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為銀行員工對互聯網金融怎麼理解
如果把銀行業推出的網上銀行等業務也作為互聯網金融,那麼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已有十多年。但互聯網金融真正成為一個熱詞是在2013年。這一年,以余額寶為代表的網上理財產品大量出現。它們能隨時消費支付和轉出,但回報率遠遠高於銀行活期存款利率。各種「寶」吸引了大量資金,導致銀行存款出現大搬家。前不久,一篇題為《取締余額寶》的博客文章,引發了對余額寶的激烈爭論,使社會公眾更加關注互聯網金融。
對於什麼是互聯網金融,目前沒有一個權威的定義,歸結起來大致有兩種說法。一種說法認為,互聯網金融就是互聯網與金融的結合,是藉助於互聯網技術和移動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的新興金融模式。按照這樣的理解,任何涉及廣義金融的互聯網應用都是互聯網金融,它既包括以銀行為主的傳統金融業把互聯網作為新的業務渠道,為客戶提供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也包括互聯網企業向金融領域滲透後提供的各種金融服務。另一種說法認為,只有互聯網企業介入金融領域,才是互聯網金融。照此說法,銀行推出的網上銀行、電子銀行等業務不是互聯網金融,而屬於「金融互聯網」,即傳統金融服務的網路化;只有互聯網企業推出的第三方支付、在線理財、金融電子商務、眾籌融資等屬於互聯網金融的范疇。筆者更傾向於第一種觀點,即把互聯網金融看作是互聯網與金融的深度融合。金融機構是金融體系的主體,把金融機構排除在互聯網金融之外是不現實的。互聯網金融對未來金融業的影響將更加深刻,甚至會顛覆傳統的金融模式。但這種改變,不大可能由互聯網企業單獨完成,更可能由互聯網企業和金融機構共同推動。
互聯網企業對傳統金融業已經形成了非常現實的沖擊,但這樣的沖擊未必是壞事。從目前來看,它能促進金融業加快市場化,提高金融市場的效率。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區別不僅僅在於金融業務所採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是它具有「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特徵。通過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等工具,可以使傳統金融業務透明度更高、參與面更廣、協作性更好、中間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互聯網企業在金融領域的滲透,迫使銀行、基金、券商等機構調整戰略,吸收互聯網技術,以適應全新的金融業態。它們必須將更多傳統業務的運營嫁接到互聯網上,或者基於互聯網本身的特質,創新設計新的金融服務功能和業務種類。這些都將促進傳統金融機構提供更好的服務,以滿足各類客戶的要求。
互聯網企業推出的很多金融服務和金融產品,填補了傳統金融機構的一些業務盲區。例如,眾籌融資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傳統金融制度下的小微貸款難問題,余額寶等在線理財產品則使那些並不富裕的社會公眾也能從短期閑置的小額資金中獲取較高回報。可以說,互聯網企業既適應了社會發展的要求,也滿足了人們的需要。
但我們也應認識到,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金融,互聯網企業的優勢在於互聯網技術,這一優勢未必是金融領域最核心的優勢。互聯網企業能否對技術風險、市場風險、業務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實現有效預測和控制,這依然有待驗證。目前,互聯網金融領域還存在著企業資金實力不雄厚,內控機制不完善,缺乏行業規范,相關法律法規和交易監管體系不健全,以及計算機網路系統的缺陷、虛假賬號、手機木馬、電腦黑客、釣魚網站等問題,這些都會給互聯網金融帶來資金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風險。對此,金融監管者、互聯網企業以及互聯網金融產品的使用者和購買者都應該有清醒的認識,並採取相應的風險防範措施。
2. 目前面對互聯網金融高進入壁壘,新進企業應當如何做
目前面對互聯網金融高進入壁壘,新晉企業應當如何做這個?我覺得最主要的還是打好基礎吧。
