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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金融機構的盈利方式

發布時間:2021-02-25 20:03:54

金融機構的盈利模式有哪些

銀行的盈利渠道

銀行的盈利渠道分別是貸款、銀行類保險、銷售理財回基金類產品、金融答機具的銷售、金融智能終端業務消費獲利、對沖業務、票據業務等。中國的大部分銀行目前的盈利比例為:貸款30%,銀行類保險10%、銷售理財基金類產品10%、金融機具的銷售5%、金融智能終端業務消費獲利30%、對沖業務5%、票據業務
10%等;國外銀行目前的盈利比例為:貸款15%,銀行類保險15%、銷售理財基金類產品15%、金融機具的銷售10%、金融智能終端業務消費獲利
35%、對沖業務5%、票據業務5%等。

㈡ 消費金融公司的業務范圍

《試點辦法》規定,消費金融公司可經營的業務包括: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信貸資產轉讓,境內同業拆借,向境內金融機構借款,經批准發行金融債券,與消費金融相關的咨詢、代理業務,銀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是指消費金融公司通過經銷商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約定的家用電器、電子產品等耐用消費品(不包括房屋和汽車)的貸款。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是指消費金融公司直接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個人及家庭旅遊、婚慶、教育、裝修等消費事項的貸款。 消費金融公司即將助力擴內需
當出口貿易無法實現經濟增長、投資市場行情無法預測之時,在我國宏觀經濟的三駕馬車中,也許只有擴大消費才能擴大內需,從而更好地刺激經濟復甦。在此背景下,銀監會昨日宣布,向社會公眾徵求對《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的意見,並擬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設立消費金融公司試點。
據了解,所謂消費金融公司,主要的特點是在不吸收公眾存款的前提下,為無法從銀行渠道獲得融資的客戶提供小額無擔保無抵押貸款。在CPI、PPI連續三個月出現下降,數據所反映出的居民消費意願持續低迷的狀態下,無擔保無抵押的小額貸款能夠成為刺激消費的原動力嗎?與以往的消費信貸服務公司相比,消費金融公司的優勢和不足又是什麼?本報對此將一一解讀。 出資人為境內外金融機構最低3億元可注冊消費公司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10%
銀監會相關人士昨日表示,所謂消費金融公司,就是指經銀監會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而消費金融公司所發放的貸款,主要用於客戶購買個人耐用消費品。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是指消費金融公司通過經銷商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約定的家用電器、電子產品等耐用消費品(不包括房屋和汽車)的貸款。
據銀監會透露,在我國目前從事消費信貸服務的金融機構類型很少,只有商業銀行、汽車金融公司兩類機構,消費貸款占貸款總額的比例不到12%,而且消費信貸業務品種也少之又少,主要是以住房按揭貸款、汽車貸款和信用卡業務為主。以耐用消費品為對象的無擔保無抵押的小額消費信貸只有個別商業銀行和擔保公司聯合辦理過,但是這類信貸一般規模小、手續繁瑣、專業化程度低、效率不高。 此類公司主要出資人為境內外金融機構及銀監會認可的其他出資人。《試點辦法》對主要出資人制定了嚴格的准入條件。例如具有5年以上消費金融領域的從業經驗,資產總額不低於800億元人民幣,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盈利,3年內不轉讓出資等。對於境外金融機構,還必須符合在中國境內設立代表處兩年以上,且所在國家或地區金融監管當局已與銀監會建立良好的監管合作機制等。
知情人士表示,《試點辦法》將徵求全社會各界意見,時間為一個月。而在銀監會發布此消息之前,已經有包括境內外多家金融機構和企業在爭取設立此類公司的資格。但由於首批試點僅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4個城市開展,且每個城市僅試點一家公司,究竟誰有資格成為首批消費金融公司的股東,還要看試點公司的運行情況。 消費金融公司最低注冊資本要求為3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這是參考了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注冊資本要求,並考慮到消費金融公司在初期業務經營中實現盈虧平衡的需要而制定的最低資本要求。另外,非金融機構還應具備凈資產率不低於30%的條件。
