股份制改造,其股份制企业比例在银行中最高,为71 %;其中国有和集体比例仅为25 %,第二,保险业是股份制比例最高的金融行业,达到80 %。第三,在其他非银行金融业中,组织形式较为灵活,私营企业占比例较高。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企业比例15∶85 ,其中典当业已完全实行私有化。
㈧ 举例说明服务业对外开放对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服务业对外开放对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成真比。 据有关资料显示,国际服务贸易正以超过货物贸易发展的速度高速增长。20世纪90年代尤其是1994年签订《服务贸易总协定》以来,服务贸易的发展势头更为强劲。1997年服务贸易总额比上年增长7.1%,达1.35万亿美元,占全球贸易总额的20.2%。服务贸易已打破多年来货物贸易在国际贸易领域内一统天下的局面,日益成为国际贸易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更为重要的是,随着知识的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和社会分工的深化,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使服务贸易不仅日益重要而且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并将很快成为主流。据世界银行和其他国际组织预计,2010年世界服务贸易占全球货物贸易的比重将可达50%,接近5万亿美元。我国加入WTO以后,在外来压力和内在动力的推动下,业已开放的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势必扩大开放。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高速发展
国际服务贸易能快速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它代表了当今世界发展的潮流。首先是经济服务化潮流。所谓经济服务化,从宏观上讲,是指服务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产业部门;从微观上讲,是指工农业生产过程中服务的投入或者说软件的投入比重加大。从70年代起,世界高收入国家服务业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即已达到60%,以美国为首的欧美发达国家社会完成工业化进程而步入后工业时代也即服务经济时代,服务业取代工业成为产业结构的重心,一国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成为该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志。其次是经济知识化潮流,即指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知识经济具有综合性的特征,是制造业与服务业混合的经济。知识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知识产品从以物质产品为主转向以精神产品为主,而在人们的消费中,非物质的精神消费的比重也将日益增加。这意味着在知识经济时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性将进一步提高,也将获得更大的发展。其三是经济全球化潮流。当今世界,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流动性进一步加强,促进了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和国际投资的迅速发展,进而促进了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形成。而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趋势,又反过来进一步带动国际贸易的发展,在经济服务化的发展趋势下,服务业的比重上升,国际贸易中服务贸易的比重上升也就成为了必然。
此外,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立和《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签订加强了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WTO)正式成立运行,WTO确立的包括服务贸易在内的多边贸易体制,为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正常运行提供了组织上和机制上的保障,极大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在WTO体制下,《服务贸易和协定》的任何参加方都应向提供服务的另一签约方开放本国市场,WTO成员的服务市场必须是开放竞争的。1997年,世贸组织各成员国经过艰苦谈判终于相继达成了《全球基础电信协议》、《信息技术协议》和《金融服务贸易协议》。这些属于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协议的达成将进一步加快服务贸易在全球的自由化进程。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及开放现状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不容乐观,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总体发展水平落后。首先,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与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极不相称。据有关部门统计资料显示,1994年,我国贸易出口额为1210亿美元,世界排名第11位,而同期的服务出口额仅为92亿美元,位居第22位。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差距甚远,远未同步发展。其次,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不相适应。按1987年美元不变价格计算,我国GDP占世界比重从1990年的2.3%升至1994年的3.2%。而1994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只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1%,两者差距甚大。再从对外贸易结构来看,1985年,世界主要工业国服务贸易占整个贸易的比重,英国为49.7%,美国为40.1%,法国为37.9%,前西德为20.65,日本为20.6%,而我国到1988年,这个比重才为12.3%,1994年还下降为9.5%。
第二,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当前世界发展的潮流。我国服务出口以旅游、劳务出口、远洋运输等劳动密集型服务项目为主,较具国际竞争力的也是此类贸易方式,而当今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主流是金融、保险、咨询、邮电、专业服务等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服务项目。在此类服务项目上,我国处于落后状态,缺乏国际竞争力。
