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针对2017中央1号文件,金融业信贷工作应该如何有效结合开展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内容
一、优化产品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
1.统筹调整粮经饲种植结构。按照稳粮、优经、扩饲的要求,加快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粮食作物要稳定水稻、小麦生产,确保口粮绝对安全,重点发展优质稻米和强筋弱筋小麦,继续调减非优势区籽粒玉米,增加优质食用大豆、薯类、杂粮杂豆等。经济作物要优化品种品质和区域布局,巩固主产区棉花、油料、糖料生产,促进园艺作物增值增效。饲料作物要扩大种植面积,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牧草,大力培育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加快北方农牧交错带结构调整,形成以养带种、牧林农复合、草果菜结合的种植结构。继续开展粮改饲、粮改豆补贴试点。
2.发展规模高效养殖业。稳定生猪生产,优化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区域布局,引导产能向环境容量大的地区和玉米主产区转移。加快品种改良,大力发展牛羊等草食畜牧业。全面振兴奶业,重点支持适度规模的家庭牧场,引导扩大生鲜乳消费,严格执行复原乳标识制度,培育国产优质品牌。合理确定湖泊水库等内陆水域养殖规模,推动水产养殖减量增效。推进稻田综合种养和低洼盐碱地养殖。完善江河湖海限捕、禁捕时限和区域,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科学有序开发滩涂资源。支持集约化海水健康养殖,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加强区域协同保护,合理控制近海捕捞。积极发展远洋渔业。建立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规范各类渔业用海活动,支持渔民减船转产。
3.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实施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促进杂粮杂豆、蔬菜瓜果、茶叶蚕桑、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药材和特色养殖等产业提档升级,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大力发展木本粮油等特色经济林、珍贵树种用材林、花卉竹藤、森林食品等绿色产业。实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开展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建设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原产地保护基地。推进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支持地方以优势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依托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引入现代要素改造提升传统名优品牌。
4.进一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科学合理划定稻谷、小麦、玉米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天然橡胶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功能区和保护区内地块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精准化管理。抓紧研究制定功能区和保护区建设标准,完善激励机制和支持政策,层层落实建设管护主体责任。制定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建立评价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鼓励各地争创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特产品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5.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坚持质量兴农,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便利化,强化品牌保护。引导企业争取国际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快提升国内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切实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推广生产记录台账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特别是养殖业滥用抗生素治理,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风险分级管理和属地责任,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追溯监管综合服务平台。鼓励生产经营主体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抓紧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6.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积极引导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等方式,实现按户连片耕种。完善家庭农场认定办法,扶持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总结推广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经验,扶持培育农机作业、农田灌排、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经营性服务组织。支持供销、邮政、农机等系统发挥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作用,促进传统农资流通网点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鼓励地方探索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研究建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评价指标体系,引导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7.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发挥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等功能作用。科学制定产业园规划,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鼓励地方统筹使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相关项目资金,集中建设产业园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吸引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运营产业园,发展设施农业、精准农业、精深加工、现代营销,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推动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鼓励农户和返乡下乡人员通过订单农业、股份合作、入园创业就业等多种方式,参与建设,分享收益。
8.创造良好农产品国际贸易环境。统筹利用国际市场,优化国内农产品供给结构,健全公平竞争的农产品进口市场环境。健全农产品贸易反补贴、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法律法规,依法对进口农产品开展贸易救济调查。鼓励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大海外推介力度。加强农业对外合作,推动农业走出去。以“一带一路”沿线及周边国家和地区为重点,支持农业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建立境外生产基地和加工、仓储物流设施,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和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推进农产品认证结果互认工作。深入开展农产品反走私综合治理,实施专项打击行动。
二、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9.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深入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建立健全化肥农药行业生产监管及产品追溯系统,严格行业准入管理。大力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的种养模式,加快畜禽粪便集中处理,推动规模化大型沼气健康发展。以县为单位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探索建立可持续运营管理机制。鼓励各地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支持力度,健全秸秆多元化利用补贴机制。继续开展地膜清洁生产试点示范。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
