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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要求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

發布時間:2021-02-01 01:06:47

㈠ 個人開養老院政府有什麼優惠政策

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徵營業稅;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從事非營利性活動取得的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2號)規定的免稅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免徵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免徵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有關基金(包括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散裝水泥專項基金、價格調節基金等);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應減半徵收上述費用和基金。養老機構建設涉及的暫不能免徵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性收費,由當地政府財政購買。養老服務機構確有困難,可以到所在地殘聯申請減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對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也要適當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性收費。

政府主辦和特許經營的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數字)電視等經營單位,應為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優質服務和收費優惠,其中用水、用電、用氣(燃料)納入居民生活用水、用電、用氣類別,執行居民生活用水、用電、用氣價格,免收有線電視開戶費、城區普通寬頻一次性連接費;優惠收取採用光纖接入或者接入距離較遠等成本較高的寬頻一次性連接費,通信費、收視費按當地最優惠標准收取。

境內外資本舉辦養老機構享有同等的稅收等優惠政策。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以及企業通過對公益性社會團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用於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12%以內部分,准予在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

各級政府要積極建設養老服務機構設施投融資平台,通過貸款貼息、直接融資補貼、融資擔保等間接投入辦法,使更多信貸資金、保險資金和社會資金投向養老服務業。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的信貸支持,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拓寬信貸抵押擔保物范圍,優先安排貸款資金,並在國家允許的貸款利率浮動幅度內給予利率優惠,合理確定貸款期限。

(1)五部門要求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擴展閱讀:

養老院是以老年生活照料、老年產品用品、老年健康服務、老年體育健身、老年文化娛樂、老年金融服務、老年旅遊等為主的養老服務業全面發展,養老服務業增加值在服務業中的比重顯著提升,機構養老、居家社區生活照料和護理等服務提供2萬個以上就業崗位,培育和支持一批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和大批富有創新活力的中小企業,形成一批養老服務產業集群,培育一批知名養老服務業品牌。

㈡ 國家對養老院有哪些扶持政策

國家對於民營養老院相關補助有:一次性建築補貼,床位補貼,相關稅收減免。

就設立方面:建設補貼(一次性分期支付),分為自建和改建,一般改建補貼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

就經營方面:運營補貼,根據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況,一般超過一定時期後給予200-50元每月的補貼,各地不同。另外可能會有些節日慰問金。

國家(指民政部)對社會力量興辦福利機構(包括民營、個人辦養老院)有優惠政策,但這種政策只是原則性的規定,各地政府、民政部門在貫徹落實中存在很大差別。

比如東部沿海地區,因經濟發展較好,對社會力量興辦福利機構實行資金扶持:一是建設補貼,分為新建、改建兩種標准;二是入住老人補貼,分為自理、半護理、全護理三種標准;相關稅的減免;土地劃撥。

比如天津對個人開養老院的按人頭給於800到2萬的補貼,具體有當地民政局負責,你可以咨詢一下當地民政局。

(2)五部門要求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擴展閱讀:

補助條件

除滿足養老機構(不含護理型)一次性建設補助的資助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老年養護院建設標准》(建標144-2010)、《醫療養老結合基本服務規范》(DB 37/T 2721-2015)、《護理院基本標准(2011版)》等建設標准和服務規范。

(2)醫療功能完善。單獨建設的老年養護院、護理院,應按照有關規范要求設置相應醫療科室,並報所在地衛生計生部門備案,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養老機構中內設康復醫院、護理院、養護院和分支醫療機構的,應向所在地衛生計生部門申請設置審批,分支醫療機構應達到《護理院基本標准(2011版)》規定的醫療條件。

