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印度對外資企業的稅收是什麼政策
印度涉外稅收優惠措施
與許多國家一樣,印度在吸引外資方面也有許回多稅收激勵答政策,主要的形式是給與一定的免稅期。這些優惠政策可以彌補在印度經商的一些劣勢,如相對較高的進口關稅、較嚴格的勞工法案以及較差的公共基礎設施。印度的涉外稅收措施與中國相比同樣也非常復雜,對於不同地區、不同行業,有著非常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下面列舉的是印度現行的一些區域性及產業性稅收優惠政策:
1)減免100%利潤和收益稅十年:包括2006年3月31日前成立的發電企業,或發電並輸、配電企業,或配電企業等。
2)減免100%利潤和收益稅七年:包括生產或提煉礦物油的公司等。
3)前五年減免100%所得稅,隨後五年減免30%所得稅:如2003年3月31日前開始提供電信服務的公司等。
4)到2009-10財政年度的十年裡100%免除出口利潤稅:針對位於電子硬體技術園和電子軟體技術園的新工業企業。
5)計算機軟體等的出口,可從出口總收入中減免50%出口所得稅。
6)免除以參股或長期融資形式投資於基礎設施開發、維修及運營的基礎設施資本公司的紅利、利息所得稅及長期資本收益稅。
⑵ 印度的進口稅率是多少
印度海關進口關稅列表產品種類基本關稅率額外關稅率特殊額外關稅率紡織品15%---25%16%4%服裝25%或150%盧比/平方米—4%輔料25%16%4%飾品%04%家用電器25%16%4%電子產品10%---25%16%4%皮革及皮革製品25%16%4%陶瓷25%16%4%醫葯用品25%15%4%化妝品25%16%4%玩具25%16%(或0)4%飲料30%04%酒精飲料100%04%黃金與珠寶100%16%4%茶葉25%04%水果30---40%—4%葡萄乾100%—4%蔬菜100%04%說明:
一、課稅總額=基本關稅+額外關稅+特殊額外關稅基本關稅=cif總額+cif總額×基本關稅率額外關稅=基本關稅×額外關稅率特殊額外關稅=(基本關稅+額外關稅)×特殊額外關稅率二、進口到印度的產品印度當局所徵收的稅種包括有:1、基本關稅2、額外稅3、額外稅收4、特殊額外稅收5、其他額外稅例如是抵消稅、反傾銷稅、安全稅等等。以下是對其所徵收的稅種的一些簡單的介紹:1、不同的產品需要徵收的基本關稅稅率不同。1975年的《海關關稅法》第四條列明其詳細要求,名為「標准稅率」。如果印度與該國簽定雙邊或者其他協定協議的話,則可以獲取優惠關稅。基本關稅占產品總額的一部分或者是一個特定的百分比,而這些都是以清關時對不同產品的計算而定。基本關稅稅率必須把產品的保險與運費也計算在內。
2、所謂額外關稅,其類似於對印度生產商生產的產品徵收的消費稅,自1975年《海關關稅法》起徵收。一般是指cvd即抵消稅,而其正確的說法是額外關稅。為了便於計算準確的額外關稅,生產商必須首先根據《主要產品的消費稅法案》評定該產品的等級。但是,對於某些特定的產品需徵收特定的稅收。計算額外關稅的稅率是以cif價+基本關稅為基礎計算。
3、1975年的《海關關稅法》對特殊額外關稅作了規定。特殊額外關稅是以可征稅總額、基本關稅以及以上所提到的額外關稅的基礎上計算的。
4、額外稅一般是基本關稅的10%。
5、反傾銷稅(1975年《海關關稅法的第九a條》)是指為了保護本國產業的發展,印度對某些國家向印度傾銷的某些特定的產品而徵收的一種稅收。徵收反傾銷稅必須就情況經調查而定的。
6、安全稅(1975年《海關關稅法》第8a條)是對某個特定的時期向印度進口某些特定的產品所徵收的稅收,以防止該國的產品過度進口至印度,從而對印度工業造成傷害。
7、免稅。免稅可以以很多種不同的方式表現,以下是有關免稅情況的簡單介紹:1)、通告免稅由中央政府通過政府通報發布免稅消息,這種免稅可以是建立在一定的條件之上的也可以是無條件的。在某些特定的條件下進口的某些產品可以獲取免稅,例如是聯合國成員進口的產品等等。有些無條件免稅的可能是邊境貿易的促進等。2)、優惠稅率僅指從斯里蘭卡、模里西斯、塞席爾、湯加生產的產品進口至印度只要符合某些特定的條件而獲取的關稅優惠。成文的規定已經建立以便於確定所進口的產品的原產地是否這些國家的范圍內。原產地的確定非常重要,是確定進口產品必須繳納稅率的根據之一。
