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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遺產與文化產業的發展

發布時間:2020-11-25 10:05:28

㈠ 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文化產業之間存在什麼關系請聯系現實案例,分析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文化產業之間的關系。

二人轉就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它的成功範例劉老根大舞台是典型的文化產業。

㈡ 我被華中師范大學歷史學(文化遺產與文化產業)錄取了 這個專業是怎麼樣的

華師的歷史系很好,這個專業開設也是考慮到歷史要適應現實。進一步說,好好學是有前途的。優秀生可以保研可以出國,有成功範例,學校的實力很強,最差能當個中學歷史老師,有個飯碗。實在不愛好可以調劑專業。再者,國家這些年經濟發展,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這一塊很重視,中國是文化大國,政府會越來越重視文物保護工作,比如說端午申遺問題等。專業今後前景很好,看問題要看大的發展趨勢,不能為一時利益局限。還有要看自己興趣,如果你不喜歡歷史,可以進校後立即轉專業

㈢ 世界文化遺產的提出和發展

,《文化遺產報告—世界文化遺產保護運動的理論與實踐》 顧軍 苑利著

㈣ 對於民族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發展

今天是我國第二個「文化遺產日」,全國各地以「保護文化遺產、構建和諧社會」為主題,開展了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紀念和宣傳活動,營造了全民共同參與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近些年來,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文化遺產保護措施日臻完善,整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漸入佳境,成就喜人,備受矚目。

「人
事有代謝,往來成古今。」文化是歷史的積淀,是民族的記憶。在滄海桑田的社會變遷中,一個民族的風風雨雨,一個國家的浮浮沉沉,總會在歷史的備忘錄里留下痕跡。人們在思想觀念、道德情操、思維方式、個性特徵、行為模式以及想像力等各個方面的狀況,或以物質形態的古跡遺存,或以非物質形態的風情習俗,傳之後世,澤被後人。每一個民族,每一個國家,在其獨特的歷史進程中形成了獨樹一幟、別具一格的文化形態,也構成了色彩斑斕的世界文化之林。中國作為千年文明古國,更以文化的獨特性、持久性、厚重性傲立東方,著稱於世,給後人留下了蔚為壯觀的文化遺產。從這些偉大的遺產中,我們能夠明白「我們是誰」,「從哪裡來 」,「又要到哪裡去」,我們能夠繪出自己的文化圖譜,找到自身的優缺點,找到與世界對話的恰當位置。因此,文化是民族的「根」,是國家的「魂」,是我們穿越時空,保持獨立與完整,走向未來的精神紐帶。而保護這些「根」之所系、「魂」之所在的文化遺產,則是歷史賦予我們的庄嚴使命,也是我們對後代所肩負的神聖職責。

文化不能一成不變,也不能自囿於內。文化的獨特與開放、多樣與融合,往往是文化發展的一體兩面。在洶涌澎湃的現代化和全球化浪潮面前,如何處理好民族文化由傳統向現代的轉變,如何把握好民族文化由自我走向世界的分寸,是我們必須面對的文化課題,也是文化遺產保護置身其中的文化大背景。尤其對於我們這樣的發展中國家而言,現代化進程伴隨而來的文化沖突是復雜的、深刻的,如何在文化的「自卑」與「自滿」之間找到文化的「自信」,更是一件彰顯民族智慧和勇氣的事情。這樣的問題解決不好,文化發展就迷失了方向,文化遺產保護也就失去了指針。現實之中,有些地方忽視傳統與現代之間千絲萬縷的聯系,社會發展一味求「快」求「新」,致使不少文化遺產在一輪輪的「建設」熱潮中灰飛煙滅,而另有一些地方則沒有認清民族特色與外來風格之間的關系,盲目追求「與世界接軌」,造成部分文化遺跡走形變樣、不倫不類,留下了無可挽回的遺憾。因而,對於文化遺產,我們必須具備一種對歷史和民族高度負責的審慎態度,倍加珍惜,精心呵護。這也是現代文明的重要標志。

面對文化遺產保護事業所遭遇的挑戰,我們必須起而行之,群策群力。「文化遺產日」的設立,正是國家通過廣泛的宣傳和動員,意在喚起全民保護文化遺產的文化自覺。這一節日代表了我們保護文化遺產的歷史責任感和巨大決心,既是對過去工作的一種總結,也是今後努力的一個開端。縱觀這些年來我國保護文化遺產的歷程,從法律法規體系的構建到公共財政的投入,從管理體制的逐步完善到「世界文化遺產」的大力申請,我們找到了一條卓有成效的保護之路。去年頒布的《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總攬文化發展全局,規劃了藍圖,指明了方向。而在剛剛舉辦的「成都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節」上,我們與世界各國一起分享了成就與經驗,並與之達成了廣泛的合作與共識,為我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贏得了世界聲譽。

「文化遺產日」只有短短的一天,但我們相信,經過堅持不懈的努力,文化遺產保護必將成為每一位公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內容,必將成為政府機關和社會團體自覺履行的重要職責。當前,在突飛猛進的現代化過程中,保護文化遺產,弘揚中華民族光輝燦爛的傳統文化,對於增強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 對於繁榮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文化,將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歷史意義。

