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融資難對民營企業的影響
據第六次全國私營企業抽樣調查公布的數據顯示,從1993年到2003年,我國私營企業數量從23.79萬戶增加至300.55萬戶,增長了13倍多,年均增長28.89%;注冊資本從681億元增至35305億元,增長了52倍,年均增長48.41%;從業人員則從373萬人增至4299萬人,增長了近12倍,年均增長27.72%。
毋庸置疑,在民營企業不斷發展壯大的過程中,也面臨著較多的問題,融資難就是其中一個突出問題。雖然,在中央的關心、支持下,融資難的問題正在逐步得到緩解,但融資渠道不暢、融資渠道狹窄,仍然是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
一、我國民營企業融資的現狀
我國的民營企業以勞動密集型、低技術的行業為主,僅製造業、批發零售餐飲業就集中了民營企業的75%。絕大多數民營企業無論是在其初創期,還是發展期,主要是依靠自我積累、自我籌資發展起來的。但是,由於這些企業管理水平低、生產規模小、創利能力弱,要進一步發展,仍受到資金嚴重不足的制約。民營企業有著巨大的資金需求,然而,從銀行所得到的貸款,尚不足銀行貸款總量的2%;通過發行股票融資的民營企業在我國證券市場的上市公司中約只佔9%左右,這里還不包括那些以較高昂的代價購買別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而曲線上市的;在債券市場上佔有的份額則幾乎為零。民營企業的融資難,突出表現為中小企業難、中西部地區難、小城鎮難,而這又恰恰是我們經濟發展需要加大支持力度的重要環節。
應當看到,中央有關部門和不少地方政府為了解決民營經濟融資難的問題,下了很大的力氣,也出台了一些具體政策措施,如,組建民營股份制銀行和地方商業銀行、鼓勵和支持四大商業銀行,增加對民營經濟貸款、建立擔保體系、建設風險投資體系等等。但是,從實施效果來看,這些措施還沒有使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發生根本性的改變。因為,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表面上看是反映渠道狹窄,而深層次的原因則是體制和制度問題。
二、我國民營企業融資難的成因分析
1、從體制上看。當前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對民營企業的「歧視」現象。由於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和傳統意識的影響,金融部門對非公有制企業尚不能一視同仁,受各種條件制約,諸如有的怕出現問題受到牽連。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擁有全國70%以上的信貸資金,在信貸市場上處於壟斷地位,原本是民營企業尋求信貸支持的主要來源之一,但由於國有商業銀行一直受處在行政過分干預的准財政運作體制的約束,導致其對民營企業的「歧視」現象。許多地方反映,對同樣數額的不良貸款,貸款對象如果是國有企業,銀行工作人員可以不承擔或少承擔責任,如果是私營企業就可能被有關領導機構甚至司法機關予以追究。出於對貸款責任的考慮,不少銀行員工寧肯少貸或不貸給民營企業,盡量限制對民營企業的貸款數額。其貸款手續之繁雜,抵押條件之苛刻,對抵押品要求之嚴,抵押率之低,遠遠超過國有企業,使不少民營企業望而卻步,當民營企業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不得不去貸款時,也往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白白地錯過了寶貴的商機。在國家有關政策上也殘留著「缺陷」,急需調整完善。例如,國有企業並購重組時,許多不良資產可以通過剝離、核銷、掛賬、停息等辦法處置,外資企業將部分利潤投資可在稅收上減免,而私營企業卻不能享有同等待遇。此外,民營企業也無法享受開發區企業應有的政策優惠等等。這種政策性差異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民營企業融資渠道的拓展。
2、從制度上來看。(1)擔保公司和各類基金制度還未完善。民營企業信用貸款因擔保問題尚未解決而難以運作;抵押貸款因市區多數民營企業未能解決房產、土地等相關證件而被擱置。抵押擔保落實難是當前民營企業融資、特別是申請金融機構貸款過程遇到的最大難題之一。(2)銀行為民營企業服務嚴重不足。盡管中央銀行的信貸政策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但各商業銀行從自身經濟利益考慮,往往集中力量抓大客戶,樂於「大宗批發」,而對額度小、頻率高的民營企業貸款缺少興趣,由此導致民營企業貸款明顯不足。這里分析的不僅是服務意識差,而更重要的是制度引致的問題。各區縣專業銀行大都無權審批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對流動資金貸款也有嚴格限制,這些限制難以適應遍布各地的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需要。此外還缺少對國有商業銀行中小企業貸款的考核,缺少專門從事中小企業貸款的金融機構。(3)融資渠道狹窄。目前我國資本市場整體發展不夠,尤其是為中小企業融資的創業板在深圳上市僅一年左右,目前我國證券市場十分蕭條,使得中小企業發行債券、股票相當困難。
3、從民營企業自身來看。民營企業一般規模較小,資金匱乏,而且償債能力弱;加上經營觀念和管理模式的相對落後,財產抵押實力不足,沒有完整的、令人信服的信用記錄,缺乏信用基礎,加大了銀行投資民營企業的風險,縮小了民營企業的融資范圍。這些問題均需要我們作進一步深入研究。