(3)重點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務。

(4)配備一定數量的護理人員。

㈢ 國發201335號文件是否真實

  1.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為真。以下內容源自國務院網站。

  2. 有幾個老頭冒充國家老齡委的人,到處考察養老項目,以養老項目的名義吸引投資。接觸了幾人人,35號文的內容掌握的相當詳細,政策解讀十分到位。但真是騙子。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國發〔2013〕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我國養老服務業快速發展,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的養老服務體系初步建立,老年消費市場初步形成,老齡事業發展取得顯著成就。但總體上看,養老服務和產品供給不足、市場發育不健全、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等問題還十分突出。當前,我國已經進入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階段,2012年底我國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1.94億,2020年將達到2.43億,2025年將突破3億。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不斷滿足老年人持續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一項緊迫任務,有利於保障老年人權益,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有利於拉動消費、擴大就業,有利於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推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為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從國情出發,把不斷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發揮政府作用,通過簡政放權,創新體制機制,激發社會活力,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主體作用,健全養老服務體系,滿足多樣化養老服務需求,努力使養老服務業成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成為擴大內需、增加就業、促進服務業發展、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力量。
(二)基本原則。
深化體制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減少行政干預,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導力度,激發各類服務主體活力,創新服務供給方式,加強監督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堅持保障基本。以政府為主導,發揮社會力量作用,著力保障特殊困難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確保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加大對基層和農村養老服務的投入,充分發揮社區基層組織和服務機構在居家養老服務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家庭、個人承擔應盡責任。
注重統籌發展。統籌發展居家養老、機構養老和其他多種形式的養老,實行普遍性服務和個性化服務相結合。統籌城市和農村養老資源,促進基本養老服務均衡發展。統籌利用各種資源,促進養老服務與醫療、家政、保險、教育、健身、旅遊等相關領域的互動發展。
完善市場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逐步使社會力量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主體,營造平等參與、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大力發展養老服務業,提供方便可及、價格合理的各類養老服務和產品,滿足養老服務多樣化、多層次需求。
(三)發展目標。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的,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養老服務產品更加豐富,市場機制不斷完善,養老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
——服務體系更加健全。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等養老服務覆蓋所有居家老年人。符合標準的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等服務設施覆蓋所有城市社區,90%以上的鄉鎮和60%以上的農村社區建立包括養老服務在內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站點。全國社會養老床位數達到每千名老年人35-40張,服務能力大幅增強。
——產業規模顯著擴大。以老年生活照料、老年產品用品、老年健康服務、老年體育健身、老年文化娛樂、老年金融服務、老年旅遊等為主的養老服務業全面發展,養老服務業增加值在服務業中的比重顯著提升,全國機構養老、居家社區生活照料和護理等服務提供1000萬個以上就業崗位。涌現一批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和大批富有創新活力的中小企業,形成一批養老服務產業集群,培育一批知名品牌。
——發展環境更加優化。養老服務業政策法規體系建立健全,行業標准科學規范,監管機制更加完善,服務質量明顯提高。全社會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意識顯著增強,支持和參與養老服務的氛圍更加濃厚,養老志願服務廣泛開展,敬老、養老、助老的優良傳統得到進一步弘揚。
二、主要任務
(一)統籌規劃發展城市養老服務設施。
加強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各地在制定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必須按照人均用地不少於0.1平方米的標准,分區分級規劃設置養老服務設施。凡新建城區和新建居住(小)區,要按標准要求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並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設施沒有達到規劃和建設指標要求的,要限期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開辟養老服務設施,不得挪作他用。
綜合發揮多種設施作用。各地要發揮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養老服務功能,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社區服務中心(服務站)及社區衛生、文化、體育等設施的功能銜接,提高使用率,發揮綜合效益。要支持和引導各類社會主體參與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運營和管理,提供養老服務。各類具有為老年人服務功能的設施都要向老年人開放。
實施社區無障礙環境改造。各地區要按照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相關標准和規范,推動和扶持老年人家庭無障礙設施的改造,加快推進坡道、電梯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設施改造。
(二)大力發展居家養老服務網路。
發展居家養老便捷服務。地方政府要支持建立以企業和機構為主體、社區為紐帶、滿足老年人各種服務需求的居家養老服務網路。要通過制定扶持政策措施,積極培育居家養老服務企業和機構,上門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潔、助急、助醫等定製服務;大力發展家政服務,為居家老年人提供規范化、個性化服務。要支持社區建立健全居家養老服務網點,引入社會組織和家政、物業等企業,興辦或運營老年供餐、社區日間照料、老年活動中心等形式多樣的養老服務項目。
發展老年人文體娛樂服務。地方政府要支持社區利用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和社會場所組織開展適合老年人的群眾性文化體育娛樂活動,並發揮群眾組織和個人積極性。鼓勵專業養老機構利用自身資源優勢,培訓和指導社區養老服務組織和人員。
發展居家網路信息服務。地方政府要支持企業和機構運用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手段創新居家養老服務模式,發展老年電子商務,建設居家服務網路平台,提供緊急呼叫、家政預約、健康咨詢、物品代購、服務繳費等適合老年人的服務項目。
(三)大力加強養老機構建設。
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各地要根據城鄉規劃布局要求,統籌考慮建設各類養老機構。在資本金、場地、人員等方面,進一步降低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的門檻,簡化手續、規范程序、公開信息,行政許可和登記機關要核定其經營和活動范圍,為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提供便捷服務。鼓勵境外資本投資養老服務業。鼓勵個人舉辦家庭化、小型化的養老機構,社會力量舉辦規模化、連鎖化的養老機構。鼓勵民間資本對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會資源進行整合和改造,用於養老服務。
辦好公辦保障性養老機構。各地公辦養老機構要充分發揮托底作用,重點為「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和扶養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的供養、護理服務。政府舉辦的養老機構要實用適用,避免鋪張豪華。
開展公辦養老機構改制試點。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積極穩妥地把專門面向社會提供經營性服務的公辦養老機構轉製成為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床位應逐步通過公建民營等方式管理運營,積極鼓勵民間資本通過委託管理等方式,運營公有產權的養老服務設施。要開展服務項目和設施安全標准化建設,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四)切實加強農村養老服務。
健全服務網路。要完善農村養老服務托底的措施,將所有農村「三無」老人全部納入五保供養范圍,適時提高五保供養標准,健全農村五保供養機構功能,使農村五保老人老有所養。在滿足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支持鄉鎮五保供養機構改善設施條件並向社會開放,提高運營效益,增強護理功能,使之成為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依託行政村、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農家大院等,建設日間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動站等互助性養老服務設施。農村黨建活動室、衛生室、農家書屋、學校等要支持農村養老服務工作,組織與老年人相關的活動。充分發揮村民自治功能和老年協會作用,督促家庭成員承擔贍養責任,組織開展鄰里互助、志願服務,解決周圍老年人實際生活困難。
拓寬資金渠道。各地要進一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有關農村可以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的要求。鼓勵城市資金、資產和資源投向農村養老服務。各級政府用於養老服務的財政性資金應重點向農村傾斜。
建立協作機制。城市公辦養老機構要與農村五保供養機構等建立長期穩定的對口支援和合作機制,採取人員培訓、技術指導、設備支援等方式,幫助其提高服務能力。建立跨地區養老服務協作機制,鼓勵發達地區支援欠發達地區。
(五)繁榮養老服務消費市場。
拓展養老服務內容。各地要積極發展養老服務業,引導養老服務企業和機構優先滿足老年人基本服務需求,鼓勵和引導相關行業積極拓展適合老年人特點的文化娛樂、體育健身、休閑旅遊、健康服務、精神慰藉、法律服務等服務,加強殘障老年人專業化服務。
開發老年產品用品。相關部門要圍繞適合老年人的衣、食、住、行、醫、文化娛樂等需要,支持企業積極開發安全有效的康復輔具、食品葯品、服裝服飾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務產品,引導商場、超市、批發市場設立老年用品專區專櫃;開發老年住宅、老年公寓等老年生活設施,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引導和規范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開發適合老年人的理財、信貸、保險等產品。
培育養老產業集群。各地和相關行業部門要加強規劃引導,在制定相關產業發展規劃中,要鼓勵發展養老服務中小企業,扶持發展龍頭企業,實施品牌戰略,提高創新能力,形成一批產業鏈長、覆蓋領域廣、經濟社會效益顯著的產業集群。健全市場規范和行業標准,確保養老服務和產品質量,營造安全、便利、誠信的消費環境。
(六)積極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
推動醫養融合發展。各地要促進醫療衛生資源進入養老機構、社區和居民家庭。衛生管理部門要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醫療機構要積極支持和發展養老服務,有條件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應當開設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復護理。要探索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新模式,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建立社區醫院與老年人家庭醫療契約服務關系,開展上門診視、健康查體、保健咨詢等服務,加快推進面向養老機構的遠程醫療服務試點。醫療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就醫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健全醫療保險機制。對於養老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符合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條件的,可申請納入定點范圍,入住的參保老年人按規定享受相應待遇。完善醫保報銷制度,切實解決老年人異地就醫結算問題。鼓勵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險、長期護理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人身保險產品,鼓勵和引導商業保險公司開展相關業務。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投融資政策。要通過完善扶持政策,吸引更多民間資本,培育和扶持養老服務機構和企業發展。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安排財政性資金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金融機構要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拓寬信貸抵押擔保物范圍,積極支持養老服務業的信貸需求。積極利用財政貼息、小額貸款等方式,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有效信貸投入。加強養老服務機構信用體系建設,增強對信貸資金和民間資本的吸引力。逐步放寬限制,鼓勵和支持保險資金投資養老服務領域。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鼓勵養老機構投保責任保險,保險公司承保責任保險。地方政府發行債券應統籌考慮養老服務需求,積極支持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及無障礙改造。
(二)完善土地供應政策。各地要將各類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可將閑置的公益性用地調整為養老服務用地。民間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政府舉辦的養老機構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按照國家對經營性用地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的規定,優先保障供應,並制定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土地政策。嚴禁養老設施建設用地改變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搞房地產開發。
(三)完善稅費優惠政策。落實好國家現行支持養老服務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徵營業稅,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規定免徵企業所得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准予在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各地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要免徵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要減半徵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也要適當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境內外資本舉辦養老機構享有同等的稅收等優惠政策。制定和完善支持民間資本投資養老服務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四)完善補貼支持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養老服務評估機制,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可根據養老服務的實際需要,推進民辦公助,選擇通過補助投資、貸款貼息、運營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服務機構,開展養老服務。民政部本級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級政府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將50%以上的資金用於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並隨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進一步完善落實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要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養老服務的政策措施。
(五)完善人才培養和就業政策。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部門要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增設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和課程,擴大人才培養規模,加快培養老年醫學、康復、護理、營養、心理和社會工作等方面的專門人才,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大專院校對口專業畢業生從事養老服務工作。充分發揮開放大學作用,開展繼續教育和遠程學歷教育。依託院校和養老機構建立養老服務實訓基地。加強老年護理人員專業培訓,對符合條件的參加養老護理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從業人員按規定給予相關補貼,在養老機構和社區開發公益性崗位,吸納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就業困難人員等從事養老服務。養老機構應當積極改善養老護理員工作條件,加強勞動保護和職業防護,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提高職工工資福利待遇。養老機構應當科學設置專業技術崗位,重點培養和引進醫生、護士、康復醫師、康復治療師、社會工作者等具有執業或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對在養老機構就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與醫療機構、福利機構相同的執業資格、注冊考核政策。
(六)鼓勵公益慈善組織支持養老服務。引導公益慈善組織重點參與養老機構建設、養老產品開發、養老服務提供,使公益慈善組織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重要力量。積極培育發展為老服務公益慈善組織。積極扶持發展各類為老服務志願組織,開展志願服務活動。倡導機關幹部和企事業單位職工、大中小學學生參加養老服務志願活動。支持老年群眾組織開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服務社會活動。探索建立健康老人參與志願互助服務的工作機制,建立為老志願服務登記制度。弘揚敬老、養老、助老的優良傳統,支持社會服務窗口行業開展「敬老文明號」創建活動。
四、組織領導
(一)健全工作機制。各地要將發展養老服務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強化工作協調機制,定期分析養老服務業發展情況和存在問題,研究推進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認真落實養老服務業發展的相關任務要求。民政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行業規范、業務指導職責,推動公辦養老機構改革發展。發展改革部門要將養老服務業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支持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財政部門要在現有資金渠道內對養老服務業發展給予財力保障。老齡工作機構要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加強督促指導工作。教育、公安消防、衛生計生、國土、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商務、稅務、金融、質檢、工商、食品葯品監管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形成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
(二)開展綜合改革試點。國家選擇有特點和代表性的區域進行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在財政、金融、用地、稅費、人才、技術及服務模式等方面進行探索創新,先行先試,完善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為全國養老服務業發展提供經驗。
(三)強化行業監管。民政部門要健全養老服務的准入、退出、監管制度,指導養老機構完善管理規范、改善服務質量,及時查處侵害老年人人身財產權益的違法行為和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價格主管部門要探索建立科學合理的養老服務定價機制,依法確定適用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范圍。有關部門要建立完善養老服務業統計制度。其他各有關部門要依照職責分工對養老服務業實施監督管理。要積極培育和發展養老服務行業協會,發揮行業自律作用。
(四)加強督促檢查。各地要加強工作績效考核,確保責任到位、任務落實。省級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意見要求,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實施意見。國務院相關部門要根據本部門職責,制定具體政策措施。民政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要抓緊研究提出促進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服務業的具體措施和意見。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和老齡工作機構要加強對本意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國務院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
國務院
2013年9月6日