㈤ 文化產業發展與文化資源的保護的矛盾

當前,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正呈欣欣向榮之勢,國家、地方政府及企業等各個層面都通過大力投資來發展這一「陽光產業」,而文化產業發展的源頭則離不開對文化資源的開發,這里我們需辯證的看待文化資源的利用問題,有些文化資源如文化創意、廣告、音樂、電影等,有實體也有精神內涵的,它們是在現代信息技術高度發達基礎上加上人們的智力投入而對文化資源進行深加工從而產生價值的,在市場上佔有一定的利潤空間,這類資源保護當然也要有,但跟多的是對其開發,在最大限度的不破壞自然環境的背景下尋求產業商機、市場利潤。還有一些文化資源是作為非物質物質文化遺產形式留下來的,如一些古建築、古董、文物、戲曲雜藝、民間技藝等,這一類文化資源在很大程度上是一次性的且可再生的,對於這一類資源我們更關心的是資源的傳承、保護與推廣問題,首先我們則要對相關資源進行評價分析,然後通過立法程序對其進行保護,以尋求社會大眾普遍意識到其對子孫後代所具有的無窮價值,最後,希冀通過現代科技手段能使其在保護的基礎上對其進行合理開發,使大眾不僅體會到該資源轉換為商品所帶來的價值體驗的同時,更能增強自身的環保意識與可持續發展觀念。

㈥ 華中師范大學歷史學(文化遺產與文化產業)如何

文化遺產和文物還不是一回事。文物屬於文化遺產。
文化遺產分為物質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

這個專業主要是學習文化遺產基礎知識、文化遺產的保護和開發。最重要的是保護和開發,文化遺產作為經濟和資源開發的保護和運作。

這個學校的這個專業還行吧,不算是強勢學科。再國內,這個專業都還是處於起步階段。只是有些學校本來就設計一些相關的方面研究。
這個專業不算是什麼冷門專業,近些年來挺火熱的專業。這些年,只要是與文化產業相關的專業都挺火的。

畢業之後不一定是與文物打交道。很多的就業方向,如一些文化傳播公司,文化遺產的開發保護,旅遊業等等

做老師就要努力的,最少時博士畢業。所以現在選擇這個專業當老師,就要好好學習了,這個專業是博大精深的。源於中國文化遺產的豐富。

㈦ 如何平衡文化遺產與旅遊業的發展

旅遊業發展對世界自然文化遺產地人居環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要實現世界自然文化遺產地旅遊業與人居環境的和諧發展,可以採取保持遺產保護與旅遊開發間的平衡、減輕遺產地的環境壓力、讓社區居民參與遺產地的管理、培養世界遺產地居民的旅遊意識和保護意識等諸多措施。文化遺產是旅遊的靈魂,旅遊是文化遺產的載體。保護文化遺產對旅遊業的發展重要之至。旅遊需要文化遺產的襯托,沒有文化遺產的旅遊則顯得蒼白無力。沒有旅遊文化遺產就沒有旅遊業。而今文化遺產的流失情況嚴重至極,僅僅靠國家單方面實施政策也未能達到完全保護的功效,在這里呼籲每個人都能認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配合國家,自我約束。不積跬步,無以致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我們每個人的一小步,就是整個社會的一大步。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利在當代,功在千秋。
保護文化遺產保護措施

(一)國家實施保護政策

國家已經陸續出台《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關於加強和改善世界遺產保護管理工作的意見》等。與此同時,國家更應該加大宣傳和執法力度,通過強制力量,及時約束遊客的違法行為。通過各種渠道發布信息,讓大家了解法律的條款,知道自己所作所為的後果和相應法律代價。另外,法律條文對於個別破壞者,懲罰相對寬松,使得極個別不法分子有空可鑽,有機可乘。對於這些破壞和侵佔文物及文化遺產者應嚴懲不貸。在進行開發拆遷文化遺產區域時,盡最大能力保護好文物的完整性。對全民進行歷史教育,實地觀察體驗了解,讓民眾親身感受一下文化遺址的重要,誰提早認識到遺產的價值,誰就能將珍貴的遺產留住。所以,應該從思想上引導國民認識文化遺產的重要意義,懂得文化遺產對於自己、家族、國家、民族、世界甚至子孫後代的獨特價值。對文化遺產的重要性有一個整體的把握,有所關心、愛護和尊重。

(二)遊客做到遵紀守法

許多遊客對於自身的行為是否違法,依然沒有一個清晰的概念。有的甚至在被法律處罰之後,仍然感覺模糊,甚至不以為然。有的遊客大肆採摘樹葉花草等作為紀念品,有的商販以當地稀有的動物、植物、礦產為紀念品,甚至到了「掠奪性」販賣的地步。比如:峨眉山的枯葉蝶是名貴物種,然而有的工藝品一件就用掉幾十隻蝴蝶。畢竟,不是所有東西都是自家的,以一己之力也不可能全部攬下。另外,並不是非要在景區留下痕跡就代表著你「到此一游」,旅遊的紀念途徑有很多種。比如:在風景名勝地留影,購買旅遊特色紀念品、當地特產、收藏