3. 互聯網金融包括哪些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域。互聯網金融與傳統回金融的區答別不僅僅在於金融業務所採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於金融參與者深諳互聯網「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精髓,通過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等工具,使得傳統金融業務具備透明度更強、參與度更高、協作性更好、中間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徵。理論上任何涉及到了廣義金融的互聯網應用,都應該是互聯網金融,包括但是不限於為第三方支付、在線理財產品的銷售、信用評價審核、金融中介、金融電子商務眾籌創富通寶等模式。
互聯網金融不是互聯網和金融業的簡單結合,而是在實現安全、移動等網路技術水平上,被用戶熟悉接受後(尤其是對電子商務的接受),自然而然為適應新的需求而產生的新模式及新業務。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已經歷了網上銀行、第三方支付、個人貸款、企業融資等多階段,並且越來越在融通資金、資金供需雙方的匹配等方面深入傳統金融業務的核心。
4. 互聯網金融都包括什麼具體分幾類
互聯網金融簡單的講就是把金融業務放在網路平台上來做,目前最主要有六專大模式:
1、第三方支付屬 如支付寶
2、P2P網路貸款平台 如拍拍貸
3、大數據金融 如阿里小貸
4、眾籌 如創投圈 天使匯
5、信息化金融機構 如各大銀行的電商平台
6、互聯網金融門戶 如銀率網
5. 如何看待互聯網對於金融企業營銷的影響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和互聯網結合的新型金融模式,支付寶、余額寶、網路信用卡這些都是我們身邊常見互聯網金融。新模式往往有著超強的顛覆力量,這或許也是還沒准備好的傳統力量不願意看到的。近日,網路信用卡暫停,金融圈一致指向央行護犢銀聯。馬雲在近日發言中也坦言「有時候,打敗你的不是技術,可能只是一份文件」。互聯網金融孰是孰非,讓我來為您帶來的分析。
最近一段時間,人們對互聯網金融展開了熱烈討論,但觀點卻存在很大分歧。我們認為有必要從理論根基上理清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業務的區別,以確定互聯網金融創新的本質。這不但有助於監管部門引入恰當的監管措施,也有助於金融機構(包括互聯網金融企業與傳統金融機構)合理布局自身的業務拓展。對投資者而言,搞清楚互聯網金融的本質特徵對於預測這些新的商業模式的可持續性、從而預測相關企業和上市公司的發展前景也很有益處。
我認為,目前絕大多數互聯網金融產品和商業模式所帶來的主要是技術層面的改善或創新。它們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卻無法明顯降低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因此應該達不到「去中介化」的效果,也就不可能「顛覆」傳統金融業。
網路競爭中「贏者通吃」的特性意味著,估計僅有少數的互聯網金融平台可以生存,而絕大多數規模較小的互聯網金融平台估計都難以存活太久。不過,那些可以生存的互聯網金融平台(如愛錢進www.iqianjin.com)將來很有可能成功躋身於大型甚至超大型金融機構之列。
對於互聯網金融這一新生事物,我建議監管部門採取一種既大力支持和鼓勵、又密切跟蹤和監管的開放態度。鑒於互聯網金融並未改變金融業的本質,對它的監管也應該秉承與傳統金融監管一致的原則與框架,避免出現監管中的不公平或造成潛在的風險隱患。但值得指出的是,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順應了中國金融改革的大方向,成為了倒逼金融放鬆管制、打破改革惰性的急先鋒。因此,監管部門應該借力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而積極推動金融放鬆管制的進程,給傳統金融機構松綁,而不是簡單地套用現行法規、把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扼殺於襁褓之中。
一、互聯網金融與信息不對稱
互聯網金融這個名詞包含兩個組成部分:互聯網和金融。因此,研究互聯網金融,必須同時分析這兩個部分,缺一不可。
目前比較流行的觀點是,人們把傳統金融機構(如銀行、保險公司、基金、證券公司等)使用互聯網來展示和營銷其產品和業務的做法稱作「金融互聯網」,而把互聯網企業介入金融服務領域的做法稱為「互聯網金融」。這種定義雖然簡便易懂,但它只是區分了金融業務的操作主體(即互聯網企業或傳統金融機構),而沒有解釋二者在經營模式上的區別。
