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为银行员工对互联网金融怎么理解
如果把银行业推出的网上银行等业务也作为互联网金融,那么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已有十多年。但互联网金融真正成为一个热词是在2013年。这一年,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网上理财产品大量出现。它们能随时消费支付和转出,但回报率远远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各种“宝”吸引了大量资金,导致银行存款出现大搬家。前不久,一篇题为《取缔余额宝》的博客文章,引发了对余额宝的激烈争论,使社会公众更加关注互联网金融。
对于什么是互联网金融,目前没有一个权威的定义,归结起来大致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认为,互联网金融就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是借助于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按照这样的理解,任何涉及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是互联网金融,它既包括以银行为主的传统金融业把互联网作为新的业务渠道,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也包括互联网企业向金融领域渗透后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另一种说法认为,只有互联网企业介入金融领域,才是互联网金融。照此说法,银行推出的网上银行、电子银行等业务不是互联网金融,而属于“金融互联网”,即传统金融服务的网络化;只有互联网企业推出的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金融电子商务、众筹融资等属于互联网金融的范畴。笔者更倾向于第一种观点,即把互联网金融看作是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度融合。金融机构是金融体系的主体,把金融机构排除在互联网金融之外是不现实的。互联网金融对未来金融业的影响将更加深刻,甚至会颠覆传统的金融模式。但这种改变,不大可能由互联网企业单独完成,更可能由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共同推动。
互联网企业对传统金融业已经形成了非常现实的冲击,但这样的冲击未必是坏事。从目前来看,它能促进金融业加快市场化,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特征。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可以使传统金融业务透明度更高、参与面更广、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互联网企业在金融领域的渗透,迫使银行、基金、券商等机构调整战略,吸收互联网技术,以适应全新的金融业态。它们必须将更多传统业务的运营嫁接到互联网上,或者基于互联网本身的特质,创新设计新的金融服务功能和业务种类。这些都将促进传统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以满足各类客户的要求。
互联网企业推出的很多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填补了传统金融机构的一些业务盲区。例如,众筹融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传统金融制度下的小微贷款难问题,余额宝等在线理财产品则使那些并不富裕的社会公众也能从短期闲置的小额资金中获取较高回报。可以说,互联网企业既适应了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满足了人们的需要。
但我们也应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互联网企业的优势在于互联网技术,这一优势未必是金融领域最核心的优势。互联网企业能否对技术风险、市场风险、业务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实现有效预测和控制,这依然有待验证。目前,互联网金融领域还存在着企业资金实力不雄厚,内控机制不完善,缺乏行业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监管体系不健全,以及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缺陷、虚假账号、手机木马、电脑黑客、钓鱼网站等问题,这些都会给互联网金融带来资金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风险。对此,金融监管者、互联网企业以及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使用者和购买者都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2. 目前面对互联网金融高进入壁垒,新进企业应当如何做
目前面对互联网金融高进入壁垒,新晋企业应当如何做这个?我觉得最主要的还是打好基础吧。
3. 互联网金融包括哪些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与传统回金融的区答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理论上任何涉及到了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应该是互联网金融,包括但是不限于为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众筹创富通宝等模式。
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历了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个人贷款、企业融资等多阶段,并且越来越在融通资金、资金供需双方的匹配等方面深入传统金融业务的核心。
4. 互联网金融都包括什么具体分几类
互联网金融简单的讲就是把金融业务放在网络平台上来做,目前最主要有六专大模式:
1、第三方支付属 如支付宝
2、P2P网络贷款平台 如拍拍贷
3、大数据金融 如阿里小贷