10.大规模实施农业节水工程。把农业节水作为方向性、战略性大事来抓,加快完善国家支持农业节水政策体系。加大大中型灌排骨干工程节水改造与建设力度,同步完善田间节水设施,建设现代化灌区。大力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集中建成一批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稳步推进牧区高效节水灌溉饲草料地建设,严格限制生态脆弱地区抽取地下水灌溉人工草场。建立健全农业节水技术产品标准体系。加快开发种类齐全、系列配套、性能可靠的节水灌溉技术和产品,大力普及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加大水肥一体化等农艺节水推广力度。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全面推行用水定额管理,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考核。实施第三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
11.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实施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种植结构调整试点。扩大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范围。加大东北黑土地保护支持力度。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合理设定补助标准。支持地方重点开展设施农业土壤改良,增加土壤有机质。扩大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范围。加快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进度。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期满后,将符合条件的退耕还生态林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推进北方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
12.加强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推进山水林田湖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加快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启动长江经济带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落到实处。继续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推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设。完善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政策。加快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加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推进沙化土地封禁与修复治理。加大野生动植物和珍稀种质资源保护力度,推进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修复治理,继续开展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
三、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
13.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充分发挥乡村各类物质与非物质资源富集的独特优势,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和产品,打造各类主题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发展富有乡村特色的民宿和养生养老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乡村旅游合作社,或与社会资本联办乡村旅游企业。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大力改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康养公共服务设施条件,在重点村优先实现宽带全覆盖。完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行业标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监管规范。支持传统村落保护,维护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整体风貌,有条件的地区实行连片保护和适度开发。
14.推进农村电商发展。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加快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电商发展的标准体系。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商贸、供销、邮政、电商互联互通,加强从村到乡镇的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鼓励地方规范发展电商产业园,聚集品牌推广、物流集散、人才培养、技术支持、质量安全等功能服务。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开展整省推进示范。完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加快构建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强农产品产地预冷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善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体系。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
15.加快发展现代食品产业。引导加工企业向主产区、优势产区、产业园区集中,在优势农产品产地打造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加大食品加工业技术改造支持力度,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加工设备。鼓励食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围绕“原字号”开发市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实施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积极推进传统主食工业化、规模化生产,大力发展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速冻食品、马铃薯主食产品。加强新食品原料、药食同源食品开发和应用。大力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加强现代生物和营养强化技术研究,挖掘开发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健全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备案制度。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
16.培育宜居宜业特色村镇。围绕有基础、有特色、有潜力的产业,建设一批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一产二产三产深度融合的特色村镇。支持各地加强特色村镇产业支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风貌等建设。打造“一村一品”升级版,发展各具特色的专业村。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深入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支持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四、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引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17.加强农业科技研发。适应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新要求,调整农业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完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立一批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推进资源开放共享与服务平台基地建设。加强农业科技基础前沿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大实施种业自主创新重大工程和主要农作物良种联合攻关力度,加快适宜机械化生产、优质高产多抗广适新品种选育。加强中低产田改良、经济作物、草食畜牧业、海洋牧场、智慧农业、农林产品精深加工、仓储物流等科技研发。加快研发适宜丘陵山区、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的农机装备,提升农机核心零部件自主研发能力。支持地方开展特色优势产业技术研发。
18.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引入项目管理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科技推广。鼓励地方建立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业技术推广联盟,支持农技推广人员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合作。深入推进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重点推广优质专用品种和节本降耗、循环利用技术模式。实施智慧农业工程,推进农业物联网试验示范和农业装备智能化。发展智慧气象,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打造一批“星创天地”。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建设。
