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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辦簡化優化公共服務

發布時間:2021-02-21 06:15:41

1. 金融社保卡退休前辦理就可以嗎

從2017年10月1日開始,新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養老金將直接通過社保卡發放,市社保中心提醒近期將要辦理退休手續的參保人員盡快到社保卡申辦點申辦社會保障卡。2017年10月1日之前的退休人員可按照本人意願,逐步過渡到社保卡發放養老金。

推行使用社會保障卡發放養老金工作,是貫徹落實「放、管、服」要求,加快實施「互聯網+人社」2020行動計劃的重要舉措,也是簡化優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公共服務流程、推進公共服務「標准化、信息化、一體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推行使用社會保障卡發放養老金工作,對於提高養老金發放效率,提升養老金發放質量,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捷的養老金發放服務,具有重要意義。針對廣大退休人員對社保卡發放養老金可能產生的疑問,市社保中心做出以下解答:

一、養老金發放至社保卡哪個賬戶?

答:社保卡上有兩個賬戶,一個是醫保個人賬戶,該賬戶只能在煙台市定點醫療機構使用,不能提取現金;另一個是普通金融賬戶,離退休養老金會劃入該賬戶,持卡人可自由存取。

二、使用社保卡後可選擇銀行少了,就近銀行取款有手續費怎麼辦?

答:自2017年10月1日起,各合作金融機構每月為本行發放養老金社會保障卡持卡人墊付前兩筆跨行取款(含異地跨行)手續費,不向參保人員收取。每筆取款金額不超過ATM每日取款限額,同時,各合作金融機構發行的社會保障卡,免除同行異地存取現、轉賬等業務手續費。

三、只要辦出社保卡就能發放養老金嗎?

答:在使用社保卡發放養老金之前,新辦退休人員需本人持社保卡和身份證到制卡銀行激活金融賬戶功能,而後方可使用。

四、用社保卡發養老金如何查詢明細?

答:各合作金融機構為有需求的持卡人免費發放對賬簿,退休人員可持對賬簿至銀行櫃台或櫃員機查詢明細,同時對利用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代發養老金的,還可以免費提供動賬簡訊,持卡人在激活社會保障卡代發養老金功能時,可自由選擇是否激活動賬簡訊免費提醒功能。

五、養老金每月幾號發?

答:煙台市直企業離退休人員正常發放養老金時間為每月21號,市直機關退休人員正常發放養老金時間為每月20號,對於發放不成功人員會逐一電話聯系核實原因,月底之前發放到位,逾期未發放且未收到社保中心通知的退休人員可本人持身份證和卡至銀行櫃台列印銀行流水查詢即可。

六、沒有社保卡應該去哪裡辦卡?

答:可以到辦理退休所在人社部門的社保卡服務窗口辦理,詳細地址和聯系方式可以登錄煙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ytrsj.gov.cn/,選擇「網上辦事」欄目,再選擇「社會保障卡」,在「個人服務」中可查詢。

七、想把原來發養老金的銀行卡換成社保卡怎麼辦理?

答:兩種辦法:一是離退休人員可本人攜身份證和社保卡復印件直接到社保經辦機構退休人員服務科變更即可。二是離退休人員聯系退休前所在單位勞資人員,由勞資人員代其將加蓋公章的社保卡復印件送至社保經辦機構退休人員服務科辦理即可。

八、社會保障卡丟失後如何掛失?

答:持卡人遺失社會保障卡後,攜帶身份證直接到卡面上所屬銀行(銀行服務電話工商銀行為95588、中國銀行為95566、建設銀行為95533、農業銀行為95599)掛失補卡即可。

九、社保卡兩個賬戶及密碼問題?

答:社保卡有社保賬戶和銀行賬戶兩個賬戶並分別有自己的初始密碼。社保賬戶:用於發放醫療個人賬戶金。卡面製作日期為2014年以後的社保賬戶原始密碼為123456,2014年以前的為1234,建議到葯店或醫院通過POS機修改社保晶元密碼為自己使用的6位密碼。銀行賬戶:用於發放養老、工傷、生育保險待遇等。持卡人本人持社會保障卡和身份證件到銀行網點開通銀行賬戶,設置銀行賬戶密碼,各銀行初始密碼為建行955330(有信封的以信封內的密碼為准)、農行370600、中行為持卡人本人身份證號碼去掉最後一位的後六位、工行沒有設初始密碼根據需要自己設定。