第三,在服务贸易市场广度上,国际上通行的服务项目约有150种,而我国仅有40余种,还有很多服务项目在我国是一块空白,有待发展。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市场逐步开放,并初具规模。从《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的四种交易方式来分析,主要方式有下述几种。
1.越境交付方式。我国只承诺了这种交付方式在增值电信业中开放。我国邮电企业从1982年开始利用外资,迄今为止,法国阿尔卡特公司和日本电气公司满足了中国53%的通讯设备要求。
2.境外消费。随着近年来国内公民和法人出国商业考察、洽谈、留学和旅游活动的增加,我国消费者到境外获取国外服务的数量呈上升势头。而除了特殊情况外,我国政府对此也没有大的限制。
3.商业存在。这是我国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主要形式。20世纪80年代起,外商就对我国服务业(主要是旅游饭店、餐饮、融资租赁、银行等)开始投资。进入90年代,许多长期封闭的“禁区”开始解冻,允许外商的商业以存在的方式进入我国服务市场的部门领域不断扩大,包括商业零售、旅游、金融、保险、航运、房地产、进出口商检、国际货运代理、水运和公路运输、船务、医疗保健、会计、信息咨询等。在商业零售领域,国家允许商业零售业进行引进外资的试点,允许外商在中国境内投资建立独资、合资、合作的生产加工类企业按照合同批准的销售比例,在中国市场自行销售或委托中国国内销售机构代销其企业产品。允许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11个省市各开办两家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商业零售企业。允许在北京、上海各开办两家中外合资、合作连锁企业。允许外国公司通过特许经营形式吸收中国国内的零售企业作为加盟店,进行销售活动。在旅游业方面,国家允许外商投资兴建旅游区,在旅游度假区开办旅行社、外汇商店、出租公司。在金融、保险方面,外资银行于1991年3月起进驻上海。在专业服务市场方面,1993年有3家海外律师事务所获准在上海设立机构。在房地产市场方面,外商投资成片土地开发,由沿海向内地进军,并开始进入房地产业。在利用外资开发石油方面,1993年我国继黄海、渤海、南海开放后,又开放了东海地区的石油开发,从而使整个海岸线全面开放。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对外开放领域已放宽,形成了涵盖金融、保险、交通运输、仓储、建筑、房地产、卫生、信息咨询等十几个部门对外开放的格局。
4.自然人移动。我国对外来劳务没有通过法律形式予以限制,但事实上,建国以来我国只允许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力度的增大,外来劳务急剧增加,外国服务者以自然人形式进入我国市场的数量正在快速增加。
随着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其他服务部门的开放也在所难免,这就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对外开放的问题分析
作为一个服务业水平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过去十几年里,我国服务业及服务贸易的发展速度和开放进程是比较快、也是比较有成效的。但是,我国服务贸易总体发展水平仍然落后,与发达国家乃至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差距甚远,西方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服务业发展水平远远高于我国。市场的开放,外国强势服务企业进入我国服务市场,在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也会对我国服务市场造成不小的冲击,从而带来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1.进一步开放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可能带来一系列冲击
首先,由于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与国际先进服务业发展水平之间存在巨大差距,进一步开放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必将对国内服务业产生巨大的冲击,导致一系列不利于我国服务业发展的后果,具体表现在:第一,幼稚产业发展举步维艰。我国服务业的许多部门,尤其是新兴服务部门,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而这些新兴服务部门又往往是发达国家的强项。市场开放后,外国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必须进入并占领这些领域的市场,从而使我国的这些幼稚产业的生存空间变得越来越小,发展更加困难。第二,传统服务部门企业的竞争环境可能恶化,导致过高的淘汰率。开放后给予外商投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将使本已处于改制困境中的国企雪上加霜。第三,外资服务企业的进入,还可能导致国内本已稀缺的服务业人才的流失。外国先进服务企业进入国内市场后,势必吸引大批国内人才的加盟,在一定程度上抢走了国内企业人才资源,不利于国内企业的长远发展。
其次,可能对我国的国际收支结构产生不利影响。进一步开放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后,服务出口与进口都将有所增长,但由于我国服务业的落后,进口的增长可能将高于出口的增长,从而造成我国服务贸易逆差额的增加,进而影响我国国际收支状况。严重的话,可能导致外汇收支的失衡,恶化我国的金融状况。
最后,服务贸易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可能使我国的经济主权受到损害。
2.我国缺乏健全、有效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来规范管理进一步开放后的服务贸易市场,使之有序化。
目前,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的管理和综合协调主要是由对外经济贸易部负责,其职能主要是:参加国际多边谈判,归口管理我国引进外资、国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以及审批我国部分服务业企业在境外投资等等。这种管理模式曾一度促进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但已不适应当前服务业发展的要求,更无力承担进一步开放后,对我国服务贸易市场进行规划、管理,使之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良性发展的重任。现有管理体制的局限主要表现在:管理职能分散,导致了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全国没有设立统一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宏观管理部门和协调部门,导致管理体制不顺,管理上责任不明,多头、交叉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一方面使管理混乱,既有职能重叠、难以实行职权的地带,又有无人管辖的中间地带,另一方面又易于形成部门保护主义,造成行业垄断,不利于市场体系的发育成长,更不利于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对服务贸易的发展极为不利。
3.相关立法工作有待加强
