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貸款購車金融服務費怎麼算
貸款購車收取的「金融服務費」不合理。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年出台的《關於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第三條規定:「金融機構不得借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的中間業務和其他金融服務,從而收取費用。」
(1)金融服務收費定價的原則擴展閱讀: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真遵守信貸管理各項規定和業務流程,按照國家利率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貸款定價,並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以貸轉存。銀行信貸業務要堅持實貸實付和受託支付原則,將貸款資金足額直接支付給借款人的交易對手,不得強制設定條款或協商約定將部分貸款轉為存款。
(二)不得存貸掛鉤。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業務和存款業務應嚴格分離,不得以存款作為審批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
(三)不得以貸收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借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
(四)不得浮利分費。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遵循利費分離原則,嚴格區分收息和收費業務,不得將利息分解為費用收取,嚴禁變相提高利率。
(五)不得借貸搭售。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在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時強制捆綁、搭售理財、保險、基金等金融產品。
(六)不得一浮到頂。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定價應充分反映資金成本、風險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籠統將貸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額。
(七)不得轉嫁成本。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依法承擔貸款業務及其他服務中產生的盡職調查、押品評估等相關成本,不得將經營成本以費用形式轉嫁給客戶。
參考資料: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
Ⅱ 金融產品要怎樣定價策略
第一步:選擇定價策略目標。金融產品定價策略的目標是指金融機構通過對金融產品價格的制定以達到預期的目標,比如選擇是完成短期目標還是長期目標,這將對定價策略產生決定性影響。第二步:分析影響因素。金融產品的定價策略不僅僅受金融機構本身的運營情況影響,還受到各方面多層次的因素影響,我們必須考慮這些影響因素對價格的制約。
第三步:選擇定價策略方法。在考察了定價策略的影響因素後,我們需要根據一種或幾種定價策略方法制定出一個價格範圍。
第四步:考慮定價策略。定價策略是在定價策略方法的基礎上對產品的價格做出調整,體現了企業的戰略抉擇。
第五步:選定最終價格。企業最終確定金融產品的價格,並向消費者進行展示。
Ⅲ 簡述商業銀行貸款定價的原則
1、成本
銀行提供信貸產品的資金成本與經營成本。如前所述,資金成本有歷史平均成本和邊際成本 兩個不同的口徑,後者更宜作為貸款的定價基礎。而經營成本則是銀行因貸前調查、分析、評估和貸後跟蹤監測等所耗費直接或間接費用。
2、風險含量
信貸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只是程度不同,銀行需要在預測貸款風險的基礎上為其承擔的違約風險索取補償。
3、貸款期限
不同期限的貸款適用的利率檔次不同。貸款期限越長,流動性越差,且利率走勢、借款人財務狀況等不確定因素愈多,貸款價格中應該反映相對較高的期限風險溢價。
4、目標盈利
在保證貸款安全和市場競爭力的前提下,銀行會力求使貸款收益率達到 或高於目標收益率。
5、競爭態勢
銀行應比較同業的貸款價格水平,將其作為本行貸款定價的參考。
6、客戶關系
貸款通常是銀行維系客戶關系的支撐點,故銀行貸款定價還應該全面考慮客戶與銀行之間的業務合作關系。
7、存款補償余額
銀行有時會要求借款人保持一定的存款余額,即存款補償余額,以此作為發放貸款的附加條件。存款補償余額實際上是一種隱含貸款價格,故而與貸款利率之間是此消彼長的關系。銀行在綜合考慮多種因素的基礎上,開發出了若干貸款定價方法,每種方法體現著不同的定價策略。
Ⅳ 金融服務費是什麼
法律規定和行業規范中並沒有對「金融服務費」的明確定義,其通常是發放貸款者變相收取高額利息的手段,即在通過宣傳低息吸引客戶的同時為了獲得高收益,在利息之外收取的費用。
買車辦貸款、租房辦貸款、整容辦貸款、上學辦貸款……五花八門的貸款充斥於我們的生活中,由此產生的金融服務費,算得上銷售行業按揭貸款的「潛規則」、變相收取高額利息的手段。
在司法實踐中,金融服務費實質上被看作是一種貸款。消費者要注意的是主體資質問題。依照《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部門關於規范民間借貸行為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未經有關機關依法批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立從事或者主要從事發放貸款業務的機構或以發放貸款為日常業務活動。可以看出,對於未獲得經營許可資質進行金融放貸的,法律是予以否定性評價的。
(4)金融服務收費定價的原則擴展閱讀:
對於金融服務費,司法實踐中通常會參照民間借貸的規定進行處理.
如果貸款加上金融服務費合計超過了法律規定受保護的利率,對於超過部分,法律通常不會予以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0條的規定,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
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並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說,如果借貸雙方在借款合同中既約定利息,又約定了信息服務費,
那麼,該信息服務費不具有合理性,屬於變相提高民間借貸利率的行為。因此,利息與信息服務費合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不能獲得支持,已經給付的超出部分應視為償還借款本金。
Ⅳ 簡述銀行貸款定價的一般原則
貸款定價原則
(1)利潤最大化原則
商業銀行是經營貨幣信用業務的特殊企業。作為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始終是其追求的主要目標。信貸業務是商業銀行主要的傳統業務,存貸利差是商業銀行利潤的主要來源。因此,銀行在進行公司貸款定價時,首先必須確保貸款收益足以彌補資金成本和各項費用,在此基礎上,盡可能實現利潤的最大化。
(2) 擴大市場份額原則
在金融業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商業銀行要求生存、求發展,必須在信貸市場上不斷擴大其市場份額。同時,商業銀行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目標,也必須建立在市場份額不斷擴大的基礎上。影響一家銀行市場份額的因素非常復雜,但貸款價格始終是影響市場份額的一個重要因素。如果一家銀行貸款價格過高,就會使一部分客戶難以承受,而最終失去這部分客戶,縮小銀行的市場份額。因此,銀行在進行公司貸款定價時,必須充分考慮同業、同類貸款的價格水平,不能盲目實行高價政策,除非銀行在某些方面有著特別的優勢。
(3) 保證貸款安全原則
銀行貸款業務是一項風險性業務,保證貸款的安全是銀行貸款經營管理過程的核心內容。除了在貸款審查發放等環節要嚴格把關外,合理的貸款定價也是保證貸款安全的重要方面。貸款定價最基本的要求是使貸款收益能夠足以彌補貸款的各項成本。貸款成本除了資金成本和各項管理費用外,還包括因貸款風險而帶來的各項風險費用,如為彌補風險損失而計提的呆賬准備金、為管理不良貸款和追償風險貸款而花費的各項費用等。可見,貸款的風險越大,貸款成本就越高,貸款價格也應越高。因此,銀行在進行公司貸款定價時,必須遵循風險與收益對稱原則,以確保貸款的安全性。
(4) 維護銀行形象原則
作為經營信用業務的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是商業銀行生存與發展的重要基礎。商業銀行要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就必須守法、誠信、穩健經營,要通過自己的業務活動維護社會的整體利益,不能唯利是圖。在貸款定價中,要求銀行嚴格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貨幣政策、利率政策的要求,不能利用貸款價格搞惡性競爭,破壞金融秩序的穩定,損害社會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