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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金融機構

發布時間:2020-11-24 21:45:19

A. 互聯網金融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主要模式如下:

眾籌
眾籌大
意為大眾籌資或群眾籌資,是指用團購預購的形式,向網友募集項目資金的模式。眾籌的本意是利用互聯網和SNS傳播的特性,讓創業企業、藝術家或個人對公眾
展示他們的創意及項目,爭取大家的關注和支持,進而獲得所需要的資金援助。眾籌平台的運作模式大同小異——需要資金的個人或團隊將項目策劃交給眾籌平台,
經過相關審核後,便可以在平台的網站上建立屬於自己的頁面,用來向公眾介紹項目情況。[3]
P2P網貸
P2P[4] (Peer-
to-Peerlending),即點對點信貸。P2P網貸是指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台進行資金借、貸雙方的匹配,需要借貸的人群可以通過網站平台尋找到有
出借能力並且願意基於一定條件出借的人群,幫助貸款人通過和其他貸款人一起分擔一筆借款額度來分散風險,也幫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較的信息中選擇有吸引力的利
率條件,比如貸貸巴等。

兩種運營模式,第一是純線上模式,其特點是資金借貸活動都通過線上進行,不結合線下的審核。通常這些企業採取的審核借款人資質的措施有通過視頻認證、查看銀行流水賬單、身份認證等。第二種是線上線下結合的模式,借款人在線上提交借款申請後,平台通過所在城市的代理商採取入戶調查的方式審核借款人的資信、還款能力等情況。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Payment)狹義上是指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非銀行機構,藉助通信、計算機和信息安全技術,採用與各大銀行簽約的方式,在用戶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間建立連接的電子支付模式。

根據央行2010年在《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給出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的定義,從廣義上講第三方支付是指
非金融機構作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網路支付、預付卡、銀行卡收單以及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第三方支付已不僅僅局限於最初的互聯網支
付,而是成為線上線下全面覆蓋,應用場景更為豐富的綜合支付工具。
數字貨幣
除去蓬勃發展的第三方支付、P2P貸款模式、小貸模式、眾籌融資、余額寶模式等形式,以比特幣為代表的互聯網貨幣也開始露出自己的獠牙[5] 。

以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為
代表的互聯網貨幣爆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比其他任何互聯網金融形式都更具顛覆性。在2013年8月19日,德國政府正式承認比特幣的合法「貨幣」地位,
比特幣可用於繳稅和其他合法用途,德國也成為全球首個認可比特幣的國家。這意味著比特幣開始逐漸「洗白」,從極客的玩物,走入大眾的視線。也許,它能夠催
生出真正的互聯網金融帝國。

比特幣炒得火熱,也跌得慘烈。無論怎樣,這場似乎曾經離我們很遙遠的互聯網淘金盛宴已經慢慢走進我們的視線,它讓人
們看到了互聯網金融最終極的形態就是互聯網貨幣。所有的互聯網金融只是對現有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提出挑戰,將來發展到互聯網貨幣的形態就是對央行的挑
戰。也許比特幣會顛覆傳統金融成長為首個全球貨幣,也許它會最終走向崩盤,不管怎樣,可以肯定的是,比特幣會給人類留下一筆永恆的遺產。[5]
大數據金融
大數據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結構化數據,通過對其進行實時分析,可以為互聯網金融機構提供客戶全方位信息,通過分析和挖掘客戶的交易和消費信息掌握客戶的消費習慣,並准確預測客戶行為,使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平台在營銷和風險控制方面有的放矢。

基於大數據的金融服務平台主要指擁有海量數據的電子商務企業開展的金融服務。大數據的關鍵是從大量數據中快速獲取有用信息的能力,或者是從大數據資產中快速變現利用的能力。因此,大數據的信息處理往往以雲計算為基礎。
金融機構
所謂信息化金融機構,是指通過採用信息技術,對傳統運營流程進行改造或重構,實現經營、管理全面電子化的銀行、證券和保險等金融機構。金融信息化是金融業發展趨勢之一,而信息化金融機構則是金融創新的產物。

