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商業銀行和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區別特徵是
(1) 不同於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為工商企業、公眾及政府提供金融服務。而中央銀行只向政府和金融機構提供服務,創造基礎貨幣,並承擔制定貨幣政策,調控經濟運行,監管金融機構的職責。
(2) 不同於其他金融機構。商業銀行能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務並吸收活期存款;其他金融機構不能吸收活期存款,只能提供某一個方面或某幾個方面的金融服務。
商業銀行有以下職能:
(一)信用中介。信用中介是最基本也是最能反映其經營活動特徵的職能。一方面,商業銀行通過受信業務,把社會上的各種閑散資金集中起來,形成銀行的資金來源;另一方面,商業銀行又通過授信業務,把資金投向社會經濟的各個領域,成為銀行資金運用。
(二)支付中介。商業銀行作為貨幣經營機構,具有為客戶保管、出納和代理支付貨幣的職能。
(三)信用創造。信用創造職能是建立在信用中介職能和支付中介職能的基礎之上的。在整個銀行體系中,商業銀行運用所吸收的活期存款進行貸款或投資,通過支票流通和轉帳結算的過程,形成存款貨幣的成倍擴張或收縮。
(四)金融服務。金融服務是商業銀行利用其在國民經濟活動中特殊地位,及其在提供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過程中所獲取的大量信息,憑借這些優勢,運用電子計算機等先進手段和工具,為客戶提供的其它服務。
東盟七國指:菲律賓、緬甸、印度尼西亞、汶萊、馬來西亞、寮國、越南
加三,三國指的是中國,日本,南韓
Ⅱ 存款類金融機構有哪些
中國人民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民生銀行,農村合作社,信用社,郵政儲蓄等等~
Ⅲ 美國金融市場的特點是什麼。。。特點呀。。。急求。。。
根據性質不同,國際金融市場可分為傳統金融市場和離岸金融市場
1、傳統的國際金融市場是指從事市場所在國貨幣的國際信貸和國際證券業務,並受市場所在國政府管轄的金融市場。這種類型的國際金融市場一般是歷史上逐漸形成的,經歷了區域金融市場一→全國金融市場一→國際金融市場的發展階段,如倫敦、紐約、巴黎、法蘭克福、東京等。
2、離岸金融市場[offshore financial markets ],是指非居民之間以銀行為中介在某種貨幣發行國國境之外從事該種貨幣交易的市場,也有人將它稱為歐洲貨幣市場。它實際上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首先是進行境外貨幣的借貸業務,其次是發行各種以境外貨幣表示的債券,再次是各種境外貨幣之間的兌換市場,即外匯市場。
種類 按性質劃分,離岸金融中心大致有三種類型:
倫敦型 屬於「自然形成」的市場。倫敦離岸市場始於50年代末,它既經營銀行業務,也經營證券業務。非居民除獲准自由經營各項外匯、金融業務外,其吸收的存款也不需繳納法定準備金。過去,這類市場業務因受外匯管制等限制,而與國內業務截然分開,但自從1979年10月外匯管製取消後,對外匯金融業務的管理與國內金融業務同等對待,「離岸」本身的含義便發生了變異,倫敦離岸市場實際上已經成為兼具境內和離岸業務的「內外一體式」金融市場。香港自從1972年廢除外匯管制後,也逐漸演變成亞太地區一個主要的倫敦型離岸市場。
紐約型 最大特點在於「人為創設」和「內外分離」,而且沒有證券買賣。1981年12月,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同意設立國際銀行業設施(又稱國際銀行便利)之後,紐約離岸金融業務迅速發展。它的主要交易對象是非居民。籌資只能吸收外國居民、外國銀行和公司的存款,但開辦國際銀行業設施的不限於外國銀行,任何美國的存款機構、「愛治法」公司和外國銀行在美分行皆可申請開辦。存款不受美國國內銀行法規關於准備金比率和存款比率的限制。貸款必須在美國境外使用。該「設施」可使用包括美元在內的任何一種貨幣計價。由於美元是最主要的國際通貨,而該離岸市場主要交易貨幣也是歐洲美元,所以紐約離岸市場以本國貨幣作為主要交易貨幣。1986年開放的東京離岸市場也屬這一類型。
巴哈馬型 只有記帳而沒有實質性業務的離岸金融中心,又稱「逃稅型」離岸市場,這類市場實際上是「逃稅港」。由於在某些國家或地區開展金融業務可以逃避銀行利潤稅及營業稅等,同時在這些地方開辦分行的成本與費用也遠較倫敦低,所以離岸金融市場紛紛在這些地方開辟。拿騷、開曼群島和巴林等地皆屬此類。