2. 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質量如何提升

近日,金融學者及金融機構的代表齊聚一堂,就如何幫助中小微企業緩解融資困境的問題展開探討。 微型企業信貸方案應量身定做 贏周刊:在你看來,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症結主要是什麼? 陸軍:中小企業在財稅方面的負擔還是比較重。在資產負債率方面,中小企業是32.57%,央企是65%。有的企業規模已經超過一兩千人,銷售額可能有幾千萬,但是很多企業求貸無門。像這樣的企業,可能在北歐國家都是大型企業了。去年對珠三角中小微企業的調查報告顯示,53%的小企業完全依靠自有資金周轉,無外部融資,僅46.97%有借貸的歷史。年銷售規模越小的企業,銀行融資的比例越低。28.18%的小企業2011年比2010年獲貸額度下降,63.3%的小企業有融資的需求,但需求的額度比較小,75.4%的小企業貸款需求在100萬以內。從這些數據可以看出,中小企業融資的困難是跟中小企業本身的特質有關系的。要改善這些特質是很不容易的,這可能是它與生俱來的。比如說規模小、進入門檻低,門檻低的話,同質化的程度就可能比較高,市場競爭也比較激烈,所以承受風險的能力比較弱。中小企業的產品可能無法在有競爭力的成本下完成,製造成本太高,無法達到適當的邊際利潤。創辦人無法有效管理,沒有規范的財務管理,無法提供合格的抵押擔保品。包括技術的進步,現在也是非常快,市場的變化也是非常快,中國經濟的特點就是過剩,產能過剩,投資量非常大。門檻低的,很容易造成過剩。現在有一個說法,PE滿天飛、VC遍地爬,但是多半是投資於中小企業的成長型階段,甚至是上市之前的臨門一腳。實際上,VC、PE很少在種子階段進入,所以中小企業要依賴於直接融資還是大有文章可以做的。 陳傑:中小企業在投融資市場是一個弱勢群體,所以各國對中小企業融資的問題都會有政策性的部門或者政策性的機制去解決。在實踐的工作中,我們發現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可以解構或拆解為兩個子問題,一個是公平的問題,一個是效率的問題。公平的問題可能更多是政府的事,是政策環境建設的問題。難融資的問題,是市場配置效率的問題,市場是否有效,包括市場的發育,還包括供給和需求兩個層面的問題。現在銀行做中小企業貸款,邊際成本和風險控制比大項目是高的。另外,中小企業還存在著稅收、股權、報表等問題,這本身就是信用的問題。融資難的問題如果從這兩個角度去解構和入手解決的話,可能會更有效。 贏周刊:與中小企業相比,微型企業的融資是否更困難?針對微型企業的融資問題,銀行有何措施? 董建岳:目前,數量龐大的微型企業的金融服務需求確實尤顯突出和強烈。微型企業貸款普遍呈現金額小、筆數多、銀行人力成本高等特徵,尤其是部分微小企業自身還存在現金流不穩、財務管理不健全、缺乏有效抵押物、經營不甚規范等問題,這使得微型企業融資難上加難。我認為,應該要設計區別於傳統信貸業務的專門的解決方案。如果對微型企業(的)只有幾十萬元的貸款,要花費與大型企業(的)幾十億貸款一樣多的時間和人力,我想無論是對於銀行還是客戶,都是無法接受的。對銀行來說,這筆貸款的收益可能還無法覆蓋成本;對客戶來說,可能因為程序太復雜,時間太長,效率太低,從而抑制客戶的金融需求。所以銀行做好微型企業的金融服務,關鍵是要在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上下工夫。目前,微型企業金融業務最好的辦法是向零售業務靠攏,通過標准化產品、快捷流程和靈活機制實現業務快速批量處理。當然,我們也要把握好微型企業金融服務風險管理的尺度和方法,通過「大數原則」及「收益覆蓋風險」機制,同時適度提高風險容忍度,積極完善微型企業授信「盡職免責」和不良貸款快速核銷制度,為微型企業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應專業化 贏周刊:您認為中小微型企業的金融服務應該怎樣做? 董建岳:實事求是地講,多數中小銀行做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都做得不是很好,因為他們自身的轉型還沒到位,更因為中小企業金融業務有很強的專業性。在銀行傳統的信貸模式中,營銷人員常常是大中小型客戶一起做。做大客戶既省時省力,又具有相對較高的收益,業務人員不自覺地提高了中小企業客戶的准入門檻;而另一方面,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具有「短、頻、急」的特點,對銀行審批效率要求很高,在傳統的信貸模式下難以得到較好的解決。正是這種經營模式制約了中小企業金融業務的發展。 我認為,中小企業金融服務一定要走專業化道路,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具體來講,商業銀行要建立中小企業金融專營服務模式,包括專營網點機構、專業團隊、專業產品、專業流程和管理制度、專業IT技術以及實現風險管理的專業化等等。 去年,我們推出了服務小微企業的「十大」舉措,包括設立專項信貸額度、建立小企業專營機構、配備專營業務團隊和專職風險管理團隊等,同時啟動了金融專業營銷體系改革試點。目前,已在全國設立了57家小企業貸款中心,專營小企業融資業務,推出了一系列特色產品和服務,如與花旗合作研發的「好融通」產品,專門服務中小企業融資;「快融通」產品主要針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提供融資解決方案;「市場貸」產品以專業市場和產業集群內的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等等。在這些措施的有力推動下,我行中小企業金融業務保持穩步增長,戰略轉型初見成效。截至2011年末,中小企業一般貸款余額近2000億元,在全行對公人民幣一般貸款佔比近52%,比年初增長248億元;中小企業人民幣一般貸款客戶近10000戶,在全行對公人民幣一般貸款客戶佔比超過83%。其中,小微企業人民幣一般貸款余額887億元。 贏周刊:那麼,企業又應該有何作為? 陳傑:在大趨勢之下,具體實現的落腳點可能還是在有效市場方面,這個有效市場無非是供給與需求的契合。具體來說,我們認為是三個結合,一個是企業本身的戰略和融資策略的結合,二是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也就是實體經濟和金融之間的結合,第三是人力和知識的結合。中小企業成長的融資需求,源於成長驅動因素,又取決於融資策略的選擇是否有效、是否到位。目前在實際操作上,中小企業融資市場融資需求的順序,首先是融得到、融得快、融得多、融得長、融得便宜。「二八法則」,我們去看,80%的中小企業需要整體門檻的降低,20%可能是成長性的,單一渠道尤其是已有的間接融資的渠道不能滿足需求。這樣的話如何匹配需求端和供給方的矛盾,比如,我們在銀行的貸款政策上,通俗來說是磚頭抵押物,但是中小企業可能抵押物不夠,這樣徵信市場就出來了,這就解釋了為什麼擔保行業在中國普遍不看好的情況下,堅強地生存下來並且有所發展。當然,我們認為擔保行業是一個過渡業態,會有一個景氣期,但也面臨著如何升級和優化結構的問題,如何管理風險、創造價值(的問題)。 從企業端來說,融資的結構包括內部和外部。交易所現在的私募債,包括集合產品,包括銀行間商品非公開的定向發行的融資,也就是說債券市場的品種在增加,資本市場有所傾斜,包括創業板、中小板的推出,這也支持了我們所說的拐點出現的判斷。針對不同的中小企業,不同周期、不同產業的企業會有不同的匹配。比如說早期,它可能是VC加擔保,加一些政策性的工具降低門檻,對成長期的中小企業,PE的介入。政策性與市場化的結合,還有就是在金融產業的金字塔中發揮區域半徑的優勢等。 政府與市場應聯合「出手」 贏周刊:幫助中小企業走出融資困境的關鍵點在哪裡? 周高雄: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既要重視市場配置資源的重要原則,也要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如何確定政府和市場的作用邊界,這是必須想清楚和做明白(的)。