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金融机构大力拓展与客户有哪些关系
1.保持现有客户关系,利用现有客户进行拓展:现有客户是金融机构弥足珍贵的资源,金融机构可以通过现有客户进行挖掘,层层深入他的朋友圈,利用现有客户作为桥梁,取得其同事、朋友的信任,获得向其同事和朋友推广产品的机会,再通过关系营销,与现有客户的朋友圈建立紧密的营销及服务关系,再利用新建成的关系进一步拓展,这样便会拥有源源不断的客户。当然,这一切要建立与现有客户稳固的关系基础上。
2.以客户为中心的产品设计:为确保在外部营销拓展的过程中,每一个拓展点都能形成稳固的客户关系,金融机构经营模式应由“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变,金融机构必须充分理解客户的需求,根据客户的需求量身定做产品及服务,充分满足客户对金融需求和服务的预期,获得客户的信任。
3.客户经理营销观念的转变:此外,还需要客户经理转变为客户关系管理人员,将营销产品的过程转变为建立客户关系即“营销自己”的过程,在完成一次成功的产品营销后应留存客户的联系方式,告知客户如有任何疑惑或需要及时与自己取得联系。客户经理应定期追踪客户对该金融产品的满意程度,搜集意见,将与客户之间的不断联系常态化,使得客户再有金融需求时会第一时间寻求客户经理的帮助。这样,客户经理便完成了从“营销产品”到“营销自己”的转变。
Ⅱ 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新客户基本信息时,金融机构应采取什么措施
金融机构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新客户基本信息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可疑行为。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一)对要求建立业务关系或者办理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金融业务的客户身份进行识别,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客户身份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予以更新;
(二)按照规定了解客户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有效识别交易的受益人;
(三)在办理业务中发现异常迹象或者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四)保证与其有代理关系或者类似业务关系的境外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并可从该境外金融机构获得所需的客户身份信息。
前款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
(2)金融机构客户扩展阅读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收并分析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二)建立国家反洗钱数据库,妥善保存金融机构提交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信息;
(三)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分析结果;
(四)要求金融机构及时补正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五)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与境外有关机构交换信息、资料;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责。
Ⅲ 什么是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Financial Institution)是指从事金融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
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同时亦指有关放贷的机构,发放贷款给客户在财务上进行周转的公司,而且他们的利息相对也较银行为高,但较方便客户借贷,因为不需繁复的文件进行证明。
(3)金融机构客户扩展阅读:
金融机构的职能:
1、在市场上筹资从而获得货币资金,将其改变并构建成不同种类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资产,这类业务形成金融机构的负债和资产。这是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行使这一功能的金融机构是最重要的金融机构类型。
2、代表客户交易金融资产,提供金融交易的结算服务。
3、自营交易金融资产,满足客户对不同金融资产的需求。
4、帮助客户创造金融资产,并把这些金融资产出售给其他市场参与者。
5、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保管金融资产,管理客户的投资组合。
上述第一种服务涉及金融机构接受存款的功能;第二和第三种服务是金融机构的经纪和交易功能;第四种服务被称为承销功能,提供承销的金融机构一般也提供经纪或交易服务;第五种服务则属于咨询和信托功能。
Ⅳ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在调阅管理方面有哪些相关规定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了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行为,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制定,于2007年6月21日发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分为:总则、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法律责任、附则,共5章35条。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其他金融机构。
Ⅳ 金融机构的营业推广有哪些形式
1.样品:由于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产品大多数具有无形性,所以金融机构在向客户赠送样品时更多的是赠送一些主体产品的附属物品,从而吸引客户对主题金融产品产生兴趣进行购买,如工行办理信用卡时免费赠送网上银行U盾。
2.赠品:在客户购买或使用金融产品时,金融机构会向客户赠送一些小礼物以吸引其购买,如银行在办理信用卡时,会赠送办卡者一些小礼品,如杯子、雨伞等。
3.消费积分:这种常用于银行信用卡。消费者在网上或实体商店进行刷卡消费时,根据消费金额的多少会得到相应的积分。消费者可以通过积分兑换相应的礼品,积分越多,兑换礼品的价值越高。
4.折价产品:一般在金融产品成熟阶段,金融企业会将其限期折价出售。
5.专有权利:即对现有客户提供某种特殊的权益或方便。当金融市场竞争加剧时,为了推广业务、招揽客户,金融机构往往会采用免费服务的促销方法。如英国渣打银行推出的一种信用卡就可以在海外各大城市的电话上使用国际电话服务。
6.数量折扣:即按照客户购买产品的数量或金额或积分的多少来给予优惠,方便与客户建立一种长期的关系。
7.合作推广:即与中间商、工商企业组成策略性销售联盟,共同向客户提供一揽子的优惠措施,以扩大各自产品的销售。例如,新加坡万国宝通银行推出的“空中贵宾”计划,对持有其信用卡的客户在乘坐泰国、新加坡及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的飞机时给予优惠。
