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深圳市小銅人數字傳播科技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小銅人是一家互聯網金融領域新媒體及數字營銷機構,專注互聯網金融專領域的新媒體、屬品牌公關、營銷推廣,主要目標客戶為國內各類大中型互聯網金融機構和傳統金融機構,旗下有P2P觀察網等。
法定代表人:劉俠風
成立時間:2014-08-16
注冊資本:131.579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40301111096398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紅荔西路與景田路交界西北角魯班大廈辦公樓25ES、25EN、25WN、25WS
❷ 小銅人是干什麼的什麼年代價值如何
您的這一個物件,是大開門的老的真品;是典型的清代中晚期的童子送寶銅掛件;是辟邪祈福使用的銅掛件;市場上一般喊價在1000元左右;有一定收藏價值的,一定要好好保存!
❸ 羅一笑去世後帶給我們怎樣的啟示
羅一笑事件回顧:
2016年11月30日上午,一篇《羅一笑,你給我站住!》的文章刷爆朋友圈,文中稱深圳本土作家羅爾5歲女兒羅一笑,被查出患有重病,醫療費每天高額。心急如焚的父親沒有選擇公益捐款,而是選擇「賣文」,如果多轉發一次這篇文章,便會為笑笑的治療籌款多增一元錢。
隨即,有網友稱此事為營銷炒作,羅一笑的治療花費並不像文中所說的那般高額,而且羅爾在東莞與深圳均有房產,善款也早已籌齊。當事人羅爾也出面,表示善款已經籌齊,感謝大家的愛心。
面對這一無奈的事實,面對羅一笑付出的生命的代價,我們明顯還需要反思:提升白血病等疾病治療技術與能力,為生命維護它應有的期限與尊嚴,這是醫療界必須面對與解決的重大難題。
在白血病治療費用等問題上,我們要解決與攻克的難題,顯然還有很多。讓每一個不幸患上白血病等疾病的孩子甚至成年人,都能夠在現有的醫療條件下,接受到最好的治療,不會因為經濟問題、家境貧寒原因而失去生命最後的機會與尊嚴,這已經成為政府、社會以及每一個人都必須要面對的問題。同時,羅一笑的離去,對她的父親羅爾,以及類似的人,明顯也是一個啟示與啟發:求助與募捐,期望得到他人的幫助,這是人類的本能,也是上天賦予我們的權利。但使用這項權利,不能太過隨心,更不能有絲毫的隱瞞、扯謊與欺騙。
決定捐獻羅一笑遺體,羅爾似乎已經有所啟發與反思。這位父親,在經歷了女兒患病、微信募捐、「詐捐」質疑、女兒離世等這一系列的事件之後,想必也早已經明白了愛心不可欺騙與傷害的起碼道理。這個道理,應該被更多的人牢牢記取。羅一笑走了,沒能像她父親期望地那樣「給我站住」。但願羅一笑的離去,能夠成為我們反思白血病治療相關問題的契機。
❹ 「羅爾事件」後該怎樣看待網路捐款
網路募捐性質如何認定?
在深圳羅爾網路捐贈事件中,僅依靠個人和一家沒有慈善資質的公司發布的兩篇微信文章,就在幾天內募集到200多萬元捐贈款。這讓人見識到國內網路捐助的蓬勃力量。
中國慈善聯合會發布的報告顯示,2015年我國個人捐贈達到169.30億元,其中,個人小額捐贈(單筆金額在人民幣1萬元以下)的總額從2014年的58.6億元上升到75億元。而國內主要網路捐贈平台共籌款9.66億元,較2014年增長127.29%。
然而,快速增長的網路慈善卻常常「遇人不淑」。去年6、7月間,4歲南京重病女孩柯某獲648萬余元捐款,但其父母卻被質疑濫用捐款,有數十名網友以涉嫌「詐捐」的名義報案,要求返還善款。
公眾號、朋友圈等社交圈中,時常會遇到各類求助信息,有的是患病求醫療費、有的是貧困求學費……感動之下,動手轉發或解囊相助的很多,但當事人如此募捐是否合法?信息發布方是否需要具有相關資質?
