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资产交易所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目前各地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的业务范围各不相同,部分交易场所业务较为多元化,包括不良金融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等;还有一些金交所业务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小贷资产收益权转让这类业务上;另有一些交易所业务范围比较专业,如侨金所,主要基于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的各类金融资产开展金融创新,推出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和资产收益权等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从产品注册、登记、托管、交易到结算的一站式服务。
B. BOT业务为什么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
BOT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视以下情况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分别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①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时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进行处理。项目公司应根据已收取或应收取对价的公允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这是因为取得的补充对价就是金融资产,当然按金融资产确认。
②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能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建造过程如发生借款利息,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项目公司应根据应收取对价的公允价值,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这其实是一项特许经营权,属于无形资产的范畴。
C. 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与银行,P2P的区别是什么
我认为银行的本质是“信用中介”,就是当银行收到储户的存款之后,银行本身先欠着,再转手向借款人放款,中间专区利息差,银行充当的是“超级放款人”的角色,本质上跟经营商品赚取差价是一样,无论借款人是否还钱,储户的钱是银行自己欠的,必须要换,尤其定期到了之后,自然保证要随时能还。
P2P的本质是“信息中介”,是做撮合生意的。就是将出借人(投资人)介绍给借款人,其实和二手房中介一样 ,标准模式只管相互介绍,而不是自己先买房子,再卖给下家。
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是从事信贷资产、信托资产登记、转让以及组合金融工具应用、综合金融业务创新的金融资产交易市场。业务涵盖逛,目前我国的主要金融资产交易所有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天津等金融资产交易所。
D. 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简介
一、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设立背景及定位
浙江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是按照国务院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意见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55号)等文件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设立的综合性金融资产及相关产品专业交易平台。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作为浙江省唯一挂牌该类平台的营业机构,归属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监管,遵循国务院对中国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的统一要求,是浙江省打造金融强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
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将“立足浙江、面向全国”,在资产证券化、利率市场化浪潮下,为各类金融资产提供交易平台,解决存量金融资产的流动性不足问题,实现资金方、项目方、产品持有方等资金需求方、资金供给方的自由撮合交易,促进金融资产流转和产品创新,打造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全国性金融资产和金融产品交易平台。
二、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东情况
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目前主要股东包括“浙江省金融市场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结构中涵盖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兼具了国有企业公信力和民营企业的灵活性。交易中心将在各股东的支持下,坚持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进行运行,实现交易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的业务定位
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致力于为客户和会员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支持跨平台、跨市场的金融资产综合交易及服务,包括“类固定收益产品代理销售/直销,类固定收益产品流通转让、不良资产处置、委托债权、各类资产项目撮合平台、私募股权交易转让、信托产品交易转让、债券产品交易、产业投资基金”等金融品种的销售、流通、托管、项目登记、挂牌、撮合交易、交割结算等全程式第三方市场服务支持业务。除各类金融资产交易服务外,交易中心还针对客户、会员的特定需求,提供产品(服务)营销推介、项目路演、投融资财务顾问、产品项目包装设计、评估定价咨询等特色服务。
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崇尚为中国的金融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崇尚为客户、会员提供***的服务和最大的效益,在服务于国家金融改革中、在满足客户需求过程中发展壮大。我们将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全力打造集“金融资源集聚中心、金融资源交易中心、金融业务创新中心”为一体的具有专业性,公信力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
感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参与!
法定代表人:丁建林
成立日期:2013-12-06
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浙江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852699488
经营状态:存续
所属行业:金融业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人员规模:100-499人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国际时代广场2幢27-28层
经营范围:从事各类金融资产交易及相关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范围详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E. 2007年3月至5月,甲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业务如下:
你好,
很高来兴为你源回答问题!
解析:
3月2日,购入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800(100×8)
投资收益
2
贷:银行存款
802
3月31日: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100×(8-7.7))
4月30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0(100×(8.1-7.7))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
5月10日,出售:
借:银行存款
825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8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40-30)
投资收益
15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F. 1,根据参与主体的责任之分,金融资产服务业务的服务对象有哪些
会计主体是现代会计学的基本概念,因此,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从经济学的角度对之进行探讨,有助于会计学界从更高层次理解和把握会计基本理论问题。主要讨论和研究经济方面的问题。企业要成为真正的会计主体,必须在法律上被赋予独立的财产权...