以P2P網貸為例,雖然互聯網技術的存在使得大量的潛在貸款人(lender)可以通過P2P網貸平台的網頁直接了解到大量借款人(borrower)及其項目信息,甚至可以通過大量的互聯網搜索引擎查詢到大量的關聯信息,但這並不意味著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就可以大幅度降低。這是因為,無論互聯網上的信息有多麼豐富,也無法囊括所有實體經濟與商業活動的信息。至少到目前為止,我們必須承認,絕大部分的實體經濟與商業活動的信息仍然存在於線下,而線上的信息雖然高速增長並且規模驚人,但與實體經濟與社會所產生與存在的信息量相比卻也只是滄海一粟。
二、互聯網金融與網路效應
我們認為,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區別,不僅在於新興信息技術所帶來的交易成本的下降。更重要的是,互聯網作為現實社會中各種真實與虛擬網路中的一種,它可以創造、培育和利用網路效應。這是網路行業(包括互聯網行業)與絕大多數普通行業的一大區別。
三、網路效應的威力與互聯網精神
網路效應的威力在於,一旦網路的規模達到一定水平,網路的擴張將變成內生的、自我實現的、甚至無法阻止的。但是反過來,如果網路規模達不到一定的臨界點,這個網路將無法生存,很快會走向滅亡。
比如,微信之所以如此強大而具有吸引力,而其它幾個後發的基於移動端的社交網路卻難成氣候,就是因為微信已經集聚了海量的用戶群,其龐大的網路效應使得老用戶很難割捨,而新用戶則會競相加入。
正是由於這一原因,互聯網企業在成立初期,為了擴大網路的規模、達到這一必要的臨界點,往往不惜做賠本買賣來吸引客戶。這被很多人戲稱為「互聯網精神」。所有互聯網企業都明白,如果他們的客戶資源達不到某個量級,不管他們前期投入多少,這個網路註定是要失敗的。而如果他們能夠很快把客戶數量提升到這個臨界點,那麼它們的網路就可進入自我催生的正反饋狀態里,前期的虧損可以輕松地被未來的盈利所補償。這就是它們為什麼要不惜血本來增加客戶資源。美國公司亞馬遜、雅虎等著名的互聯網公司都是很好的例子。
四、互聯網金融的誕生
我認為,互聯網金融的產生是一個水到渠成的現象,它是互聯網企業依託其所培育的互聯網商務網路、對其客戶所提供的一種自然的附加服務。這些附加的金融服務有助於改善客戶體驗、提高服務效率、增強消費者福利,因此是互聯網商業模式發展過程中不可阻擋的趨勢。
我以阿里巴巴為例,來展示一個互聯網商務平台如何藉助網路效應而介入金融服務領域。阿里巴巴的金融業務發展路徑很清晰,也是順理成章、水到渠成的。它開始於最初的單邊及兩邊網路平台(阿里巴巴、淘寶、天貓)。這些網路平台的電子商務業務需要便捷的網路支付工具來支持,以方便網路客戶的交易與支付需求。所以阿里巴巴推出了支付寶,作為網路支付的手段,從而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身份進入了金融服務領域。
五、傳統金融機構的應對
以上分析表明,互聯網金融的出現是一個水到渠成的必然現象,它是互聯網企業依託其所培育的互聯網商務網路、對其客戶所提供的一種附加的增值服務。從理論層面來看,雖然互聯網金融企業推出了一系列令人耳目一新的產品和商業模式,但它們並不能實現「去中介化」的目標,也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因此,它們所推出的產品和採用的商業模式,也完全可以被傳統金融機構所學習和利用。只要傳統金融機構不固步自封,它們中的絕大部分應該可以經受住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沖擊,在金融服務的市場中保留自己的一席之地。
六、結論
我認為,互聯網金融的出現是一個水到渠成、不可阻擋的趨勢,它是互聯網企業依託其所培育的互聯網商務網路、對其客戶所提供的一種自然的附加服務。這些附加服務有助於改善客戶體驗、提高服務效率、增強消費者福利,對中國經濟的發展和轉型、以及提升中國金融業的服務品質都意義重大。
從理論層面來看,雖然互聯網金融企業推出了一系列令人耳目一新的產品和商業模式,但它們並不能實現「去中介化」的目標,也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因此,它們所推出的產品和採用的商業模式,也完全可以被傳統金融機構所學習和利用。只要傳統金融機構不固步自封,它們中的絕大部分應該可以經受住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沖擊,在金融服務的市場中保留自己的一席之地。
然而,由於網路效應的存在,即便傳統金融企業可以同樣使用互聯網作為一個新的營銷渠道和手段,它們卻並不一定可以收復失地。對於那些存在明顯的網路效應的互聯網商業模式來講,網路效應的巨大威力使得那些已經積聚了海量客戶的互聯網商業平台可以輕松地植入金融服務功能,迅速擴張其金融版圖,令傳統金融機構無法阻擋。與此同時,由於網路效應存在規模臨界點的要求以及近似於「贏者通吃」的特性,很多互聯網金融企業不得不被迫涉足金融服務業,以便為網路的參與者提供越來越完善和便捷的服務,從而鞏固和增強自身網路的網路效應,防止被競爭對手網路所超越。但「贏者通吃」的特性意味著,未來僅有少數的互聯網金融平台可以生存,而絕大多數規模較小的互聯網金融平台估計都難以存活太久。
