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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产品科技创新

发布时间:2020-11-25 06:25:35

① 如何发挥科技对银行业务发展的支撑作用

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科技的推动,金融和科技的有机结合将极大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速度与效率。国际实践经验表明,良好的金融环境和完善的金融体系是实现科学技术蓬勃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当前正是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提升产业结构的关键时期,探讨如何发挥商业银行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商业银行支持科技创新的路径
(一)商业银行实现自身的科技创新。从全球银行业的发展趋势看,信息技术已全面融入到现代商业银行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之中,成为决定商业银行客户服务以及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正因为如此,国际上竞争能力强大的大银行无不对信息系统建设投入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以期取得领先同行的竞争优势。
商业银行自身的科技创新途径体现在制定科技发展战略、培养科技人才队伍、搭建科技应用平台,从理念、软件、硬件全方面贯彻科技在商业银行中的应用,提升银行的竞争力。以工商银行为例,坚定“科技引领”的发展战略,加大科技投入,在自主应用创新、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自助设备投放等方面年均投入专项资金近50亿元;持续加大科技方面的人力资源投入,建成一支规模达12000人的科技人才队伍,强大的研发能力大大丰富了工商银行的知识产权储备,其拥有的专利数量同业占比超过50%,是国内拥有专利数量最多、层次最高的商业银行。目前,工商银行的大型数据中心管理和维护着超过6亿个账户的数据,信息系统的整体可用率始终保持在99.98%以上的水平。此外,着眼于国际化发展目标,工商银行自主研发推出了境外统一的核心业务系统(FOVA),目前已经推广至其大部分的境外分支机构,为全球化布局提供了强有力的IT支撑。
(二)商业银行支持科技创新企业或项目。商业银行对科技创新企业或项目直接提供金融支持。商业银行向科技创新企业或项目直接提供金融支持,无需中介,该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向企业或项目提供如结算、现金管理等中间业务以及存款服务等非融资性支持。二是向现金流较为稳定的创新主体贷款,个别项目的创新失败不致影响企业的偿还能力。三是支持已处于扩张期或成熟期的创新项目,鉴于其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已较小,银行信贷风险相应较小。四是对于风险较大的创新企业(项目),银行可以通过信贷资产组合、利率上浮、财产抵押等方式有效降低、化解、覆盖风险。
商业银行向风险投资公司、创业投资基金、科技项目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平台提供金融支持。商业银行通过支持风险投资公司、创业投资基金、科技项目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平台,提高其支持创新公司(项目)的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该方式充分利用了平台对项目创新含金量的鉴别能力,使银行避免了对大量企业或项目的评估、审查,只需对风险投资公司等机构的管理能力、还款能力加以监督检查,降低了银行的贷款成本和风险。
商业银行通过担保机构向科技创新企业或项目直接提供金融支持。对于创业投资项目或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商业银行可通过引进担保机构有效化解信贷风险。担保机构既可以是政府附属的非盈利机构,也可以是商业性机构。银行对创投项目或新兴企业发放贷款,担保机构提供政策性担保并收取一定比例的干股、期权。通过担保比例的设定、担保机制的创新,有效规避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发生。该方式在向科技创新提供资金的同时调动了担保机构的积极性、确保了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疏通了融资渠道。
商业银行支持科技创新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科技金融体制不完善。在我国,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迟缓,究其原因是缺少一个完善的科技金融体制。对于科技金融是科技工作还是金融工作的界定不明确,组织管理、执行机构主体定位含糊,缺乏推动科技金融的统一载体。具体而言,科技与金融分离成两个相对封闭的运作系统,各自根据本系统的规则进行条条管理、块块运作,并未形成合力。科技和金融各行其是,并没有被放到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进行重新综合定位。可见阻碍科技金融发展的关键就在于力量分散,需要建立一个以专业性质的商业银行为核心的新体制。
(二)商业银行信息科技价值隐性化。目前多数商业银行的绩效考核更多是从信贷、资金、中间业务等业务条线,对余额新增、占比、增长率等传统指标进行考核。信息科技虽然以各种形式为商业银行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但由于信息科技产生的巨大经济效益难以被直接反映到财务报表中,也就无法生成考核绩效。这也反映出,企业对信息技术的认识还存在一定偏差,信息科技部门创造的经济效益往往被业务部门所掩盖,多数商业银行将其归为后台保障线,而没有列入更能反映信息科技本质的业务推动线。事实上,信息技术不仅推动着新产品的产生,而且即便是传统概念的新产品,其背后支撑的IT系统对产品盈利的贡献度,在某种意义上也超过了产品定价等业务要素。
(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不可控。高新技术企业是典型的高投入、高风险,资金占用期长,且多为新兴产业的中小企业。而商业银行放贷以流动性和安全性为本、以能够保证收回贷款为前提,为了规避风险,银行贷款进入科技型企业的时机大多在企业处于扩张期或成熟期。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难既有一般企业的原因,如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财务信息不透明、银行信贷管理模式僵化等原因,更有一些特殊原因:一是科技项目价值难评估,难转让。这样不利于商业银行实施知识产权质押,也不利于投资机构确定企业项目的投资价值并予以转让。二是企业信用难判断。高科技中小企业一般处于初创期,商业银行无法知晓企业的资信状况。三是技术成果难保护。核心技术大多掌握在个别科研人员手中,一旦科研人员跳槽或核心技术泄密,对企业发展影响很大。
(四)中介服务存在缺位、错位现象。破解科技创新的不确定性和信息的不对称性,必须引入第三方中介,通过担保机制或信息媒介,实现资金供给方向资金需求方的资金转移,实现商业银行对科技创新的有效介入。但是,目前我国相关中介服务体系仍存在若干问题,一是针对科技创新的担保体系不完备。缺乏全国性的科技创新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地方性机构实力不强,管理能力较弱,且动力机制不完善,部分担保机构经营方向偏移。二是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和资产(尤其是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存在人才、品牌、管理等方面的缺陷。三是部分中介机构出现品质不良现象,甚至行业整体缺乏公信力。如信用评估行业出现的恶性竞争、承诺级别、贬低他人等现象,扰乱了正常的评级市场环境,使市场出现诚信真空。
商业银行支持科技创新的几点建议
(一)继续加强商业银行自身的科技创新。一是加强对信息系统经济效益评价方法的研究,通过科学、量化的体系方法,促使信息科技隐性价值显性化,提升信息科技对商业银行发展的自主推动力。二是加强数据应用,挖掘数据价值。充分利用数据挖掘等现代技术,服务于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和科学决策。三是加强信息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从整体提高资源效益的角度,将信息科技资源进行整合,以降低成本、提高收益。
(二)定制金融产品满足高科技企业需求。科技企业对金融产品需求具有个性化、多元化的特点,商业银行必须根据科技企业的特点量体裁衣,加强产品创新,满足其全方位的金融需求。一是根据科技企业缺乏有形资产的特点加强担保方式创新。例如开展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质押以及其他权益质押等担保方式创新,对现金流持续稳定的企业设计收入质押贷款,对有订单的企业设计订单质押贷款。二是根据科技企业成长期经营管理不规范的特点开展中间业务创新。例如可以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在信息资源、系统网络、金融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为企业提供支付结算、财务咨询、现金管理、理财等全方位的服务。
(三)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与分散机制。商业银行有效支持科技创新,必须要有一套健全的风险控制与分散机制。一是积极推动包括知识产权评估和交易、技术先进性鉴定和专门服务于科技企业贷款的融资担保等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通过公正的第三方机构的介入,化解金融与科技产业信息不对称问题,解决由于商业银行对知识产权现状和科技水平缺乏了解造成的价值难以评估问题。二是探索和创新分散风险的有效途径,包括在既定市场定位下,为不同发展阶段、风险程度、地域空间的科技项目融资,通过信贷资产组合的方式实现风险分散;充分发挥担保公司、科技保险、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网络联保等分散风险的作用;开展联合贷款以及推进科技企业贷款交易转让和资产证券化,及时进行风险转移。三是实现有效的风险隔离。将科技金融业务与一般金融业务在资产负债表上分离开来,实施相对独立的管理,保证一般业务安全。
(四)构建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根据科技金融的特点,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构建一个集金融制度、金融政策、金融工具、金融服务为一体,由政府、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集中参与,覆盖技术创新、金融创新全过程的多功能、多层次的系统性、创新性体系安排。一是探索科技贷款的多种组织形式。既可以通过在大型商业银行内部设立专门从事科技贷款的组织机构,实行单独的内部管理模式,也可以探索大型商业银行作为出资人发起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贷款组织。二是建立完善的中介机构信息分享机制。金融产业和科技产业对信贷中介机构的资质、信誉度等信息实现共享,实行中介机构造假一票否决制。这样既保障了商业银行的信贷安全,也保证了科技企业的有效资金来源,通过市场的监督机制维持中介机构健康的市场秩序。三是根据科技企业初创期、成长期财务不健全的特点,淡化财务指标在信贷决策中的比重,增加企业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软指标的比重,提高员工主观判断在信贷决策中的权重。
(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协同效应。科技创新事关战略得失,财政资金应当发挥关键的作用。一是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项目贷款风险补偿奖励制度,对1年期以上的新兴战略性科技项目贷款、科技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以上的商业银行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资金,激发贷款投放的积极性。二是政府直接参与认购中小企业集合信托基金,既提高了经济主体购买信托计划的信心,又实现了财政资金循环使用和保值增值。三是财政出资专门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四是财政对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的担保机构给予资助,对担保机构为创新型企业独立担保或联合担保的担保费和因担保发生代偿的净损失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助