從金融整個行業來看,銀行的信息化建設一直處於業內領先水平,不僅具有國際領先的金融信息技術平台,建成了由自助銀
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和網上銀行構成的電子銀行立體服務體系,而且以信息化的大手筆——數據集中工程在業內獨領風騷,其除了基於互聯網的創新金融服務之
外,還形成了「門戶」「網銀、金融產品超市、電商」的一拖三的金融電商創新服務模式。
金融門戶
互聯網金融門戶是指利用互聯網進行金融產品的銷售以及為金融產品銷售提供第三方服務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價」的模式,採用金融產品垂直比價的方式,將各家金融機構的產品放在平台上,用戶通過對比挑選合適的金融產品。

互聯網金融門戶多元化創新發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財投資服務和理財產品的第三方理財機構,提供保險產品咨詢、比價、購買服務的保險門戶網站等。這種模式不存在太多政策風險,因為其平台既不負責金融產品的實際銷售,也不承擔任何不良的風險,同時資金也完全不通過中間平台。[3]

B. 具有銀行業金融機構資質的互聯網平台有哪些

條為維護金融秩序穩定,規範金融機構管理,保障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是金融機構的主管機關,依法獨立履行對各類金融機構設立、變更和終止的審批職責,並負責對金融機構的監督和管理。任何地方政府、任何單位、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審批或干預審批。
對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金融機構或經營金融業務的,各金融機構一律不得為其提供開戶、信貸、結算及現金等服務。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金融機構是指下列在境內依法定程序設立、經營金融業務的機構:
(一)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合作銀行、城市或農村信用合作社、城市或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及郵政儲蓄網點;
(二)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
(三)證券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證券交易中心、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公司;
(四)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融資公司、融資中心、金融期貨公司、信用擔保公司、典當行、信用卡公司;
(五)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
第四條金融業務是指存款、貸款、結算、保險、信託、金融租賃、票據貼現、副資擔保、外匯買賣、金融期貨、有價證券代理發行和交易,以及經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金融業務。
第五條金融機構應冠有本規定第三條所列金融機構專用名稱,非金融機構一律不得冠有上述名稱或與其近似的名稱。
第六條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實行許可證制度。對具有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頒發《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對不具備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頒發《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者,一律不得經營金融業務