有的地方政府是全部都出了手,方式方法簡單,行政干預過重;這樣不僅造成政府信用的透支,公共服務不到位,還擾亂了市場,造成了負面影響。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首先是要充分尊重和依靠市場的力量,要相信市場推動中小企業優勝劣汰的根本機制。金融市場在支持中小企業時有一套復雜、嚴密的篩選機制,在這一點來說,政府不能替代金融機構的選擇。只有通過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的自主選擇,那些經營規范、抗風險能力強、信用水平高的中小企業,才能經過優勝劣汰、脫穎而出,得到融資的支持獲得發展。 贏周刊:地方政府應該做些什麼? 周高雄:政府的作用在於彌補市場失靈和推動金融深化改革。具體來說,應該著力於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強市場的基礎建設,優化市場的發展環境。要通過建立健全信用體系,解決中小企業融資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廣東有一些地方做得比較好,將「信用村」建設起來,小企業的信用一目瞭然。梅州更進一步,建立了評級,評級為A的金融機構提供服務,B級的也可以為他們提供服務。這樣的話,企業和金融的對接更加便利和有效。廣東開展「三打兩建」活動,這是一個重要機遇,其核心內容就是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通過這次活動廣東中小企業信用環境一定能上一個新的台階。在信用建設方面,地方政府應該特別重視中小企業首次融資的問題。一般來說,融資難主要是首次融資難,融了之後就比較容易了。此外,要加強債權人的司法保護,營造相應的法治環境,也就是至少要還本。 第二是市場平台的建設,拓展市場的覆蓋面。沒有一個高效完善的金融市場平台,中小企業的流動資產、知識產權、股權等資產就缺乏價格發現和價值實現的渠道,抵押物缺乏這一制約融資的難題就不能得到根本的解決。現在場外交易市場的發育還遠遠不足。我們要大力發展場外交易市場,拓展技術、股權等產權市場的平台和深度。 第三是放寬市場准入,提高市場的參與度。要放寬民營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形成多元化、多層次的市場主體。但中小金融組織體系的發展沒有與此相適應的循環保險制度,金融監管體系等體制建設就容易帶來不穩定的因素。在這些方面,我們既要積極,也要穩妥。我們鼓勵佛山第一家民營金融控股集團的成立,他們成立之初(有)不到20億的資產,這次他們展銷時已經達到了50億。像這樣有實力的民間金融集團,應該鼓勵他們,做多做大做強。 第四是要加強制度創新,提高市場分工的協作水平。包括如何創新和落實差異化的監管政策,建立正向的激勵機制。批發商和中小金融組織的零售商分工協作機制,如何將各類金融機構的有益探索和實踐上升為制度性的安排,並進行推廣。這些問題都需要好好的研究。 陸軍:我們不能說政府不作為,我覺得就是政府的勁頭太足了。西方那些國家的政府來看我們的政府,他們簡直覺得是非常恐怖,一個一個勁頭十足要做業績,而且因為政府掌握了比較多的資源,力度也比較大。政府應該要加強中小微企業融資的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比如說政府很多投資到「鐵公基」中。金融要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困難,我們要加強金融基礎設施的建設,這一點是最核心的,是政府應該做的。 中小企業為銀行帶來新機遇 贏周刊:中小企業融資發展、轉型升級的需求,是否會給金融業發展帶來新機遇? 陳傑:最近在市場上,我們感覺出現了拐點。我們認為這個拐點可能會打開未來一個區域零售的,包括草根金融的增長之路。它的邏輯在哪裡呢?在成熟經濟體的資本市場,我們簡化地去劃分它,它是一個簡單的三層金字塔。最頂層是大的、成熟的市場,已經寡頭化或類寡頭化,商業銀行、投資銀行、共同基金、保險公司等。最底層終端的就是金融消費者,中間板塊是各層次、各門類的金融服務機構,而這一塊,中國經濟體還沒有很好發育,甚至是扭曲的。溫州金融事件,我們可能可以把它理解為一種內在的需求被扭曲的滿足,而導致了扭曲的結果,導致了風險,未來可能會有非常大的成長,可能會有井噴。具體市場參與者如何把握風險,如何抓住機遇,這就變得比較重要了。 周高雄:僅僅在過去三年中,全國就新設立了小額貸款公司4288家(以及)村鎮銀行等等,融資擔保機構超過3000家,還有數百家小型商業銀行,數以千計的融資租賃公司。在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已催生了一個迅速發展的新興產業,浙江、深圳等地已將它作為自己的金融主攻方向。天津在股權融資等方面也走在我們的前面。各地爭奪這個金融服務制高點的趨勢越來越明顯,廣東金融界要重視和研究這個趨勢和方向,廣東要建設金融強省,絕對不能忽視金融行業中的這個戰略性新型行業。 董建岳:我國中小企業佔全國企業總數的99%以上,提供著全國80%以上的城鎮就業崗位,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價值佔GDP的60%左右。可以肯定,民營經濟將是推動下一輪中國經濟發展的最強勁動力。從商業角度看,中小企業發展潛力巨大,直接關系著中國經濟的未來,這無疑是銀行業務的一片「藍海」。 不過,隨著資本市場的不斷發展,銀行不再是企業資金的唯一來源。直接融資市場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2011年,我國以股票、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為主構成的直接融資所佔比重由2001年的4.5%提高到30%左右,直接融資佔比大幅提升,非金融企業債券的發行規模達2.21萬億元;PE投資金額290億美元,較2010年增長48%;VC投資金額89億美元,較2010年增長58%。 銀行別「一窩蜂」轉向中小企業 贏周刊:銀行服務中小企業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董建岳:首先要防止戰略趨同。現在無論是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還是城商行、農商行,都紛紛提出「服務中小企業」的口號。但是,這種「一窩蜂轉向中小企業」的做法,是否對所有銀行都能行得通?是否能夠真正服務好中小企業?資源配置是否科學? 長期以來,我國銀行業在市場競爭中已經形成了比較穩定的業務格局,不同類型的銀行都有自己服務的主要客群,例如大型銀行主要側重服務大項目、大客戶,發放中長期貸款和基本建設項目貸款。而中小銀行包括股份制銀行、城商行、農商行和農信社,則以服務中小企業,提供中小項目信貸、貿易融資和流動性貸款為主。銀行業改革發展的一個重要目標就是要建立起多元化、多層級的銀行服務體系,各家銀行確立與自身實際情況相適應的戰略定位,強調錯位發展、構建差異化的競爭優勢,服務好自己的目標客戶群。反之,如果沒有區別,所有銀行做所有的業務,正如現在大小銀行都去做中小企業業務,這種資源配置方式必定是低效的,對客戶的服務也做不到專業。 所謂術業有專攻,商業銀行在業務發展的方向上要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大型銀行與中小銀行要避免戰略上的趨同。以前銀行有「壘大戶」的現象,現在又扎堆中小企業,我個人認為都同樣不是理性的發展思路。 贏周刊:銀行應如何做好風險管控? 董建岳:做好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風險管理很重要。風險管控不好,做中小企業金融業務只能是「死路一條」。具體來講,商業銀行不僅需要在各級機構建立專職風險管理團隊、制定完善風險管理制度和操作規范、採用先進的IT系統加強定量分析,而且也要全流程加強精細化管理,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圍內。比如,在貸前認真做好調查工作,確保發現中小企業真實的融資需求;貸中加強對信貸資金的監控,防止資金被挪用;貸後管理好客戶的回款資金,確保及時歸還銀行貸款。

