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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安全演練

發布時間:2021-03-02 09:32:17

1. 如何做好銀行網點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1:制定完善,各級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明確職責范圍,強化安全保衛工作制度的落實。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常態化管理,是各級分支,主要領導和分管安全保衛工作的領導,都要做好本職工作。

2:落實安防責任制,構建安全防範網路體系。落實安全防範責任制是基層行、特別是一線網點的安全防範的中心工作。

3:實行標准化管理,全面掌握網點安防工作情況。根據上級行制定的標准,逐步將營業場所的人防、物防、技防和安全管理標准化。

4:實安全檢查制度,提高安全檢查效能。要根據安全保衛工作安排,結合網點工作實際,統一安全檢查工作內容,規范安全檢查登記,建立安全管理檢查記錄,由安全檢查人員根據對營業網點安全檢查考核內容逐項進行檢查記錄,查看營業網點對各項安全保衛工作管理制度的執行落實情況。

5:落實周檢查、月評比,季通報制度,將營業網點的安全管理納入經營管理范疇,促使網點負責人由被動管理變為主動管理,增強網點負責人的安全責任意識。

(1)金融機構安全演練擴展閱讀:

1:網點要經常性組織員工開展警示教育活動,充分運用銀行活生生的案例,以案說法、以法講理、以理教人,使大家看得見、說得清、學得真。一方面,要教育員工在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上樹立正確的思想信念,提升員工隊伍整體素質。

2:另一方面,網點負責人要對各類案件通報加以重視,召集全員進行學習分析,以血的事實警示大家,使員工清醒地認識到麻痹大意、有章不循不僅給國家、集體造成損失,甚至危及自己的生命。通過教育增強員工的超前防範意識,提高員工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執行規章制度自覺性,有效防範和遏制案件的發生。