C. 網路金融的存在的問題

經營水平不高
一是無純粹的網上金融機構,現有網上業務規模不大。有無純粹的網上金融機構是判斷一國網路金融發展程度高低的標准之一。我國尚無純粹的網上金融機構,網上服務大多通過金融機構自己的網站和網頁提供,業務規模有限,收入水平不高,基本上處於虧損狀況;
二是網上金融業務具有明顯的初級特徵。我國的網路金融產品和服務大多是將傳統業務簡單地「搬」上網,更多地把網路看成是一種銷售方式或渠道,忽視了網路金融產品及服務的創新潛力;
三是網路金融各業發展不平衡。銀行業、證券業的網路化程度大大高於保險業及信託業,這種結構的不平衡,不僅影響到網路金融業的整體推進,還有可能會影響網路金融的穩定及健康發展。
2.未能進行有效的統一規劃
我國網路金融的發展因缺乏宏觀統籌,各金融機構在發展模式選擇、電子設備投入、網路建設諸方面不僅各行其道,甚至還相互保密、相互設防,造成信息、技術、資金的浪費和內部結構的畸形,不僅不利於形成網路金融的發展,還有可能埋下金融業不穩定的因素。
3.立法滯後
一是與市場經濟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網路金融立法滯後。20世紀90年代,美國頒布了《數字簽名法》、《統一電子交易法》等法律,解決了電子簽名和電子支付的合法性問題。英國通過2000年5月施行的《電子通信法案》,也確定了電子簽名和電子證書的法律地位,為網路金融的發展掃清了障礙。我國此類法律極為有限,只有《網上證券委託暫行管理辦法》、《證券公司網上委託業務核准程序》、《關於鼓勵利用INTERNET進行交易條例》等幾部法規,並且涉及的僅僅是網上證券業務的一小部分。直到2001年7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才頒布《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這個部門規章過於簡單、量化標准幾乎沒有,可操作性差;
二是與傳統金融業務健全的法律體系相比,網路金融立法同樣滯後。面對網路金融的發展和電子貨幣時代的到來,需要進一步研究對現行金融立法框架進行修改和完善,適當調整金融業現有的監管和調控方式,以發揮其規范和保障作用,促進網路金融積極穩妥地發展。
4.缺乏專利意識
隨著外資金融機構加入我國網路金融的競爭,中資金融機構的軟肋正在凸現,這個軟肋不僅僅是技術問題,而且還有意識問題。自1996年起,花旗銀行已向中國國家專利局申請了19項「商業方法類」發明專利,這些已申請專利多是配合新興網路技術或電子技術而開發的金融服務和系統方法。目的是為了控制電子銀行的核心技術,樹立網上銀行的領導地位。盡管中國尚未批准其申請的任何一項專利,但是根據專利申請「先申請先授權」的原則,一旦中國通過相關的法律,允許申請此類專利,中資銀行進入某些市場將面臨困難,要麼交納較高的專利費,要麼被迫退出,甚至不得不支付罰款。即便中國不授權此類專利,當中資銀行進入美國或者其它國際市場時,則必須面對花旗的專利壁壘。截至2001年,花旗銀行總共取得的64項美國專利中,與網上銀行相關的商業方法專利佔了2/3.而中資金融機構對金融產品專利保護尚無概念,更談不上制定相關的專利戰略了。
5.體制性障礙不利於深化發展
我國實行的嚴格分業經營體制或許可以降低整個體系的風險,但各金融機構不能通過多元化經營分散自身風險,並且分業體制一開始就劃分了網路金融各業的業務范圍,削弱了它們的發展潛力,影響甚至抑制了我國網路金融的演進。另外,金融消費者無法享受到「網路金融超市」帶來的全方位金融服務,也造成了網路金融效用的巨大損失。
互聯網金融企業社會責任自律聯盟,在日前由新華網主辦的「展望2015?互聯網金融企業社會責任年度峰會」上宣布成立,同時發布了互聯網金融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白皮書。
當前,隨著大數據、雲計算、社交網路、通訊技術的發展,我國互聯網金融創新發展呈現多元化趨勢。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不僅需要創新,還需要監管和自律。為引導互聯網金融企業切實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峰會上啟動了「互聯網金融企業社會責任自律聯盟、互聯網金融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白皮書」項目。並發布了「2014年度互聯網金融網路輿情關注度排行」、「2014年度互聯網金融在線平台用戶體驗滿意度調查報告」等 。

D. 只有金融機構才可以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

繼網貸平檯布局交易所後,第三方支付機構也開始布局金融資產交易所業務。北京商報記者獲悉,匯付天下日前與成都市政府出資成立了成都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匯付天下有限公司高級副總裁張林超擔任成都金融資產交易中心董事長。匯付天下相關負責人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未來匯付天下將向綜合金融集團轉型,交易所只是布局的一塊業務。而鴻運通平台在2015年6月26號與第三方支付公司匯付天下簽訂了監管合同,嚴格隔離信息流個資金流,做誠信網貸平台,促進健康持續發展。鴻運通希望能幫助您化解看似高深的理財投資,將各種復雜的理財產品變成讓所有人都看得懂的理財計劃,鴻運通正式憑借著成熟、嚴謹的風控機制,同互聯網的便捷、透明、低成本聯系起來,建立了國內首屈一指的理財系統和產品資源。

