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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文化產業

發布時間:2020-11-25 14:33:33

Ⅰ 在中國,文化產業和文化創意產業有區別嗎

有區別。
區別1:現代與後現代之分。文化屬於現代,文創屬於後現代,前者在中國以工業化(第二產業)為基礎,後者在中國以知識化(第三產業)為基礎,這是由於兩者誕生時機和基礎不同而決定的。

區別2:工業經濟與產業經濟之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曾把文化產業定義為:「按照工業標准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 「簡而言之,文化工業意指通過工業化和商業化方式所進行的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的生產、再生產、供應和傳播。這里,大規模的要求和經濟上的策略,比其他考慮更為重要。」相反,創意產業是一種知識產業或知識經濟,這一點姜奇平先生最先意識到。他認為創意產業第一理論權威凱夫斯的《創意產業經濟學》的致命傷,是沒有把信息革命內生到創意經濟中,而上海的《創意產業》,正沿著凱夫斯的方向展開。 信息革命的成果,是互聯網經濟,知識經濟,新經濟。我非常認同姜奇平先生的觀點,他是少數對創意產業具有真正前衛理念的人。

區別3:大眾消費與分眾消費之分:文化產業是通過傳統的大眾傳媒進行傳播和消費的,大眾傳媒的受眾主要是大眾,從這種意義上說,文化產業的消費者是大眾。工業化的「機械復制」,導致產品一模一樣,沒有個性,這是與大眾傳媒的受眾相適應的。在大眾傳媒強勢的時代,我們很難分清,究竟「機械復制」導致大眾統一偏好,還是大眾傳媒強化了大眾的統一偏好。大眾傳媒本身的生產,也是「機械復制」的。而在互聯網時代,個體獨立化引發小眾趣味滋生爆發,隨著個體意識的增強,分眾消費會變成文化創意產業的核心考量。

Ⅱ 有誰有中國文化產業現在的具體統計數據

都在下面了,自己整理吧,希望對你有用
改革開放30年來,中國文化市場以「一手抓繁榮,一手抓管理」的方針為指引,基本形成了由娛樂市場、演出市場、音像市場、電影市場、網路文化市場、藝術品市場等組成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文化市場體系,初步建立起以綜合行政執法、社會監督、行業自律、技術監控為主要內容的文化市場監管體系。
到2007年底,全國文化系統登記注冊的文藝表演團體達4512個,藝術表演場所2070個,演出經紀機構1024個,文化娛樂場所82174家,藝術品經營機構1112家,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機構87137家,網吧13萬多家,其他文化經營單位11783家。文化市場形成多樣化、多層次、多渠道的文化產品供給新格局和傳播快、覆蓋廣、容量大的文化產品流通新網路。
2007年中國文化產品和服務進出口貿易總額為166.4億美元,其中核心文化產品進出口貿易總額達到129.2億美元,比2006年增長26.6%,是2001年的3.7倍;文化服務進出口貿易總額為37.2億美元,比2006年增長39.9%,是2001年的6.1倍,中國文化產品進出口不平衡的局面有所改觀。
截至2007年底,中國經營性文化產業機構已達27.2萬家。文化產業日益成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繁榮社會主義文化、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徑,文化產業對國民經濟增長的貢獻不斷上升。
國民經濟的快速增長和國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開拓出文化產業新的發展空間;新聞出版媒體「整體上市」,標志著文化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技術進步醞釀突破,廣電和電信產業的融合穩步推進;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逐步成型,所有這些與產業發展密切相關的宏觀總體形勢都令人鼓舞。
在金融危機從美國發端並蔓延全球之際,到2008年底為止,中國文化產業已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響。與感應最明顯的製造業特別是出口外向型企業相比,危機對文化企業帶來的影響還沒有呈現集中爆發勢頭,對於一些堅持創新的文化企業來說,風暴雖然潛藏風險,但更蘊含機遇。
這次金融危機正好可以迫使中國下決心進行經濟結構的轉型,會加速文化產業轉型的步伐。國家拉動內需、拉動消費、減少收入差別程度等政策的實施,以及教育、衛生、文化等領域的改革,都會直接推動文化消費,直接推動文化產業發展。
「十一五」規劃已經把文化產業作為調整經濟結構的重要舉措,從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鼓勵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文化部明確提出在五年內文化產業要實現年均15%的增長。北京、上海、浙江、廣東、雲南、重慶、四川、河南、山西等諸多省、市提出建設文化大省、文化強省的目標,在規劃中都提出文化產業要高於GDP的增長速度。
文化產業是投資回報最好的行業之一。當代社會各種產業利潤主要靠領先的自主創新和技術進步來實現,而文化產業正是自主創造和技術含量高的一個門類。加上政策因素和市場因素的作用,文化產業的資本盈利率比較高,文化產業方面投資熱將會長期存在。最後從消費角度看,文化產品是與日俱增的消費熱點。
中投顧問2009-2012年中國文化產業投資分析及前景預測報告

Ⅲ 中國文化產業總值佔GDP總量的比重是

2017年文化產業總值佔中國GDP總值4.5%。

數據顯示,根據《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和《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核算方法》的規定和要求進行核算後,2016年全國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為30785億元,比上年增長13.0%(未扣除價格因素),比同期GDP名義增速高4.4個百分點;

佔GDP的比重為4.14%,比上年提高0.17個百分點。國家統計局官方網站同時認為,2016年文化及相關產業保持平穩快速增長,比重穩步上升,對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3)全國文化產業擴展閱讀

數據顯示,在文化及相關產業中,按行業分,2016年文化製造業增加值為11889億元,比上年增長7.6%,占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的比重為38.6%;文化批發零售業增加值為2872億元,增長13.0%,佔9.3%;

文化服務業增加值為16024億元,增長17.5%,佔52.1%。按活動性質分,文化產品的生產創造的增加值為19655億元,比上年增長15.1%,占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的比重為63.8%;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創造的增加值為11130億元,比上年增長9.5%,佔36.2%。

數據顯示,在文化產品的生產所涉及的新聞出版發行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文化信息傳輸服務、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工藝美術品的生產7個類別中,2016年,增加值佔比居前三位的分別是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文化信息傳輸服務、工藝美術品的生產,增速居前三位的則是文化信息傳輸服務、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文化藝術服務。

Ⅳ 中國應如何發展文化產業

(一)培育壯大市場主體
1.培育骨幹文化企業
2.扶持中小文化企業
(二)轉變文化產業發內展方式
1.鼓勵容集聚發展
2.促進產業融合
3.打造文化品牌
4.加強引導調控
(三)優化文化產業布局
1.加強文化產業區域布局
2.統籌城鄉文化產業發展
3.培育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
(四)加強文化產品創作生產的引導
1.堅持正確創作生產方向
2.鼓勵文化創新
3.完善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
(五)擴大文化消費
1.培育文化消費習慣
2.改善文化消費條件
3.促進文化消費升級
(六)推進文化科技創新
1.加強對傳統文化產業的技術改造
2.加快推進新興文化產業發展
3.發揮科技項目的支撐引領作用
4.推進文化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七)實施重大項目帶動戰略
(八)健全投融資體系
1.推進銀行業全面支持文化產業
2.發揮資本市場作用
3.促進文化產業投資
4.完善文化產業投融資配套服務
(九)強化人才支撐
1.加強培訓教育
2.完善人才政策
(十)推動文化產業「走出去」
1.促進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
2.鼓勵文化企業開拓境外市場
3、加強國際文化產業交流合作