4、众筹 如创投圈 天使汇
5、信息化金融机构 如各大银行的电商平台
6、互联网金融门户 如银率网
5. 如何看待互联网对于金融企业营销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和互联网结合的新型金融模式,支付宝、余额宝、网络信用卡这些都是我们身边常见互联网金融。新模式往往有着超强的颠覆力量,这或许也是还没准备好的传统力量不愿意看到的。近日,网络信用卡暂停,金融圈一致指向央行护犊银联。马云在近日发言中也坦言“有时候,打败你的不是技术,可能只是一份文件”。互联网金融孰是孰非,让我来为您带来的分析。
最近一段时间,人们对互联网金融展开了热烈讨论,但观点却存在很大分歧。我们认为有必要从理论根基上理清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业务的区别,以确定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本质。这不但有助于监管部门引入恰当的监管措施,也有助于金融机构(包括互联网金融企业与传统金融机构)合理布局自身的业务拓展。对投资者而言,搞清楚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特征对于预测这些新的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从而预测相关企业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也很有益处。
我认为,目前绝大多数互联网金融产品和商业模式所带来的主要是技术层面的改善或创新。它们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却无法明显降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此应该达不到“去中介化”的效果,也就不可能“颠覆”传统金融业。
网络竞争中“赢者通吃”的特性意味着,估计仅有少数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可以生存,而绝大多数规模较小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估计都难以存活太久。不过,那些可以生存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如爱钱进www.iqianjin.com)将来很有可能成功跻身于大型甚至超大型金融机构之列。
对于互联网金融这一新生事物,我建议监管部门采取一种既大力支持和鼓励、又密切跟踪和监管的开放态度。鉴于互联网金融并未改变金融业的本质,对它的监管也应该秉承与传统金融监管一致的原则与框架,避免出现监管中的不公平或造成潜在的风险隐患。但值得指出的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顺应了中国金融改革的大方向,成为了倒逼金融放松管制、打破改革惰性的急先锋。因此,监管部门应该借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积极推动金融放松管制的进程,给传统金融机构松绑,而不是简单地套用现行法规、把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扼杀于襁褓之中。
一、互联网金融与信息不对称
互联网金融这个名词包含两个组成部分:互联网和金融。因此,研究互联网金融,必须同时分析这两个部分,缺一不可。
目前比较流行的观点是,人们把传统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基金、证券公司等)使用互联网来展示和营销其产品和业务的做法称作“金融互联网”,而把互联网企业介入金融服务领域的做法称为“互联网金融”。这种定义虽然简便易懂,但它只是区分了金融业务的操作主体(即互联网企业或传统金融机构),而没有解释二者在经营模式上的区别。
以P2P网贷为例,虽然互联网技术的存在使得大量的潜在贷款人(lender)可以通过P2P网贷平台的网页直接了解到大量借款人(borrower)及其项目信息,甚至可以通过大量的互联网搜索引擎查询到大量的关联信息,但这并不意味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就可以大幅度降低。这是因为,无论互联网上的信息有多么丰富,也无法囊括所有实体经济与商业活动的信息。至少到目前为止,我们必须承认,绝大部分的实体经济与商业活动的信息仍然存在于线下,而线上的信息虽然高速增长并且规模惊人,但与实体经济与社会所产生与存在的信息量相比却也只是沧海一粟。
二、互联网金融与网络效应
我们认为,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在于新兴信息技术所带来的交易成本的下降。更重要的是,互联网作为现实社会中各种真实与虚拟网络中的一种,它可以创造、培育和利用网络效应。这是网络行业(包括互联网行业)与绝大多数普通行业的一大区别。
三、网络效应的威力与互联网精神
网络效应的威力在于,一旦网络的规模达到一定水平,网络的扩张将变成内生的、自我实现的、甚至无法阻止的。但是反过来,如果网络规模达不到一定的临界点,这个网络将无法生存,很快会走向灭亡。
比如,微信之所以如此强大而具有吸引力,而其它几个后发的基于移动端的社交网络却难成气候,就是因为微信已经集聚了海量的用户群,其庞大的网络效应使得老用户很难割舍,而新用户则会竞相加入。
正是由于这一原因,互联网企业在成立初期,为了扩大网络的规模、达到这一必要的临界点,往往不惜做赔本买卖来吸引客户。这被很多人戏称为“互联网精神”。所有互联网企业都明白,如果他们的客户资源达不到某个量级,不管他们前期投入多少,这个网络注定是要失败的。而如果他们能够很快把客户数量提升到这个临界点,那么它们的网络就可进入自我催生的正反馈状态里,前期的亏损可以轻松地被未来的盈利所补偿。这就是它们为什么要不惜血本来增加客户资源。美国公司亚马逊、雅虎等著名的互联网公司都是很好的例子。
四、互联网金融的诞生
我认为,互联网金融的产生是一个水到渠成的现象,它是互联网企业依托其所培育的互联网商务网络、对其客户所提供的一种自然的附加服务。这些附加的金融服务有助于改善客户体验、提高服务效率、增强消费者福利,因此是互联网商业模式发展过程中不可阻挡的趋势。
我以阿里巴巴为例,来展示一个互联网商务平台如何借助网络效应而介入金融服务领域。阿里巴巴的金融业务发展路径很清晰,也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它开始于最初的单边及两边网络平台(阿里巴巴、淘宝、天猫)。这些网络平台的电子商务业务需要便捷的网络支付工具来支持,以方便网络客户的交易与支付需求。所以阿里巴巴推出了支付宝,作为网络支付的手段,从而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身份进入了金融服务领域。
