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業哪些業務可以進行增值稅進項抵扣
1、到目前為止整個金融業,還沒有納入營改增范圍,即大部分業務仍然是交納營業稅,包括貸款、金融商品轉讓(如股票轉讓、債券轉讓、外匯轉讓、其他金融商品轉讓)、金融經紀業(如委託業務、代理業務、咨詢業務)和其他金融業務(如銀行結算)。
2、只有涉及到銀行買賣金銀的業務,按照稅法規定收增值稅,就這項業務,如果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買進金銀的時候如果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憑票抵扣進項稅額。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環節有關問題的通知》((1994)財稅字第95號)規定:
「經國務院批准,金銀首飾消費稅由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改為零售環節徵收。現將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改為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范圍
這次改為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范圍僅限於: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以下簡稱金銀首飾)。
不屬於上述范圍的應征消費稅的首飾(以下簡稱非金銀首飾),仍在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消費稅。」
一、對於金融機構從事的實物黃金交易業務,實行金融機構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所屬地市級分行、支行按照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由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統一清算繳納的辦法。
(一)發生實物黃金交易行為的分理處、儲蓄所等應按月計算實物黃金的銷售數量、金額,上報其上級支行。
(二)各支行、分理處、儲蓄所應依法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各支行應按月匯總所屬分理處、儲蓄所上報的實物黃金銷售額和本支行的實物黃金銷售額,按照規定的預征率計算增值稅預征稅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預征稅額=銷售額×預征率
(三)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應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按月匯總所屬地市分行或支行上報的實物黃金銷售額和進項稅額,按照一般納稅人方法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根據已預征稅額計算應補稅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應補稅額=應納稅額-預征稅額
當期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的,其留抵稅額結轉下期抵扣,預征稅額大於應納稅額的,在下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四)從事實物黃金交易業務的各級金融機構取得的進項稅額,應當按照現行規定劃分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五)預征率由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所在地省級國家稅務局確定。
⑵ 金融服務業如何劃分可抵扣與不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答:根據《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27條,用於免徵增值稅項目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發生的進項稅額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扣除。
⑶ 增」後,金融服務業納稅人怎樣劃分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27條,用於免徵增值稅項目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發生的進項稅額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扣除。
⑷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不得扣除的支出有哪些
新所得稅法稅前不可扣除的規定:
1、福利費:超過工資總額14%提取的范圍的,不可以稅前扣除。
2、職工教育經費:超過工資總額2.5%提取的范圍,不可以稅前扣除。
3、工會經費:超過工資總額2%提取的范圍,不可以稅前扣除。
4、業務招待費:超過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標準的,不可以稅前扣除(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5、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不可以稅前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6、企業發生的不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不可以稅前扣除。
7、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超過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不可以稅前扣除。
8、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可以稅前扣除。
9、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不可以稅前扣除。
10、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於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准予扣除。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後改變用途的,不可以稅前扣除。
11、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可以稅前扣除。
12、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不可以稅前扣除。
13、企業所得稅法所稱贊助支出,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支出,不可以稅前扣除。
⑸ 營改增後哪些進項稅額能抵扣,哪些不能抵扣
第二十五條 下列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下同)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計算公式為: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買價,是指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在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價款和按照規定繳納的煙葉稅。
購進農產品,按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抵扣進項稅額的除外。
(四) 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第二十六條 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增值稅扣稅憑證,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和稅收繳款憑證。
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交通運輸業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交通運輸業服務。
(四) 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五) 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六) 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四)項、第(五)項所稱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築裝飾材料和給排水、採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5)不得抵扣金融服務包括擴展閱讀:
2016年3月24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向社會公布了《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經國務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試點范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
⑹ 營改增後不得抵扣進項稅的情形有哪些,如何
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實現實現營改增,匯總一下,營改增後增值稅納稅人到底哪些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一、納稅人身份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2.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提供准確稅務資料的。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以小規模人身份經營期(新開業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受理審批期間除外)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取得的增值稅發票,其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
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取得普通發票(購進農產品除外)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
5.增值稅納稅人在認定批準的月份(新開業批准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除外)取得的增值稅發票不允許抵扣進行稅額
6.應當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而未辦理的。
二、扣稅憑證問題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1.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增值稅扣稅憑證,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和完稅憑證。