離岸金融業務發展和離岸金融中心的迅速擴張,促進了國際性銀行的發展和國際信貸、國際融資的增長,但由於離岸存款不受各國國內法規的各種限制,它對存款所在國的貨幣供應量、銀行管制與貨幣政策的實施都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離岸金融市場的特徵
首先,市場基本不受所在地政府當局的金融政策、法令的管制和外匯管制措施的約束。
其次,市場以外國人的各項業務為主體,不對本國居民開放。
第三,市場經營的是外國貨幣,不涉及本國貨幣的經營和借貸。
第四,市場具有相對獨立的利率體系,不受所在國利率水平的限制,但是離岸市場之間的同種貨幣利率存在趨同的趨勢。
第五,市場使用的貨幣種類多樣,能夠向全球提供的交易和服務種類多樣。
Ⅳ 美國金融發展中形成現代金融體制特徵,
世界各國金融業發展已明顯呈現以下十大特徵和趨勢:一是金融管制放鬆化;二是金融創新化;三是金融市場全球化;四是融資證券化;五是銀行經營國際化;六是銀行業務全能化;七是銀行資本集中化;八是金融業電子網路化;九是國際貨幣結構多元化;十是金融監管國際化。
一、金融管制放鬆化
1、價格自由化:即取消存款利率限制,放開匯率管制,取消證券交易中的固定傭金制度;
2、公平競爭:擴大各類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和經營權力;
3、加強和改善金融市場的管理:改革金融市場,放鬆金融機構進入市場的限制,豐富金融工具和融資技術;
4、實行資本流動自由化:相繼放寬外國資本、外國金融機構進入本國金融市場的限制,以及本國資本和金融機構進入國外市場的限制。
二、金融創新化
金融創新主要體現於期權和期貨交易的發展,證券市場上大量新的交易方式和金融工具的出現,以及銀行國際業務中貨幣和利率的互換、票據發行便利和遠期利率協議等新的交易技術和業務的發展。
三、金融市場全球化
金融市場全球化是指由於科技進步、金融創新及金融管理的自由化,使得各國金融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緊密連接,逐步形成一個相互依賴、相互作用的有機整體。
四、融資證券化
美國,融資證券化表現得最為顯著,幾乎滲透到經濟生活中的各個角落,並成為投資銀行業新的角逐領域,近20年來,國際融資證券化促進了國際資本市場的長足發展。
五、銀行經營國際化
銀行經營跨國界發展,不但加速了國際資本流動及新的金融工具和技術的廣泛運用,而且加速了金融市場的全球化進程,90年代以來,銀行經營國際化進一步向全球化發展,並逐漸形成銀行國際業務與國內業務的合理分工,即大銀行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競爭,中小銀行則在國內金融市場上發展。
六、銀行業務全能化
金融業由「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專業化模式向「綜合經營、綜合管理」全能化模式的發展已成為當今國際金融業發展的主流。
七、銀行資本集中化
銀行並購活動將銀行資本的國際集中化程度再次推上了新的高度,它既向全球吸收資金,又向全球貸放資金,成為貨幣和資本國際流動的主要承擔者。由此可見,這些活動無疑會有力地促進銀行業務向更高層次的全球化方向發展。
八、金融業電子網路化
現代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為金融服務電子網路化提供了必要的物質基礎,使得全球金融一體化深深地依賴金融服務電子網路化的發展,同時也深刻地反映了世界各國金融業電子網路化的時代特徵。
九、國際貨幣結構多元化
1、從金本位到1945年布雷頓森林體系的建工;從60年代美國在西方經濟中的地位日趨下降,到70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宣告崩潰,反映了國際貨幣體系日益趨向多元化格局的發展歷程。
2、90年代以後,美元地位有所削弱,日元和德國馬克的地位則不斷增強,從而形成了美元、日元和馬克三幣並重的多元化國際貨幣格局。
十、金融監管國際化
90年代以來,全球范圍、地區范圍以及雙邊范圍內各個層次上的國際銀行監管合作都得到了空前發展。
1、巴林銀行倒閉事件表明,監管當局之間的有效溝通可以加強對國際性金融機構及其經營活動的監督與管理。
2、各國監管當局對創造和維護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都十分關注,以便其本國銀行參與其中的競爭。
3、1995年哈利法克斯和1996年裡昂高峰會議的公報都表明,人們對不受監管或監管不充分的金融活動所產生的潛在系統性風險開始給予極大關注。
正是基於這些原因,世界各國政府、中央銀行和監管當局在90年代給予國際銀行監管合作的優先考慮甚於以往任何時候。
Ⅳ 各國金融機構體系一般由哪幾類構成
1.國家金融機構體系是指在一個主權國家裡存在的各種金融機構及其彼此間形成的關系。各國的金融機構體系雖各有特點,但在種類和構成上基本相同。國家金融機構主要由管理性機構、商業經營性金融機構和政策性金融機構三大類構成。
