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目前保險業在互聯網金融沖擊下存在哪些問題或不足
當下,互聯網正猛烈沖擊著金融業三駕馬車:銀行、保險、證券。金融、互聯網專原本兩個互不相乾的領域在屬2013年突然的碰出了火花,而且從碰撞的那一刻起就註定:互聯網金融將是互聯網公司主導。原因是金融行業目前仍處於同質化競爭的戰國時代,客戶分散且未形成生活路徑的依賴;相比之下互聯網行業已經形成了各自擁有億級用戶粘性、優勢領域清晰、擁有完整生態系統的三寡頭壟斷。金融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而互聯網卻能涵蓋整個生活。
B. 互聯網會對金融中介帶來什麼樣的沖擊
當利率市場化來敲門——互聯網給金融行業帶來的沖擊(一)
《紅周刊(博客,微博)》作者記者 袁園
編者按:在一個偌大的房間里,只知道將錢存在銀行的人們沉睡著,銀行的工作人員悄悄出去把門關嚴,並喃喃自語道:「傻子才把這些利率2%的儲戶
叫醒」。由於銀行還需要增量來提升存款競爭力,便在房間門口和小商販做起了小生意,「我給你利率4%,你幫我吆喝吆喝,怎麼樣?」小商販盤算著差價滿心歡
喜。日子久了,沉睡的人們開始慢慢醒來……
「小商販沒有投資實體經濟和流動性管理的能力,也沒有廣泛吸收存款的能力,如果一定要做這樣的事情,就要受到和銀行一樣的監管。隨著利率市場化,銀行就會走進房間進行吆喝。」
——互聯網金融正在成為一個新的闖入者,加速利率市場化的到來。
嘉賓簡介
雷曜: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綜合政策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員,《互聯網時代:追尋金融的新起點》作者之一。
鄧建鵬: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國際金融論壇互聯網金融中心研究員,《互聯網金融法律與風險控制》作者之一。
互聯網金融迎合了長尾需求
《紅周刊》:互聯網金融與金融互聯網是否有區別,您怎樣理解?
鄧建鵬:互聯網金融注重滿足個性化和多樣化的需求,滿足這種需求以技術提升為前提。此前銀行貸款以及其它金融產品大多數是標准化產品,銀行設計
這些產品時首先是從自身作為思考的出發點。自從上世紀90年代以來,金融機構互聯網化即從這種思路出發。互聯網金融則主要從客戶角度出發推出產品,比如余
額寶。所以傳統金融的互聯網化與現在的互聯網金融存在區別,將來兩者間的差異可能將會越來越小。
《紅周刊》:您認為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什麼?
雷曜:互聯網金融的本質仍是金融,互聯網支付、網路借貸、眾籌等等都是互聯網金融,它們仍是現有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改進與延伸。互聯網一些新理念、商業模式、技術給金融行業發展帶來新的機會。金融是一個服務行業,對消費者而言,不管誰來提供,最終的需求是好的服務。
鄧建鵬: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運用互聯網思維和互聯網技術提供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包括了分享、平等、民主和協作的理念。互聯網金融發展動力來自於民間金融,互聯網金融之所以有生命力,其重要原因是它迎合了民間80%被傳統金融所拋棄的長尾客戶的需求。
《紅周刊》:互聯網金融在我國經濟格局中將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鄧建鵬:一是促進利率市場化;二是為金融業的改革帶來巨大動力;三是彌補傳統金融機構的不足,尤其是為傳統金融機構不重視的人群提供金融產品與服務。
《紅周刊》:請二位簡單概括一下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模式有哪些?
雷曜:目前暫時可以總結為三類比較典型的產品和服務:第一,傳統金融機構和准金融機構通過互聯網提供服務;第二,電子支付以及其延伸服務,非金
融機構在銀行卡單、互聯網支付等細分領域市場逐步成熟,交易渠道也從網路支付延伸至移動支付、電視支付、電話支付等;第三,網路借貸和眾籌融資等新興形式
正在興起。
鄧建鵬:互聯網金融各產業領域尚在不斷分化組合及高速發展之中,尚未定型,以模式論未必適合。互聯網金融關鍵要把握兩個要素:第一是貨幣虛擬
化、電子化;第二是支付的網路化、移動化。在技術上,這兩者是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根基。互聯網金融產業領域包括第三方支付、「寶寶類」互聯網直銷基金、
P2P網路借貸、第四種互聯網金融的產業領域——眾籌、第五種互聯網金融產業領域——互聯網保險。除此之外,還有其它的產業領域,不便分類。這包括供應鏈金融(如京東「京保貝」)、網路虛擬貨幣,比如比特幣、瑞波幣,其中的瑞波支付極具市場前景;金融信息服務網站,比如挖財網、銅板街等免費記帳與理財的網站。
顛覆?只是補充!