車票、門票等。觀光游覽過程中必須注意保護歷史、遵紀守法。

(三)旅遊景區採取措施

許多景區採取了很多措施保護文化遺產,但還有部分遺產景區做得不夠。以丟垃圾為例,根據測算,一個常人手持垃圾尋找合適丟棄地點的正常忍受距離是50-200米,如果在范圍內沒有出現垃圾桶,許多本來有環保意識的遊客也會因為沒有找到合適的垃圾筒而隨地丟棄。因此,在給予遊客方便上,應該注意宣傳和引導,讓遊客的心情在文化遺產中得到放鬆,讓遊客的知識在文化遺產中得到拓展,讓遊客的感情在文化遺產中得到升華,讓遊客的心靈在文化遺產中得到凈化。經過全民族集體的努力,並且是長期而持久的努力,在經久不息的積累下,保護文化遺產就會成為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㈧ 中國文化產業發展現狀分析

(一)我國文化產業低水平供求關系與非對稱結構性矛盾

我國的文化市場已有"長足的發展"。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一方面,經濟社會生活各方面條件迅速改善,人民群眾的文化娛樂需求正在被迅速釋放;另一方面,各種新型文化產業門類不斷產生,文化產業結構性變化頻繁。但是現有統計數字顯示,我國文化產業還處在一種低水平供求平衡和非對稱結構性矛盾的狀況之中。

從絕對值來看,我國居民的文化消費需要與文化產業部門的供給之間並沒有很大的出入。

從需求方面說,2000年,我國的人均GDP已經達到了849美元,反映城鄉居民生活水準的恩格爾系數也降至50%以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6280元,人均消費性支出是4998元,其中被列入統計的,與文化相關的旅遊、娛樂和耐用消費品、教育、文化服務、通訊等項消費總計949元,佔到可支配收入約19%。按照我國目前大約有4億城鎮人口計算,我國目前城鎮居民文化消費需求大約有3796億元。農村居民人均收入達到2253元,人均消費支出中通訊和文教娛樂類支出280元,總計達到2520億元。這樣算下來,我國與文化相關的消費需求應該在6000至6500億之間(6314億元)。

從供給方面看,根據有關統計數據匯總,我們的文化產業各行業近年來(1998或1999年)進入統計的產值大約是6000多億(1998年6240億),其中教育、文化藝術及廣播電影電視業1812.9億元(1998年),國內旅遊收入2831.92億,圖書報刊355億元,郵電通訊是1235.1億元(1998年),音像製品12.7億。(廣告業等尚未計入。

以上兩個大致相符的數字不過是分別從供需兩個方面描繪了我國文化市場的規模,卻還無法得出我國的文化產業發展狀況可以令人滿意的結論。略做分析就可以看出,文化市場的現狀只是一種低水平的供需平衡,更何況,由於還存在著各種體制性問題,所以它還只是一個存在結構性矛盾的、非對稱性的平衡。

根據國際上的研究,在人均GDP跨越1000美元時,消費支出中吃穿用類比重大大下降,住房類基本不變,而文化精神消費類支出開始大大上升;第三產業應該佔到GDP總量的40%左右,其中文化類產品的產值所佔比例也大大增加。我國目前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但是第三產業的比例(33.2%)低於這個標准達6個百分點,其總量大約是5000億人民幣。盡管我們可以去除由於消費習慣和體制因素而出現的誤差,並去除可能用於非文化類消費的支出(如醫療等),餘量也應該有3000至4000億人民幣。

對於這3000至4000億人民幣的市場空缺應該做如何理解?

一種解釋是,我國居民文化消費能力被大大壓抑了,因此制約了文化產業的成長。有許多事實可以證明這一點。比如說,根據我國文化產業部門各種散見的數字,我國的電影業、電視業存在大量的經營不善和虧損,許多作品出版後無人問津,庫存積壓嚴重;而一些作品卻不明原因地驟然獲利。有統計表明,電影的生產近年來在走下坡路。1992年我國共生產了170部故事片,為近10年來之最,此後1995年是146部,1996年是110部,1997年是88部,1998年只剩下82部。我們本應不斷增加的觀眾都上哪裡去了呢?近年來,火爆一時的傳統文化娛樂業如歌廳舞廳等經濟效益迅速下滑,成為虧損行業。這些現象說明,我國文化產業部門所提供的產品,有相當一部分不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和不斷變化著的文化消費需要。

