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隱性收入的簡介
從收入公開與否的角度考察,居民收入也有顯性收入和隱性收入之分。
其中,顯性收入是指公開的賬面收入,包括賬面上記載的或申報納稅的工資收入、實物收入、房租收入、金融資產收入、合法經營性收入等;而隱性收入是指未公開的賬外收入,包括賬外存在的個人福利、隱性財產收入、灰色收入與黑色收入等。相應地,居民收入差距可分為顯性收入差距和隱性收入差距。
通常,我們在報刊、雜志、書籍等媒體上看到官方公布的有關某一時期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數,在數據上與非官方的學者、研究機構得出的基尼系數相比要小一些。譬如,1995年全國的基尼系數,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0.389,中國社會科學院得出的結果是0.445,而同期,參與中國社會科學院調查的外國學者卻認為是0.452。究其原因,如果拋開計算方法的選擇差別、考慮問題的角度不同等因素,應該說,是由於官方公布的數據更多的是反映居民之間的顯性收入差距,基本涉及不到隱性收入差距,而非官方得出的數據雖不能說是完全准確的,但從某種程度上講,它既反映了居民之間的顯性收入差距,又反映了部分隱性收入差距。說到這里,有一點是明確的,那就是無論官方公布的數據還是非官方得出的結果,都無法准確地反映居民之間的隱性收入差距究竟有多大。這與收入統計資料過程中存在不確定因素有關。諸如,我國現行的會計制度不健全、財務信息失真現象仍存在;統計過程中出現實物收入部分遺漏;納入統計的實物收入還難以在計量上進行准確的「貨幣化」;高收入者怕「露富」;各種灰色收入、黑色收入等非法非正常收入的隱瞞等因素使得統計出來的數據未能准確地反映現實生活中實際存在的隱性收入差距。
2010年8月,一份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關於灰色收入課題的研究報告引發了整個社會的思考。
王小魯(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基金會 國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經濟學博士)和他的研究團隊認為,從2005年到2008年的三年間,游離於統計數據之外的隱性收入,用甩開GDP增速近20個百分點的速度一路飛奔,膨脹了91%,其中,20%位於收入金字塔上層的人們拿走了80%以上的財富,與錢權交易和壟斷利益等密切相關的「灰色收入」高達5.4萬億,城鄉最高收入家庭與最低收入家庭的實際人均收入相差65倍。
2. 經濟學家為什麼把隱性成本和顯性成本也包括到收益里
顯性成本是指計入賬內的、看得見的實際支出,例如支付的生產費用、工資費用、市場營銷費用等,因而它是有形的成本。一般成本會計計算出來的成本都是顯性成本,銷售收入減去顯性成本以後的余額稱為賬面利潤。從某種角度講,顯性成本反映的是實際應用成本,可以在產品價值中得到反映並具有可直接計算的特點。
隱性成本指公司損失使用自身資源(不包括現金)機會的成本。相對於顯性成本(explicit cost)而言,指廠商自己所擁有的且被用於該企業生產過程中的那些生產要素的總價格。例如廠商自己投入的資金的利息,企業主為該廠提供的勞務應得的報酬。
全部機會成本=顯性成本+隱形成本。 總收益必須彌補全部機會成本,就是說只有總收益超過了顯性成本跟隱性成本的總量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得到了收益,那這項投資就是值得的。
舉個簡單的例子,A離職去開一家服裝店,投資100W,一年後店鋪賬面利潤是20W,這個20W,就是扣除了顯性成本後的利潤,如果只考慮顯性成本,A開店似乎是賺錢的。但是A如果把100W存銀行一年能拿利息10W(假設),A沒離職一年後工資獎金什麼的能有個20W,還有A開店承擔的風險成本等等隱性成本如果算進去後,A其實是虧損的,就是說A去投資開店其實還不如不開店。
3. 產生金融服務失誤有哪些原因