6. 互聯網金融服務有哪些創新模式
互聯網金融的演化過程實質上是互聯網技術與金融服務的融合過程。互聯網金融服務未脫離存、貸、匯、投資理財等金融功能,並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同時,互聯網金融顯著提升了金融服務的效率,拓寬了金融服務的渠道,豐富了金融服務的模式。憑借互聯網技術,互聯網企業介入傳統商業銀行的支付、融資、理財領域,實現了金融服務模式的創新。主要互聯網金融創新特點體現在以下:
1、P2P網路借貸
點對點、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借貸。P2P網路借貸平台為借貸雙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撮合、資信評估、投資咨詢、法律手續辦理等中介服務。
2、互聯網支付
指通過計算機、手機等設備,依託互聯網發起支付指令、轉移資金的服務,其實質是新興支付機構作為中介,利用互聯網技術在付款人和收款人之間提供的資金劃轉服務,如支付寶。
3、非P2P的網路小額貸款
互聯網企業通過小額貸款公司,向旗下電子商務平台客戶提供小額信用貸款。
4、金融機構創新型互聯網平台
一是傳統金融機構為客戶搭建的電子商務和金融服務綜合平台;
二是不設立實體分支機構,完全通過互聯網開展業務的專業網路金融機構。
5、眾籌融資
通過網路平台為項目發起人籌集從事某項創業或活動的小額資金,並由項目發起人向投資人提供一定回報的融資模式。
6、基於互聯網的基金銷售
基於自有網路平台的基金銷售;基於第三方網路平台的基金銷售。
7. 互聯網金融人才貌似很火的樣子,作為金融業從業人員,應該從哪幾個方面來做才能進入互聯網金融領域呢
互聯網金融行業近幾年發展速度很快,主要與線上業務結合,充分利用資金進行運作,下一步國家將出台法規進行規范,而銀行業本身的線上業務肯定會受到影響。作為電子商務的一部分,互聯網金融業發展前景非常廣闊但也存在不確定因素,既然准備進入這一領域,建議您對互聯網、電子商務有充足的了解,還有互聯網金融與網銀的根本區別,並且對電子商務企業的利弊有一個了解。我一直認為,看得透互聯網金融行業的人一定不是互聯網出身,而是金融行業出身。
總之,金融基因+互聯網環境,乘以不斷學習,一定能夠成功。
8. 哪些企業上了中國互聯網金融50強榜單
進中國互聯網金融50強榜單的有:
1.51信用卡
2.91金融
3.e租寶
4.Ppmoney
5.愛基金網
6.網路理財
7.財付通
8.籌道網
9.點融網
10.格上理財網
11.股票贏家
12.好貸網
13.好買基金網
14.匯付天下
15.積木盒子
16.金斧子
17.金聯儲
18.金信網
19.金銀貓
20.京東眾籌
21.九次方
22.連連支付
23.陸金所
24.螞蟻金服
25.民信貸
26.諾諾鎊客
27.拍拍貸
28.趣分期
29.人人貸
30.融360
31.數米基金網
32.蘇寧金融
33.隨手記
34.天天基金網
35.同盾科技
36.銅板街
37.投投
38.微貸網
39.微量網
40微眾銀行
41鑫合匯
42雪球
43.宜信財富
44.易寶支付
45.翼龍貸
46.盈盈理財
47支付寶
48眾安保險
49.眾籌網
9. 互聯網金融有哪些服務
互聯網金融是指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1] 互聯網金融不是互聯網和金融業的簡單結合,而是在實現安全、移動等網路技術水平上,被用戶熟悉接受後(尤其是對電子商務的接受),自然而然為適應新的需求而產生的新模式及新業務。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域。
眾籌
眾籌大意為大眾籌資或群眾籌資,是指用團購預購的形式,向網友募集項目資金的模式。
P2P網貸
P2P[5] (Peer-to-Peerlending),即點對點信貸。P2P網貸是指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台進行資金借、貸雙方的匹配,需要借貸的人群可以通過網站平台尋找到有出借能力並且願意基於一定條件出借的人群,幫助貸款人通過和其他貸款人一起分擔一筆借款額度來分散風險,也幫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較的信息中選擇有吸引力的利率條件。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Payment)狹義上是指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非銀行機構,藉助通信、計算機和信息安全技術,採用與各大銀行簽約的方式,在用戶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間建立連接的電子支付模式。