還可以做另一種解釋,即我國居民事實上已經實現的文化消費有相當一個部分沒有被列入統計。目前音像界有一個被公認的市場容量計算方法,即根據居民的消費類視聽技術設備的擁有量估算音像製品的市場容量。根據這種方法,我國居民目前大概擁有:電視3.5億台、CD機1000多萬台、VCD機3000多萬台、LD影碟機500多萬台、多媒體電腦1500多萬台,等等。如果按照每個硬體每年均需要10件(套)新的音像製品統計,據信每年音像產品的總銷售額應有超過1000億元的規模,但根據有關部門1996年的統計,我國的音像製品只有不足20億元的正版收入,占總量的2-3%;根據1999年的統計,正版收入約有50億元 ,即使由於政府加大"掃黃打非"的力度,正版率有所提高,據信實際市場規模也應該在1500億至2000億左右。這方面的事實說明,有相當大部分居民的文化消費需求正在流失。我們的文化市場供需之間存在巨大的結構性缺口應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文化市場巨大的供求差別已經成為國家文化和經濟安全問題的隱憂。目前我國居民個人金融資產已經達到9萬億元左右,銀行存款約7萬億元,隨著我國在住房、養老、醫療和教育等方面各項改革措施的逐步推出,人們對文化、教育和娛樂的消費需求將得到進一步釋放。這是一個巨大的市場空間,甚至已經形成了一個目前我國文化產業無法填補的真空。加入WTO後,國外文化產業集團將可能以技術與內容的多重優勢大舉進入,迅速佔領我國的文化市場,文化市場"有限開放"的政策在市場規律的作用下可能會在不長的時間里遭遇嚴峻挑戰。

近年來,人們頻繁地看到這樣的數字:英國文化產業的年產值將近600億英鎊,從業人員約佔全國總就業人數的5%;日本娛樂業的年產值早在1993年就超過汽車工業的年產值;美國的文化產業更加發達,其視聽產品出口額已經成為第一大出口產品,並在國際市場上占據了40%以上的份額。根據媒體的報道,我國政府已經開始考慮允許一些國際知名傳媒集團進入我國媒體市場。這是一個重大的信號,說明文化產業國際化的進程可能出人意料地加速,我國文化市場已經暴露在國際文化資本的強大壓力之下,我國改革開放20多年積累的經濟和文化之果已經成為國際文化資本垂涎的目標。

(二)我國文化產業經營單位眾多但產業組織集約化程度不高

面對巨量的市場需求,以及國際傳媒文化集團大兵壓境,我國的文化產業在總體上缺乏競爭力,難以滿足人們群眾不斷增長的文化需要,這一點足令我們憂慮。我國的傳統文化產業誕生於計劃體制之下,長期以來既被行政體制分割又被各種政策保護。在這種情況下形成的總體格局,表現出經營單位眾多,產業集約化程度不高,資源極度分散和不講經濟效益的突出特點。在文化市場迅速成型的今天,這些特點全部轉化為弱點。

從人員規模看,僅以文化部所屬文化產業機構為例。截至1999年,我國文化部下屬的企事業機構共33.07萬個,這里包括了藝術演出團體、影劇院、圖書館、群藝館和文物保護單位,從業人員共166.15萬人;當年國內演出場次是42.3萬場;國內觀眾達4.69億人次。文化娛樂業有機構17.47萬個,90.3萬人;文化市場其他經營機構9.7萬個,23萬人 。這些單位的特點是大多機構較小,如文化部下屬每單位平均才有5人左右。

從經營規模看,音像業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我國音像製品的生產、復制單位近600家,每年生產正版音像製品(盒帶、VCD、CD和DVD)兩萬種約2億件(盤),平均每家企業年生產34萬件,月生產不足3萬;而銷售單位約有7萬個,每年全部正版音像製品銷售2億件,平均每個銷售點一年不過賣3000來件,日平均竟不足10件。圖書批發零售業是另一個例子。1999年文化部所屬圖書批發零售機構有13056個,2.3萬人,營業收入只有5.45億元,人均2萬3千元左右,每天營業額為60來元。

資源分散和集約化程度低的問題在新聞出版和廣播影視業中表現得極充分。我國新聞出版體制與傳統工業經濟管理體制有共同特點:新聞出版單位必須是以一定級別的行政機構為"上級單位",並且建立在其財政撥款的基礎上。這些新聞出版單位一旦形成就被固化,既不能淘汰也不能重組;新的需求一般產生於新的行政機構,通過新的撥款來建立,同樣先天不足。長此以往,新聞出版機構就隨著行政機構的膨脹而膨脹起來。這些新聞出版機構大都規模狹小、重復建設、效益低下,既不能滿足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要,又造成了資源的閑置和浪費。近20年來,特別是近10年來,各有關方面一直在嘗試對文化管理體制進行多方面的改革實驗,但是基本狀況並沒有根本性改變。

據1999年的統計,我國報紙有2038種、期刊8178種、出版社500餘家,電台電視台3000餘座。這是一筆經數十年積累形成的巨大而寶貴的文化資源。在全方位對外開放格局基本形成的今天,如果我們自己不迅速對其加以整合、優化,轉變其經營模式,增強其競爭實力,必然成為國際性傳媒巨頭的獵取對象。