按照銀監會此前對汽車金融公司注冊資本的要求,汽車金融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5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注冊資本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為汽車金融公司出資人,應當具備注冊資本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的條件。 由於此類公司不吸收存款,因此監管層將對公司的資本充足率做較高要求。《試點辦法》制定了不低於10%的資本充足率標准,另外還制定了不低於100%的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以及不高於資本總額100%的同業拆借資金比例。
雖然目前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標准尚為8%,但各銀行實際是按照10%的既定目標去完成的。據記者了解,國際上很多歷史悠久的銀行資本充足率達標線高達13%。另據相關人士透露,銀監會要求金融公司的不良率控制在5%以下,這個比例與商業銀行不良率沒有太大區別。 為防止消費者過度消費,《試點辦法》規定,消費金融公司向個人發放消費貸款的余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而對於此類貸款的利率,銀監會表示,雖然是按借款人的風險等級定價,但最高不得超過央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
按照規定,貸款利率較央行基準利率上浮超過4倍即為高利貸,消費金融公司在此剛巧打了擦邊球。但4倍的利率在同等產品中已經屬於非常高的利率水平,因此不少專家在接受采訪時都認為,如果消費金融公司能夠在境內試點成功並且獲得很大的客流量,那麼這個公司本身的股東都將靠高息收益賺得盆滿缽溢。
「擴大內需的關鍵是擴大消費」
銀監會出台《試點辦法》並非一蹴而就。據記者了解,早在去年,有關銀監會將成立消費金融公司的消息就被媒體曝出。在這一點上,銀監會昨日表示,事實上,從2007年底開始,銀監會就對國內外消費金融行業的發展情況進行了研究。
針對此次《試點辦法》的出台,銀監會認為,這是為了貫徹我國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戰略方針,通過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務以促進消費需求的增長,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拉動作用。
消費金融公司此時成立意義重大,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3.57,0.07,2.00%)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在宏觀方面,擴大內需的核心是擴大消費。成立消費金融公司,最直觀的方面是擴大消費,為不同客戶群體提供個性化服務,同時為金融市場增加產品的種類和數量。
而參股或控股的金融機構,可通過消費公司貸款利息收益獲得更高的盈利點。
「銀行不能滿足所有融資需求」
「銀行不能滿足所有融資需求,這時就需要有一個金融機構給在銀行貸不到錢的客戶辦理融資業務。」北京大學中國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呂隨啟這樣表示。他介紹,所謂消費金融公司就是以前財務公司的升級版。
據記者了解,所謂財務公司,就是由大型企業集團投資成立的為本集團提供金融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財務公司經營的金融業務大體上可分為融資、投資和中介三大塊。而這里提到的「融資」主要是發行企業債券和從事同業拆借,客戶群體為企業主。對此《試點辦法》顯示,與商業銀行相比,消費金融公司的目標客戶是有穩定收入的中低端個人客戶,包括年輕人群、年輕家庭,或需要將家用電器等消費品更新換代的家庭。
「消費金融公司的主要任務是向從銀行或其他渠道借不到款的客戶提供資金,用於消費。由於一些客戶的信用記錄存在問題,所以金融公司要收取較高利息來控制自身的資金風險。」呂隨啟表示。
對於利用消費金融公司來刺激消費實現擴大內需的言論,呂隨啟並不認同。他認為消費金融公司的成立和刺激消費無關,「這僅是金融體系的一次完善」。 無論如何,將成立消費金融公司的消息讓很多短時間內有貸款需求的人看到了希望。如果一切運行順利,此類公司將在6月份正式參與到百姓生活中。但如果此類金融公司貸款所收利息按4倍於央行同期貸款利率收取,金融公司內部的利潤分配問題將成為新的關注點。
在金融公司的股東身份問題上,盡管銀監會公布了出資人主要為境內外金融機構,但也為其他機構介入消費金融公司預留了空間——《試點辦法》規定,銀監會認可的其他出資人也可入股消費金融公司。
「這畢竟是個新的東西,監管層對此類公司監管經驗不足,將面臨巨大挑戰,其中最難檢測的就是股東信息披露及股東利潤是否存在沖突的問題。」呂隨啟表示,他認為,在股東構成方面,如果是實業資本和金融資本一起做股東,存在的問題將更多更復雜。另外,違約風險和違約率如何有效控制避免形成壞賬,也是令監管層「頭疼」的問題。
與同級產品大比拼
消費信貸VS信用卡 據銀監會相關人士介紹,消費金融公司為客戶提供的貸款服務與信用卡業務為客戶提供的貸款服務雖然從理論上比較相似,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有很大區別。