民營企業之所以不容易融到資金,從主觀方面看可能有三個原因:一是相當一部分民營企業沒有按照規定建立賬目,即使有賬目也是比較混亂,漏洞甚多,經不起檢查,因此金融機構不願貸款給它們,它們自己也難以通過直接融資方式融資;二是不少民營企業由於抵押物不足,無法從金融機構那裡借到錢;三是有些民營企業信用信息不明,信用記錄不清楚。正是上述主觀原因使民營企業融資困難,它們往往只能依靠自我積累、慢慢「滾雪球」,或者通過非正式渠道融資。
再從客觀方面進行分析,民營企業融資難有五個原因:一是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從縣以下領域退出,縣以下的金融服務范圍縮小;二是即使是縣城和縣以上的城市,由於國有商業銀行資金實行統一運籌的策略,資金重點投向發達地區和優勢行業,以致欠發達地區和一般行業的民營企業難以得到貸款;三是缺乏有效的信貸擔保機構;四是民間金融機構、地下金融沒有被引導浮出水面,難以通過正當渠道發揮作用;五是商業銀行實行嚴格的貸款責任追究制,而且貸款工作中又缺乏一定的激勵機制,從而信貸人員認為向民營企業放貸責任巨大,寧肯慎之又慎,而不願意冒這樣的風險。
當前應針對民營企業融資的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兩個方面採取措施,力求盡快地暢通民營企業融資渠道,提出以下七條建議:
——盡快建立專為民營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小型商業銀行,解決民營經濟發展中的融資難問題;中小型商業銀行的建立,要依靠民間資本的參股,尤其要吸納游離於金融體系外的民間資本。這也有助於使民間資本從「體外循環」轉入「體內循環」。
——現有商業銀行(包括尚未改制的和正在進行改制的商業銀行)在調整業務結構的過程中,對大額貸款業務和小額貸款業務分別制定規劃和分別核算,即對小額貸款業務另行制定規劃和單獨核算,避免貸款部門因擔心小額貸款的成本高而予以放棄。此外,商業銀行應制定符合民營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特點的信貸管理和風險控制的制度,以便提高工作效率。最近,銀監會發布了《銀行開展小企業貸款指導意見》,在貸款發放方面作了改進,包括對銀行業績考核辦法也作了修改,這是有積極作用的。
——對有條件發展企業債券的民營企業,要積極引導和扶持。目前,可以在各省市選擇一些管理制度完善和盈利的民營企業進行試點。對於個別盈利現狀雖然一般但確有發展前途和盈利前景良好的民營企業,也可以列入試點范圍。企業債券不一定都要中長期的,短期債券可能更加適用。
——在上市方面,應當堅持對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或國家控股企業一視同仁的政策。要重點推動達到一定規模的高科技行業的、符合上市條件的民營企業上市融資,包括海外上市、買殼上市等多種模式。在這里,應當注意的一個問題是,上市必須是民營企業自願的,在上市決策方面必須充分尊重民營企業自身的意見。
——積極發展各類有助於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型民營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機構。包括:由企業集資聯合建立商業性的擔保公司,主要接受民營企業的財產抵押而替它們擔保;政府撥款設立的非營利性擔保公司;專業協會之類的民間組織集資成立互助擔保基金;企業集資聯合建立的互助擔保基金。此外,還有必要建立民營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
——加強企業信用體系的建設。各省市可以建立統一的企業信用信息中心,收集、匯總稅務、海關、金融、社保、治安、司法等系統的企業信用信息,記錄企業納稅情況、信貸記錄、合同履約率、遵守法律等情況,供社會查詢,以增加企業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同時,應當完善企業信用評價制度和評價機制,由信用評估機構全面實施企業的信用評價,規范各類信用中介機構的設立和發展。
——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民營企業融資領域。在「2005中國宏觀經濟走勢與產業發展高層論壇」上,央行副行長吳曉靈說,我國民營融資規模為9500億元。另據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定點觀察的數據,全國農戶戶均借款來源中,來自銀行和信用社的貸款只佔26%,而來自私人的貸款則佔71%。可見,民間資本的影響是不可低估的。現在要研究的是如何引導民間資本為民營企業的融資更好地發揮作用。設想如下:其一,使民間資本作為資本金注入民營企業;其二,使民營資本能組成金融機構或建立投資基金,解決民營企業的融資難問題。央行准備在一些地區試行的建立「只貸不存」的民間金融機構的意見,是有積極意義的。今後,如果這些金融機構確有效率而且信用很好,未嘗不可以發展為民營的商業銀行,既存也貸;其三,使民間原來就已存在的互助性的融資形式(如標會、同鄉會、互助會等)繼續存在並發揮作用。
最後應當強調,民營企業素質的提高是十分重要的。這也是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的措施之一。例如,民營企業要建立健全會計核算制度,如實編制財務報表,依法報送統計信息。民營企業的出資人和經營管理人員都應當增強法律觀念、誠信意識和社會公德,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又如,相當一部分民營企業的產權並不是十分清晰的。有些因長期掛靠在某一個國有企業或集體企業中,甚至掛靠於某一個事業單位,以致產權不清晰。也有些家族制企業,家族主要成員對企業擁有的產權不清晰,導致內部糾紛,從而影響了企業的經營。因此,即使是家族制企業,產權也應當清晰,應當明細化。再如,民營企業不能靠不正當手段來獲取貸款。在一些地方曾發生這樣的現象,即民營企業為了得到銀行的貸款,不惜以各種不正當手段拉攏和賄賂銀行工作人員,結果把銀行工作人員拉下水,也使其他民營企業的融資受到影響而更加困難。民營企業一定要切記這方面的經驗教訓。