《紅周刊》:很多人使用「顛覆」這個詞來形容互聯網對金融的影響,您認為准確嗎?
雷曜:非金融機構電子支付及延伸服務,更多是基於互聯網以及移動互聯網等技術和商業模式的創新,這也為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提供了新思路。同時互聯網金融對銀行業提供的支付、結算等服務形成了市場擠壓,沖擊了現有的競爭格局和經營理念。
但我們要清楚認識到,金融實質並未改變。長期以來,金融業都是信息技術推動的主要行業之一,傳統金融機構在數據集成、應用以及供應鏈金融服務市
場具有獨特優勢。面對互聯網的浪潮,傳統金融業務和互聯網金融本質上可以看做正規金融與非正規金融的沖突在新技術和新商業模式下的放大。其實,傳統金融機
構在互聯網金融方面的劣勢並非因為技術或者創新能力不足,而是對非傳統客戶的服務覆蓋方面缺乏主動性。
鄧建鵬:近5年還談不上互聯網顛覆金融,主要是運用互聯網技術,使得金融業態在近年有了重大改觀,如余額寶以及其它寶寶類產品成為全民理財意識
覺醒的啟動器;如P2P網貸為過去幾乎無法從銀行融資的客戶(三農、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提供了巨大的融資便利。但也要看到,這些改變更多是彌補性的,
比如主要是服務那些被傳統金融業所拋棄的客戶。但隨著移動互聯網金融、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的成熟與運用,將來互聯網金融會進一步蠶食傳統金融的固有的領
域。在這個過程中,將迫使傳統金融業自我革新。因此,最終結果是兩者共存。
《紅周刊》:有一種觀點認為,隨著制度的放開、互聯網的平等特性將使得傳統金融中介的功能逐漸被摒棄,即互聯網金融能夠實現金融的「去中介化」?
雷曜:金融本身就是服務行業,先天具有中介的屬性,去中介化就是去金融化。金融行業為什麼會存在?就是因為大量的資金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間存在信
息的不對稱,需要一個平台有效整合信息形成定價,以及風險評估。我們很難想像去掉這個中介,「能夠去掉」意味著這個中介是非常簡單的,這是不可能的!無非
是中介的機制跟此前有一個改變,但是這種改變一直存在,這只是金融行業進化過程中的其中一步,而不是最後一步。
鄧建鵬:互聯網金融能使金融的「中介」性質大大弱化,但是完全去中介化估計很難。互聯網金融很多產業領域本身就是中介,比如P2P網貸平台,本質上就是借貸信息服務中介。
互聯網金融挑戰傳統銀行
《紅周刊》:對傳統銀行業而言,互聯網金融是危,還是機?
雷曜:互聯網金融主要在支付、信貸、客戶基礎三個方面給傳統銀行帶來了嚴峻挑戰。互聯網提供了一些新的技術、商業模式和客戶體驗,銀行不是沒有
這方面的意識,但為什麼還是被民間機構搶了先機?因為銀行狀況很好,不需要去改變,或者說也在改變,但步子不會那麼大。對銀行來說,最大的沖擊是意識上的
改變,不要因為支行開得多,就可以不重視小額;不要以安全第一,就忽視了便利。這都是對傳統金融機構的提醒,是以一種拿走市場份額的方式在提醒。傳統金融
機構的力量和優勢還是很明顯,當然其中也存在很多難點,比如對小微企業服務的問題,在符合金融監管發展規律的前提下,應該更多鼓勵民間機構和傳統機構一起
來解決問題,而不是對立的。
鄧建鵬:目前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銀行而言還談不上危險。互聯網金融的爆發,讓銀行看到了改革的方向和動力,或者說潛在的壓力。但是,如果傳統銀行不借勢自我改革,在5年以後,互聯網金融發展壯大,並且必將出現若干互聯網金融巨頭,到那時曾經的機會將變成危險。
《紅周刊》:互聯網金融對券商、銀行、保險有多大的沖擊?影響有限還是致命打擊?影響主要體現在哪些業務模式上?
鄧建鵬:近5年,券商、銀行的中介性質弱化,其傳統盈利將下降。券商近年降低傭金即是表現之一,因此他們不得不提供其它增值服務。保險業逐漸互
聯網化,線下保險銷售中介人員減少。在理論上,互聯金融發展的未來將演變成人人金融,每個人成為自主金融,對中介性質的傳統金融機構依賴大大減少。
《紅周刊》:怎樣定位第三方支付機構與銀行互聯網之間的競爭關系?