2. 金融機構風險為本管理原則包括以下哪些內容

第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效信息系統風險管理架構完善內部組織結構工作機制防範控制信息系統風險
第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認真履行列信息系統管理職責:
()貫徹執行家關信息系統管理律、規技術標准落實銀監相關監管要求;
(二)建立效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內部控制規程明確信息系統風險管理崗位責任制度並監督落實;
(三)負責組織本機構信息系統風險進行檢查、評估、析及向本機構專門委員銀監及其派機構報送相關管理信息;
(四)及向銀監及其派機構報告本機構發重信息系統事故或突發事件並按關預案快速響應;
(五)每經董事或其決策機構審查向銀監及其派機構報送信息系統風險管理度報告;
(六)做本機構信息系統審計工作;
(七)配合銀監及其派機構做信息系統風險監督檢查工作並按照監管意見進行整改;
(八)組織本機構信息系統業員進行信息系統關業務、技術安全培訓;
(九)展與信息系統風險管理相關其工作
第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或其決策機構負責信息系統戰略規劃、重項目風險監督管理;信息科技管理委員、風險管理委員或其負責風險監督專業委員應制定信息系統總體策略統籌信息系統項目建設定期評估、報告本機構信息系統風險狀況決策層提供建議採取相應風險控制措施
第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定代表或主要負責本機構信息系統風險管理責任
第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設立信息科技部門統負責本機構信息系統規劃、研發、建設、運行、維護監控提供科技服務運行技術支持;建立或明確專門信息系統風險管理部門建立、健全信息系統風險管理規章、制度並協助業務部門及信息科技部門嚴格執行提供相關監管信息;設立審計部門或專門審計崗位建立健全信息系統風險審計制度配備適量合格員進行信息系統風險審計
第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事與信息系統相關工作員應符合要求:
()具備良職業道德掌握履行信息系統相關崗位職責所需專業知識技能;
(二)未經崗前培訓或培訓合格者崗;經考核適宜工作員應及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信息系統風險管理專業隊伍建設建立才激勵機制適應信息技術發展
第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依據關律規及規范披露信息系統風險狀況
總體風險控制
第十四條 總體風險指信息系統策略、制度、機房、軟體、硬體、網路、數據、文檔等面影響全局或共風險
第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信息系統總體規劃制定明確、持續風險管理策略按照信息系統敏程度各集要素進行析評估並實施效控制
第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採取措施防範自災害、運行環境變化等產安全威脅防止各類突發事故惡意攻擊
第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信息系統相關規章制度、技術規范、操作規程等;明確與信息系統相關員職責許可權建立制約機制實行授權
第十八條 境外設立我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境內設立境外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防範由於境內外信息系統監管制度差異等造跨境風險
第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執行家信息安全相關標准參照關際准則積極推進信息安全標准化實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
第二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信息系統評估測試及進行修補更新保證信息系統安全性、完整性
第二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數據機房應符合家關計算機場、環境、供配電等技術標准全性數據至少應達家A類機房標准省域數據至少應達家B類機房標准省域數據至少應達C類機房標准數據機房應實行嚴格門禁管理措施未經授權進入
第二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重視知識產權保護使用版軟體加強軟體版本管理優先使用具自主知識產權軟、硬體產品;積極研發具自主知識產權信息系統相關金融產品並採取效措施保護本機構信息化
第二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與信息系統相關電設備選型、購置、登記、保養、維修、報廢等應嚴格執行相關規程選用設備應經技術論證測試性能應符合家關標准信息系統所用伺服器等關鍵設備應具較高靠性、充足容量定容錯特性並配置適備品備件
第二十四條 信息系統網路應參照相關標准規范設計、建設;網路設備應兼備技術先進性產品熟性;網路設備線路應冗餘備份;嚴格線路租用合同管理按照業務交易流量要求保證傳輸帶寬;建立完善網管監測管理通信線路及網路設備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
第二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網路安全管理產網路與發測試網路、業務網路與辦公網路、內部網路與外部網路應實施隔離;加強線網、互聯網接入邊界控制;使用內容濾、身份認證、防火牆、病毒防範、入侵檢測、漏洞掃描、數據加密等技術手段效降低外部攻擊、信息泄漏等風險
第二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信息系統加密機、密鑰、密碼、加解密程序等安全要素管理使用符合家安全標准密碼設備完善安全要素、領取、使用、修改、保管銷毀等環節管理制度密鑰、密碼應定期更改
第二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數據採集、存貯、傳輸、使用、備份、恢復、抽檢、清理、銷毀等環節效管理脫離系統採集加工、傳輸、存取數據;優化系統資料庫安全設置嚴格按授權使用系統資料庫採用適數據加密技術保護敏數據傳輸存取保證數據完整性、保密性
第二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信息系統配置參數實施嚴格安全與保密管理防止非、變更、泄漏、丟失與破壞根據敏程度用途確定存取許可權、式授權使用范圍嚴格審批登記手續

第二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制定信息系統應急預案並定期演練、評審修訂省域數據至少實現數據備份異保存省域數據至少實現異數據實備份全性數據實現異災備
第三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技術文檔資料重要數據備份管理;技術文檔資料重要數據應保留副本並異存放按規定限保存調用應嚴格授權信息系統技術文檔資料包括:系統環境說明文件、源程序及系統研發、運行、維護程形各類技術資料重要數據包括:交易數據、賬務數據、客戶數據及產報表數據等
第三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能影響客戶服務應適式告知客戶
研發風險控制
第三十二條 研發風險指信息系統研發程組織、規劃、需求、析、設計、編程、測試投產等環節產風險
第三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研發前應立項目工作組重項目應立項目領導組並指定負責項目領導組負責項目組織、協調、檢查、監督工作項目工作組由業務員、技術員管理員組具體負責整項目發工作
第三十四條 項目工作組員應具備與項目要求相適應業務經驗與專業技術知識組負責需具備組織領導能力,保證信息系統研發質量進度
第三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部門根據本機構業務發展戰略充進行市場調查、產品效益析基礎制定信息系統研發項目行性報告
第三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部門編寫項目需求說明書提風險控制要求信息科技部門根據項目需求編制項目功能說明書
第三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科技部門依據項目功能說明書別編寫項目總體技術框架、項目設計說明書設計編碼應符合項目功能說明書要求
第三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獨立測試環境保證測試完整性准確性測試至少應包括功能測試、安全性測試、壓力測試、驗收測試、適應性測試測試直接使用產數據
第三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科技部門應根據測試結修補系統功能缺陷提高系統整體質量
第四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員、技術員應根據職責范圍別編寫操作說明書、技術應急案、業務連續性計劃、投產計劃、應急退計劃並進行演練