② 金融科技与科技金融是一个意思吗

不一样,他们之间有一些不同点:
1落脚点

金融科技的落脚点是科技,具备为金融业务提供科技服务的基础设施属性。与其并列的概念还有军事科技、生物科技等。

科技金融的落脚点是金融,即为用以服务于科技创新的金融业态、服务、产品,是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典型代表。与其并列的概念还有消费金融、三农金融等。

2目标

发展金融科技的目标在于利用科技的手段提高金融的整体效率。

发展科技金融的目标在于以金融服务的创新来作用实体经济,推动科技创新创业。

3参与主体

金融科技的主体是科技企业、互联网企业、偏技术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为代表的技术驱动型企业。

科技金融的主体是以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金融业。

4实现方式

实现金融科技创新的方式是技术的突破。

实现科技金融创新的方式是金融产品的研发。

5具体产品

金融科技的具体产品包括: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云、区块链、征信、AI、生物钱包等等。

科技金融的具体产品包括:投贷联动、科技保险、科技信贷、知识产权证券化、股权众筹等等。

③ 银行支持科技创新有哪些“拦路虎”

银行支持科技创新有哪些“拦路虎”
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是当前经济社会面临的第一要务。在此过程中,金融的功用尤为重要。作为经济活动的血脉,金融对推动科技创新、引导社会资源有效配置有导向、支撑与促进作用。如何从体制机制上消除金融服务“拦路虎”,促进我国经济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化,金融业有许多工作要做。
——亚夫
■我国高科技型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相关金融约束已成为创新型经济发展的“拦路虎”。在当前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格局下,充分挖掘和发挥银行体系的作用,推动相关机制体制改革,是我国科技金融发展需跨越的重要关坎。