㈣ 養老院產業的相關金融政策

《關於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

(銀發〔2016〕65號)

中國人民銀行民政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關於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

銀發〔2016〕65號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關於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84號文轉發)等有關要求,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大力推動金融組織、產品和服務創新,改進完善養老領域金融服務,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養老領域金融服務的重要意義

(一)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需要創新金融服務。

當前,我國已經進入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階段,發展養老服務業,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是適應傳統養老模式轉變、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的必由之路,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緊迫任務。立足國情,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加快建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迫切要求改進和創新金融服務,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廣泛動員社會資本參與,增加社會養老財富儲備,提升養老服務支付能力,保障「老有所養」戰略目標順利實現。

(二)做好養老領域金融服務是金融業自身轉型升級的內在要求。

在金融市場化、國際化和多元化趨勢下,金融機構傳統業務和發展模式面臨挑戰,金融業進入轉型升級的重要發展階段。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有效滿足迅速增長的養老服務業發展和居民養老領域金融服務需求,是增加資本市場中長期資金供給,促進金融市場發展和金融結構優化的重要手段,是金融機構拓展新業務的重要機遇,是金融業轉型升級的重要途徑。各金融機構要增強戰略意識,加快養老領域業務發展規劃和市場布局,努力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實現支持養老服務業和自身轉型發展的良性互動。

二、總體要求

(三)指導思想。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決策部署,以滿足社會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養老領域金融服務需求為出發點,以提高金融對養老服務業的資源配置效率為方向,統籌各類金融資源,持續推進改革創新,建立和完善有利於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金融組織、產品、服務和政策體系,切實改善和提升養老領域金融服務水平。

(四)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市場主導,政策扶持。以市場化為方向,以政府扶持為引導,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在實現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推動金融資源向養老服務領域配置和傾斜。二是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服務。立足區域養老服務業發展和居民養老需求實際,對居家養老、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等不同養老服務形式,積極探索和創新與之相適應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提供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三是堅持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加強金融支持與養老服務業發展各類規劃和政策的銜接,以滿足「老有所養」、推進醫養結合和建設社會養老服務體系需求為重點,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破除制約金融服務的體制機制障礙,努力尋求重點領域突破。

(五)發展目標。

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蓋廣泛、種類齊全、功能完備、服務高效、安全穩健,與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符合小康社會要求的金融服務體系。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金融組織更加多層次,產品更加多元化,服務更加多樣化,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和滿足居民養老需求的能力和水平明顯提升。

三、大力完善促進居民養老和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多層次金融組織體系

(六)創新專業金融組織形式。

支持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優化整合資源,提高養老領域金融服務水平。鼓勵金融機構將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個人養老相關的金融業務和戰略轉型相結合,探索建立養老金融事業部制。支持金融機構在符合條件的地區或分支機構組建服務養老的金融發展專業團隊、特色分(支)行等多種形式的金融服務專營機構,提升金融服務專業化水平。

(七)支持各類金融組織開展養老領域金融業務。

鼓勵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等各類金融機構積極應對老齡化社會發展要求,優化內部組織架構和管理體制,增強養老領域金融服務能力。鼓勵金融租賃公司開發適合養老服務業特點、價格公允的產品,提供融資租賃等金融服務。鼓勵信託公司利用信託制度優勢,積極開發各類附帶養老保障的信託產品,滿足居民養老領域金融服務需求,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

(八)積極培育服務養老的金融中介體系。

鼓勵金融機構創新與融資擔保機構合作模式,以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主,引導各類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支持力度。積極引導徵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面向養老服務業開展徵信、評級服務,鼓勵銀行與徵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合作,實施對養老服務機構的分類扶持。支持發展與養老領域金融創新相適應的法律、評估、會計等中介服務機構,鼓勵金融機構與養老信息和智慧服務平台合作,運用「互聯網+」大數據資源,提供更高效的金融服務。

四、積極創新適合養老服務業特點的信貸產品和服務

(九)完善養老服務業信貸管理機制。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養老服務業發展導向和經營特點,專門制定養老服務業信貸政策,開發針對養老服務業的特色信貸產品,建立適合養老服務業特點的授信審批、信用評級、客戶准入和利率定價制度,為養老服務業提供差異化信貸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民政部門、行業協會等合作開展養老信貸專項培訓,提升信貸服務專業化水平。

(十)加快創新養老服務業貸款方式。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承貸主體,對企業或個人投資設立的養老服務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以向投資企業或個人作為承貸主體發放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個人投資設立小型養老服務機構,或招用員工比例達到政策要求的小微養老服務企業,積極利用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給予支持。對建設周期長、現金流穩定的養老服務項目,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適當延長貸款期限,靈活採取循環貸款、年審制、分期分段式等多種還款方式。

(十一)拓寬養老服務業貸款抵押擔保范圍。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以養老服務機構有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產權明晰的房產等固定資產為抵押,提供信貸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開展應收賬款、動產、知識產權、股權等抵質押貸款創新,滿足養老服務企業多樣化融資需求。有條件的地區在風險可控、不改變養老機構性質和用途的前提下,可探索養老服務機構其他資產抵押貸款的可行模式。

