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文秘、檔案、機要、保密、聯絡協調、會議安排、督查督辦工作;
2、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編輯和報送工作;
3、負責輿論宣傳和媒體聯系工作;
4、負責上海金融網的管理維護和辦公信息化工作;
5、負責金融系統安全穩定工作的督促、檢查、落實和信訪接待、辦理等工作;
6、負責人大代表書面意見、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7、負責機關行政、後勤、財務管理工作;
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綜合協調處
1、負責與中央層面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協調推進機制及其組成部門的聯絡工作。負責與中央駐滬金融管理部門的聯絡工作;
2、負責上海市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事務,負責有關信息的收集、編輯和報送。跟蹤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有關工作的落實、進展情況;
3、具體協調推進浦東綜合配套改革相關工作;
4、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落實推動長三角地區金融聯動發展服務工作;
5、研究提出促進航運金融發展的意見建議,落實促進航運金融發展的有關工作;負責協調離岸金融業務;
6、落實與國內其他地區金融交流、合作的日常工作等。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三)政策研究室(發展規劃處)
1、組織編制本市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規劃、本市金融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2、跟蹤境外國際金融中心發展情況,根據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要求,提出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意見建議;
3、研究提出促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相關金融稅收政策建議;
4、研究分析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本市金融運行情況,提出改善本市金融發展環境,推進金融改革開放創新的對策建議;負責起草領導綜合性講話稿以及重要材料;
5、承擔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研究會秘書處的工作,組織編寫《上海金融發展報告》;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四)金融市場服務處(上市重組處)
1、研究提出推進上海金融市場體系建設、促進金融市場和上市公司創新發展的意見和建議;
2、負責與上海外匯交易中心、銀行間同業拆建中心、上海黃金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等在滬金融市場機構的聯系、協調、服務等工作,配合推動其創新發展。承擔金融市場及其他市場機構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3、落實推進上海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的工作,落實本市非上市公司股份轉讓市場建設的有關工作;
4、落實推進再保險市場建設工作;
5、會同本市有關部門和監管機構推動本市企業改制上市,促進本市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利用資本市場開展兼並重組等資本運作;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五)金融機構服務處
1、加強與本市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的聯系,跟蹤掌握本市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發展動態,研究提出完善上海金融機構體系建設的意見和建議。配合有關部門,推進本市金融機構的改革發展;
2、負責與中央及各類在滬金融企業及其上級管理部門的日常聯系,做好協調服務工作,促進其業務發展;
3、落實地方金融國資的日常監管工作。研究提出地方金融國資總體布局、優化地方金融資源配置和戰略重組的建議,落實相關工作。承擔市金融國資國企改革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4、落實市屬金融企業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市屬金融企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掌握市屬金融企業整體經營情況和重大相關工作情況。承擔推進市屬金融企業上市及重組的日常工作,促進市屬企業完善法人治理機制,加快改革創新;
5、承擔地方新設金融機構的審核、籌建等方面的服務協調工作;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六)地方金融管理處
1、跟蹤國家對新興金融行業發展的政策研究和政策出台情況,研究提出本市的貫徹實施方案和建議;
2、落實本市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審批、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工作。落實為本市小額貸款公司發展營造良好環境的工作;
3、承擔推進本市股權投資企業的設立和發展的工作,研究提出並協調落實相應的扶持政策;
4、加強與律師、會計、評級、公估、金融資訊等中介服務業的溝通,促進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的健康發展;
5、促進新金融行業與金融機構的合作交流,負責推動建立對新金融行業的服務平台;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七)金融合作處
1、研究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過程中的金融需求,提出金融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建議,並配合有關的部門實施;
2、配合有關部門,推進新型金融工具的運用、推廣並服務於地方經濟發展與社會管理;
3、負責與央行徵信中心的聯系和協調,加強與信用評級機構的聯系和服務,促進本市金融業統一的徵信平台建設;
4、承擔本市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相關工作;
5、按照金融支持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機制,探索建立市區聯運的工作機制,配合有關部門完善本市各金融集聚區的規劃,落實金融資源與區縣對接工作;
6、承擔金融支持上海農村和農業經濟發展的工作;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八)金融穩定處
1、會同金融監管機構和有關部門建立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和防範工作機制。研究提出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意見建議;
2、負責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完善金融風險處置工作預案,健全日常溝通協調機制。承擔「3+2」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3、協助金融監管機構和市有關部門整頓和規範金融秩序,開展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工作;
4、負責提出來制定地方性金融法規的意見建議,推動落實本市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法制工作;
5、落實本市金融風險事件的處置工作;
6、會同市有關部門,加強金融法制宣傳、普及;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九)聯絡推廣處
1、負責與外資金融機構的日常聯絡、配合協調和信息交流等服務工作,並按照中央對金融業開放和發展有關要求,提出相應的意見和建議;
2、研究提出集聚各類金融機構和金融人才的政策建議和工作措施。協調、聯系有關部門,落實吸引金融機構和金融人才的政策;
3、落實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推介工作。具體承擔「陸家嘴論壇」的籌辦工作,負責國際顧問和國內專家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4、負責專業化金融培訓的國際合作,協調推進國際金融資質認證機構的引進和發展;
5、協調推進滬港、滬台金融合作事宜;
6、負責國際交流和與外國使、領館在金融事務方面的聯絡、溝通和服務工作。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2. 航運金融具體指什麼前景如何
航運金融在國際金融市場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對國際航運市場的發展有著重要影響.狹義,航運金融是航運企業、港口、造船廠、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商品及衍生業務的經銷商、金融租賃公司等機構從事融資、保險、資金結算、航運價格衍生產品等.廣義,根據本書對產業金融的研究,航運金融是指基於"航運資源資本化、航運資產資本化、航運未來收益及產權資本化"原則,以航運業為平台,航運產業、金融產業、政府等進行融資、投資、金融服務等經濟活動而產生的一系列與此相關業務總稱,這些業務可以解決航運資金融通、航運資源整合、航運價值放大.