Ⅱ 金融如何支持民營經濟發展
民營經濟是調整經濟結構、優化產業布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加快發展的戰略支撐,是經濟發展中最具活力的增長力量。要實現國民經濟的可持續健康發展,需要把發展民營經濟擺在極其重要的位置。 金融機構在支持民營經濟發展上存在體制機制上的弊端。民營企業融資難,歸根結底是很多金融機構在體制機制上設置了障礙,致使民營企業融資的門檻過高。要改變這種現狀,就要從改善銀行內部管理機制入手,逐步建立有利於民營企業發展的體制機制。 國有商業銀行針對民營企業的產品設計模式存在缺陷。近幾年,國有商業銀行大量資金上存,銀行和民營企業之間長期存在「銀行有錢貸不出、企業缺錢卻貸不來」的「兩難」局面。除了體制機制的因素外,更主要的是國有商業銀行缺少適合民營企業的信貸產品,其產品設計模式存在缺陷。 政府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服務方式有待改變。政府部門要從計劃經濟的行政干預銀行信貸投放,向引導服務金融機構主動投放轉變。政府的職能定位要清晰、明確,服務到位、不越位。 民營經濟發展所付的融資成本過高。由於民營企業普遍存在的規模小、底子薄、資質差等原因,很多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融資條件苛刻、手續繁瑣、利率過高,加重了企業的負擔。尤其是地方商業銀行對民營企業利率一浮到頂,小額貸款公司甚至達到了民間借貸利率的水平。貸款成本已經成為民營企業沉重的經營包袱。從長遠來看,金融機構幫扶民營企業與實現自身利潤最大化的經營目標並不矛盾,在當前國有企業及政府性工程、項目有限的情況下,只有幫助扶持好民營經濟,使民營經濟良性發展,金融機構才能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因此,希望各金融機構切實轉變思想觀念,讓民營企業在利率水平上與國營企業一樣享受「國民待遇」。 為此筆者建議:一是完善擔保基金。可成立由政府牽頭、財政出資、企業為核心、金融機構為後盾的聯合擔保機構,並設立擔保基金,對民營企業融資進行擔保。二是出台鼓勵性政策,積極引進培育中小金融機構,拓展民營經濟的融資渠道,更大程度上滿足民營企業的融資需求。三是通過建設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獎懲制度等手段,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打造「信用松原」,為民營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要積極為民營企業爭取各項優惠政策。有效利用差別存款准備金政策。積極爭取民族用品企業的信貸優惠政策。自「十五」、「十一五」開始,中央財政聯合國家民委、中國人民銀行對生產民族特需產品的企業貸款實行貼息政策,而且貸款利率優惠。目前我市有5家企業獲得國家民委批准指定為生產民族特需企業。今年在市人民銀行推動下,已經有一家長嶺縣的企業獲得貼息貸款3000萬元,少支付利息近100萬元。其餘4家企業尚未享受到此項優惠政策,尚有較大推廣空間。人民銀行將持續關注此項工作,推動更多民營企業享受此項優惠政策。充分發揮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作用。受金融機構業務品種、管理體制和人民銀行利率政策的影響,目前人民銀行再貸款、再貼現可運用空間還很大。為充分發揮其作用,一方面人民銀行將積極向上級行爭取再貸款、再貼現額度,為滿足金融機構的資金需求提供保障。同時積極向上級行爭取利率優惠及使用條件方面的寬松政策。另一方面各金融機構也要努力改善自身經營狀況,降低不良資產比率,從而獲得更多的再貸款、再貼現政策支持。 商業銀行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為民營經濟發展注入活力。
Ⅲ 民營經濟競爭進入國家哪些壟斷行業
一、放寬市場准入和企業登記限制,促進平等有序發展允許民營資本進入國家允許外資進入的所有行業和領域;允許民營資本進入壟斷行業和領域,對自然壟斷業務,積極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民營資本可以參股等方式進入;對其他業務,民營資本可以獨資、合資、合作、項目融資等方式進入;允許民營資本進入金融服務業。在加強立法、規范准入、嚴格監管、有效防範金融風險的前提下,鼓勵民營資本進入區域性股份制銀行和合作性金融機構二、充分運用財稅支持政策,提高全民創業和結構優化能力建立民營企業創業發展基金,用於支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化結合的民營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支持民營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技術服務和產品公用檢測以及開拓國際市場;鼓勵專業化發展及為沿海經濟帶和大項目建設配套服務;支持民營企業實施品牌發展戰略,對獲得省以上著名商標或省以上名牌產品的企業,優先列入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和產品開發計劃,享受現有的各項優惠政策;鼓勵民營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積極組織民營企業到境外開展各類展銷洽談活動,企業參加由市統一組織的境外展洽會,鼓勵民營企業境外資源類投資,彌補國內資源和市場不足,帶動機電產品、消費品、技術及勞務出口; 三、建立金融服務機制,拓展企業融資渠道加快融資擔保體系建設。