(三)我國文化產業的傳統的資源配置機制與市場化要求之間正在形成尖銳矛盾。

近年來,我國文化產業的體制改革開始進入"快車道"。 1998年,我國政府職能部門不再直接辦刊辦報,退出出版經營領域,切斷了新聞出版單位與各個政府機構的傳統依附關系;2000餘家報紙和8000餘家刊物被"逼"上產業化運行的軌道。1999年,開始了傳媒集團和多傳媒文化產業集團的組建;2000年,"傳媒概念"走紅股市,開始嘗試傳媒集團與資本市場的結合。文化產業的體制改革後浪推前浪,從分行業的、局部的改革,逐步進入整體性改革的階段。

但是,資源配置機制混亂,條塊分割和行業壁壘與市場化要求之間的矛盾仍然困擾著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

文化產業的基礎是市場,現代市場經濟要求公開、公正和公平的競爭,反對各種形式的地方保護和壟斷;我國傳統的文化事業單位是按"條塊"(地方和行業一縱一橫)分割的方式設立的,目前盡管已經在不同程度上開始與行政主管部門脫鉤,實行"專業歸口管理",但是,離真正的市場競爭還有相當的距離。甚至還有一些企業利用與行政機構的傳統聯系,利用企業特殊的社會公益性質和意識形態功能,壟斷資源,操縱市場,謀取暴利;而另一些文化企業在做大以後,要做跨行業跨地區的資產重組甚至兼並,卻往往遇到阻力。在加入WTO的形勢下,在國際性"傳媒匯流"趨勢的影響下,一些廣電、報刊、出版企業在地方政府的協調下成立了集團公司,實現了"強強聯合"和"資產重組"甚至在當地從事了一些跨行業、跨媒體經營。這當然是一種進步。但我們也注意到,"媒體匯流"在西方是一種市場趨勢,在中國則主要依靠政府行政手段,如何將結構調整與體制轉型結合起來,仍然是個問題。

這樣,文化產業的發展就與深層次改革問題相遇了:文化產業是一個特殊的產業,既具有一般的行業屬性,又具有社會公益性質。其中的核心產業門類如傳媒產業,既具有大眾傳媒的特點,又是黨和國家的宣傳渠道。如何基於這些特點做出制度性的安排,既按照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健康發展,又保證先進文化的主導作用,這是一個全新的問題,需要我們以創新的精神大膽開拓。

但是,保證廣大人民群眾的文化權利是一個更為根本性的問題,也是我黨和國家確保對社會主義文化事業領導權的基礎。應該看到,在加入WTO和深化改革的形勢下,在數字化信息技術的沖擊下,傳統傳媒制度的經濟基礎和技術基礎已經發生了變化,人民群眾的文化權利的實現方式也已經發生了變化:越來越從以國家行政機制為中介的非自主方式,轉向以市場為中介的自主選擇方式。這就要求我們積極探索在市場競爭條件下發揮傳統政治優勢的新辦法。因此,我們應特別注意研究調控文化市場發展的新體制、引導精神產品流通的新機制,以及活躍文化生產的新組織形式。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促進文化的發展。

當然,我們也看到,在出現了全球性的"傳媒匯流"和"放鬆管制"之後,由於文化內容產業發展的不平衡,甚至是西方發達國家也在重新考慮如何以新的產業政策、新的制度性安排對待文化內容產業的問題。保護民族文化遺產,弘揚民族文化傳統,確保民族文化安全,已經成為世界各國面對全球化的共同戰略主題,將會出現許多值得我們借鑒的經驗。我們的政策制訂人員需要做的是向前看,而不是向後看。

(四)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先進性要求與文化原創能力不足之間形成戰略矛盾,資源潛力不能轉化為產業實力

發展我國的文化產業還是有一些得天獨厚的條件。首先是中國文化有著巨大的影響力,世界上使用華語的人口為世界之最,中國悠久的歷史文化除在中國境內,還在東南亞、北美及歐洲的華人區具有廣泛的影響。這應該說是中國的文化企業進行市場開拓的最有利條件,因為語言和文化的差異一直被認為是經濟全球化和國際交往中的最大消極因素。在經濟學的壟斷競爭理論中,保持產品差異被認為是維持產品在市場上的壟斷力量的關鍵。文化產品的差異首先是來自價值觀及表達手段的獨特性的;文化差異也是我們在國際競爭中和在趕超發達國家時可以依賴的比較優勢。

從生產要素的角度看,中國的文化資源異常豐富,舉世公認。幾千年乃至更長時間的文明發展,幅員遼闊的國土上還留存著許許多多的歷史文化遺址、遺跡,還有各種類型的自然地理、人文地理景觀;圖書館、博物館里保藏著數以百萬計的藝術珍品、典籍和文物;中國人的言談舉止、風情習俗、節日慶典中保留著大量有形無形的文化符號;中國的人文社會科學學者對傳統文化進行了不間斷的研究和播傳。凡此種種,都為中國文化產品乃至其他可以負載文化符號的耐用消費品的設計、生產、創新提供了不竭的靈感源泉。

但是僅僅滿足於此顯然落後於時代。當今世界,文化已經具有原生形態、經濟形態和技術形態,新興文化產業得益於資本市場和信息技術兩駕馬車拉動,才有了前所未見的高速度,才將大批文化資源轉化為產業和財富。我國正是在上述兩個方面都顯得被動和遲鈍。