19.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加快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科技人员兼职取酬等制度规定。通过“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深入推进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农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机构。完善符合农业科技创新规律的基础研究支持方式,建立差别化农业科技评价制度。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20.提升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水平。科学制定园区规划,突出科技创新、研发应用、试验示范、科技服务与培训等功能,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技人员创业平台、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打造现代农业创新高地。支持园区产学研合作建立各类研发机构、测试检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技术交易机构等科研和服务平台。支持园区企业和科研机构结合区域实际,开展特色优势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推广。完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和监测评价机制。
21.开发农村人力资源。重点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统筹安排、产业带动的培训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提高农民工技能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深入推进现代青年农场主、林场主培养计划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探索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农民。鼓励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设乡村规划建设、乡村住宅设计等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一批专业人才,扶持一批乡村工匠。
五、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夯实农村共享发展基础
22.持续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保护优化粮食产能。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持续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质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有机肥积造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允许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取得指标调剂收益。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抓紧修复水毁灾损农业设施和水利工程,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平原地区农村机井油改电。
23.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促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选择适宜模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力度支持农村环境集中连片综合治理和改厕。开展城乡垃圾乱排乱放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实施农村新能源行动,推进光伏发电,逐步扩大农村电力、燃气和清洁型煤供给。加快修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大力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建筑设计下乡,开展田园建筑示范。深入开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工作,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完善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提高补助标准,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开展农村地区枯井、河塘、饮用水、自建房、客运和校车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光纤到村建设,加快实现4G网络农村全覆盖。推进建制村直接通邮。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创建。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实施重点文化惠民项目,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在农村地区深入开展送地方戏活动。支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
24.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加强农村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科学合理确定农村低保标准。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做好农村低保兜底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和保障机制。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25.扎实推进脱贫攻坚。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确保2017年再脱贫1000万人以上。深入推进重大扶贫工程,强化脱贫攻坚支撑保障体系,统筹安排使用扶贫资源,注重提高脱贫质量,激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积极性主动性,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在所有贫困县开展涉农资金整合。严格执行脱贫攻坚考核监督和督查巡查等制度,全面落实责任。坚决制止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做法,不搞层层加码,严禁弄虚作假,务求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六、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
26.深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合理调整最低收购价水平,形成合理比价关系。坚定推进玉米市场定价、价补分离改革,健全生产者补贴制度,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防止出现卖粮难。采取综合措施促进过腹转化、加工转化,多渠道拓展消费需求,加快消化玉米等库存。调整完善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政策,改进补贴方式。调整大豆目标价格政策。科学确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国家储备规模,优化中央储备粮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改革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政策性职能作用,严格政策性粮食监督管理,严防跑冒滴漏,确保储存安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科学储粮。
27.完善农业补贴制度。进一步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重点补主产区、适度规模经营、农民收入、绿色生态。深入推进农业“三项补贴”制度改革。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稳定产粮大县奖励政策,调整产粮大省奖励资金使用范围,盘活粮食风险基金。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对粮棉油糖和饲草料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机具的补贴力度。深入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健全林业补贴政策,扩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实施范围。
28.改革财政支农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农业农村投入适度增加,着力优化投入结构,创新使用方式,提升支农效能。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多层次多形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推进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环节源头整合改革,探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行以奖代补和贴息,支持建立担保机制,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建立健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进省级信贷担保机构向市县延伸,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尽快建立担保机构,实现实质性运营。拓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支持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农林水利、农垦等项目建设运营。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各类农业农村发展投资基金。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符合有关法律和规定的前提下,探索以市场化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农业农村建设。研究制定引导和规范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具体意见。对各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小型项目,优先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等作为建设管护主体,强化农民参与和全程监督。