鼓勵銀行與政府或社會貸款擔保機構合作,建立融資和擔保平台,支持各類擔保機構為民營企業提供信用擔保。積極吸納社會法人、民間資本興和參股組建公司化的擔保機構,不斷擴大擔保體系規模,提高融資擔保支持能力。實行民營企業擔保機構風險補償和稅收優惠措施。拓寬民營制企業直接融資渠道。鼓勵企業通過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等方式籌集資金,積極幫助符合條件的民營制企業在境內外實現上市四、完善政府與社會化結合的服務體系,創造寬松和諧的企業生態環境構建綜合配套的民營企業服務機構。建立健全以融資擔保、投訴維權、信息網路、政策咨詢、創業輔導和法律援助等六項服務平台為主要內容的民營企業服務體系。加快民營企業信息化建設。進一步擴大「中國民營企業營口信息網站」的覆蓋面和應用范圍,健全市(縣)、區網路體系,為企業信息化、網路化提供運營指導服務。五、加強領導和監管,保證民營企業經濟健康發展加強對民營經濟的領導。要把推動民營經濟發展擺在重要位置,切實加強領導,進一步完善民營經濟管理體制。規范政府對民營企業的監督管理。補充:民營企業是民間私人投資、民間私人經營、民間私人享受投資收益、民間私人承擔經營風險的法人經濟實體。
Ⅳ 如何讓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敢貸、願貸、能貸」
民營企業融資難一直存在,相比國企有政府的背書和兜底,民營企業的融資更加市場化,融資難、成本高。這種情況很難在根本上改變,牽涉到更深層次的原因。但是也在積極尋求解決這種矛盾的方法。
這些政策出台以後,情況有多改觀,截至2019年1月末,普惠小微貸款(包括單戶授信1000萬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及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余額9.7萬億元,同比增長17.6%,增速比上年末高2.4個百分點。1月份增加2109億元,增量是上年同期的2.6倍;2019年1月,新發放的1000萬以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平均水平為6.16%,環比下降0.12個百分點,比上年同期下降0.21個百分點;截至2019年1月末,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小微經營主體2165萬戶,1月份增加26萬戶,同比多增7萬戶。可以看出,最近幾個月對小微企業的貸款金額有較大提升,利率也有所降低。主做股權設計、並購,業余股民,愛好搏擊更多好文,歡迎點贊關注
Ⅳ 金融該如何支持我國民營經濟發展
2.在利率政策上,同樣存在所有制歧視 政府和央行對國有 企業 給予較多的利率優惠,而對民營企業則不實行。在實行浮動利率時,對民營企業的浮動幅度也往往比國有企業要高。少數 金融 機構還採取一些不合規的方式,擅自或變相提高對民營的貸款利率。所有這些,都加大了民營企業的籌資成本。使民營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3.在直接融資方面,所有制歧視更為嚴重 政府對民營企業的股票發行和上市雖然沒有明文限制,但存在著事實上的所有制歧視。在「額度管理」的股票發行機制下,民營企業要從相當緊張的發行額度中分得一杯羹,實在是難於上青天。到1999年,發行A股股票在深滬兩家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已達900多家,但民營企業為數寥寥。民營企業基本上還是處於「望股興嘆」的境地。這與有關方面的指導思想有關,因為管理層一直將股票上市當作為國企解困的有效法寶。至於對民營企業進入企業債券市場,管理層也基本上持排斥態度,到 目前 還沒有民營企業發行債券的實例。 4.在中間業務方面,滿足民營企業交易需要的結算工具較少 國有商業銀行不對民營企業辦理托收承付和匯票承兌業務,當然更談不上票據貼現。由於結算渠道不暢,資金進賬時間長甚至發生梗阻,致使一些民營企業改用現金結算,加大了交易成本。 5.在金融組織機構方面,缺乏為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型民營企業) 發展 服務的金融機構 中國 民生銀行原擬專為民營企業服務,但現在越來越與其它股份制商業銀行沒有區別了。此外,對非國有金融機構與國有金融機構不能一視同仁,對國有銀行呵護有加,利用國家權力和信用予以保護,而對非國有的金融機構,則輕易採取治理整頓、接管直至破產的辦法,從而也限制了民營經濟的發展。 三、強化對民營經濟金融支持的主要對策 1.健全、完善為民營經濟服務的金融組織體系 這是強化對民營經濟金融支持的組織保證。近來,許多同志提出新建專門為民營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民營銀行。這個 問題 要全面慎重考慮。要不要新建民營銀行,應按照「有利於促進金融業的公平競爭,有利於提高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有利於保證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穩健運行」這三條原則,通盤考慮,審慎從事,以克服金融組織建設的盲目性。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的基點,應放在大力發展區域性、地方性的中小型金融機構上,放在對現有金融機構的功能強化和業務拓展上,而不是簡單地新建民營銀行。否則,即使建立了這類民營銀行,它們也會很快成為「二國營」(據說,一些地區的城市商業銀行,貸款對象60%以上是國有企業)。