Ⅳ 文化產業的現狀

中國文化產業特點中國本身文化底蘊豐厚,且文化沒有排他性,其他國家的文化產品進入中國後都能取得不錯的市場效益。
中國的文化產業大多有政府介入,文化產業重點項目由政府提出,重點文化企業由政府扶植或是經營。
文化產業總體起步晚,市場發育度低,沒有健全的文化產業人才培養、流動和獎勵機制。
現行教育制度制約了文化產業的發展,懂文化的不懂技術,學技術的輕視人文,文化產業實力偏弱,規模小,管理方式滯後。
中國文化產業分類新聞服務
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
廣播、電視、電影服務
文化藝術服務
網路文化服務
文化休閑娛樂服務
其他文化服務
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
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銷售 演藝業:建設10家左右覆蓋全國主要城市的全國性或跨區域的文藝演出院線,形成1至2個國際知名的演藝產業集聚區,為實現從演藝大國到演藝強國的跨越奠定基礎。
娛樂業:打造5至10傢具有較大產業規模和較強競爭實力的娛樂業品牌,使國產娛樂設備、國產原創娛樂內容占據國內市場60%以上份額。
動漫業:力爭到2015年,動漫業增加值超300億元,著力打造5至10個在國際上具有較強競爭力和影響力的國產動漫品牌和骨幹動漫企業。
游戲業:到2015年,游戲業市場收入規模達到2000億元。
文化旅遊產業:使文化旅遊成為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新的經濟增長點和重要支撐。
藝術品業:到2015年,藝術品市場交易總額達2000億元。
工藝美術業:到2015年,全國工藝美術業增加值超過6000億元,出口額超過200億美元。
文化會展業:形成3至5個覆蓋全國並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文化會展。
創意設計業:舉辦1至2個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意設計展會和賽事活動,支持打造3至5個世界知名的「設計之都」。
網路文化業:提高網路文化產品的原創能力和文化品位,進一步增強網路文化核心競爭力。
數字文化服務業:形成一批採用數字技術提供製作、傳播、營銷、推廣等服務的文化服務企業,為文化產業和高新技術融合發展提供支撐。 隨著文化產業競爭的不斷加劇,各大文化產業企業間並購整合與資本運作日趨頻繁,國內優秀的文化企業愈來愈重視對行業市場的研究,特別是對企業發展環境和客戶需求趨勢變化的深入研究。
中宣部改革辦副主任高書生從近幾年在政策協調和在基層調研中掌握的情況出發,認為中國文化產業的發展呈現出以下幾個引人注目的趨勢:
一是我國文化資源進入到大調整、大整合的時期。文化資源的行政化配置體制已經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嚴重不適應,這種不適應不僅造成了地區的封鎖,還造成了行業的壟斷,最終對文化企業非常不利,表現為現文化企業非常弱小、同構化非常嚴重。中國和德國的出版業相比,我們全國有579家出版社,每年的產值都在600億左右徘徊,而德國貝塔斯曼2008年一年的銷售額就達139億歐元。我們產業集中度低,低到什麼程度?全國所有的圖書出版社加在一起不如國外的一家公司,包括我們的演藝也是如此。
因此,改革方向應該是打破這種舊體制,讓市場機制更多地在文化資源配置上起基礎性的作用。在這種情況下,文化資源的調整和整合就不是以誰的意志為轉移的,而是市場和資本的力量在推動它整合。
二是行業界限越來越模糊,出現了行業融合的趨勢。以前把文化細分成「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這三個領域,由於傳播技術和手段的日益多樣化,今後將逐漸出現融合的趨勢,行業界限將不再明顯。比如,廣電的兩張網,即有線電視網路和無線移動網,隨著技術改造和規模化發展,將成為整合文化資源的重要平台,出現電視圖書館、電視互聯網、電視報刊、電視劇場以及手機電視、手機電影、手機報刊、手機圖書等新業態,到時就很難說這些是屬於上述哪個領域中的了。
三是文化與旅遊以及製造業的結合越來越明顯。今後隨著文化資源的進一步開發,文化和旅遊的結合——也就是深度旅遊必將會在中國出現。同時,把文化的內涵或元素植入到建築裝修材料當中——這種文化和製造業的結合,既提高了產品的文化含量,又提高了產品的附加值。
四是文化產業發展已經從自發轉向自覺。文化體制改革將向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的方向發展,但是市場機制也有弊端。為了充分發揮文化產業基地的孵化和集聚功能,加強規劃及調控引導是非常必要的。因此,當務之急是研究和制訂全國文化產業發展的布局規劃。 在2012年12月15日舉行的「2012年中國文化金融創新峰會」上,文化部文化產業司司長劉玉珠表示,文化和金融合作的共識已經開始形成,這對產業的發展是極為重要的。他還透露,正和財政部門一起研究財政資金來支持文化金融的新模式。
截止到2012年12月,文化部與各銀行機構部行合作的機制下,實現重點信貸融資項目97項,累計余額210.96億元,部行合作帶動了文化產業信貸余額的新高。
截至2012年第一季度已有77家文化企業登陸資本市場。已有64家文化企業注冊發行了1449.5億元各類債券,為保證文化產業投融資工作的順利開展。此外,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共有參與文化產業投資的基金是135個,資金總規模超過1795億元,多渠道、多種形式的融資方向極大的拓展了文化產業的投融資體系,為文化企業選擇多樣化的融資提供了可靠的條件。
劉玉珠表示,將進一步的探索文化與金融結合的新規律、新渠道,擴大與各類金融機構的合作,打造文化產業金融服務的全鏈條,鼓勵各類機構積極參與文化企業在建融資試點,文化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文化類無形資產的評估、流通工作。打造銀行、保險、證券等多方面參加的文化產業投融資全鏈條建設,在拓展延伸文化產業鏈的同時來順暢文化金融服務的鏈條。同時,注重於扶持小微企業,鼓勵民間投資、金融改革等政策的配合,依託文化金融工作的實施來推動文化企業的財務管理、資產評估、公司治理等相關工作的開展。投融資高潮
2012年文化產業發展方興未艾——各地繼續加大投資興建文化產業園;文化與資本領域對接推陳出新,文化基金仍層出不窮。展望2013年,國家對文化產業大力支持的宏觀政策環境不會改變,文化產業投融資高潮或將再現;文化與科技結合成為文化產業的發展主題,各地有望出台相關落地政策,促進新興文化業態強勢發展。金融資本和文化產業的對接進展迅速。4月27日,人民網[微博]在上交所上市,這是第一家在A股上市的新聞網站。此外,新華網、華聲在線、央視網等50家中央、地方新聞網站也加入了改制上市大潮。同時,2012年下半年以來,文化產業基金再度大規模集中設立,其中,中誠騰龍旅遊文化產業投資基金、西部文化旅遊產業基金和西安曲江影視投資基金在9月設立的基金目標總規模高達202億元。資本之所以青睞文化產業與國家宏觀層面的支持是分不開的。2012年年初,文化部發布《「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倍增計劃》,提出「十二五」期間文化部門管理的文化產業增加值年平均現價增長速度高於20%,2015年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十八大報告又再次強調「要將文化產業發展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預計2013年這樣的宏觀政策面將得到延續,文化產業投融資高潮或將再現。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11年,中國文化及相關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為13479億元,比2010年增長21.96%,高於同期現價GDP年均增長速度4個百分點。我們預計,得益於宏觀層面的支持和資本的介入,2012年、2013年文化產業可望繼續保持20%以上的增長。文化和科技融合文化產業舞台成為「主角」。多部門聯合出台《國家文化科技創新工程綱要》,提出「促進傳統文化產業的優化和升級,重點圍繞演藝、工藝美術及新聞出版全產業鏈等產業發展開展技術創新和應用服務示範,同時促進廣播電視網升級換代及新技術推廣」等促進文化、科技融合的政策方向;十八大報告更是強調「促進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新型文化業態,提高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在文化消費領域,出現「冰火兩重天」的局面:以電影產業為代表的大眾文化消費持續強勁,毫不理會經濟的「寒意」;而以藝術品拍賣為代表的高端文化產品消費則打了個「寒顫」,未來的發展還有賴於實體經濟增長的回暖。2011年,中國電影票房突破131億元。《「十二五」期間中國電影產業黃金五年發展研究報告》預測,「十二五」期間中國電影票房將突破300億元,沖擊400億元,到「十二五」末期,中國將成為全球第二大電影市場。已經徵求意見一年多的《中國電影產業促進法》預計在2013年初即可出台。廣東省廣電局電影管理處處長黃昌寧說,在廣播電視這個大領域裡面,電影將是國家從法律層面進行扶助的首個產業。在《促進法》的推動下,2013年的電影產業必將有突破性的發展。與大眾文化消費的「旺」勢相比,高端文化消費明顯遇「冷」。業內人士觀察,藝術拍品市場減少3至5成,拍賣成交破億元人民幣的藏品近35件,但2012年卻屈指可數。展望2013年,因為經濟增長不可能快速「回暖」,高端文化產品的消費或將繼續「走冷」。湖北省博物院研究員蔡路武認為,中國文物藝術品拍賣市場正處在深度調整期,體現為激情回歸理性,投資與收藏統一,發展策略調整以及誠信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