■现阶段我国科技银行是以科技支行为主导,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并存的模式。但无论是由商业银行设立的科技支行还是由民间资本发起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距离科技银行的“理想模式”均存在较大差距,均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技银行。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品种相对于企业科技创新,可提供的融资手段少,并且在信贷品种、融资方式、结算服务等方面创新动力不足、方法不多。尤其对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可供选择的信贷品种、融资手段少,信贷产品缺乏针对性。现有贷款审批流程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贷款“软、小、频、急”的特点。
□李若愚
加快推进银行体系科技金融服务创新
2006年2月份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开启了我国科技金融的快速发展期,科技金融服务创新明显加快。就银行体系来看,主要有以下方面:
1.科技支行加快建立
2007年,全国工商联向“两会”提交设立科技银行的提案,并建议在有条件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进行试点。科技银行是指专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银行机构,其业务主要为高科技企业技术引进、技术研发、新产品试验推广等与科技创新有关的业务提供产品服务。美国的“硅谷银行”是科技银行成功的典型模式。我国科技银行的成立在参考美国“硅谷银行”模式基础上,结合了我国金融发展与金融体制的客观实际,采取了成立“科技支行”的方式。
2008年,在科技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共同推动下,省市地方科技部门积极与地方银监会和金融机构合作,推动国内商业银行设立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科技支行。自2009年1月成都设立全国首批两家科技支行以来,科技支行在全国范围内“遍地开花”,主流商业银行均已设立了科技支行。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共成立科技支行60多家,江苏省是全国设立科技支行最多的省份。2011年11月,中美合资浦发硅谷银行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科技银行。
为更好地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科技支行通常享受“一行两制”的特殊政策。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科技支行进行了多种金融创新。主要有:建立专门的银行贷款评审指标体系;引入科技专家进入银行贷款评审委员会;开办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为主的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了大量“弱担保、弱抵押”信贷产品;与风投机构、担保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创新经营模式;探索建立单独的贷款风险容忍度和风险补偿机制。
2.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快速发展
自2008年银监会、人民银行启动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以来,全国部分地区相继开启科技小额贷款工作。2009年全国首家专门服务于科技型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天津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2010年江苏开展科技类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天津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只是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目标客户的小额贷款公司,不管是制度创新还是商业模式创新都十分有限。而江苏试点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采取了“投贷结合”的新模式,突破了传统。
试点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以不得高于公司资本净额30%的资金从事创业投资业务。自试点以来,截至2013年,江苏省共成立了50多家科技小贷公司,主要分布在国家级和省级的高新园区、省级以上的经济开发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等。此外,北京、浙江、广东、河北等地区也积极开展科技小贷公司试点,或推动当地小贷公司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3.开展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试点工作
2011年11月,科技部联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关于确定首批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的通知》,确定北京中关村示范区、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杭温湖甬”地区、安徽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实验区、武汉市、长沙高新区、广东省“广佛莞”地区、重庆市、成都高新区、绵阳市、关中-天水经济区(陕西)、大连市、青岛市、深圳市等16个地区为首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
试点地区开展了各种特色鲜明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例如江苏省设立科技信贷增长风险补偿奖励专项基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成都高新区探索出由政府引导、民间基金积极参与,以及以企业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为主体的新型融资模式,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地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武汉市打造“科技创业投资+银行专项贷款”服务模式,上海市创新银保合作产品,推出“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等等。科技部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16个试点地区共出台342项科技金融政策,上海、浙江等11个地区设立的科技金融专项资金总金额达32亿元,建立了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2014年1月,科技部联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提出加快推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适时启动第二批试点工作,将更多地区纳入试点范围。