應該看到,隨著銀行商業化改革的深入,經營信用業務的商業性金融機構之間已經沒有明確的業務分工界限,利潤最大化成為它們共同的經營目標。在這種情況下,只要摒棄「唯成份論」的做法,對原來的信貸政策進行調整,那麼,國有商業銀行也是可以為民營企業服務的。那些經營穩健、知名度高的民營企業,還有可能成為金融機構競相爭奪的貸款對象。1998年,為了強化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各家國有商業銀行大都建立了相應的機構。但是,由於小型民營企業不是國有商業銀行傳統的服務對象,加之出於降低信貸交易成本的考慮,這些銀行還只能把規模較大、效益較優的民營企業納入服務范圍。而城市商業銀行、 農村 信用合作社由於網點面向基層,與民營企業聯系緊密,則可成為城鄉范圍內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的主體力量。因此,要大力發展非國家控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改造現在的城市商業銀行,發展城鄉信用合作社。 2.通暢民營企業的貸款渠道,為民營企業提供必要的政府支持 在貸款方面,要著重解決兩個問題:一是國有商業銀行要改「唯成份論」為「唯效益論」,自覺放棄「政府身份」,以平等的法人關系、契約關系來對待與民營企業的信用關系;二是政府財政要對民營企業提供必要的支持,除前面提到的投資補貼貸款貼息外,應盡快建立民營企業的信用擔保基金,為中小型民營企業提供貸款擔保。中小型民營企業由於資產規模、產業特點、組織程度、成長性等原因,在爭取貸款上處於不利地位,因而政府扶持是必要的。這也是國際慣例。當然,民營企業也要不斷提高自身的信用度。 3.矯正有失公允的利率政策,消除因所有製成份而產生的不合理的利率差異 對同一種類、同一期限的貸款,對所有貸款對象都應實行同一水準的利率。在實行浮動利率的場合,超過基準利率的浮動部分,實際上是對金融機構承擔貸款風險的一種補償。其浮動幅度應主要根據借款人的借款期限、借款的風險程度以及借款人的信用狀況而定,而絕對不應把借款人的所有製成份作為基本依據。中央銀行應加強對銀行的民營企業貸款的利率稽核,對違規行為採取必要的處罰措施。 4.拓展中間業務的種類和范圍 應根據民營企業的生產經營和資金運動的特點,推出靈活的、多樣化的結算工具,暢通匯路,為民營企業提供方便、快捷的結算服務。應盡快對民營企業開辦托收承付、匯票承兌與貼現業務。此外,還應利用金融機構網點眾多,佔有信息量大的行業優勢、匯票承兌與貼現業務。為民營企業提供市場商機、經濟政策、經營與投資決策咨詢等多方面的信息服務。 5.給民營企業以「國民待遇」,使其以與國有企業平等的市場主體身份進入資本市場 應既允許民營企業發行A股,也應允許其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發行B股、H股、N股等特種股票和存托憑證(如ADR),籌措外資。因此,有必要降低民營企業股票發行和上市的門檻,或另開第二板市場或場外交易市場,為民營企業的股票發行和上市提供必需的市場條件。在資本經營已被企業普遍重視的今天,應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通過兼並、收購與股權置換等方式實現產權重組,謀求更大發展。世界上任何國有企業的收購兼並都離不開金融支持,中國的民營企業更為需要,在放活國有中小企業的情況下,金融對民營的支持更為緊迫。此外,企業債券市場也應對民營企業敞開大門,允許民營企業在符合發行要求的條件下,通過發行債券籌資。
Ⅵ 國家對民營企業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為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緩解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並進一步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2月14日,國務院網站全文刊發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強金融對民企、小微和「三農」的支持力度。 對於民企的支持方面: 《若干意見》提出以實施差別化貨幣信貸支持政策、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等多措並舉提升對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此外,要求強化融資服務基礎設施建設,著力破解民營企業信息不對稱、信用不充分等問題;完善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著力疏通民營企業融資堵點;積極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紓困,著力化解流動性風險並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在實施差別化貨幣信貸支持政策方面,要求合理調整商業銀行宏觀審慎評估參數,鼓勵金融機構增加民營企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增加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把支農支小再貸款和再貼現政策覆蓋到包括民營銀行在內的符合條件的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票據融資支持力度,簡化貼現業務流程,提高貼現融資效率,及時辦理再貼現。