「一般來說,信用卡消費屬於透支消費,就是客戶先用自己擁有的額度進行消費,過50天之後再把錢還給銀行。而消費金融公司的貸款原理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客戶在進行消費時發現資金不夠,到金融公司申請貸款,金融公司在核實貸款者信用記錄後,將這筆貸款直接劃給客戶需要支付的商家;當客戶在這個金融公司有過良好的貸款記錄後再次貸款時,金融公司可以直接把資金貸給客戶,由客戶按照自己的需求將錢用於消費。」在闡述消費金融公司和信用卡業務的區別時,銀監會人士這樣表示。她說,為防止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被挪做他用,銀監會還要求,該項貸款的額度不得超過以往對該借款人發放單筆貸款的最高額度。
而在具體的貸款還款細節上,二者也有很大不同。首先是貸款額度上,目前很多銀行為符合條件的客戶發放較高額度的信用卡,一些信用卡金卡額度甚至高達百萬元;而消費金融公司向個人發放消費貸款的余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也就是說,如果客戶月收入5000元,那麼金融公司一次性發放給他的貸款最多不超過2.5萬元。
其次,在一筆貸款業務的還款時間上,信用卡的還款時間是30天左右,商場分期付款最長為36個月。而據相關人士介紹,金融公司如果開設,還款期限可能為1年。由此出現了新的區別:信用卡在規定還款期內是不需要支付貸款利息的,而金融公司規定貸款利率按借款人的風險定價,但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
消費信貸VS銀行無擔保產品 其實在消費金融公司試點之前,境內已經有一些銀行推出了所謂「無擔保、無抵押」的小額貸款業務。例如渣打銀行此前推出的「現貸派」貸款產品,這款產品對客戶身份的要求是每月稅前收入3000元,只要滿足這一個條件,同時客戶在央行信用記錄良好,即可獲得最高30萬元的貸款,最長使用期限為4年。相比之下,消費金融公司的優點是沒對消費者月收入進行硬性規定,它巧妙地將月收入與貸款額度聯系在了一起。
和消費金融公司客戶貸款的目的相同,「現貸派」產品也是用於小額個人或家庭消費,如結婚、裝修、旅遊、進修、購置家電等。除渣打銀行外,花旗銀行也有一款類似的小額貸款業務「幸福時貸」,基本上均是針對年輕人大宗購買、留學深造、蜜月旅行等消費需求。但據記者了解,這些看上去沒有更多附加條件的小額貸款,需要客戶支付較高的利率,年利率一般在7%-9%之間,雖低於消費金融貸款,但服務費率不掉身價:「現貸派」與「幸福時貸」都採用固定利率,並按月收取貸款本金0.49%的賬戶管理費。
相比之下,消費信貸最大的優點是:客戶只要信用記錄良好,就可在短時間內獲得貸款,最快一筆業務只需半小時。而銀行無擔保產品雖然「看上去很美」,可實際申請卻要客戶等待很長時間,辦理業務的手續非常復雜。
消費信貸VS典當行小額貸款 雖然都是小額貸款,但消費信貸和典當行對客戶提供的服務差別很大。從資金合算的角度來講,消費信貸平均一年的貸款期限超過了典當行最佳貸款期限3個月的「底線」。
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相關專家算的一筆賬:以消費者在銀行做房地產類一年期的貸款舉例,銀行貸款利息加上評估費大約需交貸款額的9%左右,這是一筆一次性的費用,而到典當行抵押兌現,3個月的月息是9.6%左右。「因此說,以3個月為期限,從費用和效率上來說,典當融資要明顯比銀行合算。但是超過了3個月,典當的費用就會超過銀行貸款費用。」
與此同時,消費信貸可以實現無擔保無抵押貸款,可典當行在這方面是「不見兔子不撒鷹」——必須拿到客戶可以用來抵押的票據或車輛才肯放貸。
消費信貸VS小額貸款公司 消費金融公司所面對的人群主要是城市工作的中低收入居民,並沒有將融資大門朝中小企業和涉農企業敞開。
與之相比,此前在多個省市都已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似乎貸款范圍更廣泛。據了解,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對象重點放在從事種植業(如蔬菜大棚)、養殖業、林果業、農副產品加工業(如玉米和果脯深加工)、農村流通業(如物流、運輸業等)的生產者和經營者身上。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機制,既不同於商業銀行,也不同於農信社。
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全部為實收貨幣資本,由出資人或發起人一次足額繳納,它不進行任何形式的內外部集資和吸收公眾存款。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1000萬元。單一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社會組織及其關聯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10%,這些指標都低於消費金融公司。 另外,與民間信貸中比較常見的高利貸形式相比,消費信貸不但從利率上有優勢,而且從地位上也有優勢。雖然相關人士一直倡導民間信貸陽光化,但真正實現陽光化還要走很長的路,而消費金融公司直接受銀監會監管,一成立就是「正規軍」。另外,在催款方式上,高利貸作風一貫被指為粗暴,但在銀監會的《試點辦法》中,明確提到「不得以威脅、恐嚇等手段催收貸款」。