银行体系支持科技创新面临哪些问题
1.银行体系支持科技创新存在“先天不足”
理论与经验均表明,资本市场对于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效率远高于信贷市场,这也是美国得以成为全球技术创新中心和工业革命领袖的重要原因。但长期以来,银行体系一直是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和主体,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资本市场与信贷市场“相比肩”仍需假以时日。在我国现有金融体系下,银行信贷仍是社会融资的主体。
存量来看,截至2014年末,对实体经济发放的本外币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69%;流量来看,2014年银行本外币贷款占新增社会融资规模比重达61.6%。在现有金融体系下,广大科技型企业的外部融资很大程度上还是需要通过商业银行信贷的形式予以解决。
但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原则与科技创新所存在的高风险特征间存在天然的矛盾,成为银行体系支持科技创新的制度性障碍。传统银行的经营模式为吸收储户存款与发放贷款。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追求无风险、低收益的存款人的储蓄资金,因此在把这些无风险的储蓄资金,运用到具有鲜明“四高”特征(即高技术含量、高投入、高成长和高风险)的技术创新领域时,银行会非常谨慎。
实际上,各国监管机构对银行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都提出了较为严格的监管要求。银行对所面临的风险具有比其他金融机构更低的社会容忍度,必须具备更审慎的经营策略,强调稳健经营,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约束,一般不愿意向高风险项目或高风险企业发放贷款。
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而言,在严格的分业经营要求下,长期的经营惯性及制度缺陷使银行支持科技创新的动力更为不足。一是按照“分业经营”原则,商业银行除了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从事一些中间业务外,不得进入投资银行业务经营领域。商业银行也因而无法承担科技投资的高风险,不具备相关专业人才。二是现有商业银行一直局限于成熟的传统产业运作,局限于传统产业领域客户的营销维护,对科技型企业和新兴产业的运行特点和规律往往缺乏了解。三是现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发放通常需要通过有形物质的抵押和企业担保来实现。但广大科技型企业的特征不符合银行对信贷服务对象的要求,例如,知识产权等“软资产”多、固定资产等传统实物抵押品少;中小企业多、大企业少,专业性强,不确定因素多等。银行传统的“贷大、贷集中”的客户授信主导发展模式并不适应科技型企业“小、散、专”的特点。
2.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银行体系的服务“盲点”
在我国现行银行体系中,提供科技贷款的金融机构有三类:科技银行以及正规银行体系中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目前国内科技银行的实现形式为科技支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资银行(浦发硅谷银行)及科技小额贷款公司。
从现实情况看,科技贷款仍存在较大缺口,尤其是中小高科技企业贷款需求难以得到满足。中小型商业银行由于自身专业性不够、风险控制能力不足等原因,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贷款方面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政策性银行由于金融资源和现有功能定位的限制以及经营上存在的固有缺陷,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贷款支持也相当有限。大型商业银行虽拥有大量过剩的金融资源,但由于其规模上的不适应和风险控制要求,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贷款供给也极其有限。作为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营机构,科技银行由于规模小、实力弱,难以弥补科技贷款的缺口。
3.政策性银行对创新支持力度不足
我国现有的三家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业务各有侧重,或多或少都提供一些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但都没有专门服务于科技创新的市场定位,政策性银行在支持科技创新领域长期缺位。从职责和定位看,这三家银行服务科技创新属于顺带开展的“副业”,其业务中心、工作重心并不在此。
从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看,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最大的国家开发银行截至2011年末科技贷款余额1416亿元,仅占其全部贷款余额的2.6%,科技贷款中,科技中小企业贷款仅占比11.7%。截至2011年底,中国进出口银行科技贷款余额为714.24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比重仅为5.2%,科技贷款中,中小型科技企业贷款占比仅为6.9%。
4.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科技银行
现阶段我国科技银行是以科技支行为主导,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并存的模式。但无论是由商业银行设立的科技支行还是由民间资本发起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距离科技银行的“理想模式”均存在较大差距,均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技银行。
我国科技支行发展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科技支行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无法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缺乏经营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二是科技支行进行金融交易的信用基础完全源于母行,虽然有“一行两制”的政策,但科技支行在开展业务时仍然受到总行风险偏好程度、风险承受意愿和业绩考核制度等方面的限制。三是科技支行的风险控制机制与传统银行的风险控制机制并无太大差异,过度依赖有形抵押物和质押物的现象普遍存在,而无形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往往流于形式。四是科技支行提供的科技金融产品比较单一,科技贷款仍是最主要的经营模式,而且没能更好地迎合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的特点。五是当前科技支行存在行政色彩浓厚、政府干预过重等制约科技银行发展的异化问题。六是科技支行的员工是从现有员工中进行抽调,往往对高技术产业和企业的发展趋势和商业模式缺乏了解,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作为唯一一家独立法人的科技银行、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科技银行,浦发硅谷银行规模小,注册资本仅10亿人民币,且业务受限,目前只能开展针对企业的在岸美元业务。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用于提供科技金融服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本和同业拆借,放贷能力不强。
另外,受制于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我国目前发起的科技银行基本是债权型的经营模式,由于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科技支行无法实现硅谷银行的“债权+股权”的盈利模式。而且我国目前风险投资市场刚刚起步,科技银行同风险投资缺乏联系。
5.商业银行产品和服务单一缺乏对创新支持的针对性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品种相对于企业科技创新,可提供的融资手段少,并且在信贷品种、融资方式、结算服务等方面创新动力不足、方法不多。尤其是对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可供选择的信贷品种、融资手段少,信贷产品缺乏针对性。现有贷款审批流程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贷款“软、小、频、急”的特点。
当下,国内各家主流商业银行针对科技企业“轻资产、高成长”的特点,设计了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订单质押、出口退税质押、存货抵押、发票融资、应收租金保理、合同能源管理等一系列“弱担保”措施或金融产品。然而,由于银行内部激励和考核机制不到位,客户经理营销积极性不高,决策层也不愿承担更大风险。科技企业实际准入门槛并未降低,“强担保”仍然是各家银行对该类客户的主流担保方式。多数商业银行还是采用传统的抵押、担保方式,开展专利权凭证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创新型业务的银行并不多。
6.科技创新的信用增进机制薄弱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和收益的不对称问题,可通过抵押和担保等信用增进方式来解决。目前银行对科技企业发放贷款时,抵押物仍以土地、厂房为主,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库存商品抵押贷款等抵质押方式由于抵押物的流动性限制,其发放规模有限。据报道,在我国拥有的163万项专利中,近十年来只有682项获得了银行质押融资,不到总数的0.05%,融资总额不到50亿元人民币。
从国际经验看,信用担保机制通常由政府设立而不采用商业性担保机制。因为政府信用远高于商业性担保公司,以政府为主设立的信用担保机制不仅可以与银行共担风险,还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但我国以商业性担保为主流,截至2013年末,我国融资性担保法人机构中国有控股占比23.5%,民营及外资控股分别占比23.5%和76.5%。商业性担保公司要求的3%至5%的担保费率大大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为规避风险,商业性担保公司通常还会提出反担保要求,并要求贷款客户缴纳保证金和风险准备金,更加重了企业负担。

