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未來十年健康養老產業前景及趨勢分析
未來十年到十五年養老產業步入黃金時代
2015年我國六十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數已經有2.1個億,按照老齡化辦公室的數字,預計到2020年中國的老年人口可能要達到2.48億,也就是老齡化的水平會達到7%。對於老齡化直接的後果就是人均醫葯支出會比較高,現在會達到人均三千元左右。從整個市場養老產業的規模來看,估算在2025年要增加到五萬億規模。在這個市場中,按照金額的大小,主要是分布在三個產業,一個是在護理產業,第二個是在醫療產業,第三個是在養老服務領域。
在整個養老模式的分布上,目前是分了三種。一種就是居家養老,第二種是社區養老,第三種是機構養老。在中國由於傳統文化的影響這三種模式的佔比是居家養老佔到了96%,社區大概佔了1%,機構養老佔了3%。在中國可能未來有一段時間從絕對規模上來看,居家養老還是在中國的主要的模式。在居家養老要解決老齡化的一些問題,就必不可少要藉助一些智慧的手段。所以也就是智慧養老,藉助於互聯網和一些科技的服務,再加上社會服務,這三方面結合形成整個家庭的養老體系。
從發展總趨勢來說,我國健康養老產業具有廣闊的市場發展前景,並正在成為全球最有希望和前途的朝陽行業。當然,我國的健康養老產業肯定是一種多元化的養老方式,也必然會產生多種多樣形式,針對不同的年齡層次、不同老年人的經濟狀況,可以有旅遊養老、養生養老、居家養老等等形式。
B. 你覺得中老年人在養老服務方面有哪些需求
為社區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醫療巡診,日常護理,醫療康復,健康知識普及,安全常識教育,文化娛樂以及精神慰藉等多方面服務。
C. 養老產業鏈包括哪些內容
養老產業鏈主要包括以下七個方面:
1、老年療養,包括:老年康復醫療,保健醫療,養生保健等。
2、老年用品,包括代步車、老年手機、助聽器等。
3、老年服務,包括生活料理、養老保險和心理輔導等。
4、養老地產,包括養老公寓和養老社區等。
5、老年文化,包括老年人的教育和精神文化生活等。
6、老年出行,包括老年旅遊等。
7、老年餐飲。
如何利用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助力健康老齡化
應對老齡化不僅需要加強醫療衛生和生活照料制度體系建設,也需要技術進步和產業支撐,這是解決老齡化背景下服務人力資源不足,提升服務效率和服務質量的重要手段,是已經進入老齡化國家普遍的努力方向。健康養老產業涉及很多內容,本研究主要關注醫葯產品、健康保險、智慧醫養、基礎設施適老化改造、康輔器具等產業,這是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的關鍵領域。中國相關產業已有了一定的發展基礎,但相比老齡化需求並對照先進國家的水平,差距仍然很大。未來一個時期,需要借鑒國際經驗,完善產業政策體系,加速推進發展。
一、提升供給和保障水平,滿足日益增大的老年醫葯產品和服務需求
1.老年疾病用葯及治療手段不足問題十分突出
基於既有的疾病譜及其變化規律,中國老年人群腫瘤患病率仍會繼續走高,心腦血管疾病患病率及死亡率仍會維持高位,阿爾茨海默病、罕見病等新的疾病負擔上升,新的感染風險和問題不容忽視,導致傷殘影響自主生活能力的疾病也需關注。從這些臨床需求看,老年人的葯物及治療手段的可及性仍然不足。主要問題表現為:
●對於阿爾茨海默病、部分罕見病等,迄今為止國際上尚未研發出有效的葯物和治療手段;
●針對部分惡性腫瘤,雖已有葯物和治療手段,但有效性不足;
●針對部分疾病,國際上已開發出較為有效的葯物,但價格高昂,患者負擔較重,如針對部分腫瘤的靶向葯物和生物製品;
●針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等,葯物給葯途徑、作用機制有待優化,便利性、安全性有待提升;
●由於疾病譜差異,部分中國特有高發疾病如肝癌、食管癌、胃癌等葯物和治療手段研發不足。
●預防性產品如針對各類感染的疫苗、早期診斷性產品如各類試劑、功能恢復性產品如人工髖關節等耗材、生活質量提升葯品如疼痛管理等,存在短缺、質量不高及價格高昂等問題。
圖1 中國疾病臨床需求滿足情況及葯物貢獻度
2.提升老年用葯及治療手段可及性需重點解決的若干問題
●鼓勵創新,加強重點領域新葯和技術手段的研發。綜合運用稅收和金融支持措施,強化對企業創新激勵;強化知識產權和專利保護,加大對侵權行為的處罰;結合老年人疾病需求變化,確定重點領域,制定更加明確的醫葯產業發展戰略。推進醫葯領域產學研深度融合,加快成果轉化。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體系,鼓勵中外企業及研究機構在醫葯研發領域深度合作。
