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內文化創意企業可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文化企業可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如下:
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執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92號)第三條和第六條的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對科普單位的門票收入,以及縣(含縣級市、區、旗)及縣以上黨政部門和科協開展的科普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徵營業稅。對境外單位向境內科普單位轉讓科普影視作品播映權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上述「科普單位」,是指科技館,自然博物館,對公眾開放的天文館(站、台)、氣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對公眾開放的科普基地。
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省市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免徵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0〕122號)第一條的規定,對本通知附件1所列企業根據省級物價部門有關文件規定標准收取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自2010年1月1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
三、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4號)的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稅收政策如下:
(一)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免徵企業所得稅。
(二)由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文化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對其自用房產免徵房產稅。
(三)黨報、黨刊將其發行、印刷業務及相應的經營性資產剝離組建的文化企業,自注冊之日起所取得的黨報、黨刊發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徵增值稅。
(四)對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中資產評估增值涉及的企業所得稅,以及資產劃轉或轉讓涉及的增值稅、營業稅、城建稅等給予適當的優惠政策。
(五)本通知所稱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是指從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文化藝術的事業單位;轉制包括文化事業單位整體轉為企業和文化事業單位中經營部分剝離轉為企業。
(六)本通知適用於文化體制改革地區的所有轉制文化單位和不在文化體制改革地區的轉制企業。有關名單由中央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
四、支持文化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的規定,文化企業的稅收政策如下:
(一)廣播電影電視行政主管部門(包括中央、省、地市及縣級)按照各自職能許可權批准從事電影製片、發行、放映的電影集團公司(含成員企業)、電影製片廠及其他電影企業取得的銷售電影拷貝收入、轉讓電影版權收入、電影發行收入以及在農村取得的電影放映收入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
(二)2010年底前,廣播電視運營服務企業按規定收取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並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批准,免徵營業稅,期限不超過3年。
(三)出口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電影和電視完成片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出口退稅政策。
(四)文化企業在境外演出從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五)在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內,依據《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和《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的規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文化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允許按國家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的具體范圍由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宣部另行發文明確。
(六)出版、發行企業庫存呆滯出版物,紙質圖書超過五年(包括出版當年,下同)、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縮微製品)超過兩年、紙質期刊和掛歷年畫等超過一年的,可以作為財產損失在稅前據實扣除。已作為財產損失稅前扣除的呆滯出版物,以後年度處置的,其處置收入應納入處置當年的應稅收入。
(七)為生產重點文化產品而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自用設備及配套件、備件等,按現行稅收政策有關規定,免徵進口關稅。
(八)本通知適用於所有文化企業。文化企業是指從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文化藝術的企業。文化企業具體范圍見附件。
除上述條款中有明確期限規定者外,上述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② 文化產業營業稅率
文化體育業、游覽場所稅率為3%,
旅遊業、廣告業、美術、錄音錄像、轉讓著作稅率為5%,
歌廳、舞廳、音樂茶座等娛樂業適用5-20%浮動稅率
在營業稅的基礎上繳城建稅、教育費附加3%
城建稅1——7%(營業稅)
教育費附加3%(營業稅)
③ 文化產業的稅收有什麼特點
加強對文化產業重點骨幹企業的支持,培育我國文化產業的旗艦航母。在財稅[2009]34號文的基礎上,對經認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骨幹企業,通過政府減免稅及相關的多種稅收優惠手段聯合使用來實現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目的。如:對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分別實行20%、15%、12.5%、10%、0%的所得稅優惠稅率。對文化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劇目發生的研究開發製作費用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150%加計扣除。
2.3鼓勵文化貿易,增強我國文化產業的國際吸引力和競爭力。
大力支持文化「走出去」,進一步研究探討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出口鼓勵政策,建議對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給予出口補貼、免徵企業所得稅,對鼓勵文化產品出口、幫助我國文化產品開拓世界市場將發揮重大作用。結合國際一般經驗,適度創新文化產品或服務的進口稅收政策。比如我國將藝術品列為進口商品的第21類,與奢侈品同屬一類。其中與我國簽訂優惠貿易協定的國家,藝術品原作的進口稅率為12%,沒有簽訂優惠貿易協定的國家,藝術品進口稅為50%。如此高的稅率不利於我國真正成為國際藝術市場中心,也不利於實際稅收的征繳。研究藝術品交易的稅收政策,通過保稅區或交易中心等特殊機制,在繁榮藝術市場的同時也保障稅收有效征繳。
④ 文化藝術業需要交納哪些稅
文化藝術業包括:藝術、出版、文物保護、圖書館、檔案館、群眾文化、新聞、文化藝術經紀與代理業、其他文化藝術業。
文化藝術業主要需要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等。
(一)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是文化藝術業的營業額。
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
應納稅額以人民幣計算。納稅人以外匯結算營業額的,應當按外匯市場價格摺合成人民幣計算。
1、其中單位或個人進行演出,以全部票價收入或者包場收入減去付給提供演出場所的單位、演出公司或者經紀人的費用後的余額為營業額。稅率為3%.