雷曜:我國第三方互聯網支付的規模不斷提高,過去7年年均增速達到111%,其中支付寶憑借電商平台的優勢占據50%的市場份額,財付通市場占
有率約20%,銀聯10%,其他第三方支付機構主要走細分市場專業化道路。這打破了傳統商業的格局,也徹底打破了舊有的支付和交易格局。
傳統銀行的網路化,比如手機銀行在用戶體驗上面臨第三方支付的巨大競爭,在賬戶開立、非本行客戶跨行交易上,與第三方支付機構相比處於弱勢;在B2C結算業務中不直接掌握客戶信息,一定程度上淪為第三方支付的後台服務。
但是從本質上來說,部分非金融機構支付具有類似商業銀行的信用創造功能,沉澱資金相當於吸收的存款,而且沉澱資金由於沒有類似商業銀行的存款准備金制度,其信用擴張的能力要遠遠強於商業銀行,這就存在了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和支付安全等問題。
《紅周刊》:第三方支付也是一片紅海,現在很多電商有自建或者意圖收購支付公司,如支付寶、財付通、網路錢包等,未來這個市場的競爭格局將會怎樣?
雷曜:互聯網的技術發展很快,現在規模小的未必將來就是小的,現在嘗試的一種商業模式將來未必就不會成功,互聯網金融的時代不是比大小,都有機會。
分類監管成為大方向
《紅周刊》:一個不可迴避的問題就是監管。未來對於互聯網金融的政策導向傾向於什麼方向?
雷曜:第一,互聯網金融本身需要門檻,不能說只要是互聯企業就可以隨意從事金融;第二就是針對不同的子行業,門檻應有高低,對不同的資本應該更
公平一些。現在有一個誤解,即對於互聯網金融不應該監管嚴格。但金融是一個中介,首先應該考慮的是風險,而不是服務的對象是誰,這是問題的起點。另外,監
管也有成本的考慮,產品、資金的來源、接受監管的程度是一一對應的,這個規律不會因為互聯網企業而改變,所以不管什麼機構都應回歸金融的本質。
具體來講,互聯網金融對於網路安全有更高的監管和評估要求,其所蘊含的系統風險不同於傳統金融體系。借鑒國際上對不同金融機構的監管思路,我們
傾向於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機制與商業銀行有一定差異。另外,改變傳統的分業立法模式成為共識之一,轉而適應金融綜合化經營的發展趨勢,從消費者角度橫向立
法。同時,打破傳統的按行業分類標准,如銀行、保險、證券等,對相同性質的金融產品採用總括性的概念,在適用法律上不應存在根本差異。
鄧建鵬:綜合目前監管機構官員表態以及我個人的研究,未來政策導向更傾向於:新的業態監管要轉變既有思路,要鼓勵行業自身規則的引導,也即我稱之為的「軟法治理」;監管機構設置一些底線法則,如不非法集資、不設資金池、要有信息披露等。
《紅周刊》:有人認為,互聯網企業做金融現在風聲水起是因為其游離在金融監管之外,即享受著「管制紅利」,一旦統一監管,互聯網企業所有的優勢也就同步消失了,您怎麼看?
雷曜:現在新興互聯網金融業務處於監管套利超常發展階段。以余額寶為例,表面上,余額寶們把錢從銀行賬戶轉走,通過貨幣基金繞一圈,又以大額存
單的形式返回銀行,對整個銀行體系而言存款沒有減少,但余額寶們轉出的是銀行儲蓄存款,轉入的是同業存款,在准備金等基礎性金融管理制度上,顯現出明顯的
監管套利問題。同樣P2P網貸平台能否真正按照「信息平台」模式運行,完全不涉及資金歸集,在商業上否有持續發展的可能,還有待證明。
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體現出他是特殊時期的產物,第一,我國金融體系市場化改革未完全到位,比如銀行存款上限管制帶來明顯利差空間,另外我國對
銀行存款仍存在隱形保障,人們同樣認為互聯網金融的理財產品也有政府兜底;第二,我國金融體系仍採用金融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模式,而互聯網金融企業監管
明顯放鬆;第三,傳統金融監管法律和手段明顯滯後於互聯網金融在技術和商業模式方面的發展。現在一些沒有金融牌照的企業在從事金融活動,並不是沒有一點規
矩和管理,一些活動是由法律來限制的,比如不能吸收公眾存款,不能非法集資等,法律是底線。
鄧建鵬:互聯網企業做金融部分游離在監管之外,存在「管制紅利」問題。但是,其與傳統金融介入金融的性質不完全一樣,比如網貸,本質上是金融信
息服務中介,不經手資金,與銀行不同,所以統一監管是錯誤的,也是不可能的。完善合適的監管,正當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反而會正常成長起來。
《紅周刊》:我國目前P2P行業的模式有三類,平台模式、擔保模式、銷售模式,但絕大部分是擔保模式,如何看待這類公司風險——注冊資本很少,但業務規模很大?帶了擔保的P2P其本質是否就是沒有牌照的金融機構?