3. 建設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是怎麼回事

製造業是實體經濟的關鍵支撐。按照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要求,簡化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和審批程序,並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有利於放寬市場准入、激發社會投資活力、促進「中國製造」品質升級。經過多輪改革特別是2015年以來持續加大改革力度,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已從最初的487類縮減到目前的60類,許可前置條件大幅取消。

4. 2009年被稱為"改革年",其改革主要體現在哪幾個方面

2009年被稱為"改革年",其改革主要體現在: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把應對危機作為深化改革的契機,圍繞擴內需、保增長、調結構、惠民生,切實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推動形成有利於科學發展與社會和諧的體制機制。
總體要求。把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結合起來,抓住時機消除制約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影響長遠發展的深層次體制機制障礙;把加強宏觀調控與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結合起來,進一步完善市場機制,提高宏觀調控水平,增強經濟發展的內在活力;把整體部署與局部試點結合起來,充分調動中央、地方和人民群眾的積極性與創造性,形成全社會共同推進改革的新局面;把應對挑戰與把握機遇結合起來,統籌出台改革措施的時機、力度和節奏。
二、加快轉變政府經濟管理職能,激發市場投資活力
繼續削減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切實把政府職能轉到主要為市場主體服務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上來(監察部牽頭)。結合地方政府機構改革,探索建立有利於促進地方政府職能轉變的體制機制(中央編辦牽頭)。建立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投資政策協調配合機制,完善宏觀調控政策體系(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負責)。深入推進投資體制改革,修訂出台政府核准投資項目目錄,最大限度地縮減核准范圍、下放核准許可權;抓緊研究起草政府投資條例、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條例,進一步規范和優化投資管理程序,提高效率;健全政府投資管理機制,穩步推行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建立和完善投資項目後評價、重大項目公示和責任追究制度;科學界定政府投資領域和范圍,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對社會投資的引導和帶動作用(發展改革委牽頭)。
三、深化壟斷行業改革,拓寬民間投資的領域和渠道
加快研究鼓勵民間資本進入石油、鐵路、電力、電信、市政公用設施等重要領域的相關政策,帶動社會投資(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鐵道部、商務部、電監會負責)。抓緊研究制訂鐵路體制改革方案,加快推進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鐵道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繼續深化電信體制改革,制定出台配套監管政策,加快形成有效的市場競爭格局;深化郵政體制改革,推動郵政速遞物流業務重組改制(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落實國家相關規定,實現廣電和電信企業的雙向進入,推動「三網融合」取得實質性進展(工業和信息化部、廣電總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加快推進電網企業主輔分離和農電體制改革(發展改革委、電監會、國資委、能源局、財政部、水利部負責)。制訂出台鹽業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加快推進市政公用事業改革,擴大城市供水供熱供氣、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特許經營范圍(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負責)。
四、大力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節能環保體制改革,努力轉變發展方式
繼續深化電價改革,建立與發電環節適度競爭相適應的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推進輸配電價改革;調整銷售電價分類結構,減少各類用戶電價間交叉補貼;適時理順煤電價格關系;研究制訂農村電力普遍服務政策(發展改革委牽頭)。推進大用戶直接購電和雙邊交易試點(電監會、發展改革委負責)。完善煤炭成本構成,反映開采、經營過程中的資源、環境和安全成本(財政部牽頭)。完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逐步理順與可替代能源的比價關系(發展改革委牽頭)。加快建立初始水權制度;積極推進水價改革,逐步提高水利工程供非農業用水價格,完善水資源費徵收管理體制(水利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完善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體系和多元化節能環保投入機制;健全高效節能環保產品推廣激勵制度及落後產能退出機制;研究建立循環經濟考核體系(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統計局負責)。探索建立環境法制、綠色信貸、政績考核、公眾參與等環境保護長效機制(環境保護部牽頭)。加快推進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收費制度改革(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負責)。加快推進跨省流域生態補償機制試點工作;擴大排污權交易試點范圍,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負責)。建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准備金制度;推進礦產資源補償費制度改革,建立與資源利用水平和環境治理掛鉤的浮動費率機制(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負責)。
五、著力優化產業結構與所有制結構,推動服務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
繼續推進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治理結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繼續推進國有資本結構優化和戰略性調整;完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和制度(國資委、財政部負責)。完善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抓緊完善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貸款擔保機構等多層次擔保體系,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風險補償機制;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和信用擔保機構評級制度建設(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民銀行、財政部負責)。繼續發展中小企業板市場,穩步發展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繼續開展中小企業短期融資券試點(證監會、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負責)。完善服務業發展規劃體系,加快建立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推動服務業發展和產業結構優化(發展改革委牽頭)。進一步放寬服務業市場准入,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服務企業改革(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資委負責)。深化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後勤服務社會化改革(中央編辦、財政部、國管局負責)。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民辦非企業單位,培育多元化的服務業市場主體(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負責)。
六、加快推進民生領域改革,提高居民消費能力和意願
加強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靈活多樣的就業和創業促進機制,進一步完善以創業帶動就業的政策措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研究出台關於收入分配調節的指導意見(發展改革委牽頭)。規范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收入分配差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資委負責)。研究制訂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意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和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建設,落實最低工資制度;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繼續開展做實個人賬戶試點,全面推進省級統籌;出台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試點;制訂實施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出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指導意見;研究解決農墾職工社會保障問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正常調整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負責)。健全廉租住房制度,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與管理,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管理體制(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推動林區棚戶區房屋產權制度改革試點(林業局、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負責)。健全食品葯品安全監管體制,實行嚴格的食品質量安全追溯、召回、市場准入和退出制度(衛生部、農業部、質檢總局、工商總局、食品葯品監管局負責)。