从体制机制着手推动银行体系服务科技创新
1.引导商业银行推进科技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大科技贷款投放力度
在当前信贷规模总体偏紧、银行风险防控和责任压力较大的监管环境下,可借鉴国家对于“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的政策,对科技贷款投放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例如,给予贴息、要求“两个不低于”,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放宽拨备政策、优先实现科技信贷证券化等。
鼓励商业银行丰富科技信贷产品体系、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合作,创新交叉性金融产品。全面推动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创新,逐步扩大仓单、订单、应收账款、产业链融资以及股权质押贷款的规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还款方式创新,开发和完善适合科技企业融资需求特点的授信模式。积极向科技企业提供开户、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现金管理、国际业务等一站式、系统化的金融服务。
放开银行与风险投资机构合作模式上的限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与风险投资机构的合作模式还停留在较为粗糙的业务合作关系上,即银行与创投公司或私募机构的合作模式是“财务咨询+多方位的融资服务”,这种合作模式中银行所扮演的角色是财务顾问、项目推荐的代理人和资产的托管人等。如果放开我国商业银行与风险投资机构在合作模式上的限制,允许银行向风险投资机构进行投资或贷款,有利于二者实现有机融合。
发展支持科技活动的大型金融控股公司,例如,由商业银行参股设立参与投资银行业务、风险投资业务的子公司,在规避“分业经营”原则的情况下,以多种创造性方式为处于起步阶段的新兴产业提供资金,发挥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的作用。可以适当放松银行设立或参股服务于新兴产业的新金融组织,如对商业银行设立专门投资于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或风险投资基金、金融租赁公司,如符合现有准入标准,可加快审批进度,实现优先准入,甚至可在现有准入标准基础上适当放宽条件。
2.探索建立专业政策性银行的可行性与发展模式
由于科学技术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需要有肩负历史责任,不求短期回报,甘愿承担风险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金融机构出现,这正是政策性金融的题中之意。韩国在60年的时间内迅速发展成为世界前十的产业大国,这与政策性金融扶持到位密切相关。可借鉴韩国的经验,对分散于多个部门的财政性投入资金进行统筹集成,探索设立专门支持创新的政策性银行。该政策性银行直接贷款给科技型中小企业,也可为其提供信用担保和贴息,也可为创业风险投资提供贷款,以产生示范效应,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3.创建专业化的科技银行专门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
建立科技银行,既可以为完全商业化、产业化的科技资源提供有针对性、有效率的金融服务,又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资源投入到科技创新领域,还可以为政府财政投入以及完全市场化的民间资本投入找到衔接平台。从长远看,我国未来建立独立性科技银行的目标模式是美国硅谷银行模式。为此,应当认真借鉴和学习美国硅谷银行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培育和建立市场化、专业化、本地化、互动性、独立性的科技银行,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和经营环境的改善,逐步创建专业化的科技银行。
专业化的科技银行应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银行。在实际操作中,有三种设立途径。
一是由商业银行牵头发起,其他投资者参与的方式新发组建股份制科技银行。相关立法部门、银行监管部门应及时制定专门的《科技银行法》、《科技银行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来规范科技银行的运营。国家应出台政策,对设立科技银行在注册资本、资金来源、业务范围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尤其是允许科技银行从事股权投资等创新性金融业务。为使科技银行的投资主体多元化,要鼓励社会资本参股科技银行,如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鼓励国内民间资本参与科技银行的创建等,以完善科技银行的组织构架。
二是商业银行科技支行转型为独立的科技银行。随着现有的科技支行科技贷款业务的不断扩大,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并逐渐开发出了较为成熟的盈利模式,科技支行可从原商业银行中分离出来,设立科技银行,即由科技支行转化为独立的科技银行。可考虑将全国范围内的具有科技银行属性的中小商业银行或科技支行合并重组。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有必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在牌照申请、机构设置、资本要求等方面给予扶持。
三是鼓励民间资本设立专业化科技银行。目前国家已逐步放开民营资本参与设立商业银行的限制,未来应积极推动更多的社会资本设立专业化程度高的中小型科技银行,通过制度改革释放社会资本在科技信贷管理、资产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创新活力。
4.积极发展为科技创新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组织
金融租赁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是主要的服务科技创新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应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开展资产证券化、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提高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区域适应性,逐步推进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将该模式向经济金融发达区域进行推广。加强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作交流,增加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合理提高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杠杆率,增加资金供应能力。政府应出台关于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优惠政策,设立风险准备金,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5.以政府为主体,完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与信用担保机制
完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方面:一是鼓励地方各级政府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通过科技贷款贴息,完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二是建立针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性保险机构。政策性保险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拨款,吸引其他资金的参股,保险的对象是技术创新的中小企业。
构建国家层面的信用担保框架,引导省市政府尽快建立政府主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政府可成立专门的担保公司或出资设立担保基金来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通过将有限的财政资金集中起来,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信用担保机制,使信用担保回归政策性使命。我国现有的高新技术担保体系实际上主要以地方出资为主,存在担保层级低、覆盖面窄、担保资金总量不足的问题,与市场体制对高新技术担保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完善我国科技创新担保体系,还需要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的担保机制。
(作者单位:国家信息中心)

④ 小牛金服:金融科技和科技金融的区别

区别:

一、概念区别

金融科技,来源于国外Fintech,即finance+technology的缩写,英文原意是“金融科技”。维基网络给出的定义是,由一群通过科技,让金融服务更高效的企业,构成的一个经济产业。我们给出的定义是把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全面应用于支付、清算、融资租赁、保险、互联网金融等方面,提升金融产业的效率。

科技金融,着重于金融,利用金融创新,高效、可控的服务于科技创新创业的金融业态和金融产品。

二、服务对象区别

金融科技注重前沿科技改造金融行业,属于科技服务金融一种途径;

科技金融服务于科技型企业的金融,属于金融服务科技的一种途径。

三、参与对象区别

金融科技的主体是科技企业、互联网企业等以技术驱动为核心的企业;

科技金融的主体是以传统金融机构等以金融产品服务的企业。

四、产品区别

金融科技主要是以大数据、云计算、征信等前沿技术为核心产品服务金融;

科技金融主要以创新型的金融产品服务于科技型企业,推动科技创新创业发展。

如何区分:

下面两个企业案例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区分金融科技和科技金融概念

蚂蚁金服

蚂蚁金服目前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金融科技体系。

支付宝主要提供支付以及理财服务,包括网购担保交易、网络支付、转账、信用卡还款、手机充值、水电煤缴费以及以余额宝、招财宝为主的个人理财业务。在进入移动支付领域后,支付宝开始为零售百货、电影院线、连锁商超和出租车等多个行业提供服务。

芝麻信用是国内最强大的征信产品之一。芝麻信用将淘宝、天猫等电商与支付宝的各项消费、支付数据等打通,获取用户的消费、生活大数据,由此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征信体系,获取征信信息的方式更加便利。

浦发硅谷银行

浦发硅谷银行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与美国硅谷银行的合资银行。浦发硅谷银行定位于服务创新型企业,通过创新型资产价值的评估模式,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度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满足企业在各个发展阶段的需求,并且为企业带来全球化合作平台,为国内企业向海外市场的发展搭建桥梁。

从具体业务来看,浦发硅谷的“3+1”创新金融模式服务计划,以解决闵行区内的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问题为目的,充分发挥政府和金融机构的资源和专业优势,将浦发硅谷银行所独有的“硅谷银行模式”通过浦发银行的人民币信贷渠道,在上海实现落地。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⑤ 科技创新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1、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金融市场中收集和分析数据将更加容易,并更多地减少信息不对称,基于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的交易和投资策略可以重新定义金融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提升交易速度,促进金融市场的流动性,提升金融市场的效率和稳定性。

2、助力我国金融业“弯道超车”,金融科技中的智能金融技术,利用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来帮助传统金融行业节省人力成本,减少员工重复劳动。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金融科技产品已走在了国外金融机构的前列,未来,我国金融机构有望基于金融科技的技术与成果实现“弯道超车”。

3.实现民生普惠,随着大数据金融、互联网金融以及区块链技术的普及,金融科技的应用和发展可以让更多的人尤其是贫困人口以更低成本、更为便捷地获得金融服务,分享更多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

4、助推“一带一路”建设,可以借助金融基础设施和科学信息技术管理,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分享我国金融科技成果。不同国家文化及政治经济的差异,使得大数据的互联互通、金融与经济数据信息共享备受挑战,而解决这些难题的抓手将是利用金融科技手段。

(5)金融服务产品科技创新扩展阅读

坚持科技创新要做到以下三个要点:

1、要坚持党对科技事业的全面领导: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在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每一个关键节点都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始终牢牢把握我国科技创新的正确方向。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的新征程中,党的坚强领导是我国科技创新的最大政治优势和根本政治保障。

2、要牢固树立“创新是第一动力”的理念:

要真正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坚定不移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推动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产权、包容多元成为全社会共同的理念和重要的价值导向。

3、要大力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

在基础前沿领域超前布局,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强化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关键共性技术、颠覆性技术等领域的研发部署。以更大力度激励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升产业的科技含量和价值链位势。突破核心技术短板制约,发挥优势,调动企业创新的积极性,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进行重大技术攻关。

⑥ 科技创新如何实现金融资源重新分配

近日,以“金融科技创新,以善小而为之”为主题的金融科技创新之道分享会在宜信总部会议室举行。宜信大数据创新中心管理和技术团队携升级后的产品和技术为在场嘉宾深入诠释了金融科技创新的心得体会。

依靠独特的创新模式,宜信不断推出针对细分需求的多样化产品。如何服务逐渐成长起来的城市新锐中产和星罗棋布在中国商业地图里的小微企业,现场
嘉宾以指旺财富与宜信普惠商通贷为例,介绍了宜信在个人理财和小微信贷场景的创新应用。比如,指旺财富是宜信在个人财富管理细分场景的创新应用,为新锐中
产提供人生财富规划的定位,充分体现“以善小而为之”理念的作用。宜信普惠商通贷是专为中小电商和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的实时授信金融服务平台。

孙萌介绍,“商通贷的成立,也源于‘以善小而为之’的创新理念。中国小微经济体数量众多,他们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要力量。商通贷的使
命,就是为各个行业的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资金服务,助力小微企业成长。”从去年开始,商通贷逐步对接用友、金蝶、管家婆等一线ERP服务商,已覆盖超
千万的小微企业,未来还计划与第三方支付、SaaS服务平台、垂直B2B平台合作,为更广泛的用户提供数据贷服务。在宜信常年积累的风控经验和自主开发的
大数据风控系统的支持下,拥有丰富电商与企业经营数据的商通贷,得以有效实现对小微企业主进行基于个人信用和经营信用的信用评估和风险定价,为用户提供多
样、定制、高效、可靠的线上实时授信融资服务。

社会的发展永远离不开创新。

⑦ 金融科技与科技金融有什么区别

金融科技和科技金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概念核心:金融科技的概念核内心是科技,具备为金融业务容提供科技服务的基础设施属性,与其并列的概念还有军事科技等;科技金融则着眼于金融,是用以服务于科技创新的金融业态,也是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典型代表,与其并列的概念还有消费金融等。

目标:发展金融科技的目标在于利用科技的手段提高金融的整体效率;发展科技金融的目标在于以金融服务创新来支持实体经济,推动科技创新创业。

参与主体:金融科技的主体是以科技企业、互联网企业、偏技术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为代表的技术驱动型企业;科技金融的主体是以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金融业。

实现方式:实现金融科技创新的方式是技术的突破;实现科技金融创新的方式是金融产品的研发。

⑧ 欧美银行业金融科技创新有哪些新招

信息技术革命不断深化,互联网在各领域广泛应用,导致许多行业的商业模式出现了颠覆性变革。对银行业而言,信息技术与金融业务结合,打开了广阔的金融创新空间。
在我国银行业金融科技创新开展得如火如荼的同时,外面的世界怎样?特别是欧美银行业有哪些金融科技创新举措,作为同业有必要关心了解。
在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浪潮下,法国巴黎银行依靠与金融科技企业的合作,实现数字化、创新化发展。该行已将“2020年建成数字化银行,从便捷性和安全性两个维度,提升客户体验”作为优先战略。
近年来,摩根大通持续加强对区块链、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技术领域的投入,一年在信息科技上的投资超过90亿美元。摩根大通每天处理约5万亿美元的支付交易、1.5万亿美元的证券买卖和结算交易,为成千上万的客户提供各类研究报告。
摩根大通在鼎力支持初创科技企业的同时,不仅从它们之中吸收了许多创新构想和创新活力,更填补了自身产品服务的空白,赢得了源源不断的客户资源和业务机遇。
□杨 飞
当前,全球信息技术革命不断深化,互联网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和深度渗透,导致许多行业的商业模式出现了颠覆性变革。对银行业而言,信息技术与金融业务的结合打开了广阔的创新空间。由技术引领的创新已超越金融交易本身,进入到银行的核心领域。在我国银行业金融科技创新开展得如火如荼的同时,外面的世界怎样?特别是欧美银行业是如何进行金融创新的?它们有哪些金融科技创新动作值得关注?作为同业竞争对象,有必要关心了解。

