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銀行業如何防範操作風險
早在2005年銀監會就提出了13條防範操作風險的意見,並督促銀行機構落實「內控十三條」,從央行的重視程度和督促力度,就可看出防範操作風險已成為規范業務發展的重要和必要內容。因此,我國各商業銀行近年來紛紛開展了全行性的操作風險大檢查,同時採取不同的方式來防範操作風險。對如何加強內控建設,構建防範操作風險的長效機制,我覺得應從以下幾方面做起:
1.打造先進的內部控制文化,要以科學發展為指引,樹立健康經營理念。正確認識內控機制的重要性,加強員工職業道德培養和警示教育,提高內控與員工的價值關聯度,切實防範員工因道德風險引發的違規、違法行為。通過培育金融企業合規文化,營造良好的內控文化氛圍,並通過教育與管理、激勵與約束相結合,這不僅有助於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還使人的自覺行為與制度對人的約束有機結合,也有助於防範道德風險。同時正確處理業務發展與風險管理、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牢固樹立先規范、後發展的經營理念,嚴禁違規辦理業務。
2.嚴格崗位職責管理,要以風險防範為前提,培育風險管理文化。崗位職責要明確各部門、各崗位和下屬分支機構的內控職責,一級對一級負責。實行任務到崗、責任到人,做到定人、定事、定責,做到工作崗位、工作范圍、職責許可權清晰,使內控覆蓋所有風險點,包括決策、執行、監督的全過程,重要崗位、主要風險環節做到相互制約、相互制衡。
3.加強風險管理基本制度建設,要以規范管理為目的,夯實持續發展的基礎。嚴格崗位分離制度,加強事前防範;嚴格授權管理制度,加強風險事中控制;加強對高管和重要崗位人員的控制,離崗審計。如從目前農業銀行基層行的管理現狀來看,仍然存在較多的薄弱環節,強化管理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首先要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建立建全制度,清理制度盲點,彌補制度空白點,堅持內控在前,制度先行,使各種經營行為都置於制度約束之下,加強制度執行力度,特別是要切實落實業務營運制度、管理制度、處罰制度,把管理工作和控制融入到每個崗位、每個環節。其次要加強崗位控制,按照縱向有監督、橫向有制約,從優化業務流程著手,形成機控和人控的聯控機制,切實解決業務操作崗位的失控問題。
4.構建獨立的內審管理體系,要以強化監管為手段,發揮職能部門作用。實行業務與監督分離,建立獨立運作的內審管理系統,使內審工作真正發揮超脫性、權威性。職能部門必須認真實施自律監管,提高自律監管的效果,應嚴格按照自律監管責任制的要求充實監管力量,履行監管職責,強化與不斷創新監管手段。克服重監管,輕整改的思想,對監管中發現的問題應一查到底,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加強監管隊伍之間的溝通和協調,注重監管手段的互通與監管成果的相互利用,充分發揮各個監管部門和各種監管手段的作用。
5.強化信息科技風險管理。當前,信息科技已經成為商業銀行實現經營戰略轉型和業務運營的基礎平台以及金融創新的重要手段,商業銀行對信息科技的高度依賴,使得信息技術系統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直接關繫到整個銀行業的安全和金融體系的穩定。為此,商業銀行一方面要盡快樹立並強化信息科技安全風險意識,要從提高風險管理支持可靠性、維護金融體系穩定性等方面,認識加強信息科技風險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著力研究和防範信息科技的操作風險、戰略風險、法律風險和聲譽風險;另一方面要著重關注和做好信息科技建設與業務發展的協調、信息安全的內部控制體系、信息科技體系變動和發展的管理、信息系統運行和操作管理以及業務持續性規劃的研究和制定等工作。
Ⅱ 銀監會防範操作風險十三條內容是什麼
銀監會防範操作風險十三條:
一、高度重視防範操作風險的規章制度建設。對無章可循或雖有規章但已不適應當前業務發展和基層行實際管理情況的,上級行應進行專門研究,及時制訂或修訂。對於基層行和有關部門就規章制度建設提出的問題,總行要認真研究,及時解決,不得延誤。對有章不循的,要將責任人調離原崗位,並嚴肅處理。