據了解,成都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定位於以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交易為主要特色,聯合融資方、發行方、承銷方服務於資產證券化,並藉助互聯網技術增加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

此前,已有多家網貸平台宣布向金融資產交易所模式轉型,網貸平檯布局的主要原因在於規避網貸監管政策對大標限額的規定。而此前銀監會下發的《網路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徵求意見稿)》明確指出存管銀行不應外包或由合作機構承擔,不得委託網貸機構和第三方機構代開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結算資金賬戶,更加強調了銀行在網貸資金託管中的惟一監管本位,這一規定同樣導致第三方支付對網貸平台的資金託管業務無法持續下去,特別是對於之前P2P賬戶系統託管市場佔有率第一的匯付天下而言,轉型刻不容緩。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薛洪言表示,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由地方金融辦負責監管,適用於另外一個監管體系,且多有地方政府背景,在合規性上瑕疵比較少,成為互聯網金融平台轉型方向之一。目前監管機構明確了互聯網金融企業小微化經營的方向,為專注大額資產交易的交易所提供了很好的發展機會,行業整體發展前景還不錯。作為平台性企業,交易所的業務性質與支付企業比較接近,交易所的大額交易模式還可以快速做大支付企業交易量,所以支付企業轉型資產交易所會產生協同效應,是個不錯的選擇。

E. 如何落實網路安全法 金融機構 銀行

中小企業在擴大就業、推動經濟增長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具有全局和戰略性的重要意義。
一要認真落實並完善對小微企業貸款的差異化金融監管政策。對符合有關條件的小企業貸款進行專項考核,提高對小企業不良貸款比率的容忍度。
二要明確將小微企業作為重點支持對象,支持專為小微企業提供服務的金融機構。要督促各類銀行切實落實國家支持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的信貸政策。完善激勵約束機制,鼓勵各類金融機構改進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強化銀行特別是大中型銀行的社會責任。按照新的企業劃型標准,明確銀行小微企業貸款比例和增速要求,並加強統計和最終用戶監測,確保政策落實到位。清理銀行不合理收費和保證金存款要求,查處違規行為,切實降低企業信貸資金成本。
三要加大財稅政策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延長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期限,研究進一步加大政策優惠力度。
四要切實防範金融風險。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要遵循市場原則,減少行政干預,降低市場風險和道德風險。要加強對民間借貸的監管,引導其陽光化、規范化發展,發揮其積極作用。大力整頓金融秩序,採取有效措施遏制高利貸化傾向,依法打擊非法集資,妥善處理企業之間擔保、企業資金鏈斷裂問題,努力做到早發現、早處置,防止風險擴散蔓延,防範區域性風險。對已經發生的風險事件,要妥善處置,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增強市場信心。