(1)管理性機構:管理性機構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具有金融管理、監督職能的機構。主要有構成有四類:一是負責管理存款貨幣並監管銀行業的中央銀行或金融管理局,二是按分業設立的監管機構如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三是金融同業自律組織如行業協會,四是社會性公律組織如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機構等。中央銀行或金融管理局通常在一個國家或地區的金融監管組織機構中居於核心位置。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的金融業管理一直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
1992年10月成立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1998年11月8日成立了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003年成立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專門負責對銀行業的監管工作。相繼成立了銀行業公會、證券業協會、保險業協會等行業協會。此外,社會性公律組織如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機構等已經基本健全。
(2)商業經營性金融機構:商業經營性金融機構是指以經營工商業存放款、證券交易與發行、資金管理等一種或多種業務,以利潤為其主要經營目標的金融企業。商業銀行或存款機構、商業性保險公司、投資銀行、信託公司、投資基金、租賃公司等。商業經營性金融機構發展初期主要是以特定類業務為主。
商業銀行在各國經濟與金融發展中仍位居重要地位的金融機構之一。
(3)政策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指那些專門配合宏觀經濟調控,根據政策要求從事各種政策性金融活動的金融機構。世界各國都根據各自發展需要建立了相關的政策性金融機構。我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主要是政策性專業銀行,如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以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
Ⅵ 存款類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哪些職能
支付中介職能。
信用中介職能。
信用創造職能。
金融服務職能。
Ⅶ 根據(西方)商業銀行理論,哪個是商業銀行與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區別特徵
可以創造信用貨幣。
Ⅷ 美國有哪些金融機構
1、 聯邦儲備系統(中央銀行體系)
美國的聯邦儲備系統是根據年《聯邦儲備法》建立的,該系統由三級金融機構所組成:
聯邦儲備委員會。它是聯邦儲備系統的最高決策機構,有權獨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美聯儲由七名理事組成。在聯邦這一級的機構中,美聯儲系統還設立「美聯儲公開市場委員會」,其構成是聯邦儲備委員會的七名委員加上五名各區的聯邦儲備銀行行長(由12家聯邦儲備銀行行長輪流擔任,其中紐約聯邦儲備銀行行長為常任成員)共12人組成,它是聯邦儲備系統中負責進行公開市場買賣證券業務的最高決策機構。此外,還設立顧問委員會。
聯邦儲備銀行。美國將全國劃分為12個聯邦儲備區,在每一個儲備區內設立一家聯邦儲備銀行,作為該儲備區的中央銀行。
會員銀行。根據《聯邦儲備法》的規定,所有向聯邦政府注冊的商業銀行(即國民銀行)必須參加美國聯邦儲備系統。向州政府注冊的州銀行可自由選擇是否加入聯邦儲備系統。
2、商業銀行
美國的商業銀行可分為兩大類:第一類就是國民銀行,即根據1863年《國民銀行法》向聯邦政府注冊的商業銀行,一般而言這類銀行都是規模較大,資金實力雄厚的銀行;第二類是根據各州的銀行立法向各州政府注冊的商業銀行,一般稱之為州立銀行。這類銀行一般規模不大。
a、 商業銀行以外的為私人服務的金融機構
這類金融機構主要是指儲蓄信貸機構,他們主要是通過吸收長期性儲蓄存款來獲取資金,並將其運用於較長期的私人住宅抵押貸款上。具體而言,這類金融機構包括:儲蓄貸款協會、互助儲蓄銀行、信用合作社及人壽保險公司。
b、 商業銀行以外的為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