●進一步完善審評審批制度,加快創新葯物及新的治療手段的引進。在葯物審批特殊通道建設中更多考慮老年人急需的葯品和治療手段。積極總結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的有關經驗,並適時加以推廣。
●完善仿製葯政策。在進一步強化對專利葯保護的同時,完善對仿製葯研發的支持政策,加快仿製葯對專利過期的原研葯的替代速度;提高仿製葯企業產業集中度,規范市場競爭秩序,進一步加強監管和一致性評價,確保仿製葯質量。
D. 養老服務行業前景
隨著我國老齡化進程的加快,我國近年來出台政策推進養老產業的發展,全國各類養老機構和設施數量逐年增長。2015年2月,我國發布《關於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政策支持民間資本參與養老產業,房地產開發商和保險機構紛紛跨界布局養老產業,打造高端養老機構。
我國老齡化進程加快
根據聯合國規定,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達7%以上或60歲以上老年人口在總人口中的比重超過10%的屬老年型國家或地區。我國從2000年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並且我國老齡化進程在不斷加快。2019年,我國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達12.6%,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達18.1%。
—— 以上數據及分析均來自於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養老產業發展前景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E. 我國養老服務需求呈現哪些趨勢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成員、全國老齡辦常務副主任王建軍在中央和回國家機關離退休干答部人口老齡化國情教育大講堂作報告時說,我國老年人越來越追求物質生活的好品質、精神生活的高品位、社會生活的深參與,其服務需求從簡單生活照料需求向多層次、多樣性、個性化需求轉變,社會角色從過去被動接受照顧型向主動尋求社會參與型轉變。
「老年人更加渴望豐富多彩、富有尊嚴的晚年生活。」王建軍說,這些新變化要求我國養老服務業發展加快提質增效,向現代服務型轉型提升。王建軍表示,我國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開端良好,但養老服務業發展仍不充分。下一步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實現多元主體辦產業,不斷滿足老年人對產品和服務的多層次、多樣化需求。
F. 中國養老金融有發展前景嗎
老齡化已經成為我國未來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的一個挑戰。而從另一方內面來說,對容眾多金融機構而言,這一挑戰也意味著巨大的養老市場潛力。目前,中國養老金融行業現在還處於起步階段,這些數字跟美國、OECD國家相比確實有很大的差距,這種大的差距可以看作是我們存在的問題,但是也是巨大的商機。
參考《中國養老產業發展前景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前瞻》顯示,我國養老產業金融服務發展目前明顯不足,首先我國老齡金融發展上處於起步階段,養老金融產品單一低效,很多老人是以個人儲蓄作為唯一的理財方式;第二個是養老保險方面也存在過於依賴基本養老保險,其他的養老相關保險補充不足的問題;第三是產業發展理念滯後,對於老年用品,老年金融的重視不夠,基本上是觀望多、行動少;第四是產業有效的需求不足,鼓勵老年人消費的政策支持不夠,扶持政策基本上處於空白的狀態,因此養老市場亟需模式升級以及供給側的改革,需要用連鎖化、標准化來治癒之前散亂差的狀況。
G. 銀行怎樣提供養老綜合化金融服務
養老金融是很大的一個蛋糕,銀行應針對生命周期的特點來開發相應產品
H. 為何說養老服務迫切的需求多元化
據報道,在8月23日,南京市召開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推專進會,相關人士在會屬上表示,多元化養老服務需求迫切。
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服務創新力度大,社會關注多,又涉及老年人的切身利益,保監會高度重視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發展與監管,堅持鼓勵創新與嚴格監管相結合。
希望以房養老可以早日落實,讓更多的老年人老有所依!