五、支持拓寬有利於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多元化融資渠道

(十二)推動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企業上市融資。

支持處於成熟期、經營較為穩定的養老服務企業在主板市場上市。支持符合條件的已上市的養老服務企業通過發行股份等再融資方式進行並購和重組。探索建立民政部門與證券監管部門的項目信息合作機制,加強中小養老服務企業的培育、篩選和儲備,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養老服務企業在中小板、創業板、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市融資。探索利用各類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為非上市養老服務企業提供股份轉讓渠道。

(十三)支持養老服務業通過債券市場融資。

支持處於成熟期的優質養老服務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公司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方式融資。鼓勵中小養老服務企業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集合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積極發揮各類擔保增信機構作用,為中小養老服務企業發債提供增信支持。對運作比較成熟、未來現金流穩定的養老服務項目,可以項目資產的未來現金流、收益權等為基礎,探索發行項目收益票據、資產支持證券等產品。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通過發行金融債、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等方式,募集資金重點用於支持小微養老服務企業發展。

(十四)鼓勵多元資金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

支持各地採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建設或發展養老機構,鼓勵銀行、證券等金融機構創新適合PPP項目的融資機制,為社會資本投資參與養老服務業提供融資支持,積極探索與政府購買基本健康養老服務配套的金融支持模式。鼓勵金融機構通過基金模式,探索運用股權投資、夾層投資、股東借款等多種形式,加大對養老服務企業、機構和項目的融資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養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通過階段參股、跟進投資等方式,引導和帶動社會資本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投入。鼓勵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等投資者積極投資處於初創階段、市場前景廣闊的養老服務企業。

六、推動完善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優化保險資金使用

(十五)完善多層次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進一步完善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商業養老保險等組成的多層次、多支柱的養老保險體系。推進公平、統一、規范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發揮社會保險保障基本生活的重要作用。大力拓展企業年金、商業團體養老保險等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促進企業補充養老保險進一步向中小企業覆蓋。推動商業養老保險逐步成為個人和家庭商業養老保障計劃的主要承擔者、企業發起的養老健康保障計劃的重要提供者、社會保險市場化運作的積極參與者,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商業養老健康保障計劃,促使商業保險成為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

(十六)加快保險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

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繼續推進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發展獨生子女家庭保障計劃,豐富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積極開發長期護理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產品,助推養老、康復、醫療、護理等服務有機結合。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由政府使用醫保基金賬戶結余統一為參保人購買護理保險產品,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積極探索多元化保險籌資模式,保障老年人長期護理服務需求。支持保險公司發展農民養老健康保險、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等普惠保險業務。大力發展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為養老機構運營提供風險保障。

(十七)創新保險資金運用方式。

積極借鑒國際經驗,在符合投向要求、有效分散風險的前提下,推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基金、職業年金基金委託市場化機構多種渠道開展投資,實現資金保值增值,提升服務能力。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以投資新建、參股、並購、租賃、託管等方式,興辦養老社區和養老服務機構。鼓勵保險公司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通過股權、債權、基金、資產支持計劃、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等多種形式,為養老服務企業及項目提供中長期、低成本的資金支持。

七、著力提高居民養老領域的金融服務能力和水平

(十八)增強老年群體金融服務便利性。

鼓勵金融機構優化網點布局,進一步向養老社區、老年公寓等老年群體較為集中的區域延伸服務網點,提高金融服務的可得性。支持金融機構對營業網點進行親老適老化改造,加強助老設備、無障礙設施建設,開辟老年客戶服務專區,提供敬老服務專窗、綠色通道等便捷服務,為老年客戶營造便捷、安全、舒適的服務環境。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優化老年客戶電話銀行服務流程。

(十九)積極發展服務居民養老的專業化金融產品。

鼓勵銀行、證券、信託、基金、保險等各類金融機構針對不同年齡群體的養老保障需求,積極開發可提供長期穩定收益、符合養老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異化金融產品。大力發展養老型基金產品,鼓勵個人通過各類專業化金融產品投資增加財產性收入,提高自我養老保障能力。加快老年醫療、健身、娛樂、旅遊等領域消費信貸、信託產品創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業務。鼓勵金融機構積極探索代際養老、預防式養老、第三方付費養老等養老模式和產品,提高居民養老財富儲備和養老服務支付能力。

(二十)不斷擴展金融服務內容。

金融機構要積極介入社會保障、企業年金、養老保障與福利計劃等業務,做好支付結算、賬戶管理、託管和投資等基礎服務。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為老年群體提供特定服務的銀行卡等非現金支付工具,適當減免開卡工本費、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等費用,探索提供商戶優惠、醫療健康、休閑娛樂、教育咨詢、法律援助等配套增值服務。加強老年金融消費者教育和權益保護,加大理財產品等新型金融業務的宣傳和普及力度,拓展老年人金融知識,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老年人辦理大額轉賬等業務應及時提醒查閱,在面向老年人銷售保險、理財產品時,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不得誤導銷售或錯誤銷售。

八、加強組織實施與配套保障

(二十一)加強金融政策與產業政策的協調配合。

建立人民銀行、民政、金融監管等部門參加的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工作協調機制,加強政策協調和信息溝通,形成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金融政策合力。制定並定期完善養老服務業指導目錄,發布更新養老服務機構與企業信息,建立健全項目資料庫和推薦機制。對納入資料庫並獲得民政部門推薦的優質養老服務項目,金融機構應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基礎上給予積極支持。各級民政部門應指導養老機構建立規范的財務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提高承貸能力和償付水平。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積極運用財政貼息、貸款風險補償、擔保增信等政策工具,加大對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激勵和扶持。

(二十二)綜合運用多種金融政策工具。

加強信貸政策引導,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養老服務業和醫養結合領域的支持力度。運用支小再貸款、再貼現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養老服務企業的信貸支持。不斷完善金融監管政策,加強對銀行、證券、信託、基金、保險等金融機構開展養老領域金融組織、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監管,以利於金融創新穩妥有序開展。

(二十三)加強政策落實與效果監測。

各金融機構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專項統計制度,加強對養老領域金融業務發展的統計與監測分析。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會同民政、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監督管理部門等,根據本指導意見精神,結合轄區實際,制定和完善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具體實施意見或辦法,切實抓好貫徹實施工作。