29.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三农”贷款投放持续增长。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县域网点,适当下放县域分支机构业务审批权限。对涉农业务较多的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差别化考核办法。落实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立足县域,加大服务“三农”力度,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严格落实监管主体和责任。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鼓励发展农业互助保险。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创新信贷投放方式。完善农业发展银行风险补偿机制和资本金补充制度,加大对粮食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的信贷支持力度。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对达标县域机构执行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加快完善邮储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运作机制,研究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抓紧研究制定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方案。优化村镇银行设立模式,提高县市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存贷款、支付结算和保险等金融服务。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订单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深入推进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业务。加快农村各类资源资产权属认定,推动部门确权信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共享。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地方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鼓励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扩大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探索建立农产品收入保险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兼并重组。在健全风险阻断机制前提下,完善财政与金融支农协作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扩大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发展保证保险贷款产品。深入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利用期货、期权管理市场风险,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严厉打击农村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立法。
Ⅱ 如何让邮政网点做大做强储汇业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农业银行储蓄网点的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商业银行形象,增强农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业银行辖属的储蓄网点及临柜员工。
第二章营业环境
第三条储蓄网点必须实行统一标识。按照总行《中国农业银行形象标识规范》的统一标识和要求进行装修,网点装修必须醒目、庄重,能给客户一种“天下农行是一家”的视觉感和认同感。
第四条储蓄营业场所外必须悬挂“三牌一徽”,即“中国农业银行行名牌”、“营业单位名称牌”、“营业时间牌”和“中国农业银行行徽”,受理金穗卡等业务的网点要悬挂相关标识。
第五条营业场所内必须悬挂“两证两牌”,即:“营业许可证”、“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存款利率牌”、“外币汇率牌”(开办外币业务的网点),要配备日历、时钟。
第六条营业厅内各项服务设施应配置齐全,有摆放整齐的各类业务凭条和业务宣传材料,有供客户参考的业务凭条填写规范、填写凭条的笔和桌椅,有便民服务措施提示牌、供客户使用的验钞机(器)、废纸篓等,有条件的可配置饮水器具等,并摆放有序。
第七条营业场所应设置宣传窗、宣传栏,并张贴业务公告、业务介绍等。
第八条营业场所应公布服务公约,张贴储蓄网点工作人员照片、工作号,并公布业务监督单位电话或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簿,以便客户监督。
第九条储蓄柜台干净、整洁,营业窗口编号显示业务种类,暂停办理业务的柜台要有“本柜暂停办理业务”的提示。
第十条储蓄网点的微机、出纳尾箱、计算器等办公必备用品要固定位置、摆放整齐,其它与办公无关的用品一律不得摆在工作台面上。
第十一条为保护客户个人权益,有条件的储蓄网点应设立一米线。
第三章储蓄网点内控制度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政策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按相关业务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柜台业务
一、严格执行储蓄会计核算制度,做到双人临柜、钱账分管、章证分管、款要复点、账要复核(柜员制除外);
二、执行业务操作规程,当时记账、账折相符、每日结账、双线核对;妥善保管业务公章、个人名章,人在章在、离柜收妥,营业终了业务公章必须放入保险柜保管;
三、储蓄存取、挂失、查询、同城划转和异地托收手续符合制度规定。
四、存款时先收款后记账,取款先记账后付款,转账必须先办理转出方的业务,收妥款项后,再办理转入方的业务;当时记账,当日结账,轧对平衡。
五、日间轮班,办理章、证以及现金交接手续;人员调离,必须核对账款,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会计科目使用。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不得随意增加、变更会计科目。
第十五条账、簿、表设置、使用与保管。总账、分户账、登记簿设置齐全;账簿严格按记账规则逐笔连续有效地记载和复核;准确、及时地编报营业日(月)报表,做到内容真实完整;会计档案要及时整理装订,妥善保管,定期移交管辖行有关部门归档存放。
第十六条会计凭证使用、审查和处理。根据业务内容正确使用会计凭证。受理的会计凭证必须附件齐全,账号户名相符,大小写金额相符,会计凭证日期、记账和复核人员名章、收付讫戳记、凭证编号等要素齐全,内容完整清晰。
第十七条内部往来账务管理。签发内部往来划款凭证,须经复核方能划出;内部往来明细账及时逐笔勾对,按时签收对账回单;内部往来凭证传递应办理登记交接手续。
第十八条重要单证管理
一、严格执行《中国农业银行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实施细则》,管理重要空白凭证人员不得兼管业务公章;
二、重要空白凭证必须使用表外科目核算;
三、使用重要空白凭证必须做到逐份签发和销号,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应逐份登记,加盖“作废”戳记,随当日传票保管;
四、严禁预先在重要空白凭证上盖好印章,严禁个人携带重要空白凭证外出;
五、每日营业终了,重要空白凭证和业务公章应分别装箱锁好,随同现金入库保管。
第十九条现金出纳管理。库存现金控制在管辖行核定的限额内;账款相符,无白条抵库,长短款按规定处理;储蓄网点主任经常检查库存现金情况,查库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行反映;大额取现必须按照人行《加强金融机构个人存取款业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储蓄存款利息的计算。按国家储蓄政策和储蓄存款计息的基本规定准确计算储蓄存款利息。
第二十一条电脑储蓄网点的管理
一、电脑储蓄网点必须严格执行电子计算机管理制度,建立计算机工作日志和维修记录,安装防护装置,防止计算机受到人为或自然因素的危害导致数据及信息丢失、泄露或毁坏。
二、系统管理员授权后,微机操作员输入操作员代码及本人密码,进入业务处理系统,操作员临时离岗必须退出系统;输入密码时应该实行回避制度;密码必须保密,根据规定及时更新。
三、严格执行电脑操作权限分级管理制度,严禁操作员之间、微机系统管理员与操作员之间相互替代办理业务。
第二十二条储蓄工作人员要严守秘密,维护客户利益。为保护储户利益,对储户存款数额、存款情况和存款期限等应严格保密。
第四章人员管理
第二十三条上岗员工必须通过中国农业银储蓄岗位上岗资格考试,同时按照农银发〔1998〕146号规定,各储蓄网点人员不得少于4人。
第二十四条储蓄网点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合理的劳动分工,严守纪律,各个岗位责任明确,内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
