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行構建綠色金融業務管理體系需要以下哪幾個支柱
建立完善的綠色金融業務管理體系可以有效推動綠色金融業務的健康、快速發展。從目前綠色金融業務的發展現狀來看,大部分銀行的綠色金融業務還停留在簡單的統計階段,職能一般分散在公司條線、風險條線等等,尚處於初級狀態。以筆者多年的綠色金融從業經驗,一個相對完善的綠色金融業務管理體系至少需要五大支柱:一是建立綠色金融戰略與規劃,二是構建專業的組織架構,三是不斷完善約束激勵機制,四是持續進行產品與服務的創新,五是不斷加強綠色金融專業能力建設。
支柱一:建立綠色金融戰略與規劃
根據銀監會對商業銀行《綠色信貸實施情況關鍵評價指標》的要求,「銀行機構董事會或理事會負責確定綠色信貸發展戰略,審批高級管理層制定的綠色信貸目標和提交的綠色信貸報告,監督、評估本機構綠色信貸發展戰略執行情況。」可見監管機構充分認識到銀行的最高領導機構和高管在商業銀行綠色金融頂層設計上有所作為是發展綠色金融非常重要的引擎。
支柱二:構建專業的組織架構
根據銀監會綠色信貸自評價的指導方向,建議銀行機構除了在董事會層面推動綠色信貸戰略和規劃的制定外,還可設立跨部門的綠色信貸委員會,協調相關工作。為了綠色金融業務的有序開展,建議除了建立跨部門的綠色信貸委員會之外,商業銀行可以考慮在總行成立專門的綠色金融專門部門,牽頭推動全行的綠色信貸業務工作。目前興業銀行、浦發銀行、平安銀行、北京銀行、江蘇銀行等已經在總行成立綠色金融業務主管部門或事業部或專業團隊,不斷加強綠色金融業務產品創新、市場營銷、服務方案和體制機制建設。
⑵ 構建綠色金融體系,應遵循怎樣的思路
正加快綠色金融體系建設,是實現穩增長調結構的重要舉措,是籌措環保資金的重要渠道,也是減輕財政環保支出壓力的重要途徑。當前,我國環境保護領域全社會投資與實際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社會資本參與度不高,綠色金融發展滯後。解決綠色轉型發展過程中突出的資金瓶頸,亟須發揮政府引導作用,構建綠色金融體系,創新綠色金融產品與服務。
⑶ 構建綠色金融體系對我國經濟發展及居民個人產生的積極影響
綠色金融體系意義重大,因為以往高污染高能耗的經濟模式不可專持續。任何行業的發展屬都離不開金融支持,綠色環保當然也一樣,金融扶持的介入能夠使綠色產業的發展更高效。
對於居民個人那就是可感觸得到的了,青山綠水可以極大提高幸福指數啊,誰也不希望自己和子孫後代生活在污染嚴重的環境中。
⑷ 如何構建我國綠色金融體系的基本框架
構建中國綠色金融體系
馬
駿
[摘要]中國建立綠色金融體系有助於啟動新的增長點,提升經濟增長潛力,加速產業結
構、能源結構和交通運輸結構的綠色轉型,提升經濟的技術含量,緩解環境問題對財政的壓力,維護中國負責任大國的國際形象。為了引導更多的社會資金投資於綠色產業,必須提高綠色項目的投資回報率,降低污染性項目的投資回報率,強化企業社會責任意識,促進綠色投資,強化消費者的綠色環保和消費意識。
[關鍵詞]綠色金融體系;綠色產業;綠色投資;企業社會責任;產業結構[文章編號]1009-9190(2015)05-0018-10
[JEL分類號]G21[文獻標志碼]A
OntheConstructionofChina』sGreenFinanceSystem
MAJun
[Abstract],strengthenthepotentialof
economy,,,,,maintainChina』.,it』sneededtoim-,,,promotegreeninvestment,strengthenconsumer』.