內容來源於養老信息網:《關於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6〕65號)全文》

㈤ 國務院關於加快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2014年8月10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今後較長一段時期保險業發展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穩健、誠信規范,具有較強服務能力、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的現代保險服務業,努力由保險大國向保險強國轉變。
《意見》指出,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對完善現代金融體系、帶動擴大社會就業、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創新社會治理方式、保障社會穩定運行、提升社會安全感、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具有重要意義。要堅持市場主導、政策引導,堅持改革創新、擴大開放,堅持完善監管、防範風險,使現代保險服務業成為健全金融體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撐、創新社會管理的有效機制、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和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抓手,使保險成為政府、企業、居民風險管理和財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為提高保障水平和質量的重要渠道,成為政府改進公共服務、加強社會管理的有效工具。
《意見》提出了9方面29條政策措施。一是構築保險民生保障網,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把商業保險建成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創新養老保險產品服務,發展多樣化健康保險服務。二是發揮保險風險管理功能,完善社會治理體系。運用保險機制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發揮責任保險化解矛盾糾紛的功能作用。三是完善保險經濟補償機制,提高災害救助參與度。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建立巨災保險制度。四是大力發展「三農」保險,創新支農惠農方式。積極發展農業保險,拓展「三農」保險的廣度和深度。五是拓展保險服務功能,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充分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的獨特優勢,促進保險市場與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協調發展,推動保險服務經濟結構調整,加大保險業支持企業「走出去」的力度。六是推進保險業改革開放,全面提升行業發展水平。深化保險行業改革,提升保險業對外開放水平,鼓勵保險產品服務創新,加快發展再保險市場,充分發揮保險中介市場作用。七是加強和改進保險監管,防範化解風險。推進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加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八是加強基礎建設,優化保險業發展環境。全面推進保險業信用體系建設,加強保險業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全社會的保險意識,在全社會形成學保險、懂保險、用保險的氛圍。九是完善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的支持政策。建立保險監管協調機制,鼓勵政府通過多種方式購買保險服務,研究完善促進現代保險服務業加快發展的稅收政策,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加強對養老產業和健康服務業的用地保障,完善對農業保險的財政補貼政策。
《意見》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的重要意義,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促進現代保險服務業有序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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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如何投資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養老機構

首先,從立法本意上來講,如果出於投資目的從事養老服務不應當設立民非機構。根據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第二條規定「 本條例所稱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由此可見一個組織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則意味著該組織從事的是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這與從事投資的目的是完全不相符的。所以由此而言,出資投資盈利目的設立養老機構,不應當設立民辦非企業單位,而是到工商管理部門登記為企業。從實踐上看,投資人為了享受國家對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優惠政策,紛紛設立民辦非企業單位。這是背離了立法機關的初衷。

其次,我們應當看到,民辦教育經過多年發展以後,很多學校體量已經非常大,有進入資本市場的需要,但是囿於組織形式的障礙,要經歷改制、清算等途徑來改變組織形式實現。民辦學校今天的狀況就是養老機構的未來。所以前車之鑒還是非常直接考慮的。基於此,從法律角度考慮,成立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養老機構是否值得,或者商業模式該如何設計,還是很值得思考的。
最後,從法律的角度,如果既要享受目前的優惠政策,又要在養老產業發展過程中能獲得利潤,則要從立法機關的立法目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運行機制出發,設計一套既能體現民辦非企業單位公益性目的,又能兼顧投資人的利潤訴求的規范的運作機制是非常關鍵的。

㈦ 國家對辦敬老院有什麼政策

第一,根據《貴州省資助民辦養老院》規定資助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的方式包括養老服務機構一次性建設補助和年度運營補貼。一次性建設補助對按標准建設、依規定運營的民辦養老服務機構,按每張床位3000元的標准分三年給予補助,每年審核一次。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按每張床位2000元的標准分兩年給予補助,每年審核一次。年度運營補貼按養老服務機構入住滿一個月的老年人實際佔用床位數計算全年平均數,每年每張床位給予不低於200元的運營補貼。

《貴州省資助民辦養老院》明確凡符合資助條件的民辦養老服務機構,均可在每年的3月,向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申請一次性建設補助或年度運營補貼。凡獲得資助的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要與當地民政部門簽訂協議,五年內不得變更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的非營利性質,不得改變養老服務功能,否則須全額退回資助資金。

省級民政、財政部門將定期對資助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弄虛作假、擠占挪用、騙取省級補助資金的市、縣,將在全省進行通報,並追回資助資金,同時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有關規定,對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處罰。

第二、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力度

暫免徵收社會福利院、敬老院、光榮院、養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性或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企業所得稅、服務收入營業稅以及養老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減免其行政事業性收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對繳納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確有困難的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可報經主管部門批准,予以減免。政府主辦和特許經營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通信、有線(數字)電視等經營單位應為福利性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優質服務和收費優惠。

其中用水、用電、供暖、用氣(燃料)等價格與居民用戶實行同價,並免收相應的配套費;免收養老服務機構有線(數字)電視、寬頻互聯網一次性接入費。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發生的生活垃圾、糞便清運等費用,可在達標排放污染物的情況下,經負責徵收排污費的環保部門核准後免繳排污費。

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救護與生活用車可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經核定後免徵養路費。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按規定予以扣除。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按國家扶持發展服務業的相關政策執行。

第三、優先安排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用地

符合規劃要求並具備劃撥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用地要優先予以保證;不具備劃撥用地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用地要按照相關規定加快審批,但要加強監督,確保批准用地真正用於養老事業。鼓勵企事業單位、個人利用閑置的房屋資產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第四、加大財政對養老服務業的投入

各級政府要將養老服務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福利性養老服務設施項目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按照核定床位數或實際入住老年人數,給予面向老年人服務的福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一次性開辦補助。

第五、鼓勵金融部門充分發揮信貸支持作用

金融機構要支持老年社會福利事業發展,增加對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建設項目的信貸投入,適當放寬貸款條件,並提供優惠利率。

(7)五部門要求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擴展閱讀:

養老院申辦條件

1、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服務機構:60張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審批,60張床位以下的由所在縣(市)區民政局審批,報市民政局備案。

2、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由受理民政部門進行實地審驗,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不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申請人書面整改通知書,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並重新提出執業申請。

3、辦養老院首先需要經辦人填寫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還得有審辦資格證明文件、資金來源證明和固定場所證明文件,以及章程草案,有以上6項條件後就可以到所在轄區的民政部門辦理手續。

㈧ 養老院國家有什麼優惠政策

中國人民銀行民政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關於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

銀發〔2016〕65號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關於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84號文轉發)等有關要求,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大力推動金融組織、產品和服務創新,改進完善養老領域金融服務,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養老領域金融服務的重要意義

(一)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需要創新金融服務。

當前,我國已經進入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階段,發展養老服務業,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是適應傳統養老模式轉變、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的必由之路,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緊迫任務。立足國情,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加快建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迫切要求改進和創新金融服務,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廣泛動員社會資本參與,增加社會養老財富儲備,提升養老服務支付能力,保障「老有所養」戰略目標順利實現。

(二)做好養老領域金融服務是金融業自身轉型升級的內在要求。

在金融市場化、國際化和多元化趨勢下,金融機構傳統業務和發展模式面臨挑戰,金融業進入轉型升級的重要發展階段。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有效滿足迅速增長的養老服務業發展和居民養老領域金融服務需求,是增加資本市場中長期資金供給,促進金融市場發展和金融結構優化的重要手段,是金融機構拓展新業務的重要機遇,是金融業轉型升級的重要途徑。各金融機構要增強戰略意識,加快養老領域業務發展規劃和市場布局,努力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實現支持養老服務業和自身轉型發展的良性互動。

二、總體要求

(三)指導思想。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決策部署,以滿足社會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養老領域金融服務需求為出發點,以提高金融對養老服務業的資源配置效率為方向,統籌各類金融資源,持續推進改革創新,建立和完善有利於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金融組織、產品、服務和政策體系,切實改善和提升養老領域金融服務水平。

(四)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市場主導,政策扶持。以市場化為方向,以政府扶持為引導,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在實現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推動金融資源向養老服務領域配置和傾斜。二是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服務。立足區域養老服務業發展和居民養老需求實際,對居家養老、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等不同養老服務形式,積極探索和創新與之相適應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提供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三是堅持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加強金融支持與養老服務業發展各類規劃和政策的銜接,以滿足「老有所養」、推進醫養結合和建設社會養老服務體系需求為重點,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破除制約金融服務的體制機制障礙,努力尋求重點領域突破。

