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創新的子理論是什麼
在現有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中,為符合現有的監管要求和金融服務需求,而創造性的提供出新的金融服務,以滿足金融需求的結果,就是金融創新。
B. 什麼是金融產品的創新
近幾十抄年來,世界金融業的發展突飛猛進,其速度遠遠超出以往任何一個時代。新的金融工具不斷產生,金融市場不斷細化,非銀行金融機構獲得了極大的發展,新興的國際金融市場也不斷涌現。
1921年,著名經濟學家J.A.Schumpeter在其所著的《經濟發展理論》一書中首次提出了「創新」一詞。他認為,創新就是企業家將生產條件和生產要素進行新的組合,進而「建立一種新的生產函數」的過程。這種「新組合」內容非常寬泛,既可以組合新產品、新工具、新技術、新方法,也可以組合出新的管理制度、新的組織形式、新的市場運作方式;在這種「新組合」的方法上,既可以有開創式的首創性「新組合」,也可以有借鑒吸納式的引進性「新組合」。
既然創新是企業家對生產要素的一種新的組合,那麼我們就可以這樣理解金融創新:金融創新是銀行家對金融業內部各種要素的新組合或將新的事物、新的觀念、新的方法等引入金融業。當然,與一般企業的創新相比,金融創新更多的是金融產品生產程序或業務操作中的程序創新、經營觀念創新、管理手段創新、制度創新和組織結構創新等。
C. 金融創新的觀點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的確立,金融發展將主要依靠社會經濟機體的內部力量——金融創新來推動。國有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造,各種新型理財品種的推出,深圳中小企業板塊的建立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我國金融體系的完善。但與此同時,金融市場的結構不合理,企業的融資結構不合理,金融工具品種單一,金融產品的發展不規范,無法律保護等問題仍然存在,如何將金融創新對金融發展的推動力效應發揮到最大?如何消除制約金融創新的因素?中國未來金融創新的發展方向和重點是什麼?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金融業的發展也仍處於初級階段,在這樣一種特殊的國情,照搬西方的金融創新理論顯然是不可取的.如何在吸納的過程中進行創造?如何將金融創新問題融合到我國的金融發展問題中仍是我們需要探討的一個重要課題。
創新概念是由熊彼特提出的,當時指新的產品的生產、新技術或新的生產方法的應用、新的市場開辟、原材料新供應來源的發現和掌握、新的生產組織方式的實行等。金融創新正是循著這一思路提出的。
金融創新背後的根本經濟力量是競爭,它通常導致了執行金融功能的方式的改進。
金融創新的含義,目前國內外尚無統一的解釋。有關金融創新的定義,大多是根據美籍奧地利著名經濟學家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1883~1950)的觀點衍生而來。熊彼特於1912年在其成名作《經濟發展理論》(Theory of Econoforc DeveloPment)中對創新所下的定義是:創新是指新的生產函數的建立,也就是企業家對企業要素實行新的組合。
D. 簡述金融創新的意義
1、金融創新對貨幣定義和貨幣劃分的意義
從整個貨幣發展的里程來看,一般認為貨幣經歷了樸素的商品貨幣階段、貴金屬貨幣階段、代用符號貨幣階段、電子貨幣階段四個階段。
各階段就其作為貨幣的價值與本身所包含的價值而言,具有實物貨幣、金屬貨幣、信用貨幣、電子貨幣、數字貨幣等多種形式(其中數字現金是電子貨幣發展的較高階段形式)。
金融創新的日新月異使得理論界對貨幣的定義變得日益困難。貨幣到底是什麼?傳統的貨幣定義認為貨幣是為廣大公眾所普遍接受的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