G. 已在工行购买了基金和理财产品并存有定期存款,为什么不能办理个人资产综合服务业务
在我行办理了个人房产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客户,符合以下认定条件的,即成为个人资产综合服务客户,享受相应服务。最高额抵押担保解押后,个人资产综合服务也相应终止。
具体条件如下:
1. 在我行办理了个人房产(含住房、商用房、商住两用房)最高额抵押担保。
2. 在我行有存量贷款,且所有存量贷款形态均为正常。
3.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年龄在18(含)周岁以上。
4.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5. 贷款管理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提示:办理金融资产最高额质押担保的客户可体验个人资产综合服务。
此外,对满足相应条件的存量个人贷款客户,可将个人贷款担保方式由一般抵押担保转为最高额抵押担保。
具体请以各分行实际规定为准。
(作答时间:2020年3月22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H. 我国个人金融服务具体包括哪几块业务谢谢
一、资产业务
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
(一) 放款业务--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业务
一 信用放款
信用放款,指单凭借款人的信誉,而不需提供任何抵押品的放款,是一种资本放款。
1、普通借款限额
企业与银行订立一种非正式协议,以确定一个贷款,在限额内,企业可随时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限额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90天。普通贷款限额内的贷款,利率是浮动的,与银行的优惠利率挂钩。
2、 透支放款
银行通过允许客户在其帐户上透支的方式向客户提供贷款。提供这种便利被视为银行对客户所承担的合同之外的“附加义务”。
3.备用贷款承诺
备用贷款承诺,是一种比较正式和具有法律约束的协议。银行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在合同中银行承诺在指定期限和限额内向企业提供相应贷款,企业要为银行的承诺提供费用。
4.消费者放款
消费者放款是对消费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放款,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这种贷款时,要进行多方面的审查。
5.票据贴现放款
票据贴现放款,是顾客将未到期的票据提交银行,由银行扣除自贴现日起至到期日止的利息而取得现款。
二 抵押放款
抵押贷款有以下几种类型
(1).存货贷款。存货贷款也称商品贷款,是一种以企业的存贷或商品作为抵押品的短期贷款。
(2).客帐贷款。银行发放的以应收帐款作为抵押的短期贷款,称为“客帐贷款”。这种贷款一般都为一种持续性的信贷协定。
(3).证券贷款。银行发放的企业借款,除以应收款和存货作为抵押外,也有不少是用各种证券特别是公司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作押的。这类贷款称为“证券贷款”。
(4).不动产抵押贷款。通常是指以房地产或企业设备抵押品的贷款。
三 保证书担保放款
保证书担保放款,是指由经第三者出具保证书担保的放款。保证书是保证为借款人作贷款担保,与银行的契约性文件,其中规定了银行和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银行只要取得经保证人签字的银行拟定的标准格式保证书,即可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所以,保证书是银行可以接受的最简单的担保形式。
四 贷款证券化
贷款证券化是指商业银行通过一定程序将贷款转化为证券发行的总理资过程。具体做法是:商业银行将所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贷款,组合成若干个资产库(Assets Pool), 出售给专业性的融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rporation, 再由融资公司以这些资产库为担保,发行资产抵押证券。这种资产抵押证券同样可以通过证券发行市场发行或私募的方式推销给投资者。出售证券所收回的资金则可做为商业银行新的资金来源再用于发放其它贷款。
(二)投资业务
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是指银行购买有价证券的活动。投资是商业银行一项重要的资产业务,是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按照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国内证券投资和国际证券投资。国内证券投资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即政府证券投资、地方政府证券投资和公司证券投资。
国家政府发行的证券,按照销售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叫作公开销售的证券,一种叫作不公开销售的证券。
商业银行购买的政府证券,包括国库券、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三种。
1.国库券。国库券是政府短期债券,期限在一年以下。
2.中长期债券。中长期债券是国家为了基建投资的资金需要而发行的一种债券,其利率一般较高,期限也较长,是商业银行较好的投资对象。
二、负债业务
负债是银行由于受信而承担的将以资产或资本偿付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债务。存款、派生存款是银行的主要负债,约占资金来源的80%以上,另外联行存款、同业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项或发行债券等,也构成银行的负债。
1. 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是相对于定期存款而言的,是不需预先通知可随时提取或支付的存款。 活期存款构成了商业银行的重要资金来源,也是商业银行创造信用的重要条件。但成本较高。商业银行只向客户免费或低费提供服务,一般不支付或较少支付利息。
2.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是相对于活期存款而言的,是一种由存户预先约定期限的存款。定期存款占银行存款比重较高。因为定期存款固定而且比较长,从而为商业银行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对商业银行长期放款与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3. 储蓄存款
储蓄存款是个人为积蓄货币和取得利息收入而开立的存款帐户,储蓄存款又可分为活期和定期。 储蓄存款的活期存款,或者称为活期储蓄存款,存取无一定期期限,只凭存折便可提现。存折一般不能转让流通,存户不能
透支款项。
4. 可转让定期存单(CDs)
可转让定期存单存款是定期存款的一种主要形式,但与前述定期存款又有所区别。可转让存单存款的明显特点是:存单面额固定,不记姓名,利率有固定也有浮动,存期为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不等。存单能够流通转让,以能够满足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双重要求。
5. 可转让支付命令存款帐户
它实际上是一种不使用支票的支票帐户。它以支付命令书取代了支票。通过此帐户,商业银行既可以提供支付上的便利,又可以支付利息,从而吸引储户,扩大存款。
开立这种存款帐户,存户可以随时开出支付命令书,或直接提现,或直接向第三者支付,其存款余额可取得利息收入。由此满足了支付上的便利要求,同时也满足了收益上的要求。
6. 自动转帐服务存款帐户
这一帐户与可转让支付命令存款帐户类似,是在电话转帐服务基础上发展而来。发展到自动转帐服务时,存户可以同时在银行开立两个帐户:储蓄帐户和活期存款帐户。银行收到存户所开出的支票需要付款时,可随即将支付款项从储蓄帐户上转到活期存款帐户上,自动转帐,即时支付支票上的款项。
7. 掉期存款
掉期存款指的是顾客在存款时把手上的由名义上兑换成其所选择的外币,作为外币定期存款存入银行。到期满时顾客先将外币存款连本带息兑回本币后才提取。存款期限由一个月至一年不等。
I. 金融资产交易所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目前各地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的业务范围各不相同,部分交易场所业务较为回多元化答,包括不良金融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等;还有一些金交所业务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小贷资产收益权转让这类业务上;另有一些交易所业务范围比较专业,如侨金中心,主要基于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的各类金融资产开展金融创新,推出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和资产收益权等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从产品注册、登记、托管、交易到结算的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