鄧建鵬:P2P本質是借貸信息服務中介,現在國內許多網貸多少與這個本質存在差異,部分公司由信息中介變成信用中介,在這一點上,近似於沒有牌照的金融機構。將來的監管要讓網貸回歸其本質。目前,網貸做信用中介,就算帶了擔保,風險仍較大。
《紅周刊》:隨著監管的落地,哪類新金融模式您覺得機會更大?您對新金融發展方向的看法是?雷曜:阿里小貸摸索了一套新的風險管理的辦法,非常有價值的一點是大數據。我們需要真正地利用大數據為普惠金融提供更好的服務,這是未來一個大
的方向和商機。大數據技術是互聯網金融發揮獨特優勢的核心環節。隨著金融供應鏈的發展,大數據和金融體系更加緊密聯合,投資者通過上下游信息挖掘出核心企
業和衛星企業往來關系,評估企業財務狀況;金融機構將客戶消費行為、金融活動和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匹配,實現對客戶「量身定製」個性化金融產品和服務,有利
於信貸風險控制;提供支付、結算、投資、融資等金融服務的新型信用中介和數據的結合更為靈活和主動
C. 保險機構參與互聯網金融有哪些風險
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創新與風險
互聯網金融模式是傳統金融業與現代信息科技特別是搜索引擎、移動支付、雲計算、社會化網路和數據挖掘等互聯網技術相結合的產物。目前互聯網金融不僅包括傳統商業銀行的網上銀行,而且還包括手機銀行、P2P網貸、眾籌、電商金融和線上網路銀行等多種模式。
互聯網金融作為一種新型金融形式,通過社交網路、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和搜索引擎等方法形成龐大的資料庫,運用雲計算和行為分析等方式進行信息創造,大幅提高了金融市場的信息有效性。互聯網金融模式充分藉助互聯網手段,把金融業傳統營銷渠道和網路營銷渠道緊密結合,實現了金融業由「產品中心」向「客戶中心」的轉變。互聯網金融的商業模式創新及其深化發展引發了金融業的商業和服務模式創新,直接推動了金融市場環境、組織方式和思維模式的深刻變革。
互聯網金融模式將加劇金融脫媒。互聯網金融通過互聯網技術手段,可以繞開金融機構在資金融通過程的主導地位,融資雙方直接交易,並且能夠吸收大量社會和個人的閑散資金,使金融機構的金融中介作用和資金集聚功能不斷弱化。
互聯網金融模式較好地彌補了傳統金融模式的不足,拓展了傳統金融模式的商業邊界,更好地「讓金融成為一池活水,更好地澆灌小微企業、"三農"等實體經濟之樹」。一方面,互聯網金融模式大幅降低了金融需求者的綜合成本和互聯網金融機構的運營成本;另一方面,由於互聯網金融機構沒有龐大而復雜的機構設置,使其決策更加靈活有效,有效解決了傳統金融模式的低效率和覆蓋盲區問題。
互聯網金融模式具有較強的信息創造功能,降低了傳統金融業的信息不對稱程度,提高了金融的信息有效性。互聯網金融模式通過網路化方式進行信息處理和風險評估,市場信息不對稱程度較低,資金供求雙方在資金期限匹配、風險分攤等方面的成本較低,各類金融交易和資金支付直接在互聯網上進行,互聯網金融市場充分有效,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的無金融中介狀態,提高了資金配置效率,在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還能大幅減少交易成本和費用。
互聯網金融模式推動了我國現存金融運行模式、監管模式和利益格局的變革。互聯網金融模式大大淡化了當前金融業的分工和專業化;提高了互聯網金融市場參與的廣度和深度,金融資產的風險定價、期限匹配等復雜交易都會大大簡化和可操作,市場參與者更為大眾化,金融普惠性在最大程度上得到發揮,金融服務需求的個性化程度在最大范圍內得到實現。
互聯網金融模式改變了人們的金融消費方式,推動了金融機構商業模式變革。互聯網金融使得金融服務的可獲得性、及時性和便利性成為參與者的主要選擇,改變了金融業傳統的櫃台消費模式,促使傳統金融機構業務網路化,創造了許多新的金融產品和業務形態。
互聯網金融模式是在信息化時代大背景下信息技術與金融業融合發展的產物:一方面,包括互聯網企業在內的非金融機構進入金融領域,不僅擴大了這些企業的業務和服務領域,而且直接增加了社會的金融服務供給,對實體經濟融資需求提供了最大可能,從而推動了經濟社會發展;另一方面,傳統金融機構藉助和大力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大幅度降低其經營成本,也可以通過服務創新產生新的金融業務、新的客戶,甚至可能出現一種全新的基於傳統金融機構的組織形式,進一步提高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可以預期,互聯網金融模式與傳統金融業模式相互融合發展,從金融體制機制、業務流程、金融工具和金融理念等方面持續創新,將為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帶來新的契機。