馬克思和一些當代主流經濟學家均認為「貨幣是一種社會關系」;而米爾頓·弗里德曼和新凱恩斯主義的經濟學家、哈佛大學的年輕教授曼昆卻說「貨幣是經濟中人們經常用於購買其他人的物品與勞務的一組資產」;
社會學家西美爾則把貨幣視作為「一切價值的公分母」、「價值的現金化」:「貨幣是人與人之間交換活動的物化,是一種純粹功能的具體化。」
在圍繞著理解和把握貨幣到底是什麼這一問題上,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們被長期困擾,特別是金融創新使貨幣的外延越來越廣泛,所以對貨幣的界定越發復雜。
金融創新,特別是大量金融業務創新後,涌現了許多新型賬戶,這些賬戶的出現使傳統貨幣供給層次劃分出現混亂,例如NOW、ATS、MMDA等新型賬戶都具有開具支票的功能,類似於活期存款,理應劃入M1,但這些賬戶余額又大部分放在投資性儲蓄賬戶上,實際上它應屬於M2。
由於類似的金融創新,各國對貨幣供給層次的劃分不斷進行修改。英國已有M1、M2、M3、DCE、PSL1、PSL2等8個貨幣供給指標,從1970年到1984年間修改貨幣定義9次之多。
美國在1971—1984年間共修改貨幣定義7次,貨幣供給指標發展到目前的M1、M2、M3、L和Debt 5個。盡管頻繁修改,金融創新帶來的難題並未完全解決,如電子賬戶、多功能信用卡和網路支付賬戶等對應的貨幣層次,各國中央銀行目前尚無明確答案。
所以金融創新使得對與貨幣的定義和貨幣層次劃分更加難以界定,從而直接影響到貨幣流通速度的分析與測定。
2、貨幣流通速度和貨幣乘數的關系
貨幣乘數是指在基礎貨幣(高能貨幣)基礎上貨幣供給量通過商業銀行的創造存款貨幣功能產生派生存款的作用產生的信用擴張倍數。
在一定的名義GDP下,貨幣乘數B和貨幣流通速度V之間存在著反比關系,即在一定的產出水平下,貨幣流通速度增大,則貨幣乘數減少;反之亦然。所以要分析金融創新對貨幣流通速度的影響,只要找出影響貨幣乘數的因素,就可以得出相應的結論。
3、從修正的貨幣乘數看金融創新對貨幣流通速度的影響
金融創新對貨幣的定義和貨幣層次的劃分產生了深刻的影響,隨著金融工具種類的不斷豐富,無論是流通中的現金、各類存款等流動性不同的貨幣供給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金融創新對貨幣乘數的各種影響因素的影響變化如下。
1)對現金的影響
隨著電子技術的日益成熟,電子貨幣的發展將會成為貨幣的主流。經濟體之間的借貸、消費、轉帳等將無一不是通過網路進行結算,支票和現金結算將逐步減少。
特別是數字現金是在銀行存款轉移支付工具的逐漸深化和對現金通貨的逐漸擠占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電子貨幣的高級發育形態,是貨幣經歷實物貨幣、貴金屬貨幣、代用符號貨幣(紙幣)等各種發育階段類型的電子貨幣的不斷發展和演化的產物,
具有良好的匿名性、無限的分割性、真實的價值性、快捷便利和可交換性等一系列的優點,可以推知,數字現金對貨幣形態演化的這種影響趨勢將使數字現金不斷擠占現金通貨紙幣和存款通貨的某些形態而逐漸成為未來數字貨幣時代的最主要流通貨幣形式之一,
它是現金紙幣通貨和存款通貨的最佳替代者,因此,從其一問世以來便迅速擠占現金和存款通貨中數字現金前期各種發育形態的電子貨幣的位置,並且後來居上。
不難推知,隨著數字經濟對整體經濟增長貢獻率的提高,實體經濟對現行的現金紙幣通貨的需求將因數字現金的逐漸擠占而大幅縮減到少量存在,數字現金則會廣為流行,
而結算性臨時存款通貨的大部分將逐步轉化為數字現金形態,小部分仍將以卡型電子貨幣形態和存款轉賬型電子貨幣形態存在,但也將逐漸向數字現金形態轉化。
2)金融創新對貨幣層次和貨幣乘數的影響
金融創新使傳統的貨幣層次的劃分變得越來越模糊,各種貨幣之間轉變的交易成本越來越低,而且貨幣層次越來越多,如NOW賬戶、ATS賬戶等。
特別在西方國家金融市場,由於金融產品不斷創新,金融產品日益增多,不同流動性的金融創新產品在不同程度上充當了商品交換的媒介。成為了事實上的貨幣。