Ⅵ 中國文化產業的中國文化產業 雜志

《中國文化產業》雜志(原《文化創意產業參考》雜志)是面向全國公開發行的理論月刊,由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發展研究院主辦,創辦於2006年7月。《中國文化產業》以「信息通達,政策導向,決策參考「為功能定位,以「主流影響力,權威洞察力,時事傳達力」為發展定位,旨在傳遞省、市、縣域文化產業工作動態,發布各地各部門文化產業工作信息,交流文化產業學術研究、產業研發先進經驗,為政府文化產業與文化體制改革主管部門提供決策參考,為各地進行文化產業規劃、政策制定提供學術導向,致力於為中國文化產業發展提供主流輿論,發布權威動態,解剖最新政策,傳達各級動態,塑造中國文化產業的核心理論讀本。
《中國文化產業》在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界具有重要影響,並獲得2008年度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專項獎勵。

Ⅶ 中國未來的文化產業前景在哪

未來中國文化產業發展將呈現五大趨勢:一是文化資源進入大調整、大整合的時期;二是文化與科技的融合步伐不斷加快;三是行業界限越來越模糊;四是文化與旅遊及製造業的結合越來越明顯;五是文化產業發展已經從自發轉向自覺。
對中國文化產業的框架結構,可以把文化產業分為渠道和內容兩個方面——從渠道的角度來講,主要有四條:一是出版物的發行,包括圖書和報刊;二是廣電網路,包括有線和無線;三是電影院線;四是劇場連鎖。從內容生產來講,有電影生產、圖書和報刊出版、舞台藝術表演、廣電節目生產,還有音樂等等。總之,文化產業要想快速發展,就必須堅持「渠道優先、內容強勢」。
建設各具特色的文化產業集群,是整合地域文化資源,形成集聚效應和規模效應,提高我國文化產業的市場集中度,促進文化產業的內部分工與協作,提高文化產業發展的質量和速度的必然趨勢。為此,會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的基礎上,加快重大項目建設、骨幹企業培育、配套設施建設、新興業態培育和運行機制創新,突出主導產業,加強企業集聚,強化分工配套,使各地園區成為吸納投資的主要土壤和產業擴張的主要增長點。要採取有力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扶持政策,加快文化產業基地和示範園區建設,鼓勵和支持各地根據自身優勢形成各具特色的文化產業帶和集聚區,形成具有強大帶動效應的區域文化產業孵化器和發展極,實現文化產業規模化、集聚化發展。
未來的骨幹企業,是戰略投資者,既是引領產業發展方向、推動產業創新、增強產業集聚效應的戰略舉措,也是應對全球化背景下國際文化激烈競爭,加快民族文化產業振興的迫切需要。要通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培育和發展一批實力雄厚、具有較強競爭力和影響力的大型文化企業和企業集團,引領文化產業發展,增強我國文化產業整體實力。
目前渠道方面,如出版物的發行,下一步要建區域性的中心,要實現全國的互聯互通,建立中國出版物發行的高速公路;廣電的網路也將變小網為大網,還要加快電影院線的建設,劇場連鎖下一步也要重點發展。內容生產方面,要綜合性和專門化並舉,打造實力雄厚、多種業態、具有一定市場佔有率的綜合文化企業集團,希望能夠培育出市值過千億的文化企業「巨無霸」。
在產業融合方面,廣電的兩張網,即有線電視網路和無線移動網,隨著技術改造和規模化發展,將成為整合文化資源的重要平台,出現電視圖書館、電視互聯網、電視報刊、電視劇場以及手機電視、手機電影、手機報刊、手機圖書等新業態。所以,文化產業的行業界限會越來越模糊。
從根本上改變我國文化產業核心競爭力不強的狀況,走出受制於人的困境,必須立足於自主創新,未來將會形成一大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的創新型文化企業,讓自主創新成為產業發展的最重要的發動機。運用高新技術創新文化生產方式,培育新興文化產業和文化業態,加快構建傳輸快捷、覆蓋廣泛的文化傳播體系,提高文化產業活力與競爭力。加大對自主創新的扶持力度,對原創性強、技術先進、能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產業化前景良好的文化企業,給予重點支持。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積極鼓勵和支持原創,大力發展自主知識產權,增強文化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此外,文化和旅遊、製造業的結合也將成為一大趨勢。比如,隨著文化資源的開發,深度旅遊必將會在中國出現;將文化創意與製造業相結合,把文化的內涵或者文化的元素植入到產品中去,如新型陶瓷產品等建築裝修材料,勢必將提高產品的文化含量與附加值,又可以帶動製造業的升級與發展。
文化「走出去」,推動中國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是拉動對外文化貿易,優化對外貿易結構,促進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途徑,也是推進對外文化交流,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擴大中華文化的對外影響的必然要求。現在國際文化市場上主要講述的還是西方的故事,中國作為東方文明古國,理應在國際上發出自己的聲音,展示自己的文化。爭取在未來幾年使我國的對外文化貿易有快速的發展,基本扭轉文化貿易逆差較大的被動局面。例如,文化品牌的塑造,知名品牌是一個國家的文化符號,代表著一個民族的文化形象。只有牢固樹立品牌意識,推出體現民族特色、反映時代精神、具有國際一流水準的文化藝術精品,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的著名文化品牌和知名文化企業,讓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精品名牌引領國內市場,進軍國際市場,才能真正從「中國製作」走向「中國創作」、從「中國製造」走向「中國創造」。
未來文化產業的發展將會從自發走向自覺,體現在國家層面加緊制定全國性文化產業規劃,既要做好宏觀布局,更會加強調控引導。