數字貨幣
除去蓬勃發展的第三方支付、P2P貸款模式、小貸模式、眾籌融資、余額寶模式等形式,以比特幣為代表的互聯網貨幣也開始露出自己的獠牙[6] 。
大數據金融
大數據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結構化數據,通過對其進行實時分析,可以為互聯網金融機構提供客戶全方位信息,通過分析和挖掘客戶的交易和消費信息掌握客戶的消費習慣,並准確預測客戶行為,使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平台在營銷和風險控制方面有的放矢。
金融機構
所謂信息化金融機構,是指通過採用信息技術,對傳統運營流程進行改造或重構,實現經營、管理全面電子化的銀行、證券和保險等金融機構。金融信息化是金融業發展趨勢之一,而信息化金融機構則是金融創新的產物。
金融門戶
互聯網金融門戶是指利用互聯網進行金融產品的銷售以及為金融產品銷售提供第三方服務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價」的模式,採用金融產品垂直比價的方式,將各家金融機構的產品放在平台上,用戶通過對比挑選合適的金融產品。
10. 互聯網金融是什麼
那麼現在大家探討的互聯網金融到底是什麼呢?事實上,目前業內存在的各種互聯網金融的探討,其實也一直處於概念模糊之中,各種模式,千差萬別,很難用一個統一的定義來進行界定。所以有必要進行一定程度的梳理,否則大量的討論都建立在基礎定義不同的基礎之上,很難有實質性的意義。
總體而言,目前市場上,習慣把所有涉及到金融業務的互聯網化經營模式,都定義成「互聯網金融」,當然業內還有一種傾向,其實是更直接、簡單的理解,就是只有互聯網企業,介入了金融領域,才是互聯網金融。
而金融企業使用互聯網手段,則不是互聯網金融,而習慣性界定為「金融互聯網」。這種劃分,單純的其實就主體劃分,習慣性將金融機構和互聯網企業對立起來,這種對立的後果是引發了業內大量的口水,實質的意義卻非常有限,因為人為排斥了兩者融合的可能性。
暫且撇開定義,我們就現象來看,目前最普遍定義為互聯網金融的模式,大概區分其實是四個模式。
第一個模式是線上P2P模式,(當然P2P背後也開始了很大的分化,拍拍貸模式,人人貸等模式,陸金所、有利網模式等,至於宜信模式,我個人認為是屬於P2P模式,但是更多是線下運作的概念,跟互聯網關系不大,所以暫不為定義互聯網金融。)還有一系列眾籌網站(這個模式目前處於起步階段,國外發展有一定的成績,國內暫時沒看到太多的實質性業務網站,點名時間是個代表,但是帶有一定的公益特徵,還有待觀望)。
第二個模式是以阿里、京東為代表的電商介入金融領域,所形成的各自互聯網金融模式,阿里最具代表性,衍生的金融模式也較多。
第三個模式其實是涉及到銀行支付結算體系的第三方支付,市場上存在了以支付寶、財付通為代表的200多家支付企業。
第四個模式則是大量的互聯網企業介入的金融服務領域,他們更多還是以服務金融機構為主要運營模式,本身不介入金融領域,例如東方財富網等基金代銷網站,還有如融360、好貸網的金融信息服務模式的網站。
如果還有一塊互聯網金融模式的話,那就是比特幣的出現,很多人把比特幣跟Q幣等同,我認為兩者是截然不同的。Q幣背後是等值人民幣作為信用基礎的,所以Q幣的誕生過程是不創造信用的,社會總體貨幣體系是均衡的。無論你怎麼玩Q幣,都不會給社會貨幣總量產生沖擊。
而比特幣不是,比特幣其實理論上是創造了一種貨幣體系,他存在的信用基礎是人們基礎於對恆定貨幣總量的預期,這種貨幣體系,創造了信用,理論上可以理解為發行了新的貨幣,規模如果足夠大,對社會會產生各種沖擊。
我自己對金融的理解,金融背後第一屬性絕對是政治屬性,也就意味著社會不可能產生脫離政治屬性的金融體系,比特幣的悖論就出現了,如果自娛自樂,那跟金融本質是無關的,一旦影響社會貨幣體系,必須納入監管。去中心化的比特幣,也就只是政治體系裡發行多元化貨幣的一種,所謂的顛覆也就無從談起。
目前市場上,最熱門討論最多的互聯網金融模式是P2P模式和阿里模式,P2P的發展從07年開始,到09年之後發展非常迅速,引起的關注也越來越多,由於進入門檻較低,監管空白,使得這個模式從一開始就處於了充分競爭的格局,為了保持各自的競爭優勢,P2P開始了出現各種分化,分化的背後使得大量的P2P模式。
總體而言,已經脫離了其最早誕生時候的初衷,現在的P2P的本質其實已經是批了互聯網外衣的金融機構了,只是這樣的金融機構沒有牌照準入,也沒有監管涉及,通過這一次金融改革的方向後,未來肯定不僅會發展得很好,而且也會有相應政策來維護這個新新的市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