加快出台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支持民營銀行和其他地方法人銀行等中小銀行發展,加快建設與民營中小微企業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務體系。深化聯合授信試點,鼓勵銀行與民營企業構建中長期銀企關系。 在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方面,要求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擴大直接融資。完善股票發行和再融資制度,加快民營企業首發上市和再融資審核進度,結合民營企業合理訴求,研究擴大定向可轉債適用范圍和發行規模,並促進新三板成為創新型民營中小微企業融資的重要平台等。 在提高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方面,《若干意見》明確,支持金融機構通過資本市場補充資本,加快商業銀行資本補充債券工具創新,支持通過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轉股型二級資本債券等創新工具補充資本。從宏觀審慎角度對商業銀行儲備資本等進行逆周期調節。把民營企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質量和規模作為中小商業銀行發行股票的重要考量因素。研究取消保險資金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范圍限制,規范實施戰略性股權投資等。 「抓緊建立『敢貸、願貸、能貸』長效機制。」《若干意見》要求,商業銀行要推動基層分支機構下沉工作重心,提升服務民營企業的內生動力,完善內部績效考核機制,建立健全盡職免責機制,提高不良貸款考核容忍度等。有效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可獲得性,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要要在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可獲得性和金融服務水平等方面積極發揮「頭雁」作用。還要求商業銀行減輕對抵押擔保的過度依賴、提高貸款需求響應速度和審批時效,增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可持續性 在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紓困方面,《若干意見》要求加快實施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和證券行業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研究支持民營企業股權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發起設立民營企業發展支持基金。支持資管產品、保險資金依法合規通過監管部門認可的私募股權基金等機構,參與化解處置民營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等。 《若干意見》提出的基本原則是「公平公正、聚焦難點、壓實責任、標本兼治」要求對各類所有制經濟一視同仁,消除對民營經濟的各種隱性壁壘;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重點解決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不敢貸、不願貸、不能貸」問題;金融管理部門要切實承擔監督、指導責任,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財稅政策作用並履行好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金融機構要切實履行服務民營企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持續提升金融服務民營企業質效。
Ⅶ 國家對小微企業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為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緩解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並進一步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2月14日,國務院網站全文刊發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強金融對民企、小微和「三農」的支持力度。 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方面: 《指導意見》提出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堅守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准公共定位,彌補市場不足,降低擔保服務門檻,著力緩解小微企業、「三農」等普惠領域融資難、融資貴,支持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具體舉措包括:明確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支持范圍和重點對象,聚焦支小支農融資擔保業務、切實降低小微企業和「三農」綜合融資成本並實行差別費率、完善銀擔合作機制、強化財稅正向激勵、構建上下聯動機制加強協同配合、逐級放大增信效應和優化監管考核機制等。 