據統計,全球每年與航運相關的金融交易規模高達幾千億美元,其中船舶貸款規模約3000億美元、船舶租賃交易規模約700億美元、航運股權和債券融資規模約150億美元、航運運費衍生品市場規模約1500億美元、海上保險市場規模約250億美元,而目前上海在全球航運金融市場的份額還不足1%。
交通銀行[8.09 1.25%]最近的一份報告也指出,上海的航運金融機構無論在硬體還是軟體上同國外著名機構相比,都還存在很大差距。比如在資金結算方面,國內部分銀行在技術上還無法適應企業資金集中結算和管理的需要。
保險方面,與從事海上保險的國際大保險公司相比,中資保險公司創新能力仍不足,保險產品匱乏,風險管控能力不高,國際網路少,國際認可度較低,缺少遍布全球主要港口的服務網路,也缺乏與國際大公司之間的合作。
對此,上海國際航運研究中心航運金融研究所副所長甘愛萍表示,融資手段和保險等工具不多,也與政策制度方面不夠完善有關,比如國外對航運保險方面的稅收都有優惠政策,但我國目前還沒有。
此外,從事航運金融服務需要大量掌握海事、金融、保險、法律等專業知識的復合型人才,目前國內航運金融方面的人才也比較匱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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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海市浦東新區金融服務局的主要職責
(一)
(二)研究分析國家金融政策和國內外金融形勢,監測評估新區金融運行情況,提出改善金融環境、加強政府服務、促進金融發展的意見建議,會同新區有關部門研究起草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金融業發展的要求和特點,會同新區有關部門,編制金融功能布局規劃,完善新區金融業空間布局,加強對金融集聚區建設的服務和指導;配合新區有關部門參與制訂與金融業發展相配套的商業設施布局規劃,對商業配套建設提出指導意見。
(四)完善對金融機構、金融人才的服務體系,研究提出引進和服務金融人才的政策建議,制定相關工作措施,並會同新區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加強對人才的公共服務;為各類金融機構發展提供全面優質的服務平台和服務措施;會同新區有關部門制訂促進會計審計、法律服務、信用評級、資產評估、投資咨詢、精算公估、金融咨詢、教育培訓等與金融業密切相關的中介服務機構發展的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配合新區有關部門發布金融人才需求信息。
(五)推進新區多層次的金融市場體系建設,配合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和市有關部門,積極聯系金融要素市場機構,支持金融市場開展產品和工具創新;支持和鼓勵為金融市場提供登記、託管、結算、清算和支付服務的各類組織發展;促進金融機構體系建設,鼓勵和吸引國內外金融機構總部和大型金融機構營運中心集聚,制訂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支持新區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創新。
(六)推動金融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制訂推動金融與新區其他產業聯動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金融機構拓寬服務領域,開發金融產品,加大對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利用金融資源支持新區重點項目融資,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培育和發展新區金融機構,加強對區屬金融機構的指導管理,協調地方金融資源優化配置。
(七)負責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類新興金融行業的日常監督和管理,負責新區小額貸款公司經營許可的初審,做好新區小額貸款公司的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會同新區有關部門研究制訂股權投資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新區有關部門制訂促進融資租賃、航運金融、信用擔保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八)會同新區相關部門,編制企業上市工作計劃,推進符合條件的各類企業上市,協調解決新區上市公司在資本市場融資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配合監管機構和有關部門,推動新區上市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高資產質量。
(九)配合金融監管部門和市有關部門,促進長三角區域的金融合作和協調發展;推動與其他國際金融中心城市和國內外各類金融組織的交流、合作,加強浦東金融核心功能區建設的宣傳、推介;支持和鼓勵舉辦各類金融文化活動,營造金融文化氛圍,推動浦東社區金融文化的普及和深入。
(十)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相關工作。