第二十五条储蓄网点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有关的金融制度、法规,熟练掌握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办法和操作程序。
第二十六条各县级支行应定期对储蓄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业务技能、专业知识的测试,经常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以提高储蓄网点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
第五章服务规范
第二十七条服务仪表规范。储蓄网点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有关的金融制度、法规,熟练掌握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办法和操作程序。
第二十八条服务举止规范。储蓄临柜人员应举止文明、言行得体,做到站姿挺拔、座姿端正、行姿稳重、行为文明。
第二十九条服务语言规范。储蓄网点业务人员办理业务时应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禁语,发音标准,语句清晰,言辞得体。
第三十条服务态度规范。柜面人员接待客户必须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做到储户“来有迎声、问有答声、离有送声”。对待客户一视同仁,做到存取款一样热情、金额大小一样欢迎、自营代理一样受理、忙闲一样认真、新老客户一样对待。同时,应正确对待客户提出的批评和意见。
第三十一条职业道德规范。储蓄业务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要以整体利益至上,自觉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秉公办事。
第三十二条服务质量规范。临柜人员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在坚持按制度办事,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的同时为客户提供准确、快捷、优质的服务。
第三十三条服务纪律规范。储蓄业务人员须遵守劳动纪律和业务纪律,营业时间应坚守岗位,不串岗或擅自离岗;不办私事,不看与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不聚谈闲聊、喧哗和笑闹或做其它与业务无关的事。同时,不准违规、违纪办理任何业务,严格执行廉政制度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牟取私利。
第六章储蓄网点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四条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包括处置抢劫、诈骗、盗窃、火灾等内容,其中以防范暴力犯罪为重点,并在保卫部门的指导下每年组织2-3次演练,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临危处置能力。
第三十五条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暂行规定》,储蓄网点实行安全责任制。每年初上一级单位的主要领导与储蓄网点负责人、储蓄网点负责人与每位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当年考核,当年兑现。
第三十六条营业期间员工要随时关注营业场所的安全,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出现单人临柜或空岗现象;柜台边门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即开即锁,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营业室,上级及有关部门、单位检查时必须出示证件,并在本行领导或保卫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储蓄人员不准接受无关人员赠送的饮料、香烟、食品等。
第三十七条储蓄网点按照“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方便经营、美观实用、规范统一”的原则安装安全防范设施,设置柜台、防护屏障、卫生间及炊事设备。
第三十八条储蓄网点必须设营业柜台。营业柜台采用砖石或混凝土结构,高度不低于110cm,宽度不窄于60cm.台面和外墙采用坚固的装饰材料,柜台内留有藏身的空间;凡不是“一字型”柜台的,要对能够正面侵害员工的部位加装防弹玻璃。营业柜台上方的防护屏障可用圆钢、方钢、不锈钢管(内穿钢筋)制作,间距不大于16cm,要牢固、美观。营业室空间高度低于300cm的要全封闭,高于300cm的屏障不低于150cm;城区行和有条件的其它行的储蓄网点柜台上方安装防弹玻璃,其标准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安全设施规范》第十一条执行。
第三十九条储蓄网点柜台不设通勤门。必须设通勤门的,应采用坚固的金属防盗门,加装自动闭门器,门锁具有防撞击、防撬功能。设后门的,应在外侧加装金属防盗门,窗户应安装金属防护栏杆。有条件的网点,可设置双道安全门,中间有缓冲区,门锁有连动功能。
第四十条储蓄网点应配置账卡保险柜和临时存放现金的保险箱。要配有石灰包、狼牙棒或电击器等防卫器具及消防设备,防卫器具放置在隐蔽顺手位置。
第四十一条储蓄网点必须安装电话、报警器或报警铃,并配置交、直两用电源,备有多处开关,供多人使用。报警开关的位置要隐蔽、方便。报警装置要与公安机关或“110”报警中心联网,条件不具备的要与临近单位搞好联防。
第四十二条储蓄网点应按照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要求配置技术防范设备。实行柜员制的网点必须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同时与保安监控配套。安装ATM的网点必须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并与公安机关联网。保安监控录像资料至少保存一个月,柜员制监控录像资料保存两个月。
第四十三条不设金库的储蓄网点,每天营业前接款时,要在柜台内和押运员及随车出纳员办理交接手续,锁好边门方可营业;下班等候运钞车时,严禁储蓄人员在柜台外携款等车,并在柜台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章监督与管理
第四十四条储蓄网点作为基层营业机构,有关部门都负有管理监督职责。其中:储蓄会计核算由会计部门负责,职工教育培训和考核由人事、培训部门负责,储蓄业务的宣传、服务、营销及考核由个人业务部门负责。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管理办法由总行负责修订、解释,各分行可根据本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Ⅲ 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障碍中能够提供哪些帮助
二、引入风险投资事半功倍
市场经济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世界越来越小,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内企业原来特有的优势变小了,如低人力成本优势正在大幅削弱,高端人才的价格正与国际接轨,只是操作工人比国外廉价。
随着更多国际资本的引入和跨国公司的进入,高技术企业的竞争,主要体现在高端人才的竞争上,因此,高技术企业的压力确实大。在这方面,引入风险投资,不仅仅带来的是钱,还可带来管理技术和人才,尤其是管理方面的人才。如果中小企业家能够做到风险投资视野较宽,对资本运作和国际动向比较了解。那么,就完全可以做到借风生力,事半功倍,迅速把企业做大。
三、紧盯政策性融资
政策性融资是根据国家的政策,以政府信用为担保的,政策性银行或其他银行对一定的项目提供的金融支持。主要以低利率甚至无息贷款的形式,其针对性强,发挥金融作用强。政策性融资适用于具有行业或产业优势,技术含量高,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通常要求企业运行良好,且达到一定的规模,企业基础管理完善等等。政策性融资成本低,风险小。缺点是适用面窄,金额小,时间较长,环节众多,手续繁杂,有一定的规模限制。虽然有诸多限制,但是你一旦开始第一笔政策性融资,你很有可能会得到持续性的政策融资,当然这需要企业做出成绩,政策才会锦上添花。
四、卖股权求发展
国外有一个很流行的比喻,把创业者办企业喻为三种类型:一是把企业当“老婆”来养,别人不能碰,股权100%是自己的;二是当“儿子”来养,别人可以碰,可以分一点股权;三是把企业当“猪”来养,合适的时候拿出去换钱,即用股权来换取发展急需的现金。实际上,办企业的出发点就在于获取利润。那么,如果你把企业当“猪”来养,你卖出股权,拿回现金,用这些钱又可投资更有潜力的项目。要知道,股权转让是企业做大做强的一种捷径,资金也如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五、用信誉来融资
培育融资信誉很重要,因为一个企业要办下去,永远要与金融机构打交道,永远要与客户打交道。经济往来中,信誉是第一位的,有时候宁愿借些高利贷,也要把到期的债还了,以培育自已的信誉,信誉可以帮助你来融资。
中小企业跟大企业比,大企业人家相信,这是不争的事实,所以小企业只能做具体的事让别人信服,这是需要多付出一些成本,这个成本可以叫信誉构建成本。这一点,也往往是很多中小企业家所容易忽视的。
六、寻求企业上市借鸡生蛋
中小企业在国外上市难,例如,在硅谷,有几万家企业,能上市的并不多。而在中国,能上市的中小企业更是少数。但是,如果通过努力,得到政府的支持,企业能够求得上市,则对企业而言,真可谓如虎添翼,企业上市了,知名度提高了,又可增发、配股、发可转债,融资能力则空前提高,市场竞争力就更不用说了。
当然,上市是有成本的,证券市场行情好时,对公司有好处,可以增加公司的市面价值,提升股东的财富水平;但市场不好时,实际上是便宜卖公司股权。另外,上市公司始终有个维持成长的压力,而一般股东与核心人员对公司的关注角度是有差距的,二级市场的股东更注重短期回报,短视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使公司容易被市场牵着鼻子走,因为流通股价最终影响到企业的发展。但是投融资专家张雪奎教授认为,如果你已经上市,获得了大量的最廉价的资金、资源,起点比别人高,做不好企业没有理由。
Ⅳ 目前金融行业怎么样有什么比较好的投资渠道
现在金融业发展的还是不错的,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所以在投资时要多考虑一下。
先要看项目本身盈利能力如何,要么市场前景很好,要么投资概念很好;
市场前景好以为着能做大做强;投资概念好,意味着圈钱容易,资本操作利益更大化;
