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務院有金融辦這個部門嗎職能是什麼
金融辦不是國務院的部門,是地方機構。
金融辦,即地方政府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是代表地方政府負責金融監督、協調、服務的辦事機構,其主要工作職責為: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地方黨委、政府有關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項決定、決議等,督導、檢查落實執行黨委、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
二、研究分析宏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地區金融運行情況,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產業發展的中短期的規劃和工作計劃。提出改善金融發展和安全環境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對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的服務,促進地方經濟協調發展和穩定。
三、積極協助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對本地金融機構的管理或監管。
四、負責組織協調規范、整頓和維護本地區金融秩序,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促進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的監督管理,維護地方國有金融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五、負責本地區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重大事項,研究制定本地區資本市場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協調處理有關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重大問題,積極協助推動企業改制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的工作,並對資本的資金運作進行監管。
(1)金融服務中心部門職責擴展閱讀:
「金融是實體經濟發展的「血液」和重要支撐。作為服務金融的職能部門,縣金融辦強化金融服務,服務實體經濟、銀行機構、社會公眾,切實履行金融部門職能,助力全縣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在全縣金融工作座談會上,建湖縣金融辦負責人說。
強化服務實體經濟。加大銀企對接力度,主動向銀行推介「三有一缺」企業和80個新增長點項目,引導銀行機構早介入、早服務、早投放,實現精準對接。
加快企業上市,組織掛牌上市企業現場會診活動,建立健全企業上市服務體系,重點圍繞劍牌、振華、歐吉爾3家「金種子」企業完善提升「一企一策」培育推進方案,著力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工商、稅務等方面問題,實行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全程幫辦。
強化服務銀行機構。針對財政部印發的《關於規範金融企業對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融資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組織各銀行機構加強學習研究,主動策應政策形勢變化,改變間接融資傳統思維,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推廣和使用綠色債券、雙創債券、可續期公司債券等直接融資工具。
強化社會公眾服務。充分利用「金融知識宣傳」「送戲下鄉」「法制宣傳」「校園宣傳」等載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引導群眾樹立正確的理財觀念,增強群眾防範和抵禦金融風險的意識和能力。
組織開展打非專項行動,重點對小貸公司、農民資金互助社、民間借貸等重點領域開展自查自糾、集中整治,做到早發現、早預警、早控制、早處置。依法打擊逃廢債,協調公安等部門,深入持續開展打擊逃廢債專項行動,切實維護全縣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強化履職服務職能。大力開展「資本招商」活動,引進風投創投等社會資本參與江淮生態經濟區建設、工業振興行動計劃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推動經濟與金融的同頻共振。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金融辦
參考資料來源:建湖人民網-縣金融辦強化服務推進實體經濟發展
Ⅱ 上海市浦東新區金融服務局的主要職責
(一)
(二)研究分析國家金融政策和國內外金融形勢,監測評估新區金融運行情況,提出改善金融環境、加強政府服務、促進金融發展的意見建議,會同新區有關部門研究起草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金融業發展的要求和特點,會同新區有關部門,編制金融功能布局規劃,完善新區金融業空間布局,加強對金融集聚區建設的服務和指導;配合新區有關部門參與制訂與金融業發展相配套的商業設施布局規劃,對商業配套建設提出指導意見。
