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资担保公司资金链断了,公安局已经立案好几年了,问一下什么时间可以结案
如果公安机关立案,业务员的提成十之八九会被认定为非法所得,需要追缴赃款,和查封拍卖公司资产后所得资金,一起用于偿还债务。
2. 某担保公司资金链断裂,现在已经立案调查。却有公司八折兑换该担保公司合同,半年后兑付现金。求那位高
这种公司北京最多
3. 担保公司资金链段,上班的员工需要承担责任吗
只要谁涉嫌骗人钱财有违法活动 就会得到法律的制裁
4. 一个投资担保公司,前阶段资金链断开(集资后进行房地产开发,但现在房子卖不出去),客户情绪激动,现在
只能先把这部分资金分解一下,没人先返还的,说明实际情况,让客户放心!
比如说你们有那么多房子在哪里,如果便宜卖或抵押给银行也能弄到钱,但是抵押了就不能卖,便宜卖了也不够还!
然后只要有回款尽量主动的给客户还一部分,别让客户再去找公司要!
5. 如果被起诉,担保的金融公司会怎么样
你这种情况,应该是银行起诉借款人了是吧?实际上作为中间的担保公司的你应该去做这样的止损之类的协商,了解客户的逾期原因,别搞得自己太被动
6. 担保公司现在说资金链断了,要申请破产偿还本金,利息已经不打了让大家等时间,不让告政府说会趁火打劫
问题较复杂,建议面询律师才能够更好的帮你。
7. 担保公司资金链断法人负刑事责任
法人作为个人一般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因法人的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股东可以追究法人的赔偿责任;若担保公司未能按照法律法规经营,涉嫌犯罪时如果法人明知是犯罪行为还以公司名义积极实施可能构成直接责任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员的刑事责任。一般不非法集资是没什么问题,非法集资就是构成严重的违法性质,是会被判刑事案件。
法人责任是指一种以法人财产为基础的有限责任。
法人财产是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法人的责任的实质是一种法人财产有限责任。
法人成立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对外责任无疑应为法人的责任,应由法人来承担。但法人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它不是静态的,而是在不停地动态地变化,法人从设立到后来的可能被撤销、解散或破产。那么在这些特殊情况下,法人的债务如何处理和承担,是有以下几个方面的:
1、法人设立时的责任承担的设置决定了在法人倒闭后的责任承担的问题。
法人终止时的责任承担
按照大陆法系的制度设计,在进行清算前要求先宣布解散,即所谓“先散后算”;而英美法系则要求公司只有清算后才能解散,即“先算后散”。但都遵循着这样的设计思路:清算---注销---人格消灭。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可见,企业只有在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以后,其民事主体资格才消灭,所以在法人人格消灭前的破产或清算,以法人财产来承担的也是一种法人的责任。
法人的有限责任与法人的破产制度紧密相连,按传统的民法理论,破产是法人有限责任的必然结果,法人以其独立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在法人资不抵债时,可能会导致法人的破产,只有通过破产制度的实施,才能将法人的有限责任制度落到实处。
我国的现行立法,仍采取的是法人企业负有限责任,可以宣告破产。法人的破产分为一般民事诉讼程序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和适用国有企业的《企业破产法》(试行)的破产程序。一般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按法定顺序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后清偿对外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的按比例分配。因破产清算都有严格的法定程序,且都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和监督下进行,法人以其全部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随着破产清算结束从而落到实处。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91条和第192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清算主体应是企业的股东或具有股东性质的开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具体而言:非公司制国有企业的清算主体是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非公司制集体企业的清算主体是其开办单位或投资人,联营企业的清算主体是其联营各方,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主体是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是国家授权投资设立公司的机构或部门,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主体是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或其控股股东,其它类型的法人的清算义务人是其开办单位或投资者○7。由于清算主体在清算过程中的主要职能和义务就是尽量保全企业的财产,采取合法的措施回收企业的对外债权,从而实现企业资产的保值甚至增值。另清算主体的清算责任是我国民法通则、公司法和企业法直接规定的法律责任,因此,如果清算主体不履行清算义务而实际损害了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可以判令其在限定的期限内承担清算责任,以被清算企业财产为限对该企业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从而以落实清算责任将法人财产的最终有限责任落到实处。此时清算主体不应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清算主体的清算责任实质是一种实施清算行为的义务,在清算主体不进行清算时,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并没有改变。
但是,如果清算主体在人民法院限定的期限内不尽清算责任,造成企业财产毁损、灭失、贬值,甚至私分企业财产,致使债权人的债权受到实际损失的,应由清算主体承担赔偿责任。需注意的是,此时并不是法人应承担的有限责任发生了改变,而是清算主体因不作为或作为,侵犯了债权人要求以法人终止时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构成侵权,所以清算主体应对债权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大致就这些,要是还有更深入想了解的,最好还是去看看专门的书籍或者向相关方面的律师进行咨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望采纳,谢谢!!
8. 金融公司经营不善拿不出太多钱,愿意以五年还客户本金,但少数不愿意报警,老板可以担保出来给大火兑现吗
大概率不行,这几年国家对于金融公司的管控非常严格,很多皮包类的公司已经被国家整治了,像你说的公司经营不善,其实是公司的资金链断裂了,公司已经快撑不住了,老板如果还没跑路的话说明这个老板人还不坏,但是钱想要拿回来就比较难了
9. 担保公司的资金链断了,还可以撑多久
这就要看是民营的还是国有的?还要看股东实力强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