雖然目前互聯網金融帶來促使傳統金融變革和金融創新的「紅利」,但也同時具有與傳統金融模式不同的風險特徵。
其一,互聯網金融模式的風險是基於互聯網金融的不確定性、不可控性和發生損失的可能性,既包含了金融風險,又包含了具有復雜性和多變性特徵的互聯網金融風險。互聯網金融風險具有強傳播性、影響瞬時性和復雜性,以及互聯網金融邊界模糊,增加了金融風險的可能性。
其二,信息系統的安全性風險。在客戶的資金安全、客戶的信息安全和信息系統的安全等方面,互聯網金融企業都面臨較大的法律風險、聲譽風險和信息管理風險。這些風險的暴露,極易引發社會對互聯網金融的安全性產生信任危機。
其三,合規管理風險。互聯網金融企業在主觀上對金融風險認識不夠,客觀上沒有資本約束和相應的風險准備金,在市場環境出現急劇變化時,可能產生流動性風險、資金安全風險和信用風險。
其四,政策性風險。主要包含法律政策風險、貨幣政策風險和洗錢風險。目前我國沒有專門針對互聯網金融新業務的明確的法律規定,出現問題後涉及的責任確定、承擔、仲裁結果的執行等問題難以解決。互聯網金融的虛擬性和高流動性,使貨幣供應量的可控性與可測性下降,加劇貨幣乘數的不穩定,將對貨幣政策目標和金融市場的運行及傳導機制產生影響。互聯網金融的便捷、快速、隱蔽的特性,決定了無法對資金流向真正有效跟蹤,極易引發洗錢風險。
因此,互聯網金融的風險放大性和復雜性特徵對現行金融監管體制機制提出了新挑戰。作為金融改革的一個突破點,對互聯網金融模式要堅持鼓勵創新和規范發展並重的理念,要逐步完善互聯網金融的法律建設,轉變金融監管形式的變革,促進金融監管從「機構監管型」向「功能監管型」的變革,逐步建立完善互聯網金融的消費權益保護機制,以便更好地保護金融消費權益,提高消費者風險識別能力。此外,還要通過法律手段,建立互聯網金融行業的自律管理機制,深入推動互聯網金融可持續發展。(作者單位:上海立信會計學院金融學院;本文繫上海市教委科研創新一般項目「信息創造與傳導對金融市場風險的影響機制研究」[項目編號:14YS137]的階段性成果)
D. 移動互聯網技術發展對保險行業的影響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互聯網保險在過去近20年裡經歷了興起、發展以及不斷成熟的過程。我們將這一過程歸納為四個時期,分別包括長達10年之久的萌芽期、突飛猛進的探索期、正在經歷的全面發展期和即將到來的爆發期。
一、萌芽期(1997年-2007年)
1997年底,中國第一個面向保險市場和保險公司內部信息化管理需求的專業中文網站——互聯網保險公司信息網誕生。2000年8月,太保和平安幾乎同時開通了自己的全國性網站。2000年9月,泰康人壽在北京宣布了「泰康在線」的開通,實現了服務的全程網路化。與此同時,各保險信息網站也不斷涌現。
然而,鑒於當時互聯網和電子商務整體市場環境尚不成熟,加之第一次互聯網泡沫破裂的影響,受眾和市場主體對互聯網保險的認識不足,這一階段互聯網保險市場未能實現大規模發展,僅能在有限的范圍內起到企業門戶的資訊作用。隨著200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的頒布,我國互聯網保險行業迎來新的發展機遇。
二、探索期(2008年-2011年)
阿里巴巴等電子商務平台的興起為中國互聯網市場帶來了新一輪的發展熱潮。伴隨著新的市場發展趨勢,互聯網保險開始出現市場細分。一批以保險中介和保險信息服務為定位的保險網站紛紛涌現。有些網站在風險投資的推動下,得到了更大的發展。
在這個階段,由於互聯網保險公司電子商務保費規模相對較小,電子商務渠道的戰略價值還沒有完全體現出來,因此在渠道資源配置方面處於被忽視的邊緣地帶。保險電子商務仍然未能得到各公司決策者的充分重視,缺少切實有力的政策扶持。
三、全面發展期(2012年-2013年)
在這一時期,各保險企業信託官方網站、保險超市、門戶網站、離線商務平台、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等多種方式,開展互聯網業務,逐步探索互聯網業務管理模式。其中,2013年被稱為互聯網金融元年,保險行業也在這一年取得跨越式發展,以萬能險為代表的理財型保險引爆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市場。