[Keywords]greenfinancesystem;greeninstry;greeninvestment;;instrialstruc-
ture
一、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當前,中國環境形勢日益嚴峻,經濟發展亟待向綠色、可持續模式轉型。建立鼓勵綠色投資、抑制污染性投資的體制機制,是推動中國經濟發展模式向綠色轉型的關鍵。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必須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必須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國務院辦公廳[2014]69號文件也要求,「一行三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支持環境服務業發展的金融政策」。
⑸ 如何提供綠色金融服務
綠色金融 指金復融部門把環境保制護作為一項基本政策,在投融資決策中要考慮潛在的環境影響,把與環境條件相關的潛在的回報、風險和成本都要融合進銀行的日常業務中,在金融經營活動中注重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以及環境污染的治理,通過對社會經濟資源的引導,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⑹ 現代金融如何提速發展
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現代化經濟發展的重心在實體經濟上,經濟的發展也離不開金融的發展。金融不僅要回歸到實體經濟本源,還應該發揮共榮共生,互相促進的作用,發展質量高、效率優、創新強、體制活、協調性好的經濟環境,為實現普惠金融,改善金融不平衡不充分發展的矛盾,起到了積極作用。
服務實體經濟是金融業的本質要求,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金融業必須要實現自身的改革和發展。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利於提高金融的供給質量,使得實體經濟融資環境逐步生態化,實現供需動態平衡。
將金融資源配置到經濟發展的重要環節和薄弱環節,更好地滿足實體經濟發展需求,從服務實體經濟質量效益入手,盡快構建適應新經濟信用管理體系,利用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催生新企業需求,創新傳統的抵押擔保方式,全面革新信用管理,建立「渠道+場景」、「線上+線下」的一體化綜合金融供給體系。
金融發展的過程中,應該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建立包容共享的綠色生態體系,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加快生態文明體系改革。綠色金融是綠色發展的重要推動力,在發展農村金融的過程中,必須持續增強綠色發展理念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發展綠色金融,把握好穩增長、調結構、控總量之間的關系,通過差異化的信貸政策,對綠色新興產業和傳統落後產業之間的信貸轉化,以資本節約、質量改善、效益提升為核心,引導資金向生態農業方向發展,構建市場為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實現綠色金融服務的多樣化,提升綠色金融發展水平。
更多金融行業動態歡迎關注民富集團百家號!
⑺ 深度研究構建綠色金融體系,應遵循怎樣的思路
我們倡導:轉變觀念和思路,加強引導,樹立綠色低碳發展觀。發展綠色低碳經濟、促進可持續發展是人類社會未來發展的必然選擇。政府部門要從政策層面上支持和引導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引導、支持社會樹立綠色發展和低碳發展的理念。以發展綠色低碳經濟實踐和探索為起點,尋求適合國情的綠色低碳經濟發展模式。為遏止氣候變化不斷惡化的勢頭,積極採取自主行動,從多種環節入手,節能減排降耗,減輕環境災害,切實履行量化減排義務我們希望:加強科技創新,提倡低碳生活,建設生態環境。世界各國、全球企業應負擔起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應對資源環境壓力。以已開展的生態環境保護治理為榜樣,尋求經濟發展新模式,承擔企業社會責任,加大節能減排和低碳技術的研發,加快節能環保和裝備的推廣應用,推動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發展低碳能源技術,推行能源高效利用、清潔能源開發、綠色GDP核算等研究,建立低碳經濟發展模式和低碳社會生活消費模式我們期待:開展低碳技術國際交流,發展碳排放權交易國際合作。加強政府間國際合作,進而推動企業合作,有序推進低碳生態產業轉移,促進低碳和生態經濟在全球的合理分布和共同發展。積極建立環境權益交易市場,探索清潔發展機制,推動全球統一碳交易市場形成,改善發展中國家的碳定價權我們努力:推廣發展低碳綠色金融的成功經驗,積極探索發展綠色低碳經濟的投融資途徑,不斷探索創新投融資機制,將減排降碳納入金融體系的服務范疇,制定和完善符合國情的促進低碳產業發展的經濟激勵措施,利用碳金融體系的支撐使碳減排獲得持續不斷的融資,從碳減排權中提高能效及可持續發展的收益,努力爭取全球低碳經濟競爭的主動權
⑻ 華夏銀行的綠色金融服務都包括了哪些內容
華夏銀行專注能效融資、清潔能源融資、環保融資和綠色裝備供應鏈融資四大領域,不斷整合綠色金融產品,豐富綠色金融服務手段,建立了包括綠色信貸、綠色租賃、綠色投資、綠色債務融資工具承銷在內的產品體系。我的答案能否幫你解決問題,如果能希望能採納下
⑼ 綠色金融是如何服務於實體經濟的。政治回答