(四)完善對金融機構、金融人才的服務體系,研究提出引進和服務金融人才的政策建議,制定相關工作措施,並會同新區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加強對人才的公共服務;為各類金融機構發展提供全面優質的服務平台和服務措施;會同新區有關部門制訂促進會計審計、法律服務、信用評級、資產評估、投資咨詢、精算公估、金融咨詢、教育培訓等與金融業密切相關的中介服務機構發展的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配合新區有關部門發布金融人才需求信息。
(五)推進新區多層次的金融市場體系建設,配合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和市有關部門,積極聯系金融要素市場機構,支持金融市場開展產品和工具創新;支持和鼓勵為金融市場提供登記、託管、結算、清算和支付服務的各類組織發展;促進金融機構體系建設,鼓勵和吸引國內外金融機構總部和大型金融機構營運中心集聚,制訂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支持新區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創新。
(六)推動金融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制訂推動金融與新區其他產業聯動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金融機構拓寬服務領域,開發金融產品,加大對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利用金融資源支持新區重點項目融資,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培育和發展新區金融機構,加強對區屬金融機構的指導管理,協調地方金融資源優化配置。
(七)負責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類新興金融行業的日常監督和管理,負責新區小額貸款公司經營許可的初審,做好新區小額貸款公司的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會同新區有關部門研究制訂股權投資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新區有關部門制訂促進融資租賃、航運金融、信用擔保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八)會同新區相關部門,編制企業上市工作計劃,推進符合條件的各類企業上市,協調解決新區上市公司在資本市場融資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配合監管機構和有關部門,推動新區上市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高資產質量。
(九)配合金融監管部門和市有關部門,促進長三角區域的金融合作和協調發展;推動與其他國際金融中心城市和國內外各類金融組織的交流、合作,加強浦東金融核心功能區建設的宣傳、推介;支持和鼓勵舉辦各類金融文化活動,營造金融文化氛圍,推動浦東社區金融文化的普及和深入。
(十)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相關工作。
(十一)承辦新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Ⅲ 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關於金融工作以及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方針、政策,會同市有關部門研究起草本市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政策、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草案以及相關金融政策,並組織實施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根據中央關於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戰略定位、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以及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擬訂本市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規劃、本市金融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完善對各類金融機構、金融人才的服務體系,研究提出引進、服務金融人才的政策建議,制定相關工作措施,並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加強對金融人才的公共服務,推進金融人才職業能力認證體系建設;為各類金融機構在滬發展提供更為完善的服務平台、服務措施;配合市有關部門發布金融人才需求信息。