Ⅷ 中國文化產業面臨挑戰有哪些

【摘要】作為一種新型的文化發展形態和文化現象,文化產業在世界上引起人們普遍關注並對其研究已有半個多世紀的歷史。世界文化發展浪潮中,文化產業的概念不斷嬗變,內涵日漸豐富,專家學者對文化產業的概念進行了系統研究,但至今尚未形成一個權威、標準的定義,沒有形成統一的稱謂。准確把握文化產業的概念和分類,對於中西方文化產業理論發展的嬗變研究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進而能夠促進國內文化產業理論研究,推動新時期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關鍵詞】文化產業;概念;分類「文化產業」概念源起法蘭克福學派的阿多諾(TheodorAdono)和霍克海默(MaxHorkheimer)在1947年對「大眾文化」的爭議和批判。自從他們把「文化產業」納入研究范疇以來,文化產業的理論和實踐研究便得到了學術界和各國政府的高度關注,文化產業的變遷和發展促進了各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目前,在我國學術界,文化產業同樣是內涵豐富、具有多重含義的概念。一、文化產業概念區分目前給「文化產業」這一概念界定一個准確的定義還是比較困難的。如果從最為廣泛的人類學意義上來說,「文化」是一個「獨特人群或社會團體的『生活全貌』」,由此可以引申出所有的產業都是文化產業,因為所有的產業都與文化的生產和消費有關。然而事實上,倘若我們將文化定義為「社會秩序得以傳播、再造、體驗及探索的一個必要(雖然並非唯一)的表意系統(signifingsystem)」的話,「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的表述和使用就會更加精準和嚴謹。簡言之,文化產業通常指的是與社會意義的生產(proctionofsocialmeaning)最直接相關的機構(主要指營利性的文化企業機構,但有時也包含公益文化事業單位和國家組織及非營利組織)[1]。因此,關於文化產業的定義大都應該包括廣播電視、書報刊出版、廣告以及表演藝術等。而所有這些文化活動的首要目標都是與受眾溝通並創作文本,最終多以文化產品的實體形式呈現在受眾面前。從廣義上講,所有的文化製品都是文本,但由於它們可以任人解讀,必然會造成認識上的偏差,有些概念甚至還時常混雜在一起。(一)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是相對應的概念,長期以來,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在很多場合和領域混合使用,人們沒能准確認識到二者在很多方面存在顯著差異。隨著社會生產力的進一步解放和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伴隨著快速發展的高新科技和不斷進步的現代生產方式,文化產業日益融入大眾日常生活視野並風生水起逐漸成為一種新興產業。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是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一體兩翼。一般來說,文化事業是由政府主導,具有公益性質,通過提供無差別的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而滿足人們的文化需求;文化產業則由市場主導,是經營性的,主要利用市場來配置資源,推動文化企業發展壯大,調動非公益性資源和民營資本激活文化市場,以豐富的文化產品和服務滿足人們多元化的精神需求。[2]從資本來源上看,文化事業的生產資本由國家或社會統一集中提供;而企業商品生產的資本來源則不同程度地呈現出多元化,廣泛吸收民營經濟進入文化產業經營領域。從管理體制看,文化事業通常實行公益性管理體制,文化產業實行經營性企業管理體制。從調控方式上看,對企業單位,國家主要通過稅收政策、法律制度和價格杠桿進行間接調控並進行合理引導;而對文化事業,則偏重以國家直接調控為主。文化事業的特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社會公益性。絕大部分公益性文化事業如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和美術館等都是國家投資興建和撥付日常經費進行管理的,理所應當歸社會全體公民所有。二是社會共享性。公益性文化事業為社會公有並且共享。三是社會公用性。主要是為最大限度地滿足不同層次的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方面的多方面需求,更好地服務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大力發展群眾文化事業。在國家政治、經濟和文化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方面,文化事業起著重要的文化服務引導作用,文化事業導向和滋養著文化產業的發展。文化產業是文化產品的市場化,可以增強文化發展的生機和活力,激發社會開公益事業的積極性,加快文化消費步伐,滿足人們對文化消費的需求。文化產業的發展對文化事業的建設具有基礎性的補充作用,兩者相互區別又緊密聯系,都是社會主義特色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和實現形式。[3]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推行十多年來的文化體制改革很重要的一項任務就是明確了新的文化建設理念,明確區分了文化事業由政府主導,文化產業由市場主導。文化產業既有商品消費的經濟屬性,又有精神享受的意識形態屬性。文化產業既可以成為一個國家實實在在的強大經濟實體,又能體現國家軟實力,是一個具有無限生機的經濟增長點,能夠為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奠定堅實的體制基礎。[4]在全面推進文化強國戰略的時代背景下,推動文化事業繁榮和文化產業快速發展,要「兩手抓、兩加強」,要尊重兩大規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規律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處理好兩對關系——文化發展之「魂」與文化傳播之「體」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加快文化產業發展,並不意味著只注重市場規律而不遵循文化發展規律,不能隨意誇大或簡單理解發展文化產業就是文化產業化或文化市場化。在加快文化產業發展進程中始終要引導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自覺擔當社會責任,絕不能以犧牲社會效益、影響和諧穩定及國家安全來獲取經濟效益。[5](二)文化產業與創意產業在國家層面,我國對文化產業和創意產業這兩個概念的使用有著明確的區分,並沒有不加區別地對待。在《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倍增計劃》以及黨的十七大、十八大報告中涉及有關文化產業內容時,普遍使用「文化產業」這一概念。兩者主要區別在於「創意」二字,文化產業並不是創意產業,創意只是發展文化產業的重要途徑和手段,而所有的文化產業都只是圍繞著創意來活動的。英國最早提出「創意產業」這個概念。20世紀末,英國政府提出把文化創意產業作為英國振興經濟的聚焦點,專門成立了「創意產業特別工作小組」,將文化創意產業提升到國家戰略發展高度,首次明確提出了「創意工業」(creativeinstries)的概念,主要指那些充分運用個人的天分、技藝、智慧,在保護知識產權的前提下通過循環開發進而創造就業機會和潛在財富的藝術思維活動[6]。「創意經濟之父」約翰·霍金斯①根據「有想法的人,特別是有自己想法的人,在很多情況下比操縱機器的人更有力量」的基本判斷,對創意產業做出較為寬泛的定義,他認為構成創意產業和創意經濟的主要內容具體包括藝術設計、專利申請、商標營銷和版權保護。任何一種文化創意活動,都是在一定的知識背景下,依靠人的靈感和創新,藉助現代科技提升傳統文化要素的內涵和品質的,不是對傳統文化的簡單復制、加工和移植,創意活動融注了最大的個性特質。創意產業區別於文化產業的最大特徵主要在於它高度集納了創意元素、文化因子和科技力量,三者相互作用並深度融合,形成了高智慧、高文化的新型產業集群。[7]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定義中,知識產權、文化產品及服務被認為是創意產業的核心內容。在國內,北京最早認定了文化創意產業的分類標准,側重從文化產業價值鏈的角度重新定義創意產業——以創新為根本要素和途徑,突顯文化內核和創意價值,主要體現了以知識產權實現或消費為交易特徵的行業集群特徵。[8]而相對於文化產業,具有信息密集性和高知識性特徵的創意產業是高智慧和創意的結晶,始終處於價值鏈的高端。任何一種創意活動都必須在一定的知識背景下,利用人文積淀,通過重塑傳統產業結構來完成創意點燃和價值實現。如當今的3D電影、3D列印和高清數字電視等高科技文化產品都是通過數字新技術完成的。沒有創新也就沒有創意,創意是一種新科技理念。由於創意產業處於文化產業價值鏈條的高端環節,因此它的創新思維凝結在文化產品及服務當中,通過價值傳導進而實現它的附加值增加,完成跨行業、跨領域的重組與合作,進而推動文化產業實現深度發展。創意產業與文化產業關聯極為密切。文化中有創意,創意中有文化。無論是在學術研究領域還是在政府制定實施決策方面,對「創意產業」一直存有較大分歧,特別是一談到文化必然提及文化產業,這一對平行的概念具有高度的相似性,但也有顯著差異。有時創意產業與文化產業之間有明確的區分,有時二者之間又可以互換使用。