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投資性金融機構的介紹
投資性金融機構是在直接金融領域內為投資活動提供中介服務或直接參與投資活動的金融機構,主要包括投資銀行、證券經紀和交易公司、金融公司、投資基金等等。這些機構的服務或經營內容都是以證券投資活動為核心的。
Ⅱ 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是一個概念還是有所區別,怎麼區分
不是一個復概念,區別非常大制。
金融機構是指從事金融服務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為金融體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務業(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等行業)與此相應,金融中介機構也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同時亦指有關放貸的機構,發放貸款給客戶在財務上進行周轉的公司,而且他們的利息相對也較銀行為高,但較方便客戶借貸,因為不需繁復的文件進行證明。
風險投資機構(Venture Capital Institutions),風險投資機構是風險投資最直接的參與者和實際操作者,同時也最直接地承受風險、分享收益。有限合夥制是風險投資機調的主流模式,有限合夥人和主要合夥人的權利和義 務通過精心設計的所有權結問來協調和保證。
在風險資金的融資過程中,風險資本家個人的能力和業績有著至關重要的地位。他們購買的是資本,出售的則是自己的信譽,誘人的投資計劃和對未來收益的預期。 風險投資機構作為一種金融中介,首先從投資人那裡籌集一筆以權益形式存在的資金,然後又以掌握部分股權的形式,對一些具有成長性的企業進行投資。當創業企業經過營運、管理獲得成功後,風險投資機構再安排其股份從創業企業中退出。
Ⅲ 投資型金融機構包括哪些
1.證券公司。證券公司從事證券自營業務和證券資產管理業務,以自己的名義或代其客戶進行證券投資。
2.銀行業金融機構。但在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從事住手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事業投資。在國外,有些國家允許銀行進行投資。
3.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是全球最重要的機構投資者之一,曾一度超過投資基金成為投資規模最大的機構投資者,除大量投資於各類政府債券、高等級公司債券外,還廣泛涉足基金和股票投資。
4.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在我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是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規定,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投資於中國證券市場,並取得國這外匯管理局額度批準的中國境外基金管理機構、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以及其他資產管理機構。QFII可以投資於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債券、證券投資基金、權證等。
5.主權財富基金。隨著國際經濟、金融形勢的變化,日前不少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擁有了大量的官方外匯儲備,為管理好這部分資金,成立了代表國家進行投資的主權財富基金。例如成立於2007年9月29日的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投公司」)被視為中國主權財富基金的發端。
6.其他金融機構。包括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這些機構通常也在自身章程和監管機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證券投資。
Ⅳ 投資性金融機構的區別
投資性金融機構與銀行最本質的區別在於,投資性金融機構沒有結算業務,因而不具有信用創造功能。一般而言,銀行在貸款過程中創造貨幣,即它在轉移貸款使用權時,通過自身存貸款機制,可增加貨幣供給和需求量,從而創造貨幣。而投資性金融機構僅僅在貨幣存量既定的條件下轉移資金,不增加貨幣供應總量,它改變的是存量結構,影響的是貨幣周轉率,不具有信用創造功能。
由於具有信用創造功能,並對金融和經濟形勢的波動影響較大,因而銀行受到政府的管制較嚴,同時往往成為中央銀行執行貨幣政策時的主要調節對象。相比之下,投資性金融機構的活動由於與貨幣供給的增減沒有直接的聯系,受到政府的管制相對要少。
Ⅳ 金融機構有哪些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等。
1、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
中國的中央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
2、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縮寫為CB,是銀行的一種類型,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
主要的業務范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一般的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業務。
3、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創立,以貫徹政府的經濟政策為目標,在特定領域開展金融業務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專業性金融機構。
實行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相分離,組建政策性銀行,承擔嚴格界定的政策性業務,同時實現專業銀行商業化,發展商業銀行,大力發展商業金融服務以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4、信用合作社
農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稱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簡稱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5、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一種以受託人的身份,代人理財的金融機構。它與銀行信貸、保險並稱為現代金融業的三大支柱。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資金和財產委託、代理資產保管、金融租賃、經濟咨詢、證券發行以及投資等。
Ⅵ 金融機構包括什麼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等各回類銀行和信用合作社、信託答投資公司、投資基金、財務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保險公司等實際上構成一個體系。金融機構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創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動參與者之間推進資金流轉。
Ⅶ 投資性金融機構的簡介
按服來務或經營的內容不同來源劃分,投資性金融機構可分為證券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證券交易組織機構、證券結算登記機構、證券金融公司、投資基金以及與證券業務相關的各類事務所等。但是,現實中的投資性金融機構並不都是按服務或經營內容的嚴格分工而存在的,尤其是被冠以「投資銀行」或「證券公司」、「實業銀行」、「商人銀行」、「投資公司」等的機構,多以綜合經營證券投資業務為特徵,人們習慣上把這些機構從事的以證券投資為主要內容的業務稱為投資銀行業務,以區別於以存貸款業務為主的商業銀行業務。
Ⅷ 中國的三大金融機構有那些
中國的三大金融機構是銀行、保險、證券。
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金融機構編碼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從宏觀層面統一了中國金融機構分類標准,首次明確了中國金融機構涵蓋范圍,界定了各類金融機構具體組成,規范了金融機構統計編碼方式與方法。
該《規范》對金融機構的分類:
貨幣當局
1、中國人民銀行;
2、國家外匯管理局。
監管當局
1、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2、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
1、銀行;
2、城市信用合作社(含聯社);
3、農村信用合作社(含聯社);
4、農村資金互助社;
5、財務公司。
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
1、信託公司;
2、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3、金融租賃公司;
4、汽車金融公司;
5、貸款公司;
6、貨幣經紀公司。
證券業金融機構
1、證券公司;
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3、期貨公司;
4、投資咨詢公司。
(8)投資性的金融機構有擴展閱讀
金融機構通常提供以下一種或多種金融服務:
1、在市場上籌資從而獲得貨幣資金,將其改變並構建成不同種類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資產,這類業務形成金融機構的負債和資產。這是金融機構的基本功能,行使這一功能的金融機構是最重要的金融機構類型。
2、代表客戶交易金融資產,提供金融交易的結算服務。
3、自營交易金融資產,滿足客戶對不同金融資產的需求。
4、幫助客戶創造金融資產,並把這些金融資產出售給其他市場參與者。
5、為客戶提供投資建議,保管金融資產,管理客戶的投資組合。
上述第一種服務涉及金融機構接受存款的功能;第二和第三種服務是金融機構的經紀和交易功能;第四種服務被稱為承銷功能,提供承銷的金融機構一般也提供經紀或交易服務;第五種服務則屬於咨詢和信託功能。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金融機構
Ⅸ 存款性金融機構有哪些
國有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興業銀行中信銀行、中國光大銀行、平安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渤海銀行、廣東發展銀行、華夏銀行、恆豐銀行、浙商銀行;
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城市商業銀行:北京銀行、吉林銀行、江蘇銀行、大連銀行、寧波銀行,等一百多家。
農村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