「按照慈善法的規定,個人進行公開慈善募捐,應當與慈善組織合作。」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賈西津說,個人和不具有慈善資質的公司在自己的平台上發布具體個人的求助信息屬於「個人求助」,而非慈善法規定的慈善募捐,法律並不禁止個人求助。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教授楊思斌則認為,個人求助是在有限空間內進行的私人行為,但是通過互聯網公眾號轉發就帶有了公共性,而「羅爾事件」中小銅人金融服務有限公司並非慈善組織,本身沒有公開募捐資格,該公司的行為是否屬於「不具備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開展公開募捐」,要由執法部門根據事實來認定。
信息披露怎樣避免「魚目混珠」?
「羅爾事件」之所以遭遇輿論圍剿,是由於部分重要信息未向公眾披露。互聯網時代,網路慈善最怕信息失實失真。記者梳理近年來網路上出現的多個網路募捐熱點事件發現,輿論都在聚焦信息的真實性。
信息披露不充分。比如「羅爾事件」中,羅爾只提及女兒的遭遇、妻子長期沒有工作、父親得重病等信息內容,而未披露其家庭有房有車,以及白血病女兒的治療費用情況。
無中生有說假話。去年8月,廣西防城港市一女子利用天津濱海新區爆炸事件,謊稱家人遇難,不僅騙取了數千網民同情,還詐騙近10萬元捐款。
部分真實但「借雞生蛋」。去年10月,安徽利辛女子李某自稱下班路上為救女童而被惡犬咬成重傷,收到數十萬善款。後經調查,李娟其實是在男友的狗場被咬傷的。從「見義勇為」到「騙捐善款」,輿論嘩然。
家有難事向社會求助無可非議,但前提是信息披露必須真實。廣東融方律師事務所律師呂勝柱說,「羅爾事件」表面上看是信息不對稱、溝通不暢通等問題,實則暴露了現有募捐體系缺乏必要的信息證實機制,仍待規范。
艾瑞咨詢分析師李超認為,網路募捐突破了傳統募捐的時空限制,傳播快、影響大、互動強、效率高,可及時有效地為受助者排憂解難。但網路的虛擬性和開放性使得募捐信息真假難辨,這就需要提供空間服務的網路平台具有較高的甄別募捐信息真偽的能力,在信息發布前進行核實驗證,讓受捐者盡量披露更多的個人真實信息資料,並及時公布資金的使用情況。
呂勝柱表示,根據國家網信辦2015年發布的《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管理規定》的相關條款,平台要對用戶實行實名制管理,如果網路平台出現詐騙、誹謗等事故,平台如未能提供溯源用戶的實名信息,要承擔相應責任。隨著網路募捐的普及與社會慈善需求的擴大,募捐平台的數量也將越來越多。對於網路募捐平台的管理,宜從事前逐步發展到事中事後監管,比如對於網路募捐的信息公開與操作規范制定硬性要求,對接公眾的知情權與監督權。
監管如何平息「花錯錢」焦慮?
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47.4%的受訪者曾通過網路平台參與過捐款,僅28.5%的受訪者信任網路捐款中的慈善組織或募捐個人,62.4%的受訪者擔憂網路募捐存在詐捐、騙捐的潛在風險。
今年慈善法實行後,民政部通過了首批13家慈善互聯網募捐平台。在不少法律界專家看來,13家「正規軍」之外,不少帶有慈善籌款性質的網路互助平台,以及利用微信朋友圈、網路論壇等形式發起的「個人求助」行為等,均面臨資金監管公信力缺乏的問題。
記者調查發現,不少類似案例共同點是「個人求助」者發布信息後,常利用個人賬戶接收善款,在缺乏第三方監督制約的情況下,即使求助的情況如病情屬實,也可能面臨質疑。
近年來,發展迅速的網路互助平台也面臨這樣的尷尬:資金善款流向缺乏公信力的第三方監管。在當前行業仍缺乏監管細則的情況下,不少網路互助平台的資金監管常受到網友質疑。保監會於11月發布消息稱,網路互助平台不具備保險經營資質及相應風險控制能力,其資金風險、道德風險和經營風險難以管控,容易誘發金融風險。
螞蟻互助創始人廖曉平說,網路互助平台多處於經營灰色地帶和監管真空地帶,希望監管部門推進設定行業行為准則,制定相關監管規則,對潛在風險進行管控。
「網路募捐是個新生事物,希望這次事件成為相關制度完善和成長的契機,更好監督和管理網路募捐資金的使用。」廣東南方福瑞德律師事務所律師向蘭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