I. 養老院產業的相關金融政策
《關於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
(銀發〔2016〕65號)
中國人民銀行民政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關於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
銀發〔2016〕65號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關於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84號文轉發)等有關要求,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大力推動金融組織、產品和服務創新,改進完善養老領域金融服務,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養老領域金融服務的重要意義
(一)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需要創新金融服務。
當前,我國已經進入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階段,發展養老服務業,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是適應傳統養老模式轉變、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的必由之路,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緊迫任務。立足國情,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加快建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迫切要求改進和創新金融服務,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廣泛動員社會資本參與,增加社會養老財富儲備,提升養老服務支付能力,保障「老有所養」戰略目標順利實現。
(二)做好養老領域金融服務是金融業自身轉型升級的內在要求。
在金融市場化、國際化和多元化趨勢下,金融機構傳統業務和發展模式面臨挑戰,金融業進入轉型升級的重要發展階段。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有效滿足迅速增長的養老服務業發展和居民養老領域金融服務需求,是增加資本市場中長期資金供給,促進金融市場發展和金融結構優化的重要手段,是金融機構拓展新業務的重要機遇,是金融業轉型升級的重要途徑。各金融機構要增強戰略意識,加快養老領域業務發展規劃和市場布局,努力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實現支持養老服務業和自身轉型發展的良性互動。
二、總體要求
(三)指導思想。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決策部署,以滿足社會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養老領域金融服務需求為出發點,以提高金融對養老服務業的資源配置效率為方向,統籌各類金融資源,持續推進改革創新,建立和完善有利於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金融組織、產品、服務和政策體系,切實改善和提升養老領域金融服務水平。
(四)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市場主導,政策扶持。以市場化為方向,以政府扶持為引導,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在實現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推動金融資源向養老服務領域配置和傾斜。二是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服務。立足區域養老服務業發展和居民養老需求實際,對居家養老、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等不同養老服務形式,積極探索和創新與之相適應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提供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三是堅持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加強金融支持與養老服務業發展各類規劃和政策的銜接,以滿足「老有所養」、推進醫養結合和建設社會養老服務體系需求為重點,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破除制約金融服務的體制機制障礙,努力尋求重點領域突破。
(五)發展目標。
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蓋廣泛、種類齊全、功能完備、服務高效、安全穩健,與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符合小康社會要求的金融服務體系。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金融組織更加多層次,產品更加多元化,服務更加多樣化,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和滿足居民養老需求的能力和水平明顯提升。
三、大力完善促進居民養老和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多層次金融組織體系
(六)創新專業金融組織形式。
支持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優化整合資源,提高養老領域金融服務水平。鼓勵金融機構將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個人養老相關的金融業務和戰略轉型相結合,探索建立養老金融事業部制。支持金融機構在符合條件的地區或分支機構組建服務養老的金融發展專業團隊、特色分(支)行等多種形式的金融服務專營機構,提升金融服務專業化水平。
(七)支持各類金融組織開展養老領域金融業務。
鼓勵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等各類金融機構積極應對老齡化社會發展要求,優化內部組織架構和管理體制,增強養老領域金融服務能力。鼓勵金融租賃公司開發適合養老服務業特點、價格公允的產品,提供融資租賃等金融服務。鼓勵信託公司利用信託制度優勢,積極開發各類附帶養老保障的信託產品,滿足居民養老領域金融服務需求,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
(八)積極培育服務養老的金融中介體系。