這樣一來使貨幣的供應規模量在不斷擴大。這里可以引入一個金融創新下的可以充當貨幣媒介的可替代性金融資產的一個量,即在貨幣供應量上加入一個量Mc,所以金融創新下貨幣供應量為:
M=C+Dr +Dt +Ce +Mc(4)
金融創新對貨幣流通速度的影響可以從不同的方面得到解釋,其中現金漏損率的降低、替代性金融資產的比例增大和超額准備率的下降都使貨幣的流通速度降低,而數字現金占活期存款比例則會使貨幣的流通速度加快。
總的來說,由於數字現金和活期存款的流動性都比較強,所以在一定時期內產生較大的相互替代可能性不大(但是長遠來看ce還是增大的),所以要考察在一定時期內貨幣的流通速度或者貨幣乘數發生變換總的趨勢是:金融創新使貨幣乘數增大,流通速度下降。
(4)金融服務創新理論擴展閱讀:
金融創新定義雖然大多源於熊彼特經濟創新的概念,但各個定義的內涵差異較大,總括起來對於金融創新的理解無外乎有三個層面。
1、宏觀層面
宏觀層面的金融創新將金融創新與金融史上的重大歷史變革等同起來,認為整個金融業的發展史就是一部不斷創新的歷史,金融業的每項重大發展都離不開金融創新。
從這個層面上理解金融創新有如下特點:金融創新的時間跨度長,將整個貨幣信用的發展史視為金融創新史,金融發展史上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視為金融創新;金融創新涉及的范圍相當廣泛,不僅包括金融技術的創新,金融市場的創新;
金融服務,產品的創新,金融企業組織和管理方式的創新,金融服務業結構上的創新,而且還包括現代銀行業產生以來有關銀行業務,銀行支付和清算體系,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乃至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體系,國際貨幣制度等方面的歷次變革。
2、中觀層面
中觀層面的金融創新是指上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後,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中介功能的變化,它可以分為技術創新,產品創新以及制度創新。技術創新是指製造新產品時。採用新的生產要素或重新組合要素,生產方法,管理系統的過程。
產品創新是指產品的供給方生產比傳統產品性能更好,質量更優的新產品的過程。制度創新則是指一個系統的形成和功能發生了變化。而使系統效率有所提高的過程。
從這個層面上,可將金融創新定義為,是政府或金融當局和金融機構為適應經濟環境的變化和在金融過程中的內部矛盾運動,防止或轉移經營風險和降低成本,為更好地實現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標而逐步改變金融中介功能,創造和組合一個新的高效率的資金營運方式或營運體系的過程。
中觀層次的金融創新概念不僅把研究的時間限制在60年代以後,而且研究對象也有明確的內涵,因此,大多數關於金融創新理論的研究均採用此概念。
3、微觀層面
微觀層面的金融創新僅指金融工具的創新。大致可分為四種類型:信用創新型,如用短期信用來實現中期信用。
以及分散投資者獨家承擔貸款風險的票據發行便利等;風險轉移創新型,它包括能在各經濟機構之間相互轉移金融工具內在風險的各種新工具,如貨幣互換、利率互換等;
增加流動創新型,它包括能使原有的金融工具提高變現能力和可轉換性的新金融工具,如長期貸款的證券化等:股權創造創新型,它包括使債權變為股權的各種新金融工具,如附有股權認購書的債券等。
E. 銀行金融創新的基本內容
金融創新:變更現有的金融體制和增加新的金融工具,以獲取現有的金融體制和金融工具所無法取得的潛在的利潤,這就是金融創新,它是一個為盈利動機推動、緩慢進行、持續不斷的發展過程。(創新概念是由熊比特提出的,當時指新的產品的生產、新技術或新的生產方法的應用、新的市場開辟、原材料新供應來源的發現和掌握、新的生產組織方式的實行等。金融創新正是循著這一思路提出的).