(五)發展目標。

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蓋廣泛、種類齊全、功能完備、服務高效、安全穩健,與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符合小康社會要求的金融服務體系。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金融組織更加多層次,產品更加多元化,服務更加多樣化,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和滿足居民養老需求的能力和水平明顯提升。

三、大力完善促進居民養老和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多層次金融組織體系

(六)創新專業金融組織形式。

支持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優化整合資源,提高養老領域金融服務水平。鼓勵金融機構將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個人養老相關的金融業務和戰略轉型相結合,探索建立養老金融事業部制。支持金融機構在符合條件的地區或分支機構組建服務養老的金融發展專業團隊、特色分(支)行等多種形式的金融服務專營機構,提升金融服務專業化水平。

(七)支持各類金融組織開展養老領域金融業務。

鼓勵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等各類金融機構積極應對老齡化社會發展要求,優化內部組織架構和管理體制,增強養老領域金融服務能力。鼓勵金融租賃公司開發適合養老服務業特點、價格公允的產品,提供融資租賃等金融服務。鼓勵信託公司利用信託制度優勢,積極開發各類附帶養老保障的信託產品,滿足居民養老領域金融服務需求,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

(八)積極培育服務養老的金融中介體系。

鼓勵金融機構創新與融資擔保機構合作模式,以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主,引導各類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支持力度。積極引導徵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面向養老服務業開展徵信、評級服務,鼓勵銀行與徵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合作,實施對養老服務機構的分類扶持。支持發展與養老領域金融創新相適應的法律、評估、會計等中介服務機構,鼓勵金融機構與養老信息和智慧服務平台合作,運用「互聯網+」大數據資源,提供更高效的金融服務。

四、積極創新適合養老服務業特點的信貸產品和服務

(九)完善養老服務業信貸管理機制。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養老服務業發展導向和經營特點,專門制定養老服務業信貸政策,開發針對養老服務業的特色信貸產品,建立適合養老服務業特點的授信審批、信用評級、客戶准入和利率定價制度,為養老服務業提供差異化信貸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民政部門、行業協會等合作開展養老信貸專項培訓,提升信貸服務專業化水平。

(十)加快創新養老服務業貸款方式。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承貸主體,對企業或個人投資設立的養老服務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以向投資企業或個人作為承貸主體發放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個人投資設立小型養老服務機構,或招用員工比例達到政策要求的小微養老服務企業,積極利用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給予支持。對建設周期長、現金流穩定的養老服務項目,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適當延長貸款期限,靈活採取循環貸款、年審制、分期分段式等多種還款方式。

(十一)拓寬養老服務業貸款抵押擔保范圍。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以養老服務機構有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產權明晰的房產等固定資產為抵押,提供信貸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開展應收賬款、動產、知識產權、股權等抵質押貸款創新,滿足養老服務企業多樣化融資需求。有條件的地區在風險可控、不改變養老機構性質和用途的前提下,可探索養老服務機構其他資產抵押貸款的可行模式。

五、支持拓寬有利於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多元化融資渠道

(十二)推動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企業上市融資。

支持處於成熟期、經營較為穩定的養老服務企業在主板市場上市。支持符合條件的已上市的養老服務企業通過發行股份等再融資方式進行並購和重組。探索建立民政部門與證券監管部門的項目信息合作機制,加強中小養老服務企業的培育、篩選和儲備,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養老服務企業在中小板、創業板、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市融資。探索利用各類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為非上市養老服務企業提供股份轉讓渠道。

(十三)支持養老服務業通過債券市場融資。

支持處於成熟期的優質養老服務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公司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方式融資。鼓勵中小養老服務企業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集合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積極發揮各類擔保增信機構作用,為中小養老服務企業發債提供增信支持。對運作比較成熟、未來現金流穩定的養老服務項目,可以項目資產的未來現金流、收益權等為基礎,探索發行項目收益票據、資產支持證券等產品。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通過發行金融債、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等方式,募集資金重點用於支持小微養老服務企業發展。

(十四)鼓勵多元資金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

支持各地採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建設或發展養老機構,鼓勵銀行、證券等金融機構創新適合PPP項目的融資機制,為社會資本投資參與養老服務業提供融資支持,積極探索與政府購買基本健康養老服務配套的金融支持模式。鼓勵金融機構通過基金模式,探索運用股權投資、夾層投資、股東借款等多種形式,加大對養老服務企業、機構和項目的融資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養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通過階段參股、跟進投資等方式,引導和帶動社會資本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投入。鼓勵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等投資者積極投資處於初創階段、市場前景廣闊的養老服務企業。

六、推動完善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優化保險資金使用

(十五)完善多層次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進一步完善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商業養老保險等組成的多層次、多支柱的養老保險體系。推進公平、統一、規范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發揮社會保險保障基本生活的重要作用。大力拓展企業年金、商業團體養老保險等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促進企業補充養老保險進一步向中小企業覆蓋。推動商業養老保險逐步成為個人和家庭商業養老保障計劃的主要承擔者、企業發起的養老健康保障計劃的重要提供者、社會保險市場化運作的積極參與者,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商業養老健康保障計劃,促使商業保險成為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

(十六)加快保險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

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繼續推進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發展獨生子女家庭保障計劃,豐富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積極開發長期護理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產品,助推養老、康復、醫療、護理等服務有機結合。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由政府使用醫保基金賬戶結余統一為參保人購買護理保險產品,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積極探索多元化保險籌資模式,保障老年人長期護理服務需求。支持保險公司發展農民養老健康保險、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等普惠保險業務。大力發展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為養老機構運營提供風險保障。

(十七)創新保險資金運用方式。

積極借鑒國際經驗,在符合投向要求、有效分散風險的前提下,推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基金、職業年金基金委託市場化機構多種渠道開展投資,實現資金保值增值,提升服務能力。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以投資新建、參股、並購、租賃、託管等方式,興辦養老社區和養老服務機構。鼓勵保險公司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通過股權、債權、基金、資產支持計劃、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等多種形式,為養老服務企業及項目提供中長期、低成本的資金支持。

七、著力提高居民養老領域的金融服務能力和水平

(十八)增強老年群體金融服務便利性。

鼓勵金融機構優化網點布局,進一步向養老社區、老年公寓等老年群體較為集中的區域延伸服務網點,提高金融服務的可得性。支持金融機構對營業網點進行親老適老化改造,加強助老設備、無障礙設施建設,開辟老年客戶服務專區,提供敬老服務專窗、綠色通道等便捷服務,為老年客戶營造便捷、安全、舒適的服務環境。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優化老年客戶電話銀行服務流程。

(十九)積極發展服務居民養老的專業化金融產品。

鼓勵銀行、證券、信託、基金、保險等各類金融機構針對不同年齡群體的養老保障需求,積極開發可提供長期穩定收益、符合養老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異化金融產品。大力發展養老型基金產品,鼓勵個人通過各類專業化金融產品投資增加財產性收入,提高自我養老保障能力。加快老年醫療、健身、娛樂、旅遊等領域消費信貸、信託產品創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業務。鼓勵金融機構積極探索代際養老、預防式養老、第三方付費養老等養老模式和產品,提高居民養老財富儲備和養老服務支付能力。