《指導意見》要求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確保支小支農擔保業務佔比達到80%以上,帶動合作機構支小支農擔保金額佔全部擔保金額的比例不得低於80%,其中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佔比不得低於50%。引導合作機構逐步將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其中,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5%。 在完善銀擔合作機制方面,《指導意見》要求銀擔合作各方要協商確定融資擔保業務風險分擔比例。原則上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和銀行業金融機構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均不低於20%,省級擔保、再擔保基金(機構)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不低於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承擔的比例。同時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要推動與全國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總對總」合作,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分支機構審批許可權並在授信額度、擔保放大倍數、利率水平、續貸條件等方面提供更多優惠。銀擔合作各方要細化業務准入和擔保代償條件,明確代償追償責任,並實施跟蹤評估。 在強化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的同時,《指導意見》提出強化財稅正向激勵,加大獎補支持力度、完善資金補充機制,探索風險補償機制,並落實扶持政策,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的擔保賠償准備金和未到期責任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按照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執行。 「探索建立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廣泛參與,出資入股與無償捐資相結合的多元化資金補充機制。」《指導意見》明確,中央財政要根據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的業務拓展、擔保代償和績效考核等情況,適時對其進行資金補充。鼓勵地方政府和參與銀擔合作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支小支農業務拓展和放大倍數等情況,適時向符合條件的機構注資、捐資。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對支小支農擔保業務佔比較高,在保余額、戶數增長較快,代償率控制在合理區間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給予一定比例的代償補償。 與此同時,《指導意見》提出優化監管考核機制,要求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健全內部考核激勵機制、完善績效評價體系。 「金融管理部門對貸款利率和擔保費率保持較低水平或降幅較大的機構給予考核加分,鼓勵進一步降費讓利。對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貸款,結合銀行業金融機構實際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合理確定貸款風險權重等。」《指導意見》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優化支小支農業務內部考核激勵機制,重點考核業務規模、戶數及其佔比、增量等指標,降低或取消相應利潤考核要求。 根據《指導意見》,其基本原則為「聚焦支小支農主業、堅持保本微利運行、落實風險分擔補償、凝聚擔保機構合力」。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嚴格以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業務為主業,支持符合條件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不斷提高支小支農擔保業務規模和佔比;不以營利為目的,在可持續經營的前提下,保持較低費率水平,切實有效降低小微企業和「三農」綜合融資成本,構建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共同參與、合理分險的銀擔合作機制。 也明確禁止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不得偏離主業盲目擴大業務范圍,不得為政府債券發行提供擔保,不得為政府融資平台融資提供增信,不得向非融資擔保機構進行股權投資。
Ⅷ 資本市場如何服務民營經濟