第四十條 發程所涉及各種文檔資料應經相關部門、員簽字確認並歸檔保存
第四十二條 項目驗收應具由相關負責簽字項目驗收報告驗收合格投產使用
第五章運行維護風險控制
第四十三條 運行維護風險指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程操作管理、變更管理、機房管理事件管理等環節產風險
第四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應實行職責離運行員應實行專職由其員兼任運行員應按操作規程巡檢操作維護員應按授權維護規程要求產狀態軟硬體、數據進行維護除應急外其維護應非工作間進行
第四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運行應符合要求:
()制定詳細運行值班操作表包括規定巡檢間操作范圍、內容、辦、命令及負責員等信息;
(二)提供見簡便操作菜單或命令信息系統啟或停止、運行志查詢等;
(三)提供機房環境、設備使用、網路運行、系統運行等監控信息;
(四)記錄運行值班程所現象、操作程等信息
第四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維護應符合要求:
()除信息系統設備系統環境維護外軟體或數據維護必須通特定應用程序進行添加、刪除修改數據應通櫃員終端資料庫進行直接操作;
(二)具備各種詳細志信息包括交易志審計志等便維護審計;
(三)提供維護統計報表列印功能
第四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變更應符合要求:
()制訂嚴密變更處理流程明確變更控制各崗位職責並遵循流程實施控制管理;變更前應明確應急退案授權進行變更操作;
(二)根據變更需求、變更案、變更內容核實清單等相關文檔審核變更確性、安全性合性;
(三)應採用軟體工具精確判斷變更真實位置內容形變更內容核實清單實現真實、效、全面檢驗;
(四)軟體版本變更應保留初始版本所歷史版本保留所歷史變更內容核實清單
第四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投產定期內應組織系統評價並根據評價及系統功能進行調整優化
第四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機房環境設施實行巡檢明確信息系統及機房環境設施現故障應急處理流程預案實交易服務數據應實行24值班
第五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實行事件報告制度發信息系統造重經濟、聲譽損失重影響事件應即報並處理必要啟應急處理預案
外包風險控制
第五十條 外包風險指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規劃、研發、建設、運行、維護、監控等委託給業務合作夥伴或外部技術供應商形風險
第五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信息系統外包應根據風險控制實際需要合理確定外包原則范圍認真析評估外包存潛風險建立健全關規章制度制定相應風險防範措施
第五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外包承包評估機制充審查、評估承包經營狀況、財務實力、誠信歷史、安全資質、技術服務能力實際風險控制與責任承擔水平並進行必要盡職調查評估工作委託經家相應監管部門認定資質具相關專業經驗獨立機構完
第五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與承包簽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權利、義務並規定承包安全、保密、知識產權面義務責任
第五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充認識外包服務信息系統風險控制直接間接影響並其納入總體安全策略風險控制
第五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完整信息系統外包風險評估與監測程序審慎管理外包產風險提高本機構外包管理能力
第五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外包風險管理應符合風險管理標准策略並應建立針外包風險應急計劃
第五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與外包承包建立效聯絡、溝通信息交流機制並制定意外情況能夠實現承包順利變更保證外包服務間斷應急預案
第五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敏信息系統及其涉及家秘密、商業秘密客戶隱私數據管理與傳遞等內容進行外包應遵守家關律規符合銀監關規定經董事或其決策機構批准並實施外包前報銀監及其派機構律規規定需要報告機構備案

3. 消費者權益保護,銀行個人金融信息泄露應急演練怎麼弄

建立個人信息資料庫分級授權管理制度,合理確定本機構員工調取信息的范圍、許可權和內程序,采容取有效措施,確保個人信息在內部使用及對外提供等流轉環節的安全性,防範信息泄露風險
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辦理金融業務過程中,不僅掌握著消費者相關的財產信息,也接觸到消費者相關的身份信息。對消費者財產信息加以保護,既是尊重客戶個人隱私的職業道德需要,也是防範信息被不當利用的現實需要。近年來,隨著個人信息被侵害案件頻發,我國法律加大了對消費者個人信息的保護力度與侵害個人信息的懲處力度。與此同時,銀行業金融機構也應高度重視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工作,盡快熟悉相關規定,將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