近年来年国先后颁布了一些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如《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海商法》、《广告法》、《民用航空法》等等,但立法现状与服务贸易的广泛内涵和逐步开放的需求相比还远远不够,存在着诸多不足,表现在:第一,服务业相关立法数量少,未形成体系,有不少领域甚至还没有基本法律,处于立法的空白状态。第二,已有的立法中,存在着指导原则、立法精神、内容及技巧与国际规范有差距甚至相悖,法规内容陈旧,条文缺乏可操作性等缺陷和问题,有待改进。第三,立法层次低,法规冲突严重。现有的法规大部分是职能部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互之间存在空隙和矛盾,严重影响法律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度。服务业立法的落后,使国内服务市场的发展缺乏法律的保护,也造成服务出口摩擦的难以解决。
四、对策分析
首先,要大力发展我国服务业,争取在尽量短的时间内缩短与发达国家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差距,在服务贸易中掌握主动权。可以采取如下措施:1.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和贸易,加强第三产业的政策研究和制订工作,有步骤有重点地发展服务业各部门。2.针对我国服务业立法薄弱的问题,大力开展服务业立法工作。增强服务业管理的透明度,最好能尽快制定一部关于服务业的一般性法律,以统一协调服务业各部门法规。3.加快服务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鼓励服务企业联合。推进服务业企业股份化改造、改组及集团化。增强其自身的竞争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4.加快服务人员的培养,优化服务质量,培养人才也留住人才。5.改革对服务业的宏观管理制度,变行政干预为采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经济手段进行调控,建议按国际惯例逐步建立起民间性质的行业协会组织,以统一协调我国服务业的发展,改变目前我国服务业各自为政的局面。
其次,建立健全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对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实施有效的宏观管理、统一政策、协调一致对外,保证我国服务贸易的顺利发展。1.确定服务业进出口政策的归口管理和综合协调部门,根据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由国务院授权,外经贸部成立国际贸易服务的归口管理和综合协调部门,其管理范畴应确定为对行业众多、门类繁多的服务业领域规划发展战略,制定或参与制定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对外协调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并落实《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条款。2.建立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宏观管理和协调机制,理顺中央与地方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各级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分工明确。服务业各有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主要侧重于:统计和掌握国内服务贸易量的基本数据和服务贸易的市场状况;外经贸部的职责则是: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达成的国际协议,对开放的服务贸易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关税减让和关税保护的行业方案,促进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优势产业走向国际市场等。
第三,根据GATS的有关规定,调整我国服务贸易相关政策
1.调整我国原有的一些保护性政策,比如,根据GATS的要求,金融市场要在货币借贷、各种票据及有价证券的买卖等业务方面对外国资本实行开放。2.国民待遇原则下,我国服务市场对外国服务和服务提供者不得有任何“歧视性”待遇。因此,我国必须制订的扶持鼓励本国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以增强本国服务企业的竞争力。3.利用“发展中国家更多的参与”条款,制订鼓励拓宽海外服务的政策。
第四,加强服务贸易领域的立法工作
根据GATS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国服务业的实际制定出服务业各部门法规,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统一的服务贸易法律,特别注意充分利用GATS中的例外条款,从立法上对我国服务业给予应有的保护。
第五,我国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决定了我国服务业的对外开放不能一步到位,而只能分层次逐步开放。
首先,要清理整顿现有开放领域,掌握全国的对外开放全局。在此基础上,坚持以我为主,分层次,逐步开放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形成梯度开放局面,减小服务贸易开放带来的冲击。
其次,在各部门开放程度的层次安排上,根据各部门发展状况及其发展特性,把开放层次分为禁止开放部门、有限制开放部门和鼓励开放部门。具体而言,对于威胁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如出版、视听服务)和国内禁止经营的有损国人健康的服务行业,不承担对外开放的义务,禁止开放。对于金融、保险、电信、信息咨询等,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确有需要,国内市场化程度较低,我国自给能力又严重不足的部门,要严格限制开放程度和步骤并强化开放后的监控和管理。再次,在地区开放层次安排上,可以从沿海到内地梯度进行开放。沿海地区开放力度可稍大一些,一些服务部门的开放可先在沿海地区试点,若成功,再向内地扩展。
综上所述,在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一浪高过一流的潮流中,我国基础薄弱的服务贸易如何迎头赶上,在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的盛宴中分一杯羹,是当前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也是我国外贸发展必然面对的问题。笔者通过对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成因、问题及对策的思考、探讨,旨在说明开放是必然的,开放也是要讲究策略的,唯有开放,也唯有有策略地开放我国的服务贸易市场,我国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才能真正迅速而健康的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TD></T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