二、切實加強稽核建設。要不斷完善稽核體制,充實稽核力量,加強對稽核隊伍的培訓,提高政治業務素質。業務主管部門和稽核部門應對業務單位,特別是基層業務單位組織實施獨立的、交叉的突擊檢查,同時,要建立對疑點和薄弱環節的持續跟蹤檢查制度;總行及相關上級行要對跟蹤檢查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價,要強調有效性、嚴肅性和獨立性。
三、加強對基層行的合規性監督。對權力過大而監督管理又不到位的基層行,要重點加強監督,促其及時整改;要強加對權力的監管和監控,防止權力濫用和監督缺位。
四、訂立職責制,明確總行及各級分支機構的責任,形成明確的制度保障。各級管理人員特別是各行主要負責人和分管的高管人員,要認真履責,敢抓敢管,以身作則。對出現大案、要案,或措施不得力的,要從嚴追究高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責任,並相應追究稽核部門及人員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隱瞞不報、上報虛假情況或檢查監督整改不力的責任。反復發生大案要案,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的單位,要從嚴追究有關高管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法律責任。
五、堅持相關的行務管理公開制度。對薄弱環節要定期自我評估,並請外審機構進行獨立評估。要進一步擴大社會和新聞輿論對銀行的監督。對已發生的大案,可以披露的,要加強信息披露工作,及時詳細介紹整改規劃和具體措施,正確引導公眾輿論,爭取主動。通過公眾監督,防止銀行懈怠操作風險管理,防止管理人員玩忽職守和濫用權力。各行高管人員要分工合作,一級抓一級,並注意對基層的抽檢,到問題多的地方去,深入調查研究,幫助基層解決問題。
六、建立和實施基層主管輪崗輪調和強制性休假制度,並確保這一安排納入總行及各級分支機構的人事管理制度。要明確具體的操作程序和規定,並由人事部門按照規定就擬輪崗輪調和休假主管的頂替人員預先做好相應安排。稽核部門應對相關的制度安排和執行情況進行有效審計跟蹤。
七、嚴格規范重要崗位和敏感環節工作人員八小時內外的行為,建立相應的行為失范監察制度。稽核部門應就這些崗位、環節工作人員的買賣股票行為建立內部報告制度,要明確具體操作程序和規定。發現有涉黃、涉賭、涉毒、以及未報告的股票買賣和經商辦企業等行為的,要即行調離原崗位,並對其進行審計。要及時、深入了解情況,對行為失范的員工要及時進行教育,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八、對舉報查實的案件,舉報人屬於來自基層的員工(包括合同工、臨時工)的,要予以重獎;對堅持規章制度、勇於斗爭而制止案件發生的,要有特別的激勵機制和規定。違法、違規、違紀的管理人員,一經查實,一律調離原工作單位,並嚴肅處理。
九、加強和完善銀行與客戶、銀行與銀行以及銀行內部業務台賬與會計賬之間的適時對賬制度,對對賬頻率、對賬對象、可參與對賬人員等做出明確規定。同時,要改善管理理念,改進技術手段。
十、加強未達賬項和差錯處理的環節控制,記賬崗位和對賬崗位必須嚴格分開,堅決做到對未達賬和賬款差錯的查核工作不返原崗處理。要設立獨立的審核崗,建立責任復核制,必要時可由上一級行對指定崗位進行獨立審核,並責成原崗位適時做出說明。
十一、嚴格印章、密押、憑證的分管與分存及銷毀制度,堅決執行制度規定,並對此進行嚴格檢查,對違規者進行嚴厲懲處。
十二、加強對可能發生的賬外經營的監控。當日出單要核對,機器列印的出單要全部核對。要探索手工情況下的有效監控措施,以及網點通存通兌中多部門辦理業務等情況下向客戶驗證復檢的有效手段。對新客戶大額存款和開設賬戶,要嚴格遵循「了解你的客戶」(KYC)和「了解你的客戶業務」(KYB)的原則,洞察和了解該客戶的一切主要情況,了解其業務及財務管理的基本狀況和變化;對大額出賬和走賬,手續上必須按照不同額度設限,分別由基層行雙人驗核或由上級行獨立進行復審、批准。要建立與該客戶兩個以上主管熱線聯系查證制度。對老客戶也要做到經常抽檢稽審,超過一定金額的,應由上一級行和基層行的非直接業務經辦專崗進行,並注意與企業的相關熱線聯系人驗證,獲得確認。商業銀行要對所有客戶出賬業務的用途進行認真驗核,並嚴格遵循「了解你的客戶業務單據」(KYD)的原則,熟悉並審核所有單據和關鍵欄目,嚴格把關。對於不配合的企業,要嚴格審核以前發生的業務,並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十三、迅速改進科技信息系統,提高通過技術手段防範操作風險的能力,支持各類管理信息的適時、准確生成,為業務操作復核和稽核部門的稽查提供堅實基礎
Ⅲ 銀行櫃面操作風險與措施