金融創新背後的根本經濟力量是競爭,它通常導致了執行金融功能的方式的改進。
金融創新的含義,目前國內外尚無統一的解釋。有關金融創新的定義,大多是根據美籍奧地利著名經濟學家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1883~1950)的觀點衍生而來。熊彼特於1912年在其成名作《經濟發展理論》(Theory of Econoforc DeveloPment)中對創新所下的定義是:創新是指新的生產函數的建立,也就是企業家對企業要素實行新的組合。
按照這個觀點,創新包括技術創新(產品創新與工藝創新)與組織管理上的創新,因為兩者均可導致生產函數或供應函數的變化。具體地講,創新包括五種情形:(1)新產品的出現;(2)新工藝的應用;(3)新資源的開發;(4)新市場的開拓;(5)新的生產組織與管理方式的確立,也稱為組織創新。
金融創新定義雖然大多源於熊彼特經濟創新的概念,但各個定義的內涵差異較大,總括起來對於金融創新的理解無外乎有三個層面。
1、宏觀層面的金融創新將金融創新與金融史上的重大歷史變革等同起來,認為整個金融業的發展史就是一部不斷創新的歷史,金融業的每項重大發展都離不開金融創新。
從這個層面上理解金融創新有如下特點:金融創新的時間跨度長,將整個貨幣信用的發展史視為金融創新史,金融發展史上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視為金融創新;金融創新涉及的范圍相當廣泛,不僅包括金融技術的創新,金融市場的創新;金融服務,產品的創新,金融企業紐織和管理方式的創新,金融服務業結構上的創新,而且還包括現代銀行業產生以來有關銀行業務,銀行支忖和清算體系,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乃至金融機構,金融布場,金融體系,國際貨幣制度等方面的歷次變革。如此長的歷史跨度和如此廣的研究空間使得金融創新研究可望而不可及。
2、中觀層面的金融創新是指上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後,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中介功能的變化,它可以分為技術創新,產品創新以及制度創新。技術創新是指製造新產品時。採用新的生產要素或重新組合要素,生產方法,管理系統的過程。產品創新是指產品的供給方生產比傳統產品性能更好,質量更優的新產品的過程。制度創新則是指一個系統的形成和功能發生了變化。而使系統效率有所提高的過程。從這個層面上,可將金融創新定義為,是政府或金融當局和金融機構為適應經濟環境的變化和在金融過程中的內部矛盾運動,防止或轉移經營風險和降低成本,為更好地實現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標而逐步改變金融中介功能,創造和組合一個新的高效率的資金營運方式或營運體系的過程。中觀層次的金融創新概念不僅把研究的時間限制在60年代以後,而且研究對象也有明確的內涵,因此,大多數關於金融創新理論的研究均採用此概念。
3、微觀層面的金融創新僅指金融工具的創新。大致可分為四種類型:信用創新型,如用短期信用來實現中期信用。以及分散投資者獨家承擔貸款風險的票據發行便利等;風險轉移創新型,它包括能在各經濟機構之間相互轉移金融工具內在風險的各種新工具,如貨幣互換、利率互換等;增加流動創新型,它包括能使原有的金融工具提高變現能力和可轉換性的新金融工具,如長期貸款的證券化等:股權創造創新型,它包括使債權變為股權的各種新金融工具,如附有股權認購書的債券等。
我國學者對此的定義為:金融創新是指金融內部通過各種要素的重新組合和創造性變革所創造或引進的新事物。並認為金融創新大致可歸為三類:(1)金融制度創新;(2)金融業務創新;(3)金融組織創新。
從思維層次上看,"創新"有三層涵義:(1)原創性思想的躍進,如第一份期權合約的產生;(2)整合性將已有觀念的重新理解和運用,如期貨合約的產生;(3)組合性創性,如蝶式期權的產生。
F. ,什麼是金融創新
