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高利貸,非法集資,民間金融,非正式金融這些概念的區別和作用是什麼
民間金融一般指的就是高利貸,但不一定是非法集資。高利貸並不全然是回壞的,它是世答界上最早的信用形式。良性的高利貸可以彌補現代經濟體制的缺陷,比如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惡性高利貸帶來的就是災難了,會引發一系列社會安全問題。
非正式金融即農村民間金融是由農民及其自發組織相互進行資金借貸的一種融資活動。非正式金融是指不通過依法設立的金融機構來融通資金的融資活動和用超出現有法律規范的方式來融通資金的融資活動的總和。
農村民間金融主要是在一定的區域內,通過親戚、友情和其他人際關系作為聯系方式,所進行的有息或無息的借貸行為,在一定的程度上彌補了正式金融機構在既定經營規定下無法滿足的服務領域,同時也與正式金融機構存在競爭關系。
高利貸是指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貸款。
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Ⅱ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的背景
1998年前後,我國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十分活躍,嚴重干擾了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極易引發社會風險, 具有很大的社會危害性 。有的主管部門擅自批准成立金融機構,有的個人非法集資,甚至有犯罪分子通過欺騙手段聚集資金,任意揮霍、浪費、轉移或者非法佔有,參與者很難收回資金,嚴重者傾家盪產、血本無歸 。
常見手段
1、承諾高額回報
不法分子為吸引群眾上當受騙,往往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通過暴利引誘投資者。
2、編造虛假項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過注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支持新農村建設等旗號,以訂立合同為幌子,編造虛假項目,承諾高額固定收益,騙取社會公眾投資。
3、以虛假宣傳造勢
不法分子在宣傳上一擲千金,採取聘請明星代言、在著名報刊上刊登專訪文章、僱人廣為散發傳單、進行社會捐贈等方式,製造聲勢,騙取社會公眾投資。
4、利用親情誘騙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親戚、朋友、同鄉等關系,用高額回報誘惑社會公眾參與投資。
Ⅲ 會被視為「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嗎
依據我在銀行工作的經驗,您所說的情況並不會視為非法金融活動,但是在年專初實行的《反洗錢法屬》中這種交易可能會被銀行依照大額可疑交易上報人行,所以,請您的代理人必須持有您的委託書。
您的委託書必須要到當地的中國使(領)館或中國司法部認證的當地律師辦理公證手續。因為目前全球重點在於反恐,中國對於國外流入的資金特別警惕,況且是一個人收匯後然後分散到不同的戶口,這樣是符合洗黑錢的主要表象,所以請您要特別注意!
Ⅳ 什麼是非法人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等各類銀專行和信用合作社、屬信託投資公司、投資基金、財務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保險公司等實際上構成一個體系。金融機構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創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動參與者之間推進資金流轉。
Ⅳ PTFX違法嗎
從法律角度分析ptfx的違法性:我國公司明確規定設立公司需依法登記,法律法規需要審批的經營范圍需要審批的需要依法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解釋一下一般的公司可以直接設立但是有些公司必須取得特殊行業許可證,比如銀行也是公司需要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批,比如涉及到外匯的必須經過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批。6我們國家(1998年7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47號發布 根據2011年1月8《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2]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維護金融程序,保護社會,公眾利益,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任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必須予以取締。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非法金融機構,,擅自設立從事或者主要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等,金融業務活動的機構。非法金融機構的籌備組織,視為非法金融機構。第四條本辦法所稱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下列活動:(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二) 未經依法批准,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三)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金融擔保、外匯買賣;(四)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前款所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所稱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的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第五條,未經中國人民銀行依法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立金融機構或者擅自從事金融業務活動。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予辦理登記。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金融機構不與開立賬戶、辦理結算和提供貸款。第六條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由中國人民銀行予以取締。
Ⅵ 什麼是非法人金融機構 注意哦。不是非法金融機構
各銀行的分行,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都是非法人金融機構.
Ⅶ 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哪些金融組織
非銀行金融機構:不能吸收公眾存款,以某些特殊方式吸收資金並運用資金,提供特色金專融服務的金融機構屬。非銀行金融機構指不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負債,而以某種特殊方式吸收資金並運用資金,能夠提供特色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
銀行以外的金融機構統稱為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信用合作社、證券機構、財務公司、租賃公司、投資基金、養老基金、資產管理公司、消費信貸機構等。
Ⅷ 非法金融機構什麼部門監管
可以報警,由公安局監管。
Ⅸ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
(1998年7月13日中華抄人民共和襲國國務院令第247號發布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第二十八條取締非法證券機構和非法證券業務活動參照本辦法執行,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實施,並可以根據本辦法的原則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取締非法商業保險機構和非法商業保險業務活動參照本辦法執行,由國務院商業保險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實施,並可以根據本辦法的原則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第二十九條本辦法施行前設立的各類基金會、互助會、儲金會、資金服務部、股金服務部、結算中心、投資公司等機構,超越國家政策范圍,從事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的,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限期清理整頓。超過規定期限繼續從事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的,依照本辦法予以取締;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