互聯網保險絕不僅僅是保險產品的互聯網化,而是對商業模式的全面顛覆,是保險公司對商業模式的創新。互聯網保險並不是把保險產品放到互聯網上售賣這么簡單,而是要充分挖掘和滿足互聯網金融時代應運而生的保險需求,更多地為互聯網企業、平台、個人提供專業的保險保障服務。經過一段時間的分析,保險行業已摸索出一套相對可控、可靠的體系和經驗,確立起互聯網保險的基本模式。保險公司進軍電子商務已經成為不可阻擋的趨勢。
四、爆發期(未來)
歷經十幾年的發展,電子商務對傳統行業的影響正在不斷加深。電子商務、互聯網支付等相關行業的高速發展為保險行業的電商化奠定了產業及用戶基礎,保險電商化時代已經到來。
未來,移動展業凈土掀起互聯網保險新一輪高潮,它將圍繞移動終端開展全方位的保險業務,包括產品銷售、保費支付、移動營銷及客戶維護服務等一系列業務活動。保險業在移動終端的應用可分為四步走:第一是無紙化,將紙質保單轉換為電子保單;第二是智能化,在無紙化基礎上,實現展業、投保等業務簡易、規范操作;第三是客制化,為客戶提供回歸保障本質的高級定製保險產品;第四是打造智能移動保險生態系統,包括高級定製的產品線,也包括打破時間、空間局限的全方位移動服務。
E. 在互聯網金融發展中保險業的發展存在什麼問題
1、保險業的初級門檻要比信貸業務的初級門檻要高。起碼現階段信貸業務會簡單的利率換算就足夠了,而保險業起碼要有個精算師,概率統計不是每個人都玩得轉的,而且大數法則要求保險公司首先就要有龐大的客戶群,門檻很高。而小貸公司一兩個客戶就可以開展業務。換做保險業的話,200個客戶也沒法開展業務。
2、雖說互聯網金融很火,但只是集中在信貸業務上(籠統的說)。在一些金融業的高端部分沒什麼成就比如說衍生品交易。
F.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對於推動農業保險有哪些促進作用
互聯網金融的抄大熱,也帶動了農村互聯網金融的腳步,像大豐收農資商城、京東等互聯網公司都在致力於推動農村金融的進步,在農村互聯網金融持續推進的情況下,相關的農村保險也會跟上互聯網的風,變的更多元化,更多選擇性
G. 如何看待互聯網對於金融企業營銷的影響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和互聯網結合的新型金融模式,支付寶、余額寶、網路信用卡這些都是我們身邊常見互聯網金融。新模式往往有著超強的顛覆力量,這或許也是還沒准備好的傳統力量不願意看到的。近日,網路信用卡暫停,金融圈一致指向央行護犢銀聯。馬雲在近日發言中也坦言「有時候,打敗你的不是技術,可能只是一份文件」。互聯網金融孰是孰非,讓我來為您帶來的分析。
最近一段時間,人們對互聯網金融展開了熱烈討論,但觀點卻存在很大分歧。我們認為有必要從理論根基上理清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業務的區別,以確定互聯網金融創新的本質。這不但有助於監管部門引入恰當的監管措施,也有助於金融機構(包括互聯網金融企業與傳統金融機構)合理布局自身的業務拓展。對投資者而言,搞清楚互聯網金融的本質特徵對於預測這些新的商業模式的可持續性、從而預測相關企業和上市公司的發展前景也很有益處。
我認為,目前絕大多數互聯網金融產品和商業模式所帶來的主要是技術層面的改善或創新。它們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卻無法明顯降低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因此應該達不到「去中介化」的效果,也就不可能「顛覆」傳統金融業。
網路競爭中「贏者通吃」的特性意味著,估計僅有少數的互聯網金融平台可以生存,而絕大多數規模較小的互聯網金融平台估計都難以存活太久。不過,那些可以生存的互聯網金融平台(如愛錢進www.iqianjin.com)將來很有可能成功躋身於大型甚至超大型金融機構之列。
對於互聯網金融這一新生事物,我建議監管部門採取一種既大力支持和鼓勵、又密切跟蹤和監管的開放態度。鑒於互聯網金融並未改變金融業的本質,對它的監管也應該秉承與傳統金融監管一致的原則與框架,避免出現監管中的不公平或造成潛在的風險隱患。但值得指出的是,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順應了中國金融改革的大方向,成為了倒逼金融放鬆管制、打破改革惰性的急先鋒。因此,監管部門應該借力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而積極推動金融放鬆管制的進程,給傳統金融機構松綁,而不是簡單地套用現行法規、把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扼殺於襁褓之中。
