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求助企業上市後,除了貸款,銀行還可以為企業提供什麼服務
公司上市後,銀行賬號受到監管,理財顧問之類的是胡說八道,那隻有騙退休老版媽媽買保險之類的權叫理財顧問,大企業無法買基金之類的,如果認購會被認為破壞金融秩序,銀行會出一個授信額度給企業自有調配,由於賬戶被監管,也無法做協定存款了,最多提供一個金融結算的快捷賬戶
Ⅱ IPO咨詢公司可以為擬上市公司提供什麼服務國內比較知名的IPO咨詢公司有哪些如何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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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ipo咨詢公司做什麼,直接找券商啊!
你想吧,知名的IPO咨詢公司,都是券商!
你想吧,券商就是做上市輔導,保薦的。
居然,找IPO咨詢公司....哎...你還不如找我呢
Ⅲ 金融機構是如何實現幫助企業上市的
幫助企業上市的金融機構主要是券商和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其中券商最為重要
幫助企業重整內部結構。通常未上市的企業內部管理結構,財務結構不符合上市要求,經過這些機構的幫助,企業形成嚴謹的構架,滿足上市要求。
審核企業資質。經過各方審核其財務狀況,企業規模等,形成意見書,上交給證監會
估值和證券的承銷。券商對企業進行估值以後,制定證券發行的計劃,確定價格和數量,形成招股說明書。
之後就是證監會根據上述三家機構意見,批准後可以上市。
Ⅳ 關於中小企業上市後能給公司帶來什麼好處
根據自己企業情況啊!
企業上市的好處:
﹡取得固定的融資渠道
﹡得到更多的融資機會
﹡獲得創業資本或持續發展資本
﹡募集資金以解決發展資金短缺
﹡為了降低債務比例而採用的措施
﹡在行業內擴展或跨行業發展
﹡增加知名度和品牌形象
﹡持股人出售股票
﹡管理者收購企業股權
﹡對雇員的期權激勵
﹡取得更多的「政策」優惠和競爭地位
企業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來說,企業欲在國內證券市場上市,必須經歷綜合評估、規范重組、正式啟動三個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
第一階段 企業上市前的綜合評估
企業上市是一項復雜的金融工程和系統化的工作,與傳統的項目投資相比,也需要經過前期論證、組織實施和期後評價的過程;而且還要面臨著是否在資本市場上市、在哪個市場上市、上市的路徑選擇。在不同的市場上市,企業應做的工作、渠道和風險都不同。只有經過企業的綜合評估,才能確保擬上市企業在成本和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進行正確的操作。對於企業而言,要組織發動大量人員,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進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因此為了保證上市的成功,企業首先會全面分析上述問題,全面研究、審慎拿出意見,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後才會全面啟動上市團隊的工作。
第二階段 企業內部規范重組
企業首發上市涉及的關鍵問題多達數百個,尤其在中國目前這個特定的環境下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諸多財務、稅收、法律、公司治理、歷史沿革等歷史遺留問題,並且很多問題在後期處理的難度是相當大的,因此,企業在完成前期評估的基礎上、並在上市財務顧問的協助下有計劃、有步驟地預先處理好一些問題是相當重要的,通過此項工作,也可以增強保薦人、策略股東、其它中介機構及監管層對公司的信心。
第三階段 正式啟動上市工作
企業一旦確定上市目標,就開始進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實務操作階段,該階段主要包括:選聘相關中介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審計及法律調查、券商輔導、發行申報、發行及上市等。由於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務機構有五六個同時工作,人員涉及到幾十個人。因此組織協調難得相當大,需要多方協調好。
Ⅳ 企業上市融資有什麼作用呢
融資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企業想要上市,就得找對這方面有豐富的國際金融服務經驗,類似匯福集團等這些大型企業或許對你有些幫助。
Ⅵ 按上市公司分類指引中的貨幣金融服務、資本市場服務、保險業、其他金融業都包括哪些上市公司啊
金融板塊由主要由銀行板塊,證券板塊, 保險板塊和信託板塊組成。
銀行板塊: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華夏銀行,深發展,興業銀行,寧波銀行,北京銀行、南京銀行,民生銀行等等
證券板塊:中信證券,宏源證券,海通證券,西南證券,國金證券,長江證券,東北證券,太平洋;
保險板塊:中國人壽,平安保險,中國太保;
信託股板塊:陝國投A和安信信託。
Ⅶ 企業上市,銀行與證券對企業的作用有什麼不同
1、不一定,好像公司法規定股東人數超過一定數量就必須為股份公司。可以看一下《公司法》
2、銀行能夠為企業提供低成本的融資以及日常的結算等服務,你公司沒上市或也沒打算上市基本和證券公司沒什麼關系啊
Ⅷ 如何解決企業上市融資問題
(一)著力建立適合國情的中小企業法律保障體系
2003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是我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正式走上規劃化和法制化軌道的重要標志,但這一法律還存在指導性強、缺乏強制執行性的缺陷,而且條文過於簡單,沒有與之匹配的如金融、財政、中介服務等方面內容。
(二)盡快成立專門服務於中小企業的管理機構
借鑒外國的經驗,成立中小企業發展管理局(副部級機構),並在全國各省、直轄市設立分支機構(正廳級機構),承擔以下四項主要職能:一是專門負責制定中小企業扶持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中小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運行,幫助中小企業獲得商業銀行的貸款支持。二是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基金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中央財政預算、基金收益和捐贈等,基金主要用於引導地方政府、創業投資機構及其他社會資金支持處於初創期的中小企業,解決初創期中小企業發展遇到的融資難等問題。
(三)建立專門的中小企業政策性金融機構和加快發展小金融機構
一方面,建議建立中小企業政策性銀行,其資金來源主要通過政府發行債券、政府財政預算安排、社會捐贈、民間資本參股等方面,其主要職能是專門為各種中小企業提供差異化的融資產品和金融服務,同時貫徹和落實國家有關金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和措施,使其真正成為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業性銀行。
四)商業銀行應優化業務流程、轉變經營模式、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
隨著利率市場化的穩步推進,利差不斷收窄,商業銀行之間的競爭加劇,之前固有的盈利模式將受到強烈沖擊,這促使商業銀行必須進行經營轉型,而金融支持中小企業尤其小微型企業發展將是銀行未來經營轉型方向的支持重點。
(五)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借鑒美國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方面的經驗,從三個方面完善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按照不同的擔保對象和服務范圍,成立全國性和地方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全國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專門為那些「高科技、綠色環保、擁有核心創新技術」的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性擔保服務,而地方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專門服務於對地方經濟增長、地方就業和地方創新能力提高有益的中小企業提供擔保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