4. 銀行有哪些安全保衛設施與措施

這些舉措包括,落實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保衛工作責任,銀行業將安全保回衛工作納入本單位經答營發展目標考核;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防範設施建設,落實整改措施;強化安全宣傳培訓和應急預案演練,提高銀行一線員工的安防能力;公安機關將加強對銀行營業網點、自助銀行等重點部位的巡防控制,嚴密防範銀行案件發生;加強警銀協作,形成安保工作合力。

5. 如何做好銀行安全保衛工作

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發展,金融機構的經營理念和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其安全防範水平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但是,國際形勢錯綜復雜,國內不和-諧、不穩定因素依然存在,社會上各種矛盾縱橫交錯,安全保衛形勢依然嚴峻,針對銀行的案件時有發生,金融機構更應居安思危,加強安全保衛工作,提高防範風險的能力。筆者就如何按照現代銀行的管理要求做好新形勢下金融機構的安全保衛工作,談幾點膚淺的認識。一、常敲「警示鍾」實踐證明,安全保衛工作是事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正常運轉的大事,絕非無足輕重。「安全就是效益」,時時要安全,處處要安全,事事要安全。每一位員工必須常敲「警示鍾」,克服片面認識,牢固樹立「安全重於泰山」的思想。一要不斷加強學習教育。定期召開安全保衛工作會議,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學習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防範知識,研究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新特點,分析安全保衛工作的薄弱環節和漏洞隱患,並有針對性地採取相應對策,對不良苗頭要早發現、早教育、早防範、早解決,防患於未然。二要深刻剖析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典型案例、重大事故發生原因,從中汲取沉重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通過警示教育,充分認識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不斷增強安全保衛的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和防範意識。三要積極開展預案演練。以《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和《安全保衛操作風險防範管理規定》等為基本內容,根據犯罪分子針對銀行的作案特點,定期組織員工開展防盜竊、防搶劫、防詐騙、防爆炸、防破壞、防火災、防計算機病毒以及防洗錢等各種應急情況的演練,尤其是對近年來經常發生的利用atm和銀行卡作案的防範要點重點進行演練,提高員工安全操作的熟練程度和規范操作的自覺性以及應急處置突發事件的心理素質和技能。二、戴上「緊箍咒」要使安全保衛工作的開展規范有序,必須要有一套嚴格、完善的規章制度來保證。這就要求在工作中,充分結合安全保衛工作實際,健全符合新形勢要求的安全保衛制度和機制,有效指導各級機構做好安全保衛工作。一要加強制度建設。其一,建立工作制度,包括安全保衛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工作例會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責任人述職制度、通報講評制度;其二,建立管理制度,包括重要場所通行證管理制度、小區辦公樓門衛看管制度、值班巡查制度;其三,建立督查制度,包括定期檢查制度、跟蹤督辦制度、責任追究制度、限期整改制度等。二要建立長效機制。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是促進安全保衛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軌道的重要手段。要建立預防各類案件和安全事故的長效防範機制,做到「物防、技防、人防」三結合,使防範工作走在各項工作的前面,真正做到未雨綢繆。對各類風險點和薄弱環節要做到心中有數,對外部治安環境形勢要敏銳的洞察和准確的判斷,以便於指導安全保衛工作部署。要結合工作實際,根據不同情形制定突發事件、重大事項應急預案,同時要組織好相關預案的演練工作,使員工真正掌握預案的流程、要點和防範手段,確保應急預案真正發揮作用。三要強化規制落實。制度的價值在於執行,措施的關鍵在於落實。再完善的制度、再有力的措施,如果不能得到落實,那麼安全隱患就會不可預見地發生在任何環節、任何時間,只有單位上下每一名員工一如既往地常抓不懈,才能構建起防範安全事故、案件的堅強堡壘。其一,要嚴格落實上崗、值班、守庫制度,確保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其二,要嚴格落實內部管理的各項規定,切實防止發生各類案件和責任事故,確保單位內部的安全穩定。其三,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真正做到職責明確、任務落實,形成人人講安全、個個懂危害、處處防風險的「大安全」格局。其四,要嚴格落實督促檢查和獎懲制度,對在安全保衛工作中成績突出、貢獻巨大的,要予以表彰獎勵,對工作不深入不細致、失職瀆職以及由於責任落實不到位而導致發生重大問題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同時,在抓好各項工作的基礎上,要認真分析當前安全保衛形勢,結合當地和單位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強化安全保衛工作措施,修訂和完善各崗位、各環節工作制度,真正在落實上下功夫、求實效。三、常拍「驚堂木」「驚堂木」也叫醒木。常拍「驚堂木」,時刻震醒那些對安全保衛工作「存有僥幸心理、執迷不悟、麻痹大意、麻木不仁」的人,給他們以「醍醐灌頂」的警醒,從而引起他們重視和落實安全保衛工作。一要實行安全檢查監督制。堅持做到「四個結合」,開展「三查活動」。編輯提醒:請注意查看「」一文是否有分頁內容。