(二十)不斷擴展金融服務內容。

金融機構要積極介入社會保障、企業年金、養老保障與福利計劃等業務,做好支付結算、賬戶管理、託管和投資等基礎服務。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為老年群體提供特定服務的銀行卡等非現金支付工具,適當減免開卡工本費、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等費用,探索提供商戶優惠、醫療健康、休閑娛樂、教育咨詢、法律援助等配套增值服務。加強老年金融消費者教育和權益保護,加大理財產品等新型金融業務的宣傳和普及力度,拓展老年人金融知識,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老年人辦理大額轉賬等業務應及時提醒查閱,在面向老年人銷售保險、理財產品時,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不得誤導銷售或錯誤銷售。

八、加強組織實施與配套保障

(二十一)加強金融政策與產業政策的協調配合。

建立人民銀行、民政、金融監管等部門參加的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工作協調機制,加強政策協調和信息溝通,形成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金融政策合力。制定並定期完善養老服務業指導目錄,發布更新養老服務機構與企業信息,建立健全項目資料庫和推薦機制。對納入資料庫並獲得民政部門推薦的優質養老服務項目,金融機構應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基礎上給予積極支持。各級民政部門應指導養老機構建立規范的財務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提高承貸能力和償付水平。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積極運用財政貼息、貸款風險補償、擔保增信等政策工具,加大對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激勵和扶持。

(二十二)綜合運用多種金融政策工具。

加強信貸政策引導,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養老服務業和醫養結合領域的支持力度。運用支小再貸款、再貼現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養老服務企業的信貸支持。不斷完善金融監管政策,加強對銀行、證券、信託、基金、保險等金融機構開展養老領域金融組織、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監管,以利於金融創新穩妥有序開展。

(二十三)加強政策落實與效果監測。

各金融機構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專項統計制度,加強對養老領域金融業務發展的統計與監測分析。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會同民政、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監督管理部門等,根據本指導意見精神,結合轄區實際,制定和完善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具體實施意見或辦法,切實抓好貫徹實施工作。

來源於:養老信息網-《關於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6〕65號)全文

㈨ 開個敬老院需要什麼手續,有什麼優惠政策沒

私人辦養老院國家有優惠政策:
第一、改革和完善養老服務機構收費制度。
福利性養老服務機構開展的對外養老服務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收費標准。有條件的地方可按照核定床位數或實際入住老年人數、土地、車船的房產稅,並免收相應的配套費、加大財政對養老服務業的投入
各級政府要將養老服務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家大力支持社會各界力量以及個人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但該《意見》大部分都是原則性的規定,具體的優惠政策要看各地的具體規定;減免其行政事業性收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光榮院,給予面向老年人服務的福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一次性開辦補助、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可報經主管部門批准,予以減免根據國務院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養老服務業主要以「公建民營、民辦公助、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救護與生活用車可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經核定後免徵養路費。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統籌安排福利性養老服務設施項目建設、政府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為主,減免部分由當地政府按接收此類對象的實際人數予以補助、供氣、供暖。
第二、優先安排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用地
符合規劃要求並具備劃撥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用地要優先予以保證;不具備劃撥用地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用地要按照相關規定加快審批,但要加強監督,根據其設施條件,暫免徵收社會福利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性或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企業所得稅、通信、有線(數字)電視等經營單位應為福利性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優質服務和收費優惠、敬老院,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按規定予以扣除。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按國家扶持發展服務業的相關政策執行;免收養老服務機構有線(數字)電視、寬頻互聯網一次性接入費。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發生的生活垃圾、糞便清運和排污等費用、養老院;對繳納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確有困難的福利性、服務收入營業稅以及養老服務機構自用房產、服務項目和標准自行確定。政府主辦和特許經營的供水、供電、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捐贈。其中用水、用電。以河南省為例,介紹如下。
第三、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力度
認真落實國家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稅費扶持政策,經負責徵收排污費的環保部門核准後免繳排污費,確保批准用地真正用於養老事業。鼓勵企事業單位、個人利用閑置的房屋資產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第四、福利性、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供暖、用氣(燃料)等價格與居民用戶實行同價,可在達標排放污染物的情況下。
第五、鼓勵金融部門充分發揮信貸支持作用
金融機構要支持老年社會福利事業發展,增加對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建設項目的信貸投入,應報同級價格部門核定,並建立公示制度。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收費標准。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接收農村五保人員和城鎮「三無」人員,其費用由當地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解決;享受低保的老人和其他困難老人入住養老服務機構的,其費用應適當減免。

㈩ 請各位經濟學高手幫忙

次貸危機http://ke..com/view/1092871.html?wtp=tt

孫立堅:走為上計--中國應對次貸危機的明智策略

中國境內的學者和經濟學家近期針對以上問題討論熱烈,其中最被關注的是:高度外向、依賴進出口貿易的中國,在目前不景氣的大環境下,是否能「獨善其身」?

美國次貸危機徹底震碎了華爾街神話,貝爾斯登(Bear Stearns)和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兩家投資銀先後倒下,房利美(Fannie Mae)、房地美(Freddie Mac)、美國國際集團(AIG)等房地產和保險巨頭則需美國國會大手筆斥資拯救,在美國經濟被金融危機搞到奄奄一息的時刻,世界目光紛紛轉向經濟仍然茁壯增長的中國:金融危機會把中國拖下水嗎?

中國境內的學者和經濟學家近期針對以上問題討論熱烈,其中最被關注的是:高度外向、依賴進出口貿易的中國,在目前不景氣的大環境下,是否能「獨善其身」?

學者:刺激內需是關鍵

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周其仁在近期發表的兩篇評論中強調,中國有條件爭取到「獨善其身」,「我們無須重復令全世界都羨慕的老生常談——中國擁有巨大的內需潛力。大算盤不難打:只要國內需求有較大的擴展,這些年來為外需服務的龐大製造業能力,只要有一部分轉向對內,中國經濟不但可能持續高速增長,而且也許對全球經濟『過冬』也不無小補。」

周其仁認為,到了最後,困難只有一個:究竟怎樣才能把中國的內需潛力釋放出來?

他說,中國目前所謂內需不足主要是因為國民收入分配問題。「收入分配問題涉及的不僅是人民與人民之間的關系,更主要的是國家與人民之間的關系。居民所得占國民收入的比重不到一半,這個比例實在太低。」

獨立經濟學家、玫瑰石顧問公司董事謝國忠日前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訪問時也提出同樣的論點,他說,多年來,中國消費率持續走低,刺激消費的政策一直難以真正奏效,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政府佔有的收入比重過高。

中國的稅收已經達到歷史最高水平,今年預算收入可能達到6萬億人民幣(人民幣1元約兌0.2新元),佔GDP的21%,是20世紀90年代最低水平的兩倍。國有企業利潤也可能達到GDP的6%,還有大量預算外收入。總體而言,中國政府「收藏」了GDP三分之一的財富,或者是國民生產凈值(GDP減去資本貶值)的40%。

謝國忠說:「在過去十年,中國經濟明顯地轉向政府這邊。降低政府在經濟中的重要程度,可能解決中國目前面臨的經濟問題。」

讓居民所得占國民收入的更高比例、讓他們掌控更多財富就能刺激內需?中國網民對這個問題的討論熱烈,據記者的觀察,越來越多中國人擁有過去的「日本人思維」,給他們更多錢,他們會儲蓄大部分,對內需的影響不大。這主要是因為前景不明朗、對前途沒有信心,大家都有未雨綢繆的心理。

一名網民在滕訊網論壇中說:「如果一個國家不能保障一個公民的未來(教育、醫療、養老、就業),那這個國家不可能有內需,因為錢都要儲蓄起來,預防這些問題。中國的內需?你能先分析一下中國的教育、醫療、養老、就業么?」