比如,文化旅遊是將民族文化資源潛力化為產業實力的重要方式,旅遊業在我國文化產業各門類中還是產業化程度最高的部門,但是,在該領域將文化遺產轉化為產業的成功案例至今還極為鮮見。從多年前全國各地災難性的"人造景觀熱",到近年來有關部門關於文化遺產所有權和管理權能否分離,市場機制如何引入問題上的多次爭論,許多問題還沒有進行徹底討論,並轉化為合理的政策法規。事實已經證明,憑空建造的主題公園永遠不會有信譽,而文物的粗放利用則無異於破壞,正確的道路顯然應該在這二者之間。但是,在如何將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有機結合,做到既保護了文化遺產,又推動了文化旅遊,我們還未能有一個較為明確的方針,因此而貽誤了諸多發展的機遇。

文化遺產數字化是將民族文化資源轉化為新興產業基礎的一個關鍵環節。目前,"文化內容革命"正在世界范圍內展開。世界各國為迎接信息時代的到來,正大規模地將文化遺產轉換成數字化形態。199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開始推動"世界的記憶"項目,該項目的目的是在世界范圍內推動文化遺產數字化,以便永久性地保存,以及最大限度地使公眾公平地享有。1999年,在芬蘭倡議下,歐盟國家開始啟動一項多國框架性合作項目,名為"內容創作啟動計劃",文化遺產數字化被確定為基礎性內容。我國的文化資源數字化進程因國家數字圖書館工程的啟動(1996年)可以說動手並不晚,但直至目前,還沒有形成國家發展戰略,還沒有將其上升為國家文化產業建設的基礎性工程,這不能不說是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一個深層危機。

向數字媒體轉移是將傳統文化資源開發為經濟資源的必要步驟,實質上是為空前規模的產業整合準備條件,具有巨大的經濟意義。國際性信息技術集團和文化傳媒集團早已開始著手整合世界各國的數字文化資源,為開發新的世界市場做好准備;中國文化資源關繫到對中國文化產品市場的佔有,這塊市場也為他們覷覦已久。1999年,美國大片《木蘭》已經向我們敲響了警鍾:中國的文化資源已經經國際傳媒資本之手轉化為文化產品,成為中國文化產業界的強大競爭對手;2000年五一節,我國經歷了第一個"假日經濟"高峰,敦煌洞窟壁畫在大量遊人參觀的壓力下"不堪重負",美國的基金會開始與我商談"數字化虛擬洞窟"計劃;同年,日本信息技術企業加速了與我國故宮博物院關於建立數字化多媒體網上故宮博物院的談判進程。這兩件事說明,發達國家已經藉助經濟與技術雙重優勢,開始謀求對我國文化資源的新一輪開發,這一動向值得我們關注。

(五)WTO規制與現行中國文化產業政策支持系統之間的矛盾

WTO是一種法律體系和政策系統。WTO所形成的諸多協定、協議廣泛涉及到文化產業的各個領域,有關文化產業的規章條例主要包括在WTO服務貿易和知識產權保護的基本規則,即《服務貿易總協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之中。因此其基本原則也就自然地成為各成員政府制定和執行國內文化貿易政策的文本基礎,這就必然地要給這個國家的文化管理制度和文化產業政策支持系統帶來制度、法律和政策性影響。

我國自80年代以來開始進行文化體制改革,90年代開始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至今已經初步建立起了由一系列行政法規和規章構築起來的文化產業政策系統,以及由這個系統建立起來的文化管理機制,包括:《文化娛樂場所管理條例》、《演出市場管理條例》、《電影管理條例》、《出版管理條例》、《廣播電視管理條例》、《音像製品管理條例》等,基本上涵蓋了現行文化產業領域。

然而問題是,現有的文化產業政策文本系統,基本上都是在兩種體制轉型過程中制定和形成的,並不是為加入WTO、或根據WTO原則而制定的游戲規則,因此,很大程度上帶有計劃體制的痕跡,這就出現了現存政策的目的性與WTO對中國文化產業政策的要求之間的矛盾。同時,由於我國不同領域里的現行文化管理與文化產業政策主要是由政府的不同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以政府的名義發布的,因此,行業和部門的利益保護色彩比較濃重。這樣一來,在整個政策的價值規定、功能及政府對社會文化資源的權威性分配中,應有的公共性、公正性和公平性就比較差。而所有這些都是與WTO貿易自由化原則、透明度原則、市場准入原則等存在著明顯的不一致和內在的規則沖突。

我國政府正在逐步加大文化管理體制改革的力度,《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修訂頒布已經在國內法與國際法的規制對接方面做了不少工作。然而,由於這些措施並未從根本上解決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在體制和制度上一些帶根本性的問題,如行政壟斷、市場准入、投資主體多元化、文化企業產權關系改革等,因此,舊有的矛盾不僅沒有消除,還進一步激起了新的沖突。同時,由於原有的文化政策系統並未因機構的改革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門的合並而失去政策效能,還出現了新機構執行舊政策,"新瓶裝陳酒"的現象。在有的地方和領域,文化行政權力在資源重組和優化配置的名義下,出現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集中,這種權力的高度集中,使得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制定的文化產業政策不僅沒有失去原有的制度基礎,反而獲得了新的支持。