一、互聯網金融與信息不對稱
互聯網金融這個名詞包含兩個組成部分:互聯網和金融。因此,研究互聯網金融,必須同時分析這兩個部分,缺一不可。
目前比較流行的觀點是,人們把傳統金融機構(如銀行、保險公司、基金、證券公司等)使用互聯網來展示和營銷其產品和業務的做法稱作「金融互聯網」,而把互聯網企業介入金融服務領域的做法稱為「互聯網金融」。這種定義雖然簡便易懂,但它只是區分了金融業務的操作主體(即互聯網企業或傳統金融機構),而沒有解釋二者在經營模式上的區別。
以P2P網貸為例,雖然互聯網技術的存在使得大量的潛在貸款人(lender)可以通過P2P網貸平台的網頁直接了解到大量借款人(borrower)及其項目信息,甚至可以通過大量的互聯網搜索引擎查詢到大量的關聯信息,但這並不意味著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就可以大幅度降低。這是因為,無論互聯網上的信息有多麼豐富,也無法囊括所有實體經濟與商業活動的信息。至少到目前為止,我們必須承認,絕大部分的實體經濟與商業活動的信息仍然存在於線下,而線上的信息雖然高速增長並且規模驚人,但與實體經濟與社會所產生與存在的信息量相比卻也只是滄海一粟。
二、互聯網金融與網路效應
我們認為,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區別,不僅在於新興信息技術所帶來的交易成本的下降。更重要的是,互聯網作為現實社會中各種真實與虛擬網路中的一種,它可以創造、培育和利用網路效應。這是網路行業(包括互聯網行業)與絕大多數普通行業的一大區別。
三、網路效應的威力與互聯網精神
網路效應的威力在於,一旦網路的規模達到一定水平,網路的擴張將變成內生的、自我實現的、甚至無法阻止的。但是反過來,如果網路規模達不到一定的臨界點,這個網路將無法生存,很快會走向滅亡。
比如,微信之所以如此強大而具有吸引力,而其它幾個後發的基於移動端的社交網路卻難成氣候,就是因為微信已經集聚了海量的用戶群,其龐大的網路效應使得老用戶很難割捨,而新用戶則會競相加入。
正是由於這一原因,互聯網企業在成立初期,為了擴大網路的規模、達到這一必要的臨界點,往往不惜做賠本買賣來吸引客戶。這被很多人戲稱為「互聯網精神」。所有互聯網企業都明白,如果他們的客戶資源達不到某個量級,不管他們前期投入多少,這個網路註定是要失敗的。而如果他們能夠很快把客戶數量提升到這個臨界點,那麼它們的網路就可進入自我催生的正反饋狀態里,前期的虧損可以輕松地被未來的盈利所補償。這就是它們為什麼要不惜血本來增加客戶資源。美國公司亞馬遜、雅虎等著名的互聯網公司都是很好的例子。
四、互聯網金融的誕生
我認為,互聯網金融的產生是一個水到渠成的現象,它是互聯網企業依託其所培育的互聯網商務網路、對其客戶所提供的一種自然的附加服務。這些附加的金融服務有助於改善客戶體驗、提高服務效率、增強消費者福利,因此是互聯網商業模式發展過程中不可阻擋的趨勢。
我以阿里巴巴為例,來展示一個互聯網商務平台如何藉助網路效應而介入金融服務領域。阿里巴巴的金融業務發展路徑很清晰,也是順理成章、水到渠成的。它開始於最初的單邊及兩邊網路平台(阿里巴巴、淘寶、天貓)。這些網路平台的電子商務業務需要便捷的網路支付工具來支持,以方便網路客戶的交易與支付需求。所以阿里巴巴推出了支付寶,作為網路支付的手段,從而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身份進入了金融服務領域。
五、傳統金融機構的應對
以上分析表明,互聯網金融的出現是一個水到渠成的必然現象,它是互聯網企業依託其所培育的互聯網商務網路、對其客戶所提供的一種附加的增值服務。從理論層面來看,雖然互聯網金融企業推出了一系列令人耳目一新的產品和商業模式,但它們並不能實現「去中介化」的目標,也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因此,它們所推出的產品和採用的商業模式,也完全可以被傳統金融機構所學習和利用。只要傳統金融機構不固步自封,它們中的絕大部分應該可以經受住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沖擊,在金融服務的市場中保留自己的一席之地。
六、結論