(四)推進金融市場體系建設,配合國家金融管理部門推進貨幣、外匯、股票、債券、商品期貨、金融衍生品、保險、黃金市場等建設,支持金融市場開展產品和工具創新,促進金融市場協調發展;為金融市場登記、託管、清算、結算等基礎設施建設提供服務和支持;促進金融機構體系建設,牽頭擬訂促進金融機構體系建設的相關政策措施,並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鼓勵和吸引國內外金融機構總部以及大型金融機構營運中心集聚本市,加強對在滬金融機構的服務;支持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創新,推進金融創新成果在本市實施和應用;牽頭擬訂促進航運金融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五)推動金融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擬訂促進金融服務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本市社會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開發適應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金融產品、金融業務;擬訂有效利用擔保機制加大信貸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協調建立金融資源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對接機制,加強交流和信息溝通,促進業務合作;支持地方社會管理工作引入商業保險機制。
(六)受市國資管理部門委託,按照國家金融國資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承擔地方金融國資日常監管工作;提出地方金融國資總體布局的建議;負責市屬金融企業的管理,推進市屬金融企業完善法人治理機制和改革發展,提出優化地方金融資源配置和戰略重組的建議,並會同市有關部門實施。
(七)負責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類新興金融行業的日常監督和管理;負責本市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審批,會同區縣政府做好小額貸款公司的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與市有關部門共同研究促進股權投資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在國家金融管理部門的指導下,會同市有關部門建立和管理本市非上市公眾公司股權轉讓市場。
(八)促進金融中介服務業發展,參與擬訂促進會計審計、法律服務、信用評級、資產評估、投資咨詢、精算公估、金融資訊等與金融業密切相關的中介服務機構發展的政策、規劃,並配合市有關部門實施。
(九)配合市有關部門做好本市企業上市審核工作,推進企業改制上市;推進本市上市公司利用資本市場並購重組。
(十)會同市有關部門編制金融功能區域布局規劃,完善本市金融業空間布局,加強對金融功能區的服務和指導。
(十一)促進區域金融合作,配合金融管理部門促進長三角地區的金融合作與協調發展;推動本市與內地其他地區金融合作、交流;推進本市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在金融領域的合作、交流;加強與其他國際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負責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宣傳、推介工作。
(十二)協助配合金融管理部門和市有關部門整頓與規範金融秩序,保護銀行債權,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等金融犯罪活動;會同金融管理部門和市有關部門建立金融穩定協調機制,建立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機制,協調處理金融風險防範和化解工作,維護金融穩定與安全;配合市有關部門推進金融業統一的徵信平台建設和信用環境建設。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Ⅳ 銀行各個部門的職責和工作內容是什麼
1 辦公室:組織總行辦公,負責綜合協調、公文處理、督辦查辦、保密檔案、分行行長會議和其他重要文件的起草、宣傳聯絡、來信來訪以及總行本部行政、財務管理。
2 管理信息部 :主管全行的業務統計和信息工作,負責匯總和編制各類業務統計報表,對全行經營管理狀況進行綜合分析評價,組織調查研究,在國際互聯網發布信息,搜集處理各類經濟、金融信息。主管總行辦公自動化工作。
3 計劃財務部 :編制全行的資金營運計劃、財務計劃、基建計劃和其它綜合經營計劃,監督計劃的執行情況。負責資產負債比例管理、財務管理、利率管理,負責全行的基本建設和固定資產管理。考核分行行長和部門目標責任制執行情況。
4 資金營運部: 負責管理全行人民幣資金頭寸,平衡、調度、融通資金。包括承擔全行人民幣資金管理工作,按照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的原則,科學編制資金營運計劃,通過內部資金往來價格、存款准備金、系統內借款、內部資金交易等手段,統一配置全行資金,實現全行資產負債管理目標。通過參與我國同業拆借市場、票據市場、債券市場運作,集約化經營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促進全行經營效益的提高。
5 個人金融業務部 :負責全行個人金融業務的統一開發與管理,包括本外幣儲蓄業務、個人中間代理業務、個人理財業務、消費信貸業務。
6 公司業務部 :負責全行公司金融業務市場營銷、客戶管理和服務管理,組織開展公司客戶銀團貸款、委託代理、委託貸款等業務,負責協調行內相關資源,為公司客戶提供一站式服務和一攬子解決方案。
7 信貸管理部 :負責全行信貸政策管理、制度管理和業務監控,包括組織信貸政策研究,制定行業信貸指導意見,負責全行信貸審批、監測分析和授信管理,並承擔總行信貸政策委員會秘書處工作。