我國文化產業管理部門已經提出"大文化管理"的思路,但是由於缺乏政策系統的創新支持,預期的改革效果並未出現,於是政府也就難以實現從"辦文化"向"管文化"的戰略轉變。對中國來說,順利進入WTO的關鍵是實現制度創新和政策系統創新的有機聯動,倘若在制度和政策的層面上不能實現整體性創新,我國文化產業在21世紀的發展前景也就可能並不是那麼樂觀的。

文化產業是一個特殊的產業,而且目前還處在發展和轉型過程中,因此,存在的根本性問題還是體制性的。任何國家的產業政策的基點都是兩個,即以市場為基礎,以政策為導向,更何況我國的文化產業是生存和成長於一個更為特殊的環境中的。在一定意義上,我們今天對文化市場和文化產業的認識,以及依此制定的文化產業政策的合理性,將影響著今後相當長一個時期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並還會進一步影響我國整個經濟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發展文化產業已經成為共識,但是一個真正合理的產業政策的制定過程才開始,目前我

㈨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與產業發展的關系

這個沒關系,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是頻臨倒閉的,要是能發展成產業,沒人去申請非遺了。

㈩ 如何處理好文化遺產與經濟發展的關系

徐蘋芳:經濟建設要給遺產保護讓路

讀書報:現在,保護世界遺產、人類遺產的觀念已經深入人心,成為社會共識。但是,在城市化進程加快的今天,人口膨脹、資源減少,有人認為遺產保護在一定程度上意味著「活人給死人讓地方」。不久即將舉行的「北京論壇」也專辟一個分論壇,討論遺產保護與社會發展的關系。那麼,當遺產保護與現實社會中人的利益發生沖突、與經濟建設的目標發生沖突時,孰重,孰輕?
徐蘋芳:我國有很豐厚的文化遺產的資源,這是我們的根本。我們政府也早就開始遺產保護工作了,《文物保護法》從上世紀60年代就開始制訂,那時候,政府和一些專家開了一個好頭,但是等到經濟發展了以後,就出現了一些矛盾。比如在大規模的建設施工中,對文物造成的誤傷在我們國家簡直是數量驚人,那時候也沒有辦法,因為不是成心破壞。但是很快《文物保護法》就出來了,我們國家、省、市縣的三級保護,搶救了一大批文物。建設要為文化遺產讓步。在歷史上,有很多為搶救遺址讓經濟建設讓路的例子,比方說洛陽的偃師商城。
要從長遠的利益著想。如果不讓路,這些遺產就沒了,沒了就不可再生。現在不是提倡可持續發展嗎,說白了就是長遠的為我們的子孫著想,我們既然是文明古國,我們有這么豐富的資源,而且確實是很有價值的東西,再怎麼困難,我們也要把遺產留給子孫呀。經濟建設高潮過去,我們國家富強了以後,接著文化建設就來了,但是遺產沒了,以後就再也買不回來了。
拿北京城的保護來說,50年代的時候,梁思成說要把舊城整個保護下來,到三里河那邊建新北京,但沒被採納。我們現在申請歷史文化名城,這幾大古都一個都沒申請下來。最後是評了一個平遙一個麗江,但現在在我們的歷史文化名城裡面,就只剩它們了,太可憐了。那時是理念的錯誤,但是到80年代以後搞房地產開發,商人來了以後就是利益驅動,瘋狂地破壞,誰也制止不了。而且不管把遺產破壞到什麼程度,從來不追究個人的責任,沒有問責制。最近《文物保護法》修改以後才有量刑,但是在刑法裡面沒有「破壞遺產罪」這條,刑法沒有改,法院就沒法判。我們的法律不健全,遺產保護就難辦了。
讀書報:遺產公約強調遺產的普遍價值,但其概念其實是很模糊的。作為五千年的文明古國,我們國家留存至今的文化遺產是很多的。您能否舉例說明,是否所有的遺產都需要保護?或者說,哪些應該保護,哪些可能已經失去保護價值呢?
徐蘋芳:對物質文化遺產有三方面的要求,一個是歷史價值,一個是科學價值,還有一個是藝術價值,這三項有任何一項都可作為文化遺產。歷史遺留下來的,或者我們發掘出來的遺跡或遺物,都有很具體的歷史價值。歷史價值不是說「古」的就好,不是那個意思,還得仔細去分。比如我們考古發掘挖完了,遺址很破爛了,而且這個遺址也不典型,裡面也沒有可保留的東西了,照相了,攝影了,就是把裡面有價值的都拿走,這個地方你就可以蓋樓了,不是說見一個就保一個。但是夠了級別的,比如說到了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力度就要加大。如果說這個遺址范圍很大,你想在這個邊上修一條路過去,有時候我們也放,所以有時候建設部門和文物部門還是可以協商的。