1.金融服務質量構成的特殊性:與有形產品質量的技術質量相比,服務質量是由技術質量、職能質量、形象質量、真實瞬間構成。其中,技術質量是服務過程中的產出。職能質量是在服務推廣過程中,客戶所感受到的服務人員在執行職責時的行為、態度、著裝和儀表等給客戶帶來的利益和享受。形象質量是企業在社會公眾心目中形成的總體形象。真實瞬間是服務過程中客戶與企業進行服務接觸的過程。一般來說,技術質量有客觀的標准,容易為顧客所感知和評價,而職能質量、形象質量和真實瞬間帶有強烈的主觀色彩。對金融服務質量的認可取決於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和金融服務的接受者,而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和金融服務的接受者對同一服務產品的質量認識並不相同,特別是金融服務接受者對金融服務質量的評價不但要考慮服務的結果,還要注重服務過程的質量。
2.金融服務提供者的原因:從金融服務提供者(商家)的角度來看,失誤包括金融服務的系統性失誤和員工的操作性失誤兩方面。系統性失誤是由於金融服務架構的缺損而導致服務中的失誤,通常表現為,金融機構的服務體系不夠完善、設計不科學、金融服務架構不完備、金融服務要求不到位、缺乏有效的金融服務監管體系或沒有完備的金融服務保障措施來滿足客戶的要求等。員工的操作性失誤一般表現為金融機構的員工在接待客戶的過程中,因違反服務規程而出現的行動遲緩、態度欠佳、業務不熟、用語不當等現象,從而引發金融服務失誤或金融服務失敗。
3.客戶方面的原因:從金融服務接受者(客戶)的角度來看,金融服務具有生產與消費的同步性等特點,從而在很多情況下,客戶對於金融服務失誤也有一定的責任。客戶的金融服務期望中既有顯性的金融服務需要,也有隱性的金融服務欲求,還有模糊的金融服務期盼。如果客戶無法正確地表述自己的金融服務期望,就會帶來金融服務失誤與失敗。
4.隨機因素的影響:在有些情況下,隨機因素也會造成金融服務失誤,如電腦病毒突然發作,使收銀系統發生故障,導致客戶長時間排隊等候而引發不滿等。對於由此造成的服務失誤,金融機構補救的重點應是如何及時准確地將金融服務失誤的原因等信息傳遞給客戶,與客戶進行溝通,以期得到客戶的理解。
金融服務失誤的後果有隱性後果和顯性後果。金融服務失誤的顯性後果是導致顧客流失。目前,隨著競爭的不斷加劇,金融機構間的競爭十分激烈。在激烈的競爭下,金融服務的失誤、失敗必然會導致顧客的流失。而金融服務失誤的隱性後果則是「壞口碑」的形成與傳播,即不滿意客戶的「抱怨」在周圍人群中迅速傳播,使潛在客戶對其產生不良印象。由於金融服務產品具有較高的不可感知性和經驗性特徵,客戶在接受服務、購買產品前,其金融服務或產品信息更多地從人際渠道獲得,客戶通常會認為來自關系可靠的人群或專家的信息更為可靠。因此,對金融服務產品的口頭傳播是消費者普遍接受和使用的信息收集手段。「壞口碑」傳播導致的結果是金融機構形象受損,潛在客戶減少,競爭能力下降,形成惡性循環。可見,金融服務失誤的後果是嚴重的,對失誤的金融服務進行及時的補救則是至關重要的。
4. 金融服務性營銷和一般產品營銷在理論上是否有本質區別,論文最後!謝謝,在線等
當然不一樣。一般產品營銷可以通過讓客戶直觀了解產品的質量、性能、外觀等方面來促成交易。而金融服務性營銷在交易達成時或交易完成的短時期內是無法獲得直觀效益的,如基金、保險等更是如此。另一方面,一般產品的營銷對客戶來說風險很小甚至無風險,但金融類產品對客戶來說要承擔高風險。所以就營銷來講,金融服務性營銷和一般產品營銷在理論與實際操作上是有本質區別的。
首先,選擇第一種觀點。因為,金融類服務產品是以服務為主體,而實體類企業是以產品為主體,主體不同針對於這兩種主體的理論知道也不同。金融企業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具有服務的不可分割性。當一個金融企業向客戶提供其產品時也就提供了相應的服務。產品的提供在時間和地點上與服務具有同步性。因此,營銷金融服務組織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就是控制服務質量。而營銷方向也側重於對服務的營銷。反觀實體類企業的營銷方向主要是為了滿足消費者的使用需求,提升產品的使用價值。不斷滿足消費者的使用需求是企業的主要發展方向,在產品的營銷過程中主要以產品的自身價值為主體。
其次,消費者對金融服務和實體類產品的消費預期不同,消費者在對金融服務進行消費時主要是為了滿足金融服務所帶來的預期收益,是對未來收益進行消費,如:基金,股票。在消費過程中存在風險性,要求消費者在消費前期對金融服務的內容有詳盡的了解。而消費者對實體類產品的消費預期是為了滿足自身對產品使用價值的需求,在購買過程中可以直觀明確的了解產品的質量、性能、外觀等多方面信息。並通過對比,和衡量產品的使用價值來確定是否購買。所以針對消費者的消費預期心理,所制定的營銷指導理論也是不同的。