眾所周知,民營企業的存在形態大多是中小企業,其重要特點就在於抵押物不足,而且具有一定的經營風險。面對民營經濟的這一現實特質,傳統金融機構比如銀行所能發揮的作用會受到一定的客觀限制。那麼,資本市場本就具有的對於企業融資與發展的「雪中送炭」的作用就應更為充分地發揮,這就需要在我國已經形成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中,各個層級的市場有針對性地制定可行、科學的政策。由此,民營經濟發展中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必將得到明顯的緩解。
Ⅸ 金融如何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編者按:日前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指出,要做好新時期的金融工作,必須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牢牢把握發展實體經濟這一堅實基礎,從多方面採取措施,確保資金投向實體經濟,有效解決實體經濟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堅決抑制社會資本脫實向虛、以錢炒錢,防止虛擬經濟過度自我循環和膨脹,防止出現產業空心化現象。 深化金融改革,推動利率市場化 「從美國金融危機的教訓來看,作為金融產品,它的功能越復雜,衍生的層次越多,經常會導致兩個問題,第一是內在的風險性越大,第二是偏離實體經濟的距離會更遠。」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說。因此,要保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就要防止金融業出現創新過度而形成自彈自唱的情況。 「要讓金融有效地服務中國的實體經濟,當務之急是深化金融改革,一是推動利率市場化改革,二是降低金融機構的准入門檻,進一步開放市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部副部長魏加寧說,當前存在的房地產泡沫、地方融資平台問題、民間借貸問題,實際上都和利率沒有市場化有很大的關系。 去年以來,部分地區出現高利貸泛濫。去年上半年,溫州市貸款平均利率達到25%,而企業的資本利潤率往往只有5%—6%。專家分析認為,民間借貸蔓延,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這一輪貨幣政策調控中,一方面不斷提高存款准備金率,一方面又壓低利率,存款負利率導致價值扭曲,資源配置出現問題。因此,當前應加快利率市場化的步伐。 「只有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銀行等金融機構才能把資金配置到最需要、效益最好、最有發展前景的企業上來,而只有通過利率市場化才能實現這樣的目標。」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鄭新立說。 當然,利率市場化現在還有一些障礙,比如銀行業公司治理還不太行。「就像我們讓一個人學游泳,總是在澡盆里學,不讓他嗆水,他始終是很難學會游泳的。」郭田勇說,「如果現在利率市場化條件還不完全成熟,那麼可以先採取一些措施,把銀行的利差水平先降下來,逐步推進。」 推行存款保險制度,讓金融機構能優勝劣汰 日前央行行長周小川提出,我國將擇機推出存款保險制度。鄭新立認為,現在我國推行存款保險制度的時機已經成熟。當前要通過興辦各類存款保險公司,用市場機制來化解金融風險。「我們除了用行政手段,通過監管來化解風險,還要通過市場機制,走保險的路子。」他說。 魏加寧說,我國金融業存在一個不好的傾向,不僅大的金融機構不能退出,一些小的金融機構出了問題也不能退出。金融機構只有生沒有死是最大的系統性風險。沒有存款保險制度,我國金融機構就無法退出,退出去之後會導致社會不穩定,因此一定要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郭田勇認為,如果沒有存款保險制度,利率市場化、金融機構准入門檻降低以後會出現問題,所以我們通過存款保險制度來保護金融投資者的利益,這對銀行業的穩健經營也很重要。 據介紹,目前推行存款保險制度有一個障礙:大銀行和小銀行對這個問題的認識並不相同。國內幾家大型國有銀行通常認為不存在破產倒閉的可能性,所以存款保險容易增加成本,好像是從他們兜里掏錢保護這些中小銀行,所以他們並不積極。 支持小企業發展,需大力發展社區金融機構 鄭新立認為,當前我國金融改革方面,很重要一點是放寬市場准入,允許民間資金設立各類股份制的小型金融機構。這就可以使民間借貸浮出水面。通過加強競爭,一些地方的高利貸現象就會自然消失,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生存狀況由此可以大為改善。 我國在工業、農業領域基本上形成了國有、民營、外資經濟都非常活躍的局面,但在金融領域民間資金的進入還不是很順暢。「民營經濟進入金融領域,興辦各類股份制、區域型的小型金融機構,包括貸款公司、村鎮銀行和資金互助社等等,將是未來幾年中國金融領域改革最有特色的事情。」鄭新立說。 「我們一直在講要扶持中小企業,但我們連一家扶持中小企業的政策性銀行都沒有。」魏加寧說。在日本有兩家專門為中小企業貸款的公戶,我國也應該至少有一兩家專門為中小企業貸款的政策性銀行。他認為,政府要分清市場和政府的責任,政府工作的重點應該是辦好政策性銀行,一部分國有資本可以從商業銀行中退出來,集中力量辦政策性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張健華認為,國際上的小企業融資也不都是靠銀行的,小企業融資來源很多,高科技企業很多是靠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創始人的自我積累以及民間借貸。只有當小企業有了一定的現金流,才會有銀行信貸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