在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浪潮下,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积极鼓励初创型金融科技企业的发展,支持它们各种创意和创新。法国巴黎银行的这一态度和做法是同该集团的战略完全契合的,即依靠与金融科技企业的合作,实现数字化、创新化发展。法国巴黎银行已将“2020年建成数字化银行,从便捷性和安全性两个维度,提升客户体验”作为一项优先战略。
1.“金融科技加速器计划”的目标和特点
法国巴黎银行自2016年起推出“金融科技加速器计划”(FinTech Accelerator Program),旨在发掘有潜力的初创型金融科技企业,为它们提供具体、实际的帮助,从而带动法国巴黎银行数字化进程。法国巴黎银行将以建设“未来银行”的视角,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最终为客户提供更加满意和安全的金融服务体验。
“金融科技加速器计划”对初创型企业完全免费,且最初并无持股安排。为帮助初创型企业顺利孵化,法国巴黎银行最高可向其投入10万欧元的启动资金(可转债)。基于“开放式创新”理念,法国巴黎银行不会对初创型企业的业务发展作出任何排他性(独占性)条款限制。
“金融科技加速器计划”的实施由法国巴黎银行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哲翰管理咨询(L’Atelier BNPParibas)具体负责,该公司在信息技术创新领域拥有丰富经验和前瞻性的判断,其使命是在战略上协助法国巴黎银行及其客户完成数字化转型,激发各业务条线创新力,探寻新的利润增长点。
哲翰管理咨询已成立37年,在欧洲(巴黎)、北美(旧金山)和亚洲(上海)等三个主要地理区域设有子公司,目前涉猎交通、智慧城市、电子医疗、零售、金融科技等多个领域。它凭借延伸至银行业外的开放式架构而形成了独具一格的发展模式。作为“开放式创新”的组成部分,近期哲翰管理咨询又创立了金融科技实验室,汇集各类颠覆式创新者、企业和资源,进一步加快创新步伐。
2.“金融科技加速器计划”的实施和内容
“金融科技加速器计划”对初创型企业提供为期四个月的“一对一”量身定制式的扶持与合作,具体采用“四步法”进行孵化,即发起、加速、试验、投产。
哲翰管理咨询每半年选取不超过10家初创型企业,根据企业涉足领域的不同,匹配到法国巴黎银行集团的证券、投资、保险、租赁、零售金融、财富管理等业务条线或附属机构,开展联合创新。在四个月的孵化期内,这些初创型企业既可直接获得法国巴黎银行在业务、营销、融资、技术、财务、保险、银行、证券、法律、合规等多方面支持,还能共享法国巴黎银行集团优质的投资人、合伙人、企业家等资源,同时还会接受哲翰管理咨询金融科技实验室及其专家的指导。孵化期结束后,法国巴黎银行和初创型企业努力把创新项目投向市场,赢取商机。
以2016年第一季“金融科技加速器计划”为例,共有140家初创型企业提交申请。经严格筛选,法国巴黎银行从中选取了8家最优秀、最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孵化,包括二手车交易支付平台PayCar、人工智能创业企业Heuritech和区块链智能合约公司CommonAccord等。孵化结束时,每家企业的创新项目都取得了长足进展,并找到了主要合作伙伴,进入项目融资这一实质性阶段。
法国巴黎银行已于2017年初启动第二季“金融科技加速器计划”。从报名情况看,这季初创型企业的创新项目主要集中在共享经济、区块链、资产管理、网上银行、P2P、账户聚合、人工智能、机器人和大数据分析等领域。
3.“金融科技加速器计划”的成功案例:PayCar
在法国,每年大约1200万人有二手车买卖需求,且大多采用传统的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这其中存在的问题是,卖家在收到卖车所得的支票后,无法核实真伪,而且要花费一周时间才能将支票变现,整个过程冗长、低效。PayCar的出现为二手车买卖双方提供了一个快捷、安全、易行的支付解决方案,因此迅速得到了市场的认可。
PayCar成立于2015年3月,它所打造的电子支付平台完全可以替代银行支票的使用,且不受时间限制,晚上和周末均可进行,同时交易资金实现第三方账户存管,规避了欺诈风险,保证了交易安全。每笔二手车交易达成时,PayCar首先会核实买卖双方身份,而后买方在指定日期、按约定的价格将款项划入PayCar账户。买方经网站或手机确认收货后,款项会立即到达卖家账户。
2016年初,PayCar申请加入法国巴黎银行“金融科技加速器计划”。经过大约20人的评审,PayCar顺利通过筛选,开始接受孵化。
2016年3月,PayCar与法国巴黎银行集团旗下保险机构BNPParibas Cardif正式开启了四个月的“一对一”紧密合作。其间,双方针对二手车买卖的交易过程,提出一套综合性服务方案,弥补了现有产品的不足。即PayCar客户可以利用法国巴黎银行法国零售银行部门(French Retail Banking)开具的电子支票,购买Cardif提供的车辆保险,或是获得法国巴黎银行个人金融公司(BNP Paribas Personal Finance)提供的贷款。
去年11月,孵化期结束后,法国巴黎银行集团上述三个部门又参与了PayCar的第一轮融资,总涉及金额130万欧元,将双方合作推向一个新的层次。PayCar的长期目标是成为市场上二手车交易的标准化支付模式。这轮融资将驱动PayCar在业务拓展和客户拓展上取得更快进展。
PayCar和法国巴黎银行均从“金融科技加速器计划”中获益。一方面,PayCar在法国巴黎银行的协助下,完善了业务架构,优化了产品策略。更重要的是,双方建立了独特的合作关系与默契。正如PayCar CEO Vincent所言:“如今所有的初创型企业都在寻求合作、融资或商业机会,而法国巴黎银行的‘金融科技加速器计划’很好解决了全部问题。最初我们对法国巴黎银行团队并没有特别期望,但它们所提供的服务和支持令人惊讶。”
另一方面,法国巴黎银行也精准地找到了新的业务机会,如电子支票、汽车保险、个人贷款等。同时,法国巴黎银行还有更长远的战略意图。对于法国家庭,购买二手车是仅次于住房的第二大支出。法国巴黎银行将此视为极具潜力的目标市场,与PayCar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通过支付便利和支付安全的解决,助力二手车市场快速成长,以期在未来谋求更大的商业机会。

摩根大通(JP Morgan Chase &Co.)曾宣称其不仅是一家投行,还是一家科技公司。近年,摩根大通持续加强对区块链、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技术领域的投入,一年在信息科技上的投资超过90亿美元,并拥有包括程序员、系统工程师等在内的技术人员4万名,占全部24万名雇员的1/6。摩根大通还拥有31家数据中心、6.7万台物理服务器、2.8万个数据库,每天处理约5万亿美元的支付交易、1.5万亿美元的证券买卖和结算交易,为成千上万的客户提供各类研究报告。
1.IRP的提出
在摩根大通看来,作为一家全球领先的银行,要引领行业变革,既应加大内部资源投入,又要同有潜力的初创公司合作。2016年6月底,摩根大通的公司与投行部门宣布启动“入驻计划”(In-Residence Program,IRP),以帮助初创科技企业渡过发展中最困难的阶段。
与通常的实验室模式不同,“入驻计划”由摩根大通业务专家直接入驻初创企业,双方“肩并肩”地开展行业变革创新。该计划为有才能、有雄心的初创科技企业提供了一个享有摩根大通全球资源的难得机遇,使他们能够利用摩根大通的人员和渠道,短时间内大幅提升科技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能力。摩根大通通过与优秀初创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力图吸收更多的产品创意,与批发银行业务进行整合,进而提高服务效率、降低业务成本。
2.IRP的内容
摩根大通“入驻计划”强调公开、透明、合作,包括申请、审查、加入、规划、实施和复审等六个步骤。
初创企业经筛选入围IRP后,将与摩根大通开展六个月的紧密合作,接触摩根大通的核心业务体系,获得技术、系统和专业上的支持。摩根大通入驻初创企业的专家包括:技术人员、工程师、数据分析师、银行专家、法律合规及风险专家、营销专家、战略规划师、风投及行业合伙人等。当“入驻计划”结束、这些初创企业走向市场时,仍能保留对创新成果的所有权,成功通过复审的项目可继续获得摩根大通的资源支持。“入驻计划”的成果包括经测试的产品、新的创意、与银行业务的整合、达成的商业协议、获得融资支持等多种形式。