5. 國外金融業的顯性業務和隱性業務具體指什麼
所謂顯性業務是直接收費形式的業務,包括了營業收入增加值的項目,其內增加值是能夠直接計容算出來的。如以直接收費形式的收入、銀行業的手續費及傭金收入、中介業務收入、證券業的手續費凈收入、保薦業務凈收入、財務顧問服務凈收入、投資咨詢服務凈收入等以凈收費形式的業務收入。
隱性業務是不能直接一次性計算的業務,金融服務的價值不能直接確定,金融服務的價值包含了通貨膨脹和違約風險,無法反映每一筆業務的增加值,其增加值受到利息、時間價值、未來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隱性收入通過買賣價差來反映,銀行業的貸款收入及投資收入、擔保收入、銀行卡收入、證券業的各類管理業務凈收入及投資收入、證券承銷業務收入、利息收入、銀行業的保費收入。
6. 高中政治課本中的「清理規范隱性收入」中,隱性收入是指什麼
顯性收入是指公開的賬面收入,包括賬面上記載的或申報納稅的工資收入內、實物收入、容房租收入、金融資產收入、合法經營性收入等;
隱性收入是指未公開的賬外收入,包括賬外存在的個人福利、隱性財產收入、灰色收入與黑色收入等。隱性收入是指職工在工資、獎金、津貼、補助等正常渠道之外取得的非公開性收入。如兼職兼業收入,業余進行的經營收入、勞務報酬所得等。
見網路。
7. 金融成本中的守法成本屬於隱形成本對嗎
對
金融監管必然要付出成本;沒有成本的金融監管是不可想像的。金融監管成本,大致分為顯性成本和隱性成本兩個部分。顯性成本主要表現為監管的直接成本,如金融監管當局的行政預算支出。隱性成本則主要表現為間接成本,如過度監管導致的效率損失和道德風險等。一般來說,金融監管越嚴格,其成本也就越高。
具體來說,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執法成本。這是指金融監管當局在具體實施監管的過程中產生的成本。它表現為監管機關的行政預算,也就是以上提到的顯性成本或直接成本。執法成本的一部分由被監管的金融機構承擔,其餘部分由政府預算來補充。由於金融監管當局關注的是監管目標的實現,而較少考慮降低監管成本,從而有可能造成監管成本過高的現象。
(2)守法成本。它是指金融機構為了滿足監管要求而額外承擔的成本損失,通常屬隱性成本。它主要表現為金融機構在遵守監管規定時造成的效率損失。如為了滿足法定準備金要求而降低了資金的使用效率;由於監管對金融創新的抑制從而限制了新產品的開發和服務水平的提高等。
(3)道德風險。金融監管可能產生的道德風險大致可以包括三個方面:第一,由於投資者相信監管當局會保證金融機構的安全和穩定,會保護投資者利益,就易於忽視對金融機構的監督、評價和選擇,而只考慮如何得到較高的收益。這就會導致經營不良的金融機構照樣可以通過提供高收益等做法而獲得投資者的青睞。無疑,這會增加整個金融體系的風險。第二,保護存款人利益的監管目標,使得存款人通過擠兌的方式向金融機構經營者施加壓力的渠道不再暢通。存款金融機構可以通過提供高利率吸收存款,並從事風險較大的投資活動。這也會人為地提高金融體系的風險。第三,由於金融機構在受監管中承擔一定的成本損失,因而會通過選擇高風險、高收益資產的方式來彌補損失。這顯然和監管的初衷相悖,並會造成低風險金融機構補貼高風險金融機構的不良後果,導致金融機構間的不公平競爭。此外,監管過度還會導致保護無效率金融機構的後果,從而造成整個社會的福利損失。這些無法具體量化的成本,構成金融監管隱性、間接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
8. 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這兩個概念如何區別呢
可以從以下兩點區分這兩個概念:
1、兩者的定義不同:金融產品是指投資標的,即為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是指投資者參與整個投資所享受道德服務。
2、兩者的內涵不同:金融產品是指股票、期貨、外匯、現貨、貴金屬等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包括在做投資之前,給予投資者所需要投資的項目產品介紹,開戶,後期服務等。
9. 什麼是社會保障的隱性收益率
人窮的活部了了,就要揭竿而起,這時候你給他一個烤白薯,說至少還有吃的,於是他放棄揭竿而起而老實起來,這就是社會保障的隱性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