七、深化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制改革,加快社會事業發展
以加強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為突破口,加快推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促進科技資源的整合與開放共享,動員廣大科技人員深入基層服務企業,大力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在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中的重要作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國資委負責)。研究制訂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教育部牽頭)。進一步健全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推進義務教育資源配置均等化;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制定和完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財政部、教育部負責)。推進中等職業教育體制改革,建立面向農村地區的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制度(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加快建立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平等就學制度(教育部牽頭)。繼續深化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體制改革(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負責)。認真組織落實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發展改革委、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深化體育體制改革,加強體育公共服務,促進體育產業健康發展(體育總局牽頭)。
八、繼續深化農村改革,建立健全統籌城鄉發展的體制機制
深化農村綜合改革,著力增強鄉鎮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國務院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小組牽頭)。推進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制訂流轉管理辦法,探索建立統一規范的城鄉建設用地市場;深入推進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嚴格限定劃撥用地范圍(國土資源部牽頭)。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加強流轉管理和服務,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推進國有農場體制改革(農業部牽頭)。加快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完善相關配套政策;積極推進國有林區、國有林場體制改革(林業局牽頭)。完善糧食等主要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深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發展改革委、糧食局負責)。完善與化肥、柴油等農資價格掛鉤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財政部牽頭)。加快推進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推進農業產業化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農業部牽頭)。探索建立城鄉規劃建設一體化管理體制(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探索建立統籌城鄉的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體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研究制訂放寬中小城市落戶條件、允許符合條件的農村居民在城市落戶的相關政策;推動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體制創新(公安部牽頭)。
九、加快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建立有利於科學發展的財稅體制
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健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推進省直管縣財政管理方式改革,逐步建立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的規模和比例,加快完善統一規范透明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健全公共財政職能,優化財政支出結構(財政部牽頭)。深化預算制度改革,研究起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條例,試行社會保險預算制度,實現政府公共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社會保障預算有機銜接(財政部、國資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研究建立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統計報告制度(財政部牽頭)。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稅收制度;研究推進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研究制訂並擇機出台資源稅改革方案;加快理順環境稅費制度,研究開征環境稅;深化房地產稅制改革,研究開征物業稅(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
十、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構建現代金融體系
深化國有控股商業銀行改革;繼續推進政策性銀行改革(人民銀行牽頭)。推進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改革(財政部牽頭)。穩步發展各種所有制中小金融企業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推進農村信貸擔保機構發展(銀監會牽頭)。擴大農村有效擔保范圍,發展農村多種形式擔保的信貸產品(人民銀行、銀監會負責)。出台放貸人條例,積極引導民間融資健康發展(人民銀行、法制辦負責)。建立健全存款保險制度(人民銀行、銀監會負責)。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人民銀行牽頭)。加強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建立健全有利於資本市場穩定發展和投資者權益保護的法規體系;適時推出創業板,推進場外市場建設,完善資本市場功能(證監會牽頭)。完善債券市場化發行機制、市場約束與風險分擔機制,逐步建立集中統一的債券市場監管規則和標准(證監會、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負責)。深化保險業改革,積極發揮保險保障和融資功能(保監會牽頭)。加快股權投資基金制度建設,盡快出台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辦法(發展改革委牽頭)。建立健全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和國際合作機制(人民銀行、金融監管機構負責)。
十一、深化涉外經濟體制改革,健全開放型經濟體系
盡快建立服務貿易促進體系,研究制訂服務貿易促進條例,制定並實施加快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先進技術、設備和戰略性資源進口的協調、管理機制;建立健全有效應對國際貿易摩擦和爭端的工作協調機制;積極穩妥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進一步推進區域和次區域經濟合作,推進邊境經濟合作區建設;著力推進對外勞務合作管理體制改革,加快相關立法進程(商務部牽頭)。完善國際貿易投資風險防範機制,研究建立國際經濟波動對我國經濟影響的信息引導和預測預警機制(商務部、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負責)。加快建立外資並購安全審查機制;完善利用外資的管理體制和政策法規,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簡化審批程序(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法制辦負責)。研究制訂境外投資條例,進一步簡化對外投資管理程序,擴大境外投資備案登記范圍,完善信貸、外匯、財稅、人員出入境等方面支持企業「走出去」的政策措施,加快對外投資合作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財政部等部門負責)。
十二、積極推進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為全國改革提供示範和借鑒
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等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要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方向,針對制約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根據統籌城鄉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加快開發開放、促進發展方式轉變等發展戰略的要求,在行政管理、財政、金融、土地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方面積極探索,勇於創新。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對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健全試點工作協調推進機制,保障改革試點平穩有序推進。各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能,積極支持和指導改革試點,將有關專項改革試點放在相應試驗區先行先試。各地區可結合自身實際,在有效防控風險的前提下,積極開展各類綜合和專項改革試點。