讀書報:那麼,據您的觀察,目前文化遺產保護當中存在哪些問題?
徐蘋芳:最大的問題就是有些官員遺產保護的觀念太差,太模糊,這是遺產遭破壞的最主要的原因。
讀書報:現在很多名勝古跡都被作為旅遊景點來進行開發,而且大都存在短視行為。旅遊業使很多的文化遺產、自然遺產資源變味、變形、遭到破壞。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
徐蘋芳:這種情況應該堅決制止,沒有第二條路,這個不能夠聽旅遊部門的。文化遺產不能夠成為資產,只能保護,只有向裡面投錢,不能夠老想著從裡面生錢賺錢。當然有些很有名的像故宮、像西湖旁邊上的文物古跡也很賺錢的,那人人都願去也沒有辦法,但是也得控制遊客人數,不能夠單純追求門票收入。
讀書報:現在我們國家文物管理實行分級管理制度,像有些地方政府……
徐蘋芳:地方政府把很多景點撥給旅遊部門了,這是錯的,絕對錯的。
讀書報:旅遊部門想把遺產作為旅遊景點,以獲得資金,能夠對這個景點進行維護。
徐蘋芳:你要守法經營這個旅遊。要是殺雞取卵,就徹底把它毀了。就是你當局長的時候還賺點錢,等再過上若干年這地方就沒了,人家都不來看了。如果為了旅遊你自己胡修亂建,那就完了,這個點很有可能就被取消了,所以這個絕不可取,絕不手軟。
讀書報:您覺得怎樣的保護是對遺產最好的保護?是原封不動還是適當開發?
徐蘋芳:在保護范圍之內那就是原封不動,威尼斯憲章、奈良文件,都講的清清楚楚,不讓它塌,不讓它壞,壞了的話趕快修,修的話照著原樣修,一切按照文物的保護規則、法則來修,不能在裡面添任何設施。有關部門要經常對這些文物進行監察,要有事情應該真處理,以後《文物保護法》是要和刑法掛鉤的。
讀書報:在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按照傳統的歷史主義觀念,一定的文化形態是相應的社會物質的基礎產物,那麼隨著社會物質生活基礎的改變,建立於其中的文化形態肯定會相應的改變。比如說,一個傳統的鄉鄰社會的產物,還能不能在當代都市社會和當代生活當中原封不動的保存下來?非常難。再比如說,一些邊遠地區有一些習俗,但是慢慢的隨著這個地方跟中原地帶接觸多了以後,他願意接受現代生活方式,他要改變,或者,他把這個習俗作為一種旅遊商品來出售。我們的社會在變化,生活方式在變化,文化形態也在變化,那麼,非物質文化遺產如何原封不動的保持呢?是把它放在博物館裡面嗎?
徐蘋芳:這個你不能強迫當地的人,還按照多少年以前的方式去過生活,這就不講理了。你們都改善了,不讓我改善,不是拿著我當玩意兒嗎,那可不行。非物質文化遺產當中有些特別的,比如說有些儀式,如儺戲,裡面含有宗教性的東西,那一套程序是很繁雜的,你要給他做錄像,做記錄。現在有些七八十歲的人還能唱也能表演,一套程序能下來,那就和孔廟裡面祭孔一樣,書上是有記載的,現在穿上衣裝就可以祭。剩下的那隻能放那裡了,人家該干什麼干什麼,該上哪就上哪,不能夠把人家限制住。在解放初期的時候,我們做過一次全國性的很大規模的民俗調查,好多少數民族的一些習慣都是幾百年以前的習慣呢。那時候就派了一部分人去做訪問做筆錄,他有什麼文物有什麼衣服,他家裡有什麼祖傳的東西,統統都收來、買來,現在都好好地保存在民族宮。
讀書報:文化遺產在中國非常的多,國家是沒有能力全部保護,所以目前實行分級管理,但是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在財力、物力、人力有限的情況下的時候,只能優先保護最重要的遺產,導致一些價值比較低的遺產得不到有效的保護,現在是已經慢慢的消失了。那您認為這個矛盾如何解決?
徐蘋芳:這個矛盾得慢慢來了,因為你沒有錢呢。不過現在國家撥的錢也在年年增加。我們在努力做,現在也還可以號召社會上的人,比如說一些企業家出錢來搶救中國的傳統文化。但是我有一個建議,政府應該成立基金會,踏踏實實規規矩矩做善事做好事的企業要給他一個減免稅的政策,各個國家都有這樣的一些政策。
讀書報:由此還有一個問題,誰來保護遺產的問題。中國歷史文化遺存非常豐富,專業保護者寥寥。以物質文化遺產為例,全國從事遺產保護和修復的專業人員不足500人;而且遺產保護是一個發展相對滯後的行業,待遇低,優秀人才不願意進入,在這樣的情況下,如何解決人的問題?
徐蘋芳:這可能就不是遺產保護本身所能解決的了。
讀書報:那麼,您看,在妥善保護遺產的前提下,如何更好的開發利用遺產呢?
徐蘋芳:無論什麼情況下,保護都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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