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合肥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合肥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於2002年08月19日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法版定代表人羅志明權,公司經營范圍包括主營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貿易融資擔保等。
法定代表人:羅志明
成立時間:2002-08-19
注冊資本:10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40100000009601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
公司地址:合肥市廬陽區阜南路169號東怡金融廣場B座24層
Ⅱ 安徽省合肥市的證券公司有哪些
1、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安證券」)是經中國證監會核准於2000年12月28日注冊成立的證券公司,前身是1991年5月成立的安徽省證券公司,注冊資本金28.21億元[1], 董事長、法人代表為李工。
2、國元證券
國元證券(以下簡稱「公司」)是為順應信證分業、行業重組的發展趨勢,由原安徽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和原安徽省信託投資公司作為主發起人,於2001年(辛巳年)8月設立。
2007年10月30日以股權分置改革為契機,借殼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是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的綜合類證券公司,注冊資本19.641億元人民幣。
(2)安徽省合肥市金融公司擴展閱讀:
證券公司經營的風險控制: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證券公司的凈資本,凈資本與負債的比例,凈資本與凈資產的比例,凈資本與自營、承銷、資產管理等業務規模的比例,負債與凈資產的比例,以及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例等風險控制指標作出規定。
證券公司從每年的稅後利潤中提取交易風險准備金,用於彌補證券交易的損失,其提取的具體比例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對證券公司的財務狀況、內部控制狀況、資產價值進行審計或者評估。
為了控制和化解證券公司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眾利益,保障證券業健康發展,國務院於2008年4月23日通過了《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該條例規定了證券公司的停業整頓、託管、接管、行政重組、撤銷、破產清算和重整、監督協調以及法律責任等。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處置證券公司風險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和監督。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應當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其他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以及省級人民政府建立處置證券公司風險的協調配合與快速反應機制。
處置證券公司風險過程中,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維護社會穩定。處置證券公司風險過程中,應當保障證券經紀業務正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