㈢ 關於金融投資公司的盈利點

金融公司的賺錢之道 「商業模式」,簡單理解即「賺錢模式」,即通過什麼樣的方式賺錢盈利。

一、保險: 人壽保險公司和財產保險公司。
1、預定利潤率:
(1)保險精算師進行產品定價的時候,主要考慮三個因素 風險損失率、營業費用率、預定利潤率;比如一個保險產品定價100元,那麼通常風險損失成本要佔到75,營業費用成本佔20,利潤5元;如果實際的出險情況與預定情況基本一致,那麼保險公司就穩賺這5元。 (2)如果實際發生的風險頻率和損失程度超過了精算模型的假設,那麼風險損失成本肯定超過了75元,可能達到了90元, 那麼此時,保險不但5元利潤沒有了,反而要虧損10元。所以當出現自然災害的時候頻繁的年頭,保險公司都會利潤大減,甚至虧損!

2、投資收益:客戶買了保險產品花了100元,那麼通常客戶出險都在一段時間以後,比如半年後,那麼在這半年裡,保險公司運用客戶交的這100元,進行投資來獲取投資收益,比如獲利2元,來彌補出現大災時的虧損。所以投資能力對於保險公司經營能力非常重要!是獲得利潤的主要來源。

保險公司盈利模式:借雞生蛋---蛋生雞---雞生蛋
1、 承保利潤(生命價值理論、大數法則) 死差益:實際死亡人數小於預計死亡人數; 利差益:實際利率低於預定利率; 費差益:實際費用低於預定費用率; 多差益:退保、理賠、保單失效等的實際狀況低於預定狀況;
2、 投資利潤 保險資金運用(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資金運作渠道多達13種)最為顯著; 3、續期保費形成的滾雪球式的現金流效應,公司價值持續積累。

二、銀行
1、存貸差:存款和貸款利率的差,這是銀行的主要利潤來源;廣大人民群眾存個一年定期3%的利率,銀行貸給企業或其他個人的利率可能是5%-6%,這個中間就有2%的利率差,不要小看這個2%啊,如果資金規模是1000億,那這個利潤就是20億!(當然過去那種亂貸款,導致錢追不回來的出現壞賬,那麼也會發生虧損的)
2、中間業務:泛指代理銷售各類理財產品、保險、基金等,包括代收水電費等等這也構成銀行的一塊比較重要的利潤。銀行做中間業務有一個很大的優勢,就是大家都覺得銀行比較可信!
銀行的盈利模式
1、 存貸款息差收入;
2、 投資回報:各種證券(債券)投資;
3、 中間業務收入:IPO、代收代付代銷代管等。

三、證券 主要指那些券商,大家炒股都熟悉的,要先在證券公司開戶。其實券商就是證券交易所的代理商。

兩個利潤來源:
1、經紀業務:大家買賣股票的時候除了交給國家印花稅之外,還要交給券商手續費,這就是券商的傭金;各家券商的手續費都可以申請打折,資金量越大,那麼可以申請的優惠越多;通常都可以拿到千分之一的低手續費水平,給大家透個底,券商最低的可以打到千分之0.5,當然還有包月的就更便宜了。
2、自營業務:只有取得自營資格的券商才能進行自營業務,就是可以利用自有資金進行買賣股票、基金等。這在牛市是券商的大利潤。 當然還有承銷業務(幫企業發行股票)等也是盈利渠道。 證券公司盈利模式(經紀業務、投資銀行業務、資產管理業務)
1、 證券交易傭金;
2、 金融產品(銀行理財產品、自營理財產品、保險、信託、基金等)的銷售;
3、 證券保薦與承銷;
4、 咨詢與服務。
四、期貨公司盈利模式
1、手續費收入(包括交易所的返佣)
2、存款利息收入:期貨公司的客戶資金規模很大時,銀行是按照高於活期存款的利息支付給期貨公司的,因為期貨公司不會把客戶的全部資金都打入交易所
3、用自有資金做的非期貨類的其它金融投資,比如證券、債券、基金等

