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盜竊金融機構罪的怎樣量刑
應當按照盜竊的數額定罪量刑: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至三回千元為起點。處三年答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為起點。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B. 盜竊金融機構要訂盜竊罪嗎~~沒有獨立的罪嗎
盜竊金融機構沒有單獨設立罪名,按盜竊罪定罪處罰。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也取消了盜竊金融機構從重處罰情節。
法律依據:
1、《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 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 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C. 盜竊ATM取款機中的錢是否構成盜竊金融機構罪為什麼
這個現在沒有定論,但是我的觀點是不是。因為,第一,ATM取款機其實只是金融機構版下設的機械設備,「在權法律地位上,和銀行的辦公桌、電腦一樣,不能稱之為金融機構」。毫無疑問,我們必須准確界定什麼是金融機構,既然法律沒有對ATM取款機界定為金融機構的一部分,或者是金融機構的延伸,那麼從從ATM取款機中盜竊的行為就不屬於盜竊金融機構。第二,當初刑法對「盜竊金融機構」要加重刑罰也是有一定的立法目的的。銀行容易成為盜竊搶劫的目標,需要特別的保護。但銀行有嚴格的保安系統,突破層層關卡進入銀行盜取東西並不容易,如果真的成功了,其行為則比較惡劣,法律上將這種行為作為「加重情節」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盜竊ATM並不需要突破層層保安,就表明櫃員機和銀行受到的風險是不一樣的,它們的地位是不同的,將櫃員機等同於金融機構是不符合理性的邏輯和生活常識的。說明盜竊ATM也是不屬於盜竊金融機構。
D. 盜竊金融機構怎樣量刑
盜竊應當按照盜竊數額及犯罪情節定罪量刑: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為起點。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 盜竊金融機構比搶劫金融機構判刑重的原因
樓主,你好,,在次我對前面的回答做個詳細的補充,,請你仔細理解,
回答你問題前,我想問,是誰告訴你盜竊金融機構比搶劫金融機構判刑重的??
肯定的告訴你是沒有依據的同類案件內容相同的情況下,搶劫要比盜竊嚴重的多,不管其對象是金融機構也好,或者私人家也好,搶劫罪量刑都會比盜竊罪重的多,
只是同樣是盜竊或者搶劫的情況下,若對象是金融機構那就嚴重了,因為金融機構是其兩種罪型的加重情形之一.
在此補充一點,,樓主你說的,盜竊從無期起判,搶劫從10年其判,,昨天我回你的消息說沒有這回事,,但法規里有這兩句,,所以你完全誤解了其真正的含義,,搶劫金融機構罪從10年起判,意思是指只要某人有搶劫金融機構的事實,不管其金額多少,都得最少判10年,,而盜竊金融機構從無期起判,,這規定只適用於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情況下,才可引用.,要提醒的是,必須是盜竊數額特別巨大,..到此兩句話就很明了,,盜竊無期起判,前提是必須金額特別巨大,,而搶劫金融機構不管你搶了多少,,最少的從10年起判,,所以兩者之間搶劫要遠比盜竊金融機構嚴重的多,,當然,如果兩者數額都達到巨大,最高型都可引用死刑,,,不知道這樣回答樓主清楚了嗎
F. 刑法修正(八)修改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那之前《刑法》竊金融機構罪怎麼沒有提到
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回以下有期徒答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修改前的規定,提到的,而且可以判死刑。
G. 我國刑法廢除盜竊罪的死刑和盜竊金融機構等量刑情節,是在哪一次刑法修正案
是《來刑法修正案八》,自死刑罪名由68個減至55個。取消了這些:走私文物罪
;走私貴重金屬罪;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盜竊罪;傳授犯罪方法罪;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
H. 關於《刑法》盜竊罪的解釋
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
《刑法》第264條 盜竊罪
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胡燕來律師提醒:點擊返回《刑法》目錄
◆ 相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油氣、破壞油氣設備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7年1月15日)
第三條 盜竊油氣或者正在使用的油氣設備,構成犯罪,但未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盜竊油氣,數額巨大但尚未運離現場的,以盜竊未遂定罪處罰。
為他人盜竊油氣而偷開油氣井、油氣管道等油氣設備閥門排放油氣或者提供其他幫助的,以盜竊罪的共犯定罪外罰。
第四條 盜竊油氣同時構成盜竊罪和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的,依照刑法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非法製作、出售、使用IC電話卡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答復》(2003年4月2日)
遼寧省人民檢察院研究室:
你院《關於非法製作、出售IC電話卡的行為如何認定的請示》(遼檢發研字〔2002〕8號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非法製作或者出售非法製作的IC電話卡,數額較大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追究刑事責任,犯罪數額可以根據銷售數額認定;明知是非法製作的IC電話卡而使用或者購買並使用,造成電信資費損失數額較大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以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年5月12日)
第七條 將電信卡非法充值後使用,造成電信資費損失數額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司法局關於本市辦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標準的意見(試行)》(2000年10月25日 滬檢發(2000)122號)
57.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屬於「數額較大」的起點標准:
(1)盜竊公私財物(包括實施終了的盜竊未遂)2000元以上不滿2萬元;
(2)扒竊800元以上不滿8000元;
(3)一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3次以上;
(4)盜竊1500元以上或者扒竊600元以上,並具有以上情節之一的:教唆未成年人盜竊、服刑或者勞教期間盜竊、緩刑、假釋考驗期內或者監外執行期間盜竊、因盜竊免於刑事處罰後二年內又盜竊的。
(5)盜竊國家三級文物1~2件;