Ⅳ 金融业和造船行业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国内船舶行业与金融行业要更加紧密地联合起来,构建一种既能促进船舶行业健康发展.又能给金融行业带来实惠的新型合作关系。当前,应抓住机遇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共同推进船舶融资创新.促进船舶融资方式向多样化和结构化转变,为中国船舶工业做大做强提供强大的金融动力。”4月28~29日,“2008中国船舶与金融论坛”在北京举办,来自政策咨询机构、金融机构、航运交易所、船舶行业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的多位专家学者达成了以上共识。
以“金融业如何助推中国船舶工业做大做强”为主题的本次论坛。吸引了航运界、造船界、金融界的众多“精英”。围绕国家在利率、汇率、税收等方面如何制定金融配套政策助推中国造船业。国内金融机构如何为快速发展的中国船舶工业提供有力支持和优质服务,国内外造船企业、船东、配套企业、船级社以及国有资本、民间资本、海外资本等相关企业和投融资机构如何寻求合作、实现共赢等议题.各方专业人士进行了广泛交流和深入沟通。中国工程院院长、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会长徐匡迪,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会长张广钦,中国进出口银行行长李若谷出席会议。
张广钦指出,当前,中国船舶工业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同时,需要应对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多,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应对这些挑战还要依靠船舶行业自身苦练内功,提高竞争能力,同时也需要国家从政策、外部环境方面给造船业更多的支持,其中金融政策尤为重要。如何从资本市场筹集资金,造船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如何降低金融风险等。有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造船行业学习和掌握。举办“2008中国船舶与金融论坛”,目的就是为相关部门搭建交流、沟通与合作的平台。
李若谷说,现阶段是我国从造船大国迈向造船强国的关键时期,进出口银行将继续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为船舶制造业和航运业提供更新更完善的金融服务。目前,国内船舶工业面临着人民币加速升值,产能快速增加可能导致产能过剩,,造船新标准、新规范实施影响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冲击航运市场,造船融资风险加大等诸多问题。对此,进出口银行将开办针对国内航运公司的沿海、沿江船舶融资业务,同时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促进我国造船业、航运业和海洋经济的不断壮大。(来源:http://www.yangcai168.com/board/ 文文外汇)
Ⅵ 怎样让金融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
呵呵,这问题有点大了,可以开一个专业论坛会议讨论这事了。金融犹如市场的水,要让它变为活水,滋养万物,就得让它有上善若水的精神,而不是嫌贫爱富,专门为少数群体服务。我反对金融业过度以利润为目标,在中国这种国家基本垄断的金融机构里,各企业领导人都是任期制,很容易在自己的任期内利润最大化。 一个国家的金融机构应该像医院一样以保卫人的生命健康为基准,时刻以专业的知识客观审视病人的身体状况及可能出现的重大疾病问题,而不是以利润最大化为准则,如果医院以利润最大化为准则,那对整个社会将会是一个灾难。
但是这个问题好像又不能那么理想化,现在金融企业都是商业机构,有做大做强的需要,需要稳定的营收和利润才能扩大规模成为未来的强者。那这就矛盾了,金融业是所有社会实体企业的上游服务业,如果上游利润太大,那意味着下游的实体利润会变少,相应得挤压了实体生存空间,我觉得金融业保证自己的利润同时,要牢记自己的使命先把一个国家的各个实体行业做大做强,做到世界级品牌,在全球行业领域具有稳定的市场份额,保证了企业生命力和拉动就业维持社会稳定。实业是一个国家的基石,实业不强,金融业就是空中楼阁,只有实业强了才有剩余利润去做大金融业去开拓全球市场,金融业和实业需要有个很好的平衡及合作关系,是大家为了长久的双赢目标服务。
Ⅶ 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存在哪些问题
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地银行机构加大了对科技型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以某市为例,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该市银行业机构为150多家科技型企业授信130亿元,占全部授信的15%。然而,银行在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制约因素,影响到了科技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企业财务状况或生产经营状况无法满足贷款条件大部分的科技企业为发展中的中小企业,经营发展不稳定,如某市一家科技研发企业,获取一个项目从研发到投入生产需要大概2年时间,期间客户只预交少量订金,研发成功即可获的全部研发资金,如不成功则合同失效,企业自行承担研发费用,企业因生产周期长、研发费用高、经营风险大,难以达到银行贷款条件。
(二)可供抵押担保的资产少通常科技企业自有资产少,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少,缺乏有效担保,如某市科创园区为近年来科技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但大部分科技企业为租用园区工厂,自有资产不足以提供抵押担保;另一方面,科技型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因技术性强、专业性高,难以评估作押。
(三)银行服务科技型企业能力和意识有待提升银行专业化产品和服务差异化、特色化还不够,对科技型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还不能完全得到满足。目前,大部分银行基于资金安全方面的考虑,贷款资金必须有符合条件的抵押,某市仅有商业银行在试行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且信贷产品、信贷担保、业务流程、风险评价等主要还是面向传统产业客户和传统有形资产,未根据科技企业的特点建立有区别的信贷业务系统,也没有相应提高对科技型企业贷款的风险容忍度考核。
(四)科技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还需完善缺乏再担保机构以及地方担保机构能力偏弱,部分担保机构对企业发展评估专业性有待提高,仍然以企业是否有担保、抵押为评判标准,弱化了为企业提供有效担保的效果。
(五)政府对科技型企业支持有限虽然有政府“两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的支持,但这些资金在高新技术发展资金中所占比重小、安排分散,不能对一些好项目大项目提供有力支持。
(六)融资渠道单一调查显示,银行信贷仍是科技型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占企业融资的80%以上。社会性的投融资渠道不畅、方式不多。一方面是大量社会资本积淀,另一方面由于科技型企业投资风险大,易受经营环境的影响,变数大、资产少,相应负债能力也比较低,风险较大,难以吸引投资者。企业获取资金困难,致使一些好项目因缺少资金支持,难于做大做强,不能形成规模效益和实现产业化。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企业的实践
(一)加强监管引导金融管理部门采取措施引导银行加强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一是引导银行建立完善适合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和信贷业务流程;二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基层机构的审批权限;三是在人力资源、财务资源和信贷规模等方面争取更多的政策倾斜;四是对科技型企业不良贷款进行科学考核和及时处置;五是鼓励银行业机构创新科技型企业融资产品、融资渠道、担保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需要。
(二)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各地紧紧抓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历史机遇,积极搭建科技专营支行,某市目前有2家银行机构成立了科技专营支行,并配备了相关专业人才,在建立商业可持续的科技型企业贷款机制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三)大力推动风险补偿机制建设针对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大的特点,各地政府出台了《科技和金融试点信贷融资业务风险补偿暂行办法》,实现了科技型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建设的重大突破,对全面改善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办法》通过对科技支行提供一定数额的坏账风险补偿和奖励促使银行提高风险容忍度,降低贷款门槛,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投入。
(四)进一步丰富金融服务品种根据科技型企业市场状况,各地银行业机构及时开发出满足科技型企业需求的新产品,如某市商业银行与市中小企业创新中心、市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合作,推出“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并推出针对以企业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或货权为抵质押担保项下的“仓储通”贷款业务;农村信用社推广互助式会员制担保贷款,为9家科技型企业授信5200万元,累计投放资金3700万元。
(五)对科技型企业开展上市辅导融资与融智相结合,对有上市预期的科技型企业不仅在资金上给予支持,而且在上市规划与辅导,募集资金监管与使用,后期发展规划等方面给予有效的智力支撑,帮助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以某市为例,在银行的帮助下,该市有2家科技企业将于2年内实现上市,企业发展即将步入新阶段。