⑶ 金融服務業需要交哪些稅
1、營業稅按照取得利息等金融應稅收入依照5%稅率計算繳納。
2、城建稅按照應納營業稅稅額依照城建稅稅率計算繳納,(城建稅稅率:在城市7%、縣城、建制鎮5%,不在城市、縣城、建制鎮的1%)
3、教育費附加按照營業稅稅額依照3%費率計算繳納。
4、印花稅,借款合同按照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營業賬簿,記賬資金賬簿按照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合計數依照萬分之五貼花,以後就增加額貼花,其他賬簿按件五元貼花
。5、企業所得稅按照實際利潤額依照25%稅率按月(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6,金融增值稅;比如銀行銷售金銀業務要交增值稅,期貨交易所在進行貨物期貨交割時就要交增值稅,典當野銷售死當物品,還有未經過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金融企業在租賃期滿時租賃標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時要交納增值稅。
⑷ 印度增值稅是多少
印度實行兩種增值稅:一是聯邦增值稅;二是邦級增值稅。
(1)聯邦增值稅。印度聯邦增值稅對製造業徵收,適用全國范圍。印度全境製造業都必須根據《中央貨物稅法案1944》承擔相應的納稅義務,並根據《聯邦增值稅抵扣規則2002》規定享受進項稅額的增值稅抵扣。
聯邦增值稅適用統一的16%標准稅率。
(2)邦級增值稅。邦級增值稅適用於商業批發和零售業。
①征稅范圍。對大約550種貨物征稅,鹽、紡織品和煙草製品不屬於增值稅的徵收范圍。免稅貨物約有46種產品,包括天然的和未加工的產品,以及法律上規定禁止征稅產品等。規定對免稅貨物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
②各邦已經同意設立兩個標准稅率為4%和12.5%,對大部分(大約270種)各邦基本需要的物品實行4%的稅率,包括葯品、農產品、工業原材料資本性貨物和列明的物品。其他物品按12.5%的稅率徵收。此外,對稀有金屬,例如金、銀等商品設有1%的稅率。
③出口退稅。對出口貨物實行全額退稅,並在3個月內辦理完畢。對設在經濟特區或出口導向型企業免徵進項增值稅或者3個月內退還已納稅款。
④起征點和小規模納稅人。年應稅貨物的銷售額超過50萬盧比將負有納稅登記義務,對沒有達到年銷售額50萬盧比的小規模納稅人將不征稅;對年銷售額500萬盧比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實行低稅率的簡易辦法,同時,不可抵扣進項稅額。
(3)聯邦增值稅在製造業內部徵收,商業批發和零售業的邦級增值稅只在邦內徵收,跨邦銷售不徵收邦級增值稅,只徵收4%的中央銷售稅。
⑸ 印度稅務
稅收結構印度實行以流轉稅為主體稅種的稅收體系。在1988年的中央稅總收入中,國內貨物與勞務稅佔43.84%,國際貿易與轉讓稅佔37.71%,對收益與資本課稅佔18%。中央徵收的稅種有:個人所得稅、公司稅、改良增值稅、財富稅、贈與稅、資產繼承稅、關稅、邦際銷售稅、印花稅、支出稅、國內航空稅等。
由邦徵收的稅種有:土地稅、機動車輛稅、改良稅、不動產轉讓稅、邦內銷售稅、邦印花稅、社會保險稅、憑證登記稅等。
改良增值稅1985年頒發的中央貨物關稅法引入改良增值稅方案,於1986年3月1日起生效,以逐步取代原有的國內消費稅。對稅法規定所列舉的應征國內消費稅的製成品所耗用的半成品,允許抵免購買這些半成品時已付的中央國內消費稅。這種抵免要由納稅人提出申請。