F. 互聯網+金融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互聯網金融(ITFIN)是指以依託於支付、雲計算、社交網路以及搜索引擎、app等互聯網工具,實現資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業務的一種新興金融。互聯網金融不是互聯網和金融業的簡單結合,而是在實現安全、移動等網路技術水平上,被用戶熟悉接受後(尤其是對電子商務的接受),自然而然為適應新的需求而產生的新模式及新業務。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域。
當前互聯網+金融格局,由傳統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組成。傳統金融機構主要為傳統金融業務的互聯網創新以及電商化創新、APP軟體等;非金融機構則主要是指利用互聯網技術進行金融運作的電商企業、(P2P)模式的網路借貸平台,眾籌模式的網路投資平台,挖財類(模式)的手機理財APP(理財寶類),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
眾籌
眾籌大意為大眾籌資或群眾籌資,是指用團購預購的形式,向網友募集項目資金的模式。眾籌的本意是利用互聯網和SNS傳播的特性,讓創業企業、藝術家或個人對公眾展示他們的創意及項目,爭取大家的關注和支持,進而獲得所需要的資金援助。眾籌平台的運作模式大同小異——需要資金的個人或團隊將項目策劃交給眾籌平台,經過相關審核後,便可以在平台的網站上建立屬於自己的頁面,用來向公眾介紹項目情況。[3]
P2P網貸
P2P[4] (Peer-to-Peerlending),即點對點信貸。P2P網貸是指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台進行資金借、貸雙方的匹配,需要借貸的人群可以通過網站平台尋找到有出借能力並且願意基於一定條件出借的人群,幫助貸款人通過和其他貸款人一起分擔一筆借款額度來分散風險,也幫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較的信息中選擇有吸引力的利率條件,比如貸貸巴等。
兩種運營模式,第一是純線上模式,其特點是資金借貸活動都通過線上進行,不結合線下的審核。通常這些企業採取的審核借款人資質的措施有通過視頻認證、查看銀行流水賬單、身份認證等。第二種是線上線下結合的模式,借款人在線上提交借款申請後,平台通過所在城市的代理商採取入戶調查的方式審核借款人的資信、還款能力等情況。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Payment)狹義上是指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非銀行機構,藉助通信、計算機和信息安全技術,採用與各大銀行簽約的方式,在用戶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間建立連接的電子支付模式。
根據央行2010年在《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給出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的定義,從廣義上講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機構作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網路支付、預付卡、銀行卡收單以及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第三方支付已不僅僅局限於最初的互聯網支付,而是成為線上線下全面覆蓋,應用場景更為豐富的綜合支付工具。
數字貨幣
除去蓬勃發展的第三方支付、P2P貸款模式、小貸模式、眾籌融資、余額寶模式等形式,以比特幣為代表的互聯網貨幣也開始露出自己的獠牙[5] 。
以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為代表的互聯網貨幣爆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比其他任何互聯網金融形式都更具顛覆性。在2013年8月19日,德國政府正式承認比特幣的合法「貨幣」地位,比特幣可用於繳稅和其他合法用途,德國也成為全球首個認可比特幣的國家。這意味著比特幣開始逐漸「洗白」,從極客的玩物,走入大眾的視線。也許,它能夠催生出真正的互聯網金融帝國。
比特幣炒得火熱,也跌得慘烈。無論怎樣,這場似乎曾經離我們很遙遠的互聯網淘金盛宴已經慢慢走進我們的視線,它讓人們看到了互聯網金融最終極的形態就是互聯網貨幣。所有的互聯網金融只是對現有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提出挑戰,將來發展到互聯網貨幣的形態就是對央行的挑戰。也許比特幣會顛覆傳統金融成長為首個全球貨幣,也許它會最終走向崩盤,不管怎樣,可以肯定的是,比特幣會給人類留下一筆永恆的遺產。[5]
大數據金融
大數據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結構化數據,通過對其進行實時分析,可以為互聯網金融機構提供客戶全方位信息,通過分析和挖掘客戶的交易和消費信息掌握客戶的消費習慣,並准確預測客戶行為,使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平台在營銷和風險控制方面有的放矢。
基於大數據的金融服務平台主要指擁有海量數據的電子商務企業開展的金融服務。大數據的關鍵是從大量數據中快速獲取有用信息的能力,或者是從大數據資產中快速變現利用的能力。因此,大數據的信息處理往往以雲計算為基礎。
金融機構
所謂信息化金融機構,是指通過採用信息技術,對傳統運營流程進行改造或重構,實現經營、管理全面電子化的銀行、證券和保險等金融機構。金融信息化是金融業發展趨勢之一,而信息化金融機構則是金融創新的產物。
從金融整個行業來看,銀行的信息化建設一直處於業內領先水平,不僅具有國際領先的金融信息技術平台,建成了由自助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和網上銀行構成的電子銀行立體服務體系,而且以信息化的大手筆——數據集中工程在業內獨領風騷,其除了基於互聯網的創新金融服務之外,還形成了「門戶」「網銀、金融產品超市、電商」的一拖三的金融電商創新服務模式。
金融門戶
互聯網金融門戶是指利用互聯網進行金融產品的銷售以及為金融產品銷售提供第三方服務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價」的模式,採用金融產品垂直比價的方式,將各家金融機構的產品放在平台上,用戶通過對比挑選合適的金融產品。
互聯網金融門戶多元化創新發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財投資服務和理財產品的第三方理財機構,提供保險產品咨詢、比價、購買服務的保險門戶網站等。這種模式不存在太多政策風險,因為其平台既不負責金融產品的實際銷售,也不承擔任何不良的風險,同時資金也完全不通過中間平台。