2009年是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最為困難的一年,面對復雜嚴峻的國際國內經濟形勢,黨中央、國務院堅持改革開放不動搖,對經濟體制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通過深化改革破解發展難題,通過擴大開放贏得發展機遇。各地區、各部門圍繞擴大內需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圍繞調整結構促進發展方式轉變、圍繞關系全局與長遠的重點難點問題,著力推進改革,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繼續完善,改革在擴內需、保增長、調結構、惠民生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5. 2015年9月26號國發第五十三號文件內容

國務院關於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支撐平台的指導意見
國發〔2015〕5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當前,全球分享經濟快速增長,基於互聯網等方式的創業創新蓬勃興起,眾創、眾包、眾扶、眾籌(以下統稱四眾)等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台快速發展,新模式、新業態不斷涌現,線上線下加快融合,對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產生廣泛而深刻的影響,動力強勁,潛力巨大。同時,在四眾發展過程中也面臨行業准入、信用環境、監管機制等方面的問題。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推動實施「互聯網+」行動的有關部署,現就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台、推進四眾持續健康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把握發展機遇,匯聚經濟社會發展新動能
四眾有效拓展了創業創新與市場資源、社會需求的對接通道,搭建了多方參與的高效協同機制,豐富了創業創新組織形態,優化了勞動、信息、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等資源的配置方式,為社會大眾廣泛平等參與創業創新、共同分享改革紅利和發展成果提供了更多元的途徑和更廣闊的空間。
眾創,匯眾智搞創新,通過創業創新服務平台聚集全社會各類創新資源,大幅降低創業創新成本,使每一個具有科學思維和創新能力的人都可參與創新,形成大眾創造、釋放眾智的新局面。
眾包,匯眾力增就業,藉助互聯網等手段,將傳統由特定企業和機構完成的任務向自願參與的所有企業和個人進行分工,最大限度利用大眾力量,以更高的效率、更低的成本滿足生產及生活服務需求,促進生產方式變革,開拓集智創新、便捷創業、靈活就業的新途徑。
眾扶,匯眾能助創業,通過政府和公益機構支持、企業幫扶援助、個人互助互扶等多種方式,共助小微企業和創業者成長,構建創業創新發展的良好生態。
眾籌,匯眾資促發展,通過互聯網平台向社會募集資金,更靈活高效滿足產品開發、企業成長和個人創業的融資需求,有效增加傳統金融體系服務小微企業和創業者的新功能,拓展創業創新投融資新渠道。
當前我國正處於發展動力轉換的關鍵時期,加快發展四眾具有極為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戰略意義,有利於激發蘊藏在人民群眾之中的無窮智慧和創造力,將我國的人力資源優勢迅速轉化為人力資本優勢,促進科技創新,拓展就業空間,匯聚發展新動能;有利於加快網路經濟和實體經濟融合,充分利用國內國際創新資源,提高生產效率,助推「中國製造2025」,加快轉型升級,壯大分享經濟,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有利於促進政府加快完善與新經濟形態相適應的體制機制,創新管理方式,提升服務能力,釋放改革紅利;有利於實現機會公平、權利公平、人人參與又人人受益的包容性增長,探索一條中國特色的眾人創富、勞動致富之路。
二、創新發展理念,著力打造創業創新新格局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不斷深化改革,順應「互聯網+」時代大融合、大變革趨勢,充分發揮我國互聯網應用創新的綜合優勢,充分激發廣大人民群眾和市場主體的創業創新活力,推動線上與線下相結合、傳統與新興相結合、引導與規范相結合,按照「堅持市場主導、包容創業創新、公平有序發展、優化治理方式、深化開放合作」的基本原則,營造四眾發展的良好環境,推動各類要素資源集聚、開放、共享,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加快四眾廣泛應用,在更大范圍、更高層次、更深程度上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新引擎,壯大新經濟。
——堅持市場主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強化企業和勞動者的主體地位,尊重市場選擇,積極發展有利於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激發大眾智慧、滿足人民群眾需求、創造經濟增長新動力的新模式、新業態。
——包容創業創新。以更包容的態度、更積極的政策營造四眾發展的寬松環境,激發人民群眾的創業創新熱情,鼓勵各類主體充分利用互聯網帶來的新機遇,積極探索四眾的新平台、新形式、新應用,開拓創業創新發展新空間。
——公平有序發展。堅持公平進入、公平競爭、公平監管,破除限制新模式新業態發展的不合理約束和制度瓶頸,營造傳統與新興、線上與線下主體之間公平發展的良好環境,維護各類主體合法權益,引導各方規范有序發展。
——優化治理方式。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簡政放權,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優化提升公共服務,加強協同,創新手段,發揮四眾平台企業內部治理和第三方治理作用,健全政府、行業、企業、社會共同參與的治理機制,推動四眾持續健康發展。
——深化開放合作。「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充分利用四眾平台,優化配置國際創新資源,借鑒國際管理經驗,積極融入全球創新網路。鼓勵採用四眾模式搭建對外開放新平台,面向國際市場拓展服務領域,深化創業創新國際合作。
三、全面推進眾創,釋放創業創新能量
(一)大力發展專業空間眾創。鼓勵各類科技園、孵化器、創業基地、農民工返鄉創業園等加快與互聯網融合創新,打造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載體。鼓勵各類線上虛擬眾創空間發展,為創業創新者提供跨行業、跨學科、跨地域的線上交流和資源鏈接服務。鼓勵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新型眾創空間發展,推動基於「互聯網+」的創業創新活動加速發展。
(二)鼓勵推進網路平台眾創。鼓勵大型互聯網企業、行業領軍企業通過網路平台向各類創業創新主體開放技術、開發、營銷、推廣等資源,鼓勵各類電子商務平台為小微企業和創業者提供支撐,降低創業門檻,加強創業創新資源共享與合作,促進創新成果及時轉化,構建開放式創業創新體系。
(三)培育壯大企業內部眾創。通過企業內部資源平台化,積極培育內部創客文化,激發員工創造力;鼓勵大中型企業通過投資員工創業開拓新的業務領域、開發創新產品,提升市場適應能力和創新能力;鼓勵企業建立健全股權激勵機制,突破成長中的管理瓶頸,形成持續的創新動力。
四、積極推廣眾包,激發創業創新活力
(四)廣泛應用研發創意眾包。鼓勵企業與研發機構等通過網路平台將部分設計、研發任務分發和交付,促進成本降低和提質增效,推動產品技術的跨學科融合創新。鼓勵企業通過網路社區等形式廣泛徵集用戶創意,促進產品規劃與市場需求無縫對接,實現萬眾創新與企業發展相互促動。鼓勵中國服務外包示範城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和服務外包重點聯系企業積極應用眾包模式。
(五)大力實施製造運維眾包。支持有能力的大中型製造企業通過互聯網眾包平台聚集跨區域標准化產能,滿足大規模標准化產品訂單的製造需求。結合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鼓勵採用眾包模式促進生產方式變革。鼓勵中小製造企業通過眾包模式構築產品服務運維體系,提升用戶體驗,降低運維成本。
(六)加快推廣知識內容眾包。支持網路、視頻等開放式平台積極通過眾包實現知識內容的創造、更新和匯集,引導有能力、有條件的個人和企業積極參與,形成大眾智慧集聚共享新模式。
(七)鼓勵發展生活服務眾包。推動交通出行、無車承運物流、快件投遞、旅遊、醫療、教育等領域生活服務眾包,利用互聯網技術高效對接供需信息,優化傳統生活服務行業的組織運營模式。推動整合利用分散閑置社會資源的分享經濟新型服務模式,打造人民群眾廣泛參與、互助互利的服務生態圈。發展以社區生活服務業為核心的電子商務服務平台,拓展服務性網路消費領域。
五、立體實施眾扶,集聚創業創新合力
(八)積極推動社會公共眾扶。加快公共科技資源和信息資源開放共享,提高各類公益事業機構、創新平台和基地的服務能力,推動高校和科研院所向小微企業和創業者開放科研設施,降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成本。鼓勵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行業組織和第三方服務機構加強對小微企業和創業者的支持。
(九)鼓勵倡導企業分享眾扶。鼓勵大中型企業通過生產協作、開放平台、共享資源、開放標准等方式,帶動上下游小微企業和創業者發展。鼓勵有條件的企業依法合規發起或參與設立公益性創業基金,開展創業培訓和指導,履行企業社會責任。鼓勵技術領先企業向標准化組織、產業聯盟等貢獻基礎性專利或技術資源,推動產業鏈協同創新。