近年來,我國日益重視對綠色金融的發展,在「十三五」規劃綱要及規劃建議中,對發展綠色金融進行了闡述;在今年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要鼓勵發展綠色金融。不僅如此,我國的綠色金融發展在政策環境、規模體量和市場建設等方面也成績斐然。一是綠色金融政策體系逐步建立。1995年,央行頒布《關於貫徹信貸政策與加強環境保護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頒布了《關於運用信貸政策促進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這標志著綠色金融正式在中國誕生。隨後央行、環保部、銀監局、證監會、保監會等部門先後出台了綠色金融相關制度文件,綠色金融制度進一步完善。2016年,由中央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國務院批准七部委發布的《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對綠色金融體系進行了頂層設計,標志著綠色金融已上升為國家戰略。二是金融機構積極實踐綠色金融。各銀行機構紛紛開展綠色金融業務,2008年10月,興業銀行成為中國首個加入「赤道原則」的銀行;2012年浦發銀行推出「綠色金融綜合服務方案2.0」。各保險公司則設立了環境責任險。三是綠色金融產品日益豐富。在政策支持下,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證券、綠色基金等綠色金融產品創新有序推進。截至2016年年末,交易商協會支持綠色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規模已超1500億元。2016年,中國發行綠色債券2300億元人民幣,佔全球綠債發行量40%左右。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方面,2013 年先後在深圳、上海、北京、廣東、天津、湖北和重慶兩省五市啟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四是綠色金融示範區啟動試點。2017年6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浙江、江西、廣東、貴州、新疆5省(區)選擇部分地方,建設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在體制機制上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中國綠色金融雖然發展成就顯著,但由於總體上仍處於起步階段,發展中還存在一些制約因素:首先是相關法律政策體系還不夠完善。表現為:首先是立法層次較低。在國家層面沒有正式法律出台,僅是一些部門規章,在相當程度上影響了監管效力;現有的制度體系操作性不強,未將綠色項目的正外部性和污染項目的負外部性體現在市場價格上,財政補貼、稅收減免和金融優惠等政策未有效跟進,金融機構開展綠色金融業務盈利性不強。其次是基礎性工作不牢固。綠色金融的概念不明確,各方對綠色金融概念的內涵和外延的理解不一致,口徑的不一致導致了數據缺乏可比性。綠色金融各項標准不完善,各方主體的責任與權利不夠具體明確。綠色金融信息披露機制不健全。再次是綠色金融市場發展不足。各相關機構「綠化」程度不夠,到目前為止,我國只有興業銀行一家「赤道銀行」,多數銀行金融機構沒有深入參與到綠色金融業務中。綠色金融總體體量較小,名義上許多銀行機構公布的綠色貸款佔比遠超90%,但實際真正用於綠色發展的資金佔比較低。綠色金融產品種類有限,以綠色信貸為主,其他直接融資業務發展相對滯後,覆蓋范圍有限。最後是中介機構、人才等配套支持不足。國內還沒有成立專門的綠色金融中介服務機構,信用評級、第三方認證、資產評估、信息咨詢、環境風險評估等專業性服務機構涉足綠色金融業務較少。
探本溯源,綠色金融是在相關政策指引下,通過貸款、債券、股票、基金、保險等金融產品和服務,將更多社會資金支持節能環保、污染防治、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等綠色項目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中國金融體系的發展,應牢記服務實體經濟的使命,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加快綠色金融體制機制創新,加大金融對改善生態環境、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等的支持,為經濟社會的轉型發展提供有力支撐。為此,筆者認為應重點做好六大體系的建設:
一是做好頂層設計,完善綠色金融制度體系。重點是以法律的形式確立綠色金融基本法律制度、綠色金融業務實施制度、綠色金融監管制度等綠色金融制度。二是加強引導,完善綠色金融政策支持體系。推進財稅政策、貨幣政策、信貸政策與產業政策的協調與配合,引導有關各方積極參與綠色金融,激發市場潛力和活力。特別是要強化市場手段,實施差別信貸政策,通過享受一定的政策利差補貼使商業銀行開展「綠色金融」業務有利可圖。三是強化考核硬約束,完善監管體系。發揮考核的導向作用,對地方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等主體分別開展綠色績效考評。金融監管當局應聯合有關部門,完善綠色金融監管指標體系,推動金融機構積極開展綠色金融。四是完善市場機制,構建全面的綠色金融市場體系。擴大綠色金融參與的市場主體,重點是調動證券、保險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積極性;創建專門的政策性綠色金融機構,對現有政策性銀行信貸進一步「綠化」;加快綠色中介機構的發展,鼓勵和支持信用評級、資產評估、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咨詢公司等中介機構開展綠色金融業務服務。五是創新業務模式,完善綠色金融產品體系。大力推進綠色信貸創新,把綠色環保理念引入信貸政策,切實增加盈利性和可操作性;積極發展綠色債券,推廣綠色證券、綠色保險、綠色基金等業務;開展綠色金融衍生工具創新,建立健全綠色金融衍生品市場,完善配套的中介服務市場;加快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六是建立健全環境成本信息系統,加快綠色金融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企業資料庫,建立公益性的環境成本核算體系,將大氣污染排放、水污染、垃圾等造成的環境成本盡可能量化,在此基礎上對企業、產業開展綠色評級試點,開展排污費收取及排污許可證發放和價格補貼、資源稅收取及企業環評等;引導投資人基於綠色要求進行投資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