6. 如何開展銀行安全教育工作

一、健全機制,強化責任,完善安全防範管理體系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常態化管理。安全保衛工作事關銀行安全、穩健運行,是銀行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環。做好網點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從加強基礎管理和內控機制建設入手,完善安全保衛工作管理機制。從各級分支行領導到網點負責人,根據安全管理要求,制定完善各級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明確職責范圍,強化安全保衛工作制度的落實。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常態化管理是各級分支行主要領導和分管安全保衛工作的領導,按照規定的頻次落實安全保衛規定工作的一種新型管理模式。它有助於貫徹落實「各級機構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第一責任人」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要求,有助於相關領導及時掌握轄內安全保衛工作開展情況和存在問題,有助於各級安全保衛部門在領導常態化機制管理的約束下積極開展工作。

2.落實安防責任制,構建安全防範網路體系。落實安全防範責任制是基層行、特別是一線網點的安全防範的中心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管理機制,從各級分支行到網點員工,層層簽訂安全保衛、案件防控責任狀,誰出問題就打誰的「板子」,形成嚴密的安全防範網路體系,加上行之有效的安全檢查制度,促進營業網點將各項安全防範制度有效落實到實處。

3.實行標准化管理,全面掌握網點安防工作情況。根據上級行制定的標准,逐步將營業場所的人防、物防、技防和安全管理標准化。為全面了解掌握各營業網點安全保衛工作落實情況,要從網點的基本情況、安全防範設施建設狀況以及技防、物防、消防設施等方面,建立一套營業網點安全防範設施檔案。同時,將網點應急預案演練記錄、安全教育培訓記錄、110報警測試記錄等資料集中歸納到檔案中,設立一整套營業網點安全防範工作台賬,將各種制度落實標准進行規范,模式進行統一,進一步實現營業網點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落實的規范化和標准化。

4.推行網點安全員輪值制度,切實落實安全防範管理。切實提升營業網點安全員的安防工作能力,強化網點安全員的責任意識,自覺將網點安全工作當成自身工作職責;推行網點安全員輪值制度,安排網點營業主管作為安全員輪值的A、B角,通過輪值制度的執行,及時發現和排除各類安全隱患和設備故障,使網點人員的整體安全意識和安防工作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二、提高檢查監督效能,實行由靜態管理向動態管理的轉變

1.轉變觀念,實現安全保衛工作動態管理。安全管理工作要隨著金融形勢的改變而轉變觀念,徹底打破過去那種單純管理治安的傳統工作和只在辦公室坐等問題上門再去處理解決的方法,安全保衛工作人員必須走出辦公室,深入到基層網點進行現場管理督導,並根據網點實際情況,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這樣一來,不僅是對安全管理人員自身能力的一個提高,更能夠起到宣傳教育的作用,讓大家時刻能夠保持警惕,促進網點把安全保衛工作落到實處。

2.落實安全檢查制度,提高安全檢查效能。要根據安全保衛工作安排,結合網點工作實際,統一安全檢查工作內容,規范安全檢查登記,建立安全管理檢查記錄,由安全檢查人員根據對營業網點安全檢查考核內容逐項進行檢查記錄,查看營業網點對各項安全保衛工作管理制度的執行落實情況,落實「周檢查、月評比,季通報」制度。將營業網點的安全管理納入經營管理范疇,促使網點負責人由被動管理變為主動管理,增強網點負責人的安全責任意識。