(六)积极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以某市为例,为帮助企业实现融资方式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2014年度由浦发银行该市支行主承销的1家科技企业的5亿元中期票据成功发行,为企业拓展了低成本资金的来源渠道,有效支持了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对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对科技型企业的专业化服务机制,开展好间接融资服务进一步推动科技专营支行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产品标准化、作业流程化、核算独立化、风险分散化,指导科技专营支行坚持重点服务科技型企业的经营方向、经营理念不变。探索科技支行“一行两制”模式,坚持并完善科技支行“五个单独”管理体制——单独的客户准入机制、单独的信贷审批机制、单独的风险容忍政策、单独的拨备政策和单独的业务协同政策;推动贷款审批权限的下放;坚持信贷评估时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的兼顾、重大项目的联合评审、风险管理前移、团队责任制,完善科技支行风险管理机制。
(二)探索知识产权质押模式,开发适合科技型企业的金融产品指导专营机构不断探索和创新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进产品服务创新,满足科技企业的发展需求。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不断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处置方式;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流程,开通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绿色通道”;制定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和实施办法;探索“评估+担保+信评+辅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模式。建立“统借统还”融资平台的模式;探索信贷工厂模式,推进联合互保贷款;探索“贷款银行+助贷机构”的小额贷款模式。推进质押贷款创新,不断创新保理融资模式。推进股权质押贷款、合同能源贷款、应收租金保理、债权保险融资等方面的创新。
(三)完善科技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企业提供切实有效服务大力推进科技担保机构的创新。推进科技担保在担保模式和反担保模式方面的创新,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互助担保、补贴资金贴现,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无形资产质押;推进科技担保在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方面的创新,包括但不限于创业担保、担保换分红和担保换期权。探索贷款银行、产业园孵化器、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政府专项支撑资金、科技担保机构共同担保的“科技型企业融资联合担保平台”模式。
(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与机制统筹市县(园区)两级支持金融、科技等相关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建立政府、金融机构联动的风险共担机制,重点用于信贷风险补偿、创投风险补偿、融资担保债务发展、引导基金资本金注入和科技金融平台建设工作经费,发挥国有资本战略导向作用,以更大的政策力度,支持科技金融体系发展。探索政府购买科技创新成果、服务及采购高科技企业产品的新模式;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探索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加科技投入。
(五)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促进股权投资发展的政策,依托当地区域优势,积极引进全国性或区域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机构和拓展业务;通过政府出资引导,组建产业重组基金,促进成长型企业的发展提高和衰退期企业的整合重组。通过税收优惠、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办公服务和项目对接等政策优惠,创造创业风险投资市场发展的良好环境。逐步形成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聚集区,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为PE、VC等风投资本提供通道,拉动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跟进。完善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系统,通过上市奖励、土地优惠,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或返还和提供中介桥梁、历史遗留解决、协调服务等,促进科技企业上市。搭建技术产权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其综合服务功能,有组织推进金融创新和服务协调,不断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
Ⅷ 如何做大做强中国的寿险行业
为您转载以下资料,希望有所帮助。
——摘自麦肯锡公司研究报告《积极发展寿险行业,促进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及社会和谐稳定》
中国政府应该明确今后10~15年寿险行业的发展目标,包括从宏观上充分发挥寿险行业对社会的保障功能;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寿险公司和养老险公司成为资本市场主要的机构投资者;整个金融体系的结构更趋合理等。具体目标的设定可以体现为人均净保费、保险类产品占家庭总资产的比重、城镇及农村人口的寿险覆盖率、寿险公司所持资产同其他金融机构所持资产的相对比重等。
在明确行业发展目标的前提下,政府还应该考虑采取以下五项措施以促进寿险业的健康发展。
教育市场
要想充分挖掘寿险业的潜力,中国政府首先应该考虑对消费者开展普及性教育,让人们了解寿险产品有何价值和作用、如何使用。毫无疑问,包括电视和报纸在内的大众传媒在这一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至关重要,而中国政府在引导和利用大众传媒进行消费者教育方面又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政府的社保机构还应该尝试与个人直接进行沟通,具体方式可以是向个人寄送年度个人社保状况通知,该通知需阐述个人的社保福利状况以及可能存在的资金缺口,并且以清晰、明确的方式告知寿险产品如何能够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不同消费群的需求截然不同,因此教育中国消费者的方法应该有针对性,做到因人而异。在城市地区,中国政府的工作重点主要应该是向有购买力的大众消费者沟通寿险的价值和用途。在大众消费者内部,又应该进一步做到有针对性,例如重点针对中老年消费者的医疗及退休养老方面的需求、年轻人的保障性需求、广大民工的意外保障和工伤保障需求等进行宣传和教育。在农村地区,由于寿险的渗透率较低,人们往往连寿险的基本功能都不了解,因此跟城市地区相比,政府需要花更大的力气开展宣传工作。政府可以考虑在推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时首先教育那些最有可能购买寿险产品的消费者,包括那些经济状况相对较好的农村消费者、失地农民以及乡镇企业的农民等。此外,政府还可以考虑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大纲,通过正规教育帮助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保险观念。
拓展寿险在农村及落后地区的覆盖面
中国政府应当寻找有效途径,鼓励寿险公司将业务拓展到农村及落后地区。拓展寿险在农村及落后地区的覆盖面并不是指专门服务于农村的贫困人口。事实上,纵观全球100多年的商业寿险历史,无论在城乡,商业寿险公司还从没有在服务最低收入的10%~20%的人群中有过成功的记录。因此,在农村及落后地区拓展寿险的覆盖面主要是指在这一独特市场上挖掘那些力所能及购买商业寿险的消费者的潜力。
传统的商业寿险分销渠道在拓展农村及落后地区业务方面面临很多挑战,代理人分销渠道成本、保单维护和服务成本过高,保险公司难以盈利,因而制约了保险公司拓展农村业务的积极性。发展农村业务,需要更具有创新性,而政府的有效推动也是关键的成功因素之一。
从国外的案例来看,在农村地区发展寿险业务的模式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通过监管政策强制要求保险公司开展农村业务、利用非政府组织覆盖农村寿险市场以及建立创新的企业合作业务模式等。在这方面,印度和菲律宾的实践能够给我们很多启示。
有效开拓农村市场是需要付出成本的。一方面,保险公司在农村地区的服务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对于保险公司和监管机构而言还会新增加合规监控成本。从确保寿险行业健康发展和保险公司效率的角度来看,这些额外的成本是不应该强加给保险公司的。而且,仅靠保险公司单一商业化模式运作来发展农村寿险市场是远远不够而且很难持久的。农村寿险业务的发展迫切需要政府的推动和更多的创新模式。政府可以通过利用现有的各级农村机构和人员帮助推介寿险产品以降低寿险在农村地区销售的渠道成本、减免农村保险业务的税收负担、帮助农民分担部分保费等各种方式推动农村寿险业务的发展。各商业保险公司也应该积极创新,开发适合农村地区的保险产品、确定适当的目标客户群和价值定位,尝试建立一个有效、盈利的农村业务模式,从而转变寿险企业的思想观念,从过去单纯履行在农村地区的寿险义务转变为将农村视作一个有利可图的市场。除此之外,政府还可以考虑利用商业保险公司的专业技能帮助政府更有效地管理一些社会保障项目,如参与管理农村的合作医疗保障体系等。