成本低
互聯網金融模式下,資金供求雙方可以通過網路平台自行完成信息甄別、匹配、定價和交易,無傳統中介、無交易成本、無壟斷利潤。一方面,金融機構可以避免開設營業網點的資金投入和運營成本;另一方面,消費者可以在開放透明的平台上快速找到適合自己的金融產品,削弱了信息不對稱程度,更省時省力。
效率高
互聯網金融業務主要由計算機處理,操作流程完全標准化,客戶不需要排隊等候,業務處理速度更快,用戶體驗更好。如阿里小貸依託電商積累的信用資料庫,經過數據挖掘和分析,引入風險分析和資信調查模型,商戶從申請貸款到發放只需要幾秒鍾,日均可以完成貸款1萬筆,成為真正的「信貸工廠」。[6]
覆蓋廣
互聯網金融模式下,客戶能夠突破時間和地域的約束,在互聯網上尋找需要的金融資源,金融服務更直接,客戶基礎更廣泛。此外,互聯網金融的客戶以小微企業為主,覆蓋了部分傳統金融業的金融服務盲區,有利於提升資源配置效率,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發展快
依託於大數據和電子商務的發展,互聯網金融得到了快速增長。以余額寶為例,余額寶上線18天,累計用戶數達到250多萬,累計轉入資金達到66億元。據報道,余額寶規模500億元,成為規模最大的公募基金。
管理弱
一是風控弱。互聯網金融還沒有接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也不存在信用信息共享機制,不具備類似銀行的風控、合規和清收機制,容易發生各類風險問題,已有眾貸網、網贏天下等P2P網貸平台宣布破產或停止服務。二是監管弱。互聯網金融在中國處於起步階段,還沒有監管和法律約束,缺乏准入門檻和行業規范,整個行業面臨諸多政策和法律風險。
風險大
一是信用風險大。現階段中國信用體系尚不完善,互聯網金融的相關法律還有待配套,互聯網金融違約成本較低,容易誘發惡意騙貸、捲款跑路等風險問題。特別是P2P網貸平台由於准入門檻低和缺乏監管,成為不法分子從事非法集資和詐騙等犯罪活動的溫床。去年以來,淘金貸、優易網、安泰卓越等P2P網貸平台先後曝出「跑路」事件。
二是網路安全風險大。中國互聯網安全問題突出,網路金融犯罪問題不容忽視。一旦遭遇黑客攻擊,互聯網金融的正常運作會受到影響,危及消費者的資金安全和個人信息安全

G. 什麼是互聯網金融

互聯網金融(ITFIN)是指傳統的金融機構(線下)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轉到線上)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
互聯網金融並不是簡單的互聯網和金融業的結合,是建立在實現安全、移動等網路技術水平的基礎上的,被用戶熟悉接受後(尤其是對電子商務的接受),自然而然為適應新的需求而產生的新模式及新業務。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的金融行業與互聯網技術相結合的新興領域。

H. 是不是網上可以查詢到公司信息,就是可靠的金融機構

不上查到的只能說明它有合法經營的權利,有執照,沒辦法判斷是不是真呢是可靠的公司。

I. 金融機構 網路營銷做什麼 知乎

1自己努力答題攢關注者,2借力別人號軟廣。
1太費勁,耗時間耗精力,效果還說不準。
2就是簡單粗暴做廣告了,直接找大號即可。
不建議1,建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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