[9]在我國提出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形勢下,雖然強調創意產業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在知識創新、產業升級和效益倍增等方面有巨大的增量空間,但由於當前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條件所限,且與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目標、側重點等方面有所不同,與我國倡導的自主創新也不完全一致。因此,目前看來,盲目照搬英國等國的創意產業發展模式既不符合我國國情,也不利於政府的統一管理。在理論和實踐上加強兩者研究,有助於明晰各自歸屬的產業邊界,廓清文化產業與創意之間認識上的誤區。二、文化產業的分類文化產業包含的內容和門類非常豐富,是一個多系統多組織構成的有機整體,長期以來沒有一個規范科學的分類標准,現在的分類標準是在各種產業分類標準的基礎上演化而來的。因為對文化產業進行分類有一定的難度和復雜性,加之文化產業概念的模糊性、不確定性和多義性,世界各國地域、經濟、文化背景、產業政策等各不相同,所以與文化產業的內涵和外延相對應的文化產業分類標准和體系也不盡相同。隨著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各國政府紛紛採取措施,根據各自的國情和發展目標制定本國的文化產業分類體系,以應對文化產業發展帶來的各種挑戰和機遇。目前在國際上各種產業分類標准中,以英國著名經濟學家費希爾在其1935年出版的《安全與進步的沖突》一書中提出的三大產業分類法最廣為人知。根據社會生產活動的歷史發展順序將全部經濟活動劃分為第一產業、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第一產業為農業,第二產業為工業和建築業,第三產業主要指「服務業」,即為生產和消費服務的部門,包括除第一、二產業之外的其他相關產業。除此之外,一些國際組織根據組織內部的產業劃分原則也制定了自己的產業分類標准。從世界范圍看,文化產業從組織結構上基本可以劃分為三類:一是生產與銷售以相對獨立的物態形式呈現的文化產品的行業(如生產與銷售圖書、報刊、影視、音像製品等行業);二是以勞務形式出現的文化服務行業(如戲劇舞蹈演出、體育、娛樂、策劃、經紀業等);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業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業(如裝潢、裝飾、形象設計、信息咨詢、文化旅遊等)。不同國家和地區對文化產業的闡述不盡相同。由表1可見,世界各國根據本國文化產業發展的實際狀況,分別對本國文化產業進行了具體而宏觀的行業劃分。最早建立文化產業分類標準的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其定義如下:文化產業就是按照工業化的生產標准,經過生產、復制、流通和傳播等主要環節的一系列活動,強調其知識產權的屬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從文化產品的工業標准化生產、流通、分配和消費的角度進行科學界定,為我國建立文化產業分類框架提供了重要參考。我國學術界對文化產業的分類也有系統研究,但劃分類別上存在差異性。21世紀初,有學者認為,我國文化產業已經初具規模,初步形成了包括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告、娛樂等較為細致的綜合性文化體系[10],但劃分范圍太寬泛,過於籠統。另有學者將文化產業區分為文化藝術、文化出版、廣播影視和文化旅遊等四個領域[11]。這種粗略劃分雖有些過於狹隘,缺乏具體操作性,但劃分較為清晰。為更好適應我國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制定科學規范的分類標准和體系已勢在必行。我國統計部門最早於1985年首次把「文化藝術」納入第三產業統計項目中,開始借鑒發達國家發展相對成熟的產業分類標准,並制定符合中國國情的文化產業分類標准和體系。2002年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加強文化建設,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在國家文化產業發展形勢下和國家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下,制定科學的文化產業分類標准被正式提上議事日程。2004年國家統計局會同多個部門廣泛調研、共同研究,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的基礎上制定頒布了作為首個國民經濟分類指導標準的《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首次對文化產業的內容進行科學劃分和全面統計,有力地推進了我國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產業宏觀發展決策的制定實施。此次分類標准對文化產業概念的界定提供了有價值的思考,認為文化產業是為全社會提供各類文化產品及服務的相關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相關聯的圍繞文化消費的活動集合。主要包括文化產品製作、文化產品銷售活動、文化用品生產和銷售活動等六大類[12]。再具體進行劃分,主要分為核心層、外圍層和相關服務層(見表2)。通過表2可以看出,我國在文化產業的分類上比較寬泛,涉及的領域和門類較多,涵蓋的內容十分龐雜,既有物質文化生產、製造和銷售活動,又有精神文化生產、代理和經紀活動;既有公益性文化,又有經營性文化;既包括學術性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又包括商業活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交錯混雜並存發展。隨著新興文化業態的相繼出現,2004年制定的《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越來越不適應文化產業發展的新形勢對文化產業統計工作提出的要求,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變化,亟須對現行分類體系進行必要調整,使其更加切合現實發展的需要。我國的文化產業主要指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求而進行的創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2012年7月,國家統計局參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布的《文化統計框架2009》,延續原有的分類原則和方法,對產業類別和結構分別進行了相應調整,新增了以文化創意為核心特徵的新興業態,逐步細分了部分行業小類,去除了少量不相關的產業類別。在《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04)的基礎上進行修訂,頒布實施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對文化產業的定義進行了更為精準的界定: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產品和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活動的集合,並進一步說明了文化產品的生產活動(從內涵)和與其相關生產活動(從外延)的范圍指向。根據2012年的分類標准可以概括出,文化產品的生產活動、文化用品的輔助活動和專用文化設備的生產活動成為文化及相關產業的主要內容,其中文化產品的生產活動構成了文化及相關產業的主體,其他方面則是補充。文化產業的統計范圍基本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文化統計框架2009》規定的范圍保持一致。統計上指稱的「文化及相關產業」覆蓋全部文化及相關單位,「文化事業」著重指公益文化單位,而「文化產業」主要指經營性文化單位(見表3)。當文化產業的內涵較為明確時,其外延描述就會更清晰。新修訂的《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標准基本上全面反映了近年來我國文化改革發展的客觀進程和可喜成就,特別是新的四層次劃分較為合理,對文化產業鏈條進行了新的提煉和梳理,更符合文化生產規律[13],更好地適應了我國文化產業快速發展的趨勢。這既回應了社會各界對文化產業的熱切關注,同時也澄清了以往在文化產業認識上的不確定認識,為我國政府和相關部門進行文化產業統計提供了重要的參考標准和行業導向,在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隨著我國文化產業在實踐中不斷發展壯大、人們對文化的認識逐步深入、文化與其他領域的加速融合,文化產業的涵蓋范圍也在不斷發展變化,逐步完善文化產業的科學劃分體系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對文化產業內涵進行科學界定和系統劃分,能夠正確把握文化產業發展的態勢,恰如其分地定位其在國民經濟中的坐標,以便採取不同的營銷策略,制定相應的法規政策進行有效的區別管理,推進我國文化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既要發展壯大出版發行、影視製作、印刷、廣告、演藝、娛樂、會展等傳統文化產業,同時也要加快發展文化創意、數字出版、移動多媒體、動漫遊戲等新興文化產業門類。