3.充分發揮視頻監控中心的作用,加強遠程督導。進一步發揮視頻監控系統的遠程監督檢查和預警作用,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加強視頻監控系統操作許可權、設備接入、系統安全、監控資料的日常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確保視頻監控中心在風險防控、服務監督、指揮調度等方面發揮應有的作用。

三、強化培訓與現代化管理水平,促進安防技術與內控的有效融合

1.強化專業素質能力培訓,抓好安保隊伍建設。面臨當前銀行安全保衛工作的嚴峻形勢,首先「打鐵先要自身硬」,要根據安全保衛隊伍自身建設狀況,結合安防新技術,加強各級安保隊伍人員的教育培訓,強化安保隊伍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建設;其次是制定安保隊伍管理辦法,實行規范化管理,堅持經常性的考核整頓,打造一支業務素質過硬的安保管理隊伍,在職業發展、專業培訓等方面對安保幹部給予關心和支持,不斷調動和激發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熱情。

2.加強現代化管理,實現安防技術與內控的有機結合。所謂安防技術與內控的結合,就是現代管理與高科技手段的結合,實現這種結合是金融安全的需要,也是科技創安的需要。充分利用「營業場所預報警接入」、「業務庫異地值守模式改造」、「營業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等技防改造項目,將安防技術與內控管理有效融合起來,充分發揮營業場所技術防範的基礎作用。安防科技化帶來的不僅僅是安全保衛硬體設施的提升,而且是對金融安全防範整體能力的現實考驗,考驗著每一位安保管理人員的執行能力,更考驗著管理者的管理水平是否能跟上日新月異的安防科技化步伐。

四、加強員工思想教育,提高員工安全防範意識

網點要經常性組織員工開展警示教育活動,充分運用銀行活生生的案例,以案說法、以法講理、以理教人,使大家看得見、說得清、學得真。一方面,要教育員工在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上樹立正確的思想信念,提升員工隊伍整體素質。另一方面,網點負責人要對各類案件通報加以重視,召集全員進行學習分析,以血的事實警示大家,使員工清醒地認識到麻痹大意、有章不循不僅給國家、集體造成損失,甚至危及自己的生命。通過教育增強員工的超前防範意識,提高員工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執行規章制度自覺性,有效防範和遏制案件的發生。

五、搞好應急預案演練,提高處置突發事件能力

要本著從「實戰出發、務求實效」的原則,以提高各級管理人員和一線員工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為目的,有效預防暴力侵害金融機構的案件。營業網點應根據實際情況定期開展不同內容的演練項目,把演練作為一項長效機制,把演練作為一項必不缺少的工作內容。通過演練使每一名一線員工都能夠熟練掌握各種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處置分工,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做到分工明確、應對沉著、措施得力。