金融創新financial innovation:變更現有的金融體制和增加新的金融工具,以獲取現有的金融體制和金融工具所無法取得的潛在的利潤,這就是金融創新,它是一個為盈利動機推動、緩慢進行、持續不斷的發展過程。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的確立,金融發展將主要依靠社會經濟機體的內部力量——金融創新來推動。國有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造,各種新型理財品種的推出,深圳中小企業板塊的建立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我國金融體系的完善。但與此同時,金融市場的結構不合理,企業的融資結構不合理,金融工具品種單一,金融產品的發展不規范,無法律保護等問題仍然存在,如何將金融創新對金融發展的推動力效應發揮到最大?如何消除制約金融創新的因素?中國未來金融創新的發展方向和重點是什麼?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金融業的發展也仍處於初級階段,在這樣一種特殊的國情,照搬西方的金融創新理論顯然是不可取的.如何在吸納的過程中進行創造?如何將金融創新問題融合到我國的金融發展問題中仍是我們需要探討的一個重要課題。
創新概念是由熊彼特提出的,當時指新的產品的生產、新技術或新的生產方法的應用、新的市場開辟、原材料新供應來源的發現和掌握、新的生產組織方式的實行等。金融創新正是循著這一思路提出的。
金融創新背後的根本經濟力量是競爭,它通常導致了執行金融功能的方式的改進。
金融創新的含義,目前國內外尚無統一的解釋。有關金融創新的定義,大多是根據美籍奧地利著名經濟學家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1883~1950)的觀點衍生而來。熊彼特於1912年在其成名作《經濟發展理論》(Theory of Econoforc DeveloPment)中對創新所下的定義是:創新是指新的生產函數的建立,也就是企業家對企業要素實行新的組合。~~~~~~~
G. 簡述金融創新的主要類型
金融創新是指金融內部通過各種要素的重新組合和創造性變革所創造或引進的新事物。並認為金融創新大致可歸為七類:
(1)金融制度創新;(2)金融市場創新(3)金融產品創新(4)金融機構創新(5)金融資源創新(6)金融科技創新(7)金融管理創新
(1)金融制度創新
一國的金融制度總是隨著金融環境的變化,如政治、經濟、信用制度、金融政策等的變化而逐漸演變的,這種演變不僅是結構性的變化,從某種意義上說,也是一種本質上的變化。
金融制度創新包括金融組織體系、調控體系、市場體系的變革及發展。它影響和決定著金融產權、信用制度、各金融主體的行為及金融市場機制等方面的狀況和運作質量。
(2)金融市場創新
金融市場創新主要是指銀行經營者根據一定時期的經營環境所造成的機會開發出新的市場。現代金融市場大致包括:
1、差異性市場,如按不同的內容劃分的貨幣市場、外匯市場、資本市場、黃金市場、證券市場、抵押市場、保險市場等。
2、時間性市場,按期限長短劃分,短期的有資金拆借市場、票據貼現市場、短期借貸市場、短期債券市場等;長期的有資本市場,如長期債券市場、股票市場等。
3、地區性市場,如國內金融市場、國際金融市場等。金融市場創新主要指的是微觀經濟主體開辟新的金融市場或宏觀經濟主體建立新型的金融市場。
由於金融市場向更高級金融市場的過渡和轉化,由封閉型金融市場向開放金融市場的進入和拓展。
(3)金融產品創新
金融產品的核心是滿足需求的功能,它包括金融工具和銀行服務。金融產品的形式是客戶所要求的產品種類、特色、方式、質量和信譽,使客戶方便、安全、盈利。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金融創新的大部分屬於金融產品的創新。
(4)金融機構創新
金融機構創新,是從金融創新經營的內容和特徵出發,以創造出新型的經營機構為目的,建立完整的機構體系。
(5)金融資源創新
金融資源是指人才、資金、財務、信息等,它是保證銀行正常經營的必要前提,金融資源創新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金融資源的來源創新。首先,金融業經營的正常進行必須有專門的人才,人才來源包括自己培養、吸收其他機構高級人才和引進國外高級專業人才;