鼓勵金融機構創新與融資擔保機構合作模式,以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主,引導各類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支持力度。積極引導徵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面向養老服務業開展徵信、評級服務,鼓勵銀行與徵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合作,實施對養老服務機構的分類扶持。支持發展與養老領域金融創新相適應的法律、評估、會計等中介服務機構,鼓勵金融機構與養老信息和智慧服務平台合作,運用「互聯網+」大數據資源,提供更高效的金融服務。
四、積極創新適合養老服務業特點的信貸產品和服務
(九)完善養老服務業信貸管理機制。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養老服務業發展導向和經營特點,專門制定養老服務業信貸政策,開發針對養老服務業的特色信貸產品,建立適合養老服務業特點的授信審批、信用評級、客戶准入和利率定價制度,為養老服務業提供差異化信貸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民政部門、行業協會等合作開展養老信貸專項培訓,提升信貸服務專業化水平。
(十)加快創新養老服務業貸款方式。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承貸主體,對企業或個人投資設立的養老服務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以向投資企業或個人作為承貸主體發放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個人投資設立小型養老服務機構,或招用員工比例達到政策要求的小微養老服務企業,積極利用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給予支持。對建設周期長、現金流穩定的養老服務項目,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適當延長貸款期限,靈活採取循環貸款、年審制、分期分段式等多種還款方式。
(十一)拓寬養老服務業貸款抵押擔保范圍。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以養老服務機構有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產權明晰的房產等固定資產為抵押,提供信貸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開展應收賬款、動產、知識產權、股權等抵質押貸款創新,滿足養老服務企業多樣化融資需求。有條件的地區在風險可控、不改變養老機構性質和用途的前提下,可探索養老服務機構其他資產抵押貸款的可行模式。
五、支持拓寬有利於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多元化融資渠道
(十二)推動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企業上市融資。
支持處於成熟期、經營較為穩定的養老服務企業在主板市場上市。支持符合條件的已上市的養老服務企業通過發行股份等再融資方式進行並購和重組。探索建立民政部門與證券監管部門的項目信息合作機制,加強中小養老服務企業的培育、篩選和儲備,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養老服務企業在中小板、創業板、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市融資。探索利用各類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為非上市養老服務企業提供股份轉讓渠道。
(十三)支持養老服務業通過債券市場融資。
支持處於成熟期的優質養老服務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公司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方式融資。鼓勵中小養老服務企業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集合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積極發揮各類擔保增信機構作用,為中小養老服務企業發債提供增信支持。對運作比較成熟、未來現金流穩定的養老服務項目,可以項目資產的未來現金流、收益權等為基礎,探索發行項目收益票據、資產支持證券等產品。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通過發行金融債、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等方式,募集資金重點用於支持小微養老服務企業發展。
(十四)鼓勵多元資金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
支持各地採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建設或發展養老機構,鼓勵銀行、證券等金融機構創新適合PPP項目的融資機制,為社會資本投資參與養老服務業提供融資支持,積極探索與政府購買基本健康養老服務配套的金融支持模式。鼓勵金融機構通過基金模式,探索運用股權投資、夾層投資、股東借款等多種形式,加大對養老服務企業、機構和項目的融資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養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通過階段參股、跟進投資等方式,引導和帶動社會資本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投入。鼓勵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等投資者積極投資處於初創階段、市場前景廣闊的養老服務企業。
六、推動完善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優化保險資金使用
(十五)完善多層次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進一步完善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商業養老保險等組成的多層次、多支柱的養老保險體系。推進公平、統一、規范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發揮社會保險保障基本生活的重要作用。大力拓展企業年金、商業團體養老保險等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促進企業補充養老保險進一步向中小企業覆蓋。推動商業養老保險逐步成為個人和家庭商業養老保障計劃的主要承擔者、企業發起的養老健康保障計劃的重要提供者、社會保險市場化運作的積極參與者,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商業養老健康保障計劃,促使商業保險成為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