7. 金融機構應從()管理的角度

第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認真履行列信息系統管理職責:
()貫徹執行家關信息系統管理律、規技術標准落實銀監相關監管要求;
(二)建立效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內部控制規程明確信息系統風險管理崗位責任制度並監督落實;
(三)負責組織本機構信息系統風險進行檢查、評估、析及向本機構專門委員銀監及其派機構報送相關管理信息;
(四)及向銀監及其派機構報告本機構發重信息系統事故或突發事件並按關預案快速響應;
(五)每經董事或其決策機構審查向銀監及其派機構報送信息系統風險管理度報告;
(六)做本機構信息系統審計工作;
(七)配合銀監及其派機構做信息系統風險監督檢查工作並按照監管意見進行整改;
(八)組織本機構信息系統業員進行信息系統關業務、技術安全培訓;
(九)展與信息系統風險管理相關其工作
第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或其決策機構負責信息系統戰略規劃、重項目風險監督管理;信息科技管理委員、風險管理委員或其負責風險監督專業委員應制定信息系統總體策略統籌信息系統項目建設定期評估、報告本機構信息系統風險狀況決策層提供建議採取相應風險控制措施
第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定代表或主要負責本機構信息系統風險管理責任
第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設立信息科技部門統負責本機構信息系統規劃、研發、建設、運行、維護監控提供科技服務運行技術支持;建立或明確專門信息系統風險管理部門建立、健全信息系統風險管理規章、制度並協助業務部門及信息科技部門嚴格執行提供相關監管信息;設立審計部門或專門審計崗位建立健全信息系統風險審計制度配備適量合格員進行信息系統風險審計
第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事與信息系統相關工作員應符合要求:
()具備良職業道德掌握履行信息系統相關崗位職責所需專業知識技能;
(二)未經崗前培訓或培訓合格者崗;經考核適宜工作員應及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信息系統風險管理專業隊伍建設建立才激勵機制適應信息技術發展
第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依據關律規及規范披露信息系統風險狀況
總體風險控制
第十四條 總體風險指信息系統策略、制度、機房、軟體、硬體、網路、數據、文檔等面影響全局或共風險
第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信息系統總體規劃制定明確、持續風險管理策略按照信息系統敏程度各集要素進行析評估並實施效控制
第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採取措施防範自災害、運行環境變化等產安全威脅防止各類突發事故惡意攻擊
第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信息系統相關規章制度、技術規范、操作規程等;明確與信息系統相關員職責許可權建立制約機制實行授權
第十八條 境外設立我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境內設立境外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防範由於境內外信息系統監管制度差異等造跨境風險
第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執行家信息安全相關標准參照關際准則積極推進信息安全標准化實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
第二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信息系統評估測試及進行修補更新保證信息系統安全性、完整性
第二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數據機房應符合家關計算機場、環境、供配電等技術標准全性數據至少應達家A類機房標准省域數據至少應達家B類機房標准省域數據至少應達C類機房標准數據機房應實行嚴格門禁管理措施未經授權進入
第二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重視知識產權保護使用版軟體加強軟體版本管理優先使用具自主知識產權軟、硬體產品;積極研發具自主知識產權信息系統相關金融產品並採取效措施保護本機構信息化
第二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與信息系統相關電設備選型、購置、登記、保養、維修、報廢等應嚴格執行相關規程選用設備應經技術論證測試性能應符合家關標准信息系統所用伺服器等關鍵設備應具較高靠性、充足容量定容錯特性並配置適備品備件
第二十四條 信息系統網路應參照相關標准規范設計、建設;網路設備應兼備技術先進性產品熟性;網路設備線路應冗餘備份;嚴格線路租用合同管理按照業務交易流量要求保證傳輸帶寬;建立完善網管監測管理通信線路及網路設備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
第二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網路安全管理產網路與發測試網路、業務網路與辦公網路、內部網路與外部網路應實施隔離;加強線網、互聯網接入邊界控制;使用內容濾、身份認證、防火牆、病毒防範、入侵檢測、漏洞掃描、數據加密等技術手段效降低外部攻擊、信息泄漏等風險
第二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信息系統加密機、密鑰、密碼、加解密程序等安全要素管理使用符合家安全標准密碼設備完善安全要素、領取、使用、修改、保管銷毀等環節管理制度密鑰、密碼應定期更改
第二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數據採集、存貯、傳輸、使用、備份、恢復、抽檢、清理、銷毀等環節效管理脫離系統採集加工、傳輸、存取數據;優化系統資料庫安全設置嚴格按授權使用系統資料庫採用適數據加密技術保護敏數據傳輸存取保證數據完整性、保密性
第二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信息系統配置參數實施嚴格安全與保密管理防止非、變更、泄漏、丟失與破壞根據敏程度用途確定存取許可權、式授權使用范圍嚴格審批登記手續

第二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制定信息系統應急預案並定期演練、評審修訂省域數據至少實現數據備份異保存省域數據至少實現異數據實備份全性數據實現異災備
第三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技術文檔資料重要數據備份管理;技術文檔資料重要數據應保留副本並異存放按規定限保存調用應嚴格授權信息系統技術文檔資料包括:系統環境說明文件、源程序及系統研發、運行、維護程形各類技術資料重要數據包括:交易數據、賬務數據、客戶數據及產報表數據等
第三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能影響客戶服務應適式告知客戶
研發風險控制
第三十二條 研發風險指信息系統研發程組織、規劃、需求、析、設計、編程、測試投產等環節產風險
第三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研發前應立項目工作組重項目應立項目領導組並指定負責項目領導組負責項目組織、協調、檢查、監督工作項目工作組由業務員、技術員管理員組具體負責整項目發工作
第三十四條 項目工作組員應具備與項目要求相適應業務經驗與專業技術知識組負責需具備組織領導能力,保證信息系統研發質量進度
第三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部門根據本機構業務發展戰略充進行市場調查、產品效益析基礎制定信息系統研發項目行性報告
第三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部門編寫項目需求說明書提風險控制要求信息科技部門根據項目需求編制項目功能說明書
第三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科技部門依據項目功能說明書別編寫項目總體技術框架、項目設計說明書設計編碼應符合項目功能說明書要求
第三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獨立測試環境保證測試完整性准確性測試至少應包括功能測試、安全性測試、壓力測試、驗收測試、適應性測試測試直接使用產數據
第三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科技部門應根據測試結修補系統功能缺陷提高系統整體質量
第四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員、技術員應根據職責范圍別編寫操作說明書、技術應急案、業務連續性計劃、投產計劃、應急退計劃並進行演練