2、出版業
(1)納稅環節和計稅依據
①從事出版業務的納稅人,在取得營業收入後,以營業收入額為計稅依據計算納稅。
②出版業務的「營業收入額」,是指出售本單位出版的圖書、報紙、雜志和其他出版物所實際取得的收入。
(2)出版業務的適用稅率問題
①出版企業經發行單位銷售出版物的業務收入,暫減按1.5%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②出版企業未經發行單位而直接銷售的出版物,按照其實際銷售收入依3%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3)報社、雜志社以航空版或傳真版委託外省、市有關單位印刷、發行的各類報紙、雜志,對受託方取得的印刷費以及當地郵政局取得的發行分成收入,均在受託方所在地征稅,對委託方取得的分成收入,應在委託方所在地征稅。
(4)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
3、其他文化業是指經營除表演、播映活動以外的文化活動業務,如各種展覽、培訓活動,舉辦文學、藝術、科技講座、演講、報告會,圖書館的圖書和資料借閱業務等。
演出公司或經紀人的收入按代理業徵收營業稅,稅率為10%對單位經營各種財產、場地、物品出租業務所取得的租金和租賃性質的收入,不論經營方式和取得收入的名稱也不論財務上如何處理,應一律就其取得全部收入按租賃5%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二)單位取得下列收入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
1、生產、經營、服務收入,是指納稅人的商品(產品)銷售收入、勞務服務收入、營業收入、工程價款結算收入、工業性作業收入以及其他業務收入。
2、財產轉讓收入,是指納稅人有償轉讓各類財產取得的收入,包括轉讓固定資產、有價證券、股權以及其他財產而取得的收入。
3、利息收入,是指納稅人購買各種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利息,外單位欠款付給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4、租賃收入,是指納稅人出租固定資產、包裝物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租金收入。
5、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是指納稅人提供或者轉讓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
6、股息收入,是指納稅人對外投資入股分得的股利、紅利收入。
7、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收入、罰款收入(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取得的罰沒收入除外)、包裝物押金收入、因債權人緣故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物資及現金的溢余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應納稅額,按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稅率為33%.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准予扣除項目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基本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一準予扣除項目金額。
(三)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稅率分別為7%、5%、1%.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稅稅額×稅率。不同地區的納稅人實行不同檔次的稅率。
(四)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營業稅的稅額,附加率為3%.計算公式:應交教育費附加額=應納營業稅稅額×費率。
(五)房產稅及城鎮土地使用稅如果屬於企業或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對其所有的房產、土地需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如果屬於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對其所有的非本身業務用房及土地(用於經營、出租等)需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如果單位屬於「外商投資企業或外國企業」應繳納城市房地產稅、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
房產稅是按房產原值或租金收入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稅。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兩種:一是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一種是以房產的租金為計稅依據。計算公式分別為:
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扣除率)*1.2%
年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12%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規定稅額徵收的一種稅。年應納稅額=∑(各級土地面積*相應稅額)。
城市房地產稅是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港澳台胞,城市房地產稅依房產原值計稅,稅率分為兩種: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適用稅率為1.2%;按照房租收入計稅的,適用稅率為18%.