消費稅聯邦政府對在印度生產或製造的某些規定商品在商品銷售出廠環節徵收。稅率因品種而異,出口可以退稅。從1986年3月起部分商品的消費稅逐步為改良增值稅替代。
⑹ 印度進口關稅稅率表
印度海關進口關稅說明:
一、課稅總額=基本關稅+額外關稅+教育稅+特殊額外關稅
應納稅值= CIF總額+起岸費(1%CIF總額)
基本關稅= 應納稅值×基本關稅率
額外關稅=(應納稅值+基本關稅)×額外關稅率
教育稅=(基本關稅+額外關稅)×教育稅率
特殊額外關稅=(基本關稅+額外關稅+教育稅)×特殊額外關稅率
二、進口到印度的產品印度當局所徵收的稅種包括有:
1、 基本關稅
2、 額外稅
3、 教育稅
4、 額外稅收
5、 特殊額外稅收
6、 其他額外稅例如是抵消稅、反傾銷稅、安全稅等等。
以下是對其所徵收的稅種的一些簡單的介紹:
印度共和國稅收法規和稽徵管理制度的總稱。
稅制結構 印度實行以流轉稅為主體稅種的稅收體系。在1988年的中央稅總收入中,國內貨物與勞務稅佔43.84%,國際貿易與轉讓稅佔37.71%,對收益與資本課稅佔18%。中央徵收的稅種有:個人所得稅、公司稅、改良增值稅、財富稅、贈與稅、資產繼承稅、關稅、邦際銷售稅、印花稅、支出稅、國內航空稅等。
由邦徵收的稅種有:土地稅、機動車輛稅、改良稅、不動產轉讓稅、邦內銷售稅、邦印花稅、社會保險稅、憑證登記稅等。
改良增值稅 1985年頒發的中央貨物關稅法引入改良增值稅方案,於1986年3月1日起生效,以逐步取代原有的國內消費稅。對稅法規定所列舉的應征國內消費稅的製成品所耗用的半成品,允許抵免購買這些半成品時已付的中央國內消費稅。這種抵免要由納稅人提出申請。
消費稅 聯邦政府對在印度生產或製造的某些規定商品在商品銷售出廠環節徵收。稅率因品種而異,出口可以退稅。從1986年 3月起部分商品的消費稅逐步為改良增值稅替代。
個人所得稅 印度1986年就已開征所得稅,現行稅法系1961年修訂後於1962年4月1日實施的。規定列為應稅所得的有六類,即經營與專業性開業的收益與利得;工薪所得;住房財產所得;資本利得;其他源泉所得(包括股息、中彩、某些證券利息以及納稅人不屬經營所得的機器設備、廠房出租租金和房屋租金所得)。
印度海關進口關稅列表:
產品種類相關進口關稅稅率:
紡織品:基本關稅率15% --- 25%;額外關稅率16%;特殊額外關稅率 4%;
服裝:基本關稅率25%---150%盧比/平方米;特殊額外關稅率4%;
輔料:基本關稅率25%;額外關稅率16%;特殊額外關稅率4%;
飾品:基本關稅率5%;額外關稅率0;特殊額外關稅率4%;
家用電器:基本關稅率25%;額外關稅率16%;特殊額外關稅率4%;
電子產品:基本關稅率10% ---25%;額外關稅率16%;特殊額外關稅率4%;
皮革及皮革製品:基本關稅率25%;額外關稅率16%;特殊額外關稅率4%;
陶瓷:基本關稅率25%:額外關稅率16%;特殊額外關稅率4%;
醫葯用品:基本關稅率25%;額外關稅率15%;特殊額外關稅率4%;
化妝品:基本關稅率25%;額外關稅率16%;特殊額外關稅率4%;
玩具:基本關稅率25%;額外關稅率16% (或0);特殊額外關稅率4%;
飲料:基本關稅率30%;額外關稅率0;特殊額外關稅率4%;
酒精飲料:基本關稅率100%;額外關稅率0; 特殊額外關稅率4%;
黃金與珠寶:基本關稅率100%;額外關稅率16%;特殊額外關稅率4%;
茶葉:基本關稅率25%;額外關稅率0;特殊額外關稅率4%;
水果:基本關稅率30---40%;特殊額外關稅率4%;
葡萄乾:基本關稅率100%;特殊額外關稅率4%;
蔬菜:基本關稅率100%;額外關稅率0;特殊額外關稅率4%;
印度共和國稅收法規和稽徵管理制度的總稱。
稅制結構 印度實行以流轉稅為主體稅種的稅收體系。在1988年的中央稅總收入中,國內貨物與勞務稅佔43.84%,國際貿易與轉讓稅佔37.71%,對收益與資本課稅佔18%。中央徵收的稅種有:個人所得稅、公司稅、改良增值稅、財富稅、贈與稅、資產繼承稅、關稅、邦際銷售稅、印花稅、支出稅、國內航空稅等。