4、實業投資:期貨公司可以投資實業,只要不是主管部門禁止參與的都可以

5、期貨培訓的收入,比如投資講座、出版資料書籍等的收入 6、期貨相關的技術研發收入,比如出售交易類相關軟體的收入等,大的期貨公司能自己研發應用軟體的 五、信託公司盈利模式 承攬項目,募集資金,收取手續費,銀信合作,歸還本金賺取息差; 管理費,信託報酬,通道費,投資收益,超額收益,產品消費發行費等; 信託公司作為一個中介平台,為籌資方提供資金,同時,為提供資金的一方(投資方即委託人)提供資金管理的服務。信託公司可以同時滿足融資方的資金需求和投資方的投資理財需求。信託公司的盈利方式是通過與雙方協商的回報率之間的差額實現的。這個差額實質也包含了一定的管理費、銷售費用、印花稅等 通過發行信託產品,信託公司只要在信託產品成立後,都會每年抽取2-4%的管理費,不管項目是不是賺錢,這筆費用是一定收取的 對於信託投資公司而言,主要利用目前的優勢創造收益。

1、業務功能壟斷優勢。信託財產的獨立性功能,就是所謂的破產隔離功能,該功能是實施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前提條件,信託投資公司可以利用該功能從事其他公司所不能開展的業務。

2、信託投資公司是唯一可以進行直接投資的金融機構。信託投資公司可以同時涉足金融市場和產業市場,這是其他所有機構所無法比擬的,因此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積極地選擇合適的項目進行直接投資。由於信託投資公司本身具有的融資能力,其比較優勢就是籌集資金的能力,所以信託投資公司應該以參股的形式選擇資金密集型行業進行股權投資,尤其是進入具有壟斷地位的產業。
3、所從事的業務具有極強的創新潛力。信託投資公司能運用的金融工具非常多,如直接投資、貸款、租賃、擔保等等。這樣信託投資公司可以根據客戶的需要靈活地設計項目運作方案,滿足客戶的個性化要求。單純提供某個金融工具的業務,或許其他的金融機構也可以提供,但是如果要組合運用多個金融工具,其他金融機構則由於資格的限制而無法提供。

㈣ 消費金融公司是贏利性的還是非盈利性的如果是盈利性的,那不吸收公眾存款這種方式又是怎樣使其盈利的呢

是公司就是盈利的。它也是通過利差來盈利的,它自己發債券或從銀行貸款以獲得資金,再把錢貸給消費者用於消費貸款,此利息高於它的利息成本,就盈利了。

㈤ 消費金融公司的盈利從哪裡來

貸款收利息

㈥ 一個投資金融公司的盈利在哪些方面

金融公司的賺錢之道 「商業模式」,簡單理解即「賺錢模式」,即通過什麼樣的方式賺錢盈利。

一、保險: 人壽保險公司和財產保險公司。
1、預定利潤率:
(1)保險精算師進行產品定價的時候,主要考慮三個因素 風險損失率、營業費用率、預定利潤率;比如一個保險產品定價100元,那麼通常風險損失成本要佔到75,營業費用成本佔20,利潤5元;如果實際的出險情況與預定情況基本一致,那麼保險公司就穩賺這5元。 (2)如果實際發生的風險頻率和損失程度超過了精算模型的假設,那麼風險損失成本肯定超過了75元,可能達到了90元, 那麼此時,保險不但5元利潤沒有了,反而要虧損10元。所以當出現自然災害的時候頻繁的年頭,保險公司都會利潤大減,甚至虧損!