五、传统金融机构的应对
以上分析表明,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是一个水到渠成的必然现象,它是互联网企业依托其所培育的互联网商务网络、对其客户所提供的一种附加的增值服务。从理论层面来看,虽然互联网金融企业推出了一系列令人耳目一新的产品和商业模式,但它们并不能实现“去中介化”的目标,也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因此,它们所推出的产品和采用的商业模式,也完全可以被传统金融机构所学习和利用。只要传统金融机构不固步自封,它们中的绝大部分应该可以经受住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冲击,在金融服务的市场中保留自己的一席之地。
六、结论
我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是一个水到渠成、不可阻挡的趋势,它是互联网企业依托其所培育的互联网商务网络、对其客户所提供的一种自然的附加服务。这些附加服务有助于改善客户体验、提高服务效率、增强消费者福利,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和转型、以及提升中国金融业的服务品质都意义重大。
从理论层面来看,虽然互联网金融企业推出了一系列令人耳目一新的产品和商业模式,但它们并不能实现“去中介化”的目标,也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因此,它们所推出的产品和采用的商业模式,也完全可以被传统金融机构所学习和利用。只要传统金融机构不固步自封,它们中的绝大部分应该可以经受住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冲击,在金融服务的市场中保留自己的一席之地。
然而,由于网络效应的存在,即便传统金融企业可以同样使用互联网作为一个新的营销渠道和手段,它们却并不一定可以收复失地。对于那些存在明显的网络效应的互联网商业模式来讲,网络效应的巨大威力使得那些已经积聚了海量客户的互联网商业平台可以轻松地植入金融服务功能,迅速扩张其金融版图,令传统金融机构无法阻挡。与此同时,由于网络效应存在规模临界点的要求以及近似于“赢者通吃”的特性,很多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得不被迫涉足金融服务业,以便为网络的参与者提供越来越完善和便捷的服务,从而巩固和增强自身网络的网络效应,防止被竞争对手网络所超越。但“赢者通吃”的特性意味着,未来仅有少数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可以生存,而绝大多数规模较小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估计都难以存活太久。
6. 互联网金融服务有哪些创新模式
互联网金融的演化过程实质上是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服务的融合过程。互联网金融服务未脱离存、贷、汇、投资理财等金融功能,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同时,互联网金融显著提升了金融服务的效率,拓宽了金融服务的渠道,丰富了金融服务的模式。凭借互联网技术,互联网企业介入传统商业银行的支付、融资、理财领域,实现了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主要互联网金融创新特点体现在以下:
1、P2P网络借贷
点对点、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借贷。P2P网络借贷平台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撮合、资信评估、投资咨询、法律手续办理等中介服务。
2、互联网支付
指通过计算机、手机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转移资金的服务,其实质是新兴支付机构作为中介,利用互联网技术在付款人和收款人之间提供的资金划转服务,如支付宝。
3、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
互联网企业通过小额贷款公司,向旗下电子商务平台客户提供小额信用贷款。
4、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
一是传统金融机构为客户搭建的电子商务和金融服务综合平台;
二是不设立实体分支机构,完全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的专业网络金融机构。
5、众筹融资
通过网络平台为项目发起人筹集从事某项创业或活动的小额资金,并由项目发起人向投资人提供一定回报的融资模式。
6、基于互联网的基金销售
基于自有网络平台的基金销售;基于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基金销售。
7. 互联网金融人才貌似很火的样子,作为金融业从业人员,应该从哪几个方面来做才能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呢
互联网金融行业近几年发展速度很快,主要与线上业务结合,充分利用资金进行运作,下一步国家将出台法规进行规范,而银行业本身的线上业务肯定会受到影响。作为电子商务的一部分,互联网金融业发展前景非常广阔但也存在不确定因素,既然准备进入这一领域,建议您对互联网、电子商务有充足的了解,还有互联网金融与网银的根本区别,并且对电子商务企业的利弊有一个了解。我一直认为,看得透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人一定不是互联网出身,而是金融行业出身。
总之,金融基因+互联网环境,乘以不断学习,一定能够成功。
8. 哪些企业上了中国互联网金融50强榜单
进中国互联网金融50强榜单的有:
1.51信用卡
2.91金融
3.e租宝
4.Ppmoney
5.爱基金网
6.网络理财
7.财付通
8.筹道网
9.点融网
10.格上理财网
11.股票赢家
12.好贷网
13.好买基金网
14.汇付天下
15.积木盒子
16.金斧子
17.金联储
18.金信网
19.金银猫
20.京东众筹
21.九次方
22.连连支付
23.陆金所
24.蚂蚁金服
25.民信贷
26.诺诺镑客
27.拍拍贷
28.趣分期
29.人人贷
30.融360
31.数米基金网
32.苏宁金融
33.随手记
34.天天基金网
35.同盾科技
36.铜板街
37.投投
38.微贷网