Ⅸ 中國文化產業得到蓬勃發展了嗎

據報道,一直來以來宣傳文自化戰線堅定文化自信,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推動文化改革發展各項任務落地見效,文化創新創造活力極大激發,隨著文化市場體系進一步健全,文化產業得到了蓬勃發展。

分析人士表示,隨著大數據、「互聯網+」、虛擬現實技術等新模式和新技術的不斷涌現,電影、電視、手機、互聯網、動漫、游戲等文化形態或媒介逐漸融合,正在形成寬泛的媒介產業,產生衍生價值。

希望中國文化產業可以推陳出新得到快速的發展!

Ⅹ 中國文化產業發展現狀分析

(一)我國文化產業低水平供求關系與非對稱結構性矛盾

我國的文化市場已有"長足的發展"。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一方面,經濟社會生活各方面條件迅速改善,人民群眾的文化娛樂需求正在被迅速釋放;另一方面,各種新型文化產業門類不斷產生,文化產業結構性變化頻繁。但是現有統計數字顯示,我國文化產業還處在一種低水平供求平衡和非對稱結構性矛盾的狀況之中。

從絕對值來看,我國居民的文化消費需要與文化產業部門的供給之間並沒有很大的出入。

從需求方面說,2000年,我國的人均GDP已經達到了849美元,反映城鄉居民生活水準的恩格爾系數也降至50%以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6280元,人均消費性支出是4998元,其中被列入統計的,與文化相關的旅遊、娛樂和耐用消費品、教育、文化服務、通訊等項消費總計949元,佔到可支配收入約19%。按照我國目前大約有4億城鎮人口計算,我國目前城鎮居民文化消費需求大約有3796億元。農村居民人均收入達到2253元,人均消費支出中通訊和文教娛樂類支出280元,總計達到2520億元。這樣算下來,我國與文化相關的消費需求應該在6000至6500億之間(6314億元)。

從供給方面看,根據有關統計數據匯總,我們的文化產業各行業近年來(1998或1999年)進入統計的產值大約是6000多億(1998年6240億),其中教育、文化藝術及廣播電影電視業1812.9億元(1998年),國內旅遊收入2831.92億,圖書報刊355億元,郵電通訊是1235.1億元(1998年),音像製品12.7億。(廣告業等尚未計入。

以上兩個大致相符的數字不過是分別從供需兩個方面描繪了我國文化市場的規模,卻還無法得出我國的文化產業發展狀況可以令人滿意的結論。略做分析就可以看出,文化市場的現狀只是一種低水平的供需平衡,更何況,由於還存在著各種體制性問題,所以它還只是一個存在結構性矛盾的、非對稱性的平衡。

根據國際上的研究,在人均GDP跨越1000美元時,消費支出中吃穿用類比重大大下降,住房類基本不變,而文化精神消費類支出開始大大上升;第三產業應該佔到GDP總量的40%左右,其中文化類產品的產值所佔比例也大大增加。我國目前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但是第三產業的比例(33.2%)低於這個標准達6個百分點,其總量大約是5000億人民幣。盡管我們可以去除由於消費習慣和體制因素而出現的誤差,並去除可能用於非文化類消費的支出(如醫療等),餘量也應該有3000至4000億人民幣。

對於這3000至4000億人民幣的市場空缺應該做如何理解?

一種解釋是,我國居民文化消費能力被大大壓抑了,因此制約了文化產業的成長。有許多事實可以證明這一點。比如說,根據我國文化產業部門各種散見的數字,我國的電影業、電視業存在大量的經營不善和虧損,許多作品出版後無人問津,庫存積壓嚴重;而一些作品卻不明原因地驟然獲利。有統計表明,電影的生產近年來在走下坡路。1992年我國共生產了170部故事片,為近10年來之最,此後1995年是146部,1996年是110部,1997年是88部,1998年只剩下82部。我們本應不斷增加的觀眾都上哪裡去了呢?近年來,火爆一時的傳統文化娛樂業如歌廳舞廳等經濟效益迅速下滑,成為虧損行業。這些現象說明,我國文化產業部門所提供的產品,有相當一部分不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和不斷變化著的文化消費需要。

還可以做另一種解釋,即我國居民事實上已經實現的文化消費有相當一個部分沒有被列入統計。目前音像界有一個被公認的市場容量計算方法,即根據居民的消費類視聽技術設備的擁有量估算音像製品的市場容量。根據這種方法,我國居民目前大概擁有:電視3.5億台、CD機1000多萬台、VCD機3000多萬台、LD影碟機500多萬台、多媒體電腦1500多萬台,等等。如果按照每個硬體每年均需要10件(套)新的音像製品統計,據信每年音像產品的總銷售額應有超過1000億元的規模,但根據有關部門1996年的統計,我國的音像製品只有不足20億元的正版收入,占總量的2-3%;根據1999年的統計,正版收入約有50億元 ,即使由於政府加大"掃黃打非"的力度,正版率有所提高,據信實際市場規模也應該在1500億至2000億左右。這方面的事實說明,有相當大部分居民的文化消費需求正在流失。我們的文化市場供需之間存在巨大的結構性缺口應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文化市場巨大的供求差別已經成為國家文化和經濟安全問題的隱憂。目前我國居民個人金融資產已經達到9萬億元左右,銀行存款約7萬億元,隨著我國在住房、養老、醫療和教育等方面各項改革措施的逐步推出,人們對文化、教育和娛樂的消費需求將得到進一步釋放。這是一個巨大的市場空間,甚至已經形成了一個目前我國文化產業無法填補的真空。加入WTO後,國外文化產業集團將可能以技術與內容的多重優勢大舉進入,迅速佔領我國的文化市場,文化市場"有限開放"的政策在市場規律的作用下可能會在不長的時間里遭遇嚴峻挑戰。

近年來,人們頻繁地看到這樣的數字:英國文化產業的年產值將近600億英鎊,從業人員約佔全國總就業人數的5%;日本娛樂業的年產值早在1993年就超過汽車工業的年產值;美國的文化產業更加發達,其視聽產品出口額已經成為第一大出口產品,並在國際市場上占據了40%以上的份額。根據媒體的報道,我國政府已經開始考慮允許一些國際知名傳媒集團進入我國媒體市場。這是一個重大的信號,說明文化產業國際化的進程可能出人意料地加速,我國文化市場已經暴露在國際文化資本的強大壓力之下,我國改革開放20多年積累的經濟和文化之果已經成為國際文化資本垂涎的目標。