8 住房金融業務部 :負責全行住房金融政策、制度制定以及業務營銷、監控和管理;負責住房按按揭證券化工作。
9 資產風險管理部:負責全行信貸資產、投資及其它資產的風險控制和管理。制訂全行資產風險控制和管理政策,對資產質量進行分類監測,組織不良資產的清收、轉化,負責全行債權管理和呆壞帳核銷。
10 會計結算部: 負責全行會計制度管理、會計體制改革、會計信息監測、會計信息披露,組織結算業務的產品研發和市場推廣,推進會計電算化進程,組織綜合業務系統的參數管理工作。負責全行資金清算業務,包括人民幣資金清算、外匯資金清算、帳務管理以及對資金交易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基金銷售登記與注冊。
11 國際業務部: 負責全行國際業務系統管理;負責國際結算和對外融資業務管理;建立和發展國外代理行關系;建立和管理我行境外機構及合資機構;負責外匯資金業務的經營與管理;管理全行的外事工作。
12 營業部: 負責總行本外幣業務的直接經營,主要包括全國性集團公司、大型優秀上市公司、世界500強等優秀跨國公司在華投資企業、壟斷性和成長性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業務經營以及大額低風險貸款、總分行信貸資產轉移業務。
13 法律事務部 :主管全行的法律事務工作,處理經濟訴訟(仲裁)案件和內部經濟糾紛等法律事務。
14 信貸評估部 :負責全行貸款項目評估、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標準定額制定以及信息咨詢和資信調查業務。
15 信息科技部 :負責全行電子化建設的組織和管理,制定全行信息科技發展規劃和制度辦法,組織全行科技項目管理、信息工程建設和安全運行,包括:計算機系統和網路建設、應用產品設計開發、計算機設備配置和技術培訓。
16 稽核監督局 :負責全行稽核監督工作。擬訂稽核工作計劃,制定稽核工作制度辦法,組織對總行本部有關部 門及境內、外分支機構、附屬機構和總行控股公司的全面稽核、專項稽核及稽核調查;負責對總行管理的幹部進行離任稽核,組織開展非現場稽核及稽核系統幹部培訓工作。
17 人事部: 負責全行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和機構管理。制定人事組織管理規劃及規章制度,負責幹部任免、考核、調配、領導班子建設、工資福利、保險統籌、人員總量控制、機構發展規劃、技術職稱評定以及黨的組織建設、黨員管理和發展規劃
Ⅳ 投融資管理中心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投融資管理中心的工作職責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收集、跟蹤、研究有關國家政治、經濟等宏觀環境、行業動態、市場發展趨勢和競爭對手動態等外部的信 息,分析、評估宏觀經濟和行業發展與變動對集團戰略發展造成的影響,評估集團面臨的機會和威脅,尋求或發掘新的投資機會,為實現集團發展戰略作項目投資儲備;
2、對所投資行業的標竿企業進行調研、分析與學習,客觀評估集團自身的資源和能力,為集團篩選有投資潛力及盈利機會的投資項目,並對目標行業、項目、企業進行全面深入地調查分析,評估企業或項目的市場價值,提出投資對策建議;
3、了解與掌握國家及地方以及海外的有關金融政策及各種融資條件與方式,結合集團的資源與能力狀況,進行國內外金融資本運作和項目資本運作的相關研究,提出與集團相關的金融融資與資本運作建議;
4、運用集團自有資金,在授權范圍內進行戰略性直接投資及財務性直接投資;
5、對擬投資的目標企業及所處行業進行詳細分析,從事可行性研究及投資論證,並提出投資立項計劃;
6、制訂具體投資方案並組織實施,以及管理被投資企業的股權及債權等事務;
7、運用集團閑置資金,開展短期投資套利業務;
8、運用集團自有資金,或受外部資金委託,在授權范圍內,進行但不限於金融理財、私募融資、財務顧問與投資咨詢及企業資產證券化等內部投資活動;
9、運用集團自有資金,或受外部資金委託,在授權范圍內,對集團上下游企業或價值鏈企業,進行包括但不限於債務式重組、收購式重組、股權協議轉讓控股、公眾流通股轉讓、投資控股收購重組、吸收股份並購、資產置換重組、債轉股、合資控股、股權換資金、杠桿收購、戰略聯盟與離岸注冊再合資等資本運作活動;
10、尋找資本運作對象,制定資本運作計劃,幫助資本運作對象安排資金融通和過橋貸款等。
11、尋找PE/VC對象,進行融資渠道的建立與優化,制定PE/VC融資計劃,幫助集團和資本運作中的上下游企 業或價值鏈企業,提供所需要的資金支持或安排資金融通與過橋貸款等。
Ⅵ 金融管理主要工作職責是做什麼
1.融資專員的工作職責
尋找合適的銀行,與銀行商談並提供最佳融資方案和融資條件,能與銀行很好的溝通、協調、解決問題;
合理進行資金分析和調配,內部融資安排;
負責銀行費用收支和審核工作。
2.投融資項目經理的工作職責
參與項目談判,組織項目(融資、並購、上市)的協調與執行;
積極尋求項目資源,負責項目進展情況的跟蹤與聯絡,制定項目可行性報告;協助起草與項目相關的報送審批文件,並負責具體辦理審批手續;
挖掘和引導客戶需求,通過對客戶高層的公關談判,引導客戶接受我公司的服務模式和理念。
3.外匯交易員的工作職責
外匯市場研究分析;
外匯買賣及匯率;
利率相關衍生產品交易業務。
4.理財營銷經歷員的工作職責
設計理財產品;
根據客戶要求為其設計理財方案,辦理理財業務;
開拓新客戶。
5.信用分析與審查員的工作職責
對重點行業或特定主體的信用狀況進行跟蹤分析評估;
撰寫信用分析報告;
提交投資池調整意見。
Ⅶ 我想報考一個縣金融服務中心,請問這個單位的主要職責是什麼呢有發展空間嗎
首先學習金融的話,
那麼可以去銀行工作的,
具體工作職責要根據工作崗位而定的,
所以發展空間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