39.微量网
40微众银行
41鑫合汇
42雪球
43.宜信财富
44.易宝支付
45.翼龙贷
46.盈盈理财
47支付宝
48众安保险
49.众筹网
9. 互联网金融有哪些服务
互联网金融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1] 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
众筹
众筹大意为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
P2P网贷
P2P[5] (Peer-to-Peer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P2P网贷是指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需要借贷的人群可以通过网站平台寻找到有出借能力并且愿意基于一定条件出借的人群,帮助贷款人通过和其他贷款人一起分担一笔借款额度来分散风险,也帮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较的信息中选择有吸引力的利率条件。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Payment)狭义上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
数字货币
除去蓬勃发展的第三方支付、P2P贷款模式、小贷模式、众筹融资、余额宝模式等形式,以比特币为代表的互联网货币也开始露出自己的獠牙[6] 。
大数据金融
大数据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对其进行实时分析,可以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客户全方位信息,通过分析和挖掘客户的交易和消费信息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并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使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平台在营销和风险控制方面有的放矢。
金融机构
所谓信息化金融机构,是指通过采用信息技术,对传统运营流程进行改造或重构,实现经营、管理全面电子化的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金融信息化是金融业发展趋势之一,而信息化金融机构则是金融创新的产物。
金融门户
互联网金融门户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销售以及为金融产品销售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价”的模式,采用金融产品垂直比价的方式,将各家金融机构的产品放在平台上,用户通过对比挑选合适的金融产品。
10. 互联网金融是什么
那么现在大家探讨的互联网金融到底是什么呢?事实上,目前业内存在的各种互联网金融的探讨,其实也一直处于概念模糊之中,各种模式,千差万别,很难用一个统一的定义来进行界定。所以有必要进行一定程度的梳理,否则大量的讨论都建立在基础定义不同的基础之上,很难有实质性的意义。
总体而言,目前市场上,习惯把所有涉及到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化经营模式,都定义成“互联网金融”,当然业内还有一种倾向,其实是更直接、简单的理解,就是只有互联网企业,介入了金融领域,才是互联网金融。
而金融企业使用互联网手段,则不是互联网金融,而习惯性界定为“金融互联网”。这种划分,单纯的其实就主体划分,习惯性将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对立起来,这种对立的后果是引发了业内大量的口水,实质的意义却非常有限,因为人为排斥了两者融合的可能性。
暂且撇开定义,我们就现象来看,目前最普遍定义为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大概区分其实是四个模式。
第一个模式是线上P2P模式,(当然P2P背后也开始了很大的分化,拍拍贷模式,人人贷等模式,陆金所、有利网模式等,至于宜信模式,我个人认为是属于P2P模式,但是更多是线下运作的概念,跟互联网关系不大,所以暂不为定义互联网金融。)还有一系列众筹网站(这个模式目前处于起步阶段,国外发展有一定的成绩,国内暂时没看到太多的实质性业务网站,点名时间是个代表,但是带有一定的公益特征,还有待观望)。
第二个模式是以阿里、京东为代表的电商介入金融领域,所形成的各自互联网金融模式,阿里最具代表性,衍生的金融模式也较多。
第三个模式其实是涉及到银行支付结算体系的第三方支付,市场上存在了以支付宝、财付通为代表的200多家支付企业。
第四个模式则是大量的互联网企业介入的金融服务领域,他们更多还是以服务金融机构为主要运营模式,本身不介入金融领域,例如东方财富网等基金代销网站,还有如融360、好贷网的金融信息服务模式的网站。
如果还有一块互联网金融模式的话,那就是比特币的出现,很多人把比特币跟Q币等同,我认为两者是截然不同的。Q币背后是等值人民币作为信用基础的,所以Q币的诞生过程是不创造信用的,社会总体货币体系是均衡的。无论你怎么玩Q币,都不会给社会货币总量产生冲击。
而比特币不是,比特币其实理论上是创造了一种货币体系,他存在的信用基础是人们基础于对恒定货币总量的预期,这种货币体系,创造了信用,理论上可以理解为发行了新的货币,规模如果足够大,对社会会产生各种冲击。
我自己对金融的理解,金融背后第一属性绝对是政治属性,也就意味着社会不可能产生脱离政治属性的金融体系,比特币的悖论就出现了,如果自娱自乐,那跟金融本质是无关的,一旦影响社会货币体系,必须纳入监管。去中心化的比特币,也就只是政治体系里发行多元化货币的一种,所谓的颠覆也就无从谈起。
目前市场上,最热门讨论最多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是P2P模式和阿里模式,P2P的发展从07年开始,到09年之后发展非常迅速,引起的关注也越来越多,由于进入门槛较低,监管空白,使得这个模式从一开始就处于了充分竞争的格局,为了保持各自的竞争优势,P2P开始了出现各种分化,分化的背后使得大量的P2P模式。
总体而言,已经脱离了其最早诞生时候的初衷,现在的P2P的本质其实已经是批了互联网外衣的金融机构了,只是这样的金融机构没有牌照准入,也没有监管涉及,通过这一次金融改革的方向后,未来肯定不仅会发展得很好,而且也会有相应政策来维护这个新新的市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