(十六)加快保險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
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繼續推進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發展獨生子女家庭保障計劃,豐富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積極開發長期護理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產品,助推養老、康復、醫療、護理等服務有機結合。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由政府使用醫保基金賬戶結余統一為參保人購買護理保險產品,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積極探索多元化保險籌資模式,保障老年人長期護理服務需求。支持保險公司發展農民養老健康保險、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等普惠保險業務。大力發展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為養老機構運營提供風險保障。
(十七)創新保險資金運用方式。
積極借鑒國際經驗,在符合投向要求、有效分散風險的前提下,推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基金、職業年金基金委託市場化機構多種渠道開展投資,實現資金保值增值,提升服務能力。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以投資新建、參股、並購、租賃、託管等方式,興辦養老社區和養老服務機構。鼓勵保險公司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通過股權、債權、基金、資產支持計劃、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等多種形式,為養老服務企業及項目提供中長期、低成本的資金支持。
七、著力提高居民養老領域的金融服務能力和水平
(十八)增強老年群體金融服務便利性。
鼓勵金融機構優化網點布局,進一步向養老社區、老年公寓等老年群體較為集中的區域延伸服務網點,提高金融服務的可得性。支持金融機構對營業網點進行親老適老化改造,加強助老設備、無障礙設施建設,開辟老年客戶服務專區,提供敬老服務專窗、綠色通道等便捷服務,為老年客戶營造便捷、安全、舒適的服務環境。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優化老年客戶電話銀行服務流程。
(十九)積極發展服務居民養老的專業化金融產品。
鼓勵銀行、證券、信託、基金、保險等各類金融機構針對不同年齡群體的養老保障需求,積極開發可提供長期穩定收益、符合養老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異化金融產品。大力發展養老型基金產品,鼓勵個人通過各類專業化金融產品投資增加財產性收入,提高自我養老保障能力。加快老年醫療、健身、娛樂、旅遊等領域消費信貸、信託產品創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業務。鼓勵金融機構積極探索代際養老、預防式養老、第三方付費養老等養老模式和產品,提高居民養老財富儲備和養老服務支付能力。
(二十)不斷擴展金融服務內容。
金融機構要積極介入社會保障、企業年金、養老保障與福利計劃等業務,做好支付結算、賬戶管理、託管和投資等基礎服務。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為老年群體提供特定服務的銀行卡等非現金支付工具,適當減免開卡工本費、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等費用,探索提供商戶優惠、醫療健康、休閑娛樂、教育咨詢、法律援助等配套增值服務。加強老年金融消費者教育和權益保護,加大理財產品等新型金融業務的宣傳和普及力度,拓展老年人金融知識,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老年人辦理大額轉賬等業務應及時提醒查閱,在面向老年人銷售保險、理財產品時,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不得誤導銷售或錯誤銷售。
八、加強組織實施與配套保障
(二十一)加強金融政策與產業政策的協調配合。
建立人民銀行、民政、金融監管等部門參加的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工作協調機制,加強政策協調和信息溝通,形成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金融政策合力。制定並定期完善養老服務業指導目錄,發布更新養老服務機構與企業信息,建立健全項目資料庫和推薦機制。對納入資料庫並獲得民政部門推薦的優質養老服務項目,金融機構應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基礎上給予積極支持。各級民政部門應指導養老機構建立規范的財務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提高承貸能力和償付水平。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積極運用財政貼息、貸款風險補償、擔保增信等政策工具,加大對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激勵和扶持。
(二十二)綜合運用多種金融政策工具。
加強信貸政策引導,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養老服務業和醫養結合領域的支持力度。運用支小再貸款、再貼現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養老服務企業的信貸支持。不斷完善金融監管政策,加強對銀行、證券、信託、基金、保險等金融機構開展養老領域金融組織、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監管,以利於金融創新穩妥有序開展。
(二十三)加強政策落實與效果監測。
各金融機構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專項統計制度,加強對養老領域金融業務發展的統計與監測分析。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會同民政、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監督管理部門等,根據本指導意見精神,結合轄區實際,制定和完善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具體實施意見或辦法,切實抓好貫徹實施工作。
內容來源於養老信息網:《關於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6〕65號)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