由邦徵收的稅種有:土地稅、機動車輛稅、改良稅、不動產轉讓稅、邦內銷售稅、邦印花稅、社會保險稅、憑證登記稅等。
改良增值稅 1985年頒發的中央貨物關稅法引入改良增值稅方案,於1986年3月1日起生效,以逐步取代原有的國內消費稅。對稅法規定所列舉的應征國內消費稅的製成品所耗用的半成品,允許抵免購買這些半成品時已付的中央國內消費稅。這種抵免要由納稅人提出申請。
消費稅 聯邦政府對在印度生產或製造的某些規定商品在商品銷售出廠環節徵收。稅率因品種而異,出口可以退稅。從1986年 3月起部分商品的消費稅逐步為改良增值稅替代。
個人所得稅 印度1986年就已開征所得稅,現行稅法系1961年修訂後於1962年4月1日實施的。規定列為應稅所得的有六類,即經營與專業性開業的收益與利得;工薪所得;住房財產所得;資本利得;其他源泉所得(包括股息、中彩、某些證券利息以及納稅人不屬經營所得的機器設備、廠房出租租金和房屋租金所得)。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為個人(包括未分家的印度人家庭)。個人區分為居民、非常住居民及非居民。劃分標准主要是應稅年度或該年前若干年內在印度居住時間的長短。居民要就其全世界范圍所得納稅,非常住居民則只就印度境內所得及由印度控制的國外源泉利得納稅,非居民只就其印度境內所得納稅。
對於未分家的印度人家族,只要在應稅年度該家族的事務控制與管理不完全在印度境外,即為印度居民。如果在應稅年度前10年中,家族管理者有9年不成為印度居民,或者在應稅年度前7年中有730天以上不住在印度,則該家族不是常住居民。
未分家印度人家族就家庭的全部所得納稅,不對家庭成員來自家族此類所得任一部分所得征稅,也不作為確定該成員適用稅率時的所得組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印度稅制
⑺ 有人知道關於印度稅收問題嗎,想了解一下
作者:亞新咨詢
一、印度的稅收概念
印度的稅收結構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 一方面對個人和公司實體所獲得的應稅收入徵收直接稅,但存款稅的負擔由評估人自行承擔。
另一方面,對商品和服務的銷售和提供分別徵收間接稅,徵收和存放稅的負擔是賣方而不是直接評估。印度的稅款由徵收中央政府和邦政府。 一些小稅也由市政當局和地方政府徵收。
在過去幾年中,中央政府和許多州政府進行了各種政策改革和程序簡化,以實現可預測性,公平性和自動化。這導致印度在2017年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EoDB)排名中迅速躋身前100名。商品及服務稅(GST)改革就是為了緩解印度復雜的多重間接稅制而進行的改革之一。
二、印度的主要稅制改革
商品及服務稅是該國最大的間接稅改革之一。商品及服務稅是對商品的製造、銷售和消費以及國家一級的服務徵收的綜合間接稅。
三、印度的主要稅收激勵措施
做出口促銷的公司,在開始的前5年,從出口業務中獲得的100%的利潤和收益的扣除,未來5年出口業務的50%的利潤和收益,50%的回收利潤和下一個出口業務的收益5年。
在研究和發展領域的,經過有關經批準的內部設施的研發支出的公司,授予公司200%的加權稅收減免,為了激勵某些行業的投資,特定業務產生的任何資本支出均可在其產生的年度扣除。
對符合條件的初創企業提供的稅收優惠是連續3年(從最初的5年)到100%的利潤的免稅期,包括快速跟蹤80%折扣的專利申請。
在金融服務中心,迎合國內經濟管轄范圍以外的客戶。這些中心處理跨境金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流動,資本收益,最低替代稅和分配稅的稅收優惠。
⑻ 中國投資印度公司的稅收政策
中國投資者涉及的最主要的兩種稅收如下:
·● 企業所得稅