我認為,互聯網金融的出現是一個水到渠成、不可阻擋的趨勢,它是互聯網企業依託其所培育的互聯網商務網路、對其客戶所提供的一種自然的附加服務。這些附加服務有助於改善客戶體驗、提高服務效率、增強消費者福利,對中國經濟的發展和轉型、以及提升中國金融業的服務品質都意義重大。
從理論層面來看,雖然互聯網金融企業推出了一系列令人耳目一新的產品和商業模式,但它們並不能實現「去中介化」的目標,也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因此,它們所推出的產品和採用的商業模式,也完全可以被傳統金融機構所學習和利用。只要傳統金融機構不固步自封,它們中的絕大部分應該可以經受住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沖擊,在金融服務的市場中保留自己的一席之地。
然而,由於網路效應的存在,即便傳統金融企業可以同樣使用互聯網作為一個新的營銷渠道和手段,它們卻並不一定可以收復失地。對於那些存在明顯的網路效應的互聯網商業模式來講,網路效應的巨大威力使得那些已經積聚了海量客戶的互聯網商業平台可以輕松地植入金融服務功能,迅速擴張其金融版圖,令傳統金融機構無法阻擋。與此同時,由於網路效應存在規模臨界點的要求以及近似於「贏者通吃」的特性,很多互聯網金融企業不得不被迫涉足金融服務業,以便為網路的參與者提供越來越完善和便捷的服務,從而鞏固和增強自身網路的網路效應,防止被競爭對手網路所超越。但「贏者通吃」的特性意味著,未來僅有少數的互聯網金融平台可以生存,而絕大多數規模較小的互聯網金融平台估計都難以存活太久。
H. 存款保險制度將對互聯網金融產生什麼影響
首先,存款保險制度中「最高償付限額50萬元」的說法,勢必會造成存款分流。這種分流一是體現在銀行體系內部,令銀行間存款分布相對平衡;二是體現在跨行業之間,銀行可能會倒閉,這就會促使儲戶做出多元化的投資決策,引導一部分資金流入到互聯網金額領域中來。從這個層面上來看,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或將再度造就一波互聯網金融的繁榮。
第二,銀行可能會破產,這就意味著,並不是所有的銀行都能給你帶來十足的安全感了。因此大行資金將更加安全,有望降低社會無風險利率水平,促進信用利差分化,實現金融資源的有效定價,從而降低系統性金融風險。從長遠來看,利率市場化將被加速,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的收益率也將繼續回落。
第三,存款保險制度若實施,將徹底改變大眾關於「政府隱性擔保、存款無風險」的固有意識,敦促投資人關注銀行的經營情況和風險狀況,加速打破「剛性兌付」慣性思維方式。沒錯,銀行都可以破產了,更何況余額寶和P2P呢?投資人將重新認知風險與收益之間的關系,中國投資者教育將得以提升。與此同時,深陷「剛性兌付怪圈」無法自拔的P2P們終於可以松一口氣了,再也不用提心吊膽地獨吞風險,未來的網路借貸平台將逐漸回歸信息中介的角色。
第四,銀行通過引入存款保險,來保障投資人收益,這就為P2P行業大規模引入第三方保險打開了敞口。保險公司有著出色的精算能力和風險定價水平,這使得現階段很多平台想與保險公司合作來分散風險,但是由於制度制約,目前與保險機構達成深度合作的平台寥寥無幾。存款保險正式推出後,P2P行業和保險公司合作或將成為常態。從這個意義上來看,P2P平台的運營成本有望繼續下降。
第五,銀行失去了「政府無條件保護」的屏障,就會重新審慎對待自己的資產,更加精準地進行風險定價,減少過去一味追尋高風險高收益的激進行為。銀行相較互聯網金融的安全差距有所拉進,加上存款分流,這將加劇銀行與互聯網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與此同時,可以預見雙方的合作也會上升到史無前例的地步,刺激銀行加速互聯網化。未來,投資人將看到更大規模的互聯網金融和金融互聯網產品爆發。
I. 互聯網金融會讓保險代理人失業嗎
這問題問的跟網購會讓實體店消失嗎差不多,就中國目前保險觀念普及程度,考慮這種情專況完全沒必要。屬
而且畢竟買保險不是買衣服,買保險關繫到人一生的幸福。客戶也不會花太多精力去學習保險知識,高品質生活需要很多專業人員,保險顧問才是未來的需要,跟哪種形式的保險沒關系。
J. 互聯網金融的大力發展給保險業帶來了什麼機遇和挑戰
間接的普及客戶對保險的認識.更多的人會購買保險且保費會相對更低 對保險銷售員工來說會有一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