2、投資收益:客戶買了保險產品花了100元,那麼通常客戶出險都在一段時間以後,比如半年後,那麼在這半年裡,保險公司運用客戶交的這100元,進行投資來獲取投資收益,比如獲利2元,來彌補出現大災時的虧損。所以投資能力對於保險公司經營能力非常重要!是獲得利潤的主要來源。

保險公司盈利模式:借雞生蛋---蛋生雞---雞生蛋
1、 承保利潤(生命價值理論、大數法則) 死差益:實際死亡人數小於預計死亡人數; 利差益:實際利率低於預定利率; 費差益:實際費用低於預定費用率; 多差益:退保、理賠、保單失效等的實際狀況低於預定狀況;
2、 投資利潤 保險資金運用(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資金運作渠道多達13種)最為顯著; 3、續期保費形成的滾雪球式的現金流效應,公司價值持續積累。

二、銀行
1、存貸差:存款和貸款利率的差,這是銀行的主要利潤來源;廣大人民群眾存個一年定期3%的利率,銀行貸給企業或其他個人的利率可能是5%-6%,這個中間就有2%的利率差,不要小看這個2%啊,如果資金規模是1000億,那這個利潤就是20億!(當然過去那種亂貸款,導致錢追不回來的出現壞賬,那麼也會發生虧損的)
2、中間業務:泛指代理銷售各類理財產品、保險、基金等,包括代收水電費等等這也構成銀行的一塊比較重要的利潤。銀行做中間業務有一個很大的優勢,就是大家都覺得銀行比較可信!
銀行的盈利模式
1、 存貸款息差收入;
2、 投資回報:各種證券(債券)投資;
3、 中間業務收入:IPO、代收代付代銷代管等。

三、證券 主要指那些券商,大家炒股都熟悉的,要先在證券公司開戶。其實券商就是證券交易所的代理商。

兩個利潤來源:
1、經紀業務:大家買賣股票的時候除了交給國家印花稅之外,還要交給券商手續費,這就是券商的傭金;各家券商的手續費都可以申請打折,資金量越大,那麼可以申請的優惠越多;通常都可以拿到千分之一的低手續費水平,給大家透個底,券商最低的可以打到千分之0.5,當然還有包月的就更便宜了。
2、自營業務:只有取得自營資格的券商才能進行自營業務,就是可以利用自有資金進行買賣股票、基金等。這在牛市是券商的大利潤。 當然還有承銷業務(幫企業發行股票)等也是盈利渠道。 證券公司盈利模式(經紀業務、投資銀行業務、資產管理業務)
1、 證券交易傭金;
2、 金融產品(銀行理財產品、自營理財產品、保險、信託、基金等)的銷售;
3、 證券保薦與承銷;
4、 咨詢與服務。
四、期貨公司盈利模式
1、手續費收入(包括交易所的返佣)
2、存款利息收入:期貨公司的客戶資金規模很大時,銀行是按照高於活期存款的利息支付給期貨公司的,因為期貨公司不會把客戶的全部資金都打入交易所
3、用自有資金做的非期貨類的其它金融投資,比如證券、債券、基金等

4、實業投資:期貨公司可以投資實業,只要不是主管部門禁止參與的都可以

5、期貨培訓的收入,比如投資講座、出版資料書籍等的收入 6、期貨相關的技術研發收入,比如出售交易類相關軟體的收入等,大的期貨公司能自己研發應用軟體的 五、信託公司盈利模式 承攬項目,募集資金,收取手續費,銀信合作,歸還本金賺取息差; 管理費,信託報酬,通道費,投資收益,超額收益,產品消費發行費等; 信託公司作為一個中介平台,為籌資方提供資金,同時,為提供資金的一方(投資方即委託人)提供資金管理的服務。信託公司可以同時滿足融資方的資金需求和投資方的投資理財需求。信託公司的盈利方式是通過與雙方協商的回報率之間的差額實現的。這個差額實質也包含了一定的管理費、銷售費用、印花稅等 通過發行信託產品,信託公司只要在信託產品成立後,都會每年抽取2-4%的管理費,不管項目是不是賺錢,這筆費用是一定收取的 對於信託投資公司而言,主要利用目前的優勢創造收益。

1、業務功能壟斷優勢。信託財產的獨立性功能,就是所謂的破產隔離功能,該功能是實施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前提條件,信託投資公司可以利用該功能從事其他公司所不能開展的業務。