第四十條 發程所涉及各種文檔資料應經相關部門、員簽字確認並歸檔保存
第四十二條 項目驗收應具由相關負責簽字項目驗收報告驗收合格投產使用
第五章運行維護風險控制
第四十三條 運行維護風險指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程操作管理、變更管理、機房管理事件管理等環節產風險
第四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應實行職責離運行員應實行專職由其員兼任運行員應按操作規程巡檢操作維護員應按授權維護規程要求產狀態軟硬體、數據進行維護除應急外其維護應非工作間進行
第四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運行應符合要求:
()制定詳細運行值班操作表包括規定巡檢間操作范圍、內容、辦、命令及負責員等信息;
(二)提供見簡便操作菜單或命令信息系統啟或停止、運行志查詢等;
(三)提供機房環境、設備使用、網路運行、系統運行等監控信息;
(四)記錄運行值班程所現象、操作程等信息
第四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維護應符合要求:
()除信息系統設備系統環境維護外軟體或數據維護必須通特定應用程序進行添加、刪除修改數據應通櫃員終端資料庫進行直接操作;
(二)具備各種詳細志信息包括交易志審計志等便維護審計;
(三)提供維護統計報表列印功能
第四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變更應符合要求:
()制訂嚴密變更處理流程明確變更控制各崗位職責並遵循流程實施控制管理;變更前應明確應急退案授權進行變更操作;
(二)根據變更需求、變更案、變更內容核實清單等相關文檔審核變更確性、安全性合性;
(三)應採用軟體工具精確判斷變更真實位置內容形變更內容核實清單實現真實、效、全面檢驗;
(四)軟體版本變更應保留初始版本所歷史版本保留所歷史變更內容核實清單
第四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投產定期內應組織系統評價並根據評價及系統功能進行調整優化
第四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機房環境設施實行巡檢明確信息系統及機房環境設施現故障應急處理流程預案實交易服務數據應實行24值班
第五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實行事件報告制度發信息系統造重經濟、聲譽損失重影響事件應即報並處理必要啟應急處理預案
外包風險控制
第五十條 外包風險指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規劃、研發、建設、運行、維護、監控等委託給業務合作夥伴或外部技術供應商形風險
第五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信息系統外包應根據風險控制實際需要合理確定外包原則范圍認真析評估外包存潛風險建立健全關規章制度制定相應風險防範措施
第五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外包承包評估機制充審查、評估承包經營狀況、財務實力、誠信歷史、安全資質、技術服務能力實際風險控制與責任承擔水平並進行必要盡職調查評估工作委託經家相應監管部門認定資質具相關專業經驗獨立機構完
第五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與承包簽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權利、義務並規定承包安全、保密、知識產權面義務責任
第五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充認識外包服務信息系統風險控制直接間接影響並其納入總體安全策略風險控制
第五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完整信息系統外包風險評估與監測程序審慎管理外包產風險提高本機構外包管理能力
第五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外包風險管理應符合風險管理標准策略並應建立針外包風險應急計劃
第五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與外包承包建立效聯絡、溝通信息交流機制並制定意外情況能夠實現承包順利變更保證外包服務間斷應急預案
第五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敏信息系統及其涉及家秘密、商業秘密客戶隱私數據管理與傳遞等內容進行外包應遵守家關律規符合銀監關規定經董事或其決策機構批准並實施外包前報銀監及其派機構律規規定需要報告機構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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