(十)大力支持公眾互助眾扶。支持開源社區、開發者社群、資源共享平台、捐贈平台、創業沙龍等各類互助平台發展。鼓勵成功企業家以天使投資、慈善、指導幫扶等方式支持創業者創業。鼓勵通過網路平台、線下社區、公益組織等途徑扶助大眾創業就業,促進互助互扶,營造深入人心、氛圍濃厚的眾扶文化。
六、穩健發展眾籌,拓展創業創新融資
(十一)積極開展實物眾籌。鼓勵消費電子、智能家居、健康設備、特色農產品等創新產品開展實物眾籌,支持藝術、出版、影視等創意項目在加強內容管理的同時,依法開展實物眾籌。積極發揮實物眾籌的資金籌集、創意展示、價值發現、市場接受度檢驗等功能,幫助將創新創意付諸實踐,提供快速、便捷、普惠化服務。
(十二)穩步推進股權眾籌。充分發揮股權眾籌作為傳統股權融資方式有益補充的作用,增強金融服務小微企業和創業創新者的能力。穩步推進股權眾籌融資試點,鼓勵小微企業和創業者通過股權眾籌融資方式募集早期股本。對投資者實行分類管理,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範金融風險。
(十三)規范發展網路借貸。鼓勵互聯網企業依法合規設立網路借貸平台,為投融資雙方提供借貸信息交互、撮合、資信評估等服務。積極運用互聯網技術優勢構建風險控制體系,緩解信息不對稱,防範風險。
七、推進放管結合,營造寬松發展空間
(十四)完善市場准入制度。積極探索交通出行、無車承運物流、快遞、金融、醫療、教育等領域的准入制度創新,通過分類管理、試點示範等方式,依法為眾包、眾籌等新模式新業態的發展營造政策環境。針對眾包資產輕、平台化、受眾廣、跨地域等特點,放寬市場准入條件,降低行業准入門檻。(交通運輸部、郵政局、人民銀行、證監會、銀監會、衛生計生委、教育部等負責)
(十五)建立健全監管制度。適應新業態發展要求,建立健全行業標准規范和規章制度,明確四眾平台企業在質量管理、信息內容管理、知識產權、申報納稅、社會保障、網路安全等方面的責任、權利和義務。(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知識產權局、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等負責)因業施策,加快研究制定重點領域促進四眾發展的相關意見。(交通運輸部、郵政局、人民銀行、證監會、銀監會、衛生計生委、教育部等負責)
(十六)創新行業監管方式。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加強跨部門、跨地區協同監管。建立健全事中事後監管體系,充分發揮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的作用,利用大數據、隨機抽查、信用評價等手段加強監督檢查和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置。(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
(十七)優化提升公共服務。加快商事制度改革,支持各地結合實際放寬新注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推動「一址多照」、集群注冊等住所登記改革,為創業創新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記服務。簡化和完善注銷流程,開展個體工商戶、未開業企業、無債權債務企業簡易注銷登記試點。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和電子營業執照應用,簡化行政審批程序,為企業發展提供便利。加強行業監管、企業登記等相關部門與四眾平台企業的信息互聯共享,推進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加快推行電子簽名、電子認證,推動電子簽名國際互認,為四眾發展提供支撐。進一步清理和取消職業資格許可認定,研究建立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制度,加強對新設職業資格的管理。(工商總局、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
(十八)促進開放合作發展。有序引導外資參與四眾發展,培育一批國際化四眾平台企業。鼓勵四眾平台企業利用全球創新資源,面向國際市場拓展服務。加強國際合作,鼓勵小微企業和創業者承接國際業務。(商務部、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
八、完善市場環境,夯實健康發展基礎
(十九)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引導四眾平台企業建立實名認證制度和信用評價機制,健全相關主體信用記錄,鼓勵發展第三方信用評價服務。建立四眾平台企業的信用評價機制,公開評價結果,保障用戶的知情權。建立完善信用標准化體系,制定四眾發展信用環境相關的關鍵信用標准,規范信用信息採集、處理、評價、應用、交換、共享和服務。依法合理利用網路交易行為等在互聯網上積累的信用數據,對現有徵信體系和評測體系進行補充和完善。推進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與四眾平台企業信用體系互聯互通,實現資源共享。(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牽頭負責)
(二十)深化信用信息應用。鼓勵發展信用咨詢、信用評估、信用擔保和信用保險等信用服務業。建立健全守信激勵機制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大對守信行為的表彰和宣傳力度,在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過程中,對誠實守信者實行優先辦理、簡化程序等「綠色通道」支持激勵政策,對違法失信者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牽頭負責)
(二十一)完善知識產權環境。加大網路知識產權執法力度,促進在線創意、研發成果申請知識產權保護,研究制定四眾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政策。運用技術手段加強在線創意、研發成果的知識產權執法,切實維護創業創新者權益。加強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典型案例的宣傳和培訓,增強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意識和管理能力。(知識產權局牽頭負責)
九、強化內部治理,塑造自律發展機制
(二十二)提昇平台治理能力。鼓勵四眾平台企業結合自身商業模式,積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內部制度建設和管理規范,提高風險防控能力、信息內容管理能力和網路安全水平。引導四眾平台企業履行管理責任,建立用戶權益保障機制。(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等負責)
(二十三)加強行業自律規范。強化行業自律,規范四眾從業機構市場行為,保護行業合法權益。推動行業組織制定各類產品和服務標准,促進企業之間的業務交流和信息共享。完善行業糾紛協調和解決機制,鼓勵第三方以及用戶參與平台治理。構建在線爭議解決、現場接待受理、監管部門受理投訴、第三方調解以及仲裁、訴訟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行政執法部門負責)
(二十四)保障網路信息安全。四眾平台企業應當切實提升技術安全水平,及時發現和有效應對各類網路安全事件,確保網路平台安全穩定運行。妥善保管各類用戶資料和交易信息,不得買賣、泄露用戶信息,保障信息安全。強化守法、誠信、自律意識,營造誠信規范發展的良好氛圍。(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十、優化政策扶持,構建持續發展環境
(二十五)落實財政支持政策。創新財政科技專項資金支持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眾創、眾包等方式開展相關科技活動。充分發揮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政策性基金作用,引導社會資源支持四眾加快發展。降低對實體營業場所、固定資產投入等硬性指標要求,將對線下實體眾創空間的財政扶持政策惠及網路眾創空間。加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對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建設的支持力度。大力推進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創業基地建設,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為採用四眾模式的小微企業免費提供管理指導、技能培訓、市場開拓、標准咨詢、檢驗檢測認證等服務。(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務部、質檢總局等負責)
(二十六)實行適用稅收政策。加快推廣使用電子發票,支持四眾平台企業和採用眾包模式的中小微企業及個體經營者按規定開具電子發票,並允許將電子發票作為報銷憑證。對於業務規模較小、處於初創期的從業機構符合現行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財政部、稅務總局牽頭負責)