加强监管者的力量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一个强有力的监管当局对于寿险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至关重要。保险监管当局通过认真有效的监管,将有能力确保各个保险服务提供商拥有雄厚的实力,并将保险企业破产的可能性和成本降低到最小程度——保险企业破产不仅会使大众丧失对该行业的信心,而且由于个人的退休资金储备减损,社会和政府的负担也会加重。同样,加强监管力度还有利于打击不合理、不合法的保险销售活动,而正是这类非法行为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信心。有效的监管对于经营良好的保险公司来说大有裨益,因为它能帮助维护保险行业的整体形象,并有利于创造一个适合优秀保险公司充分发展的良好环境。
作为中国政府的重要机构,保监会的首要工作是监督寿险企业的财务“健康”状况和风险管理体系,从而将财力最薄弱、风险最高的保险企业“隔离”起来。其次,保监会还需要加强对产品设计的监管,杜绝过高的收益承诺、不合理的定价和无法兑现的预期回报承诺,并消除让客户费解或对客户不利的保险合同。第三,保监会应提高分销质量,鼓励渠道多元化。事实证明,独立代理人和保险中介机构往往能提供更好的服务,从而提升行业的服务水准。第四,保监会还应该有效监管某些特定渠道授权销售的产品类型。另外,还应大力倡导行业最佳典范,推动国内保险公司与外国保险公司竞争,而外国保险公司往往在产品开发、风险管理、资产管理、销售和营销、核保等方面具备扎实的技能。此外,随着监管水平的提高,保监会可以根据不同保险公司的技能水平采用基于风险和能力的、更灵活的监管方式。
中国的金融服务企业(如中信和平安)正逐步扩大其业务领域,金融产品也在逐步走向整合,要管理好不断整合的金融市场和规模庞大的金融企业,需要各金融行业的监管者更好地协调工作。随着这些金融业务的不断拓展加上各金融行业所面临的风险比较相似,中国政府应鼓励证券、银行和保险行业的监管者相互协调,在必要时实施跨行业监管措施。可喜的是,中国政府已经开始通过“联席会议”的机制来实现保监会、证监会和银监会之间的协调。随着金融监管的加强,类似的合作还将越来越紧密。
保险监管者和政府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合作也是促进寿险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要想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障的补充和加强作用,光靠保监会的推动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如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间的协调和共同推动。例如,目前保险法规定商业保险公司不能介入社会保险,因此就连商业保险公司介入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也缺少法律依据。另外,政府为低保人群提供资助购买商业保险又违反了国家对救助资金无需课税、不能营利的要求。因此,只有在政府及国家各有关部门在就商业保险的作用达成一致认识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新的模式,促进商业寿险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
创造商业机遇,放宽投资限制
中国政府应当为国内寿险业创造更多的商业和投资机会。例如,中国可以从社会养老保险金开始入手,放宽相关监管规定,允许大众用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的资金购买年金产品,从而为寿险行业创造更大的市场机会。
同时,在政府的许可下,保险企业应在更广阔的领域内开展投资活动,从而实现更丰厚的回报。如此一来,保险企业就能为投保人提供更高的收益以及更好的退休资金积累,从而更好地填补政府社保体制的资金缺口。
为了刺激保险企业在国内进行投资,中国政府必须考虑放宽对保险企业投资领域、投资产品等方面的限制。首先,中国政府应鼓励寿险企业投资于中国最急需的基础设施项目。这类项目完全符合保险基金做长线投资、追求资金安全稳定的要求。此外,政府还应发行中长期债券,因为对于保险企业而言,中长期政府债券是相当不错的投资产品,有助于保险企业有效管理长期资产负债匹配,并反过来促进保险企业进一步发展长期业务。
此外,中国政府应进一步放开相关规定,允许保险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中国可以考虑“分两步走”的方法:首先,允许国内保险企业利用其外汇资金购买在境外上市的其他公司的股票,然后允许这些企业做有针对性的境外投资。但是在放开之前,中国政府应确保国内保险企业的投资技能和风险管理水平达到国际水准。
Ⅸ 我国金融机构的变革对经济产生哪些影响
中国金融业发展面对的挑战
记者:“后危机时代”全球主要经济体经济实力重新配置,国际金融体系和货币体系面临重构,而国内经济转型加速和经济增速放缓。在这样的国际、国内背景下,我国金融业发展会面对哪些问题?
苑德军:中国金融业进入了发展加速和开放扩大的新阶段,既面临着良好的成长机遇,也需要应对各种挑战。
首先是经济转型的挑战。推进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基础上的经济转型,是我国未来经济工作的重心。这种转型既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经济面对日趋险恶的国际外部经济环境和日益强化的国内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可以说,经济转型是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主旋律。
经济转型要求金融必须转型,而没有金融转型,就无法实现经济转型。经济转型是金融转型的依据和前提,金融转型是经济转型的推手和动力。两者紧密联系,互相促进,相辅相成。支持经济转型特别是产业转型,是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主要方面和核心任务。
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结构中占有优势地位,决定了商业银行在支持经济转型方面负有重要使命。适应金融转型的要求,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应实现在发展战略、支持重点、配置结构等方面的转型,做到四个转变:一是优化信贷投放的行业结构,使信贷支持重点从制造业向传统产业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变;二是优化信贷资金配置的空间结构,使信贷资金配置从集中于经济发达地区向区域均衡转变;三是优化信贷支持的企业结构,使信贷资金投向过度朝大企业倾斜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转变;四是优化信贷业务结构,使信贷业务由传统信贷向绿色信贷转变。
必须有效发挥直接融资对经济转型的推动作用。要优化上市公司结构,优先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所属企业上市;加快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并购基金,增加创业资本供给,促进产业扩张、产业融合和产业并购,促进产业升级;大力拓宽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创新直接融资方式,支持更多企业利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融资。
其次是利率市场化的挑战。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刻不容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义,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而利率作为资金价格则是资源配置的“指示器”和“调节器”。利率没有市场化,就谈不上金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和高效率,自然也就谈不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利率市场化也是银行商业化的一个重要条件。没有利率的完全市场化,就不会有真正的银行商业化。长期的存款利率管制损害了存款人利益,使存款人的存款在负利率情况下连保值也做不到,同时造就了银行的高利差,使银行可以安享垄断利润而阻碍了贷款定价能力、利率风险防控能力的提高,不利于银行竞争力的培育。利率管制使利率信号失真,使利率难以有效地发挥宏观调控功能,而且其也是诱发民间高利借贷的重要根源。因为在利率实行双轨制并且金融市场资金供求关系高度紧张的情况下,市场利率必然大大高于管制利率。当前,整个经济社会和金融当局都已经认识到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迫切性,相信“十二五”时期利率市场化改革会有明显进展。
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将面对无时无刻存在的利率风险,股市和债市行情的波动将更加频繁,利率对券商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固定收益业务、衍生品交易业务等的影响加大,金融机构的产品定价能力、利率走势监测分析能力、利率风险控制能力等亟待提高。
再次是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挑战。在金融业综合经营持续发展的情况下,金融各子行业之间的行业壁垒和市场壁垒被打破,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产品大量涌现,金融竞争强度提高,各类金融机构不仅要面对同一金融子行业竞争对手的竞争,还要面对行业外竞争对手的竞争,这对金融机构的营销能力、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的产品创新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聚合能力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两年在我国迅速发展的影子银行,适应了筹资者和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在某些方面替代了商业银行的功能,侵蚀了商业银行的传统领地,对商业银行构成了严峻挑战。这种挑战,实际上是金融业综合经营给金融机构带来现实挑战的具体反映。
最后是金融发展方式转型的挑战。传统金融发展方式注重金融总量扩张,忽视金融结构优化;注重金融市场广度,忽视金融市场深度;注重金融竞争,忽视金融效率;注重金融硬实力(金融资产规模、金融机构数量、金融市场份额等)打造,忽视金融软实力(金融创新能力、金融企业综合竞争力、金融企业公司治理机制、金融发展环境、金融文化建设等)培育。金融机构都把“做大做强”作为自身发展目标,都在追求规模扩张,业务、产品同质化倾向严重,缺少经营特色。必须用科学的金融发展方式取代粗放经营的金融发展方式,加强金融机构的精细化管理,实现金融发展过程中规模和结构、广度和深度、硬实力和软实力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