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集資和融資的區別
一、集資和融資的區別:
1、集資,顧名思義是通過「集」獲得資金,即向兩個人(含)專以屬上獲得資金。
2、融資,通過1個人(含)以上獲得資金。
二、集資和融資的相關性:
1、融資包含了集資,集資也是融資的一種手段。
2、集資雖然屬於融資的一種手段,但集資不等於融資,因為所謂「集資」必須向兩個人(含兩個人)以上獲得融資,而「融資」可以是只向一個人獲得融資,也可以是向多個人集資。
三、集資的注意事項:
1、有限責任公司最高集資對象不能超過50人;
2、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集資對象不能超過200人;
3、集資只能以股權融資、債權融資、有限合夥、契約基金四種形式進行;
4、個體工商戶不能集資;
5、所集資金僅限於本公司投資經營,不能對外放貸。
備註:如注意事項沒注意好,會有非法集資的嫌疑。
2. 請問什麼性質的公司可以合法集資然後用於投資。
證券公司,保險公司
3. 金融公司集資詐騙員工有責任么
一、《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了集資詐騙罪,該罪的犯罪主體除了自然人之外,內還包括了單容位。《刑法》第二百條規定,單位犯集資詐騙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罰金,甚至無期徒刑。
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概念:(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
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是指在單位實施的犯罪中起決定、批准、授意、縱容、指揮等作用的人員,一般是指單位的主管負責人,包括法定代表人。
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是在單位犯罪中具體實施犯罪並起較大作用的人員,既可以是單位的經營管理人員,也可以是單位的職工,包括聘任、僱傭的人員。
三、綜上分析,在實踐中,對於受領導指派或奉命而參與實施了一定犯罪行為的人員,一般不宜作為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但根據具體犯罪情節,不排除承擔刑事責任的可能。故員工是否承擔責任,法律並未明確規定,而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4. 以個人或公司名義融資多少算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罪來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自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行為實質所在。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行為只有具備一定的數額或情節才能構成犯罪。200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下稱「《追訴標准》」)第二十四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五十萬元以上的。
5. 公司集資
股票的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票以籌集資本的過程。
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發行股票,而有限責任公司是不能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我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件》對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增資發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分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向個人借款要慎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已於1999年1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41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黑高法〔1998〕192號《關於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合同效力如何確認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
(一)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二)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三)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四)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借貸利率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4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民)發〔1991〕21號《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辦理。
此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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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流動資金比較緊張,銀行不給貸款,如與個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有效,但利息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的部分不受保護。
合法的借貸是在一個特定的范圍內的一種互助行為,如果對象不固定、分散,是對社會公眾,那就從一種民間的互助性的借貸走向了非法集資。
如果企業是明確的向職工借款,除表示真實之外,還應當滿足以下條件方能認為有效:一是經過金融管理部門(中國人民銀行)的批准。二是必須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全體會議同意;三是職工本人自願借資;四是必須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與職工簽訂包括還款方式、還款期限等內容的協議書;滿足以上條件即可認定有效。
有一個案例你可參考:公司向職工借款被法院認定為非法集資http://news.sina.com.cn/s/2008-10-25/091016522895.shtml
6. 金融公司被判定違法集資,單位出納會被坐牢嗎
如果被認定為非法集資,涉嫌刑事犯罪。作為財務人員,1.要看你在你自其中的地位和作用。 2。可以考慮辭職,收集相關證據,證明自己在其中不起重要作用。如果出納牽涉其中,會被認定為該案的犯罪成員之一。
法院會根據情節輕重和涉案金額確定量刑標准。其中多人參與犯罪的屬於共同犯罪,主犯判的重從犯判的輕。 《刑法》對集資詐騙罪的處罰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