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計稅依據*適用稅率。
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是對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資企業(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者除外),按企業所處地理位置和偏遠程度、地段的繁華程度、基礎設施完善程度等,徵收的一項費用。依外商投資企業的實際佔用土地面積以及所適用的土地使用費的單位標准確定,計算公式為:應納土地使用費額=佔用土地面積*適用的單位標准。
(六)車船使用稅如果屬於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擁有汽車、自行車等機動車、非機動車交通工具,還需繳納相應的車船使用稅。
車船使用稅是對行駛於公共道路的車輛和航行於國內河流、湖泊或領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種類、噸位和規定的稅額徵收的一種財產行為稅。計算公式為:
乘人汽車應納稅額=應稅車輛數量*單位稅額
載貨汽車應納稅額=車輛的載重或凈噸位數量*單位稅額
摩托車應納稅額=應稅車輛數量*單位稅額
(七)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所徵收的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
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八)如果單位承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規定免徵范圍外的房地產時,還需及時繳納契稅契稅是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
⑤ 文化企業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1、文化項目建設用地有減免
在服務中,針對企業既有寺廟用地又有荒山和林地的實際情況,依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有關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的規定,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范圍內荒山、林地、湖泊等佔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1號)「對已按規定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的企業范圍內荒山、林地、湖泊等佔地,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應納稅額減半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規定,地稅人員先後3次深入企業進行現場辦公。
2、文化事業單位「改制優惠」可繼續享受
南京邦聯有線廣播電視信息產業有限公司原是南京市廣播電視局出資成立的一家下屬事業單位。該單位於2009年改制為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廣播、電視、有線、無線等文化產業項目,多次獲得多項技術研究成果和國家、省、市科技進步獎。
(5)文化產業稅收擴展閱讀:
《通知》以現行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為基礎,進行了調整和完善,主要包括:
一是著重支持自主創業。在已出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上,新的就業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針對個體經營者,積極扶持個人自主創業。
二是擴大享受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人員范圍。與以往按照特殊群體確定享受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人員范圍相比,新的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對象的界定,以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作為基本條件。
即由下崗失業人員和城鎮少數特困群體擴大到納入就業失業登記管理體系的全部人員。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以及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等就業重點群體,都涵蓋在新的就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對象之內。
同時,為支持和鼓勵應屆高校畢業生創業,將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也納入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范圍。
⑥ 稅務知識:文化產業可享受哪些稅收優惠
1、文化項目建設用地有減免
在服務中,針對企業既有寺廟用地又有荒山和林地的實際情況,依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有關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的規定,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范圍內荒山、林地、湖泊等佔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1號)「對已按規定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的企業范圍內荒山、林地、湖泊等佔地,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應納稅額減半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規定,地稅人員先後3次深入企業進行現場辦公。並且到企業建設工地現場對土地證、規劃圖紙一一比對,幫助企業正確區分土地用圖和性質。在此基礎上,輔導企業填報稅收減免和備案相關資料,並在第一時間為企業用於宗教寺廟的用地辦理了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手續,對屬於企業范圍內的荒山、林地辦理了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半徵收備案
2、文化事業單位「改制優惠」可繼續享受
南京邦聯有線廣播電視信息產業有限公司原是南京市廣播電視局出資成立的一家下屬事業單位。該單位於2009年改制為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廣播、電視、有線、無線等文化產業項目,多次獲得多項技術研究成果和國家、省、市科技進步獎。公司還先後建設南京醫保網、經營南京數字電視EPG廣告業務、開發和推廣雲媒體數字增值業務,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應和經濟效益。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若干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34號)的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免徵企業所得稅。公司改制後,一直按照上述文件享受免徵企業所得稅的優惠,但是該政策只執行到2013年底。對於2014年還能否繼續免徵企業所得稅這一問題,公司的財務人員犯了愁。
近期,該公司的會計樊女士在棲霞地稅的一次上門服務中,吃到了一顆「定心丸」。稅務人員告知樊女士,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宣部關於繼續實施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4號)的相關規定,邦聯公司可繼續享受文化事業單位改制的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政策,優惠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樊女士得知這一政策後十分高興:「這幾年,我們公司一直受益於國家對文化產業的扶持政策,公司轉制以來共計免稅280餘萬元 ,極大地支持了公司的發展壯大。但是我們對這個政策能實行多久心裡實在沒底,在開發新項目的時候還是有些畏首畏尾,擔心出現資金缺口。現在好啦,國家對這個優惠政策又做了明確 ,我們可以繼續大展拳腳啦!」
3、從事體育事業優惠多
「3月16日國務院《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這項政策的提出無疑為足球產業的發展帶來巨大機遇。」南京一家從事足球運動相關產業的公司老總問,「現在很多像我們一樣的企業都准備在足球產業發展上加大投資力度。不知道國家對於體育產業有什麼稅收優惠,扶持我們這些剛剛起步的公司盡快發展?」