其次,必須有資金來源的充分保證,它要求金融機構經營者隨時掌握資金供應市場的動態,挖掘和尋求新的資金供應渠道,開辟新的負債業務。
2、金融資源的結構創新。金融資源結構包括及時、准確地掌握各種信息,高級專業人才比重大,負債結構合理,財務管理先進。它能創造出比同行領先的經營效率和方法。
3、金融資源聚集方式創新。對不同的金融資源有不同的吸引和聚集方式,銀行經營者要不斷創造新的手段,用最經濟、最有效的方法去聚集自己所需的金融經營資源,合理地配置這些資源,以求得經營上的最大效益。
(6)金融科技創新
進入20世紀70年代以來的金融技術革新和金融自由化。主要體現在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金融服務講究速度和效率,以及科學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對金融業務產生了劃時代的影響。
它一方面使金融市場在時間和空間上的距離縮小,另一方面又使金融服務多元化、國際化。
(7)金融管理創新
金融業管理創新機制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國家通過立法間接對金融業進行管理,目標是穩定通貨和發展經濟;
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內部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內控機制,包括機構管理、信貸資金管理、投資風險管理、財務管理、勞動人事管理等方面。
目前,金融機構管理,其著眼點都是通過資金來源制約資金運用,實現銀行資產和負債雙方總量和結構的動態平衡,不斷創造新的管理方法。
(7)金融服務創新理論擴展閱讀:
形式
按照這個觀點,創新包括技術創新(產品創新與工藝創新)與組織管理上的創新,因為兩者均可導致生產函數或供應函數的變化。具體地講,創新包括五種情形:
新產品的出現;新工藝的應用;新資源的開發;新市場的開拓;新的生產組織與管理方式的確立,也稱為組織創新。
金融創新定義雖然大多源於熊彼特經濟創新的概念,但各個定義的內涵差異較大,總括起來對於金融創新的理解無外乎有三個層面。
宏觀層面
宏觀層面的金融創新將金融創新與金融史上的重大歷史變革等同起來,認為整個金融業的發展史就是一部不斷創新的歷史,金融業的每項重大發展都離不開金融創新。
從這個層面上理解金融創新有如下特點:金融創新的時間跨度長,將整個貨幣信用的發展史視為金融創新史,金融發展史上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視為金融創新;
金融創新涉及的范圍相當廣泛,不僅包括金融技術的創新,金融市場的創新;金融服務,產品的創新,金融企業組織和管理方式的創新,金融服務業結構上的創新。
而且還包括現代銀行業產生以來有關銀行業務,銀行支付和清算體系,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乃至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體系,國際貨幣制度等方面的歷次變革。
如此長的歷史跨度和如此廣的研究空間使得金融創新研究可望而不可及。
中觀層面
中觀層面的金融創新是指上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後,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中介功能的變化,它可以分為技術創新,產品創新以及制度創新。技術創新是指製造新產品時。
採用新的生產要素或重新組合要素,生產方法,管理系統的過程。產品創新是指產品的供給方生產比傳統產品性能更好,質量更優的新產品的過程。
制度創新則是指一個系統的形成和功能發生了變化。而使系統效率有所提高的過程。
從這個層面上,可將金融創新定義為,是政府或金融當局和金融機構為適應經濟環境的變化和在金融過程中的內部矛盾運動,防止或轉移經營風險和降低成本,為更好地實現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標而逐步改變金融中介功能,創造和組合一個新的高效率的資金營運方式或營運體系的過程。