這類金融機構主要有銷售金融公司、商業金融公司、投資銀行、商業票據所、證券經紀人、證券交易所和信託機構等。其中,銷售金融公司主要是對消費者、批發商和零售商發放貸款。商業金融公司則是按一定的折扣購買企業的應收帳款。投資銀行主要是包銷公司及政府證券。商業票據所負責推銷企業的短期證券。證券交易所主要是為證券在二級市場上的交易流通提供一個場所。
3、 其他金融機構
主要是指養老金基金和貨幣市場互助基金。其中,養老金基金的資產主要是公司股票。而貨幣市場互助基金(又稱為共同基金),他們將小額儲蓄者與投資者的資金匯集起來在貨幣市場上購買各種收益較高的金融資產,如國庫券、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等,以獲取較高的收益,然後將盈利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給基金入股者。
4、 政府專業信貸機構
美國的政府專業信貸機構主要有兩大類:一類是向住宅購買者提供信貸的機構;一類是向農民和小企業提供信貸的機構。具體而言有:
住宅及城市開發部。它成立於1965年,主要是通過其所監督的下列三個機構向住宅購買者提供資金:聯邦住宅管理署、聯邦國民抵押貸款協會和政府國民抵押貸款協會。這些機構也不直接發放貸款,而是通過二級市場購買其他專業金融機構發放的住宅抵押貸款。
農業信貸機構。農業信貸管理署負責監督與協調以下三個為農民提供信貸的銀行系統:12家聯邦土地銀行、12家合作社銀行及其中央銀行、12家中期信貸銀行。美國現在的農業金融機構已構成農業信貸銀行基金。1987年又成立了聯邦農業抵押貸款公司。
小企業信貸。根據1958年《小企業投資法》建立了一筆2.5億美元的基金,以資助小企業投資公司,促進他們對小企業進行融資。
此外,美國還建立了美國進出口銀行,主要為美國對外貿易提供資金。
美國金融機構體系具有如下特點:
1、商業銀行的雙軌注冊制度。 美國商業銀行可以任意選擇是向聯邦政府還是向州政府注冊。其中,向前者注冊的就稱為國民銀行,向後者注冊的就稱為州立銀行。
2、獨特的單一銀行制度。美國的國民銀行不得跨州設立分支行。大約有1/3的州允許州立銀行在其境內設立分支機構;有1/3的州只允許州立銀行在其所在的州內設立分支銀行;其餘的1/3的州根本不允許銀行設立分支銀行。這一單一銀行體制在各國金融業中是獨具特色的。
3、銀行持股公司的大量存在。銀行持股公司是指控制一家或兩家以上銀行的公司。銀行持股公司的出現主要是為了克服美國不允許開設分支行的規定所造成的不利。
4、金融監管機構的多元化。美國對銀行與金融機構的監管是通過很多機構來進行的。對銀行監管機構而言就有三個:財政部貨幣監理官(專門負責國民銀行的立案注冊並對它們進行監管)、聯邦儲備系統(主要是對州立會員銀行及銀行持股公司進行監管)和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對參加存款保險制度的銀行進行監管)。1989年以後又將對銀行存款保險的監管職責轉交給銀行保險基金。此外,州立銀行主要受各州銀行監理官的監管,銀行在從事證券交易過程中還要受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管理。在銀行系統之外,在住宅抵押貸款與農業貸款上還存在於聯邦儲備系統相似的兩個平行的系統,它們各自有本系統內的最高監管機構。
Ⅸ 存款類金融機構與非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區別
1、籌集資金的途徑不同
銀行類金融機構通過吸收存款來籌集資金,而非銀行金融機構則以非回存款方答式籌集資金。
2、在金融交易中的角色不同
銀行在其業務中,既是債務人,又是債權人,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交易角色則比較復雜,如保險公司主要是充當保險人,證券公司則多作為代理人和經紀人,信託公司則主要充當受託人。
3、開辦的業務不同
銀行類金融機構的主要業務是存款和貸款,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業務方式則呈現出多樣化、專業化的特點,如證券公司主要從事股票、債券和期貨投資業務,保險公司主要從事保險業務,信託公司從事信託業務,租賃公司則主要從事租賃業務。
4、內部機構不同
非存款性金融機構一般包括:投資類金融機構(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障類金融機構(各類保險公司和社會保障基金)、其他非存款類金融機構(信託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擔保公司、資信評估機構以及金融信息咨詢機構等)。
5、運營風險不同
存款類金融機構涉及市場風險和其他風險的管理比較高,非存款類只是增加了發生呆賬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