稅務人員解釋,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46號)的規定,第一,將體育服務、用品製造等內容及其支撐技術納入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對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體育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提供體育服務的社會組織,經認定取得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優惠資格的,依法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第二,鼓勵企業捐贈體育服裝、器材裝備,支持貧困和農村地區體育事業發展,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條件向體育事業的捐贈,按照相關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體育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支出,符合稅法規定的可在稅前扣除。落實符合條件的體育企業創意和設計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第三,落實企業從事文化體育業按3%的稅率計征營業稅。體育場館自用的房產和土地,可享受有關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體育場館等健身場所的水、電、氣、熱價格按不高於一般工業標准執行。文化體育企業可以充分利用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助力自身發展。
4、動漫企業職工培訓費支出可稅前扣除
今年2月份,稅務機關對某動漫公司進行了稅務檢查。檢查中發現,該公司2014年實際發放工資1208.36萬元,實際扣除職工教育經費68.72萬元。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比例2.5%,那麼,該企業實際可列支30.21萬元。但是稅務人員指出,動漫企業如果能准確劃分職工教育經費中的職工培訓費支出,單獨進行核算,可以在稅前全額扣除。
根據相關規定,對於動漫產業企業,可申請享受國家現行鼓勵軟體產業發展的所得稅優惠政策。即比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的規定,符合條件的軟體企業職工培訓費用,應單獨進行核算並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要求就是:動漫企業應准確劃分職工教育經費中的職工培訓費支出,單獨進行核算,對於不能准確劃分的,以及准確劃分後職工教育經費中扣除職工培訓費用的余額,一律按照《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比例扣除。這也就意味著對於職工培訓費用,能夠准確劃分的可全額扣除,而沒有正確劃分的只能比例扣除,差別很大。
該公司雖然是動漫企業,但由於公司一直以來重視技術開發,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財務工作,使得該公司沒有按照文件要求單獨進行核算,依規定應補征稅款。但是,稅務機關沒有簡單地做出補繳稅決定,而是認真地對該公司進行了納稅輔導,指導該公司財務人員准確進行財務處理,准確劃分職工教育經費中的職工培訓費支出,並單獨進行核算,為企業節約了資金。同時,檢查人員還幫助該公司完善了相關管理規定,避免公司再犯同類錯誤。
⑦ 文化產業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規定
根據規定,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免徵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宣部關於繼續實施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4號)文件規定,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免徵企業所得稅。執行期限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關於動漫文化產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為推動我國動漫產業健康快速發展,支持產業升級優化,經國務院批准,「十三五」期間動漫企業進口動漫開發生產用品,將繼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經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的動漫企業,在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直接產品中,確需進口的相關開發生產用品可享受免徵進口關稅及進口環節增值稅的政策。享受稅收政策的動漫企業應符合文化部等相關部門制定的動漫企業認定基本標准,同時具備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直接產品的資質和能力。動漫直接產品包括:漫畫、動畫、網路動漫、手機動漫等。
⑧ 文化產業的稅收有什麼行業特點
一般來說,文化產業的稅收都會比較高一些。
⑨ 文化產業稅收優惠的政策導向是什麼
2018年6月9日,我國財政部門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2018第53號文件,主要是針對延續文化增值稅的。
⑩ 文化產業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1、文化項目建設用地有減免
在服務中,針對企業既有寺廟用地又有荒山和林地的實際情況,依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有關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的規定,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范圍內荒山、林地、湖泊等佔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1號)「對已按規定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的企業范圍內荒山、林地、湖泊等佔地,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應納稅額減半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規定,地稅人員先後3次深入企業進行現場辦公。
2、文化事業單位「改制優惠」可繼續享受
南京邦聯有線廣播電視信息產業有限公司原是南京市廣播電視局出資成立的一家下屬事業單位。該單位於2009年改制為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廣播、電視、有線、無線等文化產業項目,多次獲得多項技術研究成果和國家、省、市科技進步獎。
(10)文化產業稅收擴展閱讀
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包括:從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文化藝術的事業單位;轉制包括文化事業單位整體轉為企業和文化事業單位中經營部分剝離轉為企業。
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稅收政策適用於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地區的所有轉制文化單位和不在試點地區的轉制試點單位;文化體制改革試點中支持文化發展的稅收政策適用於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地區的所有文化單位和不在試點地區的試點單位。
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首先是對在境外提供文化勞務取得的境外收入不征營業稅;對電影發行企業向電影放映單位收取的電影發行收入免徵營業稅。
對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承擔國家指定任務而造成虧損的文化單位,經批准,免徵經營用土地和房產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及房產稅。政府鼓勵的新辦文化企業,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免徵3年企業所得稅。新辦文化企業,是指2004年1月1日以後登記注冊,從無到有設立的文化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