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增值稅專用發票無法認證、納稅人識別號不符以及發票代碼、號碼不符等情況之一的其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
3. 開具錯誤的增值稅發票不允許抵扣
4.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出之日起,超過180天未認證的(因客觀原因導致除外),不能抵扣。(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78號)
5.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抵扣。
6.票款不一致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抵扣
納稅人購進貨物、應稅勞務或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支付運費,所支付款項的對象,必須與開具抵扣憑證的銷貨單位、提供勞務或服務等的單位一致,才能抵扣進項稅額,否則不予抵扣。
7.匯總開具增值稅發票,沒有銷售清單不能抵扣。
8.對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允許抵扣
三、非正常損失不得抵扣
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或者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情形。
1.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2.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4.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四、用於最終消費(負稅人)不得抵扣
1.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2.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3.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4.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上述不得抵扣的計算方法:
1.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不含固定資產)、勞務、服務,發生上述情形的,應當將該進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無法確定該進項稅額的,按照當期實際成本計算應扣減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實際成本×適用稅率
2.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發生上述規定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凈值×適用稅率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凈值,是指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計提折舊或攤銷後的余額。
五、用於簡易計征辦法和免稅項目,不得抵扣
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徵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徵收率
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徵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據年度數據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進行清算。
六、採用差額征稅的,允許扣減的款項中的進項稅額不得扣除。
差額徵收:
1.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2.經紀代理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委託方收取並代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3.融資租賃和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差額計征。
4.航空運輸企業的銷售額,不包括代收的機場建設費和代售其他航空運輸企業客票而代收轉付的價款。
5.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客運場站服務,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承運方運費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6.試點納稅人提供旅遊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用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7.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其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房地產老項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受讓土地時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七、過渡期間三種發票不得抵扣
⑺ 增值稅中不得抵扣進項稅的情形有哪些
增值稅中不得抵扣進項稅的情形主要有:
1、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簡易計稅方法是指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一般納稅人,其取得的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3、用於免徵增值稅項目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免徵增值稅是指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免徵增值稅的項目。
4、用於集體福利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集體福利是指納稅人為內部職工提供的各種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等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
5、用於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個人消費是指納稅人內部職工個人消費的貨物、勞務及服務等所發生的費用。
6、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該貨物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所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7、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在產品、產成品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在產品、產成品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該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所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8、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不動產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該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所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9、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不動產在建工程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不動產在建工程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該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所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所稱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築裝飾材料和給排水、採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10、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
旅客運輸服務是指客運服務,包括通過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為旅客個人提供的客運服務。納稅人取得的旅客運輸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11、購進的貸款服務。
貸款服務是指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如:銀行提供的貸款服務、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利息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納稅人取得的貸款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12、購進的餐飲服務。
餐飲服務是指是指通過同時提供飲食和飲食場所的方式為消費者提供飲食消費服務的業務活動,納稅人取得的餐飲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13、購進的居民日常服務。
居民日常服務是指主要為滿足居民個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務,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慶、養老、殯葬、照料和護理、救助救濟、美容美發、按摩、桑拿、氧吧、足療、沐浴、洗染、攝影擴印等服務。納稅人取得的居民日常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14、購進的娛樂服務。
娛樂服務是指為娛樂活動同時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務。具體包括:歌廳、舞廳、夜總會、酒吧、檯球、高爾夫球、保齡球、游藝(包括射擊、狩獵、跑馬、游戲機、蹦極、卡丁車、熱氣球、動力傘、射箭、飛鏢)。納稅人取得的娛樂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