1.FinLab的创建
金融解决方案实验室(Financial Solutions Lab,FinLab)由摩根大通和美国金融服务创新中心(Center for Financial Services Innovation,CFSI)共同创立,旨在发现、测试和培育有价值的创新项目,打造高质量的金融产品及服务方案,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提高普惠金融水平及美国家庭金融福祉。摩根大通计划在五年时间内,向该实验室资助3000万美元,并提供充分的专业支持。
根据CFSI的一项调查,目前有57%的美国家庭,约1.38亿成年人仍面临负债过多、临时大额支出导致现金流短缺等金融困境,不少中低收入人群仍未享受到必要的金融服务。为此,FinLab设定了三个目标:更多创新、更好产品、全国范围。
FinLab实际上是一个虚拟实验室,其参与者无需变更经营地址,只要每4-8周参加定期交流或随时碰头。任何运用信息技术以提高美国金融普惠水平为目的的金融公司、初创型科技企业和创新型非盈利组织均可报名。这些机构负责人无需美国国籍,但应当具备在美国工作的资格,其产品应当服务于美国消费者。
2.FinLab挑战赛
FinLab对报名者采用挑战赛的形式进行筛选。在挑战赛中,主要从消费者影响力、产品质量、管理团队、可扩展性、创新度及合作意愿等六个维度对各机构进行评价。
对挑战赛中表现优异的胜出者,FinLab将给予每家25万美元的奖励。来自CFSI、摩根大通、风投公司、营销公司、网络公司乃至大学的FinLab咨询委员会专家,将为胜出者提供为期八个月的指导,助其研发有价值的金融产品。
FinLab已成功举办了两届年度挑战赛,每届均有数百家机构报名参加。2015年挑战赛的主题是减少美国家庭现金流管理的成本、时间和压力,胜出机构包括自动储蓄工具Digit、账单支付与管理APP Prism、固定收入转换器Even、子女消费父母分担平台SupportPay等9家。2016年挑战赛的主题是帮助美国家庭应对金融波动的考验,胜出机构包括解决美国低收入家庭储蓄问题的非盈利组织Earn、消费者信用记录修复和重构企业eCreditHero、医疗账单错误及高额收费修正平台Remedy、免费智能金融顾问WiseBanyan等9家。
FinLab挑战赛的上述18家胜出机构均实现了快速成长,目前所服务的客户群已经超过100万人,是它们加入FinLab前的十倍之多。同时,这些机构获得的融资额累计超过1亿美元。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FinLab将举办第三次挑战赛。
3.Remedy案例
初创企业Remedy位于美国旧金山,其创始人兼CEO Echevarria发现,大约70%的非常规医疗账单存在计算错误或误收费的问题,为此每个美国家庭一年平均要多支付1000美元,而普通患者很难依靠自己的力量发现并解决这一问题。于是他在2016年9月创立了Remedy。客户登录保险公司门户网站、授权Remedy作为第三方代理人后,该平台就可利用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技术,帮助客户审查医疗账单和保险受理信息,必要时由相关专家直接同医疗机构、保险公司交涉,要求其修正错误、退回款项。Remedy按照客户所挽回金额的20%收取佣金,99美元封顶,如果未发现错误,客户则无需付费。
Remedy在2016年FinLab挑战赛中胜出,获得了25万美元的奖励,目前正在与来自CFSI、摩根大通等机构的专家合作,对现有产品和服务进行改进。

摩根大通自2009年以来投资了数十家金融科技企业,涉及支付、投资、P2P、资产管理等领域,包括移动支付公司Square、在线投资平台Motif、P2P平台Prosper、云服务平台InvestCloud等。
以InvestCloud为例,2016年9月,摩根大通宣布与加利福尼亚州的金融科技企业InvestCloud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以加速提升对财富客户的数字化服务能力。同时,为显示其数字化转型的决心,摩根大通还收购了InvestCloud的部分股份。
InvestCloud以其特有的“Programs Writing Programs(PWP)”云服务平台而闻名,它为银行、证券经纪、投资管理、私人银行、资产服务等领域的660家机构客户提供量身订制的服务方案。这些机构管理的资产规模超过1.5万亿美元,他们利用InvestCloud开发的各类小程序和云平台,实现了快捷化、智能化的客户沟通、客户管理、投资组合管理和运营管理。
摩根大通计划三年内在数字化财富管理领域投资3亿美元,通过与金融科技企业强强联合,大力改善财富客户服务能力,包括优化在线银行客户体验、丰富移动端接入功能、实现客户应用程序定制化、推出客户与投资顾问实时互动服务等。这次收购InvestCloud便是该计划的一部分。
综上所述,法国巴黎银行的“金融科技加速器计划”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拓展互联网金融的新模式,也就是将眼光放长远,不把金融科技企业当作竞争对手,而是开阔视野,去寻找与银行业务相契合、有成长潜力的企业,通过技术、资金等资源的输出,培育其发展壮大。摩根大通的“入驻计划”、“FinLab挑战赛”等告诉我们,许多初创科技企业不仅善于运用新技术,而且在分析解决商业问题、提高客户体验、减少服务痛点方面经常能提出好的创意。
这些创意使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契合客户需求,以至于能够产生强大的影响力,吸引大量的客户。摩根大通在鼎力支持这些初创科技企业的同时,不仅从它们之中吸收了许多创新构想和创新活力,更填补了自身产品服务的空白,赢得了源源不断的客户资源和业务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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