2、信託投資公司是唯一可以進行直接投資的金融機構。信託投資公司可以同時涉足金融市場和產業市場,這是其他所有機構所無法比擬的,因此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積極地選擇合適的項目進行直接投資。由於信託投資公司本身具有的融資能力,其比較優勢就是籌集資金的能力,所以信託投資公司應該以參股的形式選擇資金密集型行業進行股權投資,尤其是進入具有壟斷地位的產業。
3、所從事的業務具有極強的創新潛力。信託投資公司能運用的金融工具非常多,如直接投資、貸款、租賃、擔保等等。這樣信託投資公司可以根據客戶的需要靈活地設計項目運作方案,滿足客戶的個性化要求。單純提供某個金融工具的業務,或許其他的金融機構也可以提供,但是如果要組合運用多個金融工具,其他金融機構則由於資格的限制而無法提供。

㈦ 消費金融機構是什麼 通俗一點 舉幾個例子

消費金融是指金融機構(目前多為互聯網購物網站)向消費者提供的一種消費貸款服務。比如,唯品會旗下的唯品金融就為用戶提供了消費金融產品唯品花,用戶使用唯品花在唯品會購物,可以享受0首付購物,分期付款服務,唯品花的分期期數有3、6、9、12、18期。有了唯品花,用戶在唯品會購物就沒有壓力,分期付款更是把一次性支付變為按月支付,減輕了支付負擔,非常的實用和方便。

㈧ 消費金融系統的業務模式有哪些

消費金融系統模式主要是指把傳統金融業務進行與互聯網+的融合,提升業務增長點和創新服務模式,從市場戰略、產品設計以及運營策略等方面都搶佔了先機,目前迪蒙消費金融系統幫助了很多企業整合了互聯網+的轉型,通過規則引擎、工作流引擎、自動徵信、商家加盟的業務模式實現借款業務的快速審批、智能風控、借款流程自定義等功能,打造集消費貸款、消費分期為一體的業務管理系統,實現了「產品+定製化「的互聯網消費金融系統平台,希望可以幫助你!

㈨ 消費金融公司的資金來源是什麼會不會出現資金鏈斷裂

一般都是自有資金的。消費金融公司是指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版則,為中國境內居權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及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等。由於消費金融公司發放的貸款是無擔保、無抵押貸款,風險相對較高,銀監會因而設立了嚴格的監管標准。如果沒有什麼人為上的惡意操作或者其他外因的話,按照正常有序的方式經營管理,應該是不會發生資金鏈斷裂。

㈩ 金融投資公司可以有哪些盈利方式

1、 存貸款息差收入;

2、 投資回報:各種證券(債券)投資;

3、 中間業務收入:IPO、代收代付代銷代管等。

經紀業務:大家買賣股票的時候除了交給國家印花稅之外,還要交給券商手續費,這就是券商的傭金;各家券商的手續費都可以申請打折,資金量越大,那麼可以申請的優惠越多;

通常都可以拿到千分之一的低手續費水平,給大家透個底,券商最低的可以打到千分之0.5,當然還有包月的就更便宜了。

自營業務:只有取得自營資格的券商才能進行自營業務,就是可以利用自有資金進行買賣股票、基金等。這在牛市是券商的大利潤。 當然還有承銷業務(幫企業發行股票)等也是盈利渠道。 證券公司盈利模式(經紀業務、投資銀行業務、資產管理業務)。

(10)消費金融機構的盈利方式擴展閱讀

金融投資作為一種可以擴大生產資本,增加獲利收益的經濟行為,如今已被更多的公司及個人所應用。作為金融投資,其自身可與實物投資相分離,隨機性增強,這就加大了金融投資的風險性。金融投資的操作風險管理就是要保證金融投資這種經濟行的穩定性與可獲利性。

隨著商品社會與市場經濟的日益發展,現時的金融市場也在不斷地完善與發展,金融投資的形式也愈發的多種多樣,結合金融投資的不同方式種類,做到在盤間操作的風險可控,金融投資才可以做到穩定獲利,金融投資才可以更好在生產和生活中發揮良性作用。

近些年來,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促進了金融投資行為的不斷增加,金融投資體系也處在不斷的發展與完善的過程中。作為一種經濟行為,金融投資在社會與經濟的不斷發展的基礎上形成,並且逐漸成為了人們關注的一種投資行為而進入到國際市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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