中觀層次的金融創新概念不僅把研究的時間限制在60年代以後,而且研究對象也有明確的內涵,因此,大多數關於金融創新理論的研究均採用此概念。
微觀層面
微觀層面的金融創新僅指金融工具的創新。大致可分為四種類型:信用創新型,如用短期信用來實現中期信用。以及分散投資者獨家承擔貸款風險的票據發行便利等;
風險轉移創新型,它包括能在各經濟機構之間相互轉移金融工具內在風險的各種新工具,如貨幣互換、利率互換等;
增加流動創新型,它包括能使原有的金融工具提高變現能力和可轉換性的新金融工具,如長期貸款的證券化等:股權創造創新型,它包括使債權變為股權的各種新金融工具,如附有股權認購書的債券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金融創新
H. 什麼是金融創新
金融創新復,是變更現有的金融體制和制增加新的金融工具,以獲取現有的金融體制和金融工具所無法取得的潛在的利潤,這就是金融創新,它是一個為盈利動機推動、緩慢進行、持續不斷的發展過程。創新是指新的生產函數的建立,也就是企業家對企業要素實行新的組合。
I. 金融創新指的是什麼
創新金融指的是,在業務經營管理領域的創新,是金融機構利用新思維、新理念里打造金融,就像88財富網幫我們從另一種方式賺錢
J. 金融產品創新的金融產品創新的原理
金融資產的本質特性是其收益性、流動性和安全性的組合,不同的組合,代表了不同的資產。金融產品創新的結果,從其實質來看,或是新產品能以更低的成本達到其他資產能夠達到的目標,或是新產品能夠實現已有的產品無法實現的目標,從這個意義上講,這些產品都能真正創造價值。前者使市場更有效率,後者使市場更加完全。
遠期合約的出現,就能夠實現鎖定資產價格、規避市場風險的目的,而在此之前,沒有任何工具能夠實現這個目標。遠期合約的出現,使市場更加完全。
而指數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等,可以滿足投資者以較低的成本購買股票指數的目的。如果沒有指數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投資者必須在市場中進行很多次交易才能購買到指數,時間成本和資金成本都很高,而指數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的出現,極大地方便了投資者購頭股票指數的需求,降低了交易成本,使市場更有效率。
從概念上講,金融產品創新,就是創造不同流動性、收益性和安全性的金融產品的組合,滿足企業和投資者需求,比如降低代理成本和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和便捷性、增加金融產品流動性、重新配置風險等。投資者的各種偏好,比如規避金融管制、合理避稅等,也應得以滿足。而金融創新的目標,就是滿足企業和投資者的需求。
(1)規避風險:機構規避風險的需求。機構規避風險的目的是為了減少損失,使將來可能的損失限定在一定范圍之內。但這不等於完全避免損失。規避金融風險即管理風險。我們不能夠控制風險,因為風險的發生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但是,我們希望能夠管理風險,使風險發生的後果能夠被接受,而不至於徹底輸掉生存的機會。為了管理風險,我們就需要金融工具。
(2)利用市場缺陷:金融理論告訴我們,當市場有效時,市場不存在套利機會。雖然現實的市場套利機會存在的時間確實不長,但是,資產的市場價格並不總是能夠保證市場不存在套利機會。利用市場缺陷獲利的金融創新,需要開發必要的交易手段和交易產品。
(3)克服市場摩擦:市場存在摩擦,通常是因為存在金融管制,或者是因為交易成本很高。金融產品創新,就是希望能夠提供克服市場摩擦的產品。
產品創新,就是滿足需求。設計新的金融產品,可以創造新價值。產品創新可以是從無到有的創新,也可以是對已經存在的金融產品進行適當的分解或組合,創造出新的金融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