(二)我國文化產業經營單位眾多但產業組織集約化程度不高

面對巨量的市場需求,以及國際傳媒文化集團大兵壓境,我國的文化產業在總體上缺乏競爭力,難以滿足人們群眾不斷增長的文化需要,這一點足令我們憂慮。我國的傳統文化產業誕生於計劃體制之下,長期以來既被行政體制分割又被各種政策保護。在這種情況下形成的總體格局,表現出經營單位眾多,產業集約化程度不高,資源極度分散和不講經濟效益的突出特點。在文化市場迅速成型的今天,這些特點全部轉化為弱點。

從人員規模看,僅以文化部所屬文化產業機構為例。截至1999年,我國文化部下屬的企事業機構共33.07萬個,這里包括了藝術演出團體、影劇院、圖書館、群藝館和文物保護單位,從業人員共166.15萬人;當年國內演出場次是42.3萬場;國內觀眾達4.69億人次。文化娛樂業有機構17.47萬個,90.3萬人;文化市場其他經營機構9.7萬個,23萬人 。這些單位的特點是大多機構較小,如文化部下屬每單位平均才有5人左右。

從經營規模看,音像業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我國音像製品的生產、復制單位近600家,每年生產正版音像製品(盒帶、VCD、CD和DVD)兩萬種約2億件(盤),平均每家企業年生產34萬件,月生產不足3萬;而銷售單位約有7萬個,每年全部正版音像製品銷售2億件,平均每個銷售點一年不過賣3000來件,日平均竟不足10件。圖書批發零售業是另一個例子。1999年文化部所屬圖書批發零售機構有13056個,2.3萬人,營業收入只有5.45億元,人均2萬3千元左右,每天營業額為60來元。

資源分散和集約化程度低的問題在新聞出版和廣播影視業中表現得極充分。我國新聞出版體制與傳統工業經濟管理體制有共同特點:新聞出版單位必須是以一定級別的行政機構為"上級單位",並且建立在其財政撥款的基礎上。這些新聞出版單位一旦形成就被固化,既不能淘汰也不能重組;新的需求一般產生於新的行政機構,通過新的撥款來建立,同樣先天不足。長此以往,新聞出版機構就隨著行政機構的膨脹而膨脹起來。這些新聞出版機構大都規模狹小、重復建設、效益低下,既不能滿足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要,又造成了資源的閑置和浪費。近20年來,特別是近10年來,各有關方面一直在嘗試對文化管理體制進行多方面的改革實驗,但是基本狀況並沒有根本性改變。

據1999年的統計,我國報紙有2038種、期刊8178種、出版社500餘家,電台電視台3000餘座。這是一筆經數十年積累形成的巨大而寶貴的文化資源。在全方位對外開放格局基本形成的今天,如果我們自己不迅速對其加以整合、優化,轉變其經營模式,增強其競爭實力,必然成為國際性傳媒巨頭的獵取對象。

(三)我國文化產業的傳統的資源配置機制與市場化要求之間正在形成尖銳矛盾。

近年來,我國文化產業的體制改革開始進入"快車道"。 1998年,我國政府職能部門不再直接辦刊辦報,退出出版經營領域,切斷了新聞出版單位與各個政府機構的傳統依附關系;2000餘家報紙和8000餘家刊物被"逼"上產業化運行的軌道。1999年,開始了傳媒集團和多傳媒文化產業集團的組建;2000年,"傳媒概念"走紅股市,開始嘗試傳媒集團與資本市場的結合。文化產業的體制改革後浪推前浪,從分行業的、局部的改革,逐步進入整體性改革的階段。

但是,資源配置機制混亂,條塊分割和行業壁壘與市場化要求之間的矛盾仍然困擾著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

文化產業的基礎是市場,現代市場經濟要求公開、公正和公平的競爭,反對各種形式的地方保護和壟斷;我國傳統的文化事業單位是按"條塊"(地方和行業一縱一橫)分割的方式設立的,目前盡管已經在不同程度上開始與行政主管部門脫鉤,實行"專業歸口管理",但是,離真正的市場競爭還有相當的距離。甚至還有一些企業利用與行政機構的傳統聯系,利用企業特殊的社會公益性質和意識形態功能,壟斷資源,操縱市場,謀取暴利;而另一些文化企業在做大以後,要做跨行業跨地區的資產重組甚至兼並,卻往往遇到阻力。在加入WTO的形勢下,在國際性"傳媒匯流"趨勢的影響下,一些廣電、報刊、出版企業在地方政府的協調下成立了集團公司,實現了"強強聯合"和"資產重組"甚至在當地從事了一些跨行業、跨媒體經營。這當然是一種進步。但我們也注意到,"媒體匯流"在西方是一種市場趨勢,在中國則主要依靠政府行政手段,如何將結構調整與體制轉型結合起來,仍然是個問題。

這樣,文化產業的發展就與深層次改革問題相遇了:文化產業是一個特殊的產業,既具有一般的行業屬性,又具有社會公益性質。其中的核心產業門類如傳媒產業,既具有大眾傳媒的特點,又是黨和國家的宣傳渠道。如何基於這些特點做出制度性的安排,既按照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健康發展,又保證先進文化的主導作用,這是一個全新的問題,需要我們以創新的精神大膽開拓。

但是,保證廣大人民群眾的文化權利是一個更為根本性的問題,也是我黨和國家確保對社會主義文化事業領導權的基礎。應該看到,在加入WTO和深化改革的形勢下,在數字化信息技術的沖擊下,傳統傳媒制度的經濟基礎和技術基礎已經發生了變化,人民群眾的文化權利的實現方式也已經發生了變化:越來越從以國家行政機制為中介的非自主方式,轉向以市場為中介的自主選擇方式。這就要求我們積極探索在市場競爭條件下發揮傳統政治優勢的新辦法。因此,我們應特別注意研究調控文化市場發展的新體制、引導精神產品流通的新機制,以及活躍文化生產的新組織形式。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促進文化的發展。

當然,我們也看到,在出現了全球性的"傳媒匯流"和"放鬆管制"之後,由於文化內容產業發展的不平衡,甚至是西方發達國家也在重新考慮如何以新的產業政策、新的制度性安排對待文化內容產業的問題。保護民族文化遺產,弘揚民族文化傳統,確保民族文化安全,已經成為世界各國面對全球化的共同戰略主題,將會出現許多值得我們借鑒的經驗。我們的政策制訂人員需要做的是向前看,而不是向後看。

(四)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先進性要求與文化原創能力不足之間形成戰略矛盾,資源潛力不能轉化為產業實力

發展我國的文化產業還是有一些得天獨厚的條件。首先是中國文化有著巨大的影響力,世界上使用華語的人口為世界之最,中國悠久的歷史文化除在中國境內,還在東南亞、北美及歐洲的華人區具有廣泛的影響。這應該說是中國的文化企業進行市場開拓的最有利條件,因為語言和文化的差異一直被認為是經濟全球化和國際交往中的最大消極因素。在經濟學的壟斷競爭理論中,保持產品差異被認為是維持產品在市場上的壟斷力量的關鍵。文化產品的差異首先是來自價值觀及表達手段的獨特性的;文化差異也是我們在國際競爭中和在趕超發達國家時可以依賴的比較優勢。