8.有奖销售:即对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客户给予相应奖励。例如,对于信用卡用户多有积分抽奖活动,以鼓励客户消费。
Ⅵ 什么是机构客户
银行机构业务客户的广义范围包括:各级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武警、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等。
政府机构客户:政府机构客户是指依靠公共财政支持,行使国家权利和职能的机关。
它们包括:各级政府机构、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及其下属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及其下属机构、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政府办事机构(研究室、法制办办公室等)、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科学院、银监会等)、政府组成部门管理的局(物价局、文物局等)、其他国家机构。
(6)金融机构客户扩展阅读:
金融机构通常提供以下一种或多种金融服务:
1、在市场上筹资从而获得货币资金,将其改变并构建成不同种类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资产,这类业务形成金融机构的负债和资产。这是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行使这一功能的金融机构是最重要的金融机构类型。
2、代表客户交易金融资产,提供金融交易的结算服务。
3、自营交易金融资产,满足客户对不同金融资产的需求。
4、帮助客户创造金融资产,并把这些金融资产出售给其他市场参与者。
5、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保管金融资产,管理客户的投资组合。
上述第一种服务涉及金融机构接受存款的功能;第二和第三种服务是金融机构的经纪和交易功能;第四种服务被称为承销功能,提供承销的金融机构一般也提供经纪或交易服务;第五种服务则属于咨询和信托功能。
Ⅶ 金融机构与客户有哪些关系
客户仍然是外部关系营销关注的焦点,但是外部关系营销把营销重点从每一次单独的销售转变到了与客户发展长期的关系上来。关系营销的目的是使新客户成为长期客户,甚至是企业和产品的支持者,最终成为忠诚客户。
Ⅷ 什么是银行机构类客户
银行机构业务客户的广义范围包括:各级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武警、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等。
(一)政府机构客户
政府机构客户是指依靠公共财政支持,行使国家权利和职能的机关。
它们包括:各级政府机构、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及其下属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及其下属机构、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政府办事机构(研究室、法制办办公室等)、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科学院、银监会等)、政府组成部门管理的局(物价局、文物局等)、其他国家机构。
社会团体、军队系统、武警系统属于特殊的政府机构客户,其费用收支虽然有别于各级政府机构,但不依靠经营收入维持运营是其主要特点。社会团体包括:在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的各级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宗教组织、国际组织及其它非公司法人客户。军队武警系统则包括:各军兵种系统以及各类军队机关、当地驻军、武装警察和消防机构等。
(二)事业法人客户
事业法人客户的主要特点是具有部分社会公益职能,在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同时也能够取得一定的收益,为了补偿其对社会的贡献,公共财政予以一定的补助。事业法人客户日常开支主要依靠自己创收,不足部分由各级财政予以补贴,属于财政补差型财务。他们主要包括:教育(含各类学校)、卫生(含各种医院)、新闻出版、广电传媒、体育(含体育彩票机构、训练场馆、基地等)、科研等事业单位。
(三)金融机构客户
金融机构客户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客户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客户。银行金融机构客户包括各类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村镇银行、外资商业银行、合资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经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其他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Ⅸ 金融机构如何做好客户服务
先讲第一点,我所在的是金融机构,客户通过我来炒股票,能给客户提供的服务就仅限在股票及股票的相关领域,对于这一点我想的很深刻,也想了很多,因为炒股就是选择股票和选择时机两个问题,而能够做好选股和选时机这两件事是需要付出很大很大的努力和代价的,而我正在乐此不疲的去做,因为我十分有志于成为基金经理,我本来想的就是给客户赚到更多的财富,当然在这一过程中,我也会得到财富。如果我不能给客户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我会感到内疚! 前几天,国庆节之前,有个客户问我江铜权证行权的事,具体问的是,江铜权证行权。江铜权证到期了,他卖出了别的股票腾出资金来行权,但是哪天行权遇到了一个问题,就是当天进入行权期之后是第二天就能得到股票还是行权期的最后那一天,客户问我,我就去问公司了,公司的回答后,我就去给客户解释,但是因为权证这块我并没有解释好,所以导致客户很生气,对此我很难受,我一直认为我能给客户提供很好的服务,因为我炒股到现在八九年时间了,另外我做职业操盘手也整整29个月,我一直坚信我对A股还是很有研究的,但是权证这块却没有足够关注,我为没能给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而内疚,而这也是我一会继续努力的地方! 只有有能力给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才能给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我会花费大量的甚至是终身的时间和精力来提高自己的能力! 第二个问题就是相关法律,因为有钱的客户并不都是对证券很了解,同时对证券的相关法律很了解,而我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则对证券很了解,同样也对法律很了解,这是信息不对称,就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很有可能出现的问题! 我对证券法和一些金融法规专门研究过,我是想在证券金融行业长久的存在下去,要不也不会花大把的时间和精力来研究和思考股票了,所以我不会做违法的事,不会去损害客户的权益,以提高客户的权益为己任。把自己所知道的信息详详细细的给客户们说明白! 回到现实中,有一类客户我是不开发,这类客户的特征就是把炒股当成银行存款,但却比银行存款利息高,也就心里不愿意承受风险的人!这类客户我是不想开发的,因为股市不是提款机,相对于银行存款,股市收益上去,但风险也上不去了,我不能把股市说成是只有收益而没有风险的市场,而把股市当成只有收益而没有风险的人,这类人我开发的积极性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