居民企業應就其全球收入在印度回繳納企業所答得稅(除非有特定豁免)。非居民企業僅就來源於印度的所得以及在印度取得的所得在印度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具體情況,某些所得可能被視為來源於印度的所得。從稅收角度來講,在印度注冊成立的公司為印度稅收居民企業;對於在印度境外注冊成立的外國公司,如果在所屬年度其實際管理地點位於印度,也屬於印度稅收居民企業。
截至目前,當地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由於印度與我國簽署了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因此企業所得稅在印度繳足後回到我國無須再次支付。
·● GST消費稅(CGST,SGST和IGST)
GST全稱是Goods and Service Tax(消費及服務稅),類似於我國的增值稅。消費稅由中央政府和邦政府向貨物或服務供應商徵收,根據產品在印度各邦內部流轉或者跨邦流轉的不同,區分為CGST、SGST、IGST三類
⑼ 孟買的社會
孟買貢獻了全印度10%的工人崗位,徵收所得稅的40%,徵收關稅的60%,中央徵收特許權稅的20%,印度對外貿易的40%,和400億印度盧比(90億美元)的社團稅。許多印度金融機構將總部設在孟買南區,包括孟買證券交易所、印度儲備銀行、印度國家證券交易所、印度政府造幣廠。許多外國銀行和金融機構也在這個區域設立分支機構。
直到1980年代,孟買的繁榮很大程度上依靠紡織廠和海港,但當地經濟已經變得多樣化,包括工程、鑽石拋光、衛生保健和信息技術。孟買作為邦首府的身份意味著邦和聯邦政府的雇員在該市的勞動力中占很大比重。孟買還擁有大批不熟練和半熟練的勞動人口,基本上只能依靠充當叫賣小販、計程車司機、技工或其他藍領職業謀生。港口和航運業直接或間接地僱傭了大批居民。
娛樂業是孟買另一個主要的僱主。印度大部分重要電視和衛星網路以及主要出版社都將總部設在孟買。印地語電影業的中心寶萊塢,連同它的最大的攝影棚也都位於孟買。 馬拉地語影視業的基地也位於孟買。
孟買作為印度的商業首都,它和印度其餘地方一起見證了1991年經濟自由化以來的金融和IT、出口、服務業的繁榮。孟買的中產階級在這次繁榮中受益,並推動了隨之而來的消費繁榮。
孟買每年生產的棉布、棉紗行銷於國內外,在東南亞市場享有盛譽。孟買是世界上最大的紡織品出口港,有「棉花港」之稱。
孟買的GDP總量大概在1450億美元左右,約為上海的65%,印度當局提出了「讓全世界忘記上海,記住孟買」的城市發展目標和口號,以此想在經濟上與中國大陸進行一番較量。孟買的總體發展水平、發達程度、商業繁榮程度仍遠不及上海,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落後於中國北京,和絕大部分沿海城市包括台灣地區的台北,和香港的差距更是遙不可及。
⑽ 金融服務業適用增值稅的適用稅率是多少
一、一般納稅人的金融服務業適用稅率為6%;
二、小規模納稅人的金融服務業適用稅率為3%。
營改增後,對從事「金融服務」稅目范圍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增值稅,只是在部分特定的稅收優惠上(如同業往來免徵增值稅),由於需對免稅主體、業務等作出限定,仍然在《試點過渡政策》和其他文件中,明確了金融機構的范圍。但這不影響金融業增值稅主要作為行為稅的特徵。
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含本數)的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以及特定金融機構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金融服務,徵收率為3%。
境內的購買方為境外單位和個人扣繳增值稅的,按照適用稅率扣繳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