從生產要素的角度看,中國的文化資源異常豐富,舉世公認。幾千年乃至更長時間的文明發展,幅員遼闊的國土上還留存著許許多多的歷史文化遺址、遺跡,還有各種類型的自然地理、人文地理景觀;圖書館、博物館里保藏著數以百萬計的藝術珍品、典籍和文物;中國人的言談舉止、風情習俗、節日慶典中保留著大量有形無形的文化符號;中國的人文社會科學學者對傳統文化進行了不間斷的研究和播傳。凡此種種,都為中國文化產品乃至其他可以負載文化符號的耐用消費品的設計、生產、創新提供了不竭的靈感源泉。

但是僅僅滿足於此顯然落後於時代。當今世界,文化已經具有原生形態、經濟形態和技術形態,新興文化產業得益於資本市場和信息技術兩駕馬車拉動,才有了前所未見的高速度,才將大批文化資源轉化為產業和財富。我國正是在上述兩個方面都顯得被動和遲鈍。

比如,文化旅遊是將民族文化資源潛力化為產業實力的重要方式,旅遊業在我國文化產業各門類中還是產業化程度最高的部門,但是,在該領域將文化遺產轉化為產業的成功案例至今還極為鮮見。從多年前全國各地災難性的"人造景觀熱",到近年來有關部門關於文化遺產所有權和管理權能否分離,市場機制如何引入問題上的多次爭論,許多問題還沒有進行徹底討論,並轉化為合理的政策法規。事實已經證明,憑空建造的主題公園永遠不會有信譽,而文物的粗放利用則無異於破壞,正確的道路顯然應該在這二者之間。但是,在如何將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有機結合,做到既保護了文化遺產,又推動了文化旅遊,我們還未能有一個較為明確的方針,因此而貽誤了諸多發展的機遇。

文化遺產數字化是將民族文化資源轉化為新興產業基礎的一個關鍵環節。目前,"文化內容革命"正在世界范圍內展開。世界各國為迎接信息時代的到來,正大規模地將文化遺產轉換成數字化形態。199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開始推動"世界的記憶"項目,該項目的目的是在世界范圍內推動文化遺產數字化,以便永久性地保存,以及最大限度地使公眾公平地享有。1999年,在芬蘭倡議下,歐盟國家開始啟動一項多國框架性合作項目,名為"內容創作啟動計劃",文化遺產數字化被確定為基礎性內容。我國的文化資源數字化進程因國家數字圖書館工程的啟動(1996年)可以說動手並不晚,但直至目前,還沒有形成國家發展戰略,還沒有將其上升為國家文化產業建設的基礎性工程,這不能不說是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一個深層危機。

向數字媒體轉移是將傳統文化資源開發為經濟資源的必要步驟,實質上是為空前規模的產業整合準備條件,具有巨大的經濟意義。國際性信息技術集團和文化傳媒集團早已開始著手整合世界各國的數字文化資源,為開發新的世界市場做好准備;中國文化資源關繫到對中國文化產品市場的佔有,這塊市場也為他們覷覦已久。1999年,美國大片《木蘭》已經向我們敲響了警鍾:中國的文化資源已經經國際傳媒資本之手轉化為文化產品,成為中國文化產業界的強大競爭對手;2000年五一節,我國經歷了第一個"假日經濟"高峰,敦煌洞窟壁畫在大量遊人參觀的壓力下"不堪重負",美國的基金會開始與我商談"數字化虛擬洞窟"計劃;同年,日本信息技術企業加速了與我國故宮博物院關於建立數字化多媒體網上故宮博物院的談判進程。這兩件事說明,發達國家已經藉助經濟與技術雙重優勢,開始謀求對我國文化資源的新一輪開發,這一動向值得我們關注。

(五)WTO規制與現行中國文化產業政策支持系統之間的矛盾

WTO是一種法律體系和政策系統。WTO所形成的諸多協定、協議廣泛涉及到文化產業的各個領域,有關文化產業的規章條例主要包括在WTO服務貿易和知識產權保護的基本規則,即《服務貿易總協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之中。因此其基本原則也就自然地成為各成員政府制定和執行國內文化貿易政策的文本基礎,這就必然地要給這個國家的文化管理制度和文化產業政策支持系統帶來制度、法律和政策性影響。

我國自80年代以來開始進行文化體制改革,90年代開始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至今已經初步建立起了由一系列行政法規和規章構築起來的文化產業政策系統,以及由這個系統建立起來的文化管理機制,包括:《文化娛樂場所管理條例》、《演出市場管理條例》、《電影管理條例》、《出版管理條例》、《廣播電視管理條例》、《音像製品管理條例》等,基本上涵蓋了現行文化產業領域。

然而問題是,現有的文化產業政策文本系統,基本上都是在兩種體制轉型過程中制定和形成的,並不是為加入WTO、或根據WTO原則而制定的游戲規則,因此,很大程度上帶有計劃體制的痕跡,這就出現了現存政策的目的性與WTO對中國文化產業政策的要求之間的矛盾。同時,由於我國不同領域里的現行文化管理與文化產業政策主要是由政府的不同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以政府的名義發布的,因此,行業和部門的利益保護色彩比較濃重。這樣一來,在整個政策的價值規定、功能及政府對社會文化資源的權威性分配中,應有的公共性、公正性和公平性就比較差。而所有這些都是與WTO貿易自由化原則、透明度原則、市場准入原則等存在著明顯的不一致和內在的規則沖突。

我國政府正在逐步加大文化管理體制改革的力度,《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修訂頒布已經在國內法與國際法的規制對接方面做了不少工作。然而,由於這些措施並未從根本上解決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在體制和制度上一些帶根本性的問題,如行政壟斷、市場准入、投資主體多元化、文化企業產權關系改革等,因此,舊有的矛盾不僅沒有消除,還進一步激起了新的沖突。同時,由於原有的文化政策系統並未因機構的改革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門的合並而失去政策效能,還出現了新機構執行舊政策,"新瓶裝陳酒"的現象。在有的地方和領域,文化行政權力在資源重組和優化配置的名義下,出現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集中,這種權力的高度集中,使得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制定的文化產業政策不僅沒有失去原有的制度基礎,反而獲得了新的支持。

我國文化產業管理部門已經提出"大文化管理"的思路,但是由於缺乏政策系統的創新支持,預期的改革效果並未出現,於是政府也就難以實現從"辦文化"向"管文化"的戰略轉變。對中國來說,順利進入WTO的關鍵是實現制度創新和政策系統創新的有機聯動,倘若在制度和政策的層面上不能實現整體性創新,我國文化產業在21世紀的發展前景也就可能並不是那麼樂觀的。

文化產業是一個特殊的產業,而且目前還處在發展和轉型過程中,因此,存在的根本性問題還是體制性的。任何國家的產業政策的基點都是兩個,即以市場為基礎,以政策為導向,更何況我國的文化產業是生存和成長於一個更為特殊的環境中的。在一定意義上,我們今天對文化市場和文化產業的認識,以及依此制定的文化產業政策的合理性,將影響著今後相當長一個時期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並還會進一步影響我國整個經濟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發展文化產業已經成為共識,但是一個真正合理的產業政策的制定過程才開始,目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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