(十一)承辦新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4. 有誰知道國際航運金融大廈的地址和他們租賃處的電話是多少啊
國際航抄運金融大廈的 地址:浦東大道720號 租賃處電話:50367029
http://www.salim.com.cn/index-3djc.php?PHPSESSID=#
5. 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的主要功能是什麼
近年源來,上海港集裝箱吞吐量快速增長,到2006年達到2171.8萬箱,2016年更是達到3713.3萬箱。從2010年至2016年,上海港集裝箱吞吐量連續7年世界第一。
目前上海國際航運服務中心已經落成,位於楊樹浦路18號,總建築面積4.8萬平方米,新大廈突出了深化口岸信息功能和優化口岸服務環境,集中了檢驗檢疫、海關、海事、邊檢等口岸職能部門及港、航、貨、代、金融保險、法律咨詢等航運相關企業單位,更凸現出口岸一站式服務的便捷和全面。
6. 航運金融的發展
國際航運金融的發展
從全球的角度來看,航運業作為一個技術與資本都高度密集的產業,其發展與該國的金融資本支持是密不可分的。如果沒有本國的金融資本長期穩定的支持,在航運業這樣一個高度周期波動性的行業中,航運公司很難獲得長期持續性的發展。國外發達國家特別是歐美的資本市場經過幾百年的發展已日趨成熟,航運金融作為金融市場的重要的組成部分發展的比較完善。
全球航運金融資源聚集度比較高。以船舶融資為例,當前,全球船舶貸款規模約3000億美元,全球船舶租賃交易規模約700億美元,航運運費衍生品市場規模約1500億美元,海上保險市場規模約250億美元,航運股權及債券融資規模約150億美元。而這些業務幾乎被全球公認的三大船舶融資業務中心——倫敦、漢堡和紐約掌控。
隨著世界航運中心的東移,全球航運競爭更加激烈。作為高端產業的航運金融將成為競爭的主戰場,航運金融也會在競爭中不斷創新發展。
國內航運金融的發展
隨著經濟全球化、金融全球化及世界性的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中國航運業經過32年的改革開放的洗禮,與資本市場聯系發展取得重要進步。
中國航運基礎設施不斷完善,各項服務功能不斷加強,加快了航運要素的集聚。航運要素的不斷集聚必然給中國航運金融的發展帶來了巨大的發展空間。但由於中國航運金融發展與國際公認的航運金融中心還有很大差距,中國航運金融尚處於起步階段。中國的航運金融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規缺少競爭力;航運金融業務有關的專業服務機構發展滯後;航運金融的技術和服務能力遠遠落後於國外;航運金融方面的人才匱乏。目前上海的金融機構僅僅提供港口建設、船舶製造的銀行貸款業務。而且授信額度過大、抵押貸款過多、航運保險業務品種少,可保范圍過窄,為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提供金融服務的資本市場的功能還沒有有效地發揮出來;中國航運企業、港口、造船廠通過資本市場上市融資的還不多,還沒有有效發揮資本市場優化航運產業資源配置的功能;中國航運金融衍生功能滯後,金融、保險等航運衍生服務業尚未形成氣候,功能建設上還有待突破。
國家明確積極穩妥發展航運金融服務和多種融資方式,給中國航運金融的發展創造了機會。國家大力將上海發展為國際航運中心和金融中心為中國發展航運金融提供了寶貴的實踐機會。
《產業金融》
全球金融危機讓人心有餘悸,歐債危機又餘波未平,現代經濟發展中,如何能避免類似問題?近日,南京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商業模式研究專家錢志新在其新作《產業金融》中提出,產融結合才是醫治金融危機的最佳良葯。 《產業金融》是一本對於金融界、產業界和學術界都非常實用的新書,共30萬字,分十二章。第一章為總論,闡述產業金融的基本理論,即其基本原理是:資源資本化、資產資本化、知識產權資本化;其商業模式是:前期的資金融通、中期的資源整合、後期的價值增值;其目的是:在整合資源的基礎上創造價值,通過資本運作放大價值。書的第二章至十二章,分別從網路金融、新能源金融、航運金融、環境金融、房地產金融、物流金融、交通金融、汽車金融、鋼鐵金融和科技金融等領域,研究產業金融的應用和開發。書中對每個領域金融產品運作的基本路徑及整體解決方案,有圖文並茂的操作性介紹,直觀又通俗易懂;並且每個知識節點均有應用實例和成功案例。
7. 中國的金融中心,貿易中心,航運中心是(香港嗎還是上海)
黨的十四大宣布,要把上海建設成一個龍頭(浦東開發開放)、"三個中心"(經濟中心、金融中心和貿易中心)。2009年,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了《貫徹國務院關於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意見的實施意見》。
所以,中國的金融中心、貿易中心、航運中心都是在上海。具體可體現在陸家嘴金融城、上海自貿區和洋山港等。
8. 航運服務中心的發展內容
航運服務中心發展的核心內容是現代航運服務業,屬於知識密集型、高附加值產專業,通常與屬金融、保險業等組成金融航貿商務業,主要包括:(1)航運融資及其管理服務,包含航運融資、航運保險、航運仲裁、海損理算、航運交易、航運咨詢、公估公證、航運組織、航運專業機構和船舶管理等;(2)航運業,包含郵輪經濟、貨物運輸、船舶租賃、拖船作業等;(3)航運輔助業,包含碼頭服務、集裝箱堆場、倉儲服務、船舶代理、貨運代理、報關服務、理貨服務、內陸運輸服務、船舶供應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