櫃面業務的操作風險是當前銀行面臨的主要風險之一,防控風險,首要任務是認識風險,專要把櫃面屬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實現「雙基」目標,就要求每一個涉及櫃面業務的員工必須對櫃面業務的操作風險有一個整體認識,做好銀行櫃面業務風險的事前、事中、事後控制,不僅僅是被動地接受銀行各項規章制度的約束,而是要積極主動地去認識該風險的危害性,從自身做起來防範該風險的發生,從而才能實現這一目標。其次是揭示風險。要充分了解風險屬性,風險關鍵點何在,掌握如何去防範風險。最後是防控風險。
Ⅳ 銀行如何防範操作風險
早在年銀監會就提出了13條防範操作風險的意見,並督促銀行機構落實「內控十三條」,從央行的重視程度和督促力度,就可看出防範操作風險已成為規范業務發展的重要和必要內容。因此,我國各商業銀行近年來紛紛開展了全行性的操作風險大檢查,同時採取不同的方式來防範操作風險。對如何加強內控建設,構建防範操作風險的長效機制,我覺得應從以下幾方面做起:
1.打造先進的內部控制文化,要以科學發展為指引,樹立健康經營理念。正確認識內控機制的重要性,加強員工職業道德培養和警示教育,提高內控與員工的價值關聯度,切實防範員工因道德風險引發的違規、違法行為。通過培育金融企業合規文化,營造良好的內控文化氛圍,並通過教育與管理、激勵與約束相結合,這不僅有助於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還使人的自覺行為與制度對人的約束有機結合,也有助於防範道德風險。同時正確處理業務發展與風險管理、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牢固樹立先規范、後發展的經營理念,嚴禁違規辦理業務。
2.嚴格崗位職責管理,要以風險防範為前提,培育風險管理文化。崗位職責要明確各部門、各崗位和下屬分支機構的內控職責,一級對一級負責。實行任務到崗、責任到人,做到定人、定事、定責,做到工作崗位、工作范圍、職責許可權清晰,使內控覆蓋所有風險點,包括決策、執行、監督的全過程,重要崗位、主要風險環節做到相互制約、相互制衡。
3.加強風險管理基本制度建設,要以規范管理為目的,夯實持續發展的基礎。嚴格崗位分離制度,加強事前防範;嚴格授權管理制度,加強風險事中控制;加強對高管和重要崗位人員的控制,離崗審計。如從目前農業銀行基層行的管理現狀來看,仍然存在較多的薄弱環節,強化管理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首先要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建立建全制度,清理制度盲點,彌補制度空白點,堅持內控在前,制度先行,使各種經營行為都置於制度約束之下,加強制度執行力度,特別是要切實落實業務營運制度、管理制度、處罰制度,把管理工作和控制融入到每個崗位、每個環節。其次要加強崗位控制,按照縱向有監督、橫向有制約,從優化業務流程著手,形成機控和人控的聯控機制,切實解決業務操作崗位的失控問題。
4.構建獨立的內審管理體系,要以強化監管為手段,發揮職能部門作用。實行業務與監督分離,建立獨立運作的內審管理系統,使內審工作真正發揮超脫性、權威性。職能部門必須認真實施自律監管,提高自律監管的效果,應嚴格按照自律監管責任制的要求充實監管力量,履行監管職責,強化與不斷創新監管手段。克服重監管,輕整改的思想,對監管中發現的問題應一查到底,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加強監管隊伍之間的溝通和協調,注重監管手段的互通與監管成果的相互利用,充分發揮各個監管部門和各種監管手段的作用。
5.強化信息科技風險管理。當前,信息科技已經成為商業銀行實現經營戰略轉型和業務運營的基礎平台以及金融創新的重要手段,商業銀行對信息科技的高度依賴,使得信息技術系統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直接關繫到整個銀行業的安全和金融體系的穩定。為此,商業銀行一方面要盡快樹立並強化信息科技安全風險意識,要從提高風險管理支持可靠性、維護金融體系穩定性等方面,認識加強信息科技風險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著力研究和防範信息科技的操作風險、戰略風險、法律風險和聲譽風險;另一方面要著重關注和做好信息科技建設與業務發展的協調、信息安全的內部控制體系、信息科技體系變動和發展的管理、信息系統運行和操作管理以及業務持續性規劃的研究和制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