周其仁在其評論中強調,通貨膨脹和景氣收縮固然受全球趨勢的影響,但並不意味每個國家只能被動跟隨、無所作為。

他說:「以通脹為例,全球通脹抬頭是事實,國際高油價高糧價的沖擊也是事實,但在同樣的全球環境里,各國通脹率從辛巴威的百分之幾百到日本的百分之二,大有差別。這說明各個國家還是可以通過主動的政策選擇,在全球趨勢的影響下有所作為、趨利避害的。」

另一方面,周其仁也認為,中國不是1988年的日本,中國的製造業產能龐大,面對國際市場升級空間廣闊,轉向為內需服務同樣潛力巨大。此外,中國服務業還在初級階段,國人收入增加,時間成本增加,對「方便」的需求方興未艾,這些都是服務業的機會。

他還說:「中國在能源方面也有潛力。油價高,最不應該被嚇倒的是中國,因為中國能源消費中的70%是煤。中國還有糧食生產的潛力與機會。中國還有很多土地沒有經營好,原因之一就是糧價不夠高。將國際上的高糧價適當傳導給中國農民,增產潛力不會小。」

財政政策對經濟應該「托一把」

《21世紀經濟報道》上星期在一次訪談中提到了一個讓人深思的問題:中國仍存在相當程度的金融管制,是否能因此而在這場金融危機之中獨善其身?

中國宏觀經濟學會秘書長王建接受該報訪問時說:「災難的傳導不會只通過金融層面,我們不能認為人民幣不國際化、資本市場沒有開放,中國就可以避過這場危機的影響。危機可以從貿易層面傳導進來。我們這些年的高增長很大程度是靠外貿和外需,外需增長快,帶動了一大批外向型產業的投資增長。」

中國金融協會副會長、中國光大銀行董事長唐雙寧日前在「新浪」舉辦的一個論壇上則說:「前一段由於我們國家的經濟形勢好,金融的國際參與度還不夠高,所以從目前時點來看影響還不算大,但不可大意。」

唐雙寧說:「現在經濟已經全球化,金融已經沒有國界,加入世貿以後中國經濟與世界融為一體。」他特別表示對於經濟危機的思考以及防範措施應該提前著手進行。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中國已經出台了《國家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央行、證監會、保監會、銀監會聯合下發《關於金融支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各部委應加強金融風險監測和評估,提高金融風險預警能力,切實防範系統性風險,但這些只是通過協調機制同其他經濟部門進行合作。

中國人民銀行培訓學院院長王自力說:「事實上,要真正達到管控金融風險、維護金融和社會穩定、保障國家經濟主導權的目的,可能還需要改變金融分業監管的局面。統一把預防、阻擊熱錢進入作為一項長期工作,在充分掌握金融信息的前提下,對頻繁進出中國金融市場的熱錢保持高度的警惕,建立高效能的預警機制,密切監控熱錢流入,規范外匯資金流入和結匯管理,重點查處違法違規資金流入,並加強國際合作以防範國際短期資本對我國經濟金融安全可能帶來的沖擊。」

王自力也說:「當前,中國政府不僅要關注證券市場和樓價下跌對宏觀經濟面的影響,而且需要關注不斷變幻的國際經濟環境,及時進行調整。只要應對正確,國內市場就不會大亂,更不會真實衰退。」

謝國忠則認為,經濟發展不能單靠股市、樓市支撐,中國接下來的路一定是要提高經濟效率,改革是唯一出路。

謝國忠預測,美國經濟見底並恢復估計要四五年。中國不能希望靠美國經濟復甦把自己拉上來,而必須要另外殺出一條血路來,而「殺出血路」的利器,就是提升中國經濟效率。他認為,「改革是唯一出路」。

他表示,從短期來看,兩方面的政策很重要。從穩定需求來看,財政政策對經濟應該「托一把」。考慮到出口企業和地產開發商的資產流動性問題,中國經濟增速放緩越來越明顯,一些財政刺激措施可以做「軟著陸」的保障,例如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鐵路網修建等,來緩沖下行風險,對經濟長期發展也有好處。同時,要增加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解決他們的償債能力問題。

「接下來(中長期)就應該找到經濟低效率的地方並加以改變。(中國)在財政收支、金融資本政策控制、價格體系政府控制中存在著相當多低效率的地方。提高效率,中國經濟就可以上一個新台階。」

擴大內需先刺激內需

美國次貸危機對中國所造成的最直接影響,其實就體現於大批中小企業的相繼倒閉。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孫立堅教授接受本報專訪時說,中國的宏觀調控措施令中小企業承受很大的壓力,包括推高其融資成本,使它們紛紛轉向地下錢庄借錢,從而負債累累。另外,原材料價格的飆升也讓它們雪上加霜。

不過,次貸危機使美國人束緊腰帶,大大削減對中國產品的需求,這才是對中國中小企業所造成的「最關鍵的影響」。「不少中小企業都屬於出口型,美國是重要的出口市場,東西(產品)賣不到美國去了,就面對不得不轉型的問題。」

以出口為導向經濟模式行不通了

統計數字顯示,今年上半年,中國有6萬7000家中小企業倒閉、超過2000萬工人被解僱,說明了過去壓低產品價格、以出口為導向的經濟模式已經行不通了。加上美國可能在增加出口量以調整貿易赤字的前提下,要求中國開放其市場,中國企業不但得擴大內需,還要提高競爭能力。提高技術、品牌管理力度和轉入服務業,也就成為中小企業繼續生存的先決條件。

然而,廣大的中國民眾重儲蓄,或寧可放手一搏,投資股票以「錢生錢」。在這樣的背景下,刺激內需、帶動人們消費談何容易?

對此,孫立堅說,首先必須認清人們不願消費的原因。「老百姓後顧之憂太多,不管是住房、醫療、孩子教育還是養老,未來要用到錢的機會太多了,就把錢儲蓄起來或進行投資。因此,當務之急是加快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

此外,要刺激內需還得確保產品質量,否則中國人都不買「中國製造」,「錢還是流入其他國家」。孫立堅強調:「政府要兩手抓,既確保企業能把東西賣出去,也要使老百姓願意買。」

開展離岸業務 以降低投資美市場風險

孫立堅認為,次貸危機對中國的另一個重大影響是對其外匯資產管理也帶來挑戰。他解釋,中國自1978年開放以來,出口勢頭猛,累積了大量外匯儲備,現在因美元貶值而蒙受損失。

「我們把產品價格壓低,出口到美國去,賺了美元又讓美國人去管理,可是他們卻管得很糟。那麼,我們是否能自己管理美元呢?」

孫立堅指出,中國擁有近1萬8000億美元的外匯儲備,加上不少其他亞洲國家也有美元儲備,預計全世界的美元有三分之二在亞洲國家手裡。「大家都在問:美元可以投資到哪裡去呢?是否能把美元拿到亞洲進行管理呢?」

他因此建議開展離岸業務,使中國投資機構能投資在發美元債券、有潛能的亞洲企業,以降低直接到美國市場投資的「政治風險」。

事實上,由於諸如中投公司等中國投資機構仍是國有企業,走出去時經常受到投資國懷疑,並面對較高的壁壘阻擋,以致如孫立堅所說的「無法徹底實現海外投資的戰略和預期目標」。

他因此希望美國能在中國注資方面「解放思路」,不要對中國國有企業有戒心,以致經濟舉措蒙上濃濃的政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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