(二十七)創新金融服務模式。引導天使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等支持四眾平台企業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創業板、新三板等上市掛牌。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基於四眾特點開展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積極發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大力發展政府支持的融資擔保機構,加強政府引導和銀擔合作,綜合運用資本投入、代償補償等方式,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引導和促進融資擔保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為符合條件的四眾平台企業提供快捷、低成本的融資服務。(人民銀行、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科技部、商務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知識產權局、質檢總局等負責)
(二十八)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全面落實下放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權,鼓勵科研人員雙向流動等改革部署,激勵更多科研人員投身創業創新。加大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力度,為更多小微企業和創業者提供支撐。(科技部牽頭負責)
(二十九)繁榮創業創新文化。設立「全國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動周」,加強政策宣傳,展示創業成果,促進投資對接和互動交流,為創業創新提供展示平台。繼續辦好中國創新創業大賽、中國農業科技創新創業大賽等賽事活動。引導各類媒體加大對四眾的宣傳力度,普及四眾知識,發掘典型案例,推廣成功經驗,培育尊重知識、崇尚創造、追求卓越的創新文化。(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宣傳部、中國科協等負責)
(三十)鼓勵地方探索先行。充分尊重和發揮基層首創精神,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支持各地探索適應新模式新業態發展特點的管理模式,及時總結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支持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等加大改革力度,強化對創業創新公共服務平台的扶持,充分發揮四眾發展的示範帶動作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務部、相關地方省級人民政府等負責)
各地區、各部門應加大對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等創業創新活動的引導和支持力度,加強統籌協調,探索制度創新,完善政府服務,科學組織實施,鼓勵先行先試,不斷開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局面。
國務院
2015年9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6. 央行銀監會出招,消費金融獲得哪些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積極發揮新消費引領作用
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給新動力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66號),創新金融支持和服務方式,促進大力發展消費金融,更好地滿足新消費重點領域的金融需求,發揮新消費引領作用,加快培育形成經濟發展新供給新動力,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積極培育和發展消費金融組織體系
(一)推動專業化消費金融組織發展。鼓勵有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圍繞新消費領域,設立特色專營機構,完善環境設施、產品配置、金融服務、流程制度等配套機制,開發專屬產品,提供專業性、一站式、綜合化金融服務。推進消費金融公司設立常態化,鼓勵消費金融公司拓展業務內容,針對細分市場提供特色服務。
(二)優化金融機構網點布局。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批發市場、商貿中心、學校、景點等消費集中場所,通過新設或改造分支機構作為服務消費為主的特色網點,在財務資源、人力資源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
二、加快推進消費信貸管理模式和產品創新
(三)優化消費信貸管理模式。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並符合監管要求的前提下,探索運用互聯網等技術手段開展遠程客戶授權,實現消費貸款線上申請、審批和放貸。優化績效考核機制,突出整體考核,推行盡職免責制度。根據客戶的信用等級、項目風險、綜合效益和擔保條件,通過貸款利率風險定價和浮動計息規則,合理確定消費貸款利率水平。
(四)加快消費信貸產品創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消費信貸抵質押模式,開發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還款方式的信貸產品。推動消費信貸與互聯網技術相結合,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運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研發標准化網路小額信用貸款,推廣「一次授信、循環使用」,打造自助式消費貸款平台。
(五)鼓勵汽車金融公司業務產品創新。允許汽車金融公司在向消費者提供購車貸款(或融資租賃)的同時,根據消費者意願提供附屬於所購車輛的附加產品(如導航設備、外觀貼膜、充電樁等物理附屬設備以及車輛延長質保、車輛保險等無形附加產品和服務)的融資。汽車金融公司開展購車附加產品融資業務時,執行與汽車貸款一致的管理制度。
三、加大對新消費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
(六)支持養老家政健康消費。加快落實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探索養老服務機構土地使用權、房產、收費權等抵質押貸款的可行模式。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投放力度,支持社區小型家政、健康服務機構發展。
(七)支持信息和網路消費。大力發展專利權質押融資,支持可穿戴設備、智能家居等智能終端技術研發和推廣。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網路零售平台在小額消費領域開展合作,並在風險可控、權責明確的條件下,自主發放小額消費信貸。
(八)支持綠色消費。加快修訂《汽車貸款管理辦法》。經銀監會批准經營個人汽車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辦理新能源汽車和二手車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可分別在15%和30%最低要求基礎上,根據自願、審慎和風險可控原則自主決定。大力開展能效貸款和排污權、碳排放權抵質押貸款等綠色信貸業務。
(九)支持旅遊休閑消費。探索開展旅遊景區經營權和門票收入權質押貸款業務。推廣旅遊企業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林權抵押等貸款業務。
(十)支持教育文化體育消費。創新版權、商標權、收益權等抵質押貸款模式,積極滿足文化創意企業融資需求。運用中長期固定資產貸款、銀團貸款、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等方式,支持影視院線、體育場館、大專院校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十一)支持農村消費。開展農村住房、家電、就學、生活服務等消費信貸產品創新。設計開發適合農村消費特點的信貸模式和服務方式。加大對農村電商平台發展的金融支持。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建設多功能綜合性農村金融服務站。
四、改善優化消費金融發展環境
(十二)拓寬消費金融機構多元化融資渠道。鼓勵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發行金融債券,簡化債券發行核准程序。鼓勵符合條件的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通過同業拆借市場補充流動性。大力發展個人汽車、消費、信用卡等零售類貸款信貸資產證券化,盤活信貸存量,擴大消費信貸規模,提升消費信貸供給能力。
(十三)改進支付服務。擴展銀行卡消費服務功能。改善小城鎮、農村集市、商業聚集區銀行卡受理環境,提高用卡便捷度。促進移動支付、互聯網支付等新興支付方式規范發展。
(十四)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引入社會徵信機構或吸收社會資本成立獨立的第三方機構,搭建消費信用信息平台,優化信用環境。加強金融消費者教育,完善金融消費糾紛受理處理機制。建立消費領域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的信貸風險識別、預警和防範機制,提升風險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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