(6)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其他發票25份以上不滿250份;
(7)盜竊鴉片200克以上不滿500克、海洛因10克以上不滿40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或者盜竊淫穢錄像帶30盤以上,淫穢書刊50本以上、淫穢撲克牌或者其他淫穢物品60件以上。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屬於「數額巨大」的起點標准:
(1)盜竊公私財物(包括未實施終了的盜竊未遂)2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
(2)扒竊8000元以上不滿4萬元;
(3)盜竊2000元以上,具有以下情節的:集團首要分子或者情節嚴重的主犯;盜竊金融機構;流竄作案情節嚴重的;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移民、救災、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累犯;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後果;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等;
(4)盜竊國家二級文物1~2件或者三級文物3件以上;
(5)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其他發票250份以上不滿1000份;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標准:
(1)盜竊公私財物10萬元以上;
(2)扒竊4萬元以上;
(3)盜竊公私財物2萬元以上,具有以下情節的:集團首要分子或者情節嚴重的主犯;盜竊金融機構;流竄作案情節嚴重的;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移民、救災、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累犯;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後果;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等;
(4)盜竊國家一級文物1~2件或者二級文物3件以上;
(5)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其他發票1000份以上;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屬於「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起點標准:
(1)盜竊金融機構經營的資金、有價證券和客戶資金,數額特別巨大;
(2)盜竊國家一級文物後造成毀損、流失,無法追回;
(3)盜竊一級文物1件以上或者二級文物3件以上,並具有以下情節之一的: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累犯;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
盜竊公私財物不滿2500元或者扒竊不滿1000元,並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不作為犯罪處理:
(1)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作案;
(2)全部退贓、退賠;主動投案;
(3)被脅迫參加盜竊,沒有分贓或者分贓較少;
(4)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
90.本意見自下發之日起施行,試行期為一年。下發之前,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聯合會簽的有關辦理盜竊、詐騙等刑事案件的數額標准意見與本意見有抵觸的,以本意見為准,其抵觸部分停止執行;其無抵觸部分有效,可繼續施行,如與今後頒布的司法解釋相抵觸,按司法解釋的規定執行。胡燕來律師提醒:點擊返回《刑法》目錄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刑庭、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公訴處關於進一步規范部分常見刑事案件級別管轄的意見》(2004年8月13日)
二、對具備下列情形,同時又不具有其他足以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法定從輕、減輕情節的案件,各中級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受理。
18.盜竊罪(刑法第264條)
(1)盜竊150萬元以上;
(2)盜竊金融機構的資金、有價證券和客戶資金,數額特別巨大的(10萬元以上);
(3)盜竊國家一級文物後造成毀損、流失,無法追回;
(4)盜竊一級文物1件以上或者二級文物3件以上,並具有以下情節之一的:
1)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流竄作案危害嚴重;
3)累犯;
4)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關於本市辦理盜竊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滬高法[1998]242號 1998年7月9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盜竊罪數額認定標准問題的規定》(法發[1998]3號)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1998]4號),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對本市辦理盜竊犯罪案件提出如下意見: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二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價值人民幣二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價值人民幣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個人扒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價值人民幣八千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價值人民幣四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以數額較大的財物為目標,實施終了的盜竊未遂或者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目標,未實施終了的盜竊未遂,可以定罪處罰。
鐵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盜竊案件,盜竊犯罪的數額認定標准另行規定。
二、一年內多次盜竊的,以公安機關查證屬實未經司法機關處罰的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作案次數計算。
三、盜竊公私財物一千五百元以上或者扒竊六百元以上,具有下列情節的,視為"具有其他惡劣情節",應予以追究刑事責任:
1.在勞動教養、服刑期間盜竊的;2.在緩刑、假釋考驗期限內或者監外執行期間盜竊的;3.教唆未成年人盜竊的;4.因盜竊被免予刑事處罰後2年內又盜竊的。
四、盜竊公私財物數額不滿二千五百元或者扒竊不滿一千元,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為犯罪處理:
1.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作案的;2.全部退贓、退賠的;3.主動投案的;4.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者獲贓較少的;5.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五、本意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上海法院盜竊罪量刑指南(試行)》(滬高法[2007]197號)
為依法懲治盜竊犯罪,實現量刑平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盜竊罪數額認定標准問題的規定》,結合上海法院審理盜竊犯罪案件裁量刑罰的實踐經驗,制定如下量刑指導性意見。
第一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如下:
(一)盜竊公私財物價值2000元以上不滿2萬元,入戶盜竊財物價值1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或者扒竊財物價值800元以上不滿8000元,為「數額較大」。
(二)盜竊公私財物價值2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入戶盜竊財物價值1萬元以上不滿5萬元,或者扒竊財物價值8000元以上不滿4萬元,為「數額巨大」。
(三)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0萬元以上的,入戶盜竊財物價值5萬元以上,或者扒竊財物價值4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第二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500元以上,入戶盜竊財物價值800元以上,或者扒竊財物價值600元以上,同時具有下列情節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一)以破壞性手段盜竊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
(二)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三)在勞動教養、服刑期間盜竊的;
(四)在緩刑、假釋考驗期限內或者監外執行期間盜竊的;
(五)教唆未成年人盜竊的;
(六)因盜竊受到刑事處罰(或免於刑事處罰)後兩年內又盜竊的;
(七)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第三條盜竊未遂的量刑標准如下:
(一)對於以數額巨大的公私財物為盜竊目標的未遂犯,可以適用盜竊數額較大對應的法定刑幅度量刑;對於以數額特別巨大的公私財物為盜竊目標的未遂犯,可以適用盜竊數額巨大對應的法定刑幅度量刑。
(二)對於以金融機構數額較大的財物為盜竊目標的未遂犯,可以適用盜竊數額較大對應的法定刑幅度量刑;對於以金融機構數額巨大的財物為盜竊目標的未遂犯,可以適用盜竊數額巨大對應的法定刑幅度量刑;對於以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財物為盜竊目標的未遂犯,可以適用盜竊數額特別巨大對應的法定刑幅度量刑。
(三)對於以國家二級文物為盜竊目標的未遂犯,可以參照盜竊國家三級文物的既遂犯量刑;對於以國家一級文物為盜竊目標的未遂犯,可以參照盜竊國家二級文物的既遂犯量刑。
第四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6萬元以上,入戶盜竊財物價值8000元以上,扒竊財物價值6000元以上;盜竊公私財物價值8萬元以上,入戶盜竊財物價值4萬元以上,扒竊財物價值3萬元以上,並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分別認定「其他嚴重情節」和「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一)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二)盜竊金融機構的;
(三)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四)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五)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六)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的;
(七)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
第五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6萬元以上不滿2萬元,入戶盜竊財物價值8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扒竊財物價值6000元以上不滿8000元;盜竊公私財物價值8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入戶盜竊財物價值4萬元以上不滿5萬元,扒竊財物價值3萬元以上不滿4萬元,且具有累犯情節的,可以分別判處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條盜竊違禁品的量刑標准如下:
(一)盜竊毒品、淫穢物品等違禁品,按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對於盜竊鴉片200克以上不滿500克、海洛因10克以上不滿40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或者盜竊淫穢錄像帶、光碟30盤以上,淫穢書刊50本以上,淫穢撲克牌或者其他淫穢物品60件以上的,可以作為追究刑事責任的起點標准。
(二)盜竊毒品、淫穢物品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三)盜竊毒品、淫穢物品等違禁品未遂的,一般不以犯罪論處。
第七條盜竊文物的量刑標准如下:
(一)盜竊國家三級文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盜竊國家二級文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盜竊國家一級文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在對盜竊文物犯罪量刑時,一案中盜竊三級以上不同等級文物的,按照所盜文物中高級別文物的量刑幅度處罰;一案中盜竊同級文物三件以上的,按照盜竊高一級文物的量刑幅度處罰。
第八條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的量刑標准如下:
(一)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25份以上不滿250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250份以上不滿2500份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2500份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九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2000元以上不滿1.1萬元、入戶盜竊財物價值1000元以上不滿5500元、扒竊財物價值800元以上不滿4400元的,一般可以判處一年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十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1萬元以上不滿2萬元、入戶盜竊財物價值5500元以上不滿1萬元、扒竊財物價值4400元以上不滿8000元的,一般可以判處一年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十一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2萬元以上不滿6.8萬元、入戶盜竊財物價值1萬元以上不滿3.4萬元、扒竊財物價值8000元以上不滿2.7萬元的,一般可以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十二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6.8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入戶盜竊財物價值3.4萬元以上不滿5萬元、扒竊財物價值2.7萬元以上不滿4萬元的,一般可以判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十三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0萬元以上不滿150萬元、入戶盜竊財物價值5萬元以上不滿80萬元、扒竊財物價值4萬元以上不滿60萬元的,一般可以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50萬元以上、入戶盜竊財物價值80萬元以上、扒竊財物價值60萬元以上的,可以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第十五條對於下列盜竊行為,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的經營資金、有價證券或客戶的資金等,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國家一級文物後造成毀損、流失,無法追回的;
(三)盜竊國家一級文物一件以上或者二級文物三件以上,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累犯;
4.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
第十六條行為人具有自首、立功等情節,同時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一般應當減輕處罰:
(一)全額退贓的;
(二)初犯、偶犯且認罪態度好的。
第十七條行為人為未成年人、又聾又啞、盲人,或具有從犯等情節,同時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一般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
(一)全額退贓的;
(二)初犯、偶犯且認罪態度好的。
第十八條對於應當並處罰金的盜竊犯罪分子,一般並處違法所得或者所盜竊財物價值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罰金;確無繳納能力的,可以判處違法所得或者所盜竊財物價值百分之十以上的罰金,但成年犯最低不能少於1000元,未成年犯最低不能少於500元。
對於共同盜竊犯罪,應當根據各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處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判處罰金,罰金總額一般不得超過共同違法所得或者所盜竊財物價值的二倍。
第十九條對於盜竊公私財物價值2500元以上不滿2萬元、入戶盜竊財物價值1250元以不滿1萬元、扒竊財物價值1000元以上不滿8000元的犯罪分子,全額退贓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具備繳納罰金的能力,適用單處罰金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依法單處違法所得或所盜財物價值一至二倍的罰金:
(一)初犯或者偶犯;
(二)有自首或者立功情節的;
(三)犯罪時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
(四)犯罪預備、中止或者未遂的;
(五)被脅迫參加犯罪的;
(六)其他可以依法單處罰金的情形。
第二十條本指南設定的各個量刑檔次的相應數額標准,並非盜竊罪量刑的唯一依據。具體案件出現規定以外的其他量刑情節、足以影響刑罰輕重的,應當進行綜合評價,依法判處罪刑相當的刑罰。
第二十一條適用本指南量刑的結果與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司法解釋精神相抵觸的,應當依照法律、法規,或者司法解釋的規定處理。
《上海法院量刑指南總則部分(試行)》(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滬高法[2005]83號 2005.01.01發布)
第二十四條[罰金刑的適用]在依法判處罰金刑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1)在對單位犯罪中的自然人依法判處倍比或限額罰金時,一般應以個人違法所得數額作為判處罰金的基數,並以一至五倍為限度;個人沒有從中獲利或者數額難以查清的(個人犯罪的場合亦同),可以綜合考慮其犯罪情節和繳納罰金的能力,判處一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金(如偷稅罪、非法經營罪等)。(2)在對犯罪單位依法判處無限額罰金時,如果有違法所得數額的,一般判處違法所得一至五倍的罰金;如果僅有非法生產、經營或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等犯罪數額,沒有違法所得數額的,一般判處犯罪數額百分之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罰金(如侵犯著作權罪、走私淫穢物品罪等)。(3)在對犯罪個人依法判處無限額罰金時,如果有違法所得數額的,一般判處違法所得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罰金;如果僅有非法生產、銷售或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等犯罪數額,沒有違法所得數額的,一般判處一千元以上犯罪數額二倍以下的罰金(如盜竊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
對於一人犯數罪被分別判處罰金的,應當採用相加原則實行並罰,執行總和數額;如果被分別判處罰金和沒收財產的,應當合並執行;但並處沒收全部財產的,只執行沒收財產刑
I. 刑法修正案八後,盜竊金融機構還有死刑沒,求解求解
第二百來六十四條源【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上述為最新的刑法規定,可以看出,死刑在盜竊案中,已被取消。
J. 關於盜竊所負的刑事責任有哪些
如果在500元以下抄,不構成犯罪,可以襲治安處罰。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如果達到500元以上,就涉嫌犯罪,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
如果達到1萬元以上,涉嫌犯罪,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達到8萬元以上,涉嫌犯罪,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如果盜竊金融機構的財產或國家珍貴文物,還有可能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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